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三十一 【宋紀三十一】:○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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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三十一 【宋紀三十一】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三十一 【宋紀三十一】

起昭一陽一赤奮若七月,盡閼逢攝提格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大中祥符六年(遼開泰二年)

秋,七月,甲午,改上九天司命上卿保生天尊曰東嶽司命上卿祐聖真君。

初,封禪畢,詔上保生天尊之號。

至是以聖祖名稱相類,故改上焉。

景福殿使、新州觀察使劉承珪久病,帝為取道家易名度厄之義,改「珪」為「規」。

疾甚,再表求罷。

丙申,授承規安遠留後、左驍衛上將軍,致仕。

初,承規欲求節度使,帝諭王旦,旦不可。

翼日,帝又曰:「承規俟此以瞑目。」

旦曰:「若聽所請,後必有求為樞密使者。

此必不可。」

帝乃止。

承規尋卒,乃贈鎮江節度使,謚忠肅。

承規好伺察,人多畏之。

帝崇信符瑞,修飾宮觀,承規悉預焉。

作玉清昭應宮尤一精一麗,小不中程,雖金碧已具,必毀而更造,有司不敢計其費。

及宮成,追贈侍中,命塑像太宗像側。

以權三司使林特為修玉清昭應宮副使。

特善承上接下,每見修宮使丁謂,必拜,一旦三見,必三拜之。

與吏卒語,欨欨惟恐傷人,人皆喜之。

壬辰,遼詳袞延壽,奏烏庫迪裡部悉還故疆。

乙未,西南招討使、政事令色軫言於遼主曰:「一黨一項諸部叛者皆遁黃河北,其不叛者合當、烏彌兩部,因據其地。

今復西遷,詰之則曰逐水草。

又聞前後叛者多投西夏不納,若不早圖,後恐為患。」

遼主使招還故地,不聽。

遼主怒,欲伐之,使告李德明曰:「今欲西伐一黨一項,爾當東擊,毋失掎角之勢。」

仍令諸軍各市肥馬。

至道末,有司議以懿德皇后配享太宗廟室,或言淑德實當升侑,議久未決。

時元德猶未追崇,而明德方在萬安宮,都官員外郎吳淑駁議曰:「禮緣人情,事貴適變,蓋處其事必有其實,據其位必有其功。

淑德、懿德,或佐潛躍之前,或承籓邸之際,蓋未嘗正位中宮,母儀天下,配享之禮,誠為未允。

至若虛其祔合,無乃神理有虧!求之前古,實有同配。

夫母以子貴,義存在昔。

漢昭即位,追尊母趙婕妤為皇太后。

此聖賢之通義也。

賢妃李氏,誕生聖嗣,天下蒙福,而擬義不及,臣竊惑焉。

唐開元四年,睿宗昭成皇后祔廟,而肅明初享儀坤至二十年,又迎肅明神主升於太廟,知與竇後同配明矣。

則並位兼配,於義何嫌!伏請行追崇之命,以賢妃李氏處尊極之地,升於清廟,居同配之位,其淑德、懿德,依舊享於別廟,庶協禮中。」

淑議卒不行。

賢妃尋加號皇太后,但享別廟而已。

大中祥符三年,十月,判宗正寺趙湘復以為請,始令禮官參議。

庚子,中書門下言:「元德皇太后,未升侑於宗祊,止奉祠於別廟,誠遵典故,尚郁孝思。

竊念後稷諸侯,故姜嫄異祭於帝嚳;開元王者,故昭成祔享於睿宗。

舊典可知,輿情難奪。

今與禮官參議,請改上徽名曰元德皇后,升祔付太宗廟宗。」

近臣及文武官繼表陳情,詔從之。

有司請升祔元德於懿德之上,詔曰:「尊親之道,蓋惟極致,在於陟降,非敢措辭。

惟以祔廟之歲時,用為合享之次序,恭以元德神主祔於明德皇后之次。」

初,知濱州呂夷簡上言,請免河北農器稅。

帝曰:「務穡勸耕,古之道也,豈獨河北哉!」癸卯,詔諸路勿稅農器。

尋命夷簡提點兩浙路刑獄。

丁酉,遼以特哩袞耶律迪裡為南府宰相,以太尉鄂格為特裡袞。

戊申,遼以敦睦宮子錢賑貧民。

己酉,亳州官吏父老三千餘人詣闕請車駕朝謁太清宮,召對崇政殿,慰賜之。

遼北院樞密使耶律華格經略西境,與邊將探聞蕃部逆命,居翼只水,華格徐以兵進,准布部長烏巴望風奔潰,獲牛馬及輜重。

都監耶律世良追准布餘眾至安真河,大破之。

壬子,詔:「自今文武官特奉制旨,專有處分,即為躬親被受,犯者以違制論。

自餘例受詔敕,概行條約,非有指定刑名者,各論如律,無本條者,從違制失斷。」

先是違制之法,無故失率坐徒二年;翰林學士、知審刑院王曾建議,乃降是詔。

