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八十四 【元紀二】:○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五年(宋祥興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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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八十四 【元紀二】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八十四 【元紀二】

起著雍攝提格五月,盡屠維單閼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五年(宋祥興元年)

五月,癸未朔,詔翰林學士和爾果斯:「今後進用宰執及主兵重臣,其與儒臣老者同議。」

宋改元祥興。

時岡洲糧少,乃遣人徵糧於瓊州,海道灘水淺急,艱於轉運,別取道杏磊浦以進,雷州總管蒙古特以兵邀擊之。

宋升岡洲為翔龍縣。

宋遣張應科、王用將兵取雷州,應科三戰不利,用遂降。

乙未,以烏蒙路隸雲南行省。

己亥,江東道按察使阿巴齊,求宣慰使呂文煥金銀器皿及宅舍、子女,不獲,誣其私匿兵仗。

詔行台大夫姜衛詰之。

事白,免阿巴齊官。

宋駙馬楊鎮從子玠節,家富於資,守藏吏姚溶竊其銀,懼事一黨一,誣玠節一陰一與廣、益二王通,有司搒笞,誣服。

獄成,總管府推官申屠致遠讞之,得其情,溶服辜。

玠節以賄為謝,致遠怒,絕之。

杭人金淵者,欲冒籍為儒,儒學教授彭宏不從。

淵誣宏作詩有異志,揭書於市,邏者以上。

致遠察其情,執淵窮詰,罪之。

屬縣械反者十七人,訊之,蓋因寇作以兵自衛,實非反者,皆得釋。

六月,丁巳,宋張應科收兵復戰,敗死。

張世傑悉眾圍城,城中絕糧,士食草,史格漕欽、廉、高、化諸州糧以給之。

世傑引還。

己未,宋主遷駐新會之崖山。

時諸軍泊雷、化犬牙處,而崖山在新會縣南八十里大海中,與石山對立如兩扉,故有鎮戍。

張世傑以為天險可守,乃遣人入山伐木,造行宮三十間,軍屋三千間。

正殿曰慈元,楊太妃居之。

升廣州為翔龍府。

時官、民兵尚二十餘萬,多居於舟,資糧取辦於廣右諸郡、海外四州,復刷人匠,造舟楫,製器械,至十月始罷。

己巳,有大星殞於廣南,聲如雷,數刻乃已。

乙亥,敕省、院、台、諸司應聞奏事,必由起居注。

己卯,參知政事蒙古岱請頒詔招宋廣王及張世傑;不從。

江東宣慰使張弘范人覲,請於帝曰:「張世傑立廣王於海上,閩、廣響應,宜進取之。」

帝以弘范為蒙古、漢軍都元帥。

陛辭,奏曰:「國制,無漢人典蒙古軍者。

臣漢人,恐乖節度,猝難成功。

願得親信蒙古大臣與俱。」

帝曰:「爾憶而父與察罕之事乎?其破安豐也,汝父留兵守之,察罕不肯,師既南而城復為宋有,進退幾失據,汝父至不勝其悔恨也,由委任不專。

今豈可使汝復有汝父之悔乎!」賜錦衣、玉帶。

弘范辭曰:「奉命遠征,無所事於衣帶也。

苟以劍甲為賜,則臣得仗國威靈,率不聽者,臣得其職矣。」

帝壯之,出上方劍以賜,曰:「劍,汝副也,有不用命者,以此處之。」

及行,弘范薦李恆自副。

至揚州,發水陸之師二萬,分道南下。

帝覆命達春留後,供軍食。

秋,七月,宋湖南制置司張烈良及提刑劉應龍,起兵以應崖山,雷、瓊、全、永與潭屬縣之民周隆、賀十二等鹹應之,大者眾數萬,小者不下數千。

