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六十二 【宋紀六十二】:帝名曙,濮安懿王第十三子,母曰仙遊縣君任氏,明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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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六十二 【宋紀六十二】

續資治通鑒

卷第六十二 【宋紀六十二】

起閼逢執徐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帝名曙,濮安懿王第十三子,母曰仙遊縣君任氏,明道元年正月三日,生於宣平坊第。

初,王夢兩龍與日並隨,以衣承之,復戲於空中。

其一龍視王曰:「吾非王所能有也。」

及帝生,赤光滿室,或見黃龍游光中。

四歲,仁宗養於內,寶元二年,豫王生,乃歸濮邸。

帝天一性一篤孝,好讀書,不為燕嬉褻慢,服御儉素如儒者。

景祐三年,賜名宗實,授左監門衛率府副率,累遷右衛大將軍、岳州一團一練使。

嘉祐七年八月,立為皇子,改今名。

○英宗體乾應歷隆寶盛德憲文肅武睿聖宣孝皇帝治平元年(遼清寧十年)

春,正月,丁酉朔,改元。

戊戌,太白晝見。

景靈宮使、武寧節度使、同平章事宋庠請老,帝初即位,以大臣故,未忍遽從,乃命判亳州。

庠前後所至,以慎靜為治;晚,一愛一信幼子,頗致物議。

至是諫官呂誨請敕庠不得以二子隨,帝曰:「庠老矣,奈何不使其子從之乎?」

癸丑,詔減壽聖節所賜師號、紫衣、祠部戒牒。

故事,聖節所賜三百道,而貴妃、修儀、公主猶別請。

至是減為二百,而別請者在數中。

甲寅,雄州奏:「歸信容城縣報遼人追賊,有七騎奔入南界,逐出之。」

詔河北沿邊安一撫司:「北界賊盜來奔,即逐出;若有劫略,捕送本國;如婦女老小避賊入境,善諭遣之。」

遼南府宰相楊績出知興中府。

知唐州、司農少卿趙尚寬再任歲滿,特遷光祿少卿,賜錢二十萬,復留。

尋以母喪去。

尚寬在唐州,前後凡五年,修舊起廢,興輯勸課,有實效焉。

同知諫院呂誨奏:「先朝兩府及台諫官奏對,即左右近侍悉引避於兩廡,故從容論議,事無洩於外者。

臣近登對,皆不引避,立於殿隅板門之內。

欲乞指揮,自今引避如故事。」

從之。

辛酉,詔以仁宗配享明堂。

初,禮院奏乞與兩制同議仁宗當配何祭。

故事,冬、夏至祀昊天上帝、皇地祗,以太祖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孟冬祭神州地祗,以太宗配;正月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真宗配。

翰林學士王珪等議:「唐代宗即位,用禮儀使杜鴻漸等議,季秋大享明堂,以考肅宗配昊天上帝;德宗即位,亦以考代宗配。

王涇《郊祀錄注》雲,即《孝經》周公嚴父之道。

今請循周公嚴父之道,以仁宗配享明堂。」

知制誥錢公輔議:「謹按《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又曰:『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以周公言之則嚴父,以成王言之則嚴祖。

方是之時,政則周公,祭則成王,亦安在乎必嚴其父哉!夫真宗則周之武王,仁宗則周之成王,雖有配天之業,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康以嚴父之故,廢文王之祭而移之。

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祭,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

嚴祖、嚴父,其義一也。

當始配之代,適符嚴父之說,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最為近古而合乎禮。

唐中宗時,則以高宗配;在玄宗時,則以睿宗配;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

禮官杜鴻漸、王涇輩,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於今,牢不可破。

當真宗嗣位之初,倘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當在乎太宗矣。

願詔有司博議,使配天之祭不膠於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

於是又詔台諫及講讀官與兩制、禮院再詳定以聞。

御史中丞王疇以為珪等議遺真宗不得配,公輔議遺宣祖、真宗、仁宗俱不得配,於禮意未安,乃獻議曰:「在《易》:『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然則祖、考配帝,從來遠矣。

請依王珪等議,奉仁宗皇帝配享明堂,以符《大易》配考之說、《孝經》嚴父之禮;奉遷真宗配孟夏雩祀,以放唐貞觀、顯慶故事;太宗皇帝依舊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冬祭神州地祗,餘依本朝故事。