未幾,有犯者,曾斷以違制失,帝不懌,曰:「如是,無復有違制者。」

曾曰:「天下至廣,豈人人盡知制書!儻如陛下言,亦無復有失者。」

帝然之。

自是決徒者差減,帝嘗稱其協中。

嘗晚坐承明殿,召對久之,既退,使謁者諭曰:「向思卿甚,故不及御朝服。」

其見禮如此。

癸丑,詔:「在京諸軍選江淮習水卒,於金明池試戰棹,立為水虎翼軍,置營池側,其江、浙、淮南諸州亦令准取選卒置營。」

初,太祖立神衛水軍,及江、淮平,不復舉。

帝以兵備不可廢,故復置。

乙卯,遼封皇子宗訓為大內特哩袞。

丁巳,文武群臣上表請駕幸亳州,謁太清宮。

八月,庚申朔,詔:「以來春親謁亳州太清宮,先於東京置壇,回日恭謝天地,如南郊之制。」

辛酉,以參知政事丁謂為奉祀經度制置使,翰林學士陳彭年副之,謂仍判亳州,增置官屬,如汾一陰一之制。

己巳,以起居舍人陳堯咨為工部郎中、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

長安多仕族子弟,恃廕縱橫,二千石鮮能治之。

堯咨至,子弟亡賴者皆惕息;然用刑過酷,議者病其殘忍。

庚午,詔加上真元皇帝號曰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

改起居院詳定所為禮儀院,以兵部侍郎趙安仁、翰林學士陳彭年同知院事。

壬申,樞密使王欽若等上《新編修君臣事跡》一千卷,帝親制序,賜名《冊府元龜》,編修官並加賞賚。

丁丑,參知政事丁謂上《新修祀汾一陰一記》五十卷。

九月,乙卯,以翰林學士晁迥等為遼主生辰使。

帝謂輔臣曰:「向者東封西祀,皆遣使馳書告契丹。

今謁太清宮,密邇京師,重於遣使,就令迥等以此意告之可也。」

使還,有言迥與遼人勸酬戲謔,道醉而乘車,皆可罪,帝曰:「此雖無害,然出使絕域,遠人觀望,一不中度,要為失體。」

王旦曰:「遠使貴謹重,飲酒不當過量。」

帝然之。

冬,十月,辛酉,祔元德皇后於太宗室。

乙丑,河北轉運使李士衡貢助奉祀絲綿縑帛各二十萬,詔獎之。

遼主駐長濼。

丙寅,詳袞張瑪囉獻女真一人知高麗事者,遼主問之,對曰:「臣三年前為高麗所擄,為郎官,故知之。

自開京車馬行七日,有大砦,廣如開京,旁州珍異皆積於此。

勝、羅等州之南,亦有二大砦,所積如之。

若大軍行,由前路取炳期罕女真北,直渡鴨綠江,並大河而上,至郭州與大路會,高麗可取也。」

遼主以高麗不歸六州地,欲伐之,頗采其言。

丁卯,三司借內藏庫錢帛五十萬,以備奉祀賞給。

癸酉,謁玉清昭應宮。

甲戌,命直集賢院石中立等修車駕所過圖經,以備顧問。

中立,熙載子也。

龍圖閣待制孫奭上疏言:「陛下封泰山,祀汾一陰一,躬謁陵寢,今又將祀太清宮。

外議籍籍,以為陛下事事慕效唐明皇,豈以明皇為令德之主邪?明皇禍敗之跡,非獨臣能知之,近臣不言者,此懷一奸一以事陛下也。

明皇之無道,亦無敢言者,及奔至馬嵬,軍士已誅楊國忠,乃詔諭以識理不明,寄任失所。

當時雖有罪己之言,覺悟已晚,何所及也?臣願陛下早自覺悟,抑損虛華,斥遠邪佞,罷興土木,不襲危亂之跡,無為明皇不及之悔。」

帝以為:「封泰山,祀汾一陰一,上陵,祀老子,非始於明皇,《開元禮》今世所循用,不可以天寶之亂舉謂為非也。

秦為無道甚矣,今官名、詔令、郡縣猶襲秦舊,豈以人而廢言乎!」作《解疑論》以示群臣。

然知奭樸忠,雖其言切直,容之弗斥也。

十一月,甲午,遼主錄囚。

遼耶律華格之西討也,歸路由拜實喇,遇阿薩蘭回鶻,掠之。

都監珠哩從後至,謂華格曰:「君誤矣,此部實效順者。」

華格悉還所俘,諸蕃由此不附。

及還,遼主使按其罪。

癸丑,削其豳王爵,以侍中遙領大同節度使,尋卒。

甲寅,丁謂自亳州來朝,獻芝草三萬七千餘本。

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甲子,遼北院大王耶律世良為北院樞密使,以宰臣劉晟監修國史,蕭孝穆為西北路招討使。

丙寅,以兵部尚書寇准權東京留守。

辛未,內出丁謂所貢芝草列文德殿庭,宣示百官,從寇准請也。

壬申,酌獻天書於朝元殿,遂告玉清昭應宮及太廟。

乙亥,幸開寶寺、上清宮。

己卯,幸太一宮。

兵部郎中、龍圖閣待制孫奭,自言父年八十二,家居鄆州,求典近郡以便侍養,癸未,命知密州。

奭請扈從還赴任,從之。

是歲,遼放進士鮮於茂昭等六人。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大中祥符七年(遼開泰三年)

