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五十六 【宋紀五十六】
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強圉作噩七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元年(遼清寧二年。
丙申,一零五六年)
春,正月,甲寅朔,帝御大慶殿受朝。
前一夕,大雪,帝在禁庭,跣足禱天,及旦而霽。
百官就列,帝暴感風眩,冠冕欹側,左右或以指抉帝口出涎,乃小愈,趣行禮而罷。
丙辰,遼主命諸郡長吏如諸部例,與僚屬同決罪囚,無令瘐死獄中。
詔曰:「先時諸路死刑,皆待決於朝,故獄訟留滯;自今凡強盜得實者,聽即決之。」
戊午,宴遼使於紫宸殿,宰相文彥博奉觴詣御榻上壽。
帝顧曰:「不樂邪?」
彥博知帝有疾,錯愕無以對;然尚能終宴。
己未,遼使入辭,置酒紫宸殿,使者入至庭中,帝疾作,扶入禁中。
彥博以上旨諭遼使,遣大臣就驛賜宴,仍授國書。
彥博與兩府俟於殿閣,久之,召入內副都知史志聰等問帝起居狀,志聰等對以禁中事不敢洩,彥博怒叱之曰:「上暴疾,惟汝曹得入禁闥,不令宰相知天子起居,欲何為邪?自今疾勢小有增損必白。」
仍命引至中書取軍令狀,志聰等皆聽命。
及夕,皇城諸門白當下鎖,志聰曰:「汝白宰相,我不任受其軍令。」
由是禁中事,宰相無不知者。
庚申,詣內東門小殿問起居,帝自禁中大呼而出。
宮人扶侍者皆隨出,謂彥博等曰:「相公且肆赦消災。」
彥博等退,始議降赦。
帝既不省事,兩府但相與議定,稱詔行之。
兩府欲留宿禁中而無名,辛酉,彥博與富弼建議,設醮祈福於大慶殿,兩府監之,晝夜焚香,設幄宿於殿西廡。
志聰等白故事兩府無留宿殿中者,彥博曰:「此豈論故事時邪!」遣近臣禱於在京寺觀,天下長吏禱於岳瀆諸祠。
壬戌,帝疾小間,暫御崇政殿以安眾心。
癸亥,兩府求詣寢殿見帝,史志聰難之。
富弼責之曰:「宰相安可一日不見天子!」志聰等不敢違。
是日,兩府始入福寧殿臥內奏事,兩制近臣日詣內東門問起居,百官五日一入。
甲子,大赦,蠲被災田租及倚閣稅。
戊辰,罷上元張燈。
自是帝神思漸清,然不能語,輔臣奏事,大抵首肯而已。
己巳,命輔臣禱天地、宗廟、社稷。
壬申,罷醮,兩府始分番歸第,不歸者各宿於其府。
知開封府王素嘗夜叩宮門,求見執政白事。
彥博曰:「此際宮門何可夜開!」詰旦,素入白,有禁卒告都虞候欲為變者,欲收捕治狀,彥博曰:「如此則張皇矣。」
乃召殿前都指揮使許懷德,問都虞候某者何如人,懷德稱其良謹可保。
彥博曰:「此卒有怨,誣之耳,當亟誅以靖眾。」
眾以為然。
時富弼以疾謁告,彥博請劉沆判狀尾,斬於軍門。
彥博初欲自判,王堯臣捏其膝,彥博悟,因請沆判之。
及帝疾愈,沆譖彥博曰:「陛下違豫時,彥博斬告反者。」
彥博以沆判呈帝,帝意乃解。
壬午,大雨雪,木冰。
遼主如魚兒濼。
二月,乙酉,遼以左伊勒希巴蕭瑪嚕知西南面招討都監事。
甲午,詔兩制以上問候於內東門,餘皆罷之。
甲辰,帝疾愈,御延和殿。
丙午,宰臣率百官拜表稱賀。
三月,丁巳,詔禮部貢舉。
遼以應聖節曲赦百里內囚。
辛未,司天監言,自至和元年五月,客星晨出東方,守天關,至是沒。
己卯,遼主制《放鷹賦》賜群臣,示委任臣僚之意。
先是興宗以耶律伊遜為護衛太保。
伊遜,本窶人子,嘗牧羊,自言夢中食月啖日,方半而寤,頗以自負。
比長,美風儀,外和內狡。
