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四 【宋紀四】
起閼逢困敦四月,盡柔兆攝提格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二年(遼應歷十四年)
夏,四月,丁未朔,以前博州軍事判官穎贄為著作佐郎。
贄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策試稱旨故也。
戊申,賑河中饑。
己酉,免諸道今年夏稅之無苗者。
乙卯,改葬宣祖昭武皇帝、昭憲皇后於安陵,孝惠皇后賀氏、孝明皇后王氏祔焉。
帝欲為趙普置副而難其名稱,召翰林學士承旨陶谷問曰:「下丞相一等者何官?」
對曰:「唐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
乙丑,以兵部侍郎薛居正、呂餘慶並本官參知政事,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廳上事,殿庭別設磚位於宰相後,敕尾署銜降宰相數字,月俸雜給皆半之,蓋帝意未欲令居正等與普齊也。
壬申,徙永州諸縣民之畜蠱者三百二十六家於縣之僻處,不得復齒於鄉。
以秦再雄為辰州刺史。
再雄,辰州徭人,武健有奇略,素為蠻一黨一畏服。
帝召至汴,察其可任,擢為刺史,使自辟吏,予以租賦。
再雄至州,日訓士兵,得三千人,能披甲渡水,歷水飛塹;又遣人分賜諸蠻,傳朝廷懷徠之意,降附日眾。
自是荊、襄無復邊患。
五月,己卯,知制誥高錫,坐受籓鎮賂,貶萊州司馬。
辛巳,宗正卿趙礪,坐贓,杖除籍。
遼主射一舐一鹼鹿於白鷹山,至於浹旬;六月,丙午朔,獵於玉山,竟月忘返。
御史台、太常禮院奏:「東宮三師官一品、僕射二品,若百官上表,未知所先。」
詔兩制議之。
戊辰,翰林學士竇儀等奏:「僕射師長百僚,東宮三師臣子之官,當以僕射為表首。」
從之。
己酉,以光義為中書令,光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子德昭貴州防禦使。
故事,皇子出閤即封王,帝以德昭未冠,特殺其禮。
秋,七月,詔曰:「惟彼銓衡,止憑資歷,慮有英俊沈於下僚。
自今常調赴集選人,委吏部南曹取歷任中多課績而無闕失者,當與量材甄敘。
辛卯,詔陶谷等四十三人各於見任幕職、京官及州縣中舉堪為籓郡通判者一人,職任乖方事狀連坐。
甲午,令籓鎮無以初官為掌書記,須歷兩任有文學者乃許奏辟。
八月,戊申,遼主以生日值天赦,不受賀,曲赦京師囚;乙酉,錄囚。
九月,甲戌朔,《周易》博士奚嶼,責乾州司戶,庫部員外郎王貽孫,責左贊善大夫,並坐試任子不公也。
辛丑,太子太傅魯國公范質卒。
質寢疾,帝數幸其第臨視,又令內夫人問訊。
質家迎奉器皿不具,內夫人奏之,帝即命翰林司賜以果一床一、酒器,復幸其第,謂曰:「卿為宰相,何自苦如此?」
質對曰:「臣曩在中書,門無私謁,所與飲酌,皆貧賤時親戚,安用器皿!因循不置,非力不及也。」
質一性一卞急,以廉介自持,好面折人過。
嘗謂同列曰:「人能鼻吸三斗醋,斯可為宰相矣。」
五代宰相多取傍於方鎮,質始絕之。
所得祿賜,遍及孤遺。
疾革,戒其子旻毋請溢,毋刻墓碑。
及卒,帝甚悼惜之,贈中書令,賻賚甚厚。
後因講求輔弼,謂左右曰:「朕聞范質居第之外不殖資產,真宰相也!」
