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三十八 【宋紀一百三十八】: 起昭一陽一協洽正月,盡閼逢涒灘九月,凡一年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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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三十八 【宋紀一百三十八】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三十八 【宋紀一百三十八】

起昭一陽一協洽正月,盡閼逢涒灘九月,凡一年有奇。

諱沖,太祖七世孫也。

初,太祖少子秦王德芳生英國公惟憲,惟憲生新興侯從郁,從郁生華一陰一侯世將,世將生慶國公令譮生子偁,是為秀王,王夫人張氏,以建炎元年十月戊寅生帝於秀州官舍,命名伯琮。

及元懿太子薨,高宗未有後,而昭慈聖獻皇后亦自江西還行在,後嘗感異夢,密為高宗言之,高宗大悟。

紹興二年五月,選帝育於宮中;三年二月,賜名瑗;五年六月,聽讀資善堂;十二年正月,封普安郡王;三月出閤就外第;三十年二月癸酉,立為皇子,更名瑋;丙子,進封建王;三十二年五月甲子,立為皇太子,改名沖。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隆興元年(金大定三年)

春,正月,壬辰朔,帝朝德壽宮,自是歲如之。

立武臣薦舉格。

觀察使以上各舉所知之士三人。

謀略沈雄,可任大事;寬猛適宜,可使御眾;臨陳驍勇,可鼓士氣;威信有聞,可守邊郡;思智一精一巧,可治器械;已上五等,令曾立軍功觀察使以上薦舉。

通習典章,可掌朝儀;練達民事,可任郡寄;諳曉財計,可裕民力;持身廉潔,可律貪鄙;詞辨不屈,可備奉使;已上五等,令非軍功觀察使以上薦舉。

被舉之人,成立功效,舉官取旨推賞,敗事亦加責罰。

既而殿中侍御史胡沂上言:「陛下一注意將臣,然武舉唱第名在一二者,固蒙褒擢,餘皆任以榷酤、征商之事。

臣觀唐之郭子儀,以武舉異第,初補左衛長史,歷為振遠、橫塞、天德軍使。

祖宗時,中武藝人並赴陝西任使。

又,武舉中選人,或除京東抵賊,或邊上任使,或三路沿邊試用,或經略司教押軍隊、準備差使。

請取近歲應中武舉之人,分差沿邊備使。」

從之。

自建炎以來,居位者往往不修職事,而朝廷姑息,莫知所懲。

國子司業王十朋,極言其弊之當革,且論人主之大職有三,任賢、納諫、賞罰是也。

帝嘉納。

以知饒州胡銓為秘書少監。

銓論史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

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言動未嘗得聞。」

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請於前後殿皆分日侍立。」

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閤門以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

請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牒閤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

從之。

樞密副都承旨龍大淵,帶御器械曾覿,皆潛邸舊人,欲擅利權,數言國用當加省察,於是帝數以手詔詰戶部錢谷出入之數。

戶部侍郎周葵上言:「陛下新即大位,勞心庶政。

臣下傾聽,謂有咨詢必出人意表;今皆微文細故,財利是稽。

此不獨陛下未得治道之先務,慮必有小人熒惑聖聰,欲售其私者,不可不察也。」

帝為之色動。

庚子,以史浩為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兼樞密使;張浚進樞密使、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開府建康。

