《續資治通鑒》卷第二十六 【宋紀二十六】:○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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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二十六 【宋紀二十六】

續資治通鑒

卷第二十六 【宋紀二十六】

起柔兆敦牂正月,盡強圉協洽八月,凡一年有奇。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景德三年(遼統和二十四年。

丙午,一零零六年)

春,正月,辛未,始置常平倉。

先是言事者請「於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江、淮、兩浙每州計戶口多少,量留上供錢自千貫至二萬貫,令轉運使擇清干官主之,專委司農寺總領,三司無得移用,每歲夏秋准市估加錢收糴,貴則減價出糶,俟十年有增羨,則以本錢還三司。」

詔三司集議,請如所奏。

大率萬戶歲糴萬石,止於五萬石;或三年以上不糶,則回充糧廩,別以新粟補之。

二月,丙子,權三司使丁謂等言:「唐宇文融置勸農判官,檢戶口田土偽濫等事,今欲別置,慮益煩擾。

而諸州長吏,職當勸農,乃請少卿監、刺史、閤門使以上知州者並兼管內勸農使,餘及通判並兼勸農事,轉運使、副並兼本路勸農使。」

詔可。

勸農使人銜自此始。

甲申,升宋州為應天府,以太祖舊籓也。

丙戌,以唐張九齡九世孫元吉為韶州文學。

元吉詣闕獻明皇墨跡及九齡真圖、告身、故錄之。

復置都大發運使,以度支員外郎馮亮為之。

丁亥,樞密使王繼英卒。

遼人既和,朝廷無事,寇准頗矜其功。

帝待準極厚,王欽若深嫉之。

一日,會朝,准先退,帝目送准,欽若因進曰:「陛下敬畏寇准,為其有社稷功邪?」

帝曰:「然。」

欽若曰:「澶淵之役,陛下不以為恥,而謂准有社稷功,何也?」

帝愕然曰:「何故?」

欽若曰:「城下之盟,《春秋》恥之。

今以萬乘之貴而為澶淵之舉,是盟於城下也,何恥如之!」帝愀然不悅。

欽若曰:「陛下聞博乎?博者輸錢欲盡,乃罄所有出之,謂之孤注。

陛下,寇准之孤注也,斯亦危矣!」由是帝顧准稍衰。

准在中書,喜用寒俊,每御史缺,輒取耙言之士,它舉措多自任。

同列屢目吏持例簿以進,准曰:「宰相所以進賢退不肖,若用例,吏職耳。」

因卻而不視。

戊戌,准罷為刑部尚書、知陝州。

以參知政事王旦為工部尚書、平章事。

旦入謝,便坐,帝謂曰:「寇准以國家爵賞過求虛譽,無大臣體,罷其重一柄一,庶保終吉也!」

初,張詠在成都,聞准入相,謂僚屬曰:「寇公奇才,惜學術不足耳。」

及准知陝,詠適自成都還,准送之郊,問曰:「何以教准?」

詠徐曰:「《霍光傳》不可不讀。」

准莫喻其意,歸,取其傳讀至,「不學無術」,笑曰:「此張公謂我也!」

己亥,以參知政事馮拯為兵部侍郎,王欽若為尚書左丞,陳堯叟為兵部侍郎,並知樞密院事;以趙安仁為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樞密都承旨韓崇訓、東上閤門使馬知節並儉署樞密院事。

