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三十七 【宋紀一百三十七】
起玄黓敦牂四月,盡十二月,凡九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三十二年(金大定二年)
夏,四月,己巳,金右副元帥完顏默音等敗斡罕於長濼。
先是斡罕攻泰州不克,轉趨濟州,欲邀金人糧運,默音與右監軍完顏福壽,合兵萬三千人,以海蘭路總管圖克坦志寧等為左翼,臨海節度使赫捨哩志寧等為右翼,至木虎崖,盡委輜重士卒,繼數日糧,輕騎襲之。
賊一黨一有來降者,謂默音曰:「賊中馬肥健,官軍馬疲弱,此去賊八十里,比遇賊,馬已憊。
賊輜重去此不遠,我攻之,賊必救其巢一穴一。
賊至,馬必疲,我馬得少息。
所謂攻其所必救,以逸待勞也。」
默音從之,乘夜亟發。
會大風,路暗不能辨,遲明,行三十里許,與賊輜重相近,整兵少憩。
斡罕方向濟州,聞金兵取其輜重,乃還救,遇於長濼。
既陳,默音別設伏於左翼之側,賊騎突出左翼伏兵之間,圖克坦克寧射卻之。
是日,別部諸將與賊對者,勝負未分,相去五里許而立。
左翼萬戶襄別與賊戰,賊陳動,襄麾軍乘之,突出其後,俱與大軍不相及。
襄以善射者二十騎,率眾自賊後擊之,賊不能支,乘勢麾軍擊其一偏,賊遂卻。
襄遂與大軍合,而別部諸將皆至,整陳力戰,天忽反風揚砂石,賊陳亂。
金兵馳擊,大破之,追北十餘里,斬獲甚眾。
辛未,金降前主亮為海陵郡王。
甲戌,吳璘命姚仲趣德順,統制官盧仕閔、姚志並聽節制,相機圖復涇、渭等州。
仲言所領兵少,欲就興元、洋州一抽一兵為助,璘從之。
於是仲並河池、秦州兵九千詣德順,餘兵留屯甘谷、摧沙、鎮戎軍。
時原州受圍已久,金兵益置大砲十四所,更用鵝車、洞子擁迫城下,矢石亂髮,軍民死傷甚眾,勢將不支。
守將段彥、鞏銓,告於知鎮戎軍秦弼曰:「原州、鎮戎,脣齒相依。
原州失守,鎮戎必孤。」
弼以聞於宣撫司,乃就令弼盡領四將兵應援。
段彥復報敵兵增至七萬,盧仕閔謂涇、渭距德順、鎮戎地遠,而原州勢急,請姚仲分援原州,仲乃令右軍統制李在分遣治平寨屯兵五百人往援之。
仕閔以原州急,分遣其兵寨於東山及渭川道三岔口榆林堡,堡距州五十里,以為應援,且密遣壯士馳報城中,俾知外援以堅其守。
戊寅,御史中丞汪澈參知政事。
戊子,起居舍人、充大金國賀登寶位使洪邁等辭行。
壬辰,起居郎呂廣問權尚書禮部侍郎。
丙申,興元都統制姚仲聞原州圍急,乃令統制官姚志、李在量留兵屯德順,盡以一精一兵同所將常從兵以是日發德順,往援原州。
契丹斡罕率眾西走,金右副元帥默音追及之於{松}河。
賊已濟,毀其津口,赫捨哩志寧軍先至,不克渡,乃對岸為疑兵,以萬戶瓜勒佳清臣、圖克坦海羅於下流渡河。
值支港兩岸斗絕,且濘淖,命軍士束柳填港面過。
追之數里,得平地,方食,賊眾奄至。
志寧急整陳,賊自南岡馳下衝陳者三,志寧力戰,流矢中左臂,戰自若。
後軍畢至,左翼輕騎兵先與賊接戰,據上風縱火,乘煙擊金軍。
金步兵亦至。
併力合戰,凡十餘合,金兵苦風煙,皆植立如癡。
會天雨風止,金兵奮擊,大敗之。
圖克坦克寧追奔十五里,賊前厄溪澗,不得亟渡,多殺傷。
賊既渡,金兵亦渡。
少憩,賊反旆來攻,克寧以大軍不繼,令軍士皆下馬射賊。
賊引卻而南,克寧亦將引而北。
士未及騎馬,賊復來衝突,金兵少卻,回渡澗北。
金軍大隊至,斡罕遂引去。