如此,則列聖並侑,對越昊穹,厚澤流光,垂裕萬祀。

必如公輔之議,則陷四聖為失禮,導陛下為不孝,違經戾古,莫此為甚。」

知諫院司馬光、呂誨議曰:「孝子之心,孰不尊其父!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逾也。

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以其父配天,然後為孝也。

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上帝,此乃誤釋《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

景祐中,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上帝,亦未失古禮,仁宗雖豐功美德洽於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

議者乃欲捨真宗而以仁宗配,恐於祭法不合;又以人情言之,是黜祖而進父也。

必若此行之,不獨違禮典,恐亦非仁宗之意。

臣等竊謂宜遵舊禮,以真宗配五帝於明堂為便。」

觀文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孫抃等奏:「謹按《易》稱『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蓋祖、考並可配天,符於《孝經》之說,可謂必嚴其父也。

祖、考皆可配郊與明堂而不同位,不可謂嚴父、嚴祖其義一也。

雖周家不聞廢文配而移於武,廢武配而移於成,然《易》之配考,《孝經》之嚴父,歷代循守,固亦不為無說。

仁宗繼體保成,致天下於大安者四十二年,功德可謂極矣。

今祔廟之始,遂抑而不得配帝,甚非所以宣章嚴父之大孝。

臣等參稽舊典,博考公論,敢以前所定議為便。」

詔從抃等議。

二月,戊辰,命韓琦提舉修撰《仁宗實錄》。

辛未,令西京左藏庫副使、緣界河巡檢都監趙用再任,從高一陽一關及河北緣邊安撫司之請也,用才武果敢而熟邊事,虜人以鹽船犯邊禁者,用剖船而沉之。

虜人畏用,以其出常乘虎頭船,謂之「趙虎頭」。

己卯,詔春分祀高禖,罷用弓矢,弓韣、進酒脯及宮人飲福、受胙之禮,以在諒閤故也。

是月,遼禁南京民決水種粳稻。

三月,丁酉朔,詔:「三司用內藏庫錢三十萬貫修奉仁宗山陵,依乾興例蠲其半,餘聽漸還。」

命入內都知任守忠、權戶剖副使張燾提舉三司修造案。

句當公事張徽作仁宗神御殿於景靈宮西園,殿成,名曰孝嚴,別殿曰寧真。

燾因請圖乾興文武大臣於殿壁。

繪像自此始。

京師賦曲於酒,戶有常籍,無論售與不售,或至破產以償。

燾請廢歲額,嚴禁令,隨所用曲多寡以售,自是課增數倍。

嘗與三司使議鑄錢事,帝詰難,皆不能對,燾徐開陳,帝是之,既退,令左右記姓名。

燾,亢兄子也。

己酉,司馬光言:「竊聞近日陛下聖體甚安,奉事皇太后,昏定晨省,未嘗廢闕,豈獨群臣百姓之福,乃宗廟社稷之福也。

陛下既為仁宗之後,皇太后即陛下之母。

今濮王既沒,陛下平生孝養未盡之心,不施之於皇太后,將何所用哉!今陛下已能奉養如禮,而臣復區區進言者,誠欲陛下始終無倦,外盡其恭,內盡其一愛一,使孝德日新,以協天下之望而已。

若萬一有無識小人,以細末之事離間陛下母子,不顧國家傾覆之憂而欲自營一身之利者,願陛下付之有司,明正其罪,使天下曉然皆知陛下聖明仁孝,不負大恩,而讒佞不能間也。」

光又言:「竊見祖宗之時,閒居無事,嘗召侍從近臣,與之從容講論,至於文武朝士、使臣、選人,凡得進見者,往往召之使前,親加訪問。

所以然者,一則欲使下情上通,無所壅蔽,一則欲知其人能否,才器所任也。

今陛下與當世士大夫未甚相接,民間情偽未甚盡知,宜詔侍從近臣,每日輪一員直資善堂,夜則宿於崇文院,以備非時宣召。

其餘群臣進見及奏事者,亦望稍解嚴重,細加訪問,以開廣聰明,裨益大政。」

它日,光進對,又言:「皇太后,母也;陛下,子也。

皇太后母儀天下已三十年,陛下新自籓邸入承大統,萬一兩宮有隙,陛下以為誰逆誰順,誰得誰失」又,仁宗恩德在民,藏於骨髓,陛下受其大業而無以報之,將何以慰天下之望?凡人主所以保國家者,以有威福之一柄一也。