帝命阿爾哈雅往討,獲周隆、賀十二,斬之。

烈良等舉宗及餘兵奔思州烏羅洞,為官軍所襲,皆戰死。

阿爾哈雅略地海外,唯瓊州安一撫趙與珞及冉安國、黃之傑等率兵拒於白沙口,相約固守,以死自誓。

日望援兵不至,其南寧、萬安、吉一陽一諸州縣及八蕃、羅甸諸蠻皆附。

阿哈瑪特奏立江西榷茶運司及諸路轉運鹽使司、宣課提舉司,宣課司官吏多至五百餘人。

先是湖南行省左丞崔斌入覲,從帝至察罕諾爾,帝問:「江南各省哀治如何?」

斌對以治安之道在得人,今所用多非其人。

因言:「江南官冗,杭州地大民眾,阿哈瑪特溺於私一愛一,以任其不肖子巴蘇呼。

且阿哈瑪特先自陳,乞免其子弟之任,今乃身為平章,而子若侄或為參政,或為尚書,或領將作監、會同館,一門悉處要津,有虧公道。」

帝命罷黜之,然終不以為阿哈瑪特罪。

既而淮西宣慰使昂吉爾入朝,亦以官冗為言,於是詔:「江西省併入福建,罷榷茶營田司歸本道宣慰司,罷漕運司歸行省。」

帝嘗謂昂吉爾曰:「宰相明天道,察地理,盡人事,能兼三者,乃為稱職。

爾縱有功,宰相非可凱者。

回回人中,阿哈瑪特才任宰相,阿爾年少亦一精一敏,南人如呂文煥、範文虎率眾來歸,或可以相位處之。」

丙戌,以江南事繁,行省辟未有知書者,恐於吏治未便,分命崔斌至揚州行省,張守智至潭州行省。

阿哈瑪特惡崔斌,不欲其在內,故因事出之。

丙申,以達春、呂師夔、賈居貞行中書事於贛州,福建、江西、廣東皆隸焉。

辛亥,改京光府為安西府。

詔江南、浙西等處,毋非理征民。

時諸將市功,且利俘獲,往往濫及無辜,或強籍新民以為奴隸。

令出,得還為民者數千人。

建漢祖天師正一祠於大都,令張留孫居之。

八月,壬子朔,追毀宋故官所受告身。

庚申,有星墮廣州南。

初隕,色紅,大如箕,中爆裂為五,既墮地,聲如鼓,一時頃止。

己巳,宋加文天祥少保,封信國公,張世傑封越國公。

天祥聞宋主即位,上表自劾兵敗江西之罪,請入朝。

優詔不許,更加官爵。

天祥移書陸秀夫曰:「天子幼沖,宰相遁荒,詔令皆出諸公之口,豈得以游詞相拒!」會軍中大疫,士卒多死,天祥母亦病沒,詔起復之。

天祥長子覆亡,家屬皆盡。

辛未,復給漳州安一撫使沈世隆家資。

世隆前守建寧府,有郭贊者,受宋張世傑檄招世隆,世隆執贊,斬之。

蒙古岱以世隆擅殺,籍其家,帝曰:「世隆何罪!其還之。」

仍授本路管民總管。

壬申,宋以姚良臣為右丞相,夏士林參知政事,王德同知樞密院事。

辛巳,以中書左丞董文炳簽書樞密院事,參知政事索多,蒲壽庚為中書左丞。

因命索多等招徠東南諸蕃國,許以互市。

九月,壬午朔,宋葬前主於永福陵。

庚寅,以中書左丞、行江東道宣慰使呂文煥為中書右丞。

冬,十月,己未,享於太廟。

丁卯,馳山場樵采之禁。

十一月,丁亥,以辰、沅、靖、鎮遠等郡與蠻、獠接壤,民不安業,命達春、程鵬飛並為荊湖北道宣慰使。

張弘范以弟弘正為先鋒,戒之曰:「汝以驍勇見選,非私汝也。

軍法重,我不敢以私撓公,汝慎之!」進攻三江寨,寨據隘乘高,不可近,乃連兵環之。

寨中懼,人持滿以待。

弘范令下馬治朝食,若將持久者,持滿者疑不敢動。

它寨懼不設備,弘范忽麾軍連拔數寨,回搗三江,拔之。

壬辰,中書左丞、行江東道宣慰使囊嘉特言:「江南既平,兵民宜各置官屬,蒙古軍宜分屯大河南北,以餘丁編立部伍,絕其擄掠之患。

分揀官僚,本以革阿哈瑪特濫設之弊,其將校立功者,例行沙汰,何以勸後!新附軍士,宜令行省賜之衣糧,毋使闕乏。」

帝嘉納之。

征宋故相馬廷鸞、章鑒赴闕,不至。

張弘范以舟師由海道襲漳、潮、惠三州,李恆以步騎由梅嶺襲廣州。