五月,戊戌,四川宣撫使吳璘,自河池往鳳翔視師。
都統制姚仲遣統領官趙銓引兵七百至開邊寨,克之,獲其知寨成茂。
已而金人千餘自原州來求戰,銓鼓眾力戰,北兵敗走。
金二百餘騎又駐開邊寨河灘,右軍統制盧仕閔戰退之,追擊至九龍泉。
仲令統制姚公輔同統領官張詔、趙銓領兵七百赴原州,又令統制姚公興駐原州北嶺,與金人合戰,奪其隘口。
守將段彥知大軍將至,勢少壯,金人是日攻城亦稍緩。
壬寅,仲以大軍至原州之北嶺,與金人合戰,南兵大敗。
前一日,仲未至開邊寨之十里,將以次日由九龍泉上北嶺,令諸軍弓一弩一盡滿引行前,輜重隊居後。
平旦,遇敵萬餘求戰,仲以盧仕閔所領馬步軍及陝西兵合為頭陳,次以己所統部軍六千四百十有八為四陳,隨勢便利分列之,又以統制官姚志所部兵為後拒,列為隘曲。
南軍盡力鏖擊,陳面開合凡數十,敵兵每一衝陳,率三千餘眾,選為進退。
輜重隊隨陳亂行不整,第一、第二陳方交鋒,而第三、第四已為金兵破拒馬而入,陳心沖潰、輜重中隔,莫可接。
第五陳及仲牙兵,死鬥最久,自辰至未,人馬死亡,枕藉道路,軍遂大潰。
志陳居第六,已逾兩隘,行前者還報諸陳盡為敵兵所敗,志謂其徒曰:「前軍既敗,我輩進亦死,退亦死,等死耳,進猶可生也。」
遂悉其軍各死戰。
未幾,金人馬軍直前衝擊,志令左軍第四正將張傅傳令一槍一手盡坐,神臂弓先發,平射弓次之,起伏凡五,金兵引退約二百步。
志遂趨陳,逾七八里,敵乃歸南山原。
當時詢求姚仲不得,頃之,有報仲已至開邊寨,志遂令將官楊立領神臂弓甲兵各五隊據九經泉大川路,以備敵邀擊。
是役也,武顯大夫、興州前軍同統制鄭師廉,與統領官七,將官三十,隊將七十有三,並死於陳,隊兵以下不與焉。
仲既至開邊寨,諱言五陳之敗,惟推姚志為奇功,以捷報宣撫司。
公輔聞仲遇敵,乃引兵次原州城為策應,遇金人,與戰,至午,各退保於故壘。
時吳璘方遺仲書,問原州敵勢,且曰:「喀齊喀貝勒次鳳翔,堅守不出。
勢不與處,雖原州圍未解,可且赴德順。」
書未至而仲已敗。
金立楚王允迪為皇太子。
乙巳,詔:「禮部奏名進士,依祖宗故事,更不臨軒策試。」
戊申,太傅、寧遠軍節度使、御營宿衛使、和義郡王楊存中,為醴泉觀使。
辛亥,鎮江都統制張子蓋,與金人遇於石湫堰,敗之。
先是金以數萬眾圍海州,詔子蓋率兵往援,仍聽張浚節制。
浚受命,即為書抵子蓋,勉以功名,令出騎乘敵弊。
子蓋至京口,整軍渡江,亟趣漣水,擇便道以進。
前一日,至石湫堰,金萬騎陳於河東。
子蓋曰:「彼眾我寡,利在速戰,不可令敵知我虛實。」
於是率一精一銳數千騎,馳馬先入。
復州防禦使王友直以所部力戰,御營宿衛前軍統制張玘為流矢中其腦,沒於陳,士卒死鬥。
金兵遂大敗,擁於河,溺死幾半,餘騎遁去。
壬子,奉安顯仁皇后神御於景靈宮。
癸丑,吳璘聞姚仲之敗,乃逮系左軍第四正將張傅鞫之,始得其實,遂追仲赴軍前議事。
翌日,又令統制官姚公輔、趙銓守原州,聽候中軍統制吳挺節制,不得自為摘發,若擅離所守地,稍失支吾,並斬。
乙卯,忠州一團一練使、知順昌軍孟昭,率部曲來歸,居固始縣。
以昭為光州兵馬鈐轄,其徒皆授田居之。
丁卯,天申節,罷上壽。
海州圍解。
戊午,飲宗小祥,上詣幾筵殿行禮。
癸亥,觀文殿大學士、判建康府張浚言:「軍籍日益凋寡,補集將士,必資西北之人,能戰忍苦,方為可仗。
訪得東北今歲蝗蟲大作,米價湧貴,中原之人,極艱於食。
乞朝廷多撥米斛或錢物,付臣措置招徠,人心既歸,北勢自屈。」