崇訓,重贇子也。

三月,乙已,客星出東南。

太常丞任隨上言曰:「諫議大夫、司諫、正言雖有數員,但充位一屍一祿而已。

願陛下擇賢士,黜具臣,懸賞罰之文,立勸懲之道。

其兩省諫官,並准有唐故事,定其員數,優其俸給,限以遷官之年月,責以供職之否臧。

其或獻替推誠,彌縫勵節,言事有裨於時政,抗章不避於天誅,則請行甄擢以勸眾焉。

其或一屍一利無慚,弼違有闕,務引腹非之咎,多致面從之諛,則請行降黜以勵眾焉。

夫如是,則賢者勸,惰者激,庸者退,懦者立,朝廷之士鹹願效忠而報國矣。」

帝覽而嘉之,己未,詔:「諫臣悉心獻替,賞罰之典,斷在必行。」

是月,始命朝臣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

其後又增置一員,以閤門祗候充。

夏,四月,丙子,幸崇文院觀四庫圖籍。

壬辰,命使六人巡撫益、利、梓、夔、福建等路,犒設將吏,存問父老,疏決系囚,仍案察官吏能否、民間利害以聞。

時屯田員外郎謝濤使益、利路,及還,舉所部官三十餘人,宰相以為多,濤乃歷陳其治狀,且願連坐。

奉使舉吏連坐自濤始。

乙未,種放賜告歸終南山。

復詔群臣轉對。

五月,壬寅朔,司天言日當食,帝避正殿不視事,百官各守其司。

既而一陰一翳不見,帝語宰相曰:「此非朕德所致,但喜分野之民不被其災耳。」

司天奏周伯星見,群臣上表稱賀。

知雜御史王濟乘間言於帝曰:「瑞星實符聖德;然唐太宗以家給人足豐年為上瑞,臣願陛下日謹一日,居安慮危,則為瑞大矣。」

帝嘉納之。

甲辰,趙德明遣其兵馬使賀守文來貢。

先是向敏中及張崇貴與德明議立誓約,久未決。

德明雖數遣使修貢,然於七事訖莫承順,累表但雲乞先賜恩命,徐議之。

時已有詔許德明毋納靈州,既又賜敏中等詔,諭德明止遣子弟入宿衛,及毋得攻劫西路進奉,蕃部縱有爭競,並取朝廷和斷,它約悉除之,然亦不聽回圖往來及放行青鹽之禁。

乙已,敏中等言:「二事苟不如約,恐乖前議。

請皆與之。」

帝以德明變詐難信,儻務姑息,必貽後患,復賜敏中等詔,令熟計復奏。

丙午,命王欽若、陳堯叟同修《時政記》,每次月十五日送中書。

度支副使李士衡言:「關右自不禁解鹽已來,計司以賣鹽年額錢分配永興、同、華、耀四州軍,而永興最多,於民不便,請減十分之四。」

詔悉除之。

先是內帑歲出緡錢三十萬助陝西軍資,及士衡為轉運使,言歲計可自辦,遂罷給。

帝將幸洛,士衡獻粟五十萬斛,又以三十萬斛饋京西,朝廷以為材,故召令佐三司。

萊蕪監判官歐一陽一冕,求應賢良方正,而大言自薦,以姬旦、皋、夔為比,且云:「使臣日試萬言,一字不改,日覽千字,一句不遺。」

由是促召赴闕,令中書試五論、三頌、諸詩四十首,共限萬言。

題既出,冕惶駭,自陳「止應賢良,不應萬言,幸假貸!」乃以所上表示之,冕不敢復言。

至晡,但成五論、一頌,共三千字。

既奏御,帝令問表中所陳條目,冕伏躁妄之罪,現授下州司戶參軍。

左諫議大夫陳省華卒。

省華有吏干,妻馮氏,一性一嚴,訓諸子尤力,不許事華侈,堯叟既貴,孝謹益不衰,掌樞密時,弟堯佐直史館,堯咨知制誥,與省華同在北省,諸孫任官者十數人,宗親登科者又數人,榮盛無比。