浚薦陳俊卿為江淮宣撫判官。

丙午,誅殿前司後軍謀變者。

戊申,詔:「禮部貢院試額增一百人。」

壬子,金遣客省使烏居仁賞勞河南軍士。

吳璘奉班師之詔,僚屬交諫曰:「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

此舉所繫甚重,奈何退師?」

璘知朝論主和,乃曰:「璘豈不知此!彼主上初政,璘握重兵在遠,有詔,璘何敢違!」至是復詔璘進退可從便宜,而璘已棄德順還河池。

金人乘其後,璘軍亡失者三萬三千,部將數十人,連營痛哭,聲振原野。

於是秦鳳、熙河、永興三路新復十三州、三軍,皆復為金取。

二月,壬戌朔,用史浩策,以布衣李信甫為兵部員外郎,繼蠟書,間道往中原,招豪傑之據有州郡者,許以封王世襲。

甲子,金命太子少詹事楊伯雄等廉問山西路。

庚午,金主謂宰相曰:「灤州饑民流散,可移於山西富民贍濟,仍於道路計口給食。」

己卯,賑兩淮流民及山東歸正忠義軍。

庚辰,金太保、都元帥完顏昂薨。

金主輟朝,親臨奠,賻贈甚厚。

昂自從太祖開國,累著功績。

在正隆時,縱飲沈酣,輒數日不醒。

廢主亮聞之,嘗面戒不令飲,得間輒飲如故。

及金主即位,昂還自揚州。

妻子為置酒私第,未數行,輒臥不飲。

其妻大氏,廢主亮之從母姊也,怪而問之。

昂曰:「我本非嗜酒者,但向時不以酒自晦,則汝弟殺我久矣。

今遭遇明時,正當自一愛一,是以不飲。」

昂睦於兄弟,尤喜施予,親族有貧困者,必厚給之。

或以子孫計為言,答曰:「人各有命,但使其能自立爾,何至為子孫奴耶!」

癸未,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罷。

丙戌,金趙景元等以亂言伏誅。

庚寅,逐秦檜一黨一人,仍禁輒至臨安。

金東京僧法通以妖術亂眾,都統府討平之。

三月,壬辰朔,金左副元帥赫捨哩志寧遣人索海、泗、唐、鄧、商州之地及歲幣,致書於張浚曰:「可還所侵本朝內地,各守自來畫定疆界,凡事一依皇統以來舊約,帥府亦當解嚴。

如必欲抗衡,請會兵相見。」

浚復以書曰:「疆場之一彼一此,兵家之或勝或負,何常之有!」

先是金人聲言取兩淮,浚請以兵屯盱眙及泗、濠、廬州備之。

志寧遣富察徒穆、大周仁屯虹縣,蕭琦屯靈壁,積糧修城,將為南侵計。

癸巳,以張燾參知政事,辛次膺同知樞密院事。

初,次膺為右正言,力諫和議,為秦檜所怒,流落者二十年。

帝即位,召為中丞。

次膺每以名實為言,多所裨益。

帝呼其官而不名。

丙申,金中都以南八路蝗,詔尚書省遣官捕之。

壬寅,陳康伯上欽宗陵名曰永獻。

金命戶部侍郎魏子平等九人分詣諸路明安、穆昆勸農及廉問。

詔臨潢漢民逐食於會寧府、濟、信等州。

乙巳,詔求遺逸。

丁未,詔修太上皇帝聖政。

己酉,參知政事張燾罷。

初,劉度除右諫議大夫,首論待小人不可無節,因奏潛邸舊僚,宣召當有時,蓋為龍大淵、曾覿言也。

至是遂上疏劾「大淵、覿輕儇浮淺,憑恃恩一寵一,入則侍帷幄之謀,出則陪廟堂之議,搖脣鼓舌,變亂是非。

凡皇闈宴暱之私,宮嬪嬉笑之語,宣言於外,以自誇大。

至引北人孫照出入清禁,為擊球、胡舞之戲,上累聖德,望亟賜黜逐。」

又因進故事,論京房指謂石顯,元帝亦自知之而不能用,蓋公義不勝私慾耳。

反覆數百言,尤為切至。

於是詔大淵除知閤門事,覿權知閤門事。

度言:「臣欲退之而陛下顧進之,何面目尚為諫官!乞就貶黜。」

中書舍人張震繳其命至再;侍御史胡沂亦論兩人市權招士,請屏遠之,以防其微,不報。

給捨金安節、周必大不書黃,且奏曰:「陛下於政一府侍從,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此兩人委曲遷就,恐人言紛紛未止也。」