今陛下即位將近期年,而朝廷政事,除拜賞罰,一切委之大臣,未嘗詢訪事之本末,察其是非,有所予奪。

臣恐上下之人,習以為常,威福之一柄一,浸有所移,則雖有四海之業,將何以自固?凡此利害之明,有如白黑,取捨之易,有如反掌。

陛下今日回意易慮,猶為未晚。

若固守所見,終無變更,臣恐日月浸久,釁隙愈深,不可復合,威權已去,不可復收,後雖悔之,無及已。」

光尋以言不用,懇求外補,帝令宰臣宣諭曰:「卿所言事,略皆施行。

且供諫職,未需求出。」

光復奏:「臣鄉所言二事,若不能行,雖日侍丹扆,有何所益!若奉養之禮,日增月益,訪求治道,勤勞不倦,使慈母歡欣於上,百姓安樂於下,則臣雖在遠方,亦猶在陛下之側也。」

呂誨言:「近日聖體平復,而萬機之事,未聞親決。

議者謂陛下避讓,有所待焉;果如是,恐未為順。

兩漢而下,母后臨朝者,皆嗣君沖幼,親為輔翊,並坐簾幃之下,專其聽斷;幼君既長,故有復辟之議。

今日之事,有異於是。

先帝拔陛下於宗族之中,以賢且長,付託之意,正為今日也。

當陛下違豫之時,非皇太后內輔,則政無所寄;大臣建策於國,忠也。

然而陛下臨朝御前殿,百官朝罷,兩府大臣方至內東門,是綱領一柄一權皆在於手,陛下自未專決,何所待也!伏望宸衷感悟,無以此為念。

唯內勤孝養,率中宮盡禮,則婦姑之情相接,母子之一愛一益親。

躬修政務,一操一持威福,日與近臣講求治道,事無過舉,自然皇太后慰安,恩意無間,燕適深宮,優遊清淨,含飴弄孫,不復關政,豈非皇太后之心邪?」

誨遂言於皇太后曰:「殿下保佑聖子積三十年,輔翊又逾期歲,寰宇寧泰,廟社安固,慈恩至矣,聖功大矣。

然以萬機浩繁,勞身焦思,曾未少休,非所以燕怡福壽之本也。

況皇帝躬親治事。

勤厲如此,在於聖慮,應已慰安。

臣愚以謂東殿簾幃,宜五七日一御,咨詢大臣,無俾曠事,庶少均暇逸,於翊政之道亦無所損。

豫宣教命,誕告朝廷,外形廉讓之宜,中遂優遊之樂,上順天道,下厭群情,享是全美,豈不休哉!」

夏,四月,辛未,詔以河北州縣官吏補義勇不足,令轉運司劾治。

都轉運使趙抃奏:「初受詔,官多已罷,吏多死徙。

今官吏多新至,若皆治,則新至者被罪。

請以歲盡為限,不足乃劾治。」

詔從之,其河災州軍,令以漸補。

初,抃至大名,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

抃欲案視府庫,昌朝遣其屬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案視吾藏者,公雖欲舉職,恐事無比,奈何?」

抃曰:「捨大名,則列郡不服矣。」

即往視之。

昌朝初不說,及是官吏以募義勇不足,當坐者八百餘人,抃奏請寬之,坐者得免而募亦隨足,昌朝乃愧服。

丁丑,權御史中丞王疇上疏,請車駕行幸以安人心。

於是執政及諫官相繼有請,帝曰:「當與太后議之。」

韓琦以白太后,太后曰:「今素仗皆未具,更少須。」

琦曰:「此細事,不難辦也。」

乃詔有司擇日以聞。

先是司馬光言:「前代帝王升遐,後宮下陳者,盡放之出宮,還其親戚,所以遂物情,重人世,省啊費,遠嫌疑也。

竊惟先帝恭儉寡慾,後宮侍左右、承一寵一渥者至少,而享國日久,則增月積,掖庭之間,冗食頗眾,陛下以哀恤之初,未忍散遣。

今山陵祔廟,大禮俱畢,謂宜舉前代故事,應先帝后宮非御幸有子及位號稍貴並職掌文事之人,其餘皆給與妝奩,放遣出外,各令歸其親戚,或使任便適人。

書之史冊,亦聖朝一美事也。」

癸未,放宮人百三十五人。

甲申,御邇英閣,諭內侍任守忠曰:「方日永,講讀官久侍對未食,必勞倦。

自今視事畢,不俟進食,即御經筵。」

故事,講讀畢,拜而退,帝命毋拜,後遂以為常。

帝自即位感疾,至是猶未全安,每不喜進藥。

呂公著講《論語》「子之所慎齋、戰、疾」,因言:「有天下者,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其於齋戒祭祀必致誠盡恭;古之人君,一怒則伏一屍一流血,故於興師動眾不可不謹;至於人之疾病,常在乎飲食起居之間,眾人所忽,聖人所謹。

