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十一 【宋紀十一】:○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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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十一 【宋紀十一】

續資治通鑒

卷第十一 【宋紀十一】

起重光大荒落十月,盡昭一陽一協洽九月,凡二年。

○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太平興國六年(遼乾亨三年)

冬,十月,癸酉,群臣奉表加上尊號曰應運統天睿文英武大聖至明廣孝,凡三上,乃許之。

庚辰,詔:「自今下元節,宜如上元,並賜休假三日,著於令。」

甲午,蘇州太一宮成。

先是方士言,五福太一,天之貴神也,行度所至之國,民受其福,以數推之,當在吳越分,故令築宮以祀之。

是月,遼主如蒲瑰坡。

十一月,丁酉,監察御史張白,坐知蔡州日假官錢糴糶棄市。

甲辰,改武德司為皇城司。

帝嘗遣武德卒潛察遠方事,有至汀州者,知州王嗣宗執而杖之,縛送闕下,因奏曰:「陛下不委任天下賢俊,而猥信此輩為耳目,竊為陛下不取!」帝大怒,遣使械嗣宗下吏,削秩;會赦,復官。

庚戌,親饗太廟。

辛亥,郊,大赦,御乾元殿受冊尊號,內外文武加恩。

先是有秦再思者,上書乞當郊勿赦,且引諸葛亮佐蜀數十年不赦事。

帝頗疑之,以問趙普,普曰:「國家開創以來,具存彝制,三歲一赦,所謂其仁如天,堯、舜之道。

劉備區區一方,用心無足師法。」

帝然其對,赦宥之文遂定。

遼以南院樞密使郭襲為武定軍節度使,十二月,以遼興軍節度使韓德讓為南院樞密使。

先是諸州罪人皆錮送闕下,道路非理死者,十常六七。

張齊賢上言:「罪人至京,請擇清強官慮問,若顯負沈屈,則量罰本州官吏,令只遣正身,家屬別俟朝旨。」

齊賢又言:「刑獄繁簡,乃治道張弛之本。

於公一陰一德,子孫則有興者,況六一合之廣,能使獄無冤人,豈不福流萬世!州世胥吏,皆欲多禁系人,或以根窮為名,恣行追擾,租稅逋欠至少,而禁係累日,遂至破家。

請自今,外縣罪人,令五日一具禁放數白州,州獄別置籍,長吏檢察,三五日一引問疏理,月具奏上刑部閱視。

其禁人多者,命朝官馳往決遣。

若事涉冤誣,故為淹滯,則降黜其本州官吏。

或終歲獄無冤滯,則刑部給牒,得替日,較其課旌賞之。」

齊賢勤恤民弊,務存寬大,行部,遇投訴者,或召至傳捨榻前與語,多得其情偽,江南人久益思之。

○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太平興國七年(遼乾亨四年)