明日,宣手詔,謂:「給捨為人鼓扇,議論群起,太上時安敢爾!」於是安節、必大退而待罪。

會張燾入對,欲以兩人決去就。

帝問所從聞,燾曰:「聞之陸游。」

帝曰:「游反覆小人,已得罪行遣矣。」

燾謝曰:「臣聽言不實,罪也。」

遂罷政。

是日,安節、必大再奏,乞竄責,不許。

必大入謝,帝曰:「朕察卿舉職,但朕欲破朋一黨一,明紀綱耳。」

時宰輔、台諫合辭,以為兩人當去,故帝有朋一黨一之疑。

庚戌,度改權工部侍郎。

乙卯,震出知建寧府。

帝復申兩人知閤之命,必大格除目不下,史浩以聞。

越三日,不獲命,遂請祠去,兩人之命亦寢。

庚戌,金免去年租稅。

夏,四月,辛酉朔,金右副元帥完顏思敬召還京師,授北京留守。

丁卯,金平章政事完顏固雲罷為東京留守。

固雲宿將,恃功,先在南京,頗瀆貨,不恤軍民。

詔使問以邊事,固去不答,謂詔使曰:「爾何知!俟我到闕奏陳。」

及召入,竟無一語及邊事者。

在相位,多自專,己所欲輒自奏行之,故罷。

先是金戶部尚書梁銶上言:「大定以前,官吏、士卒俸粟支帖,真偽相雜,請一切停罷。」

參知政事李石,買已停之支帖,下倉支粟,倉司不敢違,以新粟與之。

金主聞其事,以問銶,銶不以實對。

金主命尚書左丞翟永固鞫之,得實,銶降知火山軍,石亦坐貶。

會御史大夫白彥敬罷,以石代之。

戊辰,張浚被命入見。

帝銳意恢復,浚乞即日降詔幸建康。

帝以問史浩,浩對曰:「先為備守,是謂良規;議戰議和,在彼不在此。

儻聽淺謀之士,興不教之師,敵退則論賞以邀功,敵至則斂兵而遁跡,致快一時,含冤萬世。」

及退,詰浚曰:「帝王之兵,當出萬全,豈可嘗試以圖僥倖!」復辨論於殿上。

浚曰:「中原久陷,今不取,豪傑必起而收之。」

浩曰:「中原必無豪傑,若有之,何不起而亡金?」

浚曰:「彼民間無寸鐵,不能自起,待我兵至為內應。」

浩曰:「勝、廣以鋤櫌棘矜亡秦;必待我兵,非豪傑矣。」

浚因內引奏浩意不可回,恐失機會,且謂金人至秋必謀南侵,當及其未發備之。

帝然其言,乃議出師渡江,三省、樞密院不預聞。

會李顯忠、邵宏淵亦獻搗虹縣、靈壁之策,帝命先圖二城。

浚乃遣顯忠出濠州,趣靈壁;邵宏淵出泗州,趣虹縣。

壬申,賜禮部進士木待問以下五百三十八人及第、出身。

乙亥,王之望罷。

壬午,詔戶部、台諫議節浮費。

乙酉,金賑山西明安、穆昆貧民,給六十日糧。

是月,金人拔環州,守臣強霓及其弟震死之。

金東京留守完顏固雲遷延未行,自以失相位,忿忿不接賓客,雖近臣往,亦不見。

金主聞之,怒,改為濟南尹,召數之曰:「朕念卿父有大功於國,卿舊將,亦有功,故改授此職,卿宜知之。

若復不悛,非但不保官爵,身亦不能保也!」

五月,辛卯朔,金右丞相布薩忠義朝京師,遂以丞相兼都元帥,旋還軍中。

乙未,金主以重五如廣樂園射柳,命皇太子、親王、百官皆射,勝者賜物有差;復御常武殿,賜宴,擊球。

自是歲以為常。

辛丑,命左右史日更立殿前。

壬寅,張浚渡江視師。

李顯忠自濠梁渡淮,至陡溝,金右翼都統蕭琦背顯忠約,用拐子馬來拒。

顯忠與之力戰,琦敗走,遂復靈壁。

顯忠入城,宣佈德意,不戮一人,於是中原歸附者接踵。

時郡宏淵圍虹,久不下。

顯忠遣靈壁降卒開諭禍福,金守將富察特默、大周仁皆出降。

宏淵恥功不自己出,會有降千戶訴宏淵之卒奪其佩刀,顯忠立斬之,由是二將不協。

未幾,蕭琦亦降於顯忠。

甲辰,李顯忠及郡宏淵敗金人於宿州。

乙巳,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史浩罷。

浩見邵宏淵出兵狀,始知不由三省,逕檄諸將,語陳康伯曰:「吾屬俱兼右府,而出兵不預聞,焉用相為哉!不去何待!」因奏言:「陳康伯欲納歸正人,臣恐他日必為陛下子孫憂。

張浚銳意用兵,若一失之後,恐陛下不得復望中原。」

因力乞罷,王十朋論浩八罪,曰懷一奸一,誤國,植一黨一,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帝為出浩知紹興。

