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二百 【元紀十八】
起屠維協洽正月,盡上章涒灘十二月,凡二年。
◎延祐六年
春,正月,丁巳朔,暹羅來貢方物。
丁卯,敕:「福建、兩廣、雲南、甘肅、四川軍官致仕還家,官給驛傳如民官例。」
戊辰,賑晉王部貧民。
甲戌,監察御史富珠哩翀等言:「皇太子位正東宮,既立詹事院以總家政,宜擇年德老成、道義厚重者為師保賓贊,俾盡心輔導,以廣緝熙之學。」
翀嘗以御史巡按淮東,淮東憲司惟尚刑,多致獄具。
翀曰:「國家所以立風紀,蓋將肅清天下,初不尚刑也。」
取其獄具焚之。
時凡以吏進者,例降二等,從七品以上不得用。
翀言:「科舉未立,人才多以吏進,若一概屈抑,恐非持平之議。
請以吏進者,宜止於五品。」
詔復舊制,其犯贓者止從七品,著為令。
己卯,廣東南思、新州猺賊龍郎庚等為寇,命江西行省發兵捕之。
帝謂達嚕噶齊瑪嚕曰:「凡人命所繫,其詳閱獄詞;事無大小,必謀諸同僚,疑不能決者,與省台臣集議以聞。」
又顧謂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為安耶?朕惟太祖創業艱難,世祖混一疆宇,兢業守成,恆懼不能當天心,繩祖武,使萬方百姓樂得其所,念慮在茲,卿等固不知也。」
二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改釋奠於中丁,祀社稷於中戌。
丁酉,雲南闍裡一愛一俄、永昌蒲蠻阿八剌等並為寇,命雲南省從宜剿捕。
乙巳,敕:「諸司不由中書奏官而輒署事者罷之。」
三月,丁巳,以天壽節,釋重囚一人。
辛酉,以御史中丞圖圖哈為御史大夫,諭之曰:「御史大夫職任至重,以卿勳舊之裔,故特授汝。
當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仍以古名臣為法,否則墜汝家聲,負朕委任之意矣。」
己巳,敕:「諸王、駙馬、宗姻,諸事依舊制。
領於內八府,勿徑移文中書。」
免大都、上都、興和、大同今歲租稅。
夏,四月,壬辰,中書省言:「雲南土官病筆,子侄兄弟襲之,無則妻承夫位。
遠方蠻夷,頑獷難制,必任土人,可以集事。
今或闕員,宜從本俗。」
制可之。
庚子,帝如上都。
以前中書右丞相特們德爾為太子太師。
內外監察御史四十餘人,劾其逞私蠹政,難居師保之任,帝以皇太后故,終不用其言。
又嘗以台事問集賢學士楊多爾濟,對曰:「非臣職事,臣不敢與問。
所念者特們德爾雖去君側,反得為東宮師傅,在太子左右,恐售其一奸一,則禍有不可勝言者。」
帝亦不能用。
五月,揚州火,毀官民廬舍二萬三千三百餘區。
六月,辛丑,置河南田賦總管府,隸內史府。
戊申,置勇校置,以角牴者隸之。
庚戌,大同縣雨雹,大如雞一卵一。
詔以駝馬牛羊分給朔方蒙古民戍守邊徼者,俾牧養蕃息以自贍,仍議興屯田。
癸丑,以羽林親軍萬人隸東宮。
丁丑,以濟寧等路大水,遣官閱視,其民之貧者賑之;仍開河泊禁,聽民採食。