客至,堯叟等皆侍立其側,客不自安,多引去。

舊制,登樞近者母妻即封郡夫人,堯叟初拜,以父在朝,止封其妻,而母但從夫邑封;堯叟表讓,朝廷以彝制,不聽。

省華卒既逾年,帝乃封其母郡太夫人,後進封滕國,年八十餘,尚無恙。

涇、原、儀、渭都鈐轄秦翰、知鎮戎軍曹瑋等各請出兵討賊,帝以德明累遣使修貢,慮失誠信,不許。

德明初請命於朝,瑋言:「繼遷擅河西地二十年,兵不解甲,使中國有西顧之憂。

今國危子弱,不即禽滅,後更強盛難制。

願假臣一精一兵,出其不意,擒德明送闕下,復以河西為郡縣,時不可失。」

朝廷方欲以恩致德明,寢其書不報。

丁巳,幸北宅視德恭疾。

己未,德恭卒。

是月,遼幽皇太妃和罕於懷州,囚夫人伊勒蘭於南京,餘一黨一皆生瘞之。

六月,丙子,群臣固請聽樂,從之。

南平王黎桓卒,諸子爭立,攻戰連月,有司請發兵平之。

帝以桓素修職貢,豈宜伐喪,不許,而以郡曄為緣海安一撫使,令譬曉之。

丁丑,京東轉運使張知白上疏曰:「司天奏周伯星見,此聖德動天而辰象昭瑞也。

臣聞懼亂者治必興,思危者安必久。

陛下誠能戒謹抑畏,日新其德,則瑞星不出,臣亦稱賀。

苟異於是,則瑞星雖出,臣亦不敢同眾人之賀也。

況今西北二隅雖罷征戰之役,然以比諸古者屈膝稱臣,款塞內附,則亦事異而禮殊矣。」

帝覽疏,謂輔臣曰:「知白以諫官在外而乃心朝延,可謂知所職矣。」

庚寅,以殿中丞王旭同判吏部南曹。

旭,旦之弟也。

自旦為政,旭避嫌不復厘事。

至是虞部員外郎王矩,言旭前宰緱氏,廉白有政績。

帝謂旦曰:「旭之干敏,朕亦素知,且屢有言其才堪任京府傣佐者。」

旦以避嫌懇辭,帝曰:「朝延用才,不可以卿故使之淪滯。」

帝欲授三司判官,旦又固讓,故有是命。

後數日,旭引對選人,帝面賜緋魚,謂旦曰:「朕向不知卿弟猶衣綠也。」

秋,七月,知益州張詠歲滿,宰相王旦擬以任中正代之。

議者多雲不可,帝以詰旦,旦曰:「非中正不能守詠規矩,它人往,妄有變更矣。」

壬寅,擢中正工部郎中,知益州。

在郡凡五歲,遵詠條教,人甚便之。

眾乃服旦知人。

乙巳,太白晝見。

壬子,邵燁上邕州至交趾水陸路及控制宜州山川等圖,帝曰:「祖宗闢土廣大,惟當慎守,不必貪無用地,苦勞兵力。」

甲子,大宴含光殿,始用樂。

忠武節度使高瓊臥疾,帝欲臨幸其等,王欽若恨瓊附寇准,且沮准澶淵之功,因言:「瓊雖久掌禁兵,備宿衛,然未嘗有破敵功。

凡車駕臨問,所以一寵一待勳臣,施之於瓊,恐無以示甄別。」

乃止。

及卒,有司言當輟一日朝,帝以瓊未嘗有過,特廢朝二日。

八月,種放既歸終南,教授山中,表求太宗御書及經史音疏,詔悉與之。

因謂輔臣曰:「近中使還,言放居草屋,食野菜、蕎面而已。

如此淡薄,亦人所難也。」

癸未,詔以來年春朝謁諸陵。

王旦言:「行宮損壞,要須修葺。」

帝曰:「如此,亦勞民矣。」

乃詔:「所至州縣,但增飾館驛,不得更建行宮;侍從臣寮並百司供擬及供御之物,並令減省。」

丙戌,遼改南京宮宣教門為元和,外三門為南端,左掖門為萬春,右掖門為千秋。

是月,沙州郭煌王曹壽遺人進大食國馬及美玉於遼,遼主以對衣、銀器等賜之。

九月,庚戍,詔以稼穡屢登,機務多暇,自今群臣不妨職事,並聽游宴,御史勿得糾察。

上巳、二社、端午、重一陽一併旬時休務一日,初寒、盛暑、大雨雪議放朝。

著於令。

丙辰,御崇政殿,親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光祿寺丞錢易、廣德軍判官石待問併入第四等,以易為祕書丞,待問為殿中丞。