春,正月,甲午朔,不受朝,而群臣詣閤稱賀。

己亥,遼主如華林天柱。

壬寅,詔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詳定士庶車服喪葬制度,付有司頒行,違者論其罪。

甲寅,以右衛大將軍侯贇知靈州。

贇既至,按視蕃落,犒以牛酒,戎人悅服,部內甚治。

在朔方凡十年,帝知其久次,而難其代者,贇竟卒於治所。

二月,丙寅,以江州星子縣為南康軍。

宣徽北院使、判三司王仁贍,掌邦計幾十年,恣下吏為一奸一,怙恩固一寵一,莫敢發者。

左拾遺、判句院南昌陳恕,以不畏強禦自任,入朝具奏。

帝詰之,恕詞辨蜂起,仁贍屈伏,帝怒甚,辛未,仁贍罷為右衛大將軍。

判句院、兵部郎中宋琪,度支判官、兵部郎中雷德驤,鹽鐵判官、兵部郎中奚嶼,並責本曹員外郎。

以給事中侯陟、右正諫大夫王明同判三句。

同判三司自此始。

癸酉,改仁贍為唐州防禦使,月給俸錢三十萬,以勳舊稍異之也。

仁贍怏怏成疾,數日卒。

是月,復徙并州於三交寨,即以潘美為并州都部署。

三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乙未,遼主以清明節,與諸王大臣較射宴飲。

金明池水心殿成,帝將泛舟往游。

或告秦廷美欲乘間竊發,癸卯,罷廷美開封尹,授西京留守。

丁未,命正諫大夫李符權知開封府。

壬子,賜秦王廷美西京甲第一區。

夏,四月,甲子,以左正諫大夫、樞密直學士竇偁、中書舍人郭贄,並守本官、參知政事。

帝謂偁曰:「汝自揣何以至此?」

偁曰:「陛下念籓邸之舊臣,出於際會。」

帝曰:「非也,乃汝嘗面折賈琬,賞卿之直爾。」

以如京使柴禹錫為宣徽北院使,兼樞密副使,翰林副使洛一陽一楊守一為東上閤門使,充樞密都承旨。

守一,即守素也,與禹錫同告秦王廷美一陰一謀,故賞之。

樞密承旨加「都」守自守一始。

乙丑,左衛將軍、樞密承旨陳從信及禁軍列校范廷召等貶責有差,皆坐交通秦王廷美及受其私賄故也。

廷召,棗強人。

丙寅,以兵部員外郎宋琪通判開封府。

京府通判自琪始。

趙普既復相,盧多遜益不自安,普屢諷多遜引退,多遜貪固權位,不能決。

會普廉得多遜與秦王廷美交通事,遂以聞。

帝怒,戊辰,責授多遜兵部尚書,下御史獄,捕系中書堂吏趙白、秦府孔目官閻密、小吏王繼勳、樊德明、趙懷祿、閻懷忠等,命翰林學士承旨李昉、學士扈蒙、衛尉卿崔仁冀、膳部郎中兼御史知雜事滕中正雜治之,多遜及趙白等皆伏罪。