況於人君,任大守重,固當節嗜欲,遠聲色,近醫藥,為宗廟自一愛一,不可不謹。」

帝為之動容。

後因輔臣奏事,語及公著,歐一陽一修曰:「公著為人恬靜而有文。」

帝曰:「比於經筵講解甚善。」

司馬光言:「伏見權御史中丞王疇建言,乞陛下循真宗故事,幸諸寺觀祈雨,朝廷雖從其請,至今車駕未出。

臣愚以為車駕暫出,近在京城之內,亦何必拘瞽史之言,選揀時日!伏望斷自聖心,於一兩日間,車駕早出,為民祈雨,以副中外之望。」

丙午,祈雨於相國、大清寺、醴泉觀。

帝久不豫,至是士庶瞻望,歡呼相慶。

五月,己亥,詔:「自今水旱,命官禱於九宮貴神。」

從胡宿言也。

丁未,命天章閣待制呂公著同修起居注,邵必編集仁宗御制。

戊申,皇太后出手書付中書,還政。

先是帝疾稍愈,自去年秋,即間日御前後殿視朝聽政,兩府每退朝,入內東門小殿覆奏太后如初。

韓琦欲還政天子,而御寶在太后所;乃因帝祈雨還,令御寶更不入太后閣。

嘗一日取十餘事稟帝裁決,悉皆允當。

琦退,與同列相賀,因謂曾公亮等曰:「昭陵復士,琦即合求退;顧上體未平,遷延至今。

上聽斷不倦如此,誠天下大慶。

琦當於簾前先白太后,請一鄉郡,須公等贊成之。」

於是琦詣東殿,覆奏帝所裁決十餘事,太后每事稱善。

同列既退,琦獨留,遂白太后求去,太后曰:「相公安可退!我當居深宮,卻每日在此,甚非得已。」

琦曰:「前代如馬、鄧之賢,不免貪戀權勢;今太后便能復辟,誠馬、鄧所不及。」

因再拜稱賀,且言:「台諫亦有章疏乞太后還政,未審決取何日撤簾?」

太后遽起,琦即厲聲命儀鑾司撤簾;簾既落,猶於御屏後微見太后衣也。

庚戌,帝始日御前後殿。

御史中丞王疇上疏曰:「今陛下南向負扆以臨群臣,原其本始,由皇太后擁翊顧復而然;而推避威福,能以國一柄一專歸陛下,雖古之賢後,不能加也。

請詔二府大臣講求所以尊崇母后之禮。

若朝廷嚴奉之體,與歲時朔望之儀,車服承衛之等威,百司供擬之制度,它時尊稱之美號,外家延賞之恩典,凡可以稱奉親之意者,皆宜優異章大,以發揚母后之功烈,則孝德昭於天下矣。」

