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二十八 【宋紀二十八】
起屠維作噩正月,盡上章Yan茂四月,凡一年有奇。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考皇帝大中祥符二年(遼統和二十七年)
春,正月,丁巳朔,召輔臣至內殿朝拜天書。
自是歲以為常。
御史中丞王嗣宗言:「翰林學士楊億、知制誥錢惟演、秘閣校理劉筠唱和《宣曲》詩,述前代掖庭事,詞涉浮一靡一。」
帝曰:「詞臣學者宗師,安可不戒其流宕!」乃下詔風厲學者:「自今有屬詞浮一靡一、不遵典式者,當加嚴譴。
其雕印文集,令轉運司擇部內官看詳,以可者錄奏。」
帝自東封還,群臣獻賀功德,舉國若狂。
惟進士孫籍獻書言:「封禪,帝王盛事,然願陛下謹於盈成,不可遂自滿假。」
帝善其言,即召試中書;庚午,賜同進士出身。
時知制誥周起亦上言:「天下之勢,常患恬於逸安而忽於兢畏,願毋以盈成為恃。」
帝深納之。
去冬,詔京師賜酺五日,以二月五日為始。
於是久旱,右僕射張齊賢言:「宴樂,一陽一事也。
甫經上元,又將酺飲,恐非所以答天意。
請俟雨足,乃如詔旨。」
從之。
以殿中丞孔勖知曲阜縣兼檢校先聖廟,賜緋魚。
勖請就先聖廟創立學舍及於齋廳講說,皆許之。
乙酉,命戶部尚書溫仲舒、右丞向敏中與吏部流內銓注擬選人。
先是帝謂輔臣曰:「吏部銓引對群吏,或經旬不入,何也?」
陳堯叟曰:「選人甚多,極聞稽滯。」
因言舊有鎖銓之制。
帝曰:「今員多闕少,四時計選猶慮壅塞,況鎖銓乎!」堯叟又請取舊省員,復置如六曹官,凡百州,乃得六百員。
王旦曰:「今選集待闕者二千餘人,縱增二三百員,亦無益也。」
乃詔仲舒等同領選事以督之。
是月,以美人劉氏為修儀,才人楊氏為婕妤。
遼主獵於瑞鹿原。
二月,令陝西發廩振糶,旱故也。
辛丑,分遣使臣出常平倉粟麥,於京城四面開八場,減價糶之,以平物價。
己酉,雨。
詔賜酺,以三月十六日為始。
庚戌,布衣林虎伐登聞鼓上言:「國家遣官祈雨,車駕遍指宮寺,雖再雨而未足。
願去邪佞一屍一素之臣,明賞罰黜陟之令,則天自雨。」
帝曰:「所言邪佞一屍一素,當斥其名;賞罰黜陟,悉陳非當,朕豈吝於采拔!然姓林名虎,尚怪者也。」
命中書召問,虎無以對,罷之。
以盧多遜子復州司士參軍察付吏部銓注簿、尉。
察,景德二年舉進士,禮部奏名在高等。
或言多遜子不當與科第,故特命為州掾,及是乃授親民官。
明年,察奉多遜喪歸葬襄一陽一,又詔本州賜察錢三十萬。
應天府民曹誠,以資募工就戚同文所居造捨百五十間,聚書千餘卷,博延生徒,講習甚盛。
府奏其事,詔賜額曰應天府書院,命奉禮郎戚舜賓主之,仍令本府幕職官提舉,又署誠府助教。
舜賓,同文孫,綸子也。
癸丑,太常博士知溫州李邈言:「准詔,禁金銀箔泉裝飾服用之物。
伏見兩浙僧求丐金銀珠玉,錯末和泥以塑塔像,有高袤丈者。
毀碎珍寶,浸以成俗。
望嚴行禁絕,違者重罪。」
從之。
封太常博士陳從易祖母詹氏為河間縣太君。
從易以東封恩,例當封母妻,請回妻封以及祖母故也。