初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從入宮,仁懿皇后見其詳雅如素宦,令補筆硯吏;興宗亦一愛一之。
遼主即位,以伊遜先朝所任,使同知點檢司事,常召決疑議。
伊遜被委任自此始。
閏月,癸未朔,以樞密副使王堯臣為戶部侍郎、參知政事,參知政事程戡為戶部侍郎、樞密副使,以戡與文彥博姻家故也。
詔閤門,自今前後殿間日視事。
辛卯,以翰林學士王洙為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出知制誥劉敞知揚州。
敞,王堯臣姑子;洙,堯臣從父。
堯臣執政,兩人皆避親也。
知諫院范鎮言:「洙在太常,壞陛下禮樂,為學士時,進不由道,資一性一奸一回,恐終累堯臣。」
章六上,卒不報。
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程琳既歸本鎮,上書言:「臣雖老,尚能為國守邊。」
未報,得疾,遽卒。
丁酉,贈中書令,謚文簡。
遼自聖宗時鑄太平錢,新舊互用,由是錢法演迤域中。
開泰中,每歲春秋以官錢宴享將士,錢不勝多。
己亥,始行東京所鑄錢。
乙巳,遼南京獄空,進留守以下官。
夏,四月,壬子朔,六塔河復決。
丙辰,召知鄭州曾公亮為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
公亮治郡有能名,盜賊悉竄它境,至外戶不閉,民呼為「曾開門」。
甲子,遼主詔曰:「方夏長養鳥獸孳育之時,不得縱火於郊。」
己卯,以右司諫、知制誥賈黯知陳州,以父疾自請也;尋改許州。
五月,甲申,詔以九月於大慶殿行恭謝禮。
初,左千牛衛大將軍宗實,幼養於宮中,帝及皇后鞠視如子。
既出,還第,問勞賞賜不絕。
及帝得疾,不視朝,中外憂恐。
宰相文彥博、劉沆、富弼勸早立嗣,帝可之。
參知政事王堯臣之弟純臣為王府官,數與堯臣言宗實之賢,堯臣以告彥博等。
彥博等亦知宗實帝意所屬,乃定議,乞立宗實為嗣;既具稿,未及進,而帝疾有瘳,其事中輟。
知諫院范鎮疏曰:「昔太祖捨其子而立太宗,天下之大公也。
真宗以周王薨,養宗子於宮中,天下之大慮也。
願陛下以太祖之心行真宗故事,拔近族之尤賢者,優其禮秩,置之左右,與圖天下事,以系億兆人心。」
疏奏,文彥博使提點開封府界諸縣公事蔡挺問鎮何所言,鎮以實對。
明日,挺謂鎮曰:「言如是事,何不與執政謀?」
鎮曰:「鎮自分必死,乃敢言;若謀之執政,或以為不可,豈得中輟乎?」
戊戌,遼主謁慶陵;甲辰,有事於興宗廟。
丙午,以龍圖閣直學士夏安期知延州。
州東北阻山,無城,敵騎嘗乘之。
安期至,即命大築城。
方暑,諸將白士卒有怨言,安期益廣計數百步,令其下曰:「敢有一言動眾者斬!」躬自督役,不逾月而就,袤延六里。
六月,辛亥朔,詔雙日不御殿,伏終如舊。
丁巳,遼命宰相舉才能之士。
戊午,遼命有司籍軍補邊戍。
己未,殿中侍御史趙抃疏曰:「今上有謫見之文,下有妖言之俗,天其或者以皇嗣未立,人心未有所繫,丁寧警戒,欲陛下深思遠圖,亟有所為而然也。
願陛下擇用宗室賢善子弟,或教育宮闈,或封建任使,左右以良士,輔導以正人,磐石維城,根本深固,惟陛下以至公而裁擇焉。」
辛酉,准布部長朝於遼,貢方物。
癸亥,中丞張忭等言:「臣等累次奏乞許台諫官依例上殿,聞已降付中書;至今逾月,未蒙施行,乃是執政大臣不欲臣等進對,故為沮遏。
伏望陛下指揮中書,許令台諫官上殿,臣等必不敢以瑣細事務上煩聖聽。」
尋有詔,許中丞上殿。
丁卯,高麗遣使貢於遼。