秋,七月,丙辰,緬國遣人來覲。
來安路總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賜璽書招諭之。
壬戌,東宮增軍萬人,置右衛率府。
丁卯,諭江西官吏豪民勿阻撓茶課。
甲戌,皇姊大長公主作佛事,釋全寧府重囚二十七人。
帝聞之怒,敕按問全寧守臣阿縱不法,仍追所釋囚還獄。
八月,甲申,以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張思明為中書參知政事。
先是左丞相哈克繖辭職,帝不允,其請益堅。
帝詰之曰:「朕任卿未專耶?」
曰:「非也。」
「近臣有撓政者耶?」
曰:「無有。」
「然則何為而辭?」
對曰:「臣自揆才薄,恐誤陛下國事。
若必欲任臣,願薦一人為助。」
帝問為誰,哈克繖再拜曰:「臣願得張思明。」
即日召用之。
庚子,帝至自上都,張思明謁見於道。
帝曰:「卿向不負朕注委,故因哈克繖言復起用汝。」
是月,伏羌縣山崩。
閏月,甲子,浚會通河。
癸酉,敕:「諸司有受命不之官及避煩劇托故去職者,奪其宣敕。」
九月,甲申,以奇徹爾為中書參知政事。
癸巳,以作佛事,釋大辟囚七人,流以下囚六人。
戊戌,增海漕十萬石。
癸卯,御史台言:「比者官以幸求,罪以賂免。
請凡內外官非勳舊有資望者,不許驟升;諸犯贓罪已款伏及當鞫而倖免者,悉付原問官以竟其罪;其貪一污受刑,奪職不敘者,夤緣近侍,出入內庭,覬倖名爵,宜斥逐之。」
帝皆納其言。
詔:「四宿衛嘗受刑者,勿令造內庭。」
浚鎮江練湖,以圍田日多,致水泛溢也。
賑濟寧等路饑。
冬,十月,乙卯,中書省言:「白雲宗統攝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誑誘愚俗十萬人,私賂近侍,妄受名爵,已奉旨追奪,請汰其徒,還所奪民田。
其諸不法事,宜令核問。」
帝曰:「朕知沈明仁一奸一惡,其嚴鞫之。」
戊午,授皇太子玉冊。
辛酉,以達嚕噶齊特穆爾布哈為御史大夫。
癸亥,上都民饑,發官粟萬石減價賑糶。
乙卯,浚通惠河。
十一月,辛卯,木邦路帶邦為寇,敕雲南省招捕之。
庚子,中書省言:「曩賜諸王阿濟吉鈔三萬錠,使營子錢以給畋獵廩膳,毋取諸民。
今其部阿嚕呼等出獵,恣索於民,且為一奸一事,宜令宗正府、刑部訊鞫之,以正典刑。」
制可之。
禁民匿蒙古軍亡奴。
帝諭台臣曰:「有國家者,以民為本。
比聞百姓疾苦銜冤者眾,其令監察御史、廉訪司審察以聞。」
翰林學士承旨趙孟頫,乞致仁南歸,帝遣使賜衣幣,促之還朝,以疾辭,不起。
賑河間饑。
十二月,壬戌,命皇太子參決國政。
太子謂中書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夜寅畏,惟恐弗堪。
卿等亦當洗心滌慮,恪勤乃職,勿有隳壞,以貽君父憂也。」
帝亦語左右曰:「前代皆有太上皇之號。
今太子且長,可居大位,朕欲為太上皇,與若等遊觀西山,以終天年。」
群臣皆稱善。
右司郎中魯特穆爾曰:「臣聞昔所謂太上皇,若唐玄宗、宋徽宗,皆當禍亂,不得已而為之。
