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一十六 【宋紀一百十六】
起旃蒙單閼七月,盡柔兆執徐五月,凡十一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五年(金天會十三年)
七月,丙子,武功大夫、忠州一團一練使兼閤門宣贊舍人、都督府提舉親兵柴斌知金州,兼金、房、均三州安一撫使,用行府奏也。
仍命斌隸屬襄一陽一帥府,其探報事宜及邊防措置,則申川陝宣撫副使吳玠。
都督行府請移鼎州龍一陽一縣於黃誠寨地,仍升為軍,以持服人黃與權起復左奉議郎、充龍一陽一軍使兼知縣事,又言:「潭、鼎諸縣因水賊侵擾,多有移治去處,並令移歸舊治。
如系選人知縣,俟任滿與改合人官;京官與轉一官。
應水寨出首之人,制置司量事體輕重,擬定合補官資申行府,願婦及充水軍者聽。」
又請免澧州上供錢三年,皆從之。
既而制置使岳飛言水寨願歸業者二萬七千餘家,詔州郡存恤之,無得一騷一擾。
然黃誠寨地低而迫湖,土人不以為便,仍令如舊焉。
丁丑,孟秋薦享太廟。
自是歲五饗,如常禮。
己卯,知樞密院事、提領措置材用孟庾充觀文殿學士、知紹興府。
庾以行府關三省、密院事,積不平,因稱疾求去。
甲申,帝親酌獻祖宗神御於行宮齋殿,文武官少卿已上陪位如儀。
乙酉,降光州褒信縣為鎮。
乙未,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兼權主管殿前司公事,代劉錫也。
詔:「製造御前軍器所依舊例不隸台察。」
丙申,徽猷閣直學士趙子晝試尚書兵部侍郎。
承節郎趙珪遷承忠郎、閤門祗候。
初,帝以趙普佐命元勳,視漢蕭何,而子孫淪落,命所在訪求,量才錄用。
珪,普五世孫也,避地鬱林州,以普繪像及《諫伐幽燕疏》來獻,故有是命。
免湖南上供米三年,用本路漕臣請也。
廢鄧州順一陽一、淅川、襄一陽一府鄧城、中廬縣並為鎮。
辛丑,廢隨州唐城縣。
是月,偽齊劉豫廢明堂,得金龍之金四萬兩,大銅錢三百萬。
暴風連日,屋瓦皆震。
八月,壬寅朔,錄故相范質七世孫楰為將仕郎。
罷荊南營田司,令安一撫司措置官兵耕種,毋得循舊擾民,又以歸州還隸安一撫使王彥,皆用都督行府請也。
初,彥自渠州以所部之鎮至荊南,而鎮撫使解潛已去,食廩皆竭。
彥懼不可留,即引兵追潛至鄂州。
會張浚平湖賊還,與之遇,復勸彥還自枝江,徙居舊治。
時軍儲不繼,彥乃仿川錢引法造交子,行於荊南管內,漸措置屯田,為出戰入耕之計。
仍擇荒田,分將士為莊,莊耕千畝。
治石唐、瓦窯二廢堰,計工六萬有奇,不浹旬告成,公私利之。
甲辰,詔增館職為十八員。
時言者論:「唐太宗當兵戈搶攘之際,置文學館學士凡十有八人,其後皆為名臣。
祖宗辟三館以儲養人才,蓋本於此。
今國步艱難,時方右武,故館職猶多闕員。
然臨事每有乏才之歎,則儲養之方,亦不可以兵戈而遽已也。
一館職之奉入,僅比一小使臣,小使臣動萬數,何獨於館職較此微祿哉!乞依祖宗故事,通以十八人為額。」
故有是命。
既而本省再請,乃命秘書郎及著作各除二員,校書郎、正字通除十二員,而少、丞不與焉。
禮部貢院放榜,考校到合格進士樊光遠等二百人。
己酉,趙鼎言探報劉豫將山東百姓六十以下、二十以上皆簽發為兵,每畝田科錢五百,帝曰:「朕未嘗一日忘中原之民,使陷於塗炭,皆朕過。
百姓為豫虐用如此,朕心惻然。」
鼎又言:「故右奉直大夫邵伯溫,大賢之後,行義顯著,元符末以上書得罪,書名一黨一籍,坐廢者四十年。
伏望優加褒贈。」
鼎,伯溫門人也。
詔贈秘閣修撰,官其家一人。
庚戌,廢漢一陽一軍為縣,隸鄂州。
癸丑,權尚書吏部侍郎張致遠復為戶部侍郎,中書舍人劉大中試吏部侍郎,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呂祉權兵部侍郎。
戊午,故集英殿修撰周鼎特贈徽猷閣待制。