阿爾哈雅遣人招安一撫使趙與珞及冉安國、黃之傑等於瓊州,不從,率兵御之。

癸巳,瓊州民作亂,執與珞等降,與珞及安國、之傑皆死之。

甲午,弛酒禁。

初,阿哈瑪特子呼遜、阿薩爾等,以崔斌論列免官,至是,以張惠請,詔復之。

惠又請復其子巴蘇呼及侄巴圖嚕鼎等職,帝不從。

丁未,詔諭沿海官司,通日本國人市舶。

安西王之北征也,六盤守者構亂,王相趙炳自京兆率兵往捕,誅其首惡。

既而六盤復亂,炳又討平之。

王還自北,嘉歎戰功,賚賜有加。

是月,王薨。

閏月,庚戌朔,羅氏鬼國主阿搾、西南蕃主韋昌盛並內附。

李恆兵至清遠,宋王道夫迎戰,大敗。

恆遂擊凌震,震又敗。

道夫、震並棄廣州遁,恆入廣州,以待張弘范。

十二月,己卯朔,簽書四川行樞密院昝順招都掌蠻內附。

壬午,宋王道夫、凌震攻廣州,與李恆復戰,兵敗,震走崖山,與翟國秀軍合。

文天祥屯潮一陽一,鄒洬、劉子俊皆集師會之,遂討劇盜陳懿、劉興於潮。

興死,懿遁,以海舟導張弘范兵濟潮一陽一。

天祥帥麾下走海豐,先鋒將張弘正追之。

天祥方飯五坡嶺,弘正兵突至,眾不及戰,天祥遂被執。

吞腦子,不死,鄒洬自剄。

劉子俊自詭為天祥,冀天祥可間走也!別隊執天祥至,相遇於途,各爭真偽,得實,遂烹子俊。

天祥至潮一陽一,見弘范,左右命之拜,天祥不屈。

弘范曰:「忠義人也。」

釋其縛,以客禮之。

天祥固請死,弘范不許,處之舟中,族屬被俘者悉還之。

子俊,廬陵人也。

丙午,禁玉泉山樵采、漁弋。

戊申,封伯夷為昭義清惠公,叔齊為崇讓仁惠公。

導肥河入於巂,淤陂皆為良田。

會諸王於大都,以臨字所俘寶玉器幣分賜之。

江南釋放總統嘉木揚喇勒智,怙恩橫肆,窮驕極一婬一,以是月帥徒役頓蕭山,發宋寧宗、理宗、度宗、楊後四陵。

宋陵使中官羅銑,守陵不去,與之力爭,兇徒痛棰銑,脅之以刃,銑慟哭而去。

乃大肆發掘,得寶玉極多。

截理宗頂以為飲器,充骨草莽間。

是夕,聞四山皆有哭聲。

山一陰一唐玨聞之,痛憤,亟貨傢俱,執券行貸得金,具酒醪,市羊豕,邀裡中少年狎坐轟飲。

酒酣,少年起請曰:「君儒者,若是,將何為焉?玨慘然具以告,願收遺骸輩瘞之。

眾謝曰:「諾。」

中一少年曰:「總浮屠眈眈虎視,事露奈何?」

玨曰:「余固籌之矣。

今四郊多暴骨,竄取以易,誰復知之!」乃造數木函,刻紀年一字為號,分委而散遣之。

眾如玨指,夜,往拾遺骸,詰朝來集,出白金羨餘酬之。

既而嘉木揚喇勒智復發徽、高、孝、光四陵及諸後陵,徽宗柩中止有朽木一段,邢後柩惟鐵燈檠一枚而已。

宋太學生東嘉林景熙,故與玨善,乃托為丐者,背竹籮,手持竹夾,遇物即拾,以投籮中,鑄銀作小牌,繫於腰間,取賂西僧,曰:「余不敢望,得高宗、孝宗足矣。」

西僧左右之,果得兩朝骨,為兩函貯之,託言拂經,遂與玨所得之骨並瘞蘭亭山南,移常朝殿冬青樹植其上以識。

未幾,嘉木揚喇勒智下令,裒諸陵骨,雜置牛馬枯骼中,建白塔於故宮。

欲取宋高宗所書《九經》石刻以築基,杭州總管府推官申屠致遠力拒之,乃止。

塔成,名曰鎮南,以厭勝之。

杭人悲感,不忍仰視。

蓋玨等事甚秘,杭人未有知者。

方玨等之始謀拾骨也,宋將作監簿山一陰一王英孫持其議,東一陽一鄭宗仁襄其役,長溪謝翱為之籌畫。

翱,故文天祥之各也。

遇寒食,則相與密祭之,久之,事漸洩,人多指目玨、景熙,謂旦夕禍且不測。

玨、景熙亦自承,不以為懼。

事幸不發,人皆稱曰唐、林二義士。

是歲,雲南行省奏招降諸蠻城砦一百二十餘所,安西王相府奏西蜀俱平。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六年(宋祥興二年。