庚午,集賢校理、通判并州司馬光上疏曰:「儲貳者,天下之根本,根本未定則眾心未安。
夫細民之家,有百金之寶,猶擇親戚可信任者,使謹守之,況天下之大乎?今陛下未有皇嗣,人心憂危。
伏望斷自聖志,遴選宗室之中聰明、剛正、孝友、仁慈者,使攝儲貳之位,以俟皇嗣之生,退居籓服。
倘未欲然,且使之輔政,或典宿衛,或尹京邑,亦足以鎮安天下之心。」
帝在位久,國嗣未立,及不豫,天下寒心,而莫敢言。
惟諫官范鎮首發其議,光繼之,又與鎮書言:「此大事,不言則已,言一出豈可復反顧!願公以死爭之。」
於是鎮言益力。
遼舊制,史官得與聞朝議;辛未,遼主命罷之,俾史官問宰相而後書。
時京師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門,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系伐渡人,命輔臣分行諸門。
而諸路亦奏江河決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令所有賑救之。
水始發,馬軍都指揮使范恪受詔障硃雀門,知開封府王素違詔止之,曰:「方上不豫,軍民廬舍多覆壓,奈何障門以惑眾,且使後來者不入邪!」
知諫院范鎮言:「臣伏見諸路州郡俱奏水災,京師積雨,社稷壇遺輒壞,其為災變,可謂大矣。
伏乞陛下問大臣災變所起之因及所謂消伏之術,仍詔兩制、台閣常參官極言得失,躬親裁擇,以塞天變。」
乙亥,遼南京蝗蝻為災。
丁丑,遼以南院樞密使趙王扎拉為上京留寧、同知南京留守事,吳王耶律仁先為南院樞密使,秦王蕭孝友為北府宰相。
遼主親制誥詞,褒賜孝友。
己卯,詔群臣實封言時政闕失。
范鎮又言:「《傳》曰:『簡宗廟,不禱祀,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陛下恭事天地神祇,肅祀祖宗,山川之祠,罔不秩舉;至於號令,必順天時。
然而上天出此變者,蓋曉諭陛下以簡宗廟也。
宗廟以承祧為重,故古先帝王,即位之始,必有副貳,以重宗廟也。
陛下即位以來,虛副貳之位三十五年矣。
臣近奏,擇宗子賢者,優其禮數,試之以政,俟有聖嗣,復遣還邸,及今兩月餘而不決,此天變所以發也。
伏惟陛下深念宗廟之重,以臣前一章降付執政大臣,速為裁定。」
秋,七月,辛巳朔,詔三司、開封府、台諫官、審刑院復上殿奏事,仍日引一班。
自帝不豫,惟兩府得奏事,至是始引對群臣。
乙酉,詔京東、西、荊湖北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公事,分行賑貸水災州軍,若漂蕩廬舍,聽於寺院及官屋寓止;仍遣官體量放今年稅,其已倚閣者勿復檢覆。
遼遣使分道平賦稅,繕戎器,勸農桑,禁盜賊。
丙戌,賜河北路諸州軍因水災而徙它處者米,一人五斗。
其壓溺死者,父、母、妻賜錢三千,餘二千。
文彥博、富弼等之共議建儲,未嘗與兩府謀也,樞密使王德用聞之,合掌加額。
於是翰林學士歐一陽一修上疏曰:「陛下臨御三十餘年,而儲副未立,臣僚多以此事為言,大臣亦嘗進議,聖意久而未決,而庸臣愚士,遂生嫌疑之論,此不思之甚也。
《禮》曰:『一人元良,萬國以正。
』蓋謂定天下之根本,上承宗廟之重,亦所以絕臣下之邪謀。
伏望擇宗室之賢者,依古禮文,且以為子,既可徐察其賢否,亦可俟皇子之生。
臣又見樞密使狄青,出自行伍,遂掌樞密,三四年間,雖未見過失,而不幸有得軍情之名。
武臣掌國機密而得軍情,豈是國家之利?欲乞且罷青樞務,任以一州,既以保全之,亦為國家消未萌之患。」