己未,淮東宣撫使韓世忠遺統領官韓彥臣等襲偽鎮淮軍,獲知軍、成忠郎王拱等,遣親校溫濟獻於朝。
詔貸拱罪,以本官隸忠銳第五將。
帝因帝:「宿遷偽官,本吾赤子。
它時邊臣,如此等小吏,不須賞,庶免生事。
世忠既有請,可量與推恩。」
癸亥,帝策正奏名進士於射殿。
都督行府言以見管湖南水軍及周倫等所部置十指揮,並於手背上刺「橫江水軍」四字,從之。
甲子,帝御幄殿,閱試武舉人弓馬。
是月,偽齊陷光州。
時劉麟出獵於陳留縣,有義一黨一百餘人,欲擒麟南歸,為其徒所告,悉斬於汴京。
豫又以其弟復知濟南府,觀知淮寧軍。
九月,壬申,金主追尊其考豐王宗峻為景宣皇帝,廟號微宗,妣富察氏為惠昭皇后。
乙亥,帝御射殿,賜進士汪洋等二百二十人及第、出身。
洋乞避遠祖嫌名;時年十八,帝以其與王拱辰同歲,賜名應辰。
戊寅,金主尊太祖後赫捨哩氏、太宗後唐古氏皆為太皇太后。
乙酉,尚書左僕射、監修國史趙鼎上《重修神宗實錄》五十卷。
舊文以墨,新修以硃,刪出以黃。
帝起,詣殿東壁,焚香再拜受書。
鼎、沖及直史館諸人進秩各有差。
金改葬景宣景及惠昭後於興陵。
是月,淮西宣撫司統制官華旺復光州。
名雷州寇准廟曰旌忠。
自靖康之末,兩河之民不從金者,皆於太行山保聚。
太原義士張橫者,有眾二千,來往嵐、憲之間,是秋,敗金人於憲州,擒其首將。
又有梁青者,懷、衛間人,聚眾數千人,破神山縣,平一陽一府判官鄭爽以大軍討之,不敢進。
居數日,都統制烏瑪刺引騎五百與爽會,乃並其兵與青戰,兵敗,為青所殺。
冬,十月,丙午,復高郵縣為軍,以知縣兼軍事。
乙酉。
罷宮觀月破供給錢。
自蔡京用事,始創祠官供給,庶官依本資序降二等,學士以上不降。
王黼繼相,已除其法,紹興令復舊,至是除之。
庚戌,尚書右僕射張浚入見。
浚既平賊,遂自鄂、岳轉淮東、西,會諸大將議防秋之宜,至是入見。
詔:「浚母慶國夫人計氏進封蜀國,兄直徽猷閣滉賜紫章服,賜浚銀帛千匹兩,親二人六品服,一人承務郎。」
帝親書《周易》、《否泰封》賜浚。
乙卯,端明殿學士、荊湖南路安一撫制置大使兼知潭州席益為資政殿學士、成都、潼川、夔州、利州路安一撫制置大使兼知成都府。
先是川陝宣撫副使吳玠與都轉運使趙開不鹹,玠疊以饋餉不給訴於朝,開亦稱老病求罷,故命益往帥。
詔以益前執政,序位在宣撫副使之上,逐州兵馬並隸大使司;如邊防切緊大事,即令宣撫司處置,其調發隸都督府。
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李綱為江南西路安一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
張浚數於帝前言綱忠,趙鼎亦為帝言綱才器過人,故有是命。
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呂頤浩為荊湖南路安一撫制置大使,兼知潭州。
丁巳,故文林郎范正平,贈直秘閣,予一子官。
正平,純仁長子也,以懺蔡京故陷一黨一籍,不出仕,終身為選人。
戊午,詔:「川、陝類省試合格第一名,依殿試第三名例推恩,餘並賜同進士出身,特奏名人令宣撫司置院差官試時務策一道。」
以道遠舉人赴殿試不及故也。
庚申,故承議郎吳儔贈直秘閣,官其家一人。
儔,育孫也,名在一黨一籍,其家請而賜之。
乙丑,淮東宣撫使韓世忠,奏偽齊遣沂、海州等簽軍攻犯漣水軍,世忠遣統制官、吉州刺史呼延通等擊殪之,所脫無幾。
帝曰:「中原赤子,為豫一逼一脅,死於鋒鏑,良可憫也。
可令收拾遺骸埋瘞,設水陸齋追薦。
仍出榜曉諭,使彼知朝廷矜恤之意。」
乃賜通袍帶,將官拱衛大夫、貴州刺史王權已下金碗,仍以通為果州一團一練使,權領果州一團一練使,與將士推恩有差。
是月,祫享太廟,祖宗並為一列,不序昭穆,謂之隨宜設位,以廟之前楹迫狹故也。
十一月,庚午朔,初置節度使已下象牙牌。
其法,自節鉞正任至橫行遙郡,第其官資,書之於牌,御書押字,刻金填之,仍合用製造,一留禁中,一降付都督府,相臣主其事。