己卯,一二七九年)

春,正月,甲寅,禁無籍軍侵掠平民。

時諸王質弼特穆爾所部,為暴尤甚,命捕為首者置之法。

辛酉,宋合州安一撫使王立以城降。

先是東川長院恥功不成,乃辭西川而自以兵圍合州。

立與東川有深怨,懼降而受戮,乃遣間使納款於西川。

安西王相李德輝,單舸至城下,呼立出降,安集其民而罷置其吏,合人德之。

東川行院與德輝發功,因奏立久抗王師,嘗指斥憲宗,宜殺之。

降臣李諒亦論立前殺其妻子,有其財物,遂詔殺立,籍其家貧償諒。

既而安西王具立隆敖本末來上,具言東川院臣憤德輝受降之故,誣奏誅立。

樞密院亦以前奏為非,帝怒曰:「卿視人命若戲耶?前遣使,計殺立久矣,今追悔何及?」

會安西王使再至,言未殺立。

乃詔立入覲,命為潼川路安一撫使、知合州事。

張弘范由潮一陽一港乘舟入海,至甲子門,獲斥候將劉青、顧凱,知宋主所在。

壬戌,弘范兵至崖山。

或謂張世傑曰:「北兵以舟師塞海口,則我不能進退,盍先據之!幸而勝,國之福也;不勝,猶可西走。」

世傑恐久在海中,士卒離心,動則必散,乃曰:「頻年航海,何時已乎?今須與決勝負。」

遂焚行朝草市,結大舶千餘,作一字陳,碇海中,中艫外舳,貫以大索,四周起樓柵如城堞,奉宋主居其間為死計,人皆危之。

崖山北水淺,舟膠不可進。

弘范由山東轉而南,入大洋,與世傑之師相遇,薄之,且出奇兵斷宋軍汲路,世傑舟堅不能動。

弘范乃舟載茅茨,沃以膏脂,乘風縱火焚之。

世傑戰覘皆塗泥,縛長木以拒火,舟不爇,弘范無如之何。

時世傑有韓氏甥,在弘范軍中,弘范署為萬戶府經歷,三遣諭禍福。

世傑不從,曰:「吾知降,生且富貴。

但為主死,不移也!」因歷數古忠臣以答之。

弘范乃強文天祥為書招世傑,天祥曰:「吾不能捍父母,乃教人叛父母,可乎?」

固強之,天祥遂書所過《零丁洋詩》與之,其末有云:「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清!」弘范笑而止。