疏凡再上,留中不出。
知制誥吳奎言:「王者以社稷為本,宗廟為重。
社稷必有奉,宗廟必有主。
《禮》:大宗無嗣,則擇支子之賢者。
以昭穆言之,則太祖、太宗之曾孫,陛下所宜建立,用以系四海之心者也。
況陛下春秋猶盛,俟有皇子,則退所為後者,頗優其禮數,使不與它宗室等,亦何為而不可?」
殿中侍御史呂景初亦言:「商、周之盛,並建同姓,國朝二宗,相繼尹京,是欲本支盛強,有磐石之安,而天下有所繫望矣。
願擇宗子之賢者,使得問安侍膳於宮中,以消一奸一萌,或尹京典郡,為夾輔之勢。」
景初又數詣中書白執政,請出狄青。
文彥博以青素忠謹,外言不足置意,景初曰:「青雖忠,如眾心何?大臣為朝廷慮,毋牽閭裡恩也!」
己丑,出內藏庫銀絹三十萬賑貸河北。
辛丑,三司使、戶部侍郎楊察卒,贈禮部尚書,謚宣懿。
察勤於吏職,癰方作,猶入對,商榷財利,歸而大頓,人以為用神太竭雲。
癸卯,以武康節度使、知相州韓琦為工部尚書、三司使。
唐制,節度使納節,不降麻。
本朝丁謂自節度使為參知政事,止舍人院命詞。
今除琦三司使降麻,非故事也。
乙巳,貸被水災民麥種。
是月,彗出紫微垣,歷七星,其色白,長丈餘。
八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司馬光又上疏請早擇宗室之賢,使攝居儲位,不報。
癸丑,復知池州包拯為刑部郎中、知江寧府,江南東路轉運使唐介為戶部員外郎。
時侍御史裡行吳中復乞包拯、唐介還朝,宰臣文彥博因言:「介頃為御史,言事多中臣病,其間雖有風聞之誤,然當時責之太深,請如中復所奏用之。」
故有是命。
詔:「大臣自今無得乞子弟及親舊賜進士出身。」
知諫院范鎮言:「近日彗出東方,孛於七星,其色正白。
七星主急兵,色白亦主兵。
陛下宜與大臣相敕警以求消復之術。」
且曰:「陛下以臣言為然,乞以臣前所上章與大臣速定大議;以臣言為不然,乞加臣萬死之罪。」
甲寅,鎮復與執政書,言:「古之人三諫而不從則去,今鎮已六諫矣。
願諸公攜鎮之書言於上前,速定大計;如其不然,即賜鎮歸田,若解鎮之職而置之散外,皆諸公之賜。」
鎮又兩個疏言早定大計。
庚申,以鎮為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鎮固辭不受。
癸亥,樞密使、護國節度使狄青,罷樞密使,加同平章事、判陳州。
青在西府四年,京城小民推其材武,青每出入,輒聚觀,至壅路不得行。
帝自正月不豫,青益為都人所指目。
又,青家犬生角,數有光怪。
知制誥劉敞請出青以保全之,未聽;敞出知揚州,又言及之。
及京師大水,青避水,徙家於相國寺,行止殿上,都下喧然;執政聞之始懼,以熟狀出青判陳州。
以三司使、工部尚書韓琦為樞密使,召端明殿學士、知益州張方平為三司使。
自西鄙用兵,兩蜀多所調發。
方平還自益州,奏免橫賦四十萬貫匹,及減興、嘉、邛州鑄錢十餘萬,蜀人便之。
始,方平主計京師,有三年糧,而馬粟倍之,至是馬粟僅足一歲,而糧亦減半,因建言:「今之京師,古所謂陳留,天下四沖八達之地,非如雍、洛有山河形勢足恃也,特依重兵以立國耳。
兵恃食,食恃漕運,汴河控引江、淮,利盡南海,天聖以前,歲發民浚之,故河行地中。
有張君平者,以疏導京東積水,始輟用汴夫,其後淺妄者爭以裁減費役為功,河日以湮塞。
今仰而望河,非祖宗之舊也。」
遂畫漕運十四策。
宰相富弼讀方平奏帝前,晝漏盡十刻,侍御皆跛倚;帝太息稱善。
弼曰:「此國計之大本,非常奏也。」
悉如所欲施行。
其後未期年,京師有五年之蓄。