詔以米萬石予之。
浚以為淮楚之人,自古可用,乘其困擾之後,當收以為兵,乃奏曰:「兩淮之人,素稱強力,而淮北義兵,尤為忠勁,困於敵人,荼毒已甚,仇敵欲報之心,未嘗一日忘也。
特部分未嚴,器械不備,雖有赤心,不能成事。
誠恐一旦一奸一夫鼓率,千百為群,別緻生事,可因其嫉憤無聊之心而招集之。
宜置御前萬一弩一營,募民壯年十八已上、四十五已下、堪充一弩一手之人,並不刺臂面,以御前效用為名,各給文帖,書鄉貫、居住之處及顏貌、年甲、姓名,令五人結一保,兩保為一甲,十甲為一隊,遞相保委,有功同賞,有罪同罰,於建康府置營寨安泊。」
詔可之。
浚即下令曰:「兩淮比年累被荼毒,父子、兄弟、夫婦,殺傷擄掠,不能相保,今議為必守之計。
復恥雪怨,人心所同,有願充者,宜相率應募。
至於淮北久被塗炭,素懷忠義,欲報國恩,亦當來歸,共建勳業。」
於是兩淮之人,欣然願就,率皆強勇可用,浚親訓撫之。
又奏差陳敏為統制。
敏起微賤,聲跡未振,浚擢於困廢中,敏一感激盡力圖報。
未幾,成軍。
方召募之初,浮言鼓動,欲敗成績,數月間,來應者不絕,眾論始定。
浚謂:「敵長於騎,我長於步,制騎莫如一弩一,衛一弩一莫如車。」
乃令專制一弩一治車。
又謂:「三國以後,自北來南,未有不由清河、渦口兩道以舟運糧。
蓋淮北廣衍,糧舟不出於淮,則懼清野無所得,有坐困之勢,於是東屯盱眙、楚、泗以扼渦、穎,大兵進臨,聲勢連接,人心畢歸,一精一兵可集。」
即奏言之。
又多募福建海船,由海窺東萊,由清、泗窺淮揚。
詔下福建選募。
甲子,詔曰:「朕以不德,躬履艱難,荷天地祖宗垂裕之休,獲安大位,三十有六年,憂勤萬幾,宵旰一靡一怠。
屬時多故,未能雍容釋負,退養康寧。
今邊鄙粗寧,可遂如意。
皇子瑋,毓德允成,神器有托,朕心庶幾焉。
可立為皇太子,仍改名沖,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其宮室、官屬、儀物、制度等,速討論典故以聞。」
慶遠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成閔為太尉、主管殿前司公事,寧國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康府駐答御前諸軍都統制、淮南西路制置使、京畿、河北西路、淮北壽、亳州招討使李顯忠為太尉、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
四川宣撫使吳璘遣將攻熙州,是月,拔之,獲其都統官劉嗣。
初,三大將之出也,興元路得秦、隴、環、原、熙、河、蘭、會、洮州、積石、鎮戎、德順軍,凡十二郡;金州路得商、虢、陝、華州,凡四郡,獨渭北以重兵扼鳳翔,故散關之兵未得進。
是月,金右副元帥默音,以逗留召還。
默音貪擄掠,敗敵不急追,縱敵使去。
其子色格暴橫,軍中士卒不用命。
斡罕得水草善地,金兵水草乏,馬益弱,斡罕遂涉懿州界,陷靈山、同昌、惠和等縣,窺取北京,西攻三韓縣,勢益熾。
金廷臣或言:「斡罕兵勢如此,若宋人乘虛襲我,國其危哉!設有所求,當割地與之。」
金主懼甚。
右丞布薩忠義請曰:「臣聞主優臣辱,願效死力,殄滅契丹。」
金主壯之,乃召默音等還,切責罷之。
以赫捨哩志寧為右監軍,偕左監軍高忠建進討。
旋命忠義為平章政事兼右副元帥,經略契丹。