緩急臨敵,果有建立奇勳之人,量其功勞,先次給賜,以為執守。
自軍興以來,皆宣撫使便宜給札補轉,至是都省有此請焉。
癸酉,詔:「一應守臣守禦,臨難不屈,死節昭著,不以官品高下,並令帥司保奏,特與賜謚。」
乙亥,進士顏邵特補右修職郎,卓右迪功郎,彥輝下州文學。
初,帝聞顏真卿之後有居溫州者,命守臣推擇以聞,得邵等三人,而彥輝,則真卿十一世孫也。
帝謂大臣曰:「人有一死,或輕於鴻一毛一,或重於泰山,在處死為難耳。
真卿在唐死節,可謂得所處矣。
況今艱難之際,欲臣下盡節,可量與推恩,以為忠義之勸。
況仁祖時,曾命顏似賢以官,自有故事。」
遂命邵、卓監潭州南嶽廟。
金主以尚書令、宋國王宗磐為太師。
宗磐自以太子,當為安班貝勒。
金主雖加尊禮,而宗磐心常怏怏。
先是金天會五年,司天楊級始造歷,其所用歷元日法,不知所本,或曰因宋《紀元歷》而增損之也。
乙亥,初頒歷,其後名之曰《大明歷》。
己卯,金以元帥左監軍完顏希尹為尚書左丞相兼侍中,以太子少保高慶裔為左丞,平一陽一尹蕭慶為右丞。
希尹自太祖舉兵,常在行陳,所至有功,又嘗權西南、西北兩路都統,有威望;及為相,有大政,皆身先執咎,時人稱之。
甲申,翰林學士兼侍講孫近試吏部尚書。
自渡江,宰輔已減俸三之一,至是趙鼎等復請於內權減二分,從之。
於是行在官吏俸祿皆權減。
乙酉,顯謨閣直學士、知平江府李光試禮部尚書,試尚書工部侍郎、都督府參謀軍事折彥質試兵部尚書,徽猷閱待制、知靜江府李彌大試工部尚書,給事中廖剛試刑部侍郎。
丙戌,詔:「荊、襄、川,陝見宿大兵,措置事宜,委任至重,雖已除席益制置大使,而調發節制,隸在督府,可令張浚往視師,仍諭諸路。」
議者謂:「梁、洋沃壤數百里,環以崇山,南控蜀,北拒秦,東阻金、房,西拒興、鳳,可以戰,可以守。
今兩川之民,往往逃趨蜀中,未敢復業,墾闢既少,多屯兵則糧不足以贍眾,少屯兵則勢不足以抗敵,宜以文臣為統率,分宣撫司兵駐焉,而以良將統之,遇防秋則就食綿、閬。
如此,則兵可以備授,而民得安業。」
詔宣撫副使邵溥、吳玠擇二郡守臣相度。
初,玠苦軍儲不繼,於興元、洋、鳳、成、岷五郡治官莊屯田,又調戍兵治褒城廢堰,民知灌溉可恃,皆願歸業,詔書嘉獎。
別路漕臣郭大中言於玠曰:「漢中歲得營田粟萬斛,而民不敢復業。
若使民自為耕,則所得數什百於此矣。」
玠用其言,歲入果多。
已而玠復欲陸運,召諸路轉運使持戶籍至軍中。
溥曰:「今春驅梁、洋遺民負糧至秦州,餓死十八九,豈可再也!且宣司已取蜀民運腳錢百五十萬,其忍復使陸運乎!」既上疏,立以便宜止之,卒行水運。
大中患水運亡失,以策誘賈販,省費十之五。
己丑,金建天開閣於約羅。
癸巳,親從官趙勝歸自金國。
帝曰:「太上皇帝在漠北若寒之地,居處、衣服、飲食,百種皆闕;為人子不能拯父兄之難,深自悲傷。
今朕所居宮室及一飲一食之間,念及父兄,痛入骨髓!」因嘻噓泣下。
十二月,己亥朔,帶御器械、神武中軍都統制、權殿前司公事、提舉宿衛親兵楊沂中權主管殿前司公事,並中軍隸殿前司。
自五軍處,又置選鋒、護聖二軍,每軍皆有統制,仍令沂中具名申樞密院給降付身。
庚子,詔:「神武系北齊君號,宜以行營護軍為名,神武前軍改稱中護軍,左軍稱前護軍,後軍稱後護軍。
劉光世所部人馬稱左護軍,吳玠所部稱右護軍,並聽本路宣撫招討司節制。
王彥所部人馬稱前護副軍,聽荊南安一撫司節制。
統制官已下請給、資任、軍分如舊。」
中護軍者,本張俊所將信德府部曲,後以忠銳諸將及張俊親兵與張用、李橫、閻皋之眾隸之。
前護軍者,本韓世忠所將慶源府部曲,後以張遇、曹成、馬友、李宏、巨師古、王燮、崔增之眾隸之。
後護軍者,本岳飛所將河北部曲,後以韓京、吳錫、李山、趙乘淵、任士安之眾隸之。
左護軍者,本劉光世鄜延部曲,其後王德、酈瓊、靳賽自以其眾隸之。
右護軍者,本吳玠涇原部曲,後得秦、鳳散卒及劉子羽、關師古之眾隸之。
前護副軍者,本王彥河北所招部曲,其後稍以金州禁卒隸之。