願陛下正天位,保無疆之業。
前代虛名,何足慕哉!」
壬申,平章政事王毅,以親老辭職;從之,仍賜其父幣帛。
癸酉,夜,風雪甚寒,帝謂侍臣曰:「朕與卿等居暖室,宗戚、昆弟遠戍邊陲,曷勝其苦!歲賜幣帛,可不遍及耶!」
是月,封宋儒周敦頤為道國公。
帝嘗謂左右曰:「儒者皆用矣,惟虞伯生未顯擢耳。」
遂以集為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集尋以憂歸。
伯生,集之字也。
◎延祐七年
春,正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帝齋居損膳,輟朝賀。
壬午,御史台言:「比賜布爾罕鼎山場,鄂勒哲布哈海舶稅,會計其鈔,皆數十萬錠;諸王軍民貧乏者,所賜未嘗若是,苟不撙節,漸至帑藏虛竭,民益困矣。」
中書省臣進曰:「台臣所言良是,若非振理朝綱,法度愈壞。
臣等乞賜罷黜,選任賢者。」
帝曰:「卿等不必言,其各共乃事。」
辛卯,江浙行省丞相赫嚕言:「白雲僧沈明仁,擅度僧四千八百餘人,獲鈔四萬餘錠,既已辭伏,今遣其徒沈崇勝潛赴京師行一賄求援,請逮赴江浙並治其罪。」
從之。
丁亥,帝不豫。
皇太子憂形於色,夜則焚香祈告於天曰:「至尊以仁慈御世,庶績順成,四海清晏,天何遽降大厲!不如罰殛我身,使至尊永為民一主。」
辛丑,帝崩於光天宮,年三十六。
太子哀毀過禮,素服寢於地,日啜一粥。
癸卯,葬起輦谷。
帝天一性一恭儉,通達儒術,兼曉釋典,每曰:「明心見一性一,佛教為深;修身治國,儒道為大。」
在位七年,不事游畋,不喜征伐,尊賢重士,待宗戚勳舊,始終有禮。
有司奏大辟,每慘惻移時。
其孜孜為治,一遵世祖成憲雲。
甲辰,中書右丞相巴達錫罷。
太子太師特們德爾以皇太后命,復入中書為右丞相。
參議中書省事韓若愚,廉勤稱職,特們德爾初為相時,以其不附己,欲羅織以事而不得遂,至是復相,乃誣若愚以罪,請殺之,皇太子不從。
復奏奪其官,除名,歸鄉里。
丙午,遣使分讞內外刑獄。
戊申,汰知樞密院四員。
禁巫、祝、日者交通宗戚、大官。
二月,壬子,罷造永福寺。
賑大同、豐州諸驛饑。
以江浙行省左丞相赫嚕為中書平章政事。
戊午,祭社稷。
建御容殿於永福寺。
汰富民竄名宿衛者,給役蒙古諸驛。
辛酉,中書平章政事齊勒特穆爾、御史大夫托歡並罷,為集賢大學士。
甲子,特們德爾、阿克繖請捕逮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赴京。
特們德爾以世延嘗劾奏其罪惡十三事,銳意報復,屬其一黨一何志道秀世延從弟索哈爾哈呼誣告世延罪,逮世延置對;且使諷世延,啖以美官,令告引同時異己者,世延不肯從。
行至夔州,遇赦,以疾抵荊門就醫。
特們德爾遣使督追至京師,俾其一黨一鍛煉成獄,會有旨,事經赦原者勿復問,乃已。
參議中書省事奇勒監,坐鬻官,刑部以法當杖,太后命笞之,太子曰:「不可,法者天下之公,徇私而輕重之,非示天下以公也。」