先是樞密直學士、權知開封府王素,數與歐一陽一修稱譽富弼於帝前,弼入相,素頗有力焉,意弼引己登兩府,既不如志,因求外官,於是改龍圖閣學士、知定州。
是夕,彗星滅。
翰林學士胡宿知審刑院,詳議官闕,判院者當擇人薦於帝,宿與同列得二人。
一人者監稅河北,以水災虧課,同列曰:「小失不足以白上。」
宿至帝前,悉白之,且曰:「此人小累,才足惜。」
帝曰:「果得才,小累何恤乎!」遂除詳議官。
同列退,誚曰:「詳議欲得人,公固欲白上,倘緣是不用,奈何?」
宿曰:「彼得與不得,不過一詳議官耳。
宿以誠事主,今白首矣,不忍絲發欺君,喪平生節;為之開陳,聽主上自擇耳。」
初,李照斥王樸樂音高,乃作新樂,下其聲。
太常歌工病其太濁,歌不成聲,私賂鑄工使減銅齊,而聲稍清,歌乃協,然照卒莫之辨。
又,樸所制編鐘皆側垂,照及胡璦皆非之。
及照將鑄鐘,給銅於鑄寫務,得古編鐘一,工不敢毀,乃藏於太常。
鍾不知何代所作,其銘云:「粵朕皇祖寶和鐘,粵斯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叩其聲,與樸鍾夷則清聲合,而其形側垂。
瑗後改鑄,正其鈕使下垂,叩之,弇郁而不揚。
其博鍾又長角而震掉,聲不和。
著作佐郎劉羲叟謂人曰:「此與周景王無射鍾無異,上將有眩惑之疾。」
已而果然。
於是范鎮言:「國家自用新樂,日食,星變,冬雷,秋電,大雨不時,寒暑不節,不和之氣,莫甚此者。
去年十二月晦,大雨雪,大風,宮架輒壞;元日大朝會,樂作而陛下疾作。
臣恐天意以為陛下不應變祖宗舊樂而輕用新樂也。
乞下執政大臣參議,且用祖宗舊樂,以俟異時別加製作。」
丁丑,詔太常恭謝,用舊樂。
戊寅,詔招撫彭仕羲。
是月,遼主如秋山,後從行,至殺虎林,命後賦詩,後應聲而成;遼主大喜,出示群臣。
次日,行獵,有虎突出,遼主一發殪之,謂群臣曰:「力能伏虎,不愧皇后詩矣。」
遼魏國王蕭惠卒,年七十四,後之父也。
遺命家人薄葬。
訃聞,遼主戩三日。
九月,壬午,司馬光又上疏曰:「自古帝王,即位則立太子,此不易之道,其或摠謙未暇,則有司為請之,所以尊社稷,重宗廟,未聞人主以為諱也。
及唐中葉,人主始有惡聞立嗣者,群臣莫敢發言,言則刑戮隨之,是以禍患相尋,不可復振。
不知本強則茂,基壯則安。
今日公卿至庶人,皆知當今之務,無此為大,而莫敢進言。
向以水災親下明詔,勤求得失,臣安敢捨此大節,隱而不言!其餘瑣碎,豈足道哉?」
時范鎮亦屢奏辭所除官,且乞因恭謝大禮決定大議。
庚寅,命宰臣富弼攝事於太廟,樞密副使田況於皇后廟,程戡於奉慈廟。
辛卯,恭謝天地於大慶殿,大赦,改元。
丁酉,加恩百官。
庚子,遼主如中京,祭聖宗、興宗於會安殿。
癸卯,以侍御史范師道知常州,殿中侍御史趙抃知睦州。
先是宰相劉沆進不以道,深疾言事官,因舉行御史遷次之格,滿三歲者與知州。
師道及抃嘗攻沆之短,至是抃等又乞避范鎮,各請補外,沆遂引格出之。
中丞張忭等言沆挾私出御史,請留抃及師道,不報。
甲辰,詔三司置司編祿令,以知制誥吳奎、右司諫馬遵、殿中侍御史呂景初為編定官,從樞密使韓琦言也。
冬,十月,丁卯,出內藏庫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錢十萬貫,下河北市糴軍儲。
辛未,以草澤雙流宋堂為國子四門助教。
堂著書頗究時務,數為近臣所薦;至是翰林學士趙概又言其所著書,特錄之。
丙子,遼主如中會川。