壬寅,潘美等克郴州。
冬,十月,丙辰,遼主以掌鹿矧思為閘撒狨,賜金帶、金盞、銀二百兩,所隸死罪以下得專之。
初,南漢內常侍邵廷琄言於其主曰:「漢承唐亂,居此五十餘年,幸中國多故,干戈不及,而吾亦驕於無事。
今兵不識旗鼓,人主不知存亡,請飭兵備,且通好於宋。」
鋹不能用。
至是始懼,以廷琄為招討使。
帝素謀伐蜀。
會蜀山南節度判官張廷偉說知樞密院事王昭遠曰:「公素無勳業,一旦位至樞密,不自建立大功,何以塞時論!莫若通好並門,令發兵南下,我自黃花、子午谷出兵應之,使中原表裡受敵,則關右之地可撫而有也。」
昭遠然其言,勸蜀主遣孫遇、趙彥韜、楊蠲等以蠟丸帛書間行遺北漢主,言已於褒、漢增兵,約北漢濟河同舉。
遇等至都下,彥韜潛取其書以獻。
彥韜,興州人也。
有穆昭嗣者,初以方伎事高氏,於是為翰林醫官,帝數召問蜀中地理,昭嗣曰:「荊南即西川、江南、廣南都會也。
今已克此,則水陸皆可趨蜀。」
帝大悅。
後數日,得彥韜所獻書,笑曰:「吾西討有名矣!」並赦遇、蠲,使指陳山川形勢、戍守處所、道裡遠近,畫圖以進。
十一月,甲戌,命忠武節度使王全斌為西川行營鳳州路都部署,武信節度使大名崔彥進副之,樞密副使王仁贍為都監,寧江節度使范一陽一劉光義為歸州路副都部署,樞密承旨曹彬為都監,合步騎六萬分路進討,給事中沈義倫為隨軍轉運使,均州刺史大名曹翰為西南面轉運使。
帝諭行營:「所至毋得焚蕩廬舍,驅略吏民,開發丘墳,翦伐桑柘,違者以軍法從事。」
命將作司度右掖門,南臨汴水,為蜀主治第,以待其至。
乙亥,全斌等辭,宴於崇德殿,帝出畫圖授全斌等,因謂曰:「凡克城寨,止籍其器甲、芻糧,悉以錢帛分給戰士,吾所欲得者,其土地耳。」
遼主游畋無度,壬午,日南至,宴飲達旦;自是晝寢夜飲。
蜀主聞有北師,命王昭遠為西南行營都統,趙崇韜為都監,韓保正為招討使,李進為副招討使,帥兵拒戰。
蜀主謂昭遠曰:「今日之師,卿所召也,勉為朕立功!」昭遠頗以方略自任,始發成都,蜀主命宰相李昊等餞之城外。
昭遠手執鐵如意,指揮軍事,自方諸葛亮。
酒酣,攘臂謂昊曰:「吾此行何止克敵,當領此二三萬雕面惡少兒,取中原如反掌耳!」
十二月,辛酉,王全斌等攻拔乾渠渡萬仞、燕子等寨,遂取興州,敗蜀兵七千人,獲軍糧四十餘萬斛,蜀刺史藍思綰退保西縣。
全斌又攻石圌、魚關、白水閣二十餘寨,皆拔之。
蜀韓保正聞興州破,遂棄山南,退保西縣。
馬軍都指揮使吏延德以先鋒至,保正懦懼不敢出,遣兵數萬人,依山背城,結陣自固,延德擊走之,追擒保正及其副李進,獲其糧三十餘萬斛。
崔彥進與馬軍都監康延澤等逐北過三泉山,遂至嘉州,殺虜甚眾。
蜀軍燒絕棧道,退保葭萌。
劉光義等入峽路,連破松木、三會、巫山等寨,殺其將南光海等,死者五千餘人,生擒戰棹都指揮使袁德宏等,奪戰艦二百餘艘,又斬獲水軍六十餘眾。
初,蜀於夔州鎖江為浮梁,上設敵柵三重,夾江列砲具。
光義等行,帝出地圖,指其處謂光義曰:「溯江至此,切勿以舟師爭戰,當先遣步騎潛擊之,俟其稍卻,乃以戰棹夾攻,可必取也。」
光義等至夔,距鎖江三十里許,捨舟,先奪浮梁,復引舟而上,遂破州城,頓兵白帝城西。
蜀寧江節度使太原高彥儔,謂副使趙崇濟、監軍武守謙曰:「北軍涉險遠來,利在速戰,宜堅壁待之。」
守謙曰:「寇據城下而不擊,又何待也?」
戊辰,守謙獨領麾下千餘人以出,光義遣馬軍都指揮使陵川張廷翰等引兵與守謙等戰於豬頭鋪,守謙敗走,廷翰等乘勝登其城,拔之。