十朋再疏,謂:「陛下雖能如舜之去邪,未能如舜之正名定罪。」

遂改與祠。

太府丞史正志,與浩異族,拜浩而父事之,十朋論正志傾險一奸一邪,宜黜之以正典刑;林安宅出入浩與龍大淵門,盜弄威福,十朋疏其罪;皆罷去。

追復司馬康右諫議大夫。

丙午,李顯忠兵薄宿州城,金人來拒,顯忠大敗其眾,追奔二十餘里。

邵宏淵至,謂顯忠曰:「招撫真關西將軍也!」

顯忠閉營休士,為攻城計,宏淵等不從。

顯忠引麾下楊椿上城,開北門,不逾時拔其城;宏淵等殿後,趣之,始渡濠登城。

城中巷戰,又斬首數千,擒八十餘人,遂復宿州。

捷聞,帝手書勞張浚曰:「近日邊報,中外鼓舞,十年來無此克捷。」

既而宏淵欲發倉庫犒卒,顯忠不可,移軍出城,止以見錢犒士,士皆不悅。

詔以顯忠為淮南、京東、河北招討使,宏淵副之。

金人恃騎射,夏久雨,膠解,弓不可用,故屢敗。

都元帥布薩忠義豫選勁弓萬張於別庫,至是使發汴庫所貯勁弓,給赫捨哩志寧軍。

丁未,以辛次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洪遵同知樞密院。

時符離之捷日聞,次膺手疏千餘言,請加持重。

辛亥,天申節,帝率群臣詣德壽宮上壽,自是歲如之。

議者以欽宗服除,當舉樂。

禮部侍郎黃中曰:「臣事君,猶子事父。

禮,親喪未葬不除服;《春秋》,君弒賊不討,則雖葬不書,以明臣子之罪。

況今欽宗實未葬也,而可遽作樂乎?」

事遂寢。

金更定出征軍逃亡法。

尚書省請籍天德間被誅大臣諸奴隸及從斡罕亂者為軍;金主以四方甫定,民意稍蘇,而復簽軍,非長策,不聽。

壬子,欽宗大祥。

帝服衰服,詣幾筵,易祥服,行祥祭禮。

金左副元帥赫捨哩志寧以一精一兵萬人自睢一陽一攻宿州,李顯忠擊卻之。

金貝薩復自汴率步騎十萬來攻,晨,薄城下,列大陳,顯忠與之戰,貝薩退走。

既而益兵至,顯忠謂邵宏淵併力夾擊,宏淵按兵不動,顯忠用克敵弓射卻之。

宏淵顧眾曰:當此盛夏,搖扇於清涼之下,且猶不堪,況烈日被甲苦戰乎?」

人心遂搖。

志寧麾諸軍力戰,萬戶瓜爾佳清臣為前行,毀顯忠所設行馬,短兵接,顯忠軍亂,金兵乘之。

至夜,中軍統制周宏鳴鼓大噪,與邵世雄、劉侁各以所部兵遁。

世雄,宏淵之子也。

繼而統制左士淵、統領李彥孚亦遁。

顯忠敗,入城。

統制張訓通、張師顏、荔澤、張淵等,以顯忠、宏淵不協,各遁去。

走者自相蹈藉,僵一屍一相枕,爭城門而入,門填塞,人人自阻,遂緣城而上,金兵自濠外射之,多墜死隍間。

癸丑,金人乘虛復攻城,顯忠竭力捍御,斬首二千餘,積一屍一與羊馬牆平。

城東北角,金兵二十餘人已上百餘步,顯忠取軍士所執斧斫之,金兵始卻。

顯忠歎曰:「若使諸軍相與掎角,自城外掩擊,則敵帥可擒矣。」

宏淵又言:「金添生兵二十萬來,倘不返,恐不測生變。」

顯忠知宏淵無固志,勢不可孤立,歎曰:「天未欲平中原耶,何沮撓如此!」遂夜遁。

志寧取宿州,甲寅,使清臣等躡之,追至符離,宋師大潰,赴水死者不可勝計,金人乘勝,斬首四千餘級,獲甲三萬。

於是宋之軍資殆盡。

時張浚在盱眙,顯忠往見浚,納印待罪。

浚以劉寶為鎮江諸軍都統制,乃渡淮,入泗州,撫將士,遂還揚州,上疏自劾。

乙卯,下詔親征。

金以北京留守完顏思敬復為右副元帥。

中都蝗。

命參知政事完顏守道按問大興府捕蝗宮。

丁巳,以富察特默為大同軍節度使,大周仁為彰國軍節度使,蕭琦為威塞軍節度使。

是月,成都地震三。

六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金以刑部尚書蘇保衡為參知政事。

癸亥,參知政事汪澈罷,尋落職,台州居住,以右諫議王大寶劾其督師荊、襄,不能節制,坐視方城之敗敵也。

張浚乞致仕,且請通好於金;帝不許。

初,宿師之還,士大夫皆議浚之非。

帝賜浚書曰:「今日邊事,倚卿為重,卿不可畏人言而懷猶豫。

前日舉事之初,朕與卿任之,今日亦須與卿終之。」

浚乃以魏勝守海州,陳敏守泗州,戚方守濠州,郭振守六一合,治高郵、巢縣兩城為大勢,修滁州關山以扼敵沖,聚水軍淮一陰一、馬軍壽春,大飭兩淮守備。

帝召浚子栻入奏事,浚附奏曰:「自古有為之君,必有心腹之臣,相與協謀同志以成治功。

今臣以孤蹤,動輒掣肘,陛下將安用之!」因乞骸鼻。

帝覽奏,謂栻曰:「朕待魏公有加,雖乞去之章日上,朕決不許。」

帝對近臣言,必曰「魏公」,未嘗斥其名。

每遣使至督府,必令視浚飲食多少,肥瘠如何。

至是帝以符離師潰,乃議講和。

丁卯,召湯思退為醴泉觀使兼侍讀。

戊辰,召虞允文。

以兵部侍郎周葵參知政事。

癸酉,下詔罪己。

於是尹穡附思退劾浚,遂降授浚江淮東西路宣撫使。

邵宏淵降宮階,仍前建康都統制。

王十朋疏言:「臣天資愚戇,獨抱孤忠,昔在草茅,聞京師陷沒,未嘗不痛心疾首,與敵人有不共戴天之仇。

及聞秦檜用事,辱國議和,嘗思食其肉,以快天下神人之憤。

臣素不識張浚,聞其誓不與敵俱生,心實慕之。

前因輪對,言金必敗盟,乞用浚,陛下嗣位,命督師江淮。

今浚遣將取二縣,一月三捷,皆服陛下任浚之難,及王師一不利,橫議蜂起。

臣謂今日之師,為祖宗陵寢,為二帝復仇,為二百年境土,為中原弔民伐罪,非前代好大生事者比,亦當內修,俟時而動。

陛下恢復志立,固不以一衄為群議所搖,然異論紛紛,浚既侍罪,臣豈可尚居風憲之職!乞賜竄殛。」

因言:「臣聞近日欲遣龍大淵撫諭淮南,信否?」

帝曰:「無之。」

又言聞欲以楊存中充御營使,帝嘿然。

改除吏部侍郎,十朋力辭,出知饒州。

戊寅,參知政事辛次膺罷。

次膺以疾祈免,且言:「王十朋雖上親擢,天下皆知臣嘗薦其賢;湯思退召將至,亦知臣嘗疏其一奸一。

臣不引避,人其謂何!」遂以資政殿學士奉祠。

陛辭,帝甚惜其去,次膺曰:「臣與思退理難同列。」

帝曰:「有謂思退可用者。」

次膺曰:「今日之事,恐非思退能辦。

思退固不足道,政恐有誤國家耳!」

己卯,貶李顯忠筠州安置,尋再責徙潭州。

金太師、尚書令張浩,久以疾告,金主許其入朝毋拜,設坐殿陛之東,遇有咨謀,然後進退,省中大事,就第裁決。

浩求退益力,乃除判東京留守。

病不能赴,甲申,聽其致仕。

戊子,以蕭琦為檢校少保、河北招撫使。

金主聞宿州之捷,詔赫捨哩志寧曰:「卿雖年少,前征契丹,戰功居最,今復破大敵,朕甚嘉之。」

以御服金線袍、玉兔鶻賓鐵佩刀,使伊喇道就軍中賜之;有功將士遷賞有差。

秋,七月,庚寅朔,以虞允文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癸巳,以湯思退為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兼樞密使。

丙申,罷江淮宣撫使便宜行一事。

太白晝見,經天。

乙巳,以早、蝗、星變,招待從、台諫、兩省辟條上時政闕失。

胡銓上書數千言,謂政令之闕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

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聰,雖有共、鯀,不能塞也。

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竇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硃異,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煬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

陛下自即位以來,號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燾、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