三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辛未,帝御乾元樓觀酺,自是凡五日。
夏,四月,丙戌朔,遼主如中京營建宮室,擇良工於燕薊,董役二載,郛郭、宮掖、樓閣、府庫、市肆、廛廡,悉擬京師之制。
既成,設祖廟、景宗及太后御容殿。
宮中有武功殿,遼主居之;文化殿,後居之。
池城湫濕,多穿井以洩之,居民稱便。
又設大同驛以待宋使,朝天館以待新羅使,來賓館以待夏使。
戊子,升州大火。
遣御史訪民疾苦,蠲被火屋稅。
武勝節度使、駙馬都尉吳元扆,純謹謙遜,在籓鎮,有憂民之心,待賓佐以禮,處事畏敬,所至能檢下,未嘗逾矩,奉身簡素,鮮聲色狗馬之好,所得祿賜皆分給親族之孤貧者。
於是受詔知徐州,請對,言:「臣族屬至多,其堪任祿仕者皆已奏薦,不任者悉均奉贍之。
公主有一乳一媼,得入參宮禁,慮臣去後,托以干祈,望陛下不納。」
帝深歎其賢。
分定天書及大駕儀仗,別飾玉輅以奉天書,題榜曰:「天書玉輅。」
壬辰,江淮發運使李溥言:「糧綱卒隨行有少貨物,經歷州縣,悉收稅算,望與蠲免。」
從之。
給事中、判集賢院種放,得告歸終南山,是日,召見,宴餞於龍圖閣,帝作詩賜放,命群臣皆賦,且制序。
杜鎬辭以素不屬文,詔令引名臣歸山故事,鎬誦《北山移文》,其意蓋譏放也。
丙申,入內供奉官鄭志誠自茅山使還,言:「至升州,見黃雀群飛敝日,往往從空墜,而又聞空中若水聲。」
帝曰:「是皆異常,而州不以言,何也?」
因出占書示王旦等曰:「此皆民勞之兆,若守臣知人疾苦,能防於未然,則可免禍。
今張詠在彼,吾無慮矣。」
先是城中多火,詠廉得不逞之民潛肆燔爇者,折其足而斬之,由是遂絕。
己亥,以三司使丁謂為修昭應宮使。
初議作宮,命謂經度,謂欲殫國財用,規模宏大,近臣多言其不可;殿前都虞侯張旻,亦言土木之侈,不足以承天意。
帝召問謂,謂曰:「陛下富有天下,建一宮崇奉上帝,何所不可?且今未有皇嗣,建宮於宮城之乾地,正可以祈福。
群臣不知陛下此意,或妄有沮止,願以此諭之。」
既而王旦又密疏諫帝,帝諭之如謂所對,旦遂不敢復言。
於是特建使名,令謂專總其事。
詔:「自今諸路轉運使、副、提點刑獄所舉官,如進改後,五年無過有勞干者,並舉主持加酬獎。」
先是帝謂宰臣曰:「舉官犯贓則連坐,而得人者賞弗之及,非所以勸也。」
故有是詔。
庚戌,遼廢霸州處置使。
甲寅,詔:「禁中外群臣,非休暇無得群飲廢職。」
五月,乙卯朔,詔追封孔子弟子兗公顏回為國公,費侯閔損等九人為郡公,成伯曾參等六十二人為列侯,冥相群官分撰贊。
韶州獻頻婆果,後以道遠罷之。
壬戌,詔兗州長吏,以天書降泰山日詣天貺殿建道場設醮,以其日為天貺節,令諸州皆設醮,從知并州劉綜請也。
丙寅,召宰相至龍圖閣觀道像,又觀崇和殿瑞物凡四百餘種,王旦等稱賀。
是日,以昭應宮興工,宴丁謂以下,仍賜役卒緡錢。
祠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錢塘楊侃,請令諸州屬縣無遺胥吏下鄉追事。