春,正月,己丑,遼主錄囚。

准布部長烏巴朝於遼,封為王。

甲午,高一陽一關言副都部署英州防禦使楊延昭卒。

延昭即延朗,智勇善戰,所得俸賜悉犒軍,未嘗問家事。

一性一質素,出入騎從如小校。

號令嚴明,與士卒同甘苦,遇敵必身先,克捷推功於下,故人樂為用。

在邊二十餘年,遼人憚之,目曰楊六郎。

訃聞,帝嗟悼,遣中使護喪而歸,河朔人多望柩而泣。

官其三子。

乙未,遼主如渾河。

丁酉,女真、鐵驪遣使貢於遼。

壬寅,車駕奉天書發京師。

丙午,至奉元宮,齋於迎禧殿。

判亳州丁謂獻白鹿一,靈芝九萬五千本。

戊申,奉聖號冊寶於庭拜授。

攝太尉王旦,持節,載以玉輅,詣宮奉上,攝中書令丁謂讀訖,置玉匣中。

己酉,三鼓,具法駕赴宮。

五鼓,帝奉玉幣酌獻,讀冊文,命太尉封石匣。

帝又詣先天觀、洞霄廣靈宮行香,復至太清宮、真元觀周覽,還奉元宮。

曲赦亳州及車駕所經。

升亳州為集慶軍節度,改真源縣曰衛真縣,給復二年;奉元宮曰明道宮。

司天言含譽星見。

庚戌,發衛真縣,次亳州,謁聖祖殿,御奉元均慶樓,賜酺三日。

壬子,詔:「所過頓遞侵民田者,給復二年。」

甲寅,發亳州。

乙卯,次應天府。

群臣言天書升輦,有雲五色如花,又黃雲如人連袂翊輅而下。

丙辰,升應天府為南京,正殿榜以歸德,仍赦境內及東畿車駕所過縣流以下罪。

御重熙頒慶樓觀酺,凡三日。

改聖祖殿為鴻慶殿。

是月,遼主畋潢河濱,復偕後獵於瑞鹿原。

二月,丁巳朔,發南京。

雍丘邢惇,以學術稱,隱居不出。

帝之幸亳也,王曾薦之。

及還,自亳召對,問治道,惇不對。

帝問其故,惇曰:「陛下東封西祀,皆已畢矣,臣復何言!」帝悅,除許州助教,遣歸。

惇衣服居處,一如平日,鄉人不覺其有官也。

既卒,乃見其敕與廢紙同束置屋樑間。

戊午,次襄邑縣,皇子來朝。

庚申,夏州趙德明遣使詣行闕朝貢。

辛酉,車駕至自亳州。

戊辰,大風揚沙礫,百官習儀於恭謝壇,有墜幘者。

三司假內藏庫錢五十萬貫。

己巳,帝宿齋於玉清昭應宮之集禧殿。

庚午,行薦獻之禮,遂赴太廟。

辛未,享六室。

壬申,恭謝天地於東效。

還,御乾元門,大赦,內外文武官悉加恩,諸路蠲放租賦有差。

遼耶律資忠之還自高麗也,權貴數言其短,出為上京副留守。

是月,復遣使高麗索取六州地,高麗留弗遣。

三月,庚寅,以奉祀禮成,大宴含元殿。

庚子,遼遣北院樞密使耶律世良城招州。

丁未,以皇子受益為左衛上將軍,封慶國公,給俸錢二百千。

初,宰相屢言:「皇子未議封建,中外系望;今朝獻禮成,願特降制命。」

帝雖從之,而謙讓未加王爵。

舊制,國公食邑三千戶,今止千戶,有司之誤也。

皇子即後宮李氏所生,於是五年矣,劉皇后以為己子,使楊婉儀保視之。