至是俊與世忠、光世軍最多,玠次之,飛又次之,彥兵視諸將最少。
自渡江以後,三衙名在實亡,逮趙鼎、張浚並相,乃以楊沂中所將隸殿前司,解潛部曲隸馬軍司,統制官顏漸部曲隸步軍司。
沂中之軍本辛永宗部曲,後又益以它兵,故其眾特盛。
潛之軍才千餘,漸所統烏合之眾而己。
丙午。
右朝請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劉子羽復集英殿修撰、知鄂州,主管荊湖北路安一撫司公事。
張浚既還朝,始議大合兵馬為北討計,乃自招子羽令諭指西帥,且察邊備虛實,故有是命。
右武大夫、開州一團一練使劉錡為江南東路馬步軍副總管、帶御器械,以其親兵遙隸步軍司。
庚戌,武衛大夫、秦州刺史、都督府中軍統制軍馬吳錫為殿前司策選鋒軍統制兼都督府軍統制。
辛亥,權戶部侍郎王俁言:「兵革未息,屯戍方興,大計所入,充軍須者十居八九,此國用所以常乏。
當講究長策,細大不遺,斯為盡善。
敢略陳五事:一曰去冗食之兵,二曰損有餘之祿,三曰收隱漏之賦,四曰補消毀之實,五曰修平准之法。
「臣聞兵貴一精一不貴多。
兵多而不一精一,則冗食者眾;冗食者眾,則勇怯不分;勇怯不分,則戰無必勝。
是冗食之兵,不惟徒費糧餉,取敗之道。
故治軍之法,戰兵之外,車御、火長、牧人、工匠之屬,皆有定數,捨是則為冗食。
今日財用所出,盡於養兵,然其間未嘗入隊,不堪披帶者,尚多有之。
竭民力以養無用之人,不如委將帥自加澄汰,付之漕臣,籍荒閒之田,計口分受,官為措貸,給與牛、種,使之墾闢,仍且與減半支給錢糧,俟秋熟之時,便罷請給,一歲之後,量立租課。
且以萬人之率,每歲所減米十餘萬石,錢四十餘萬緡,絹布五萬餘匹,況又有租課所入,儲此以養戰士,非小補也。
「艱難以來,流品猥眾,進用殊常,而制祿之數,一循舊法,理宜不給。
欲乞應內外文武官俸給等,以緡計者,自百千以上,每千減半,有兼職者通計,並候事平日依舊。
如此則裁捐雖眾,不及小辟,恕而易行,夫復何患!
「自軍興以來,十年於茲,財用所出,大則資之民力,其次則資之商賈,無不自竭以奉其上。
唯是釋家者流,一毫不取,邑以千計,郡以萬計,不穡坐食,其隱漏租稅,暗損國計,不知其幾何也。
宜酌古今之意,權急緩之宜,使之輸米贍軍,人歲五斗,依稅限進納,凡居禪房及西北流寓者,特與蠲免,於以少舒民力,不為過也。
「自艱艱以來,饒、虔兩司鼓鑄遂虧,而江、浙之民巧為有素,銷毀殘寶,習以成風。
其最者,如建康之句容、浙西之蘇、湖,浙東之明、越,鼓鑄器用,供給西方,無有紀極。
計一兩所費,不過千數錢,器成之日,即市百金,一奸一民競利,一靡一所不鑄。
一歲之間,計所銷毀,無慮數十萬緡。
兩司所鑄,未必稱是,加以流入偽境,不知幾何。
乞明詔有司,申嚴銅禁,屏絕私匠,自今以始,悉論如律。
除公私不可闕之物,立定名色,許人存留,及後官鑄出賣外,其餘一兩以上,嚴立罪賞,並令納官,量給銅價,令分撥赴錢監,額外鼓儔。
「國家平昔無事之時,在京則有平准務,在外則有平貨務,邊計之餘,內裨國用,無慮二十萬緡,其效固已可見。
況今日師旅方興,用度日廣,欲乞先於行在置平准務,次及諸路要會去處各置平貨務,以廣利源,誠非小補,俟其就緒,置使領之。
「此五事者,儻有可采,乞令有司講究條畫,排斥浮議,斷以必行。」
詔戶部、工部勘當。
其後頗施行之。
癸亥,金始定齊、高麗、西夏朝賀、賜宴、朝辭之儀。
以京西鹿囿賜民。
丙寅,都督府請以集英殿修撰、新知鄂州劉子羽權本府參議軍事,與主管機宜文字熊彥詩並在川、陝撫諭,詔各賜銀二百兩,遣行。
時張浚將謀出師,故令子羽等見宣撫副使吳玠諭指。
而玠亦屢言軍前糧乏,因命子羽與都轉運使趙開計事,並察邊備虛實焉。
是冬,金主以蒙古叛,遣領三省事宋國王宗磐提兵破之。
蒙古在女真之東北,其人勁捍善戰,以鮫魚皮為甲,可捍流矢。
偽齊劉豫獻海道圖及戰般木樣於金主,金主入其說,調燕、雲、兩河夫四十萬人蔚州交牙山,采木為筏,開河道,運至虎州,將造戰船,且浮海以入。
