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七十七 【宋紀七十七】:○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元豐五年(遼太康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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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七十七 【宋紀七十七】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七十七 【宋紀七十七】

玄黓Yan茂正月,盡闕逢困敦六月,凡二年有奇。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元豐五年(遼太康八年。

壬戌,一零八二年)

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

甲申,遼主如混同江。

丁酉,鐵驪、五國諸長貢方物於遼。

己亥,白虹貫日。

辛丑,責授高遵裕郢州一團一練副使、本州安置,劉昌祚永興軍鈐轄。

唯種諤以米脂寨功遷宮。

乙巳,詳定渾儀官歐一陽一發進新造渾儀、浮漏,命集其說為《元豐渾儀法要》。

辛亥,以熙河經制李憲為涇原、熙河、蘭會經略安一撫制置使,知蘭州李浩權安撫副使。

帝既釋憲弗誅,憲復上再舉之策,兼陳進築五利,將從之。

會李舜舉入奏,具陳師老民困狀,乃罷兵,趣憲赴闕。

己而再議西討,道賜憲銀帛四千,以為經略安一撫制置使,給衛三百,進景福殿使、武信軍留後,使復還熙河,仍兼秦鳳軍馬。

二月,癸丑朔,頒《三省、樞密、六曹條制》。

烏蠻乞弟遁去,林廣乃率眾深入。

會大雨雪,浹旬,始次老人山。

山形劍立,度黑崖,至鴉飛不到山,進次歸來州。

天大寒,軍士皆凍墮指,留四日,求乞弟不可得。

內侍麥文昺問廣軍事,廣曰:「賊未授首,當待罪。」

文昺乃出所受密詔曰:「大兵深入討賊,期在梟獲元惡。

如已破其巢一穴一,雖未得乞弟,亦聽班師。」

軍中皆呼萬歲。

丙辰,廣以眾還。

戊午,遼主如山榆澱。

辛酉,遼詔北南院官,凡給驛者必先奏聞;貢新及奏獄訟,方許馳驛,餘皆禁之。

癸亥,華一陰一郡王宗旦薨。

丁卯,封武昌軍留後宗惠為江夏郡王。

自納谿之役,師行凡四十日,築樂共城、江山砦、梅嶺、席帽谿堡,西達淯井,東道納谿,皆控制要害,捷書聞,癸酉,赦梓州路,以歸來州地賜羅氏鬼主。

進封常樂郡公棟戩為武威郡王,以會兵討夏故也。

時夏人欲與棟戩通好,許割賂斫龍以西地,云:「如歸我,即官爵一隨所欲。」

棟戩拒絕之,訓整兵甲,以俟入討,且遣使來告。

帝召見其使,令歸語棟戩,盡心守圉。

每稱其上書情辭忠摯,,雖中國士大夫存心公家者不過如此。

帝知邈川事力固不足與夏人抗,但欲解散其謀,使不與結和而已。

壬申,遼以耶律頗德為南府宰相兼知北院樞密使事,以耶律延格為特裡袞,以蕭托卜嘉兼知契丹行宮都部署事。

三月,乙酉,提舉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劉誼上書言:「陛下所立新法,本以為民。

為民有倍稱之息,故與之貸錢;為民有破產之患,故與之免役;為民無聯屬之任,故教伍保;為民有積貸之不售,故設市易。

皆良法也。

行之數年,天下訟之,法弊而民病,其於役法尤甚。」

又言:「蹇周輔元立鹽法以救淡食之民,今民間積鹽不售,以致怨嗟;賣既不行,月錢逋負,追呼刑責,將滿江西。

其勢若此,則安居之民轉為盜賊,其將奈何?」

帝以誼職在奉行法度,既有所見,自合公心陳露,輒敢張皇上書,特勒停。

己亥,以日當食,避殿,減膳;赦天下,降死罪一等,流以下原之。

詔杭州歲修吳越王墳廟。

壬寅,鄜延路副總管曲珍敗夏人於金湯。

乙巳,御集英殿,賜進士、明經諸科黃裳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一千四百二十八人。

裳。

南劍州人也。

庚戌,黃龍府女真部長附於遼,予官,賜印綬。

是月,遼行秬黍所定升斗。

夏,四月,壬子朔,雲一陰一,日食不見。

甲寅,御殿,復膳。

己未,知延州沈括奏遣曲珍將兵於綏德城,應援討葭蘆寨左右見聚羌落;從之。

壬戌,崇文院校書楊完編類《元豐以來詳定郊廟禮文》,成三十卷以進。

遼以耶律世遷為上京留守。

乙丑,以直龍圖閣徐禧知制誥兼御史中丞。

癸酉,官製成,以王珪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蔡確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初議官制,蓋仿《唐六典》,事無大小,並中書取旨,門下審覆,尚書受而行之;三省分班奏事,各行其職,而政一柄一併歸中書。