從之。
代州地震。
六月,丁酉,詔:「修昭應宮役夫,三伏日執土作者,悉罷之。」
時丁謂欲速成,請三伏不賜休暇,王旦言當順時令,乃降是詔。
先是瑞應沓至,知制誥王曾奏曰:「此誠國家承平所致,然願推而弗居,異日或有災沴,則免輿議。」
及帝既受符命,大建玉清昭應宮,復上疏曰:「國家受殊祥,膺秘菉,就嚴城之北隅,啟列真之秘宇。
經始以來,庀街斯廣,功極彌年,費將巨萬。
國家尊奉靈文之意,不為不厚矣。
然臣以為今之興作,有不便之事五焉:創立之宮,規制宏大,凡用材木,莫非楩楠,搬運赴宮,尤傷人力,雖雲只役軍匠,寧免煩擾平民?況復軍人亦是黎庶,此未便之事一也。
方畢封崇,復茲興造,內帑傾積代之蓄藏,百物盡生民之膏血,散之孔易,斂之惟艱,此未便之事二也。
禍起隱微,危生安逸,今雙闕之下,萬眾畢臻,所役諸雜兵士,多是不逞小民,其或鼠竄郊廛,狗偷都市,有一於此,足貽聖憂,此未便之事三也。
王者舉動,必遵於時令,臣謹按孟夏無發大眾,無起土工,無伐大樹。
今肇基卜築,沖冒郁蒸,俶擾坤厚,乖違前訓,矧復旱卒癢,比屋罹災,得非失承天地之明效歟!此未便之事四也。
臣竊聆符命,亦言清淨育民。
乃過興剞劂之功,廣務雕餿之巧,屢殫物力,未協天心,此未便之事五也。
伏望思祖宗之大猷,察聖賢之深戒,止敦樸素,無取卞奇,俾海內知陛下重一愛一民力之意,豈不美歟!方今疆場唉定,民俗苟完,關輔之地,流亡素多,近甸之氓,農桑失望,雖令有司安慰,亦恐未復田廬,秋冬之間,饑歉是懼。
願陛下留神垂聽,無忽臣言,則天下幸甚!」
帝自景德四年以來,不復出獵,壬寅,詔:「五方鷹鶻量留十數,以備諸王從時展禮,餘悉縱之。」
庚戌,帝御崇政殿親試進士、諸科,賜進士梁固等及第、出身有差。
固,顥之子也,初以顥遺廕賜進士出身。
服除,詣登聞,讓前命,願赴鄉舉,許之。
昭應宮初相地,止盡內殿直班院。
丁謂等復請增衍之,多黑土疏惡;乃於東京城北取良土易之,自三尺至一丈有六等,日役工數萬。
上以道裡稍遠,憫其負擔之勞,壬戌,詔三司以空船給昭應宮運土,仍浚治渠道。
秋,七月,甲寅朔,遼境霖雨,潢河諸水皆溢,漂沒民舍。
丁巳,置糾察在京刑獄司,以知制誥周起、侍御史趙湘領之。
三司請出內藏綾萬匹以助經費,從之。
復以萬安宮為滋福殿。
先是有詔減鄜延路駐泊兵九指揮歸營。
乙丑,鈴轄李繼昌等言邊防備豫,望許如舊,帝以西邊安靜,冀省轉輸之勞,不許。
辛未,以昭應宮為玉清昭應宮。
戊寅,詔封玄聖文宣王廟配享先儒魯史左丘明等十九人爵為伯,贈蘭亭侯王肅司空,當一陽一侯杜預司徒,命近臣各撰贊。
庚辰,侍御史趙湘、判三司都催欠司彭惟節等,條上封禪赦前天下逋負總千二百六十萬七千,悉除之。
八月,帝欲擇官知審刑院,謂宰臣曰:「當須詳悉法令之人。」
王旦曰:「今司法有人,知院者但能曉達事理,詳究物情,不必熟法令者。」
帝然之。
秘書丞董溫其上言:「漢以霍山為南嶽。
望令壽州長吏春秋致祭。」
詔禮官與崇文院檢討詳定。
上奏言:「奉祀已久,難以改制。
其霍山如有祈請及別敕致祭,即委州縣奉行。」
從之。
後宮杜氏,昭憲皇后侄女也。