既而盜賊蜂起,事遂中輟,聚船材於虎州。
是歲,夏國主乾順改元大德。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六年(金天會十四年)
春,正月,己巳朔,帝在臨安。
辛未,帝以雪寒,民艱食,命有司賑之。
翼日,謂尚書右僕射張浚曰:「朕居燠室尚覺寒,細民甚可念。
若湖南、江西旱災去處,亦宜早措置賑濟。
民既困窮,則老弱者轉於溝壑,強悍者流為盜賊,朕為民父母,豈得不憂!」浚曰:「陛下推是心以往,則足以感召和氣,況實惠乎!」帝曰:「朕每以事機難明,專意一精一思,或達旦不寢。」
浚曰:「陛下以多難之際,兩宮幽處,一有差失,存亡所繫,慮之誠是也。
然雜聽則易惑,多畏則易疑。
以易惑之心,行易疑之事,終歸於無成而已。
是以自昔人君,正心修己,仰不愧,俯不怍,持剛健之志,洪果毅之姿,為所當為,曾不它恤。
以陛下聰明,苟大義所在,斷以力行,夫何往而不濟!臣願萬機之暇,保養太和,澄心靜氣,庶幾利害紛至而不能疑,則中興之業可建矣。」
癸酉,荊襄招討使岳飛,言太行山忠義社梁青百餘人欲徑渡河,自襄一陽一來歸。
時金人並兵攻青,故青將一精一騎突至飛軍前。
帝曰:「果爾,當優與宮,以勸來者。
諜言固未可信,若此等人來歸,方見敵情。」
沈與求曰:「若敵誠衰,來者眾,則敵情審矣。」
丁丑,詔:「納粟別作名目授官人,毋得注親民、刑法官,已授者並罷;自今到部隱漏不實者,抵其罪。」
時論者謂:「縣令,民之師帥,刑罰之官,人命所繫,不可輕以授人。
比年軍興,以納粟得官者,不謂之納粟,或以上書文理可采,或作獻納助國,與理選限。
原朝廷之意,欲激勸其樂輸,使得為官戶,而銓曹別無關防之法,近年以來,固有得縣令,亦有得司法者。
此曹素未嘗知政務,直以多資,一旦得官,若遂使之臨縣議刑,其不稱職必矣。
欲下吏部立法關防,仍先改正。」
故有是旨。
癸酉,金頒歷於高麗。
丁丑,金太皇太后赫捨哩氏崩,後上尊謚曰欽獻皇后,葬睿陵。
己卯,起復徽猷閣待制、都督府參議、權川陝宣撫副使邵溥試尚書禮部侍郎。
癸未,尚書左僕射兼監修國史趙鼎上《重修神宗實錄》二百卷。
乙酉,高麗、西夏及劉豫並遺使賀金主萬壽節。
金主本七月七日生,以同皇考忌日,改用正月十七日。
丙戌,尚書右僕射張浚辭往荊、襄視師。
浚以敵勢未衰,而劉豫復據中原,為謀叵測,奏請親行邊塞,部分諸將,以觀機會,帝許之。
浚即張榜聲豫叛逆之罪。
時淮東宣撫使韓世忠駐軍承、楚,淮西宣撫使劉光世屯太平州,江東宣撫使張俊屯建康府,而湖北、京西招討使岳飛在鄂州,朝論以為邊防未備,空闕之處尚多。
浚獨謂:「楚、漢交兵之際,漢駐兵殽、澠間,則楚不敢越境而西,蓋大軍在前,雖有它歧捷徑,敵人畏我之議其後,不敢逾越而深入。
故太原未陷,則粘罕之兵不復濟河,亦以此耳。
而論者多以前後空闊為憂,曾不議其糧食所自來,師徒所自歸,豈必環數千里之地盡以兵守之,然後可安乎!」浚既白於帝,又以告之同列,惟帝深以為然。
戊戌,都督行府奏:「乞將大姓已曾買官人,於元名目上升轉。
文臣迪功郎升補承直郎一萬五千緡,特改宣教郎七萬緡,通直郎九萬緡。
武臣進義校尉升補修武郎二萬二千緡,保義郎已上帶閤門祗候三萬緡,武翼郎已上帶閤門宣贊舍人十萬緡。
已有官人特賜金帶五萬緡。
並作軍功,不作進納,仍與見缺差遣,日下起支請給,其家並作官戶,見當差役科敷並免。
如將來參部注擬資考、磨勘改轉、廕補之類,一切並依奏補出身條法施行,仍免銓試;金帶永遠許系。」
從之。
二月,壬寅,都督府奏改江、淮營田為屯田。
先是言屯田者甚眾,而行之未見其效。
會張浚出行動,因出戶帖錢二十萬緡為本。
浚請應事務並申行府措置,俟就緒日歸省部,許之。
於是官田、逃田並行拘籍,依民間例召莊客承細,每五頃為一莊。
客戶五家相保共佃,一人為佃頭。
每客,官給牛五具,種一子、農器副之。