確說珪曰:「公久在相位,必拜中書令。」

珪信不疑。

一日,確因奏事罷,留身密言:「三省長官位高,恐不須置令,但以左右僕射兼兩省侍郎足矣。」

帝從之。

故確名為次相,實專一政一柄一,珪拱手而已,凡除吏皆不與聞。

帝雖以次序相珪、確,然不加禮重,屢因微失罰金,每罰輒門謝。

宰相罰金門謝,前此未有,人皆恥之。

甲戌,以知定州章惇為門下侍郎,參知政事張璪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蒲宗孟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王安禮為尚書右丞。

錄唐段秀實後,復其家。

蔡確既為右僕射,且兼中書侍郎,欲以自大,乃議尚書省必移中書,當加上字以重之。

王安禮爭曰:「三省皆政事所自出,禮宜均一;確乃欲因人而為輕重,是法由人變也,非所以敬國家。」

已而正色問帝曰:「陛下用確為宰相,豈以才術卓異有絕人者?抑亦敘遷適在此位邪?」

帝曰:「適在此位耳。」

安禮顧謂確曰:「陛下謂適在此位,安得自大!」富弼在西京,上言蔡確小人,不宜大用,弗聽。

時李憲乞再舉伐夏,帝以訪輔臣,王珪對曰:「向所患者用不足,朝廷今捐錢鈔五百分緡,以供軍食有餘矣。」

王安禮曰:「鈔不可啖,必變而為錢,錢又變為芻粟。

今距出征之期才兩月,安能集事?」

帝曰:「李憲以為已有備,彼宦者能如是,卿等獨無意乎?唐平淮蔡,唯裴度謀議與主同,今乃不出公卿而出於Yan寺,朕甚恥之。」

安禮曰:「淮西,三州耳,有裴度之謀,李光顏、李愬之將,然猶引天下之兵力,歷歲而後定。

今夏氏之強非淮蔡比,憲才非度匹,諸將非有光顏、愬輩,臣懼無以副聖意也。」

丁丑,呂公著罷。

始議五路舉兵伐夏,公著諫,不聽;尋上表求罷,仍謁告不出。

帝封還其奏,賜手詔曰:「在廷之臣,可為腹心之寄,無逾卿者,安得自暇自逸!」公著乃復起視事。

及西師無功,將圖再舉,公著又固諫,帝不悅。

會章惇自定州召為門下侍郎,公著因乞代惇守邊;章再上,乃命以資政殿學士知定州。

五月,辛巳朔,行官制。

詔尚書省左、右僕射、丞合治省事。

辛卯,手詔:「自頒行官制以來,內外大小諸司,凡有申稟公事,日告留滯,比之舊日中書,稽延數倍,眾皆有不辦事之憂。

可速根研裁議,早令快便,大率止如舊中書發遣可也。」

帝又以命令稽緩語輔臣,頗悔改官制。

蔡確等慮帝意欲罷之,乃力陳新官制置祿,比舊月省俸錢三萬餘貫,帝意乃止。

己丑,三省言:「九寺、三監分隸六曹欲申明行下。」

帝曰:「不可。

一寺、一監,職事或分屬諸曹,豈可專有所隸!宜曰九寺、三監於六曹隨事統屬,著為令。」

詔尚書六曹分隸六察。

癸巳,作尚書省。

豐州卒張世矩等作亂,伏誅。

詔家屬應緣坐者,押赴豐州處斬;其一黨一王安以母老,詔特原之。

戊戌,詔兩省辟舉可任御史者各二人。

種諤西討,得銀、夏、宥三州而不能守。

知延州沈括請城古烏延城以包橫山,下瞰平夏,使敵不得絕沙漠。

甲辰,遣給事中徐禧及內侍押班李舜舉往鄜延議之。

舜舉退,詣政一府,王珪迎謂曰:「朝廷以邊事屬押班及李留後,無西顧之憂矣。」

舜舉曰:「西郊多壘,卿大夫之辱也。

相公當國,而以邊事屬二內臣,可乎?內臣止宜供禁延灑掃,豈可當將帥之任!」聞者代為珪慚焉。