六月,丙寅朔,四川宣撫使吳璘次大蟲嶺,姚仲來謁,璘先令夔州安一撫李師顏奪其兵,欲斬以徇。
參議官有勸止之者,乃系河池獄,旋送文州拘管。
統制姚公輔引兵出城北,次於北原,與敵兵遇,戰焉。
金人自五月至於今,增兵凡萬五千騎,調丁夫五千餘眾,以牛車運砲坐六十有餘所,增置憨皮袋,搜城車、呆樓、洞子十餘所,自城東至於西南隅,共為六寨。
守將段彥來告急,一日書五至,公輔告急亦繼至。
己巳,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隨州觀察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李捧罷,為武泰軍承宣使、兩浙東路軍副總管、紹興府駐答;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鎮南軍承宣使、荊南府駐答御前諸軍統制李道罷,為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知荊南府;中亮大夫、鄂州駐答御前左軍副都統制兼知襄一陽一府王宣領郢州防禦使、權主管荊南府駐答御前諸軍都統制職事,仍兼知襄一陽一府。
庚午,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潭州觀察使、鄂州駐答御前諸軍都統制、充湖北、京西制置使、京西北路招討使吳珙為安遠軍承宣使、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賞茨湖之捷也。
時復與金人議和,故三招討併除管軍而結局。
壬申,永州防禦使、侍衛馬軍司中軍統制趙撙充鄂州駐答前軍都統制。
癸酉,以立太子,告天地、宗廟、社稷。
甲戌,殿中侍御史張震、右正言袁孚論宰相硃倬之罪,倬聞,亦乞免。
乙亥,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硃倬罷,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帝出御答曰:「朕宅帝位三十有六載,荷天地之靈,宗廟之福,邊事浸寧,國威益振。
惟祖宗傳序之重,兢兢焉懼弗克任,憂勤萬幾,弗遑暇佚,思欲釋去重負以介壽臧,蔽自朕心,亟決大計。
皇太子賢聖仁孝,聞於天下,周知世故,久系民心,其從東宮付以社稷。
惟天所相,朕非敢私。
皇太子可即皇帝位,朕稱太上皇帝,遷德壽宮,皇后稱太上皇后。
一應軍國事,並聽嗣君處分。
朕以淡泊為心,頤神養志,尚敕文武忠良,同德合謀,永底於治。」
詔,洪遵所草也。
丙子,帝行內禪之禮,有司設仗紫宸殿下。
先是帝嘗諭太子以傳禪意,太子流涕固辭,至是遣中使召太子入禁中,復加面諭。
太子推遜不受,即趨殿側便門,欲還東宮,帝勉諭再三,乃止。
於是帝御紫宸殿,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陳康伯、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參知政事汪澈、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升殿。
康伯奏言:「臣等輔政累年,罪戾山積,聖恩寬貸不誅。
今陛下超然高蹈,有堯、舜之舉,臣等不勝欣贊。