十一月,辛巳,王德用罷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兼侍中,以判大名府賈昌朝為樞密使。
翰林學士歐一陽一修言:「昌朝稟一性一回邪,頗知經術,能緣飾一奸一言,善為一陰一謀以陷害良士,小人朋附者眾,皆樂為其用。
臣願速罷昌朝,還其舊任,天下幸甚!」
是日,范鎮入對垂拱殿。
鎮前後上章凡十九次,待罪幾百日,鬚髮為白,至是泣以請。
帝亦泣曰:「朕知卿言是也,當更俟三二年。」
鎮由是卒辭言職,朝廷不能奪也。
己丑,鎮復為起居舍人、充集賢殿修撰。
庚寅,錄潭州進士楊謂為郊社齋郎。
先是蠻猺數寇邊,史館檢討張芻責監潭州稅;及天章閣待制劉元瑜知潭州,芻遂以說干元瑜,使謂入梅山招諭,其酋長四百餘人,皆出聽命,因厚犒之,籍以為民,凡千一百戶,故朝廷特錄為功。
通梅山蓋自此始。
癸巳,以草澤建安黃晞為大學助教,致仕。
晞少通經,著《聱隅書》十卷。
慶歷中,聘召不至。
至是樞密使韓琦表薦之,受命一夕而卒。
戊戌,遼以知左伊勒希巴事耶律囉勒為伊勒希巴,以北院大王耶律仙通知黃龍府事。
都監耶律哈里齊,先以使宋失辭免官,至是起為懷化軍節度使。
遼主之為燕趙國王也,興宗以左中丞蕭惟信資一性一沉毅,篤志好學,徙為燕趙王傅,諭之曰:「燕趙左右多面諛,不聞忠言。
汝當以道規誨,使知君臣之義,有不處王邸者,以名聞。」
惟信輔導以禮,後遷北院樞密副使,坐事免官,至是復為樞密副使。
甲辰,遼群臣上遼主尊號曰天祐皇帝,後曰懿德皇后。
大赦。
乙巳,遼主以皇太叔重元為天下兵馬大元帥,徙封趙國王扎拉為魏國王,吳王尼嚕古進封楚國王,百官進遷有差。
遼主謂南府宰相杜防曰:「朕以卿年老嗜酒,不欲煩以劇務,朝廷之事,總綱而已。」
頃之,拜右丞相,加尚父。
防旋卒,遼主歎悼,賵贈加等,官給葬具,贈中書令,謚元肅。
帝之得疾也,賈昌朝一陰一結右班副都知武繼隆,令司天官二人於大慶殿庭兩府聚處,執狀抗言:「國家不當穿河於北方,致上休不安。」
文彥博知其意,顧未有以制。
數日,二人又上請皇后同聽政,亦繼隆所教也。
史志聰等以狀白執政,彥博召二人詰之曰:「天之變異,汝職所當言也,何得輒預國家大事!汝罪當族!」二人懼,色變,彥博曰:「觀汝,真狂愚耳,未忍治妝罪,自今無得復爾!」及議遣司天宮定六塔於京師方位,彥博復遣二人往。
繼隆請留之,彥博曰:「彼何敢妄言,有人教之耳。」
繼隆不敢對。
二人至六塔,恐治前罪,乃更言:「六塔在東北,非正北,無害也。」
十二月,戊申朔,右司諫呂景初言:「伏睹詔書,今後雖遇辰牌,當留一班,令台官上殿,欲一望諫官同此。」
從之。
遼以韓王蕭阿喇為北院樞密使,徙王陳,與蕭革同掌國政。
革謅諛不法,阿喇爭之不得,遽告歸,遼主由是惡之;旋除東京留守。
壬子,兵部侍郎、平章事劉沆,罷為工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應天府。
范師道、趙抃既出,御史中丞張忭言:「天子耳目之官,用捨進退,必由陛下,奈何以宰相怒斥之!」又請與其屬俱出。
吳中復指沆治溫成喪,天下謂之「劉彎」,俗謂鬻棺者為彎,則沆素行可知;沆亦極詆台官朋一黨一。
先是狄青以御史言罷柩密使,沆因奏:「御史削陛下爪牙,將有不測之憂。」
而忭等亦辨論不已,凡上十七章。
沆知不勝,乃自請以本官兼一學士,守南京。
尋詔沆遇大朝會,綴中書班。
忭為中丞,彈劾無所避,帝謂忭曰:「卿孤立,乃能如是!」忭曰:「臣樸學愚忠,仰托聖主,是為不孤。
今陛下之臣,持祿養交者多,忠心謀國者少,竊以為陛下乃孤立耳。」
帝為之感動。