復遣人語崖山士民曰:「汝陳丞相已去,文丞相已執,汝復欲何為?」

士民亦無叛者。

弘范又以舟師據海口,世傑兵士菇乾糧,飲海水,水鹹,即嘔洩,皆大困。

世傑帥蘇劉義、方興等旦夕大戰。

庚午,李恆兵自廣州來會,與弘范合守崖山北,諸將請以砲攻之,弘范曰:「砲攻,敵必浮海散去。

吾分追非所利,不如以計聚留而與戰也。

且上戒吾必翦滅此,今使之遁,何以復!」恆亦曰:「我軍雖圍敵,而敵船正當海港,日逐潮水上下,宜急攻之。

不然,彼薪水既絕,自知力屈,恐乘風潮之勢遁去,徒費軍力,不能成功也。」

逐定議,與宋舟相直對攻。

丙子,對中書左丞拜奇爾默色同知樞密院事。

賜廉希憲鈔萬貫,詔復入中書。

希憲稱疾篤,皇太子遣侍臣問疾,因問治道,希憲曰:「君天下在用人,用君子測治,用小人則亂。

臣病雖劇,委之於大。

所甚憂者,大一奸一專一政,群小阿附,誤國害民,病之大者。

殿下宜開聖意,急為屏除,不然,日就沈痾,不可藥矣。」

二月,戊寅朔,祭先農於籍田。

宋張世傑部將陳寶來降。

己卯,宋都統張達乘夜來襲,敗還。

癸未,平旦,張弘范分諸將為四軍,李恆當其北及西北角樓,諸將公居其南及西,弘范將其一,相去里許,令曰:「敵東附山,潮退必南遁,南軍急攻勿失之。

西北軍聞吾樂作,乃戰。」

又令曰:「敵有西南艦,聞其將左大守之,必驍勇也,吾其自當之。」

頃之,有黑氣出山西,弘范曰:「吉兆也!」潮退,水南瀉,恆從北面順流衝擊,世傑以淮兵殊死戰,矢石蔽空。

日中,潮長,南面軍復乘流進攻,世傑腹背受敵,戰益力,恆不能勝。

弘范所乘艦以布障四面,將士負盾而伏,樂作,世傑以為且宴,少懈。

弘范回艦尾抵左大柵,左大射矢集布障、桅索如胃。

弘范度其矢盡,命撤障,伏盾兵矢石俱發,奪左大艦,又與夏御史戰,奪七艘,諸將合勢乘之,自巳至申,呼聲震天。

俄而宋軍有一舟檣旗僕,諸舟之檣旗皆僕,世傑知事去,乃一抽一精一兵入中軍,諸軍大潰,翟國秀、凌震等皆解甲降。

會日暮,風雨昏霧四塞,咫尺不相辨,世傑遣小舟至宋主所,欲奉宋主至其舟,謀遁去,陸秀夫恐為人所賣,或被俘辱,執不肯赴。

宋主舟大,且諸舟環結,秀夫度不得脫,乃先驅其妻、子入海,謂宋主曰:「國事至此,陛下當為國死。

德祐皇帝辱已甚,陛下不可再辱!」即負宋主同溺,後宮諸臣從死者甚眾。

宋主時年九歲。

世傑乃與蘇劉義斷維奪港,乘昏霧潰去,餘舟尚八百,盡為弘范所得。

越七日,一屍一浮海上者十餘萬人。

軍卒求物一屍一間,遇一一屍一,小而皙,衣黃衣,負詔書之寶,卒取寶以獻。

弘范亟往求之,已不獲矣。

遂以廣王溺死報。

楊太妃聞之,撫鷹大慟曰:「我忍死間關至此者,止為趙氏一塊肉耳。

今無望矣!」遂赴海死。

世傑葬之海濱。

世傑將趣占城,土豪強之還廣東,乃回舟艤南恩之海陵山,散潰稍集。

颶風忽大作,將士勸世傑登岸,世傑曰:「無以為也。」

登柁樓,露香祝曰:「我為趙氏,亦已至矣,一君亡,復立一君,今又亡。

我未死者,庶幾敵兵退,別立趙氏以存祀耳。

今若此,豈天意耶!」風濤愈甚,世傑墮水溺死。

甲申,以征日本,敕揚州、湖南、贛州、泉州造戰船六百艘。

乙未,詔湖南行省:「於戍軍還途,每四五十里立安樂堂,疾者醫之,饑者廩之,死者官給其需,稿葬之。」

禁諸鄂囉及漢人持弓矢,其出征所持兵仗,還即輸之官庫。

甲辰,中書省請以真定路達嚕噶齊蒙古岱為保定路達嚕噶齊。

帝曰:「此正人也,朕將別以大事付之。」

先是郭守敬言:「歷之本在於測驗,而測驗之器莫先儀表。

今司天渾儀,宋皇祐中汴京所造,不與此處天度相符,比量南北二極,約差四度。」

表石年深,亦復欹側,守敬乃盡考其失而移置之。

既又別圖高爽地,以木為重棚,創作簡儀高表,用相比覆。

又以為天樞附極而動,昔人嘗展管望之,未得其的,作候極儀;極辰既位,天體斯正,作渾天象;象雖形似,莫適所用,作玲瓏儀;以表之矩方,測天之正圜,莫若以圜求圜,作仰儀;石有經緯,結而不動,守敬易之,作立運儀;日有中道,月有九行,守敬一之,作證理儀;表高景虛,罔象非真,作景符;月雖有明,察景則難,作窺幾;曆法之驗,在於交會,作日月食儀;天有赤道,輪以當之,兩儀低昂,標以指之,作星晷定時儀。