青州民越嵩年百一十歲,詔存問之。

戊申,遼命南京、奉聖、平、蔚、雲、應、朔等州置轉運使。

夏,四月,戊午,遼詔南京管內毋淹刑獄以妨農務。

庚申,三司借內藏庫綾十五萬匹。

帝謂宰相曰:「聞永興陳堯咨用刑峻酷,有竇隨者,提點本路刑獄,頗復伺察人過以激怒之,欲使內外畏憚,成其威望,此不可不責也。」

辛酉,徙隨京西路。

後數月,堯咨言導龍首渠入城以給民用,有詔嘉獎,因曰:「決渠濟之,不若省刑以安之,乃副聯意也。」

癸亥,烏庫部叛遼。

丙子,遼以西北路招討使蕭孝穆為北府宰相,賜忠穆熙霸功臣、同政事門下平章事。

孝穆廉謹有禮法,時人稱之。

舒王元偁薨,帝臨哭,贈太尉、中書令,追封曹王,謚恭惠。

元偁好學,善屬文,一性一慈恕。

有集,帝為之序,藏祕閣。

沙州曹宗壽死,子賢順自為留後,奉貢請命於朝。

是月,以賢順為歸義軍節度使。

賢順亦遣使貢於遼。

五月,壬辰,命右僕射、平章事王旦為兗州景靈宮朝修使。

初,錢塘江堤以竹籠石,而潮嚙之,不數歲輒壞。

轉運使陳堯佐與知杭州戚綸議易以薪土,有害其政者言於朝,以為不便。

參知政事丁謂主言者以絀堯佐,堯佐爭不已。

謂既徙綸揚州,癸未,又徙堯佐。

京西路發運使李溥請復籠石為堤,數歲功不就,民力大困;卒用堯佐議,堤乃成。

乙未,詔模刻天書,奉安於玉清昭應宮。

修玉清昭應宮使丁謂,表請御制本宮碑頌及御書額,從之。

庚子,太常博士鄧餘慶,坐受誓戒不及,在法,私罪當劾舉主,詔釋之。

帝因謂宰相曰:「連坐舉官,誠亦不易;如此公坐,猶或可矜。

其有本不諳知,勉徇請托,及乎曠敗,何以逃責!」王旦曰:「薦才實難。

士人一操一行,往往中變。」

帝曰:「然。

拔十得五,縱使徇私,朝廷由此得人蓋不少矣。」

旦曰:「求人之際,但信其言而用之。

有所曠敗,亦如其言而坐之。

太祖朝,有自員外郎與所犯州縣官同除名者。

太平興國初,程能為轉運使,舉官至濫,人多鄙之。」

帝曰:「朝廷急於得人,苟不令薦舉,則才俊在下,無由自達。

求人之要,固無出於此也。」

丙午,府州言知州興州刺史折惟昌卒。

先是河東民運糧赴麟州,當出兵為援,惟昌時已屬疾,或請駐師浹旬以俊少間,惟昌曰:「古人受命忘家。

死於官事,吾無恨也。」

即引眾冒風沙而行,疾遂亟。

帝遣使挾醫診視,弗及。

於是命入內供奉官張文質馳往護葬,所須官給。

以其弟惟忠知州事,錄其二子官。

禮部侍郎馮起請致仕,帝顧宰相,問其年。

王旦曰:「起清名素履,搢紳少及,年實七十,以誠引退。」

帝曰:「起謹畏寡過,亦可嘉也。」

戊申,授戶部侍郎,致仕。

六月,壬戌,遣使繼御藥賜景靈宮朝修使王旦。

癸亥,旦入辭,又賜襲衣、金帶、鞍勒馬。