六月,辛亥朔,環慶經略司遣將與夏人戰,破斬其統軍二人。

遼主如納葛濼。

甲寅,監修國史王珪上《兩朝正史》一百二十卷。

是書比《實錄》事跡頗多,但非寇准而是丁謂,托帝詔旨,時以為譏。

丙辰,詔:「自今事不以大小,並中書省取旨,門下省安奏,尚書省施行。

三省同得旨事,更不帶三省字行出。」

從王安禮言也。

是日,輔臣有言中書省獨取旨,事體太重,帝曰:「三省體均,中書揆而議之,門下審而覆之,尚書承而行之;苟有不當,自可論奏,不當緣此以亂體統也。」

先是官制所雖仿舊三省之名,而莫能究其分省設官之意,乃厘中書、門下、尚書為三,各得取旨出命,紛然無統紀,至是帝一言乃定。

夏遣使貢於遼。

丁巳,遼以耶律頗德為北院樞密使,耶律巢為南府宰相,劉筠為南院樞密使,蕭托卜嘉兼知北院樞密使事,王績為漢人行宮都部署。

遼主欲立皇孫延禧為嗣,恐無以釋眾人之疑,乃出駙馬都尉蕭酬斡為國舅詳袞。

戊午,詔編錄《仁英兩朝寶訓》。

癸亥,詔:「尚書省六曹事應取旨者,皆尚書省檢具條例,上中書省。」

又詔:「中書、門下省已得旨者,自今不得批答行下,皆送尚書省施行。

著為令。」

又詔:「尚書省得彈奏六察御史失職。」

乙丑,准布貢於遼。

壬申,廣南西路轉運使馬默言安化州蠻作過,帝曰:「默意欲用兵耳;用兵大事,極須謹重。

向者郭逵征安南,與昨來西師,兵夫死傷皆不下二十萬。

有司失一死罪,其責不輕。

今無罪置數十萬人於死地,朝廷不得不任其咎也。」

帝臨御久,群臣俯伏聽命,無能有所論說,時因奏事有被詰責者,王安禮進曰:「陛下固聖,而左右輔弼,宜擇自好之士有廉隅者居之,則朝廷尊。

至於論事苟取容悅,偷為一切之計,人主將何便於此!」帝善其言。

丙子,遼以耶律慎思知右伊勒希巴事。

是月,河溢北京內黃埽。

秋,七月,辛巳,廣南西路經略司言知宜州王奇與賊戰,敗績。

壬午,詔罷大理官赴中書省讞案。

戊子,詔御史中丞舒亶舉任言事或察官十人。

種諤謀據橫山,其志未已,遣子樸上其策。

會朝廷命徐禧、李舜舉至鄜延議邊事,諤入對,言曰:「橫山延袤千里,多馬,宜稼,人物勁悍善戰,且有鹽鐵之利,夏人恃以為主;其城壘皆控險,足以守禦。

今之興功,當自銀州始,其次遷宥州於烏延,又其次修夏州;三郡鼎峙,則橫山之地已囊括其中。

又其次修鹽州,則橫山強兵、戰馬、山澤之利,盡遍中國,其勢居高俯視興、靈,可以直覆巢一穴一。」

及禧至延州,奏乞趣諤還。

諤在道,禧已與沈括定議,先城永樂埭,乃上言:「銀州雖據明堂川、無定河之會,而故城東南已為河水所吞,其西北又一陰一天塹,實不如永樂之形勢險厄。

竊惟銀、夏、宥三州陷沒百年,一日興復,於邊將事功實為俊偉;但建州之始,煩費不資。

若選擇要會,建置堡柵,名雖非州,實有其地,舊來疆塞,乃在心腹。

已與沈括議築砦堡各六,自永樂埭至長城嶺置六砦,自背岡川至布一娘一堡置六堡。」

從之,詔禧護諸將往城永樂,括移府並塞總兵為援,陝西轉運判官李稷主饋餉。

甲午,遼主如秋山。

己酉,始建雩壇於南郊之左,祀上帝,以太宗配。

是月,決大吳埽堤,以舒靈平下埽危急。

遼南京霖雨,沙河溢,永清、歸義、新城、安次、武清、香河六縣傷稼。

八月,進封皇子均國公傭為延安郡王;以昭容硃氏為賢妃。

康申,帝有疾。

詔歲以四孟月朝獻景靈宮。

辛未,降鳳州一團一練使種諤為文州刺史,以言者論諤前迂路出綏德,老師費財故也。