又作正方案圭表,懸正儀座,正儀為四方行測者所用。

又作《仰規覆矩圖》、《異方渾蓋圖》、《日出入永矩圖》,與上諸儀互相參考。

至是,以王恂為太史令,守敬同知太史院事,始進儀表式。

守敬嘗上前指陳理致,至於日晏,帝不為倦。

守敬因奏:「唐一行,開元間令南宮說天下測景,書中見者凡十三處。

今疆宇比唐尤大,若不遠方測驗,日月交食,分數時刻不同,晝夜長短不同,日月星辰去天高下不同,即目測驗,人少可先南北立表,取直測景。」

帝可其奏,遂設監候官一十四員,分道而出,東至高麗,西極滇池,南逾硃崖,北盡鐵勒,四海測驗,凡二十七所。

三月,壬子,囊嘉特括兩淮造回回也新附軍匠六百,及蒙古、回回、漢人新附能造也者,俱至京師。

丙寅,敕中書省:「凡掾史文移,稽緩一日、二日者杖,三日者死。」

潭州行省招下西南諸蕃。

甲戌,以龍方零等為小龍蕃等處安一撫使,仍以兵三千戍之。

詔太常寺講究州縣社稷制度。

禮官折衷前代,定祭祀儀式及壇遺祭器制度,圖寫成書,名曰《至元州縣社稷通禮》。

夏,四月,大都等十六路蝗。

帝師帕克斯巴卒,策琳沁嗣為帝師。

賜帕克斯巴號「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宣文輔治大聖至德普覺真智國如意大寶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師」。

以後累朝皆有帝師,相承不絕。

同簽書樞院事趙良弼言:「宋亡,江南士人多廢學,宜設經史科以育人材,定律令以戢一奸一吏。」

帝常從空問曰:「高麗,小一柄一也,匠工弈技,皆勝漢人;至於儒人,皆通經書,學孔、孟。

漢人惟務課賦吟詩,將何用焉?」

良弼對曰:「此非學者之病,在國家所尚何如耳。

尚詩賦則必從之,尚經學則人亦從之矣。」

五月,辛亥,以泉州經張世傑兵,減今年租賦之半。

丙辰,以五台僧多匿逃奴及逋賦之民,敕西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

丙寅,敕江南僧司文移毋輒人遞。

丙子,命宗師張留孫即行宮作醮事,奏赤章於天,凡五晝夜。

先是兵下江西,南安守臣迎降,獨南安縣不下。

縣人李梓發、黃賢,共推縣尉葉茂為主,繕治守具,達春引眾萬餘攻之。

邑猶彈丸,城牆甫及肩,梓發率眾死守,晝則隨機應變,夜則鳴金鼓劫砦。

達春等相顧曰:「城如碟子大,人心乃爾硬耶!」遂親至城下諭降,城上一裸一噪大罵。

俄也發,幾中達春,乃徙砦水南。

自冬徂春,力攻三十五日,死得數千,不能克。

久之,茂出降,元軍乃退。

梓發、賢堅守如故。

乃崖山破,參政賈居貞又往諭降,城上仍詬罵不已,時眾稍稍徙去,心力頗懈,居貞命方文等進攻,凡十五日,城破,屠之。

梓發舉家自一焚,縣人多殺家屬,巷戰,殺敵猶過當。

甲申,敕造戰船征日本,以高麗材用所出,即其地制之,令高麗王議其便以聞。

雲南都元帥一愛一嚕尼雅斯拉鼎,將兵抵金、蒲驃、緬國界內,招下三百寨,籍戶十一萬。

詔定賦租,立站遞,設衛送軍。

軍還,獻馴象十二。

辛丑,以通州水路淺,舟運甚艱,命樞密院發兵五千,仍令食祿諸官雇役千人開浚,以五十日訖工。

臣僚有請賦北京、西京車牛以運軍糧,帝曰:「民之艱苦,汝等不問,但知役民。

使今年盡取之,來歲禾稼何由得種!其止之。」

癸卯,以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驛歲饑,供役繁重,有質賣子女以供役者,命選辟撫治之。