每家別給菜田十畝,又貸本錢七十千,分二年償,勿取息,若收成日願以觔斗折還者聽。
遂命屯田郎官樊賓、提舉糧料院王弗同推行焉。
戊申,湖北襄一陽一府路招討使岳飛,請復以襄一陽一府路為京西南路,唐、鄧、隨、郢、均、房州、信一陽一軍並為所隸,從之。
辛亥,詔張灘暫赴行在所奏事。
浚命淮東宣撫使韓世忠自承、楚以圖淮一陽一,命淮西宣撫使劉光世屯合肥以招北軍。
命江東宣撫使張俊練兵建康,進屯盱眙,又請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領中軍,為後翼,命湖北、京西招討使岳飛屯襄一陽一以圖中原。
帝親書《裴度傳》賜浚。
甲寅,兵部尚書、都督府參謀軍事折彥質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乙卯,淮東宣撫使韓世忠引兵至宿遷縣,時劉豫聚兵淮一陽一,世忠欲攻之,乃引兵逾淮、泗,旁符離而北。
前一日,遣統制官兵超,以二百人,探知邳州賈舍人者亦以千騎南來,與之遇。
眾欲不戰,超曰:「遇敵不擊,將何以報!」敵鳴鼓,超率眾突入陳中,出入數四,敵乃還。
翼日,世忠引大軍進趨淮一陽一城下,命統制官呼延通前行,世忠自以一騎隨之,行三十餘里,遇金人而止。
世忠升高丘以望通軍,通騎至陳前請戰,金將葉赫貝勒大呼令解甲,通曰:「我乃呼延通也。
我在祖宗時,殺契丹,立大功,暫不與契丹俱生。
況爾與我仇,我肯與爾俱生乎!」葉赫即馳刺,與通交鋒,轉戰移時不解,皆失杖,以手相格,去陳已遠,逢坎而墜,二軍俱不知。
葉赫刃通之腋,通扼其吭而擒之。
既而世忠為敵所圍,乃按甲不動,俄麾其眾曰:「視吾馬首所向。」
奮戈一躍,已潰圍而出,不遺一鏃。
世忠曰:「敵易與耳。」
復乘銳掩擊,敵敗去。
丙辰,韓世忠圍淮一陽一軍。
戊午,詔楊沂中以八隊萬人赴都督行府。
張浚欲以沂中助韓世忠,故有是命。
庚申,詔沂中落階官,為密州觀察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遣行。
辛酉,權主管侍衛馬軍公事解潛兼權殿前司,帶御器械劉錡兼權宿衛親兵,以楊沂中出戍故也。
韓世忠攻淮一陽一,敵堅守不下,劉豫遣使入河間求搖於金右副元帥宗弼。
先是金、偽與其守將約,受圍一日則舉一烽,至是城中舉六烽,劉猊與宗弼皆至。
世忠之出師也,乞援於江東宣撫使張俊,俊不能從,世忠乃還。
道遇金師,世忠勒陳向敵,遣小校郝彥雄造其軍大呼曰:「錦袍驄馬立陳前者,韓相公也。」
眾咎世忠,世忠曰:「不如是,不足以致敵。」
及敵至,世忠以數騎挑之,殺其引戰者二人,諸將乘之,敵敗去。
淮一陽一民從軍南歸者萬數,都督行府悉授田居之。
帝詔州縣存恤,毋令失所。
壬戌,折彥質參知政事。
癸亥,參知政事沈與求罷,為資政殿學士、知明州。
與求乞宮觀,改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詔:「臨安府民間僦舍錢,不以多寡,並三分中減一分,白地錢四分之一。」
觀文殿大學士、新江西制置大使李綱見於內殿。
三月,戊辰朔,禮部尚書李光兼權刑部尚書。
己巳,少保、武成、感德軍節度使、淮南東路兼鎮江府宣撫使韓世忠為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兼節制鎮江府,徙鎮武寧、安化,楚州置司。
檢校少保、鎮寧崇信軍節度使、湖北京西南路招討使岳飛為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徙鎮武勝、定國,襄一陽一府置司。
時銳意大舉,都督張浚於諸將中每稱世忠之忠勇,飛之沉鷙,可以倚辦大事,故並用之。
是日,李綱入辭,退,上疏言:「今日主兵者之失,大略有四:兵貴一精一不貴多,多而不一精一,反以為累;將貴謀不貴勇,勇而不謀,將致敵擒;陳貴分合,合而不能分,分而不能合,皆非善置陳者;戰貴設伏,使直前而有中道邀擊之虞,即非善戰者。