彥儔力戰不勝,身被十餘一槍一,左右皆散去。
彥儔奔歸府第,整衣冠,望西北再拜,登樓,縱火自一焚。
後數日,光義等得其骨於灰燼中,以禮葬之。
王全斌以蜀人斷棧,大軍不得進,議取羅川路入蜀。
康延澤潛謂崔彥進曰:「羅川路險,眾難並濟,不如分兵修棧,約會大軍於深渡可也。」
彥進遣白全斌,全斌許之。
不數日,閣道成,遂進擊金山寨,又破小漫天寨,而全斌亦以大軍由羅川至深渡,與彥進會。
蜀人依江而陣,彥進遣步軍都指揮使張萬友等擊之,奪其橋。
會暮夜,蜀人退保大漫天寨。
明日,彥進、延澤、萬友分兵三道擊之,蜀人悉其一精一銳來拒,又大破之,乘勝拔其寨,擒寨主義州刺史王審超、監軍趙崇渥及三泉監軍劉延祚。
大將王昭遠、趙崇韜引兵來戰,三戰三敗,追奔至利州北,昭遠等遁去,渡桔柏津,焚浮梁,退保劍門。
壬申晦,全斌等入利州。
獲軍糧八十萬斛。
是月,京師大雪,帝設氈帳於講武殿,衣紫貂裘帽視事。
忽謂左右曰:「我被服如此,體尚覺寒,念西征將帥沖犯霜霰,何以堪此!」即解裘、帽,遣中黃門馳驛繼賜全斌,且諭旨諸將以不能遍及也。
全斌拜賜感泣。
初,遼太祖威服漠北,分設部帳官。
突呂不、室韋部者,本名大、小二黃室韋,太祖以計降之,置為二部,隸北府節度使。
烏庫部者列於外十部,不能成國,附庸於遼,時修職貢。
至是以遼主失政,黃室韋掠馬牛叛去。
統軍楚固質邀戰,敗之,降其眾。
未幾,烏庫部叛,掠居民財畜,詳袞藏引與戰,敗績,藏引死之。
南唐主酷信浮屠法,出禁中金錢募人為僧,時都下僧及萬人,皆仰給縣官。
南唐主退朝,與後服僧衣,誦佛書,拜跪手足成贅;僧有罪,命禮佛而釋之。
帝聞其惑,乃選少年有口辯者,南渡見南唐主,論一性一命之說,南唐主信之,謂之一佛出世,由是不復以治國守邊為意。
詔江北許諸州民及諸監鹽亭戶緣江采捕及過江貿易。
先是江北置榷場,禁商人渡江及百姓緣江採樵,是歲,以江南荐饑,特弛其禁。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三年(遼應歷十五年)
春,正月,蜀主聞王昭遠等敗,甚懼,乃益募兵守劍門,命太子元喆為元帥,侍中太原李廷珪、同平章事張惠安副之,帶甲萬餘。
旗幟悉用文繡,綢其槓以錦,將發而雨,元喆慮其沾濕,悉令解去。
俄雨止,復飾之,則皆倒懸槓上。
元喆又輦其姬妾及伶人數十以從,見者莫不竊笑。
王全斌等自利州趨劍門,次益光,以劍門天險,會議進取之策。
侍衛軍頭向韜曰:「得降卒言,益光江東越大山數重,有狹徑,名來蘇,蜀人於江西置柵,對岸可渡。
自此出劍門南二十里,至青強店,與官道合,若大軍行此路,則劍門之險不足恃也。」
全斌等即欲卷甲赴之,康延澤曰:「蜀人數戰數敗,膽氣奪矣,可急攻而下也。
且來蘇狹徑。
主帥不宜自行,但可遣一偏將往耳。
若抵青強,北與大軍夾擊劍門,昭遠等必成擒矣。」
全斌等然之,命史延德分兵趨來蘇,跨江為浮梁以濟,蜀人見之,棄寨而遁。
延德遂至青強,王昭遠引兵退駐漢原坡,留其偏將守劍門,全斌等以銳兵奮擊,破之。
及漢原,趙崇韜佈陣,策馬先登,昭遠據胡一床一不能起。
崇韜戰敗,猶手斬數人,乃被執,昭遠免胄棄甲而逃。
甲戌,全斌等遂取劍州,殺蜀軍萬餘人。
昭遠投東川,匿民舍,為追騎所獲。
乙亥,詔瘞征蜀戰死士卒,被傷者給繒帛。
蜀太子元喆與李廷珪等日夜嬉游,不恤軍政,至綿州,聞劍門已破,將退保東川;翼日,棄軍西奔,所過盡焚其廬舍、倉廩乃去。