但自此不獲日望清光,犬馬之情,無任依戀!」因再拜泣下。
帝亦為之揮涕,曰:「朕在位三十六年,今老且疾,久欲閒退。
此事斷在朕意,非由臣下開陳也。
卿等宜悉力以輔嗣君。」
康伯等復曰:「皇太子賢聖仁孝,天下共知,似聞讓遜太過,未肯即御正殿。」
帝曰:「朕已再三邀留,今在殿後矣。」
帝即入宮。
百官移班殿門下,宣詔結,復入班殿庭。
頃之,皇太子服袍履,內侍扶掖至御榻前,拱手側立不坐,應奉官以次稱賀。
內侍扶掖至於七八,乃略就坐,宰相率百僚稱賀,皇太子遽興。
康伯等奏言:「願陛下即御坐,正南面,以副太上皇帝付託之意。」
太子愀然曰:「君父之命,出於獨斷。
此大位,懼不敢當,尚容辭避。」
班退,太上皇帝即駕之德壽宮。
帝服赭袍、玉帶,步出祥曦殿門,兩掖輦以行,至其宮門,弗肯止。
上皇麾謝再三,且令左右扶掖以還,顧謂曰:「吾付託得人,斯無憾矣!」左右稱萬歲。
百官扈從上皇至德壽宮。
丁丑,駕詣德壽宮起居。
戊寅,大赦。
帝諭群臣曰:「朕欲每日一朝德壽宮,以修晨昏之禮,面奉太上皇帝聖諭,謂恐費萬幾,勞煩群下,不賜許,可委禮官重定其期。」
禮部侍郎黃中奏:「漢高帝五日一朝太上皇,今請依前事。」
詔從之。
金命居庸關、古北口譏察契丹間諜,捕獲者加官爵。
己卯,命萬戶溫特赫阿嚕岱率兵四千屯守古北口、薊州石門關。
以斡罕侵軼日甚,故備之。
金布薩忠義之奉命討斡罕也,金主賜以詔曰:「軍中將士有犯,連職之外,並以軍法從事,有功者依格遷賞。」
又詔將士曰:「兵久駐邊陲,蠹費財用,百姓不得休息。
今以右丞忠義為平章政事、右副元帥,宜同心戮力,無或弛慢。」
以大名尹宗尹為河南路統軍使。
壬午,忠義等遇斡罕於花道。
斡罕擁眾八萬,勢甚張。
忠義以宗亨為左翼,宗敘為右翼,與賊夾河而陳。
賊渡河,分其後為二,先犯左翼軍,萬戶扎拉以六百騎奮擊,敗之。
賊犯右翼軍,宗亨及富察世傑指畫失宜,陳亂,敗於賊,世傑挺身投入於扎拉軍中。
賊圍扎拉軍,扎拉力戰,宗敘以右翼軍來救。
斡罕不能勝,乃以一精一銳自隨,以羸兵護其母、妻、輜重由別道西走,期於山後會集,忠義及赫捨哩志寧以大軍追及於裊嶺西陷泉。
賊軍三萬騎,涉水而東,大軍先據南岡,左翼軍自岡為陳,迤邐而北,步軍繼之,右翼軍繼步軍北引而東,作偃月陳,步軍居中,騎軍據其兩端,使賊不見首尾。
時昏霧四塞,跬步莫睹物色,忠義禱曰:「狂寇肆暴,殺戮無辜,天不助惡,當為開霽。」
莫已,昏霧廓然。
賊見左翼據南岡,不敢擊,擊右翼軍,扎拉力戰,賊稍卻。
志寧與瓜勒佳清臣等合戰,賊大敗,將涉水去,泥濘不得亟渡,金兵逐北,人馬相蹂踐而死,不可勝數。
陷泉皆平,餘眾蹈藉而過,或奔潰竄匿林莽間,金兵踵擊之,俘斬萬計,生擒其弟偽六院司大王裊。
斡罕走趨奚地,金兵追躡至七渡河,又敗之。
既逾渾嶺,復進軍襲之,望風奔潰。
斡罕之母舉營自落岡西走,志寧追之,盡獲輜重,俘五萬餘人。
捷聞,金主詔曰:「右副元帥忠義,遣使來奏大捷。
或被軍俘獲,或自能來服,或無所歸而投拜,或將全屬歸附,或分領家族來降,或嘗受偽命及自來曾與官軍鬥敵,皆釋其罪。
其逃亡者,除斡罕一身,有能歸附,亦准釋放,能誅捕斡罕或率眾來降者,並給官賞。
各路撫納來者,毋得輒加侵損。
無資給者,有糧處安置,仍官為養濟。」
癸未,陳康伯奏:「臣等以前二日朝德壽官,太上皇帝宣諭,車駕每至宮,必於門外降輦。
已再三諭之,既以家人之禮相見,自宜至殿上降輦。