卒正其罪。
丙寅,以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趙世榮為中書平章政事,江西行省右丞穆布喇為中書右丞,參知政事張思明為中書左丞,中書左丞完珠罷為嶺北行省右丞。
白雲宗統攝沈明仁以不法坐罪,詔籍江南冒為白雲僧者為民。
己巳,修鎮雷佛事於京城四門。
辛未,括民間系官山場、河泊、窯治、廬舍。
癸酉,括勘崇祥院地,其冒以官地獻者追其直,以民地獻者歸其主。
丙子,定京城環衛更悉法,淮五衛漢軍歲例。
丁丑,特們德爾以李孟初不附己,奪其秦國爵及前後制命,僕其先墓碑。
戊寅,中書平章政事烏巴都拉罷,為甘肅行省平章政事;阿爾哈雅罷,為湖廣行省平章政事。
特們德爾怨集賢學士楊多爾濟前為中丞時發其一奸一贓、專制等罪,而平章政事蕭拜珠在中書牽制其所為,於是矯皇太后旨,召多爾濟、蕭拜珠至徽政院,與徽政使實勒們、御史大夫圖勒哈雜問之,責以前違太后旨之罪。
多爾濟曰:「中丞之職,恨不即斬汝以謝天下!丙違太后旨,汝豈有今日耶?」
特們德爾請殺之,皇太子曰:「人命至重,刑殺非輕,不宜倉卒。
二人罪狀未明,當白太后,使詳讞之,誅之未晚也。」
特們德爾乃引同時為御史者二人證成其獄。
多爾濟顧二人唾之曰:「汝等嘗得備風憲,乃為是犬彘事耶?」
坐者皆慚,俯首。
即起入奏,未幾,稱旨執多爾濟,載詣國門之外,與蕭拜珠俱見殺。
是日,風沙晦冥,都人恟懼,道路相視以目。
後又欲奪多爾濟妻劉氏與人,劉剪髮毀容自誓,乃免。
蕭拜珠之死,有吳仲者,潛守其一屍一,三日不去,竟收葬之。
時特們德爾日思報復仇怨,誅戮不已,張思明謂曰:「山陵甫畢,新君未立,丞相恣行殺戮,人皆謂丞相一陰一有不臣之心,萬一諸王、駙馬疑而不至,奈何?」
特們德爾乃止。
徽政院使實勒們,以皇太后命請更朝官,皇太子曰:「此豈除官時耶?且先帝舊臣,豈宜輕動!俟予即位,議於宗親、元老,賢者任之,邪者黜之,可也。」
司農卿鄂勒哲布哈,言先帝以土田頒賜諸臣者,宜悉歸之官,太子問曰:「所賜為誰?」
對曰:「左丞相哈克繖所得為多。」
太子曰:「予嘗諭卿等,當以公心輔弼。
卿於先朝嘗請海舶之稅,以哈克繖奏而止。
今卿所言,乃復私憾耳,非公議也,豈輔弼之道耶!」遂出鄂勒哲布哈為湖南宣慰使。
三月,辛巳,以中書禮部領教坊司。
壬午,賑陳州、嘉定州饑。
爪哇入貢。
戊子,征諸王、駙馬流竄者,給侍從,遣就分邑。
庚寅,皇太子即皇帝位,詔赦天下,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
壬辰,太皇太后受百官朝賀於興聖宮。
特們德爾進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太師。
初,太皇太后以周王和實拉少時有英氣,而帝稍柔懦,諸群小亦以立和實拉必不利於己,遂定策。
帝既即位,太皇太后來賀,帝毅然見於色。
太后退而悔曰:「我不擬養此兒耶!」
敕:「群臣超授散官,朝會毋越班。」
戊戌,汰上都留守司留守五員。