以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曾公亮為給事中、參知政事,龍圖閣學士、知江寧府包拯為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
拯立朝剛嚴,聞者皆憚之,至於童稚婦女亦知其名,貴戚、宦官為之斂手。
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府吏坐門,先收狀牒,謂之牌司。
拯開正門,逕使至庭自言曲直,吏不敢欺。
時京師大水,因言中官。
勢族築園榭多跨惠民河,故河塞不通,乃悉毀去。
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甲寅,遼上太后尊號曰慈懿仁和文惠孝敬廣一愛一宗天皇太后。
乙卯,以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胡瑗管句太學。
始,璦以保寧節度推官教授湖州,科條纖悉備具,以身先之,雖盛暑必公服坐堂上。
嚴師弟子之禮,視諸生如其子弟,諸生亦親一愛一如其父兄,從游者常數百人。
慶歷中,興太學,下湖州取其法,著為令。
璦既為學官,其徒益眾,太學至不能容。
璦教人,隨材高下,衣服容止有度,人遇之,雖不識,皆知其為璦弟子也。
於是擢為經筵,治太學如故。
甲子,夏國主諒祚遣使來告其母密藏氏卒。
初,密藏氏通於李守貴,又通吃多已。
守貴憤怒,於是殺吃多已及密藏氏。
諒祚母族鄂特彭乃族殺守貴,保養諒祚,以其女妻焉,時諒祚生九歲矣。
乙丑,輟視朝,以諒祚母喪故也。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二年(遼清寧三年)
春,正月,庚辰,遼主如鴨子河。
癸未,翰林學士歐一陽一修權知貢舉。
時士子尚為險怪奇澀之文,號太學體,修痛排抑之。
榜出,囂薄之士,候修晨朝,群聚詆斥,或為祭文投其家。
然文體自是遂變。
丙戌,遼置倒塌嶺節度使。
乙未,五國部長貢方物於遼。
己亥,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孫甫卒,特贈右諫議大夫。
甫善持論,著《唐史記》,每言唐一人行一事以推見當時治亂,若身履其間。
詔藏其書秘閣。
二月,己酉,梓夔路三里村夷人寇淯井監。
庚戌,遣使錄三京輔郡系囚。
己未,遼主如大魚濼。
壬戌,太子太師致仕杜衍卒。
衍退寓南京凡十年,一性一不植產,第室卑漏,才數十楹,居之裕如也。
出入從者十許人,烏帽皁履,弟袍革帶。
親故或言宜為居士服,衍曰:「老而謝事,尚可竊高士名乎!」王洙謁告歸應天府,有詔撫問。
及病,帝中使賜藥,挾醫往視,不及,卒,年八十,贈司徒兼侍中,謚正獻。
衍臨終戒其子薄葬,自作遺疏,其略曰:「無以久安而忽邊防,無以既富而輕財用,宜早建儲副以安人心。」
語不及私。
澧州羅城洞蠻內寇,發兵擊走之。
癸酉,山南東道節度使兼侍中王德用卒。
德用,將家子,習知軍中情偽,以恩撫下,故多得士心,名聞外國,雖閭閻婦女小兒亦呼為黑王相公雲。
是月,雄、霸州地震。
三月,辛巳,遼以楚國王尼嚕古為武定軍節度使。
丁亥,賜進士建安章衡等及第、出身、同出身。
是歲,進士與殿試者始皆不落。
己丑,賜諸科及第,又賜特奏名進士諸科同出身,補諸州長史、文學。
乙未,遼遣林牙耶律防等來請御容。
戊戌,以御史中丞張忭為回謝使,單州防禦使劉永年副之。