令臣等奏稟此意。」
帝曰:「夜來太上皇帝有旨,令朕只朝朔望。
朕於子道問寢侍膳,尤宜勤恪,卿等可詳議以聞。
如宮門降輦,在臣子於君父,禮所當然。
太上皇帝雖曲諭,朕斷不敢。」
甲申,詔曰:「朕欽承聖訓,嗣守丕基,猥以眇躬,托於王公士民之上,兢兢業業,懼德菲薄,不敏不明,未燭厥理,將何以緝熙初政,稱太上付授之恩!永惟古先極治之朝,置鼓以延敢諫,立木以求謗言,故下情不塞於上聞,而治功所由興起也,朕甚慕之。
況今薦紳之士,鹹懷忠良,芻蕘之言,豈無一得!朕躬有過失,朝政有缺遺,斯民有休戚,四海有利病,凡可以佐吾元元,輔朕不逮者,皆朕所樂聞。
朕方虛懷延納,容受直辭,言而可行,賞將汝勸,弗協於理,罪不汝加。
悉意陳之,以啟告朕,毋隱毋諱,毋憚後害。
自今時政闕失,並許中外士庶直言極諫,詣登聞檢、鼓院投進;在外於所在州軍實封附遞以聞。」
丁亥,詔胡銓復元官,差知饒州。
禮部侍郎黃中等言:「奉聖旨,太上皇帝有詔,卻五日之朝,朕心未安,令有司官詳議。
臣等今議,除朔、望皇帝詣德壽宮朝見外,請於每月初八並二十二日朝見,並如宮中之儀。」
詔從之。
壬辰,殿中侍御史張震言:「紹興二年詔書略曰:『昔我太祖皇帝嘗令百官輪次面對,自今後,行在百官日輪一員面對,朕當虛佇以聽其言,且觀其行。
』陛下初承聖緒,望舉行舊典,詔日官日以序進,則數日之間,議論畢陳,而賢愚可以概見。
俟其既周,即復依舊五日輪對。」
詔從之。
帝手書召判建康府張浚。
既見,帝改容曰:「久聞公名,今朝廷所賴惟公。」
浚言:「人主以務學為先,人主之學,以一心為本。
一心合天,何事不濟!所謂天者,天下之公理而已。
必兢業自持,使清明在躬,則賞罰舉措,無一不當。
人心自歸,強鄰自服。」
帝竦然曰:「不當忘公言。」
浚見帝天錫英武,力陳和議之非,勸帝堅意以圖事功。
於是加浚少傅,進封魏國公,除江淮宣撫使,節制屯駐軍馬。
秋,七月,壬寅,詔曰:「永惟邦本,實在斯民。
民之休戚,實系守令。
太上皇帝一精一擇循良,留神惠養,垂及眇躬,其敢怠忽!咨爾分土之臣,毋滋訟獄,毋縱吏一奸一,毋奪民時以重土木,毋掊民財以資餉遺。
有一於此,必罰毋赦。
至於俾民安其田里,愁歎不生,增秩賜金,若古典則。」
丁未,賜知臨安府趙子潚御札,罷京尹供食善營辦。
帝曰:「更宜子細求訪,應有擾民之事,一一條具開奏。
如停罷供饋等,所省錢二萬餘貫,可盡與民間除去科擾。」
戊申,詔追復岳飛元官,以禮改葬;訪求其後,特與錄用。
庚申,金尚書左丞相晏致仕。
壬戌,詔:「將屆聖節,諸路監司、州軍應合進金銀錢絹等,緣天申聖節已行進奉,合進之數,權與蠲免。」
金邊帥以檄至盱眙,達通和之意,宜各守元立封疆,邊臣以聞。
乃下詔曰:「敵人求索故禮,從之則不忍屈辱,不從則遺患未已。
中原歸正人源源不絕,納之,則東南力不能給,否則絕向化之心。
宰執、侍從、台諫,各宜指陳定論以聞。」
時群臣有所論列,而宰執獨無奏章,帝以問參知政事史浩。
浩奏謂第當且堅壁以御攻沖,俟乘機以圖恢復。
先是史浩議欲城瓜洲、採石,下張浚議,浚謂如此是自示以削弱之形,不若先城泗州。
浩既參知政事,與張浚議多不合。
命參知政事汪澈視師湖北、京西。
時劉珙使金,不至而復。
先是洪邁、張掄使回,見張浚,具言金不禮我使,具狀令稱陪臣,浚謂不當復遣使。
而史浩議遣使報金以登位,竟遣珙。
行至境,金責舊禮,不納而還。
斡罕既敗,收合散卒萬餘人,遂入奚部,以諸奚自益。