蜀主知劍州已破,元喆亦奔還,惶駭不知所為,問左右:「計將安出?」
有老將石奉頵者對曰:「東兵遠來,勢不能久,請聚兵堅守以弊之。」
蜀主歎曰:「吾父子以豐衣美食養士四十年,一旦遇敵,不能為吾東向發一矢,今雖欲閉壁,誰肯效死者!」司空、平章事李昊勸蜀主封府庫以請降,蜀主從之,因命昊草表。
己卯,遣通奏太原伊審征奉降表詣軍前。
初,前蜀之亡也,降表亦昊所為,蜀人夜書其門曰:「世修降表李家」。
遼主以樞密使雅裡克斯為行軍都統,虎軍詳袞克蘇為行軍都監,益以圖魯卜部軍三百,合諸部兵討烏庫部。
烏庫之叛也,布達齊獨不叛,詔褒之。
未幾,烏庫部殺其酋長來降;既而復叛。
乙酉,王全斌等次魏城,伊審征以蜀主降表至。
全斌受之,遣通事舍人汝一陰一田欽祚乘驛入奏,又遣康延澤趨成都見蜀主,諭以恩信,慰撫軍民。
初,劉光義等發夔州,萬、施、開、忠、遂等州刺史皆迎降。
光義入城,盡以府庫錢帛給軍士。
諸將所過,鹹欲屠戮,獨曹彬禁之,乃止,故峽路兵始終秋毫無犯。
帝聞之,喜曰:「吾任得其人矣!」賜彬詔褒之。
戊子,吏部郎中鄧守中試諸司吏書判不當,帝命覆試,黜數人,責守中本曹員外郎。
辛卯,王全斌至升仙橋,蜀主備亡國之禮,見於軍門;全斌承製釋之。
蜀主復遣其弟雅王仁贄奉表求哀。
丙申,田欽祚至自西川,孟昶降表以其先人墳墓及老母為請,帝優詔答之,並諭西川將吏、百姓,使皆安堵。
丁酉,赦蜀管內,蠲乾德二年逋租,賜今年夏稅之半,除無名科役及增益賦調,減鹽價,賑乏食,還擄獲生口。
自全斌等發京師至昶降,才六十六日,凡得州四十六,縣二百四十,戶五十三萬四千二十九。
全斌既平蜀,欲乘勢取雲南,以圖獻。
帝鑒唐天寶之禍起於南詔,以玉斧畫大渡河以西曰:「此外非吾有也。」
全斌等入成都後數日,劉光義等始至,孟昶餽遺光義等,及犒師之禮並如初。
已而詔書頒賞諸軍,亦無差降,兩路將士爭功,始相疾矣。
先是全斌受詔,每制置必與諸將僉議,因是雖小事亦各為異同,不能即決。
全斌及崔彥進、王仁贍等日夜宴飲,不恤軍務,縱部下擄掠子女貨財,蜀人苦之。
曹彬屢請旋師,全斌等不聽。
二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癸卯,命參知政事呂餘慶權知成都府,樞密直學士馮瓚權知梓州。
餘慶至成都,時盜四起,將士猶恃功驕恣,王全斌等不能禁。
一日,藥市始集,街吏馳報有軍校被酒持刃,奪賈人物,餘慶立命捕斬之以徇,軍中畏服,民乃寧居。
瓚至梓州,視事才數日,會偽蜀軍校上官進嘯聚亡命三千餘眾,劫村民數萬,夜攻州城。
瓚曰:「此烏合之眾,乘夜奄至,必無固志,宜持重以鎮之,旦自潰矣。」
城中兵止三百,分守諸門,瓚坐城樓,密令促其更籌,未夜分,擊五鼓,賊驚,遁去。
因縱兵追之,擒進,斬於市,招降千餘人,並釋其罪,州境遂安。
以蜀興州馬步軍都指揮使趙彥韜為興州刺史,酬其鄉導功也。
丙午,以西師所過,民有調發供億之勞,賜秦、鳳、隴、成、階、襄、荊南、房、均等州今年夏租之半;安、彳復、郢、鄧州、光化、漢一陽一軍十之二;居坊郭者勿輸半年屋稅。
丁巳,權知貢舉盧多遜奏進士劉察等合格者七人。
庚申,孟仁贄至自成都。
孟昶所上表有「自量過咎,尚切憂疑」等語,詔答之,略曰:「既自求於多福,當盡滌其前非。
朕不食言,爾無過慮。」
詔仍不名,又呼昶母為國母。
三月,孟昶與其官屬皆挈族歸朝,由峽州而下。