帝禁銷金甚嚴,還自東封,杜氏乃服以迎車駕,帝見之,怒,遂令出家洞真宮為道士。
由是天下無敢犯禁者。
知雜御史趙湘言:「臣聞朝延之儀,進止有度。
伏見常參文武官每日趨朝,並早赴待漏院,侯開內門齊入。
今以辰漏上始放朝,故多後時乃入。
望許令知班驅使官二人常在正衙門視之,有入晚者,具名申奏。
又,風雨寒署稍甚,即多稱疾請假。
望委御史台酌度聞奏,遣官診視,如顯有誑妄,即具彈劾。」
從之。
九月,壬子朔,入內供奉官王承勳言:「准詔,於洺州塞漳河水口,本州差權推官祖百世監督兵夫,頗見勤勉,望即授正任。」
帝曰:「州縣官除幕職,皆自特恩,內臣豈當論請!」即令吏部銓擬官代之。
先是命供備庫使謝德權決金水河為渠,自天波門並皇城至乾元門,歷天街,東轉繚太廟,皆甃以礱甓,樹之芳木,車馬所度,又累石為梁。
間作方井,宮寺民舍皆得汲用。
復東引,由城下水竇入於濠。
京師便之。
丁卯,德權奏功畢,詔宗正告廟室,賜役卒緡錢。
司天言:「太一陰一當食之既,巽日,皇帝本命,請禱祀之。」
帝曰:「經躔已定,何可祈也!」不許。
既而侯之不虧,宰臣表賀。
壬申,邵州防禦使廣平公德彝,言女適殿直郭中和,家族頗眾,欲別置一第。
帝曰:「中和有父母,從其請,則婦事舅姑之禮闕矣。」
不許。
乙亥,無為軍言大風拔木,壞城門營壘民舍,厭溺千餘人。
詔內臣恤視,蠲來年租,收瘞死者,家賜米一斛。
先是帝謂王旦等曰:「朕在東京講《尚書》凡七遍,《論語》、《孝經》亦皆數四。
今宗室諸王所習,惟在經籍,昨奏講《尚書》第五卷,此甚可喜。」
於是召寧王元偓等赴龍圖閣觀書目,帝諭之曰:「宮中嘗聽書習射,最勝它事。」
元偓曰:「臣請侍講張穎說《尚書》,閒日不廢弓矢,因陳典謨之義。」
帝喜,乃詔每講日賜食,命入內副都知張繼能主其事。
尚慮元偓等輕待專經之士,又加訓督焉。
是秋,京西、河東、陝西、江淮、荊湖路、鎮、定、益、梓、邛、密等州言豐稔,京師粟斗錢三十。
冬,十月,癸未,雄州奏遼改築新城。
帝謂輔臣曰:「景德誓書有無創修城池之約,今此何也?」
陳堯叟曰:「彼先違誓修城,亦此之利也。」
帝曰:「豈若遺利而敦信乎?宜令邊臣詰其違約,止之。」
濠州民齊睿,坐惡逆逃亡,會東封首露,州用赦原之。
知定遠縣王仲微言:「通判、度支員外郎趙況,受睿錢三百千,不以上聞,請重置其罪。」
詔特斬睿,論況枉法,除名為民。
御史中丞王嗣宗,言許州積水害民田,蓋惠民河不謹堤防,每歲決壞,即詔閤門祗候錢昭厚經度之。
昭厚請開小穎河分導水勢,帝曰:「洩其上源,無乃移患於下流乎?」
昭厚不能對。
判陳州石保吉,復言此河浸廣,則郡當水沖,為害甚大。
乃命白陂發運判官史瑩視之。
瑩請修頓固雙鬥門於減水河口,為束水鹿港以均節壅溢,奏可。
因詔三班選吧局習事者巡護堤岸,殿最如黃、汴法。
自是吏謹其職,水災稍息。
甲午,詔天下並建天慶觀。
時罕習道教,惟江西、劍南人素崇重,及是天下始遍有道像矣。
殿中侍御史張士遜上言:「今營造競起,遠遠不勝其擾,願因諸舊觀為之。」
詔從其請。
御史中丞、權判吏部銓王嗣宗輕險好進,深底馮拯之短,而結王旦弟旭,使達意於旦以為助。