詔自京至兗州察吏治民隱,聽以便宜行一事。

河北緣邊安一撫司言有自北界市馬三匹至者,已牒送順義軍。

帝曰:「如聞彼國擒獲鬻馬出界人,皆戮之,遠配其家,甚可閔也。

宜令安一撫司,自今如有此類,俟夜遣人牽至境上,解羈縱之。」

乙丑,河北緣邊安一撫司上制置緣邊浚陂塘築堤道條式、畫圖,請付屯田司提振遵守;從之。

又言於緣邊軍城種柳蒔麻,以備邊用;詔獎之。

庚午夜,京師新作五嶽觀東北,黑雲中見星如晝,有旌纛甲兵之狀,睹者喧怖,而丁謂以祥瑞聞,詔建道場。

壬申,封婉儀楊氏為淑妃。

始,皇后為修儀,妃為婉儀,幾與後埒,凡巡幸皆從,榮一寵一莫比。

妃通敏有智思,周旋奉順,後親一愛一之。

乙亥,樞密使王欽若,罷為吏部尚書,陳堯叟為戶部尚書,副使馬知節為穎州防禦使。

欽若一性一傾巧,敢為矯誕,知節薄其為人,未嘗詭隨。

帝嘗以《喜雪詩》賜近臣,而誤用旁韻。

王旦欲白帝,欽若曰:「天子詩,豈當以禮部格校之?」

旦遂止。

欽若退,遽密以聞。

已而帝諭二府曰:「前所賜詩,微欽若言,幾為眾笑。」

旦唯唯。

知節具斥其一奸一狀,帝亦不罪也。

欽若每奏事,或懷數奏,但出其一二,其餘皆匿之,既退,即以己意稱上旨行之。

知節嘗於帝前顧欽若曰:「懷中奏何不盡去?」

欽若一寵一顧方深,知節愈不為之下,爭於帝前數矣。

及王懷信等上平蠻功,樞密院儀行賞,欽若、堯叟請轉一資,知節云:「邊臣久無立功者,請重賞以激其餘。」

議久不決。

帝趣之,知節忿恚,因面訐欽若之短。

既而不暇奏稟,即超授懷信等官。

帝怒,謂向敏中等曰:「欽若等議懷信賞典,始則稽留不行,終又擅自超擢,敢以爵賞之一柄一高下為己任!近位如此,朕須束手也。」

又曰:「欽若等異常不和,事無大小,動輒爭競。

知節又歷詆朝列,審官、兩制、三館、諫官、御史都無其人,其薄人厚己如此!」於是三人者俱罷。

知節尋出知潞州。

以兵部尚書寇准為樞密使、同平章事,王旦薦之也。

准未告謝,命向敏中權發遣樞密院公事。

自是樞密皆罷,即命宰臣權發遣如敏中例。

驛召知鎮州王嗣宗、鄜延都部署曹利用赴闕。

遼合國舅二帳為一帳,以伊勒希巴蕭迪裡為詳袞以總之。

丁丑,司空致仕張齊賢卒。

帝甚悼之,遣中使祭賻,贈司徒,謚文定。

齊賢四踐兩府,九居八座,晚歲以三公就第,康寧福壽,人罕其比。

然不事儀矩,頗好治生,再入相,數起大獄,又與寇准相傾奪,人以此少之。

庚辰,帝作《閔農歌》,又作《讀十一經詩》,賜近臣和。

是夏,遼主遣國舅詳袞蕭迪裡、東京留守耶律達實進討高麗,造浮梁於鴨綠江,城保、宣、義、定遠等州。

秋,七月,乙酉朔,遼主如平地松林。

辛卯,左神武統軍、檢校太師錢惟治卒。