初,詔發蜀兵赴闕,並優給裝錢,王全斌等擅減其數,仍縱部曲侵撓之。
蜀兵憤怨,行至綿州,遂作亂,劫屬縣以叛,推蜀舊將全師雄為帥,眾至十餘萬,號興國軍。
全斌遣馬軍都監硃光緒往招撫之,光緒盡滅師雄之族,納其一愛一女及橐裝,師雄怒,遂無歸志,引眾急攻綿州,不克,攻破彭州,入據之,成都十縣皆起兵應師雄。
師雄自號興蜀大王,開幕府,置節度二十餘人,分據要害。
崔彥進、高彥暉等分道攻討,為師雄所敗,彥暉戰死,賊眾益熾。
師雄分兵斷劍閣,緣江置寨,聲言欲攻成都。
自是隨師雄為亂者一十七州,郵傳不通,全斌等大懼。
自唐天寶以來,方鎮屯重兵,多以賦入自贍,名曰留使、留州,其上供殊鮮。
五代方鎮益強,率令部曲主場院,厚斂以自利。
其屬三司者,補大吏臨之,輸額之外輒入己;或私納貨賄,名曰貢奉,用冀恩賞。
帝始即位,猶循前制,牧守來朝,皆有貢奉。
及趙普為相,勸革去其弊,申命諸州,度支經費外,凡金帛以助軍實,悉送都下,無得占留。
又,方鎮闕帥,稍命文臣權知,所在場院,間遣京朝官廷臣監臨,復置轉運使,為之條禁文簿,漸為一精一密,由是利歸公上而外權削矣。
建隆初,貢賦悉入左藏庫,及取荊、湖,下西蜀,儲積充足,帝顧左右曰:「軍旅饑饉,當預為之備,不可臨事厚斂於民。」
乃於講武殿後別為內庫,以貯金帛,號曰封樁庫,凡歲終用度贏餘之數皆入焉。
丁丑,遼部帳大室韋酋長寅尼吉叛。
癸未,五坊人四十戶叛入烏庫部。
遼主好畋,喜怒無恆,司鷹者小失意輒死,或加砲烙、鐵梳之刑,故五坊入叛。
夏,四月,乙巳,小黃室韋叛。
雅裡克斯、克蘇擊之,為室韋所敗,遣使詰讓。
乙卯,以圖裡代雅裡克斯為都統,以尼古為監軍,率輕騎進討,仍令岱瑪尋支裡持詔招諭。
癸亥,導五丈河貫宮城,歷後院,內庭池沼,水皆至焉。
初,王全斌慮蜀降兵為亂,徙置成都夾城中,至是,諸將欲盡殺之。
康延澤請簡老幼疾病七千人釋之,餘以兵衛還,浮江而下,賊若來攻奪,殺之未晚;諸將不從。
死者共二萬七千餘人。
先是,帝遣使以御府供帳迓孟昶於江陵,且命有司為昶官屬治第,又遣使至江陵,分給鞍馬車乘。
五月,乙酉,昶至近郊,開封尹光義勞之玉津園。
丙戌,大陳諸軍於闕前。
昶與弟仁贄、子元喆、元玨、宰相李昊等三十三人素服待罪明德門外,詔釋罪,賜昶等襲衣、冠帶。
帝御崇元殿,備禮見之。
禮畢,御明德門,觀諸軍按部還營。
遂宴昶等於大明殿,賜物有差。
六月,甲辰,以孟昶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兼中書令、秦國公。
庚戌,昶卒,帝為輟五日朝,贈尚書令,追封楚王,謚恭孝,賻布帛千匹,葬事官給。
初,昶母李氏隨昶至京師,帝數命肩輿入宮,謂之曰:「國母善自一愛一無戚,若懷鄉土,異日當送母歸。」
李氏曰:「使妾安往?」
帝曰:「歸蜀耳。」
李氏曰:「妾家本太原,倘獲歸老並門,妾之願也。」
時帝已有北征意,聞其言,喜曰:「俟平劉鈞,即如母所願。」
因厚加賚賜。
及昶卒,李氏不哭,舉酒酹地曰:「汝不能死社稷,貪生至今日。
吾所以忍死者,為汝在耳;今汝既死,吾安用生!」因不食數日而死。
遼主之遣諭室韋也,欲撫降之,及尋支裡至,諭之,不從,仍命雅裡克斯率群牧兵追討,戰於柴河,不利。
室韋酋長寅尼吉,亡入德捋勒部,德捋勒部者,遼國外十部之一也。
是月,德捋勒部來降,室韋平,乃專討烏庫部。
劉光義、曹彬等屢破全師雄,賊鋒稍衄。