定吏員秩止從七品如前制。
辛丑,禁擅奏璽書。
壬寅,降前中書平章政事李孟為集賢侍講學士。
特們德爾欲因其不就,一陰一中之,孟拜命欣然。
帝謂特們德爾子巴爾濟蘇曰:「爾輩謂孟不肯為是官,今何如?」
由是讒不得行。
御史台請詔諭百司以肅台綱,帝曰:「卿等但守職盡言,善則朕當服行,否亦不汝罪也。」
甲辰,詔中外毋沮議特們德爾。
敕罷醫、卜、工匠任子,其藝一精一絕者擇用之。
丙午,有事於南郊;夏,四月,庚戌,有事於太廟,告即位也。
罷行中書省丞相。
河南、湖廣、遼一陽一併降為平章政事,惟征東行省丞相高麗王不降。
乙卯,罷回回國子監。
戊午,祀社稷。
己未,紹慶路峒蠻為寇,命四川行省捕之。
祭遁甲神於香山。
命平章政事王毅等征理在京諸倉庫錢谷,虧耗者七十八萬石,及諸路歲貢幣帛稍紕謬者,俱責償所司。
程督嚴刻,讟並作矣。
以太常禮儀院使拜珠為中書平章政事。
拜珠,安圖孫也,閎遠端亮,有祖風,襲宿衛長。
延祐中,拜太常禮儀院使,每議大政,必問曰:「合典故否?」
同官有異見者曰:「大朝止說典故耶?」
拜珠微笑曰:「公試言之,國朝何事不合典故?」
同官不能對。
太常事簡,每退食,必延儒士,諮訪古今禮樂刑政,治亂得失,盡日不倦,嘗曰:「人之仕宦,隨所職司,事皆可習。
至於學問有本,施於事業,此儒者之能事,宰相之資也。」
帝在東宮,問宿衛之臣於左右,咸稱拜珠賢,遣使召之,欲與語,拜珠謂使者曰:「嫌疑之際,君子所慎。
我長天子宿衛,而與東宮私相往來,我固得罪,亦豈太子福耶!」竟不往。
及即位,遂有是命。
壬戌,特們德爾請參決政務,禁諸臣毋隔越擅奏,從之。
乙丑,大行皇帝喪卒哭,作佛事七日。
丙寅,周王和實拉長子托歡特穆爾生。
戊辰,帝如上都。
初,太廟九室,合饗於一殿。
及仁宗崩,無室可祔,乃權結綵殿於武宗室前,以奉神主。
帝召禮官集議,太常禮儀院經歷曹元用言:「古者宗廟,有寢有室,宜以今室為寢,當更營大殿於前,為十五室。」
帝嘉其議,授翰林待制。
戊寅,有獻七寶帶者,因近臣以進,帝曰:「朕登大位,不聞卿等進賢而為人進帶,是誘朕也。
其還之。」
五月,己卯朔,禁僧馳驛,仍收元給璽書。
庚辰,殺上都留守賀勝。
勝與特們德爾居同巷,惡其一奸一惡,且帷薄不修,絕不通問,復與楊多爾濟發其贓罪。
特們德爾恚甚,乃奏其便服迎詔為大不敬,棄市,籍其家。
勝死之日,百姓爭持紙錢哭於一屍一旁甚哀。
己丑,中書左丞相阿克繖罷為嶺北行省平章政事。
以拜珠為左丞相,鼐喇呼、達斯哈雅並為中書平章政事,濟爾哈朗為參知政事。
特們德爾恃其權一寵一,乘間肆毒,睚眥之私,無不報復。
帝覺其所譖毀者皆先帝舊人,滋不悅其所為,乃以拜珠為左丞相,委以心腹,特們德爾漸見疏外矣。
辛卯,中書參知政事奇徹罷,為集賢學士。
遣使榷廣東番貨。
壬辰,和林民閻海,瘞殍死者三千餘人,旌其門。
乙未,上聖文欽孝皇帝尊謚,廟號仁宗,國語曰布延圖皇帝。
戊戌,有告嶺北平章政事阿克繖、中書平章政事赫嚕及御史大夫圖卜台、徽政使實勒們等與故約蘇穆爾妻伊埒薩巴謀廢立者,帝御穆清閣,召拜珠謀之。