旋以襄一陽一屯田戶七百代軍當驛役。

甲辰,以阿哈瑪特子呼遜為潭州行省左丞,呼實哈雅等並復舊職。

是夏,四川宣慰使楊文安入覲,以所得城邑繪圖以獻。

帝勞之曰:「汝攻城之功何若是多也!」擢四川南道宣慰使。

秋,七月,乙卯,定江南上、中路置達嚕噶齊二員,下路一員。

丁巳,交趾國貢馴象。

己未,以蒙古軍二千,諸路軍一千,新附軍一千,合萬,令李庭將之。

壬戌,罷潭州行省造征日本及交趾戰船。

癸酋,西南八番、羅氏等國內附,洞砦凡千六百二十六。

命崔彧至江南,訪求藝術之人。

八月,丁丑,帝歸自上都。

戊子,範文虎言:「臣奉詔征日本,比遣周福、欒忠與日本僧繼詔往諭其國,期以來年四月還報,待其從否,始宜進兵。」

從之。

庚寅,帝以每歲聖誕節及元辰日,禮儀費用皆斂之民,詔天下罷之。

丁酉,以江南所獲玉爵及玷凡四十九事,納於太廟。

先是捕海賊金通一精一,不獲。

通一精一死,獲其從子溫,有司請論如法。

帝曰:「通金已死,溫何預焉!」特赦其罪。

甲辰,詔:「漢軍出征,逃者罪死,且沒其家。」

九月,乙巳朔,範文虎薦可為守令者三十人。

詔令:「後所薦朕自擇之。

凡有官守,不勤於職,勿問漢人、回回,皆論誅、籍沒。」

庚戌,詔行省左丞呼遜兼領杭州等路諸色人匠,以杭州稅課所入,歲造繒段十萬以進。

阿哈瑪特言王相府官趙炳云:「陝西課程,歲辦萬九千錠,所司若果盡心措辦,可得四萬錠。」

即命炳總之。

同知揚州總管府事董仲威坐贓罪,行台方按其事,仲威反誣行台官以他事。

詔免仲威官,仍沒其產十之二。

戊午,議罷漢人之為達嚕噶齊者。

己巳,樞密院言:「有唐古岱者,冒禁,引軍千餘人,於辰溪、沅州等處劫掠新附人千餘口及牛馬、金銀、幣帛,而麻一陽一縣達嚕噶齊呼巴布哈為之嚮導。」

敕斬唐古岱、呼巴布哈,餘減死論,以所掠者還其民。

冬,十月,己卯,享於太廟。

戊子,千戶托訥、總把呼岱擅引軍人婺州永康縣界,殺掠吏民。

事覺,自陳扈從先帝出征有功、乞貸死。

敕沒其家貲之半,杖遣之。

辛卯,賑和州貧民鈔。

乙末,納碧玉爵於太廟。

辛丑,以月直元辰,命五祖真一人李居壽作醮事,奏赤章,凡五晝夜。

事畢,居壽請間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預國政。」

帝喜曰:「尋將及之。」

明日,下詔:「皇太子燕王參決朝政,凡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及百司之事,皆先啟後聞。」