雄州一團一練使何承矩,以老疾,累表求解邊任,帝令自擇其代,承矩薦安一撫副使李允則。

丙寅,即命允則知雄州兼安一撫使,改授承矩齊州一團一練使,便道之任。

承矩至齊州才七日,卒,緣邊洎涿、易州民聞之,皆揮涕,有相率詣雄州發哀飯僧者。

承矩習熟戎事,有方略,能綏撫異俗,其後契丹使至者,言國中皆畏服承矩之名。

嘗於雄州北築一愛一影台,植蓼花,日至其處,吟詩數十首,刻於石,人謂何六宅一愛一蓼花,不知其經始塘泊也。

尤好儒學,賓禮賢士大夫。

初知潭州日,李沆、王旦實為佐屬,承矩器以公輔,待之絕厚。

丁卯,麟延鈐轄張崇貴入奏:「趙德明遣牙校劉仁勖來進誓表,請藏盟府。」

且言:「所乞回圖及放青鹽之禁,雖宣命未許,然誓立功效,冀為異日賞典也。」

帝賜詔嘉獎焉。

是月,遼主如南京。

冬,十月,庚午朔,遼主率群臣上太后尊號曰睿德神略應運啟化承天皇太后;群臣上遼主尊號曰至德廣考昭聖天輔皇帝。

以趙德明為定難軍節度使兼侍中,封西平王,給俸如內地。

又錄德明誓表,令渭州遣人繼至西涼府曉諭諸蕃,轉告甘、沙首領。

因責德明子弟入質,德明謂非先世故事,不遣,惟獻駝馬謝恩而已。

丁丑,以張崇貴為趙德明旌節官告使,太常博士趙湘副之,賜德明襲衣、金帶、金鞍勒馬,銀萬兩,絹萬匹,錢二萬貫,茶二萬斤。

丁酉,葬明德皇后於永熙陵。

十一月,壬演,周伯星再見。

庚戌,徙知永興軍府周瑩為邠、寧、環、慶都部署,以孫全照代之。

十二月,辛卯,以宰臣王旦為朝拜諸陵大禮使。

先是江、淮歲運米輸京師,未有定制。

是歲,始定六百萬石為歲額,從發運副使李溥之請也。

是年,遼放進士楊佶等三十三人。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景德四年(遼統和二十五年)