帝從之。

即日,詔中書、樞密院參議尊崇皇太后儀範以聞。

辛亥,帝問執政:「積弊甚眾,何以裁救?」

富弼對曰:「須以漸厘改。」

又問:「以寬為治如何?」

吳奎對曰:「聖人治人固以寬,然不可以無節。

《書》曰:『寬而有制,從容以和。

』」又問前代宗室,弼對曰:「唐時名臣,多出宗室。」

奎曰:「祖宗時宗室皆近親,然初授止於殿直、侍禁、供奉官,不如今之過也;朝廷必為無窮計,當有所裁損。」

壬子,詔:「皇太后令稱聖旨,出入唯不鳴鞭,它儀衛如章獻明肅太后故事;有所取索,本閤使臣錄聖旨付所司;其屬中書、樞密院,使臣申狀,皆覆奏,即施行。」

丙辰,上皇太后宮殿名曰慈壽,加宣徽北院使,保平節度使、判鄆州曹佾同平章事。

初議除拜,帝以問宰相韓琦,琦曰:「陛下推恩元舅,非私外戚也。」

以問樞密使富弼,弼對如琦。

遂降制,而太后持其制弗下。

帝固請,乃許。

學士院奏詳定改律敕宮文書與御名同者凡二十字,餘令依此以音義改避,從之。

壬戌,以帝康復,命輔臣謝天地、宗廟、社稷及宮觀。

癸亥,宰臣韓琦等奏請尊禮濮安懿王及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詔須大祥後議之。

司馬光上皇太后疏曰:「竊聞道路之言,近日皇帝與皇后奉事殿下,恭勤之禮,甚加於往時;而殿下遇之太嚴,接之太簡,或時進見,語言相接,不過數句,須臾之間,已復遣去。

如此,母子之恩,如何得達?婦姑之禮,如何得施?推其本原,蓋由皇帝遇疾之際,宮省之內,必有讒邪之人,造飾語言,互相間諜,遂使兩宮之間,介然相失,久而不解,殿下浚發慈旨,卓然遠覽,舉天下之政歸之皇帝,此乃宗廟生民之福。

然臣竊料讒邪之人,心如沸湯,愈不自安,力謀離間。

願深察其情,勿復聽納,遠斥其人,勿置左右,使兩宮之歡,一皆如舊。

則殿下坐享孝養,眉壽無疆,國家乂安,名譽光美;其與信任讒慝,猜防百端,終日慼慼,憂憤生疾者,得失相去遠矣。」

閏月,癸酉,步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知雄州趙滋卒,贈遂州觀察使。

滋在雄州六年,遼人憚之。

遼大饑,舊制,米出塞不得過三斗。

滋曰:「彼亦吾民也。」

令出米無所禁,邊人德之。

馭軍嚴,戰卒舊不服役,滋役使如廂兵,莫敢有言。

繕治城壁樓櫓,至於簿書米鹽,皆有條法。

一性一尤廉謹,月得公使酒,不以入家。

然傲愎自譽,此其短也。

戊寅,帝問執政:「唐明皇治致太平,末年何以至此?」

富弼對曰:「明皇初平內亂,勵一精一求理,為政得人,所以治安。

末年任非其人,遂至禍亂。

人主惟在擇人,決不可使一奸一人當國事也。」

吳奎曰:「明皇用王忠嗣統制萬里,可矣;安祿山之桀黠,亦令統制萬里,安得不兆亂乎!」帝皆以為然。

己丑,以御史中丞王疇為翰林學士。

召樞密直學士、史部郎中、知瀛州唐介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

帝面諭介曰:「卿在先朝有直聲,今出自朕選,非由左右言也。」

先是翰林學士馮京,數請解一開封府事補外,帝問輔臣曰:「京曷為求去?」

韓琦曰:「京領府事頗久,必以繁劇故求去耳。」

又問:「京為人何如?」

琦曰:「京在開封歲餘,處事無過,求之高科中,有足嘉者。」

又問:「賈黯何如人?」

歐一陽一修曰:「黯為人剛直,但思慮或有不至耳。」

琦因言:「群臣邪正,皆陛下所知,至於進退,實系天下利害,不可不察。」

六月,己亥,進封皇子淮一陽一郡王頊為穎王,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增置宗室學官。