對曰:「此輩擅權亂政久矣,今猶不懲,一陰一結一黨一與,謀危社稷。
宜速施天威,以正祖宗法度。」
帝動容曰:「此朕志也!」命率衛士擒斬之,籍其家,餘一黨一皆伏誅。
先是近侍傳旨,以姓名赴中書銓注者六七百員,選曹為之壅滯,拜珠奏閣之,注授一依選榜次第,吏無容一奸一。
刑曹事有情可矜者,寬恕之,貪暴不法,必不少容。
帝嘗諭左右曰:「汝輩慎之,苟陷國法,我雖典赦,拜珠不汝恕也。」
追封隴西公汪世顯為隴右王。
辛丑,以知樞密院事特穆爾托為中書平章政事。
壬寅,監察御史請罷僧、道、工、伶濫爵及建寺、豢獸之費。
甲辰,以誅阿克繖、赫嚕、賀勝等詔天下。
勝死非其罪,而詔書與諸逆並言,時猶為特們德爾所蔽也。
丙午,捕伊捋薩巴子江浙平章瑪嚕,仍籍其家。
丁未,封汪沁為雲南王,往鎮其地。
以賀勝、實勒們、阿克繖家貲、田宅賜特們德爾等。
六月,己酉,流徽政院使密錫實於金剛山。
以托實哈、實勒們所奪人畜產歸其主。
甲寅,前太子詹事綽和爾伏誅。
京師疫,作佛事於萬壽山。
戊午,罷徽政院。
廣東採珠提舉司罷,以有司領其事。
庚申,賜角牴者百二十人鈔各千貫。
壬戌,敕:「諸使入京者,大事五日,小事三日遣還。」
是夜,月食既。
乙丑,新作太祖幄殿。
時僧徒橫甚,有司無敢詰難者。
盩厔僧圓明以燒香受戒私相煽惑,從者日眾,遂自稱皇帝,眾呼萬歲,約以孟秋五日攻奉元路。
秋,七月,丁丑朔,陝西參政多爾濟以兵捕之,圓明遁去;逾月,始就擒,斬之。
甲申,車賀將北幸,調左右翊軍赴北邊浚井。
以知樞密院事瑪嚕、哈坦並為遼一陽一行省平章政事。
壬辰,遣扈從諸營還大都,禁踐民禾。
安南內附人陳巖,言其國貢使多為覘伺,敕湖廣行省汰遣之。
丙申,中書平章政事鼐喇呼罷。
禁獻珍寶制袞冕。
庚子,以江南行御史台中丞廉恂為中書平章政事。
恂,希憲之子也。
辛丑,晉王伊蘇特穆爾遣使以地七千頃歸朝廷,請有司征其租,歲給糧鈔;從之。
是月,汴梁路言:「滎澤縣河決塔海莊堤十步餘,橫堤兩重複決數處;又,開封縣蘇村及七里寺決二處。」
詔本路及都水監官並工修築。
八月,丁未朔,嶺北省臣實都,坐以官錢犒軍免官,詔復其職。
丙辰,祔仁宗聖文欽孝皇帝、莊懿慈聖皇后於太廟。
特們德爾攝太尉,奉玉冊行一事。
戊午,特們德爾復誣趙世延以違詔不敬,下之獄。
請置極刑,並究省台諸臣,不允。
帝幸涼亭,從容謂近侍曰:「頃特們德爾必欲置趙世延於死地,此殆報怨耳。
朕素聞其忠良,故每奏不納。」
左右咸稱萬歲。
丁卯,宮人官努,坐用日者請太皇太后禜星,杖之,籍其資。
托期瑪部宣慰使尹琳沁,坐違制不發兵,杖流紐爾干地。
九月,甲申,建壽安山寺,給鈔千萬貫。
禁五台山樵采。
庚子,常德澧州洞蠻合諸洞為寇,命土官追捕之。
甲辰,遣瑪薩曼等使占城、真臘、龍牙門,索馴象。
以廩藏不充,停諸王所部歲給。
冬,十月,丁未,時饗太廟。
庚戌,將作院使伊蘇坐董制珠衣怠堡,杖之,籍其家。
丁巳,酉一陽一聳儂洞蠻田謀遠為寇,命守臣招捕之。
戊午,帝至自上都。
詔太常院曰:「朕將以四時躬祀太室,宜與群臣集議其禮。