種諤自入對還,極言城永樂非計,徐禧怒,變色,謂諤曰:「君獨不畏死乎,敢誤成事?」

諤曰:「城之必敗,敗則死;違節制亦死;死於此,猶愈於喪國師而淪異域也。」

禧度不可屈,奏留諤守延州,而自率諸將往築之。

甲戌,城永樂。

版築方興,羌數十騎濟無定河覘役;曲珍將追殺之,禧不許。

戊寅,河決鄭州原武埽,溢入利津一陽一武溝、刁馬河,歸納梁山濼。

詔曰:「原武決口已奪大河四分以上,不大治之,將詒朝廷巨憂。

其輟修汴河堤岸司兵五千,併力築堤修閉。」

九月,甲申,永樂城成,距故銀州治二十五里,賜名銀川砦。

徐禧等還米脂,以兵萬人屬曲珍守之,李稷輦金銀鈔帛充刃其中,欲誇示禧,以為城甫就而中已實。

永樂接宥州,附橫山,夏人必爭之地。

禧等去,夏人即來攻;曲珍使報禧,禧不之信,曰:「彼若即來,是吾立功取盎貴之秋也。」

邊人馳告者十數,禧乃挾李舜舉等赴之。

大將高永亨曰:「城小人寡,又無水泉,恐不可守。」

禧以為沮眾,械送延州獄。

丙戌,禧、舜舉復入永樂城。

夏人傾國而至,號三十萬,禧登城西望,不見其際。

丁亥,夏人漸一逼一,永亨兄永能,請及其未陣擊之,禧曰:「爾何知!王師不鼓不成列。」

乃以萬人陣城下,坐譙門,執黃旗令眾曰:「視吾旗進止。」

賊分兵進攻,抵城下。

曲珍陣於水際,軍不利,將士皆有懼色,遂白禧曰:「今眾心已搖,不可戰,戰必敗,請收兵入城。」

禧曰:「君為大將,奈何遇敵不戰,先自退邪?」

俄夏人縱鐵騎渡水,或曰:「此號鐵鷂子,當其半濟擊之,乃可以逞;得地,則其鋒不可當也。」

禧不聽。

鐵騎既濟,震盪衝突。

時鄜延選鋒軍最為驍銳,皆一當百,先接戰,敗,奔入城,蹂後陣。

夏人乘之,師大敗,將校寇偉、李師古、高世才、夏儼、程博古及使臣十餘輩、士卒八百餘人盡沒。

曲珍與殘兵入城,崖峻徑窄,騎緣岸而上,喪馬八千匹。

夏人遂圍城。

初,沈括奏夏人一逼一永樂,見官兵整乃還,帝曰:「括料敵疏矣。

彼來未出戰,豈肯遽退邪?必有大兵在後。」

已而果然。

己丑,帝以疾愈,降京畿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庚寅,遼主謁慶陵。

壬辰,遼遣使行視畿縣民被水患者。

乙未,詔李憲、張世矩將兵救永樂,又令沈括遣人與夏約,退軍,當還永樂地。

夏人圍永樂城,厚數里,游騎掠米脂,且據其水砦。

將士晝夜血戰,城中乏水已數日,鑿井不得泉,渴死者大半,至絞馬糞汁飲之;夏人蟻附登城,尚扶創格鬥。

沈括、李憲援兵及饋餉,皆為游騎所隔。

種諤怨徐禧,不遣救。

曲珍度不可支,請禧乘兵氣未竭,潰圍而出,使人自求生。

禧曰:「此城據要地,奈何棄之!且為將而奔,眾心搖矣。」

珍曰:「非敢自一愛一,但敕使謀臣同沒於此,懼蜃國耳。」

高永能亦勸李稷盡捐金帛募死士力戰以出,皆不聽。

夏人呼珍來講和,呂整、景思義相繼而行。

夏人髡思義,囚之。

戊戌夜,大雨,夏人環城急攻,城遂陷。

高永能孫昌裔勸永能從間道出,永能歎曰:「吾結髮從事西羌,戰未嘗挫。

今年已七十,受國大恩,恨無以報,此吾死所也!」顧易一卒敝衣,戰而死。

徐禧、李舜舉、李稷,皆為亂兵所害;曲珍、王湛、李浦、呂整,一裸一跣走免;蕃部指揮馬貴,獨持刀殺數十人而死。

夏人耀兵於米脂城下,乃還。