春,正月,遣工部尚書王化基乘驛詣河中祭后土廟,用大祀禮,告將朝陵也。

甲辰,以知樞密院事陳堯叟為東京留守。

乙巳,以權三司使丁謂為隨駕三司使,鹽鐵副使林特副之。

謂機敏有智謀,善附會而有心計,在三司,案牘填委,吏久難解者,謂一言判之,眾皆釋然。

己未,車駕發京師。

庚申,次中牟縣,除逋負,釋囚系,賜父老衣幣,所過如之。

甲子,次鞏縣,罷鳴鞭及太常奏嚴、金吾傳呼。

或獻洛鯉,帝曰:「吾不忍食也!」命放之。

丙寅,齋於永安鎮行宮,太官進蔬膳。

丁卯,夜漏未盡三鼓,帝乘馬,卻輿輦傘扇,至安陵外次,易素服,步入司馬門,行奠獻之禮。

次詣永昌、永熙陵,又各詣下宮。

凡上宮用牲牢祝冊,有司奉事;下宮備膳羞,內臣執事百官皆陪位。

又詣元德皇太后陵奠獻,又於陵南設幄奠祭,如下宮禮。

帝每至陵寢,望門而哭。

初,有司具儀,止常服,帝特製素服。

禮畢,遍詣孝明、考惠、考章、懿德、淑德、明德皇后陵,又至莊懷皇后陵。

遂單騎巡視陵闕,以內臣從,及親奠夔王、魏王、岐王、恭孝太子、鄆王、周王、安王諸墳。

辰後,暫至幄次更衣,復詣陵奉辭。

有司以朝拜無辭禮;帝感慕哀切,未忍去,故復往焉。

及午而還,左右進傘,帝卻之,渡昭應水,乃許進,至行宮,始御常膳。

又遣官祭一品墳、皇諸親墓。

德音降西京及諸路,赦流罪以下囚;釋逋欠,賜畿縣民租稅有差。

建永安鎮為縣。

是月,遼建中京,即七金山土河地也。

先是遼主過七金山土河,南望雲氣,有郛郭樓闕之狀,因建都,至是始城之。

二月,戊辰朔,車駕遂如西京,夕次偃師縣,始復奏嚴;帝猶服靴袍,不一舉樂。

己巳,至西京,始奏樂。

道經漢將軍紀信塚、司徒魯恭廟,詔贈信為太尉,恭為太師。

辛未,命吏部尚書張齊賢祭週六廟。

詔從官先塋在洛者賜告祭拜。

壬申,謂輔臣曰:「前代內臣,恃恩恣橫,蠹政害物,朕常深以為戒,至於班秩賜與,不使過分,有罪未嘗矜貸,此輩常亦畏懼。」

王旦等曰:「前代事跡昭然,足為龜鑒。

陛下言及此,社稷之福也。」

內侍史崇貴嘗使嘉州還,上言:「知縣某貪濁;有佐官某廉干,乞擢為知縣。」

帝曰:「內臣將命,能采善惡,固亦可獎;然便爾賞罰,外人必未厭伏。

當須轉運使深察之。」

甲戌,幸上清宮,詔賜酺三日。

乙亥,詔罷西京榷酤,官賣麴如東京之制。

丙子,加號列子為沖虛至德真一人。

帝之次鞏縣也,太子太師呂蒙正輿疾來見,不能拜,命中使掖之以進,賜坐勞問;壬午,幸其第,賜繼甚厚。

甲申,御五鳳樓觀酺,召父老五百人,賜飲樓下。

丁亥,幸元偓宮。

戊子,葺週六廟。

增封唐孝子潘良瑗及其子季通墓。

庚寅,詔河南府置五代漢高祖廟。

辛卯,車駕發西京,謂輔臣曰:「歸途陵闕在望,雖已遣官祭告,朕豈安然而過乎!」壬辰,帝乘馬至孝義,鎮吏訾村復設次,與親王望陵祭奠,近臣於幄殿東望拜。

每進飲食,帝執爵舉匕箸,涕泗哀感。

甲午,次鄭州,遣使祀中岳及周嵩、懿二陵。

丁酉,賜隱士楊璞繒帛。

遼主如鴛鴦濼。

三月,己亥,帝至自西京。

乙丑,以曹瑋為西上閤門使,賞其捍邊功也。

瑋在鎮戎,嘗出戰少捷,偵虜去已遠,乃驅所掠牛羊輜重而還,頗失部伍。

其下憂之,言於瑋曰:「牛羊無用,不若棄之,整眾而歸。」

瑋不答。

西蕃兵去數十里,聞瑋利牛羊而師不整,遽還襲之。

瑋行愈緩,得地利處,乃止以待之。

西蕃軍將至,逆使人謂之曰:「蕃軍遠來,必甚疲,我不欲乘人之怠,請憩士馬,少選決戰。」

蕃人方苦疲,皆欣然,嚴軍而歇。

良久,瑋又使人諭之曰:「歇定可相馳矣。」

於是各鼓軍而進,一戰,大破蕃師,遂棄牛羊而還,徐謂其下曰:「吾知蕃已疲,故為貪利以誘之。

比其復來,幾行百里矣。

若乘銳便戰,猶有勝負;遠行之人,若少憩,則足痺不能立,人氣亦闌,吾以此取之。」

夏,四月,辛巳,皇后郭氏崩。

周悼獻王,後所生也,王薨,後悲感生疾,遂不起。

後一性一謙約,寬仁惠下。

尤惡奢一靡一,族屬入謁禁中,或服飾華侈,必加戒勖。

有以家事求言於帝者,後終不許。

兄子出嫁,以貧,欲祈恩繼,但出裝具給之。

帝嘗使觀宜聖殿諸庫,後辭曰:「國之寶庫,非婦人所當入。

陛下欲惠賜六宮,願量頒之,妾不敢奉詔。」

帝尤加禮重焉。

宰相王旦言:「諸路各置轉運使,復遣官檢舉酒稅,競以增益課利為功,煩擾特甚。」

帝曰:「官吏務貪勞績,不恤民困,朕甚憫之。」

乃詔三司:「取一年中等之數,立為定額,自今中外勿得更議增課。」

五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帝與輔臣言及朝士有交相奏薦者,王旦曰:「人之情偽,固亦難知,或言其短而意在薦揚,或稱其能而情實排抑。