旦疾其醜行,因力庇拯,嗣宗大恚。
會久不雨,嗣宗請對,因摭拾知制誥王曾從妹夫孔冕被曾誣構,及侯德昭授赦敘緋,李永錫坐贓除名,復引充舊職等事,欲以頌旦。
帝曰:「止此乃致旱邪?」
嗣宗理屈,復以它辭侵旦;旦不之抗,乃已。
是月,嗣宗請對,言:「刑政有失,致成災沴。」
因復言:「孔冕冤枉,播在人口,而王曾尚居近班,願示退黜,臣請露章以聞。」
帝謂王旦等曰:「曾實無罪;若嗣宗上章,亦須裁處」旦曰:「冕不善之跡甚眾,但以宣聖後不欲窮究,謂其冤枉傷和氣,恐未近理。」
翼日,嗣宗復對,且謝前言之失,帝優容之。
十一月,壬子朔,知鄧州張知白言:「陝西流民相續入境,有欲還本貫而無路糧者。
臣誘勸豪民出粟數千斛,計口給之,以半月為準,凡就路總二千三百家,萬二百餘口,其支貸有餘者,悉給貧老。」
詔獎之。
衛尉卿、權判刑部慎從吉言:「准淳化三年敕,諸州所奏獄空,須是司理院、州司、倚郭縣俱無系囚;又准後敕,諸路自今獄空更不降詔獎諭。
臣伏見提點刑獄司所奏獄空,多不應舊敕,外州妄覬獎飾,沽市虛名。
近邠、滄二州勘鞫大辟囚,於詿誤數人,裁一夕即斬決。
前代京師決獄尚五覆奏,蓋欲謹重大辟,豈宜一日之內便決死刑!恐有冤濫,但務獄空。
欲一望依準前詔,不行獎諭。」
從之。
丙辰,帝作文武七條戒官吏,謂宰相曰:「漢制,剌史以六條問事,諸葛亮有武臣七戒,朕今參求要道以儆勵群臣。
又思先朝以《儒行篇》賜近臣,今可並賜一軸。」
甲子,詔:「諸路官吏有蠢政害民,辯鞫得實,本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司不能舉察者,論其罪。」
先是知秦州齊化基、知鄜州何士宗皆坐贓抵法,監司初不以聞,故申敕之。
帝謂宰相曰:「聞隴州推宮陳漸,不能謹潔,轉運使以堯叟諸侄,不能案舉,昨因違越被劾,堯叟特為請令罷任。
自今倘如此,必正其罪。」
十二月,乙酉,遼太后不豫。
戊子,肆赦。
辛卯,遼太后殂,年五十七。
太后明習政事,能用善謀。
素嫻軍旅,澶淵之役,親御戎車,指麾三軍,賞罰信明,將士用命。
教遼主以嚴,遼主初即位,或府庫中需一物,必詰其所用,賜及文武臣僚者與之,不然不與。
遼主既不預朝政,縱心弋獵,左右有與遼主諧謔者,太后知之,必杖責其人,遼主亦不免詬問。
御服御馬,皆太后檢校焉。
歸政未幾而殂,遼主哀毀骨立,哭必歐血。
辛丑,三司使丁謂等上《泰山封禪朝覲祥瑞圖》百五十,昭宣使劉承珪上《天書儀仗圖》,召近臣觀於滋福殿,俄又示百官於朝堂。
遼天平節度使耶律信寧,以太后之喪,馳騎來告,涿州先牒雄州,雄州以聞。
甲辰,詔廢朝七日,令禮官詳定服制,覆命太常博士王隨為祭奠使,太常博士王曙等為弔慰使,賻以衣五襲、綾羅布帛萬匹。
乙巳,遼賀正使耶律特嚕古入見,既還館,令客省使曹利用以涿州牒示之。
戊申,告哀使耶律信寧至,閤門使受書進內,詔特嚕古等就開寶寺設位奠哭,百官至都亭驛吊之。
己酉,帝於內東門制一服發哀,群臣進名奉慰。
趙德明帥所部出侵回鶻,長星晝見,德明懼而還。