禧好談兵,每云:「西北可唾手取,恨將帥怯耳!」中惠卿力引之,故不次用。

自靈州之敗,秦、晉困棘,天下企望息兵,而括、諤陳進取之策,禧更以邊事自任,狂謀輕敵,至於覆沒。

舜舉資一性一安重,與人言,未嘗及宮省事,至是被圍急,斷衣襟作奏曰:「臣死無所恨,願朝廷勿輕此賊!」

庚子,安化蠻寇宜州,知州王奇死之,詔贈忠州防禦使。

丁未,遼主駐藕絲澱;大風雪,牛馬多死,賜扈從官以下衣、馬有差。

是月,河溢滄州南皮上下埽,又溢清地埽,又溢永靜軍阜城下埽。

冬,十月,戊申朔,沈括、種諤奏:「永樂城陷,漢、蕃官二百三十人,兵萬二千三百餘人皆沒。」

帝涕泣悲憤,為之不食。

早朝,對輔臣痛哭,莫敢仰視,既而歎息曰:「永樂之舉,無一人言其不可者。」

浦宗孟進曰:「臣嘗言之。」

帝正色曰:「何嘗有言!」在內惟呂公著,在外惟趙离,嘗言用兵非好事耳。」

初帝之除禧也,王安禮諫曰:「禧志大才疏,必誤國事。」

不聽,及敗,帝曰:「安禮每勸朕勿用兵,少置獄,蓋為此也。」

自熙寧開邊以來,凡得夏葭蘆、吳保、義合、米脂、浮圖、塞門六堡,而靈州、永樂之役,官軍、熟羌、義保死者六十萬人,錢粟銀絹以萬數者不可勝計。

帝始知邊臣不足任,深悔用兵,無意西伐矣。

辛亥,提舉汴河堤岸司言:「洛口廣武埽大河水漲塌岸,壞下牌頭門,萬一入汴,人力無以枝梧,密邇都城,可為深慮。」

詔都水監官速往護之。

甲寅,知延州沈括,以措置乖方,責授均州一團一練副使,隨州安置;鄜延路副都總管曲珍,以城陷敗走,降授皇城使。

乙卯,遼主命耶律華格傅導梁王延禧,加金吾衛大將軍。

乙丑,詔贈永樂死事臣徐禧吏部尚書,李舜舉昭化軍節度使,並賜謚忠愍;李稷工部侍郎;高永能房州觀察使,錄其子世亮為忠州刺史;入內高品張禹勤皇城使。

各推恩賜贈有差。

壬申,詔戶部右曹於京東、淮、浙、江、湖、福建十二路發常平線八百萬緡輸元豐庫。

自熙寧以前,諸路榷酤場率以酬衙前之陪備官費者,至熙寧行免役,乃罷收酒場,聽民增直以售,取其價以給衙前。

時有坊場錢,至元豐初,法既久,儲積贏羨。

司農寺請歲發坊場百萬緡輸中都,三年,遂於寺南作元豐庫貯之,幾百楹。

凡錢帛之錄諸司,非度支所主,輸之,數益廣,欲以待非常之用焉。

資政殿學士、知太原府呂惠卿加大學士,入見,將使仍鎮鄜延。

惠卿言:「陝西之師,非唯不可以攻,亦不可以守,要在大為形勢而已。」

帝曰:「如惠卿言,是陝西可棄也,豈宜委以邊事!」癸酉,數其輕躁矯誣之罪,斥知單州。

種諤本意身任統帥,謂成功在己,而為徐禧、沈括所外。

賊圍永樂,諤以守延為名,觀望不救,永樂遂陷。

帝冀其後效,置不問,且虞賊至,就命知延州。

丙子,遼主謁乾陵。

十一月,戊寅朔,罷御史察諸路官司,如有不職,令言事御史彈奏。

著為令。

景靈宮成,辛巳,百官班於集英殿門,帝詣蕊珠、凝華等殿行告遷禮。

壬午,奉安神御於十一殿。

癸未,初行朝獻禮。

乙酉,以奉安神御赦天下,官與享大臣子若孫一人。

庚寅,宴侍祠官於紫宸殿。

十二月,丁巳,新樂成。

庚申,遼主降皇后蕭氏為惠妃,出居乾陵,還其妹於母家。

辛酉,原武決河口塞。

甲子,浚京師城外四壁之壕。

丙子,錄永樂死事將皇城使寇偉、東上閤門副使景思誼等,贈恤有差。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元豐六年(遼太康九年)