丙子,詔文武常參官集議朝堂,太子太師王溥等七十四人,奏多遜及廷美顧望咒詛,大逆不道,宜行誅滅,以正刑章,趙白等請處斬。

丁丑,詔削奪多遜官爵,流崖州,並徙其家,期周以上親悉配遠裔。

廷美勒歸私第,復其子德恭、德隆名皇姪,女韓氏婦落皇女雲一陽一公主之號。

斬趙白、閻密等於都門之外,籍其家。

多遜赴貶所,食於道旁,逆旅有嫗,頗能言京邑舊事,多遜因與語,嫗固不知為多遜也。

多遜曰:「嫗何自來,乃居此?」

嫗嚬蹙曰:「我本中原士大夫家,有子任某官,盧某作相,令枉道為某事。

吾子不能從其意,盧銜之,中以危法,盡室竄南荒,未週歲,骨肉相繼淪沒,惟老身流落山谷。

今僑寄道旁,非無意也。

彼盧相者,蠹賢怙勢,恣行不法,終當南竄,幸未死間,或可見之耳。」

多遜默然,趣駕去。

己卯,詔秦王廷美男一女並發遣往西京,就廷美安泊。

命客省使翟守素權知河南府。

屬歲旱艱食,民多為盜,帝憂之,守素既至,漸以寧息。

庚辰,左僕射、平章事沈倫,罷為工部尚書。

帝以多遜包藏逆節,倫與同列,不能覺知,故有是責,倫清介謹厚,每車駕出,多令居守。

在相位日,值歲饑,鄉人貸粟千斛,盡焚其券。

然當國十年,無所建明,搢紳少之。

是月,遼主自將南侵,戰於滿城,敗績,守太尉希達裡中流矢死。

統軍使耶律善布為伏兵所圍,樞密使色珍救之,獲免。

遼主以善布失備,杖之。

五月,遼主還師。

甲戌,宰相趙普等,以帝親決庶獄,察見微隱,相率稱賀。

帝嘗謂趙普曰:「朕每讀書,見古帝王多自尊大,深拱嚴凝,誰敢犯顏言事!若不降情接納,乃是自蔽聰明。

或任喜怒為刑賞,豈能得天下之心哉!」

辛丑,崔彥進敗遼兵於唐興。

己酉,夏州留後李繼捧來朝,獻其銀、夏、綏、宥四州。

夏自李思恭以來,未償親朝中國,繼捧至,帝甚喜之。

辛亥,三交行營言潘美敗遼兵於雁門,追破其壘三十六。

未幾,府州折御卿破遼兵於新澤寨,獲其將校百餘人。

於是遼三道之師俱敗。

癸丑,詔諸州長吏:「今粟麥將登,宜及時儲蓄。

其告諭鄉民,常歲所入,不得以食犬彘及多為酒醪。

嫁娶喪葬之具,並從簡儉,少年無賴輩相聚蒱博飲酒者,鄰里共執送官。」

趙普以秦王廷美謫居西洛非便,教知開封府李符上言:「廷美不悔過,怨望。

乞徙遠郡以防它變。」

丙辰,降封廷美為涪陵縣公,房州安置。

庚申,以崇儀副使閻彥進知房州,監察御史袁廓通判軍州事,各賜白金三百兩。

詔:「禁投匿名書告人罪,及作妖言誹謗惑眾者,嚴捕之置於法,其書所在焚之。

有告者賞以緡錢。」

詔:「京朝官出使,所給印紙,委本屬以實狀書,不得增減功過,阿私罔上。

其關涉書考之官,悉署姓名。

違者論其罪。」

是月,陝州蝗,太平州雨雹傷稼。

遼主清暑於燕子城。

初,帝以字學訛舛,欲刪正之。

或薦趙州隆平主簿成都王著,書有家法,乃召為衛尉寺丞、史館祗候,今詳定篇韻,六月,甲戌,遷著作郎,充翰林侍書。

帝聽政之暇,每以觀書及筆法為意,嘗遣中使王仁睿持御札示著,著曰:「未盡善也。」

帝臨學益勤,又以示著,著答如前。

仁睿詰其故,著曰:「帝王始學書,或驟稱善,則不復留心矣。」

久之,復以示著,著曰;「功至矣,非臣所能及。」

其善規益如此。

乙亥,遣使發李繼捧緦麻已上親赴闕,其族弟繼遷奔地斤澤以叛。

繼遷勇悍有智,開寶七年,授定難軍管內都知蕃落使,留居銀州,聞宋使者至,乃詐言一乳一母死,出葬於郊,遂與其一黨一數十人入於地斤澤,出其祖思忠像以示戎人,戎人拜泣,從者日眾。

澤距夏州東北三百里。

置譯經院。

秋,七月,甲午,以皇子德崇為檢校太傅、同平章事,封衛王,德明為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封廣平郡王。