願明詔之,使知古人用兵之深意,非小補也。
朝廷近來措置恢復,有未盡善者五,有宜預備者三,有當善後者二。
今降官告,給度牒,賣戶帖,理積欠,以至折帛、博糴、預借、和買,名雖不同,其取於民則一,而不能生財、節用,核實、懋遷,一也。
議者欲因糧於敵,而不知官軍抄掠,甚於寇盜,恐失民心,二也。
金人專以鐵騎勝中國,而吾不務求所以制之,三也。
今朝廷與諸路之兵盡岸諸將,外重內輕,四也。
兵家之事行詭道,今以韓世忠、岳飛為京東、京西宣撫,未有其實而以先聲臨之。
且中軍既行,宿衛單弱,肘腑之變,不可不虞,則行在當預備。
江南、荊湖之眾盡出,敵或乘間搗虛,則上流當預備。
海道去京東不遠,乘風而來,一日千里,而蘇、秀、明、越全無水軍,則海道當預備。
假使異時王師能復京東、西地,則當屯以何兵?守以何將?金人來援,何以待之?萬一不能保,則兩路生靈虛就屠戮,而兩河之民絕望於本朝。
勝猶如此,當益思善後之計。
綱又言:「今日之事,莫利營田。
然淮南兵革,江湖旱災之餘,民力必不給。
謂宜令淮南、襄、漢宣撫諸使,各置招納司,以招納京東、西、河北流移之民,明出文榜,厚加撫諭,撥田士,給牛具,貸種糧,使之耕鑿。
許江、湖諸路於地狹人稠地分自行招誘,而軍中兵願耕者聽,則人力可用矣。
初年租課,盡畀佃戶,方耕種時,仍以錢糧給之,秋成之後,官為糴買,次年始收其三分之一,二年之後乃收其半,罷錢糧,此其大概也。
不然,徒有營田之實,何補於事?」
詔都督行府措置。
其後頗施行之。
辛未,詔:「去歲旱傷乃四分以上州縣,所負紹興四年已前錢帛之稅,皆除之。」
壬午,金以太保宗翰、太師宗磐、太傅宗干並領三省事。
丁亥,詔:「江東宣撫司統制官趙密、巨師古軍,並權聽殿前司節制。」
時都督張浚在淮南,謀渡淮北向,惟倚韓世忠為用。
世忠辭以兵少,欲摘張俊之將趙密為助。
浚以行府檄俊,俊拒之,謂世忠有見吞之意。
浚奏乞降旨,而俊亦稟於朝。
趙鼎白帝曰:「浚以宰相督諸軍,若號令不行,何以舉事!俊亦不可拒。」
乃責俊當聽行府命,不應尚稟於朝;後下浚一面專行,不必申明,慮失機事;時議者以為得體。
至是浚終以俊不分軍為患,鼎謂浚曰:「世忠所欲者趙密耳,今楊沂中武勇不減於密,而所統乃御前軍,誰敢覬覦?當令沂中助世忠,卻發密入衛,俊尚敢為辭耶?」
浚曰:「此上策也,浚不能及。」
辛巳,詔:「天章閣、萬壽觀祖宗帝后神御,見在溫州,令干辦官黃彥節迎奉赴行在,惟聖祖像留溫州如故。」
檢校少師、奉寧保靜軍節度使、川陝宣撫副使吳玠易鎮保平、靜難,興州置司。
樞密副都承旨馬擴兼沿海制置副使。
擴自鎮江將殿前司策選鋒軍赴行在,遂有是除。
庚寅,江西制置大使李綱始領使事於金谿縣。
是春,偽齊劉豫再開貢舉,得邵世以下六十九人。
改明堂基為講武殿,於其地造戰船。
夏,四月,庚子,殿中侍御史周秘言:「國家歲以十五事考校監司,四善、四最考校縣令,而五六年惟有成都潼川路一嘗奏到,至其餘諸路課績,並不申奏。
法令廢弛,能否無辨,有善最者不賞,有過惡者無罰,吏治之不一良,亦無足怪者。
慾望責諸路監司、州縣,自今各依限奏明,其累年輒不申奏者,亦乞取問因依,從朝廷審度,歲取殿最各一二人,量行賞罰。
庶幾監司,守令,咸知自竭,以副陛下責任之意。」
詔吏部申嚴行下,違者令御史台糾劾。
帝御經筵。
甲辰,偽齊將王威攻唐州,陷之,一團一練判官扈舉臣、推官張從之皆死。
詔各贈一官,錄舉臣子初品文階,從之子進義校尉。
乙巳,詔:「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丁母憂,已擇日降制起復,緣見措置進兵渡江,不可等待,令飛日下主管軍馬,措置邊事,不得辭免。」
先是飛母慶國夫人姚氏卒於軍,飛不俟報解官去,帝聞之,乃詔起復。
辛巳,故朝請大夫趙君錫,贈徽猷閣直學士。
癸丑,故奉直大夫韓璆,贈右朝議大夫,官其家一人。