詔大宗正:「教授有不職者,輒舉以聞。」

癸卯,貢院奏:「准皇祐四年詔,娶宗室女補官者,不得應舉。

按貢舉條例,進納及工商雜類有奇才異行者,亦聽取解。

今宗室婿皆三世食祿,有人保任,乃得充選,豈可以姻連皇族,遂同贓私罪戾之人?乞許其應舉,以廣求賢之路。」

從之。

丙午,宰臣韓琦等表請序位在穎王下,詔答不允。

帝既命增置宗室學官,以謂宗室數倍於前,而宗正司事亦滋多;丁未,復增置同知大宗正事一員,以左龍武衛大將軍、寧州防禦使宗惠為懷州一團一練使,領其職,且降詔申警之。

宗惠,允升子也,帝在籓邸知其賢,故擢用焉。

謝日,告以選任之意。

宗惠乃即所居築堂曰聞義,日與學士大夫講肄其間,以身倡率宗屬。

兩召對延和殿,許條奏朝政,由御藥院進入。

戊申,詔:「大敕系位,皇子頊在富弼上,顥在宋庠下。」

辛亥,詔增邈川首領嘉勒斯賚年賜,又增其妻子孫及親信穹廬官封。

作睦親、廣親北宅於芳林園,徙密州觀察使宗旦等七人。

其後有求徒者,又廣宅而徙焉。

知太原府陳旭言母老,請揚、湖、越一州,庶便奉養;以邊臣當久任,難於屢易,不許。

乙卯,帝謂宰臣曰:「程戡何如人?」

對曰:「戡在鄜延已三歲,習邊事。」

帝曰:「延州都監高遵教卒,戡數言其能績,乞加贈恤。

此高瓊族子,朕知其為庸人也,戡必以後故耳。

大臣苟如此,朕何所賴焉!」

戊午,以淮一陽一郡王府翊善王陶為穎王府翊善,賜金紫,記室參軍韓維為直集賢院、諸王府記室參軍,侍講孫思恭為直集賢院、諸王府侍講。

時淮一陽一郡王進封穎王,而東一陽一郡王顥又將出閤,故遷陶,命兼翊善東一陽一,而維、思恭為兩王記室、侍講。

穎王一性一謙虛,眷禮宮僚;遇維尤厚,每事諮訪,維悉心以對,至於起拜、進止,緩急皆陳其節。

一日,侍王坐,近習以弓樣靴進,維曰:「王安用舞靴?」

王亟令毀去。

帝始疾甚,時出語頗傷太后,太后泣告輔臣,並咎兩王,維等極諫曰:「上已失太后歡心,王盡孝恭以繼之,猶懼不逮:不然,父子俱受禍矣!」王感悟。

它日,太后謂輔臣曰:「皇子近日殊有禮,皆卿等擇宮僚所致,宜召至中書褒諭之。」

曹佾之除使相也,王欲使維等傳太后意於輔臣,維及思恭不可,王卒使陶言之。

維及思恭戒王曰:「陛下親總萬機,內外上下,事體已正,王當專心孝道,均養三宮而已,它勿有所預也。」

辛酉,太白晝見。

太常寺奏:「仁宗配享明堂,奠幣用《誠安之曲》,酌獻用《德安之曲》。」

駕部郎中路綸獻其父振所撰《九國志》五十卷,詔以付史館。

振在真宗時知制誥:九國者,吳、南唐、閩漢、南漢、楚、西楚、吳越、蜀、後蜀也。

壬戌,歲星晝見。

癸亥,工部尚書、集賢院學士余靖卒,贈刑部尚書,謚曰襄。

秋,七月,庚午,詔:「自今勿以孔氏子弟知仙源縣。」

從京東提點刑獄王綱所言,以重長民之官也。

壬申,遼決諸道囚。

丙子,以邈川首領嘉勒斯賚子誠州一團一練使棟戩為順州防禦使。

辛巳,遼禁僧尼私詣行在,妄述禍福,誘取財物。

八月,壬寅,遼主如懷州,謁太宗、穆宗廟。

丙辰,以宣政使、入內都知、安靜軍留後任守忠為保信節度副使,蘄州安置。

初,帝為皇子,令守忠宣召,守忠避不肯行;及帝即位不豫,遂交構兩宮間。

於是又擅取奉宸庫金珠數萬兩以獻皇后,因受賞賜,司馬光、呂誨交章劾之。

光言:「守忠有大罪十,皆陛下所親見,眾人所共知,其餘欺慢為一奸一、恣橫不法事,不可勝言,伏望陛下盡發其罪,明示四方,斬於都市,以懲一奸一慝。」

帝納其言,翼日,遂黜守忠。

丁巳,以上供米三萬石賑宿、亳州水災饑民。

九月,丁卯,詔復置武舉。

初,有詔以是日開邇英閣,至重一陽一節當罷。

侍講呂公著、司馬光言:「先帝時,無事常開講筵。

近因聖體不安。

遂於端午及冬至以後盛暑盛寒之際,權罷數月。

今陛下初政清明,宜親近儒雅,講求治術,願不惜頃刻之閒,日御講筵。」