是歲,遼始御前引試進士,放劉三宜等三人。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考皇帝大中祥符三年(遼統和二十八年)
春,正月,種放歸終南山。
帝謂宰相言:「放隱居力學,嘗言古今殊時,不當背時效古,此最近於理。」
乃詔放赴闕。
放表乞賜告,帝許之,又作歌以賜,並繼衣服、器幣,令京兆府每季遣幕職就山存問。
放為弟汶求官,即授秘書省正字。
知天雄軍寇准言:「振武勇士接送遼使過境,臣已各給裝錢。」
帝謂輔臣曰:「寇准好收入情以求虛譽,卿等今見之矣。」
乃詔諭准,不當擅有給賜,命備錢償官。
二月,遼主如長濼。
乙酉,丁謂請承天節禁屠宰刑罰,從之。
癸巳,升州民以知州張詠秩滿,願借留;即授工部尚書,令再任,仍賜詔獎焉。
交州黎至忠苛虐,國人不附,大校李公蘊為至忠親任,乃逐至忠出城而殺之。
其二弟明提、明昶爭立,公蘊又殺之,自稱留後,遣使奉貢。
帝曰:「黎桓不義而得之,公蘊又傚尤焉,甚可惡也。
然蠻俗何足責戰!其用桓故事,授以官爵。」
右僕射、判都省張齊賢,言玉清昭應宮繢畫符瑞,有損謙德及違奉天之意,又屢請罷土木之役,不聽。
辛丑,齊賢出判孟州。
閏月,甲寅,冬官正韓顯符造銅候儀成,並上所著經十卷,其制則本唐李淳風及一行之遺法雲。
己未,河北轉運使李士衡言:「本路諸軍歲給帛七十萬。
當春時民多匱乏,常假貸於豪右,方納租稅,又償逋欠,以故工機之利愈薄。
請官預給帛錢,俾及期輸送;民既獲利,官亦足用。」
詔從之,仍令優與其直。
後遂推其法於天下。
甲戌,增葺射堂為繼照堂,設帟張樂,許士民遊觀三日。
三月,壬辰,以權靜海軍留後李公蘊為靜海軍節度,封交趾郡王,賜衣帶、器幣。
丁酉,帝謂王旦等曰:「自北鄙修好,疆埸不聳,朕居安慮危,罔敢暇逸,嘗著文自警,置之座右。」
乃出《貴廩》、《食珍》、《田夫吟》、《念農歌》、《自戒箴》以示旦等。
癸卯,遼上太后謚為聖神宣憲皇后。
帝作《念邊詩》,賜近臣和。
帝謂輔臣曰:「將帥才難。
今雖天下無事,然兵不可去,戰不可忘,古之道也。」
馬知節曰:「將帥之才,非可坐而知之,顧臨事機變如何耳。
鹹平中,將帥才略無聞,措置未便,不能禦寇,蓋以未得其人故也。」
帝曰:「知節久任邊防,何策為善?」
知節曰:「邊防之地,橫亙雖長,然據要以扼其來路,惟順安軍至西山不過二百里。
若列陣於此,多設應兵,使其久莫能進,眾將疲弊,時以奇兵輕騎一逼一而擾之,如敢來犯,即命將深入力戰,彼必顛覆不暇。
今諸將喜用騎兵,以多為勝;且騎兵之多者佈滿川谷,而用之有限,苟牆進而前,小有不利,則莫之能止,非所謂節制之師也。
臣嘗謂善用騎兵者不以多為貴,但能設伏,觀寇兵之多少,度地形之險易,寇少而一逼一而擊之,眾則聚而攻之,常依城邑以為旋師之所,無不捷矣。」
時遼人已盟,大臣方言符瑞,知節每不然之,嘗言天下雖安,不可忘戰,因自陳:「年齒未暮,五七年間尚可驅策,如邊方有警,願預其行,但得副部署名目及良馬數匹、輕甲一聯足矣。」
帝以為然,乃命制鋼鐵鎖子甲賜之。