帝聞其子孫甚眾,婚嫁闕乏,詔優其賜賚。

初議贈官,例當得東宮保傅,帝以惟治忠孝之後,特贈太師;錄其四子並外弟、子婿、親友,並甄擢之。

壬辰,廣州言知州右諫議大夫邵燁卒。

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嘗苦颶風,燁鑿內濠通舟,颶不能害。

及被疾,吏民、蕃賈集僧寺設會以禱之;其卒也,多隕泣者。

遼主多即宴飲行誅賞,北府宰相劉慎行諫曰:「飲時以喜怒加威福,恐有未當。」

遼主悟,遂諭政事省、樞密院:「凡酒間命官、釋罪,毋即奉行,明日覆奏。」

癸卯,太白晝見。

甲辰,以同州觀察使王嗣宗、內客省使曹利用並為檢校太保,充樞密副使。

戊申,王旦至自充州,言:「河北轉運使李士衡、張士遜等八人,蒞事幹集,望賜詔褒諭:萊州通判徐懷式等三人,頗無治聲,望令轉運、提點刑獄司察之。」

詔可。

或謂旦曰:「公為元宰,將命出使,而所舉官吏僅得褒詔,不遂超擢,無乃太輕乎?」

旦曰:「既稱薦之,又請亟用,則上恩皆出於己矣,此人臣之大嫌也。」

入內押班周懷政,與旦同行,或請間,必俟從者皆集,整衣冠見之,白事已則退,未嘗私焉,議者以為得體。

八月,甲寅朔,置景靈宮使,以向敏中為之。

是日,遼主如沙嶺。

甲子,以參知政事丁謂為修景靈宮使,權三司使林特副之。

秘書監分司西京楊億,以疾愈求入朝,帝謂王旦曰:「億文學無及者,然或言其好竊議朝政,何也?」

旦曰:「億諧謔過當,則恐有之,訕讟之事,保其必無也。」

戊辰,命億知汝州。

既而監察御史姜遵奏:「億頃以母疾擅去闕廷,所宜屏跡衡茅,盡心甘旨,忽求鎮郡,深屬要君,請罷之。」

帝曰:「億前告歸,本無終焉侍養之請;今以疾愈求入朝,故特與郡。

遵未諭此意耳。」

詔中書召遵諭之。

甲戌,河決澶州。

丙子,詔:「自今差發解知舉等,授敕訖即令閤門祗候一人引送鎖宿,無得與遼友交言,違者閤門彈奏。

如所乘馬未至,即以廄馬給之。」

先是翰林學士王曾、知制誥錢惟演,受敕於武成王廟試經明行修、服勤詞學舉人,與翰林學士李維偶語長春殿閣,又至審刑院伺候所乘馬,遲留久之。

維、曾同在翰林,曾妻,維侄也,時曾妻將產子,故曾屬維以家事。

東上閤門副使魏昭亮,意曾受維請托,密以聞;押伴閤門祗候曹儀亦具奏。

即令曾、維分析,詞與惟演同,釋曾等,因有是詔。

丁丑,命內侍都知閻承翰奉安太祖、太宗聖像於南京鴻慶宮。

九月,甲申朔,詔:「自今制置發運使,不限官品,其著位並在提點刑獄官上。」

丙戌,含譽星再見。

辛卯,尊上玉皇大帝聖號曰太上開天執符御歷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以來年正月一日躬申薦告。