此追遠報本之道,毋以朕勞於對越而有所損;其悉遵典禮。」
庚申,敕譯佛書。
乙丑,幸大護國仁王寺。
帝師請以醮八兒監藏為土番宣慰使、都元帥,從之。
丁卯,為皇后作鹿頂殿於上都。
庚午,命拜珠督造壽安山寺。
十一月,丙子朔,帝御齋宮。
丁丑,恭詣太廟,備法駕,服袞冕以行禮;至仁宗室,即歔欷流涕,左右莫不感動。
甲申,敕翰林國史院纂修《仁宗實錄》。
丁酉,詔各郡建帝師帕克斯巴殿,其制視孫子廟有加。
甲辰,特們德爾言:「和市織幣薄惡,由董事者不謹,請免左丞高昉等官,仍令郡縣更造,征其元直。」
不允。
十二月,乙巳朔,詔:「以明年為至治元年,減天下租賦二分,包銀五分;免大都、上都、興和三路差稅二年;優復煮鹽、煉鐵等戶二年。
開燕南、山東河泊之禁,聽民採取。
命官家屬流落邊遠者,有司給資遣之;其子女典鬻與人者,聽還其家。
監察御史、廉訪司歲舉可任守令者二人。
七品以上官,有偉畫長策可以濟世安民者,實封上之。
士有隱居行義,明治體,不求聞達者,有司具狀以聞。」
丁未,播州蜑蠻的羊籠等內附。
庚戌,鑄銅為佛像,置玉德殿。
癸丑,以天壽節,預遣使修醮於龍一虎山。
乙卯,率百官奉玉冊玉寶,加上太皇太后尊號曰「儀天興聖慈仁昭懿壽元全德泰寧福慶徽文崇祐太皇太后。」
翰林學士呼圖嚕都勒譯進《大學衍義》,帝曰:「修身治國,無逾此書。」
賜鈔五萬貫,以印本頒賜群臣。
河南饑,帝問其故,群臣莫能對,帝曰:「良由朕治道未洽,卿等又不盡心乃職,委任失人,致一陰一陽一不和,災害洊至。
自今各務勤恪以應天心,毋使吾民重困。」
辛酉,作延春閣後殿。
乙丑,禜星於回回司天監四十晝夜。
丙寅,修秘密佛事於延春閣。
丁卯,特們德爾、拜珠言:「比者詔內外言得失,今上封事者或直進御前。
乞令臣等開視,再入奏聞。」
帝曰:「言事者直至朕前可也,如細民輒訴訟者則禁之。」
給武宗皇后鈔七十五萬貫。
己巳,敕罷明年二月八日迎佛。
以江南、浙西道廉訪使薛處敬為中書參知政事。
辛未,拜珠進《鹵簿圖》,帝以唐制用萬二千三百人耗財,乃定大罵為三千二百人,法駕二千五百人。
上思州猺結交趾寇忠州。
癸酉,帝聞賀勝母老,憫之,以所籍京兆田磑還其家。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以巴延徹爾,江西行省平章政事白薩都,並坐貪墨免官。
是歲,決獄輕重七千六百三十事。
滹沱河決文字、大城等縣,渾河溢,壞民田廬;秦州成紀縣暴雨,山崩,朽壤墳起,覆沒畜產;大同雨雹,大如雞一卵一;益津是隕黑霜。
帝命宣徽院使特克實領中都威衛指揮使。
特克實,特們德爾一黨一也。
延祐中,近臣多托恩幸以求賞者,宣徽院使圖沁布哈輒抑弗予。
特克實、王廷顯,皆同官也,仁宗賜特克實海舶,圖沁布哈曰:「此軍國之所資,上不宜賜,下不宜受。」
又賜延顯玉常,廷顯欲取大官羊錢一萬五千緡充其價,圖沁布哈復持不可,於是怨之者眾。
及帝即位,特們德爾擅政,特克實竟譖殺之。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