夏,四月,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駙馬都尉石保吉卒於京師。
帝廢朝三日,贈中書令,謚莊武。
屬孟夏享太廟,未即臨喪,遣使諭其家,禮畢,乃臨哭之。
保吉累世將相,家富於財,一性一驕倨,歷籓鎮,待屬吏不以禮。
帥大名時,葉齊、查道皆知名士,悉命械頸以督糧運。
帝嘗賜密詔戒之。
先是曹瑋及張崇貴上涇原、環慶兩路州軍山川城寨圖。
己未,帝出以示王欽若等曰:「處置鹹得其宜,至於儲備亦極詳悉,宜令別畫二圖,用樞密印,一付本路,一留樞密院,案圖以計事。」
辛酉,賜泰山隱居秦辨號貞素先生,放還山。
辨自言百三十歲,帝召至京,與語,多言五代事,亦無它奇,但能服食至長年耳。
癸亥,詔:「幕職、州縣官,除廣南、福建路令預借俸錢外,江浙、荊湖遠地,麟、府等州,河北、河東緣邊州軍,自今並許預借兩月俸,餘近地一月。」
是日,後宮李氏生子,知開封府周起方奏事,帝謂起曰:「知朕有喜乎?」
起曰:「臣不知也。」
帝曰:「朕始生子。」
即入禁中,懷金錢出,探以賜起。
李氏,杭州人,初入宮,侍劉修儀,莊重寡言,帝命為司寢。
既有娠,從帝臨砌台,玉釵墜,心惡之。
帝私卜,釵完當生男子;左右取釵以進,殊不毀,帝喜甚。
已而果生子,是為仁宗。
後封李氏為崇一陽一縣君。
甲子,遼葬太后於乾陵,賜大丞相耶律德昌名曰隆運。
庚午,賜宅及陪葬地。
遼群臣上言:「山陵已畢,宜改元。」
遼主曰:「改元,吉禮也。
居喪行吉禮,不孝也。」
群臣曰:「前代帝王以日易月,宜法舊制。」
遼主曰:「寧違舊制,不為不孝之人。」
太常博士石待問上時務策十數條,大率言:「北鄙凶變,非與中國渝盟,即遭其弟篡奪。
乞選將練兵,為之預備。」
又言:「先朝多任中人陵轢將帥,故罕成功。」
帝曰:「人臣指陳時政,有關朕躬過失,雖不近理,亦當優容之。
待問乃以祖宗制度所無之事,恣為矯誣,是不可恕也!」即令翰林學士李宗諤詰之,待問辭窮,已而責授滁州一團一練副使,不得僉署州事。
乙亥,出內庫錢五百萬贖故宰相呂端居第,賜其子蕃。
先是帝謂王旦等曰:「端諸子皆幼,長子蕃病足,家事不理,舊第已質於人,兄弟不同處,昨令中使視之,蕃扶杖附表,求賜差遣。
朕思之,不若出內庫錢贖還舊第,令其聚居。
又,僦舍日得千錢,可以贍養。
然蕃頗懦,當諭旨,凡有支用,置簿,歲上內侍省。」
後六年,蕃為弟蔚娶妻,又表獻居第,求加賜予,且言負人息錢甚多。
旦曰:「陛下恤孤念往以勸人臣,而蕃重煩聖念,不可聽。」
帝曰:「宜別出內庫金帛賜之,俾償宿負。
蕃弟荀,仍與西京差遣,令蕃同往,自今無得借使它財,命有司為掌僦課給其家,復詔樞密院察其妄費。」
旦曰:「陛下推恩終始極矣,唐元和中,還魏征舊第,止降一詔,何嘗委曲如是邪?」
是月,知雄州兼河北安一撫使李允則,言久戍邊,乞給假暫乘傳赴闕,詔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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