唐劉仁軌嘗忿李敬玄異己,將以計去之,乃稱其有將師材,而敬玄卒敗軍事,此皆不以國家為慮者也。」

帝曰:「若然,則險偽之輩,世所不能絕也。」

戊申,詔以鼓司為登聞鼓院,登聞院為登聞檢院。

命右正言鄒平周起、太常丞祁一陽一路振同判鼓院,吏部侍郎張詠判檢院,檢院亦置鼓。

先有內臣句當鼓司,自此悉罷。

諸人訴事,先詣鼓院;如不受,詣檢院;又不受,即判狀付之,許邀車駕;如不給判狀,聽詣御史台自陳。

先是帝謂王旦曰:「開廣言路,治國所先,而近日尤多煩紊。

車駕每出,詞狀紛紜,洎至披詳,無可行者。」

故有此更置焉。

汀州黥卒王捷,自言於南康遇道人,姓趙氏,授以小鐶神劍,蓋司命真君也。

宦者劉承珪以其事聞,帝賜捷名中正。

是月,戊申,真君降中正家之新堂,是為聖祖,而祥瑞之事起矣。

戊午,增孔子守塋二十戶。

初置雜賣場。

閏月,戊辰,減劍、隴等三十九州軍歲貢物,夔、駕等二十七州軍悉罷之。

壬申,御崇政殿,試賢良方正著作佐郎陳絳、溧水縣令史良、丹一陽一縣主簿夏竦。

先是帝謂宰臣曰:「比設此科,欲求才識,若但考文義,則濟時之用,安得而知!今策問宜用經義,參之時務。」

因命兩制各上策問,擇而用焉。

絳、竦所對入第四次等,擢絳為右正言,竦為光祿寺丞。

是月,立中書、樞密院互報法,事關軍機、民政者,必互相關報。

時中書命楊士元通判鳳翔府,樞密院又令監香藥庫,兩府不相知,故有是命。

六月,壬子,司天言:「五星當聚鶉火,而近太一陽一,同時皆伏。

案占云:『五星不敢與日爭光者,猶臣避君之明也』。

歷千百載所未曾有,望付史官以彰殊事。」

從之。

乙卯,葬莊穆皇后於永熙陵之西北。

初定謚,命宗正卿告廟,王欽若疑其事,因對,具言。

王旦曰:「國朝故事,昭憲之謚,太尉率百官告廟;孝明之謚,止宗正卿告廟。

今當以孝明為比。」

帝顧欽若曰:「皆有故事,不足疑也。」

庚申,知樞密院王欽若以五星聚東井,慶雲見,奉表稱賀,詔付史館。

吏部侍郎張詠,以病瘍乞郡;辛酉,詔詠知升州。

徙向敏中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

先是舊相出鎮者,多不出吏事為意,寇准雖有重名,所至終日宴游。

張齊賢倜儻任情,獲劫盜,或時縱遣之,所至尤不治。

帝聞之,皆不喜。

惟敏中勤於政事,所至著稱。

帝曰:「大臣出臨方面,不當如向敏中邪!」

遼賜皇太妃死於幽所。

秋,七月,丁卯,祔莊穆皇后神主於別廟,殿室在莊懷皇后之上。

高班內品裴愈,出隸唐州。

愈前監廣州綱,遇交州使,因言:「龍花一蕊難得之物,宜以充貢。」

至是,州采之為獻,且言愈嘗道詔旨。

帝曰:「朕懷撫遠俗,何嘗有所宣索!」即下愈御史台劾問,故有是責,仍以龍花一蕊還交州。

帝謂輔臣曰:「近見詞人獻文,多故違經旨以立說,此所謂非聖人者無法也。

有太甚者,當黜以為戒。」

遼以西平王李德明母薨,遣使弔祭,旋命起復。

知宜州劉永規,馭下嚴酷,六月,乙卯,軍校陳進因眾怨鼓噪,殺永規,擁判官盧成均為師,僭號南平王,據城反。