是月,敘州、夔府至江陵界置水驛。

蜀地既平,以張庭瑞為諸蠻夷部宣慰使,甚得蠻夷心。

碉門羌與婦人老幼入市,爭價,持刃入碉門,魚通司系其人,羌酉怒,斷繩橋,謀入劫之。

魚通司來告急,左丞汪惟正問計,庭瑞曰:「羌俗暴悍,以鬥殺為勇。

今如蜂毒一人,而即以門牆之寇待之,不可。

宜遣使往諭禍福,彼悟,當自回矣。」

惟正曰:「使者無過於君。」

遂從數騎抵羌界,羌陳兵以待,庭瑞進前語之曰:「殺人償死,羌與中國之法同。

有司系諸人,欲以為見證耳,而汝即肆無禮。

如行省聞於朝,召近郡兵,空汝巢一穴一矣。」

其酋長棄一槍一弩一拜曰:「我近者生裂羊胛卜之,視肉之文理何如則吉,其兆曰:『有白馬將軍來,可不勞兵而罷。

』今公馬果白,敢不從命!」乃論殺人者,餘盡縱遣之。

遂與約,自今交市者以碉門為界,無相出入。

官買蜀茶,增價鬻於羌人,人以為患。

庭瑞更變引法,每引納二緡,而付文券與民,聽其自市於羌,羌、蜀便之。

先時運糧由揚州溯江,往往覆陷,庭瑞始立屯田,人得免患。

都掌蠻板,蠻善飛一槍一,聯松枝為牌自蔽。

行省命庭瑞討之,庭瑞所射矢出其牌半干,蠻驚曰:「何物弓矢,如此之力!」即請服。

遂斬其酋,而招復其餘民。

庭瑞旋授敘州等處蠻夷部宣撫使。

宋文天祥之被執也,數求死不得,太學生廬陵王炎午作《生祭文》勸其速死,置於衢路,天祥未之見也。

行至南安,不食八日,猶生。

是月至燕,館人供帳甚盛,天祥不寢處,坐達旦,遂移兵馬同,設卒守之。

天祥南面坐,未嘗面北,留夢炎說之則罵。

王積翁欲合降臣謝昌元等十人請釋天祥為道士,夢炎不可,曰:「天祥出,復號召江南,置吾十人於何地!」事遂已。

已而丞相博囉等召見於樞密院,天祥入,長揖。

欲使跪,天祥曰:「南之揖,北之跪。

予南人,行南禮。」

博囉叱左右曳之地,天祥不屈。

問有何言,天祥曰:「自古有興有廢,帝王、將相,滅亡誅戮,何代無之!我盡忠於宋以至此,願求早死。」

博囉曰:「汝謂有興有廢,且問盤古至今日,幾帝幾王?」

天祥曰:「一部十七史從何處說起!我今日非應博學宏詞科,何暇泛論!」博羅曰:「汝不肯說廢興事,且道古來有以宗社與人而復逃者乎?」

天祥曰:「奉國與人,是賣國之臣也。

賣國者必不去,去者必非賣國者也。

予前除宰相不拜,奉使軍前,尋被拘執。

不幸有賊臣獻國,國亡當死,所以不死者,為度宗二子在浙東,老母在廣故耳。」

博囉曰:「棄德祐嗣君而立二王,忠乎?」

天祥曰:「當此之時,社稷為重,君為輕。

吾別立君,為宗廟社稷計也。

從懷、愍而北者非忠,從元帝為忠;從徽、飲而北者非忠,從高宗為忠。」

博囉不能詰。

有問:「晉元帝、宋高宗有所受命,二王立不以正,是篡也?」

天祥曰:「景炎乃度宗長子,德祐親兄,不可謂不正,即位於德祐去國之後,不可謂篡;陳丞相對太后命奉二王出宮,不可謂無所受命。」

博囉等皆無詞,但以無所受命為解。

天祥曰:「天與之,人歸之,雖無傳受之命,推戴擁立,亦何不可!」博囉怒曰:「汝立二王,竟成何功?」

天祥曰:「立君以存宗社,存一日則盡臣子一日之責,何功之有!」博囉曰:「既知其不可,何必為?」

天祥曰:「父母有疾,雖不可為,無不下約之理。

盡吾心焉,不可救,則天命也。

天祥今日至此,唯有一死,不在多言。」

博囉欲殺之,帝及諸大臣不可。

張弘范病中亦表奏天祥忠於所事,願釋勿殺,乃復囚之。

十一月,壬子,遣禮部尚書柴椿偕安南國使杜中,繼詔往諭安南國世子陳日烜,責其來朝。

乙卯,罷太原、平一陽一、西京、延安路新簽軍還籍。

罷招討使劉萬努所管無籍軍願從大軍征討者。

戊辰,命湖北道宣慰使劉深教練鄂州漢一陽一新附水軍。

十二月,戊寅,發粟鈔賑鹽司灶戶之貧者。

丙申,敕樞密、翰林院官就中書省與索多,議招收海外諸番事。

丁酉,敕:「自明年正月朔,建醮於長春一宮,凡七日,歲以為例。」

增置宿衛。

初,宿衛皆領於四集賽,以太祖功臣博勒呼、博爾濟、穆呼哩、齊拉兗四族世領集賽之長。

集賽老,猶言分番宿衛也。

年老既久,即擢為一品,或以才能任使,貴盛雖極,一日歸至內庭,則執事如故。

其後集賽增至四千八百,而累朝鄂爾多集賽尤多,為國大費。

建聖壽萬安寺於京城。

帝師策琳沁卒,敕諸國教師憚師百有八人,即萬安寺設齋圓戒,賜衣。

是歲,雲南行省平章政事賽音諤德齊卒,百姓巷哭。

交趾國王遣使者十二人衰絰致祭,使者號泣震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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