未幾,虎捷指揮使呂翰又以嘉州叛,與師雄偽署將劉澤合,眾至五萬,殺逐刺史、通判。
曹彬率兵會仁贍等圍翰於嘉州,翰棄城走,追襲,大破之,殺戮數萬人,翰走保雅州。
秋,七月,帝聞西川行營有大校割民妻一乳一而殺之者,亟召至闕,斬之都市。
近臣營救頗切,帝因流涕曰:「興師吊伐,婦人何罪,而殘忍至此!當速置法以償其冤。」
南漢主鋹殺其招討使邵廷琄。
廷琄屯洸口,招輯亡叛,訓士卒,修戰備,國人賴以少安。
或譖廷琄將圖不軌,鋹信之,賜廷琄死。
珍州刺史田景遷內附。
甲戌,遼雅裡克斯奏烏庫部至河德濼,遣伊勒希巴、常斯等擊之。
丁丑,烏庫部掠上京北榆林峪居民,遣林牙蕭幹、郎君耶律賢適討之,庚辰,雅裡克斯等與烏庫部戰,不利。
八月,己酉,詔以西川兵馬都監康延澤為普州刺史。
延澤詣王全斌請兵護送,全斌才給以百人。
延澤至簡州,招集逃亡,凡得千餘人,教習戰陣,擁以去。
及賊境,揭示威信,所招集又得三千人,遂破劉澤三萬餘眾,賊勢稍沮。
辛酉,以左散騎常侍華一陽一歐一陽一炯為翰林學士。
炯一性一坦率,無檢束,雅喜長笛,帝間召至便殿奏曲。
御史中丞劉溫叟聞之,叩殿門求見,諫曰:「禁署之職,典司誥命,不可作伶人事。」
帝曰:「孟昶君臣溺於聲樂,炯至宰相,尚習此伎,故為我所擒。
所以召炯,欲驗言者之不誣耳。」
溫叟謝曰:「臣愚,不識陛下鑒戒之微。」
自是遂不復召。
溫叟常晚過明德門西闕前,帝方與中黃門數人登樓,騶者潛知之,以白溫叟,溫叟令傳呼依常而過。
翼日,請對,且言:「人主非時登樓,則近侍鹹望恩宥,輦下諸軍亦希賞給;臣所以呵導而過者,欲示眾以陛下非時不登樓也。」
帝善之。
九月,己巳,帝御講武殿,閱諸道兵,得萬餘人,名馬軍曰驍雄,步軍曰雄武,並屬侍衛司。
冬,十月,丁未,遼常斯進討烏庫部,大敗之。
烏庫部旋平。
十一月,丁卯朔,康延澤入普州。
先是州城悉被焚蕩,乃依山設柵,且行且戰,取糧於遂州,復城普州。
既而劉澤領眾來降,詔以延澤兼東川七州招安巡檢使。
秘書監、判大理寺尹拙等言:「後唐劉岳《書儀》,稱婦為舅姑服三年,與律不同,然亦准敕行用,請別裁定之。」
詔百官集議,左僕射魏仁浦等奏議曰:「謹按《禮·內則》云:『婦事舅姑,如事父母。
』舅姑與父母一也。
古禮有期年之說,雖於義可稽;《書儀》著三年之文,實在禮為當。
蓋五服制度,前代增益已多。
只如嫂叔無服,唐太宗令服小寶;曾祖父母舊服三月,增為五月;嫡子婦大功,增為期;眾子婦小寶,增為大功;父在為母服期,高宗增為三年,婦人為夫之姨舅無服,明皇令從夫而服;又增姨舅同服緦麻,又堂姨舅服袒免。
訖今遵行,遂為典制。
況三年之內,幾筵尚存,豈可夫衣衰粗,婦襲紈綺?夫婦齊體,哀樂不同,求之人情,實傷至治。
況婦人為夫有三年之服,於舅姑而止服期,是尊夫而卑舅姑也。
且昭憲皇太后喪,孝明皇后親行三年之服,可以為萬代法。」
十二月,丁酉朔,始令婦為舅姑三年齊斬,一從其夫。
己亥,詔西川管內監軍巡檢毋預州縣事。
是月,遼主駐黑山平澱。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四年(遼應歷十六年。
丙寅,九六六年)
春,正月,丁卯朔,遼主被酒,不受賀。
甲申,遼主微行市中,賜酒家銀絹。
丁亥,以客省使丁德裕為西川都巡檢使,與引進副使王班、內班都知張嶼同率兵赴西川。
是月,遼人侵易州,監軍任德義擊卻之。
二月,安國節度使羅彥瑰等敗北漢兵於靜一陽一,擒其將鹿英。