甲戌,奏至,詔忠州剌史曹利用等領兵進討,仍諭賊一黨一有來歸者,並釋罪。

權三司使丁謂言:「景德三年新收戶,比鹹平六年計增五十五萬有奇,賦入增三百四十六萬有奇,望特降詔旨,自今以鹹平六年戶口賦入為額,歲較其數,具上史館。」

從之。

黎龍延自稱權安南靜海軍留後,遣其弟明昶等來貢,帝賜以《九經》及佛氏書。

辛巳,授龍延靜海節度使、交趾郡王,賜名至忠,給以旌節。

戊子,帝謂輔臣曰:「近日以來,殊無獻言者。

卿等宜勤接士大夫,察問四方事以聞。」

詔翰林遣畫工分詣諸路,圖上山川形勢、地理遠近,付樞密院,每發兵屯戍,移徙租賦,以備檢閱。

癸巳,復置諸路提點刑獄官。

先是帝出筆記六事,指其一謂王旦曰:「勤恤民隱,遴柬庶官,朕無日不念也。

所慮四方刑獄,官吏未盡得人,一夫受冤,即召災沴。

先帝嘗選朝臣為諸路提點刑獄,今可復置,仍以使臣副之。

所至心察視囚禁,審詳案牒,其官吏貪濁弛慢者,具名以聞。」

八月,乙巳,置群牧制置使,命知樞密院事陳堯叟兼之。

尋又增置判官一員。

丁未,中書門下言:「莊穆皇后祥除已久,秋宴請舉樂。」

不允。

以右監門衛上將軍錢惟治為右武衛上將軍,月給俸錢百萬,仍許在家養疾。

時惟治弟太僕少卿惟演上《聖德論》,帝覽之,謂宰臣曰:「惟演文學可稱,且公王貴族,而能留意翰墨,有足嘉者,可記其名,並以論付史館。」

因曰:「錢氏繼世忠順,子孫可念,比聞惟治頗貧乏。」

遂有是命。

己酉,益州地震。

出府庫錢五十萬貫付三司市菽麥。

時宰相言今歲豐稔,菽麥甚賤,為富民所蓄,請官為斂糴以惠農民。

辛亥,賜孔子四十六世孫聖佑同學究出身。

聖佑,延世子,宜孫也。

翰林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邢昺,以羸老,自陳曹州故鄉,願給假歸視田里;帝命坐,慰勞之,壬子,拜工部尚書,知曹州。

是日,特開龍圖閣,召近臣宴崇和殿,帝作詩賜之。

昺視壁間《禮記圖》,因陳《中庸》九經大義,帝嘉納焉。

及行,又命近臣祖送。

侍講學士外使自昺始。

癸丑,帝謂王旦等曰:「前詔群臣言事,除機密外,不得用無名答子,非合面奏公事,不得上殿,蓋防人之多言,浸成萋斐也。

且必有顯狀,封章彈奏,有何不可!近日戚綸面陳詔旨不便。」

因出綸奏示旦等曰:「綸意以疏遠之人,難得面奏,然自下詔以來,升殿奏事者未嘗有阻。」

旦曰:「飛語譖言,聖慮固不為惑。

但近日論利害者差少,亦宜留意省察。」

王飲若曰:「臣下升殿一二次,即希恩澤。

比來中外章疏,若以前詔條約,皆當付所司鞫問。」

帝曰:「綸一性一純謹有學問,此奏乃未諭詔旨耳。」

丁巳,詔修太祖、太宗正史,命王旦監修,王欽若、陳堯叟、趙安仁、晁迥、楊億同修。

置龍圖閣直學士,以杜鎬為右諫議大夫,充其職,班在樞密直學士之下。

權三司使丁謂上《景德會計錄》六卷,詔獎之。

是月,諸路皆言大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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