戊戌,帝御景福殿,試亳州、南京路服勤詞學、經明行修舉人,得進士絳州張觀等二十一人,諸科二十一人,賜及第,除官如東封西祀例。

帝謂宰臣曰:「近歲舉人,文藝頗一精一,孤貧得路。

然為主司者亦大不易,徇請求則害公,絕薦托則獲謗。」

王旦曰:「今郡縣至廣,人數亦繁,必須臨軒親試。

至於南省解發,非朝廷特為主張,則雖責成主司,亦難以集事也。」

遼耶律世良選馬駝於烏爾古部,會德捋勒部人伊喇殺其詳袞而叛,鄰部皆應。

世良遣人招之,降其數部。

辛丑,虢州防禦使、邠寧、環慶路副都部署荊嗣卒,錄其子。

嗣起行間,以勞居方面,凡百五十戰,有功未嘗自伐。

臨終,戒其子曰:「吾聞累代為將,其後不興。

汝輩當益修謹也!」

癸卯,以奉上玉皇聖號,分命輔臣告玉清昭應宮、郊廟、社稷。

初,開封府解服勤詞學進士二十五人,為下第者劉溉所訟,其十三人以寓貫,皆奔竄潛匿;有司追捕。

王旦奏曰:「陛下搜羅才俊,今乃變為囚系,恐傷風教。

且科舉之設,本待賢德;此輩一操一行如此,望特出宸斷以懲薄俗。」

帝曰:「此蓋官司過誤,其寓貫者當並釋罪,溉付外州羈管。」

既而御史雷澤、高弁上言:「溉訟事得實,被責太過。」

帝以問旦,旦曰:「溉訟本非公心,據款乃俟其得解則訟,此搢紳之蟊賊。

朝廷黜其無行,諫官所宜樂聞,弁妄行對奏。

由是觀之,向非聖斷明哲,辨舉子誤犯,則須連坐府縣。

御史抨彈,甚無取也。」

帝然之。

弁尋以諫修玉清昭應宮,降知廣濟軍。

丁未,詔:「自今舉人,如本貫顯無戶籍,及離鄉已久,許召官保明,於開封府投牒取解。」

壬子,以將作監丞李惟簡為太子中允,致仕,別賜錢三十萬。

惟簡,穆子也,一性一衝澹,不樂仕進,屏居二十餘年,帝特召對而命之。

初召惟簡,使者不知其所止,帝令至中書問王旦,然後人知惟簡乃旦所薦也。

旦所薦士甚多,類不以告人,其後史官修《真宗實錄》,得內出奏章,乃知朝廷士多旦所薦者。

帝嘗觀書龍圖閣,得王禹偁章奏,嗟美切直,因訪其後。

宰相言:「其子嘉言舉進士及第,為江都尉,頗勤詞學,而家貧母老。」

是日,亦召對,特授大理評事。

遼耶律世良遣使獻德捋勒部俘。

冬,十月,甲寅朔,遼主如中京。

高麗方與遼構兵,遂遣使入貢。

帝問宰相王旦曰:「高麗久失進奉,今許其赴闕,契丹必知之。」

王欽若曰:「此使到闕,正與契丹使同時。」

旦曰:「外蕃入貢以尊中國,蓋常事耳。

彼自有隙,朝廷奚所一愛一憎!」帝曰:「卿言深得大體。

戊午,詔登州置館以待之。

甲子,玉清昭應宮成,總二千六百一十區。

初料功須十五年,修宮使丁謂以夜繼晝,每繪一壁給二燭,遂七年而成。