權知貢舉王祐言進士合格者六人,諸科合格者九人。
帝恐有遺才,辛酉,令於下第選人內取其優長者,試而升之。
甲子,免西川今年夏租及諸征之半,田不得耕者盡除之。
三月,己巳,遼主東狩,旋以獲鵝,輒酣飲達旦。
癸酉,罷義倉。
夏,四月,壬子,罷光州貢鷹鷂。
丁巳,遼天德軍節度使於延超之子來降。
是月,詔曰:「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倘規致於羨餘,必深務於掊克。
知光化軍張全一操一上言,三司令諸處場院主吏,有羨餘粟及萬石、芻五萬束以上者,上其名,請行賞典。
此苟非倍納民租,私減軍食,何以致之!宜追寢其事,勿復頒行,除官所定耗外,嚴加止絕。」
初,帝遣右拾遺孫逢吉至成都收蜀圖書、法物。
五月,乙亥,逢吉還,所上法物皆不中度,悉命焚燬;圖書付史館。
孟昶服用奢僭,至於溺器亦裝以七寶,帝遽命碎之,曰:「自奉如此,欲無亡,得乎?」
帝躬履儉約,常衣浣濯之衣,乘輿服用,皆尚質素,寢殿設青布緣葦簾,宮闈帟幕,無文采之飾。
嘗出麻縷布裳賜左右曰:「此吾舊所服用也。」
開封尹光義因侍宴禁中,從容言降下服用太草率,帝正色曰:「爾不記居夾馬營中時邪?」
初,帝改今元,命宰相撰前世所無年號以進。
既平蜀,蜀宮人有入掖庭者,帝閱其奩具,得舊鑒,其背有「乾德四年鑄」字,帝大驚,出鑒以示宰相,皆不能答。
乃召學士陶谷、竇儀問之,儀曰:「此必蜀物。
昔偽蜀王衍有此號,當是其歲所鑄也。」
帝乃歎曰:「宰相須用讀書人。」
由是益重儒臣。
趙普初以吏道聞,寡學術,帝每勸以讀書,普遂手不釋卷。
甲申,遼主以歲旱,泛舟於池,禱雨;不雨,捨舟立水中,俄頃乃雨。
庚寅,帝親試制科舉人姜涉等於紫雲樓下。
涉等文理疏略,不應策問,並賜酒食,遣之。
六月,詔:「人臣家不得私養宦者。
內侍年三十以上,方許養一子。
士庶敢有Yan童一男者不敕。」
王全斌破賊帥全師雄於灌口寨,擒其一黨一二千人,師雄以眾趨金堂。
秋,七月,丙寅,以歲穰,詔州縣長吏勸民儲積節儉,無遊惰,及禁民蒲博。
禁將帥取軍中一精一卒為牙兵。
戊辰,西南夷首領董暠等內附。
甲戌,以前永州刺史晉一陽一安守忠為漢州刺史。
守忠初護屯田兵於河一陰一,及師克蜀,帝召守忠,謂曰:「遠俗苛虐,南鄭走集之地,卿為朕撫治之。」
即遣守忠權知興元。
於是移守漢州,時大兵來還,供億倍費,公帑不足,守忠助以私錢。
帝每遣使,必戒之曰:「安守忠在蜀,能自律己,汝行見之,當效其為人。」
壬午,遼主諭有司:「先期行幸頓次,必高立標識,令民勿犯。
此聞低置其標於深草中,利民誤入,因之取財。
自今有復然者,以死論。」
是月,以孔子四十四世孫宜為曲阜縣主簿。
宜舉進士不中,因上書述其家世,特命之。
八月,辛丑,召宰相、樞密使、開封尹、翰林學士竇儀、知制誥王祐等宴紫雲樓下,因論及民事,帝謂宰相趙普等曰:「下愚之民,雖不分菽麥,如籓侯不為撫養,務行苛刻,朕斷不容之。」
普對曰:「陛下一愛一民如此,乃堯、舜之用心也。」
庚戌,樞密直學士馮瓚,綾錦副使李美,殿中侍御史李楫,為宰相趙普陷贓論死,會赦,流沙門島,逢恩不還。
丙辰,河決滑州,壞靈河縣大堤,發士卒丁夫數萬人治之,被泛者蠲其秋租。
閏月,詔求亡書:「凡吏民有以書籍來獻者,令史館視其篇目,館中所無則收之。
獻書人送學士院試問吏理,堪仕職官者以聞。」