今燾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將去,惟臣在爾。

以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

初,張浚復起為都督,大寶力贊其議,符離失律,群言洶洶。

已而湯思退議罷督府,力請講和,大寶奏:「今國事莫大於恢復,宰相以符離軍潰,名額不除,意欲核軍籍,減月給,臣恐不惟邊鄙之憂,而患起蕭牆矣。」

章三上,除兵部侍郎。

至是銓奏入,帝曰:「十朋力自引去,朕留之不能得。

大寶論思退太早,今為兵部侍郎,豈容復聽去?」

丁未,詔征李顯忠侵欺官錢金銀,免籍其家。

庚戌,金以太子太師宗憲為平章政事,以孔總襲封衍聖公。

戊午,給還岳飛田宅。

八月,丙寅,陳俊卿以張浚降秩徙治,上疏言:「若浚果不可用,宜別屬賢將;如欲責其後效,降官示罰,古法也。

今削都督重權,置揚州死地,如有奏請,台諫沮之,人情解體,尚何後效之圖!議者但知惡浚而欲殺之,不復為宗社計。

願下詔戒中外協濟,使得自效。」

疏入,帝悟,即復浚都督江淮軍馬,浚遂以劉寶為淮東招撫使。

丙子,以飛蝗、風水為災,避殿,減膳,罷借諸路職田之令。

契丹餘一黨一未附於金者尚眾,北京、臨潢、泰州民不安,金主命參知政事完顏守道佩金符往安一撫之。

守道善於招致,契丹內附民以寧息。

戊寅,金赫捨哩志寧復以書貽三省、密院,索海、泗、唐、鄧四州地,及歲幣、稱臣、還中原歸正人,即止兵,不然,當俟農隙進戰。

帝以付張浚,浚言金強則來,弱則止,不在和與不和也。

時湯思退當國,急於求和,遂欲遣使持書報金,而陳康伯、周蔡、洪遵等亦皆上言,謂敵意欲和,則我軍民得以休息為自治之計,以待中原之變而圖之,萬全之計也。

工部侍郎張闡獨曰:「彼欲和,畏我耶?一愛一我耶?直款我耳!」力陳六害,不可許。

帝曰:「朕意亦然,姑隨宜應之。」

癸未,復以龍大淵知閤門事,曾覿同知閤門事。

乙酉,金主如大房山。

丙戌,遣淮西干辦公事盧仲賢繼書報金帥,大略謂:「海、泗、唐、鄧等州,乃正隆渝盟之後,本朝未遣使前得之。

至於歲幣,固非所較,第兩淮凋瘵之餘,恐未能如數。」

仲賢陛辭,帝戒以勿許四郡,而思退等命許之。

張浚奏:「仲賢小人多妄,不可深信。」

不聽。

張栻入見,帝引見德壽宮。

上皇問:「曾見仲賢否?」

對曰:「臣已見之。」

又問:「卿父謂何如?莫便議和否?」

對曰:「臣父職在邊隅,戰守是謹。

此事在廟堂,願審處而徐議之,無貽後悔。」

上皇曰:「說與卿父:今日國家舉事,須量度民力、國力。

聞契丹與金相功,若契丹事成,他日自可收卞莊子刺虎之功。

若金未有亂,且務恤民治軍,待時而動可也。」

丁亥,金主薦享於睿陵;戊子,還宮。

九月,丁酉,金主以重九拜天於北郊。

冬,十月,戊午朔,命廷臣議金帥所言四事,其說不一。

帝四:「四州地及歲幣可與,名分、歸正人不可從。」

辛酉,御殿,復膳。

甲子,金大享於太廟。

丙子,立賢妃夏氏為皇后。

帝初納郭直卿之女為妃,生鄧王愭、慶王愷、恭王惇、邵王恪而薨。

袁州宜春人夏協有女,奇之,以資納於宮中,為吳太后閤中侍御。

郭妃薨,太后以夏氏賜帝,至是立為後。

協既納女,資匱歸,客袁氏僧捨死,後訪得其弟執中,補閤門祗候。

執中與其妻至京,宮人諷使出之,擇配貴族,欲以媚後,執中不為動。

他日,後親為言,執中以宋宏語對,後不能奪。

執中既貴,始從學,作大字頗工,復善騎射。

帝聞其才,將召用之,執中謝曰:「他日無累陛下保全足矣。」

人以此益賢之。

丁丑,地震。

辛巳,升洪州為隆興府。

詔:「江淮軍馬調發應援,從都督府取旨,餘悉以聞。」

是月,召硃熹至,對於垂拱殿,其一言:「陛下舉措之間,動涉疑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由不講乎大學之道,而未嘗隨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

其二言:「非戰無以復仇,非守無以制勝。」

末言:「古先聖王所以攘外之道,其本不在威強而在德業,其備不在邊境而在朝廷,其具不在兵食而在紀綱。

願開綱諫諍,黜遠邪佞,杜塞幸門,安固邦本。

四者為先務之急,庶幾形勢自強而恢復可冀矣。」

盧仲賢至宿州,布薩忠義懼之以威。

仲賢惶恐,言歸當稟命,遂以忠義遺三省、密院書來。

其畫定四事:一,欲通書稱叔侄;二,欲得唐、鄧、海、泗四州;三,欲歲幣銀絹之數如舊;四,欲歸彼叛臣及歸正人。

十一月,己丑,仲賢還,以書奏,帝大悔之。

庚寅,太白經天。

庚子,湯思退請以王之望充金通問使,龍大淵副之,許割棄四州,求減歲幣之半。

初,之望為都督府參贊軍事,雅不欲戰,請入朝,因奏:「人主論兵,與臣下不同,惟奉承天意而已。

竊觀天意,南北之形已成,未易相兼,我之不可絕淮而北,猶敵之不可越江而南也。

移攻戰之力以自守,自守既固,然後隨機制變,擇利而應之。」

思退悅其言,故奏遣之。

右正言陳良翰言:「前遣使已辱命,大臣不悔前失而復遣王之望,是金不折一兵而坐收四千里要害之地,決不可許。

若歲幣,則俟得陵寢然後與,庶為有名。

今議未決而之望遽行,恐其辱國不止於盧仲賢,願先馳一介往,俟議決行,未晚也。」

丙午,張栻奏盧仲賢辱國無狀,擅許四州,下大理寺,奪三官。

陳康伯等言:「金人求通和,朝廷遣盧仲賢報之,其所論最大者三事:我所欲者,削去舊禮,彼亦肯從;彼所欲者,歲幣如數,我不深較;其未決者,彼欲得四州,而我以祖宗陵寢、欽宗梓宮為言,未之與也。