春,正月,丁丑朔,御大慶殿受朝,用新樂。

先是帝以朝會儀物敝,當改為,詔閤門、御史台詳定朝會儀,更造仗衛、輿輅、冠服,至是始陳於殿。

儀鸞司幕屋壞,毀玉輅。

辛巳,遼主如春水。

乙未,詔修周、漢以來陵廟。

乙巳,御崇政殿閱武士。

丙午,封楚三閭大夫屈平為忠潔侯。

二月,丁未朔,夏人圍蘭州,數十萬眾奄至,已據兩關,李浩閉城距守。

鈐轄王文顧請擊之,浩曰:「城中騎兵不滿數百,安可戰?」

文郁曰:「賊眾我寡,正當折其鋒以安眾心,然後可守。

此張遼所以破合肥也。」

及夜,集死士七百餘人,縋城而下,持短刃突之,賊驚潰,爭渡河,溺死者甚眾。

丙辰,以夏人犯蘭州,貶李憲為經略安一撫都總管。

以王文郁為西上閤門使,代李浩知蘭州。

甲子,三省言:「御史台六察按官,以二年為一任。

欲置簿,各書其糾劾之多寡當否為殿最,歲終條具,取旨升黜,事重者隨事取旨。」

從之。

三月,辛卯,夏人寇蘭州,副總管李浩以衛城有功,復隴州一團一練使。

丙申,河東將薛義敗夏人開葭蘆西嶺。

己亥,河東將高永翼敗復人於真卿流部。

夏,四月,丙午朔,遼境大雪,平地丈餘,馬死者十之六七。

辛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知延州種諤卒。

諤善馭將士,然殘忍好殺,左右有犯者,立斬之;或先刳肺肝,坐者掩面,諤飲食自若。

敵亦畏其敢戰,故數有功。

自熙寧初,諤首興邊事,再舉西伐,皆其始謀,終致永樂之敗,每恨為徐禧、沈括所抑,疽發背而卒。

議者謂諤不死,邊事不已。

甲子,禮部郎中林希上《兩朝寶訓》。

李浩敗夏人於巴放谿。

辛未,雨土。

是月,中書舍人曾鞏卒。

鞏為文自成一家。

少與王安石游,安石聲譽未振,鞏導之於歐一陽一修;及安石得志,遂與之異。

帝嘗問:「安石何如人?」

對曰:「安石文學行義不減揚雄,以吝,故不及。」

帝曰:「安石輕富貴,何吝也?」

曰:「臣所謂吝者,謂其勇於有為,吝於改過耳。」

呂公著嘗言於帝曰:「鞏行義不如政事,政事不如文章。」

故不至大用。

五月,庚寅,以旱慮囚。

夏人寇蘭州,圍九日。

甲午,大戰,侍禁韋定死之。

癸卯,詔賜資州孝子支漸粟帛。

是月,遼主如黑嶺。

夏人寇麟州神堂砦,知州訾虎督兵出戰,敗之。

詔虎自今毋得輕易出入,恐失利損威以張虜勢,遇有寇邊,止令裨將以兵捍逐。

六月,乙巳朔,詔御史台六察各置御史一員。

癸丑,以禮部尚書黃履為御史中丞。

履以大臣多因細故罰金,遂言:「大臣罪在可議,黜之可也,可恕,釋之可也,豈可罰以示辱哉?」

時又制侍郎以下不許獨對,履言:「陛下博訪庶政,雖遠外微官,猶令獨對,顧於侍從乃弗得邪?」

遂刊其制。

御史翟忠言事,有旨詰所自來。

履諫曰:「御史以言為職,非有所聞,則無以言。

今乃究其自來,則人將懲之,台諫不復有聞矣。」

先是詔大理兼鞫獄所承內降公事,意必傅重;少卿韓晉卿獨持平核實,無所上下,帝知其才,尚書省建,擢刑部郎中。

天下大辟請讞,執政或以為煩,將劾不應讞者,晉卿適白事省中,因曰:「聽斷求實,朝廷之心也。

今讞而獲戾,後不來矣。」

議者或引唐日覆奏,欲令天下庶獄悉從奏決,晉卿曰:「法在天下,而可疑、可矜者上請,此祖宗制也。

今四海一家,欲械系待朝命,恐罪人之死於獄多於伏辜者矣。」

朝廷皆從之。

己未,遼主駐散水原。

甲子,以耶律阿蘇為契丹行宮都部署,以耶律慎思為北院樞密副使。

庚午,遼主命諸路檢校脫戶罪至死者原之。

閏月,乙亥朔,夏主秉常遣使來貢。

永樂之役,夏人亦以是困敝,其西南都統昴星嵬名濟移書涇原劉昌祚,乞通好如初。

昌祚以聞,帝諭昌祚答之。

及入寇屢敗,國用益竭,乃遣使來貢,上表曰:「臣自歷世以來,貢奉朝廷,無所虧,迨至於近歲,尤甚歡和。

不意憸人誣間,朝廷特起大兵,侵奪疆土城砦,因茲構怨,遂致交兵。

今乞朝廷示以大義,特還所侵。

倘垂開納,別效忠勤。」

帝賜詔曰:「比以權強,敢行廢辱,朕令邊臣往問,匿而不報。

王師徂征,蓋討有罪。

今遣使造庭,辭禮恭順,仍聞國政悉復故常,益用嘉納。

已戒邊吏毋輒出兵,爾亦慎守先盟。」

戊寅,詔陝西、河東經略司,其新復城砦徼循,毋出二三里;夏之歲賜悉如其舊,唯乞還侵疆不許。

遼主知庶人浚之冤,悔恨無及,追諡為昭懷太子,以禮改葬玉一峰山。

丙戌,汴水溢。

丁亥,准布貢於遼。

己丑,遼以知興中府事邢熙年為漢人行宮都部署;以漢人行宮都部署王績為南院樞密副使。

丙申,守司徒、開府儀同三司韓國公富弼卒,謚文忠。

弼年八十,懷不能已,上疏論治道之要曰:「臣聞自古致天下治亂者,不出二端而已:諛佞者進,則人主不聞有過,惟惡是為,所以致亂;讜直者進,則人主日有開益,惟善是從,所以致治。