是歲,《三禮》涉弼,《三傳》彭干,學究硃載,皆應詔獻書,命分置書府,賜弼等科名。
甲子,以灌口鎮為永康軍。
王全斌言破賊帥呂翰,克雅州。
乙丑,河溢入南華縣。
遼主觀野鹿入馴鹿,立馬飲至晡。
乙亥,詔:「民能樹藝桑棗、墾開荒田者,不加征;令佐能勸來者受賞。」
九月,壬辰朔,虎捷指揮使孫進、龍衛指揮使吳環等二十七人,坐一黨一呂翰亂伏誅,族進家。
庚子,遼主以重九宴飲,夜以繼日,旬餘乃罷。
丙午,詔吳越立禹廟於會稽。
西川戍卒多亡命在賊一黨一中,或請案誅其妻子。
帝語樞密使李崇矩曰:「朕慮其間有被賊驅脅者,非本心也。」
乃盡釋勿誅。
冬,十月,辛酉朔,詔太常寺,自今大朝會復用二舞。
先是中原多故,禮樂之器浸廢,帝始命判太常寺浚儀和峴講求修復之,別營宮懸三十六虡設於庭,登歌兩架設於殿,又置鼓吹十二案,及舞人所執旌纛、干戚、籥翟等與其服,皆如舊制。
帝以雅樂聲高,近於哀思,命和峴討論。
峴上疏謂:「西京銅望臬可校古法,即今司天台影表上石尺是也。
取王樸所定尺校之,短於石尺四分。
樂聲之高蓋由此。」
帝乃令依古法別造新尺,並黃鐘九寸之管,使工人校其聲,果下於樸所定管一律。
又內出上一黨一羊頭山秬黍累尺校律,亦相契合,遂重造十二律管以取聲。
由是雅樂音始和暢。
癸亥,詔諸郡立古帝王陵廟,置戶有差。
庚辰,遼以北漢主有母喪,遣使賻吊。
十一月,癸巳,日南至,帝御乾元殿受朝畢,常服御大明殿,群臣上壽,初用雅樂登歌及文德、武功二舞。
諸州所置通判,多與長吏忿爭,常曰:「我監州也,朝廷使我來監汝!」長吏舉動多為所制。
或言其太甚,宜抑損之,乙未,詔:「諸州通判無得怙權徇私,須與長吏連署文移,方許行下。」
癸丑,翰林學士、禮部尚書竇儀卒。
帝以儀在滁州時弗與親吏絹,每嘉其有執守,屢對大臣言,欲用為相。
及趙普專一政,帝患之,欲聞其過,召儀,語及普多不法,且譽儀早負才望。
儀盛言普開國元勳,公忠亮直,帝不悅。
儀歸,語諸弟曰:「我必不能作宰相,然亦不詣硃崖,吾門可保矣。」
普素忌儀剛直,引薛居正、呂餘慶參知政事,陶谷、趙逄、高錫等又相一黨一附,共排儀,帝意中輟。
至是卒,帝憫然曰:「天何奪我竇儀之速也!」贈右僕射。
庚申,妖人張龍兒等二十四人伏誅,族龍兒、李玉、楊密、聶贇家。
十二月,甲子,遼主幸殿前都點檢耶律伊賴哈家,飲宴連日。
伊賴哈,檢校太師合魯之子也,初以父任入侍,遼主引為布衣交,與謀機密。
遼主酗酒,數以細故殺人。
有監雉者,因傷雉而亡,獲之,欲誅,伊賴哈諫曰:「是罪不應死。」
遼主竟殺之,以一屍一付伊賴哈曰:「收汝故人。」
伊賴哈不為止。
復有監鹿詳袞亡一鹿,下獄,當死,伊賴哈又諫曰:「人命至重,豈可為一獸殺之?」
良久,得免。
遼主雖不盡從伊賴哈之言,然一愛一之特甚。
嘗從秋獮,善為鹿鳴者呼一麚至。
遼法,麚岐角者,惟天子得射。
遼主命伊賴哈射之,應弦而麚踣,遼主大悅,賜賚優渥。
及是,宴歡甚,復賜金盂、細錦及孕馬百匹,左右授官者甚眾。
丁德裕同西川兵馬都監張延通帥師破賊,擒其偽都統康祚,磔於市。
延通,潞城人也。
康延澤既城普州,王可僚復合數州兵來攻,延澤擊走之,追奔至合州。
全師雄病死金堂,德裕及王全斌等分往招輯,賊眾悉平。
是月,北漢復取遼州。
達勒達入貢。
達勒達,本東北靺鞨之別種,唐元和後徙一陰一山,至是來貢。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