請召張浚咨訪,仍命侍從、台諫集議。」

帝從之。

群臣多欲從金人所請,張浚及湖北、京西宣諭使虞允文、起居郎胡銓、監察御史閻安中上疏力爭,以為不可與和。

湯思退怒曰:「此皆以利害不切於己,大言誤國,以邀美名。

宗社大事,豈同戲劇!」帝意遂定。

浚在道,聞王之望行,上疏力辯其失曰:「自秦檜主和,一陰一懷他志,卒成前年之禍。

檜之大罪未正於朝,致使其一黨一復出為惡。

臣聞立大事者,以人心為本。

今內外之議未決,而遣使之詔已下,失中原將士四海傾慕之心,他日誰復為陛下用命哉!」

庚戌,金百官請上尊號;金主不許。

詔:「中都、平州及饑荒地並經契丹剽黥有質妻賣子者,官為收贖。」

金尚書左丞翟永固乞致仕,不許,壬子,罷為真定尹。

尚書省奏:「永固自執政為真定尹,其傘扒當用何制度?」

金主曰:「用執政制度。」

遂著為令。

癸丑,以胡昉、楊由義為使金通問國信所審議官。

金罷貢金線段匹。

甲寅,金以尚書右丞赫捨哩良弼為左丞,吏部尚書石琚參知政事。

琚固辭,金主曰:「卿之才望,無不可者,何以辭為!」

十二月,己未,尚書左僕射、平章事陳康伯罷。

乙丑,張浚入見,力言金未可與和,請帝幸建康以圖進兵。

帝乃手詔王之望待命境上,令胡昉等先往諭金帥以四州不可割之意;如必欲得四州,則當追還使人,罷和議。

戊辰,除硃熹為武學博士。

時湯思退等主和議,近習曾覿、龍大淵用事。

熹三札所陳,不除前所上封事之議,而語益剴切,思退等皆不悅,故除是職。

尋與洪適論不合而歸。

丁丑,以湯思退為尚書左僕射,張浚為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浚仍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

金主獵於近效,以所獲薦山陵,自是歲以為常。

辛巳,金以蘇保衡為尚書右丞。

除胡銓為宗正少卿;乞補外,不許。

時金將富察特默、大周仁、蕭琦降,並為節度使。

銓言:「受降自古所難。

今金三大將內附,優其部曲以系中原之心,善矣。

然處之近地,萬一包藏禍心,或為內應,後將噬臍。

願勿任以兵一柄一,遷於湖廣以絕後患。」

永康陳亮上《中興五論》,力排和議,不報。

金太師、尚書令張浩薨。

金主輟朝一日,謚文康。

先是近侍有請罷科舉者,金主曰:「吾見太師議之。」

浩入見,金主曰:「自古帝王有不用文學者乎?」

浩對曰:「有。」

曰:「誰歟?」

浩曰:「秦始皇。」

金主顧左右曰:「豈可使我為始皇乎!」議遂寢。

是歲,兩浙大水、旱、蝗,江東大水,悉蠲其賦。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隆興二年(金大定四年)

春,正月,丁亥朔,詔曰:「朕恭覽乾德元年郊祀詔書,有云:『務從省約,無至勞煩。

』仰見事天之誠,一愛一民之仁。

朕祗膺慈詔,嗣守皇祚,今歲冬日至,當郊見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御及中外支費,並從省約。」