甲寅,京東淮東宣撫處置司統制官、果州一團一練使呼延通,特遷永州防禦使,諸將王權、劉寶、岳超、許世安、劉銳、崔德明、單德忠、杜琳等十八人,並進官有差,賞淮一陽一之捷也。
乙卯,故中大夫趙瞻,贈資政殿大學士。
戊午,翰林學士兼侍讀胡交修試刑部尚書。
辛酉,詔四川制置大使司:「禁止採伐禁山林木。」
蜀三面被邊,綿亙四百里,山谿阻限,林木障蔽,初時封禁甚備。
前一日,太常博士李弼直面對,論:「頃歲以來,一切廢弛,加以軍興,而製器械,運糧造船,自近及遠,斫采殆盡,異時障蔽之地,乃四通八達。」
帝曰:「如河東黑松林,祖宗時所以嚴禁採伐者,正藉此為阻,以屏捍外敵耳。
異日營繕,為一時遊觀之美,遂使邊境蕩然,更無阻隔。」
折彥質曰:「皆臣不言之罪。」
癸亥,左諫議大夫趙霈試尚書工部侍郎。
甲子,少保、武寧安化軍節度使、京東淮南東路宣撫處置使韓世忠,賜號揚武翊運功臣,加橫海、武寧、安化軍節度使,賞淮一陽一之捷也。
丙寅,詔岳飛仍舊兼節制蘄、黃州。
偽齊劉豫築劉龍城以窺淮西,劉光世遣本司副都統王師晟破之。
五月,戊辰朔,徽猷閣直學士胡世將試尚書兵部侍郎。
世將自江西召還,乃有是命。
癸酉,左通議大夫、新知鄂州、荊湖北路安一撫使王庶復顯謨閣待制,賜銀帛二百匹兩。
庶既老,愈通習天下事,前二日入對,首言今日之患,莫大於士風之委一靡一,願振拔名節士以起其氣,又論安危在修己,治亂在立政,成敗在用人,帝韙其言。
庶因請曰:「臣肝膽未盡吐也,願賜臣間,時得縷陳於前。」
帝乃燕見之,庶言益深,嘗跪問曰:「陛下欲保江南,無所復事;如欲紹復大業,都荊為可。
荊州左吳右蜀,利盡南海,前臨江、漢,可出三川,涉大河,以圖中原,曹一操一所以畏關羽也。」
帝大異之。
詔:「自今臣僚未經上殿者,令三省審察訖,關閤門引對。」
復舊典也。
乙亥,詔:「除見任知州以上及嘗任侍從官依舊堂除宮觀外,餘並令吏部按格擬差。」
時言者論:「艱難以來,士或不調。
陛下憫其失職,授以祠觀,有六等宮觀之格,五項岳廟之法。
但其間有昔已叨竊名祿之人,論其家則豐羨,而乃更與失職寒士均享家食,徒使州郡之間,用度不支。
欲乞今後陳乞宮觀之人,除貧乏廉潔朝廷所知者,其餘一切按格與之。
或察其人富而貪,敢於格法之外輒有干求者,懲戒一二。」
故有是旨。
詔廣西經略使胡舜陟與邕州守臣同提舉買馬劉遠措置市戰馬。
時都督行府言去歲所市馬弱不堪用,於是提舉官李預再貶秩,而更以其事付帥臣。
命沿海制置副使馬擴閱習水軍戰艦。
時右司諫王縉言:「舟師實吳、越之長技。
將帥之選既慎矣,而舟船數百,多閣水岸,士卒逾萬,未經訓習。
欲乞明詔將帥相視,舟船損漏者修之,士卒疲弱者汰之。
船不必多,取可乘以戰鬥;人不必眾,取向資以勝敵。
分部教習,週而復始,出入風濤,如履平地,則長技可施,威聲遠震,折衝千里之外矣。」
從之。
丙子,詔劉摯特贈太師,以摯曾孫登仕郎芮言,系籍元祐宰相六人,摯獨未盡被恩典故也。
庚寅,少保、寧武寧國節度使、淮南西路兼太平州宣撫使劉光世為保靜、寧武、寧國軍節度使,賞龍城之捷也。
壬辰,定江、昭慶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江南東路宣撫使張俊加崇信、奉寧軍節度使,進屯盱眙。
右僕射張浚命依山築城,左僕射趙鼎曰:「德遠誤矣,是雖不為資敵之具,然當念勞人也。」
是役也,興於盛夏,自下運土而上者,皆有日課,望青采斫,數十里間,竹木皆盡。
斸掘新舊塚,莫知其數,人甚苦之。
城成,無水可守,亦無樵采。
築城之際,偽齊遣三百騎於泗州境上,臨淮佇觀久之而去。
乙未,尚書祠部員外郎、都督府主管機宜文字楊晨移禮部,尚書工部員外郎、都督府主管機宜文字熊彥詩移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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