臣自離朝廷,退居林下,間亦仰知時政,大率諛佞者競進,讜直者居外,雖有在朝者,蓋恐觸忤一奸一邪,亦皆結舌不敢有所開陳。」

疏奏,帝謂輔臣曰:「富弼有疏來。」

章惇曰:「弼言何事?」

帝曰:「言朕左右多小人。」

惇曰:「盍令分析孰為小人?」

帝曰:「弼三朝老臣,豈可令分析!」王安禮進曰:「弼之言是也。」

罷朝,惇咎安禮曰:「右丞對上之言失矣。」

安禮曰:「吾儕今日曰『誠如聖諭』,明日曰『聖學非臣所及』,安得不謂之小人?」

惇無以對。

弼既上疏,又條陳時政之失以待上問,手封以付其子紹庭。

及卒,紹庭上之。

其略曰:「今日上自輔臣,下及庶士,畏禍圖利,習成弊風,忠詞讜論,無復上達,致陛下聰明蔽塞。

天下禍患已成,尚不知警懼改悔,創艾補救,日甚一日,殆將無及。

陛下即位之初,邪臣納說圖治之際,聽受失宜,自謂能拒絕眾人,不使異論得行,然後聖化可運,事功可成。

此蓋一奸一人自謀,利於苟悅,而一柄一任之臣,欲專權自肆以成己志,遂誤陛下,放斥忠直,進而邪佞,忠言杜絕,諂諛日聞。

去歲納邊臣妄議,大舉以討西戎,師徒潰敗,兩路一騷一然。

當舉事之初,執政大臣、台諫、侍從,苟能犯顏極諫,則聖心自回,禍難自息矣。

臣不知是時小大之臣,有為陛下力爭其不可者乎?今久戍未解,百姓困窮,豈諱過恥敗不思救禍之時?天地至仁,寧與羌夷校曲直勝負!願歸其侵地,休兵息民。

朝廷之事,莫大於用人。

夫輔弼之任,論議之職,皆當極天下之選。

彼貪一寵一患失,柔從順媚者,豈可使之?事一出於上,則下莫任其責,小人因得以為一奸一,事成則下得竊其利,事不成則君獨當其咎,豈上下同心,君臣一德之謂邪?」

又曰:「宮闈之臣,委之統制方面,皆非所宜。

在外則挾權怙一寵一,陵轢上下。

入侍左右,一寵一祿既過,則驕怨易啟,勢位相及,猜奪隨至,立一黨一生禍。」

又曰:「興利之臣,虧損國體,為上斂怨。

至若為場以停民貸,造捨而蔽舊屋,榷河舟之載,擅路糞之利,急於斂取,道路嗟怨,此非上所以與民之意也。」

弼恭儉好禮,與人言,雖幼賤必盡敬,氣色穆然,不見喜慍。

其好善疾惡,蓋出於天一性一。

常言:「君子與小人並處,其勢必不勝。

君子不勝,則奉身而退,樂道無悶。

小人不勝,則交結構扇,千岐萬轍,必勝而後已;迨其得志,遂肆毒於善良,求天下不亂,不可得也。」

弼忠義之一性一,老而彌篤,家居一紀,斯須未嘗忘朝廷。

江、淮等路發運司歲漕谷六百二十萬,副使蔣之奇領漕事,以是月至京師,入覲。

帝問勞備至,賜三品服,且曰:「朕不復除官,漕事一以委卿。」

之奇辭謝,因條畫利病三十餘事,多見納用。

秋,七月,乙巳,遼主獵於馬尾山。

乙卯,祔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后於廟。

丙辰,孫固引疾求去,遂罷為觀文殿學士、知河一陽一。

以同知樞密院韓縝知樞密院,戶部尚書安燾同知樞密院。

丁巳,遼主謁慶陵。

癸亥,禁外官於部內貸取息,及使者館於民家。

八月,己卯,太白晝見。

乙酉,前桐城縣尉周諤上書,詔中書省記姓名。

帝日閱匭函,小臣所言利害,無不詳覽如此。

辛卯,蒲宗孟罷。

先是宰執同對,帝有無人才之歎,宗孟曰:「人才半為司馬光邪說所壞。」

帝不語,直視宗孟久之。

宗孟懼甚,無以為容。

帝復曰:「蒲宗孟乃不取司馬光邪?未論別事,其辭樞密副使,朕自即位以來,唯見此一人。

它人雖迫之使去,亦不肯矣。」

又因泛論古今人物,宗孟盛稱揚雄之賢,帝作色曰:「揚雄劇秦美新,不佳也。」

罷朝,王安禮戲宗孟曰:「揚雄為公坐累。」

至是御史論其荒於酒色及繕治府捨過制,遂守本官,知汝州。

以尚書右丞王安禮為尚書左丞,吏部尚書李清臣為尚書右丞。

九月,癸卿朔,日有食之。

戊辰,起居郎蔡京言:「舊修起居注官二員,不分左右,故月輪一員修纂。

今起居郎、舍人分隸兩省,所以備左右史官,則左當書動,右當書言。

乞自今,起居郎、舍人隨左右分記言動。」

從之。

己酉,遼主射熊於白石山,加圍場使尼噶為左金吾衛大將軍。

辛未,五國部長貢於遼。

壬申,遼主召北南樞密院官議政事。

冬,十月,癸酉朔,夏國主秉常遣使上表,請復修職貢,乞還舊疆。

安燾言:「地有非要害者,固宜予之。

然虜情無厭,當使知吾宥過而罷兵,不可示以厭兵之意。」

帝乃賜秉常詔,言:「地界已令鄜延路移牒宥州施行,其歲賜候地界了日依舊。」

丁丑,遼主謁觀德殿。

己卯,遼南院樞密使劉筠卒。

戊子,封孟軻為鄒國公,以吏部尚書曾孝寬言孟軻未加爵命故也。

壬辰,遼混同郡王耶律伊遜在萊州,私藏兵甲,且謀奔宋;事覺,遼主命縊殺之。

癸巳,會稽郡王世清薨。

庚子,尚書省成。

十一月,癸卯,加上仁宗謚曰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英宗謚曰體乾應歷隆寶盛德憲文肅武睿神富孝皇帝。