戊子,金罷路、府、州元日及萬春節貢獻。

金主謂侍臣曰:「秦王宗翰有功於國,何乃無嗣?」

皆未知所對。

金主曰:「朕嘗聞宗翰在西京,坑殺降者千人,得非其報耶?」

癸巳,帝謂侍臣曰:「近日士大夫奔競之風少息否?」

宰相湯思退等曰:「方欲措置。」

帝曰:「卿等留意政事,當立紀綱,正法度,不可困於文書。」

金群臣再請上尊號,金主不許。

丙申,命虞允文調兵討廣西諸盜。

知潭州黃祖舜,言江、湖之間,私籌輕薄沙錢,請申嚴私鑄之刑。

戶部契勘私鑄一毛一錢及磨錯翦鑿並博易私錢行使,各有立定條法,下諸路提刑司,行下所部切嚴約束,從之。

丁酉,金主如安州春水。

王寅,至安州,大雪。

詔扈從人捨民家者,人日支錢一百與其主。

丙午,金布薩忠義復以書來。

庚戌,申嚴卿、監、郎官更出迭入之制。

辛亥,金主獲頭鵝,遣使薦山陵,自是歲以為常。

壬子,賑歸正人。

是月,福建諸州地震。

二月,丁巳,金免安州今年賦役,凡扈從人嘗止其家者亦復一年。

庚午,還中都。

丙子,減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

庚辰,金以北京粟價踴貴,詔悉免今年課。

乙酉,胡昉自宿州還。

初,昉至金,金人以失信執之。

帝聞昉被執,謂張浚曰:「和議不成,天也。

自此事當歸一矣。」

既而布薩忠義以書進金主,金主覽之,曰:「行人何罪!即遣還。

邊事令元帥府從宜措畫。

三月,丙戌朔,詔張浚視師江淮。

王之望等以幣還。

初,湯思退恐和議不成,請以宗社大計奏稟上皇而後從事,帝曰:「金無禮如此,卿猶欲議和。

今日敵勢,非秦檜時比,卿議論,秦檜不若!」思退大駭,一陰一謀去浚,遂令之望等驛奏兵少糧乏,樓櫓器械未備,又言委四萬眾以守泗州非計,帝惑之。

會戶部侍郎錢端禮言:「兵者凶器,願以符離之潰為戒,早決國是,為社稷至計。」

乃詔浚行視江淮。

時浚所招徠山東、淮北忠義之士,以實建康、鎮江兩軍,凡萬二千人;萬一弩一營所招淮南壯士及江西群盜又萬餘人,陳敏統之,以守泗州。

凡要害之地,皆築城堡,其可因水為險者皆積水為匱,增置江、淮戰艦,諸軍弓矢器械悉備。

金人方屯重兵以脅和,聲言刻日決戰,乃浚重視師,淮北之來歸者日不絕。

浚以蕭琦契丹望族,欲令盡領降眾,且以檄諭契丹,約為應援,金人患之。

吏部郎龔茂良言於浚曰:「本朝禦敵,景德之勝,本於能斷;靖康之禍,在於致疑。

願仰法景德之斷,勿為靖康之疑。」

浚深然之。

丁亥,詔荊襄、川陝帥臣嚴邊備,毋先事妄舉。

盧仲賢除名,械送郴州編管。

庚子,金中都地震。

壬寅,詔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

金百官三請上尊號,不許。

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顏元宜罷,為東京留守,請還所賜甲第,從之。

未幾,致仕,死於家。

庚申,召還浚還朝。

戊辰,罷江淮都督府。

甲戌,金出宮女二十一人。

丁丑,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張浚罷。

湯思退諷右正言尹穡論浚跋扈,且費國不資,奏令張深守泗不受趙廓之代為拒命。

復論督府參議官馮方,罷之。

浚及請解督府,詔以錢端禮、王之望宣諭兩淮而召浚還。

端禮入奏,言兩淮名曰備守,守未必備,名曰治兵,兵未必一精一,蓋詆浚也。

浚留平江,凡八上疏乞致仕,帝察浚之忠,欲全其去,乃命以少師、保信節度使判福州。

左司諫陳良翰,侍御史週一操一,言浚忠勤,人望所屬,不當使去國,皆坐罷。

癸未,言者論宰執徇欺之弊,命書置政事堂。

五月,丙申,誤吳璘毋招納歸正人。

辛丑,詔劉寶量度泗州輕重取捨以聞。

貶江西總管邵宏淵,南安軍安置,仍征其盜用庫錢。

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審冤獄,禁宮中音樂,放球場役夫。

乙巳,帝率群臣詣德壽宮賀天申節,始用樂。

壬子,金討平斡罕餘一黨一富蘇合。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一婬一雨,詔州縣理滯囚。

庚午,金初定五嶽、四瀆禮。

戊辰,太白晝見。

壬申,命虞允文棄唐、鄧,允文不奉詔。

庚辰,金詔陝西元帥府議入蜀利害以聞。

丁丑,賑江東、兩淮被水貧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還,以戶部尚書韓仲通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同知樞密院事洪遵罷,尋落職。

壬辰,金故衛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誅。

庚子,太白經天。

金以左丞赫捨哩良弼為平章政事。

詔:「內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請致仕者,遇效毋得廕補。」

乙巳,命海、泗二州撤戍。

丁未,雨雹。

癸丑,以江東、浙西大水,詔廷臣言闕政急務。

八月,甲寅朔,帝以災異,避殿,減膳。

戊午,金以參知政事完顏守道為尚書左丞,大興尹唐古安禮為參知政事。

壬申,金主謂宰臣曰:「卿每奏皆常事,凡治國安民及朝政不便於民者,未嘗及也。

如此,則宰相之任,誰不能之?」

己卯,金主如大房山;越二日,致祭於山陵。

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知樞密院事。

辛巳,判福州、魏國公張浚薨。

初,浚既去,朝廷遂決和議。

浚猶上疏言尹穡一奸一邪,必誤國事,且勸帝務學親賢。

或勸浚勿復以時事為言,浚曰:「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間。

吾荷兩朝厚恩,久居重任,今雖去國,惟日望上心感悟。

苟有所見,安忍弗言!上如欲復用浚,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疾為辭,如若等言,是誠何心哉!」聞者聳然。

行次餘干,得疾,手書付二子栻、杓曰:「吾嘗相國,不能恢復中原,雪祖宗之恥,即死,不當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

數日而卒。

贈太保。

浚不主和議,為時所重。

所薦虞允文、汪應辰、王十朋、劉珙等,皆為名臣。

唯以吳玠故殺曲端,與李綱、趙鼎不協而又詆之,頗為公論所少。

壬午,湯思退奏遣宗正少卿魏杞如金議和。

帝面諭杞曰:「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師,三減歲幣,四不發歸附人。」

杞條陳十七事擬問對,帝隨事畫可。

陛辭,奏曰:「臣將旨出疆,豈敢不勉!萬一無厭,願速加兵。」

帝善之。

兵部侍郎胡銓上書,以賑災為急務,議和為闕政。

其諫議和之言曰:「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變,皆在和議,則金之不可與和彰彰矣。

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吊者十,請為陛下極言之:

「真宗時,宰相李沆謂王旦曰:『我死,公必為相,切勿與契丹講和。

』旦殊不以為然,既而遂和,海內乾耗,旦始悔不用李沆之言。

可吊一也。

中原謳吟思歸之人,日夜引領望陛下拯溺救焚;一與敵和,則中原絕望,後悔何及!可吊二也。

海、泗,今之籓籬、咽喉也。

彼得海、泗,且快吾籓籬以瞰吾室,扼吾咽喉以制吾命,則兩淮決不可保;兩淮不保,則大江決不可守;大江不守,則江、浙決不可安。

可吊三也。

紹興戊午,和議既成,秦檜建議遣大臣分往南京交割歸地;一旦渝盟,遂下親征之詔,金復請和。

其反覆變詐如此,檜猶不悟,奉之如初,卒有前年之變,驚動輦轂,太上謀欲入海,行朝居民一空。

覆轍不遠,忽而不戒,臣恐後車又將覆矣。

可吊四也。

紹興之和,首議決不與歸正人,口血未乾,盡變前議,一切遣還,如程師回、趙良嗣等,聚族數百,幾為蕭牆之憂。

今必盡索歸正人,與之則反側生變,不與則敵不肯但已,必別起釁端。

可吊五也。

自檜當國二十年間,竭民膏血以奉金人,迄今府庫無旬月之儲,千村萬落,生理蕭然,重以蝗蟲、水潦。

自今復和,則蠹國害民殆有甚焉。

可吊六也。

今日養兵之外,又有歲幣;歲幣之外,又能私覿;私覿之外,又有正旦、生辰之使;正旦、生辰之外,又有泛使。

生民疲於奔命,帑廩涸於將迎。

可吊七也。

側聞金人嫚書,欲書御名,欲去國號大字,欲用再拜,議者以為繁文小節,不必計較。

臣切以為議者可斬也。

大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楚子問鼎,義士之所深恥;獻納二字,富弼以死爭之。

今強敵橫行,與多壘孰辱?國號大小,與鼎輕重孰多?獻納二字,與再拜孰重?臣子欲君父屈己以從之,則是多壘不足辱,問鼎不必恥,獻納不必爭。

可吊八也。

臣恐再拜不已,必至稱臣;稱臣不已,必至請降;請降不已,必至納士;納士不已,必至銜璧;銜璧不已,必至輿櫬;輿櫬不已,必至如晉帝青衣行酒,然後為快。

可吊九也。

事至於此,求為匹夫,尚可得乎?可吊十也。

「竊觀今日之勢,和決不成。

儻陛下毅然獨斷,追回使者魏杞、康湑等,絕請和之議以鼓戰士,下哀痛之詔以收民心,如此,則有可賀者亦十:省數千億之歲幣,一也。

專意武備,足食足兵,二也。

無書名之恥,三也。

無去大之辱,四也。

無再拜之屈,五也。

無稱臣之忿,六也。

無請降之禍,七也。

無納土之悲,八也。

無銜璧、輿櫬之酷,九也。

無青衣行酒之慘,十也。

「去十吊而就十賀,利害較然,而陛下不悟。

《春秋左氏》謂無勇者為婦人,今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

如以臣言為不然,乞賜流放竄殛,以為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太學正興國王質上疏曰:「陛下即位以來,慨然起乘時有為之志,而陳康伯、葉義問、汪澈在廷,陛下皆不以為才,於是先逐義問,次逐澈,獨徘徊於康伯,不遽黜逐,而意終鄙之,遂決意用史浩;而浩亦不稱陛下意,於是決用張浚;而浚又無成,於是決用湯思退,今思退專任國政之且數月,臣度其終無益於陛下。

夫宰相之任一不稱,則陛下之意一沮。

前日康伯持陛下以和;和不成,浚持陛下以戰;戰不驗,浚又持陛下以守;守既困,思退又持陛下以和。

陛下亦嘗深察和、戰、守之事乎?李牧之在雁門,法主於守,守乃所以為戰;祖逖之在河南,法主於戰,戰乃所以為和;羊祜之在襄一陽一,法主於和,和乃所以為守。

是和戰、守本殊塗而同歸者也。

今陛下之心志未定,規模未立,或告陛下金弱且亡,而吾兵甚振,陛下則勃然有勒燕然之志;或告陛下吾力不足恃而金人且來,陛下即委然有盟平涼之心;或告陛下吾不可進,金可入,陛下又蹇然有割鴻溝之意。

臣今為陛下謀,會三者為一,天下惡有不定哉!」帝心以其言為然,而忌者共排之,以為年少好異,遂罷去。

九月,癸未,金主還都。

內侍李珂卒,贈節度使,謚靖恭。

右正言龔茂良諫曰:「中興賢相如趙鼎,勳臣如韓世忠,皆未有謚。

如朝廷舉行,亦足少慰忠義之心,今施於珂為可惜。」

甲申,罷珂賜謚。

乙酉,金主謂宰臣曰:「形勢之家,親識訴訟,請屬道達,官吏往往屈法徇情,宜一切禁止。」

己丑,金主謂宰臣曰:「北京懿州、臨潢等路,嘗經契丹寇掠,平、薊二州,近復蝗旱,百姓艱食,父母兄弟不能相保,多冒鬻為奴,朕甚憫之。

可速遣使閱實其數,出內庫物贖之。」

時江、浙水利,久不修講,勢家園田,堙塞流水,命諸州守臣按視以聞。

於是知湖州鄭作肅,知宣州許尹,知秀州姚憲,知常州劉唐稽,並乞開園田,浚港瀆。

甲午,詔湖州委硃夏卿,秀州委曾愭,平江府委陳彌作,常州江一陰一軍委葉謙亨,宣州太平州委沈樞措置。

乙未,金主如鷹房,主者以鷹隼置內省堂上,金主怒曰:「此宰相廳事,豈置鷹隼處耶!」痛責其人,俾置他所。

丁酉,詔:「今後命官自盜枉法贓罪抵死,除籍沒家財外,依祖宗舊制決配。」

辛丑。

以王之望參知政事,即軍中拜之。

以久雨,出內庫白金四十萬兩,和糴以賑貧民。

尋又詔發江西義倉米二十萬石濟之。

壬寅,建康諸軍都統制兼淮西招撫使王彥帥師濟江,屯昭關。

癸卯,命湯思退都督江淮東路軍馬,固辭不行。

乙巳,覆命楊存中為同都督,錢端禮、吳芾並為都督府參贊軍事,罷宣諭司。

仍易國書以付魏杞。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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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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