建徐州下邳縣為淮一陽一軍。

冀州一團一練使牛思進護江南屯田,以老病不任事,疏求解官。

乙未,授思進右千牛衛上將軍。

武勝軍節度使兼侍中高懷德卒,贈中書令,追封渤海郡王。

癸卯,幸譯經院,盡取禁中所藏梵夾,令西僧天息災視藏錄所未載者翻譯之。

壬子,工部尚書沈倫以左僕射致仕。

八月,庚申朔,太子太師王溥卒。

溥一性一寬厚,喜汲引後進,所薦至顯位者甚眾。

父祚,以防禦使家居,每公卿至,必首謁祚,置酒上壽,溥朝服趨侍左右,坐客不安席,祚不命退,溥不敢退。

至是卒,年六十一。

帝輟朝二日,贈侍中,謚文獻。

涪陵縣公廷美既出居房州,趙普恐李符洩漏其言,乃坐符用刑不當,癸亥,責符為寧國軍司馬。

罷劍南榷酤,以知益州、工部郎中辛仲甫言其擾民也。

己卯,從鹽鐵使王明之請,罷川、峽諸州官織錦綺。

遼主如西京。

九月,庚子,遼主幸雲州。

甲辰,獵於祥古山,不豫。

南院樞密使韓德讓,不俟召,率其親屬赴行帳,白皇后易置大臣。

壬子,遼主次焦山,殂於行在,年三十五。

謚孝成皇帝,廟號景宗。

德讓與耶律色珍承遺詔,以長子梁王隆緒嗣位,年甫十二,皇后稱制決國政。

後泣曰:「母寡子幼,族屬雄壯,邊防未靖,奈何?」

德讓與色珍進曰:「信任臣等,何慮之有!」德讓總宿衛事,後益一寵一任之。

癸丑,權知高麗國王治遣使來貢方物,且言其兄胄歿,求襲位,旋許之。

新作尚書省於孟昶故第。

帝以諸道進士猥雜,或挾書假手,僥倖得官,所至多觸憲章,詔:「所在貢舉等州,自今長吏擇官,考試合格,許薦送。

仍令禮部,自今解貢舉人,依吏部選人例,每十人為保,有行止俞違,它人所告者,同保連坐,不得赴舉。」

冬,十月,己未朔,遼主始臨朝。

辛酉,群臣上尊號曰昭聖皇帝,尊皇后為皇太后,大赦。

以南院大王勃古哲總領山西諸州事,北院大王、裕悅休格為南面行軍都統,奚王壽寧副之,同政事門下平章事蕭道寧領本部軍駐南京。

癸亥,詔:「河南吏民,不得闌出邊關,侵撓略奪,違者論罪。

有羊馬牲口者還之。」

帝嘗謂近臣曰:「朕每讀《老子》至『佳兵者不祥之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未嘗不三復以為規戒。

王者雖以武功克定,終須用文德致治。

朕每退朝,不廢觀書,意欲酌前世成敗而行之,以盡損益也。」

乙丑,遼主如顯州。

壬申,河決武德縣,蠲臨河民租。

己卯,左諫議大夫參加政事竇偁卒,贈工部尚書。

帝自臨哭。

將以翼日大宴,詔罷之。

癸卯,行《乾元歷》,冬官正吳昭素所上也。

帝親為制序,優賜昭素等束帛。

十一月,甲午,遼置乾州。

己酉,以李繼捧為彰德軍節度使。

禁民喪葬作樂。

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遼遣耶律蘇薩討准布。

辛酉,右補闕田錫上疏論朝政得失,不報。

兩浙轉運使高冕,條上舊政不便者百餘事,詔兩浙逋賦及錢氏無名掊斂悉除之。

帝好訪詞學之士,得須城趙鄰幾,擢掌制詰,才數月,卒。

楊守一薦萊州單貽慶,由主簿召對稱旨,授著作佐郎。

直史館。

會遣監察御史李匡源使高麗,以貽慶為副,貽慶以母老辭,乃命國了博士雍丘孔維代之。

高麗王治問禮於維,維對以君臣父子之道,升降等威之序,治喜曰:「今日復見中國夫子也。」

甲子,遼達喇干曼實醉言宮掖事,法當死,杖而釋之。

辛未,遼南面招討使秦王韓匡嗣卒。

匡嗣先以喪師獲罪,太后以其子德讓故,遣使臨吊,賻贈甚厚,後追贈尚書令。

庚辰,右驍衛上將軍楚昭輔卒,贈侍中。

知桐廬縣、太常寺太祝升州刁衎上疏言:「古者投一奸一凶於四裔;今乃遠方囚人,盡遍象闕,配於務役,最非其宜。

神皋天子所居,豈可使流囚於此聚役!自今外處罪人,望勿許解送上京,亦不留於諸務充役。

又《禮》曰:『刑人於市,與眾棄之。

』則知黃屋紫宸之中,非行法用刑之所。

乞自今,御前不行決罰之刑,敕杖不以大小,皆以付御史、廷尉。

又,或犯劫盜亡命,罪重者刖足釘身,國門布令。

此乃愚民昧於刑憲,迫於衣食,偶然為惡,義不及它,被其慘毒,實傷風化,亦望減除。

至於一婬一刑酷法,非律文所載者,並詔天下悉禁止之。」

帝覽疏甚悅,降詔褒答。

閏月,戊子朔,豐州與遼兵戰,破之,獲其天德節度使蕭太。

辛亥,詔赦銀、夏等州常赦所不原者。

諸州置農師。

○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太平興國八年(遼統和元年)