軍校工匠,第賞者九百餘人。

河北提點刑獄司言博州獄空百三十九日。

宰相言天下奏獄空者無虛月,唯此日數稍多,特令降詔獎之。

十一月,癸未朔,以樞密副承旨張質為都承旨。

質在樞要幾五十年,練習事程,一精一敏端愨,未嘗有過。

舊本院吏罕有遷至都承旨者,帝素知其廉謹,故授之。

嘗召問五代以降洎國初軍籍更易之制,且命條其利害。

質纂為三篇,目曰《兵要》以進,帝覽而稱善。

乙酉,濱州河溢。

丙戌,謁玉清昭應宮,宴近臣於集禧殿。

己丑,加玉清昭應宮使王旦司空,修宮使丁謂工部尚書。

更置玉清昭應宮副使,即以謂為之。

壬辰,御乾元門,觀酺五日。

戶部尚書陳堯叟上《汾一陰一奉祀記》三卷。

乙未,鄜延路鈐轄張繼能言:「趙德明進奉人挾帶私物,規免市征,望行條約。」

帝曰:「戎人遠來,獲利無幾,第如舊制可也。」

己酉,置玉清昭應宮判官、都監,以左正言夏竦為判官,內殿承製周懷政為都監。

王旦之為景靈宮朝修使也,竦實掌其箋奏。

竦嘗臥病,旦親調藥飲之,數稱其才;因使教慶國公書,又同修《起居注》,及是為判官,皆旦所薦也。

初,丁謂欲大治城西炮場,釃金水,作后土祠以擬汾一陰一脽上,林特欲跨玄武門為復道以屬玉清昭應宮;李溥欲致海上巨石,於會靈池中為三神山,起閣道;群臣亦爭言符瑞。

竦獨抗疏以為不可,其事遂罷。

及為判官,居月餘,乃奏寶符閣奏神果實,旦起視之無有,俎滓狼籍左右,殆神食之雲。

知秦州張佶言蕃部俶擾,已出兵格鬥,望量益士卒。

王旦曰:「今四方寧輯,契丹守盟,西戎入貢,籓翰之臣,宜務鎮靜。」

帝曰:「邊臣利於用兵,殊不知無戰為上。

頃歲河北請增邊兵,王飲若等亦惑其言,惟朕斷以不疑,終亦無患。」

十二月,癸丑朔,日當食不虧。

己未,作元符觀。

初,每歲天慶節,就左承天祥符門設帟幕,啟道場,帝以車騎往來喧雜,乃命葺皇城司廨捨新堂為是觀。

堂即劉承規所創,景德末司命臨降處也。

丁卯,權知高麗國事王詢遣奏告使尹證古及女真將軍大千機以下,凡七十八人,以方物來貢。

詢表言:「契丹阻其道路,故久不得通。

請降皇帝尊號、正朔。」

詔從其請。

詢又言:「大千機自稱父兄曾入覲,其兄留弗歸,茲行遂往歸訪。」

又,河北居民竇文顯等十七人先為契丹所掠,投奔高麗,詢亦遣還,令歸本貫。

帝深嘉其意,待證古甚厚。

是歲,遼放進士張用行等三十一人及第、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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