初,遼興宗致其畫像及聖宗畫像凡二軸,請易真宗及帝御容,既許之,會興宗晏駕,遂寢。
至是遣使再請,故命忭等傳命,令更持新主畫像來即予之。
翰林學士胡宿草國書,奏曰:「陛下先已許之,今不與,則傷信矣。」
不從。
忭等至遼,遼主欲先得聖容。
忭曰:「昔興宗弟也,弟先面兄,於理為順。
況今南朝乃伯父之尊,當先致恭。」
遼人不能對。
庚子,判陳州、護國節度使、同平章事狄青卒。
帝發哀苑中,贈中書令,謚武襄。
青為人,謹密寡言,計事必審中機會而後發。
師行,先正部伍,明賞罰,與士卒同甘苦,雖敵卒犯之,無一人敢先後者,故其出常有功。
尤喜推其功以與將佐,始與孫沔破賊,謀一出青,賊已平,經制餘事悉以委沔,退然如不用意者。
沔始服其勇,既又服其為人,自以為莫及也。
尹洙以貶死,青悉力周其家事。
嘗有持狄梁公畫像及告身詣青,以為青遠祖;青謝曰:「一時遭際,安敢自附梁公!」厚贈其人而遣之。
夏,四月,丙辰,遼主清暑永安山。
丁巳,徙知常州、侍御史范師道為廣南東路轉運使。
舊補攝官皆委吏胥,無先後遠近之差,師道始置籍次第之。
己巳,以殿中侍御史裡行吳中復為殿中侍御史、充言事御史,從中丞張忭言也。
辛未,通判黃州趙至忠上《遼地圖》及《雜記》十卷。
癸酉,以彭仕羲未降,遣官安一撫湖北。
甲戌,司天監言:「據《崇天歷》,己亥年日當食正月朔,乞定戊戌年十二月為閏以避之。」
詔不許。
火峒蠻儂宗旦聚眾人寇。
宗旦者,智高之族也。
知邕州蕭注欲大發峒丁擊之,知桂州蕭固獨請以敕招降。
轉運使王罕以為宗旦保山溪篁竹間,苟設伏要我軍,未可必勝,徒滋邊患,乃獨領兵次境上,使人招宗旦子日新,謂曰:「汝父內為交趾所仇,外為邊臣希賞之餌。
歸報汝父,可擇利而行。」
於是宗旦父子皆降,南事遂定。
以宗旦為忠武將軍,日新為三班奉職。
五月,庚辰,並代鈐轄、管句麟府軍馬開封郭恩與夏人戰於斷道塢,死之。
走馬承受黃道元、府州寧府寨監押劉慶被執,死傷數百人,亡失器甲馬匹甚眾。
詔贈恩同州觀察使,封其妻,官其子弟有差,給舊俸三年。
癸未,賜國子博士寇諲銀絹五十兩匹,諲上其祖准所著文集也。
甲申,改築禖壇於圜丘東南。
己亥,遼主如慶陵,獻酎於金殿、同天殿。
六月,壬子,以汝州龍山孔日為校書郎,致仕,絳州稷山韓退為安逸處士,翰林學士承旨孫抃等薦二人有行義故也。
自趙彥若制策不入等,閱四年,遂無應科者。
帝曰:「豈朕待之不至邪?」
丁巳,詔:「朝廷設制科以取天下美異之士,嘗以推恩過厚而難其選,所取不過三二人,甚非所以廣詳延之路也。
其令兩制以上同議之!」既而孫抃等言:「太常博士以下至選人、草澤人應制科者,並聽待制以上奏舉,無得自陳,內草澤人亦許本路轉運使奏舉。
其行不如所學,並坐舉者。
其進用差次,不得引舊例超擢。」
從之。
戊午,夏國主諒祚遣人來謝弔祭。
戊辰,以淑妃苗氏為貴妃,兗國公主之母也。
公主將出降,故有是命。
舊時公主受封降制,有冊命之文,不行禮,只以綸告進內。
於是翰林學士胡宿疏論之,不從。
辛未,遼以魏國王扎拉為特裡袞、同知樞密院事。
秋,七月,辛巳,詔河北諸道部署,分遣兵官教閱所部軍。
甲申,遼南京地震,赦其境內。
乙酉,遼主如秋山。
辛卯,令翰林學士承旨孫抃、御史中丞張忭磨勘轉運使及提點刑獄課績。
初,知諫院張旭,言朝廷有意天下之治,宜自轉運使始,因上選用、責任、考課三法,故以命忭等,然卒亦無所進退焉。
壬辰,知麟州武戡,除名,江州編管,坐與夏人戰斷道塢而棄軍先入城也。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