春,正月,戊午朔,遼主以大行在殯,不受朝。

遼景宗之弟質睦,在烏庫部貶所,嘗貶放鶴寺,太后知之,以遺詔召還。

太后命賦芍葯詩,稱旨。

乙丑,復封寧王。

加宰相室昉等恩。

甲戌,遼荊王道隱卒,輟朝三日,追封晉王。

道隱,世宗之弟也。

丙子,遼以裕悅休格為南京留守,仍賜南面行營總管印,總邊事。

先是帝念邊戍勞苦,月賜士卒白金,軍中謂之月頭銀。

鎮州駐泊都監弭德超因乘間以急變聞於變云:「曹彬秉政久,得士眾心。

臣適從塞上來,戍卒皆言:『月頭銀曹公所致,微曹公,我輩當餒死矣。

』」又巧誣以它事,帝頗疑之。

參知政事郭贄極言救解,不聽。

戊寅,彬罷為天平節度使兼侍中。

己卯,以東上閣門使開封王顯為宣徽南院使,弭德超為北院使,並樞密副使。

顯初隸殿前為小吏,至是召顯謂曰:「卿家本儒,遭亂失學。

今典掌樞機,固無暇博覽群書,能熟軍戒三篇,亦可免於面牆矣。」

辛巳,遼蘇薩獻准布之俘,旋下詔褒美,命進討一黨一項諸部。

壬午,遼涿州刺史安吉奏宋築城河北,命留守裕悅休格撓之,勿令就功。

甲申,遼西南面招討使韓德威奏一黨一項十五部侵邊,以兵擊破之。

丁亥,遼樞密使兼政事令室昉以年老請解兼職,不許。

室昉進《尚書·無逸篇》以諫,太后聞而嘉之。

二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遼禁所在官吏軍民不得無故聚眾私語及冒禁夜行,違者坐之,韓德讓用事故也。

己丑,遼南京奏,聞宋多聚糧邊境,太后命留守休格嚴為之備。

甲午,遼葬景宗皇帝於乾陵。

丙申,太后詣乾陵置奠,命繪近臣於御容殿。

辛丑,遼南京統軍使善布奏宋邊七十餘村來附,太后命撫存之。

乙巳,遼蘇薩奏一黨一項之捷,慰勞之。

戊申,遼以特裡袞華格為北院大王,諧裡為南府宰相。

辛亥,遼主如聖山,遂謁三陵。

三月,己未,遼主次獨山,遣使賞西南面有功將士。

辛酉,遼以大父房太尉哈噶寧為特裡袞。

癸亥,以右諫議大夫、同判三司宋琪為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始分三司為三部,各置使。

右諫議大夫、同判三司王明為鹽鐵使,左衛將軍陳從信為度支使,如京使郝正為戶部使。

帝嘗語宰相曰:「三司官吏奏事朕前,紛紜異同;此固不為私事,但迭執偏見,不肯從長商度。

朕每以理開諭,若帝王躁暴,豈能優容!朕於臣下務在獎護,才用優劣,一一可見,隨其器能,各加任使。

奏對之際,無不假以辭色,善惡兼聽,未嘗峻折之也。」

宋琪曰:「人之才用,罕有兼備。

陛下聰明照臨,短長懼露,或又初見天威,內懷懾懼,若不賜之辭色,何由畢其懇誠!先帝晚年,稍傷嚴急。

聖心深鑒事理,曲盡物情,臣下幸甚!」

甲子,遼主駐遼河之平澱。

己巳,諸王及皇子府初置諮議、翊善、侍講等官,以著作佐郎姚坦、國子博士刑昺等為之。

坦、昺皆濟一陰一人也。

丙子,御講武殿,覆試禮部貢舉人,擢進士長沙王世則以下百七十五人,諸科五百一十六人,並賜及第;進士五十四人,諸科百十七人,同出身。

始分甲,賜宴瓊林苑,後遂為久制。

辛巳,遼以國舅同平章事蕭道寧為遼興軍節度使,仍賜號忠亮佐理功臣。

壬午,遼以青牛、白馬祭天地。

詔虔、信、饒三州歲市鉛錫為錢,從轉運使張齊賢請也。

齊賢初為江南西路轉運副使,訪知饒、信、虔州山谷產銅鐵鉛錫之所,又求前代鑄法,惟饒州永平監用唐開元錢料,堅實可久,由是定取其法,歲鑄五十萬貫,凡用銅八十五萬斤,鉛三十六萬斤,錫十六萬斤。