甲辰,朝獻景靈宮。

乙巳,朝太廟。

丙午,祀昊天上帝於圓丘,以太祖配,始罷合祭天地。

還,御宣稈門,大赦。

遼進封梁王延禧為燕國王,大赦。

以南院宣徽使蕭謨噶為南府宰相,以三司使王經參知政事、知樞密院事。

甲寅,判河南府潞國公文彥博,以守太師、開府儀同三司致仕。

庚申,幸尚書省,召六曹長貳以下,詢以職事,因誡敕焉。

是月,遼定諸令史、譯史遷敘等級。

十二月,丁亥,遼以邢熙年知南院樞密使事。

辛卯,以王言敷為漢人行宮都部署。

先是高麗王徽殂,遼命其子三韓國公勳權知國事,至是勳復殂。

是年,遼放進士李君裕等五十一人。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元豐七年(遼太康十年)

春,正月,辛丑朔,遼主如春水。

丙午,以洺州防禦使世准為安定郡王。

遼復建南京奉福寺浮圖。

癸丑,夏人寇蘭州,李憲等擊走之。

甲寅,進賢妃硃氏為德妃。

辛酉,詔黃州一團一練副使蘇軾移汝州。

帝每憐軾才,嘗語輔臣曰:「國史大事,朕意欲俾蘇軾成之。」

輔臣有難色,帝曰:「非軾則用曾鞏。」

其後鞏亦不副上意,帝復有旨起軾,以本官知江州。

蔡確、張璪受命,王珪獨以為不可。

明日,改江州太平觀,又明日,命格不下。

於是卒出手答,徙汝州,有「蘇軾黜居思咎,閱歲滋深,人才實難,不忍終棄」之語。

軾上表謝,且言有田在常州,願得居之。

帝從其請,改常州一團一練副使。

戊辰,遼主如山檢澱。

二月,庚午朔,河北轉運使、措置河北糴便吳雍言:「見管人糧、馬料總千一百七十六萬石,奇贏相補,可支六年。

河北十七州邊防大計,倉廩充實,雖因藉豐年,實以吏能幹職。

同措置王子淵,在職九年,悉心公家,望考察成效,以勸才吏。」

詔賜子淵紫章服。

甲戌,太師致仕文彥入覲,置酒垂拱殿。

癸未,進封濮一陽一郡王宗暉為嗣濮王,封宗晟為高密郡王,宗綽建安郡王,安隱安康郡王,宗瑗漢東郡王,宗愈華原郡王。

三月,辛丑,賜文彥博宴於瓊林苑,帝制詩以賜之。

丁巳,大宴群臣於集英殿,皇子延安郡王侍立於御座之側,王珪率百僚廷賀。

及升殿,帝命珪等與王相見,久之,王乃退。

王未出閤,帝特令侍宴以見群臣。

遼主命知制誥王師儒、牌印郎君耶律固傅導燕王延禧。

遼主追念蕭烏納保護皇孫之功,嘗謂師儒等曰:「烏納忠純,雖狄仁傑之輔唐,烏珍之立穆宗,無以過也。

卿等宜達燕王知之。」

旋命烏納以殿前都點檢輔導燕王。

庚申,御崇政殿大閱。

壬戌,詔以太學外捨生錢唐周邦彥為試太學正。

邦彥獻《汴都賦》,文采可取,故擢之。

夏,四月,丁丑,賜饒州童子硃天賜《五經》出身。

女真貢良馬於遼。

癸巳,夏人寇延州安塞堡,將官呂真敗之。

五月,壬子,慮囚,降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庚申,詔中書舍人蔡卞往江寧府省視王安石疾病。

卞,安石之婿也。

壬戌,詔:「自今春秋釋奠,以鄒國公孟軻配食文宣王,設位於兗國公之次。」

又追封荀況為蘭陵伯,揚雄為成都伯,韓愈為昌黎伯,以世次從祀於二十一賢之間。

詔諸路帥臣、監司等舉大使臣為將領。

遼主駐散水原。

乙丑,准布貢於遼。

六月,禮部言:「歐一陽一修等編《太常因革禮》,始自建隆,訖於嘉祐,為百卷。

嘉祐之後,闕而不錄。

熙寧以來,禮文製作,足以垂法萬世,乞下太常,委博士接續編纂,以備討閱。」

從之。

丙子,夏人寇德順軍,巡檢王友死之。

戊子,集禧觀使王安石請以所居園屋創禪寺,乞賜名額,從之,以保寧禪院為額。

安石自子雱死,晚年痛悼不已,遂捨半山園宅為寺,又割田為常住,以薦冥福雲。

辛卯,江夏郡王宗惠卒。

壬辰,遼禁毀銅錢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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