八月,乙丑朔,金左監軍高忠建破奚於栲栳山,及招降旁邊奚六營,有不降者攻破之。
斡罕寇古北口,萬戶溫特赫阿嚕岱因妻生日,輒離軍六十里,賊聞之來襲,殺傷士卒甚眾。
金主命完顏默音以兵三千會舊屯兵擊之。
先是有告默音子色格謀反者,金主察其誣,命鞫告者,告者款伏,遂誅之。
金主謂默音曰:「人告卿子謀反,朕知卿必不為此。
今告者果自服罪,宜悉此意。」
默音至軍,擊擒其賊一黨一。
癸酉,金主謂宰臣曰:「百姓上書陳時政,其言猶有所補。
卿等位居機要,略無獻替,可乎?夫聽斷獄訟,簿書期會,何人不能!唐、虞之聖,猶務兼覽博照,乃能成治。
正隆專任獨見,故取敗亡。
朕早夜孜孜,冀聞讜論,卿等宜體朕意。」
詔百司官吏:「凡上書言事,或為有司所抑,許進表以聞。
朕將親覽,以觀人材優劣。」
丁丑,金免齊國妃、韓王亨等親屬在官籍者。
金主詔元帥右都監完顏思敬,以所部軍與大軍會討斡罕。
戊寅,帝詣德壽宮上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壽聖太上皇后尊號冊寶,行禮。
乙酉,金詔左諫議大夫石琚、監察御史馮仲方廉察河北東路。
丁亥,金主詔御史台曰:「自三公以下,官僚善惡邪正,當審察之。
若止理細務而略其大者,將治卿等罪矣。」
辛卯,金罷諸關徵稅。
九月,丁酉,詔:「朕仰稽祖宗故事開講,其日可召輔臣觀講。」
戊戌,詔:「比下求言之詔,欲急聞過失,四方有獻言者,並付後省看詳。
今已逾月,未聞推擇來上,可令催促。」
詔:「蜀去行都萬里,人才豫當儲蓄,以備緩急。
欲舉一忠愨明敏之士,周知蜀利害者為都轉運使,可令集侍從、台諫各舉所知,以俟采擇。」
金完顏思敬以所部兵入奚地,會布薩忠義之軍追討斡罕,賊一黨一多降,餘多疾疫而死,無復鬥志。
斡罕自度勢窮,謀自羊城道四京奔夏國。
金兵追之益急,其眾復多亡去,度不得西,乃北走沙陀。
庚子,賊一黨一執斡罕以降,並獲其母、妻,逆一黨一悉平。
甲辰,金太子率百官上表賀。
乙巳,金以斡罕平詔中外。
辛亥,斡罕磔於市,其一黨一瓜裡扎巴南走,左宣徽使宗亨追之,不及,瓜裡扎巴遂來降。
甲寅,詔胡銓、王十朋並赴行在。
冬,十月丙寅,詔:「侍從、兩省、台諫、卿、監,各舉可任監司、郡守之人,分為二等,一見今可用,一將來可用,限一月聞奏。
如所舉,增秩、賜金,舉主同之;不如所舉,罰亦同之。
及見任監司、郡守才與不才,亦限一月內逐一具姓名臧否品目來上。」
右正言週一操一言:「國家內設百官,必資久任以責成效。
今則不然,自丞、簿不數月望為郡,自郎不數月望為卿、監,利於速化。
人則幸矣,職業不修,國家何賴!若乃監司、郡守之數易,則其害又有大於此者。
監司一易則擾一路,郡守一易則擾一州。
望面諭大臣,自今內外除授之際,確意一精一選,務在久任。」
詔令三省遵守。
丁卯,金以左副元帥完顏固雲為平章政事。
戊辰,金平章政事、右副元帥布薩忠義等至自軍。
丙戌,以忠義為右丞相,改封沂國公,以左監軍圖克坦志寧為左副元帥。
戊子,金葬睿宗皇帝於景陵,大赦。
己丑,金命赫捨哩志寧經略南邊。
十一月,癸巳朔,金命布薩忠義南伐。
甲寅,殿中侍御史張震等言:「乾德四年詔,自今內臣年及三十以上,兼見在朝廷系職,方許養一子;皇祐五年詔,內侍以一百八十人為額;嘉祐中,韓絳奏內臣員多,請住養子;至治平以後,始復許奏薦。
而熙寧中,神宗諭宰臣曰:『方今宦者數已多,而隸前省辟又入內侍。