齊賢詣闕面陳其事。

詔既下,有言新法增鉛錫多者,齊賢固引唐朝舊法為言,議者不能奪。

然唐永平錢法,肉好周郭一精一妙,齊賢所鑄,雖歲增數倍,而稍為粗惡矣。

甲申,除福建諸州鹽禁。

夏,四月,丙戌朔,遼太后及遼主如東京,以樞密副使默特為東京留守。

庚寅,謁太祖廟。

癸巳,太后詔賜命婦嫠居者。

辛丑,太后及遼主謁三陵。

帝覽福建版籍,謂宰相曰:「陳洪進止以漳、泉二州贍數萬眾,無名科斂,民所不堪。

比朝廷悉已蠲削,民皆感恩,朕亦不覺自喜。」

又嘗謂趙普曰:「向者偏霸掊克凡數百種,朕悉令除去,更後五七年,當盡減民租稅。

卿記朕此言,非虛發也。」

普曰:「陛下一愛一民之意發於天心,惟始終力行之,天下幸甚!」

壬寅,班外官戒諭。

帝初作戒辭二,一以戒京朝官受任於外者,一以戒幕職、州、縣官。

至是令閣門於朝辭日宣旨勖勵,仍書其辭於治所屋壁,遵以為戒。

遼主致享於凝和殿;癸卯,謁乾陵。

初,弭德超謗曹彬,期得樞密使,及為副,大失望,班又在柴禹錫下。

一日,詬王顯及禹錫曰:「我言國家大事,有安社稷功,止得線許大官。

汝輩何人,反居我上!」又言:「上無執守,為汝輩所惑。」

顯等告其事,帝怒,命訊之,德超具伏。

壬子,除名並親屬流瓊州。

德超始因李符及宋琪之薦得事上,及符貶寧國司馬,德超任樞府,屢稱其冤。

會德超敗,帝惡其朋一黨一,令徙符嶺表。

盧多遜之流崖州也,符白趙普曰:「硃崖雖遠在海中,而水土頗善。

春州雖近,瘴氣甚毒,至者必死,不若令多遜處之。」

普不答。

於是即以符知春州,歲餘卒。

德超既敗,帝悟曹彬無它,待之愈厚,從容謂趙普等曰:「朕聽斷不明,內愧於心。」

普對曰:「陛下知德超才幹而任用之,察曹彬無罪而昭雪之,物無遁情,事至立斷,此所以彰陛下聖明也。」

改進武殿為崇政殿。

遼群臣以太后聽政,宜有尊號,請下有司詳定冊禮。

詔樞密院諭沿邊節將,至行禮日,止遣子弟奉表稱賀,恐失邊備。

樞密請詔北府司徒頗德譯南京所進律文,從之。

五月,丙辰朔,河大決滑州韓村,泛澶、濮、曹、濟諸州民田,壞居人廬舍,東南流至彭城界,入於淮,命郭守文發丁夫塞之。

遼國舅政事門下平章事蕭道寧以皇太后慶壽,請歸父母家行禮,齊國公主及命婦、群臣各進物設宴,賜國舅帳耆年物有差。

丁卯,詔作太一宮於都城南。

黎桓自稱三使留後,遣使來貢,並上丁璿讓表。

詔諭桓送璿母子赴闕,不聽。

庚午,遼南京統軍使耶律善布招燕民之逃入宋者,得千餘戶歸國,詔令撫一慰。

辛未,遼主次永州。

乙亥,遼樞密使韓德度采後漢太后臨朝故事,草定上太后上尊號冊禮,上之。

丙子,遼以青牛、白馬祭天地。

戊寅,遼主如木葉山。

遼西南路招討使大漢奏一黨一項諸部來者甚眾,下詔褒美。

六月,乙酉朔,遼主詔有司冊皇太后日,三品以上法服,三品以下用大射柳之服。

遼西南路招討使奏一黨一項部長乞內附,詔撫尉之,仍察其誠偽,謹邊備。

丙戌,遼主還上京。

丁亥,以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李穆知開封府。

穆剖決一精一敏,一奸一猾無所假貸,由是豪右屏跡,權貴不敢干以私。

帝益知其才,始有意大用。

辛卯,遼有事於太廟。

甲午,遼主率群臣上太后尊號曰承天皇太后;群臣上遼主尊號曰天輔皇帝,大赦,改元統和。

更國號曰大契丹。

丁未,遼百官各進爵一級;以樞密副使色珍守司徒。

己亥,以王顯為樞密使,柴禹錫為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

帝謂近臣曰:「朕親選多士,殆忘饑一渴,召見臨問以觀其才,拔而用之,庶使巖野無遺逸而朝廷多君子耳。

朕每見布衣搢紳,間有端雅為眾所推譽者,朕代其父母喜。

或召拜近臣,必為擇良日,欲其保終吉也。

朕於士大夫無負矣。」

乃謂宰相曰:「唐置採訪使,蓋欲察官吏善惡,人民疾苦。

然所命者,官高則權勢太重,官卑則威令不行;又,所遇州郡,承迎不暇,豈能審知利害,但虛有其名耳。

曷若慎選群材,各分任使,有功有過,賞罰分明!且國家選才,最為切務,人君深居九重,何由遍識,必須採訪。

苟稱善者多,即是一操一履無玷,若擇得一人,為益無限。

古人言:『得十良馬不若得一伯樂,得十利劍不若得一歐冶。

』朕孜孜訪問,止求得良才以充任使也。」

趙普曰:「帝王進用良善,實助太平之理,然於采擇,要在得所。

蓋君子小人,各有一黨一類,先聖謂觀過各於其一黨一,不可不慎也。」

帝然之。

泰山父老及瑕丘等七縣民詣闕請封禪,不許,厚賜遣之。

秋,七月,甲寅朔,遼太后聽政。

乙卯,遼主親錄囚。

太后有機謀,善馭左右。

先是遼人毆漢人死者,償以牛馬;漢人則斬之,仍以其親屬為奴婢。

太后一以漢法論,燕民皆服。

加韓德讓開府儀同三司兼政事令。

辛酉,遼主行再生禮。

丁卯,王彥超以太子大師致仕。

右千牛衛上將軍吳虔裕,時年已八十餘,語人曰:「我縱僵仆殿階下,斷不學王彥超七十便致仕。」

人傳以為笑。

癸酉,遼主與諸王分朋擊鞠。

谷、洛、瀍、澗溢,壞官民舍萬餘區,溺死者以萬計,鞏縣殆盡。

辛未,郭贄罷參知政事。

贄嘗因論事奏曰:「臣遭不次之遇,誓以愚直上報。」

帝曰:「愚直何益於事!」贄對曰:「雖然,猶勝一奸一邪。」

至是飲酒過量,遇入對,宿酲未解,帝怒,責授祕書少監,尋出知荊南府。

俗尚一婬一祀,屬久旱,盛陳褥雨之具;贄始至,悉命撤去,投之江,不數日,大雨。

丙子,遼韓德威遣人上一黨一項之俘。

庚辰,加宋琪刑部尚書,以李昉參知政事。

時趙普恩禮稍替,帝以昉宿舊,故有是命。

八月,己丑,遼主謁祖陵。

辛卯,太后祭其父楚國王蕭思溫墓。

癸巳,遼主與太后謁懷陵。

北院樞密副使耶律色珍,本思溫所薦,妻太后之侄,太后委任之。

甲午,遼主於太后前與色珍互易弓矢鞍馬,約以為友。

己亥,遼主獵赤山,遣使薦熊肪、鹿脯於乾陵之凝神殿。

乙巳,遼命裕悅休格提點元城。

庚戌,石熙載罷樞密使。

熙載以足疾請去,帝親幸其第臨問。

久而不愈,遂抗表求解機務,故以優禮罷。

辛亥,詔增《周公謚法》五十五字。

壬子,遼西南招討使韓德威表請伐一黨一項之復叛者,太后命發別部兵數千以助之,賜劍,許便宜行一事。

德威,德讓之弟也。

德讓兄德源,弟德凝,並以德讓故貴顯於遼。

德凝頗廉謹,而德源愚貪,以賄名,德讓貽書諫之,終不悛,論者少之。

唯德威善騎射,以戰功著。