絕人之世,仁政所不取。
且獨不可用三班使臣代其職事乎?』吳充對曰:『此盛德事,臣等敢不奉行!』自來條例,又須限以年甲,試以詩書,籍定姓名,遇闕不填。
宜立為定制。」
詔:「令內侍省開具見在人數聞奏,今年會慶節權免進子。」
乙卯,臣僚言:「祖宗時,贓罪削籍配流者,雖會赦不許放還敘用。
近睹登極赦,命官除名追官資及勒停並永不收敘人,並與敘元官,甚失祖宗痛繩贓吏之意。
請自今,官吏嘗經勘斷犯入已贓,並不許收敘;如有已放行收敘者,即為改正。」
從之。
十二月,戊辰,詔:「今日早朝,集侍從、台諫赴都堂,條具方今時務,仍聽詔旨。」
詔曰:「朕覽張燾所奏,犁然有契於衷,已令侍從、台諫集於都堂。
今賜卿筆札,宜取當今弊事,悉意以聞。
退,各於聽治之所,盡率其屬,諭以朕旨,使極言之,毋得隱諱,朕將有考焉。」
初,張燾以故老召除知樞密院事,帝問為治之要,燾因言:「太上皇帝紹興初,嘗舉行祖宗故事,詔百官赴都堂,令條具當今弊政與夫救正之宜,請檢舉地之。」
故有是詔。
庚辰,臣僚言:「國朝檢校官一十九員,上者曰太師、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而除授則自司徒遷太保,各以序進。
陛下方講修聖政,宜下有司討論,立為定式。」
給事中黃祖舜等言:「看詳臣僚所陳六事:其一曰,六等檢校官,舊制也,今則皆無有。
而自節度徑除太尉,歷開府儀同三司以至少保。
其二曰,節度以移鎮為恩一寵一,舊制也;今則一定而不易。
其三曰,承宣分大、中、小鎮,觀察分大、小州,舊制也,今則皆徑作一官矣。
其四曰,橫行自右武大夫以至通侍為十三等,以待年勞及泛恩者,非有功效顯著,不帶遙郡,舊制也,今則自右武大夫當遷官者,率以遙郡改轉,才五遷即至遙郡承宣,一落階遂為正任承宣使。
其五曰,武功大夫實歷十年,用七舉主始轉行,舊制也,今或自小使臣為宣贊舍人,才遷一官,逕至右武郎。
其六曰,總管、鈐轄、都監分六等差遣,非正任觀察使及管軍,不以為總管,舊制也,今降此而得之者,紛紛皆是。
逐項所陳,委皆允當,乞與施行。
自降指揮日為始。」
詔並從之。
辛巳,帝曰:「昨聞臣僚言,秦檜誣岳飛,舉世莫敢言,李若樸為獄官,獨白其非罪。
呂忱中發王晌,所司皆取迎一合;林待問為勘官,獨直其冤狀。
章傑捕趙鼎送葬人,又搜其私書,欲傅致士大夫之罪;翁蒙之為縣尉,毅然拒之。
沈昭遠為王鈇家治盜,欲鍛煉富民,多取其陪償;王正己為司理,卒平反之。
此皆不畏強禦,節概可稱。
三省詳加訪問其人,如在,可與甄錄。」
乙酉,金遣尚書刑部侍郎劉仲淵等廉察宣諭東京、北京等路。
是月,命宰相陳康伯兼樞密使。
詔吳璘班師。
是冬,帝召陳俊卿及張浚子栻赴行在所。
浚請臨幸建康以動中原之心,用師淮耎,進舟山東,以遙為吳璘之援。
帝見俊卿等,問浚動靜、飲食、顏貌,曰:「朕倚魏公如長城,不容浮言搖奪。」
時金以十萬兵屯河南,聲言窺兩淮,浚以大兵屯盱眙、泗、濠、廬州,金不敢動;第移文索海、泗、唐、鄧、商州及歲幣,浚言金人多詐,不當為動,卒以無事。
栻之見帝也,即進言曰:「陛下上念宗社之仇恥;下憫中原之塗炭,惕然於中而思有以振之,臣謂此心之發,即天理也。
願益加省察,稽古親賢以自輔,毋使其少息,則今日之功,可以立成。」
帝大異之。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