初,太祖詔盧多遜錄時政,月送史館,多遜訖不能成書。

於是右補闕、直史館胡旦言:「自唐以來,中書、樞密院皆置《時政記》,每月編修送史館。

周顯德中,宰相李谷又奏樞密院置內庭日曆。

自後因循廢闕,史臣無憑撰集。

望令樞密院依舊置內庭日曆,委文臣任副使者與學士輪次紀錄送史館。」

帝采其言,詔:「自今軍國政要,並委參加政事李昉撰錄,樞密院令副使一人纂集,每季送史館。」

昉因請以所修《時政記》,每月先奏御,後付所司,從之。

《時政記》奏御自昉始。

先是,每歲運江、淮米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率用官錢僦牽船役夫,頗為勞擾。

至是,每艘計其直給與舟人,俾自召募,事良便。

既而舟數百艘留河津月餘不得去,帝遣期門卒偵之。

計吏自言:「有司除常載外,別科置皮革、赤堊、鉛錫、蘇木等物,守職藏者不即受故也。」

帝大怒,詔書切責度支使,奪一月俸。

溪、錦、敘、富四州蠻內附。

九月,癸丑朔,初置水陸路發運使於京師,以王賓、許昌裔同知水路發運,王繼升、劉蟠同知陸路發運。

凡一綱,計其舟車役人之直,悉以付主綱吏,令自雇民,勿復調發。

凡水陸舟車輦送官物及財貨之出納,悉關報而催督之。

自是貢輸無滯矣。

遼以東京、平州旱蝗,旋以南京秋潦,暫停關征,以通山西糴易。

辛酉,遼主謁祖陵;壬戌,還上京。

乙丑,帝謂宰相曰:「朕念民耕稼之勤,春秋賦租,軍國用度所出,恨未能去之。

比令兩稅三限外特加一月,而官吏不體朝旨,自求課最,恣行撻罰,督令辦集。

此一事尤傷和氣,宜申儆之。」

乃詔:「諸州長吏察訪屬縣,有以催科用刑殘忍者,論其罪。」

又謂宰相曰:「民訴水旱,即使檢覆,立遣上道,猶恐後時。

頗聞使者或逗留不發,州縣慮賦斂違期,日行鞭箠,民亦俟檢覆改種。

若此稽緩,豈朕勤恤之意乎!自今遣使檢覆災旱,量其地之遠近,事之大小,立限以遣之。」

丙寅,帝謂宰相曰:「荊湖、江、浙、淮南諸州,每歲上供錢帛,遣部民之高貲者護送至闕下。

民多質魯,無馭下之術,篙工楫師,皆頑猾不逞,恣為侵盜,民或破產以償官物,甚無謂也。」

乃詔:「自今直遣牙吏,勿復擾民。」

辛未,遼有司請以遼主生日為千齡節,從之。

錄故裕悅烏珍之子為林牙,以太后追念烏珍有輔導功也。

丙子,遼主如老翁川。

郭守文塞決河堤,久不成。

帝謂宰相曰:「或言河兩岸古有遙堤以寬水勢,其後民利沃壤,鹹居其中,河盛溢即罹水患。

當令按視修復。」

乃分遣殿中侍御中濟一陰一柴成務、國子監丞洛一陽一趙孚等,西自河一陽一,東至於海,同視河堤舊址。

孚等回奏,以為:「治遙堤不如分水勢。

滑、澶二州最為隘狹,宜於南北岸各開其一,北入王莽河以通於海,南入靈河以通於淮,節減暴流,一如汴口之法。」

朝議以重惜民力,寢其奏。

時多一陰一雨,帝以河決未塞,深憂之。

丁丑,遣樞密直學士張齊賢乘傳詣白馬津,用太牢加璧以祭。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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