從之。

丁丑,禮院奏:「准畫日孟冬薦享太廟,改為袷祭。

案《春秋》,閔公即位二十二月,喪未除而行吉禘,《三傳》譏之。

真宗以鹹平二年六月喪除,至十月乃禘祭。

仁宗天聖元年四月在諒一陰一,有司誤通天禧舊禘之數,在再期之內,按行禘祭,故四十二年之間,九禘八袷,例皆太速,事先於始,則歲月相乘,不可得而正矣。

今年未大祥,未可袷,明年未覃,亦未可禘。

今年十月,乞依舊時享。」

從之。

辛巳,贈安遠軍節度使馬懷德家請謚;禮院奏懷德已葬,難定謚,從之。

翰林侍讀學士劉敞,以疾告滿百日,求便郡。

帝謂執政曰:「如劉敞豈易得邪!」復賜以告;每燕見諸學士,必問敞疾少間否。

癸未,命敞知衛州;未行,改汝州。

三司言敞再得告,例不當給俸,詔令特給。

戊子,詔免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讀李柬之進讀,以其自陳有疾,求致仕也。

帝謂柬之曰:「卿耆儒通識,期於咨訪以輔不逮,豈止經術而已!」

先是帝亟欲肅正宮省,柬之諫曰:「陛下,長君也,立自齊邸,人方觀望,願曲為容覆。」

嘗令押賜穎王生日禮物,故事,王拜賜竟即退,帝諭王,令留柬之食,冀其從容也。

翼日見帝,具道王英睿仁厚,社稷之福,帝甚悅。

先是夏國賀登極進奉人吳宗等至順天門,欲佩魚及以儀物自從,引伴高宜禁之,不可;留止廄置一夕,絕供饋。

宗出不遜語,宜折之姑故事,良久,乃聽入。

及賜食殿門。

訴於押伴張覲,詔令還赴延州與宜辨。

宜者,延州所遣也。

程戡授詔通判詰之,宗曰:「引伴謂『當用一百萬兵,遂入賀蘭一穴一』,此何等語也!」通判曰:「聞使人目國主為少帝,故引伴有此對,是失在使人,不在引伴。」

宗沮服。

庚寅,賜諒祚詔,戒以自今宜一精一擇使人,毋俾生事。

司馬光、呂誨乞加高宜罪,不報。

是秋,夏數出兵寇秦鳳、涇原,鈔熟戶,擾邊寨弓箭手,殺掠人畜以萬計,詔遣文思副使王無忌繼詔詰問。

司馬光言:「《周書》稱文王之德曰:『大邦畏其力,小邦懷其德。

』蓋言諸侯傲很不賓,則討誅之;順從柔服,則保全之。

不避強,不陵弱,此王者所以為政於天下也。

伏見去歲先帝登遐,諒祚遣使者來致祭,延州差指使高宜押伴入京,宜言語輕肆,傲其使者,侮其國主,使者臨辭自訴於朝。

臣當時與呂誨上言,乞加宜罪,朝廷忽略此事,不以為意,使其怨懟遍國。

今諒祚招引亡命,點集兵馬,窺邊伺境,攻圍堡塞,驅脅熟戶八十餘族,殺掠弓箭手約數千人,悖逆如此,而朝廷乃更遣使繼詔撫諭。

彼順從則侮之,傲很則畏之,無乃非文王所以令諸侯乎!若使臣至彼,諒祚稽首服罪,禁止侵掠,猶或可赦。

若復拒違王命,辭禮驕慢,侵掠不已,未知朝廷將何以待之?伏望陛下博延群臣,訪以御邊之策,擇其善者而力行之。

方今救邊之急,宜若奉漏甕沃焦釜,猶恐不及,豈可外示閒暇而養成大患也!」

壬辰,遼主幸中京,皇子梁王浚從遼主獵,矢連發三中。

遼主顧左右曰:「朕祖宗以來,騎射絕人,威震天下。

是兒雖幼,不墜其風。」

後遇十鹿,射獲其九,遼主喜,為設宴。

冬,十月,庚子,帝閱諸軍班直將校武藝,擢授有差。

辛丑,直秘閣、同知禮院周孟一陽一告謝,諭閤門引對於延和殿久之。

自是數召見,訪以時事,最後至隆儒殿,在邇英閣後苑中,群臣所未嘗至也。

癸卯,禮院奏:「魏國公宗懿無後,濮王無嫡孫。

故事,宗室推本位最長者承襲,瀛州防禦使宗樸,濮王第二子,今於本位最長。」

詔封宗樸襲岐國公。

戊午,遼禁民間私刊印文字。

先是遼書禁甚嚴,有以書傳入宋地者,罪至死。

至是復行此禁。

庚申,翰林學士賈黯奏:「近詔令內外薦舉文武官堪備升擢及將領任使,臣見頃者下詔薦士,或其人已有薦者,而有它人薦之,則例皆責以別舉。

臣愚謂宜無限重複,可擇所薦多者特加擢用,則庶幾得人。」

從之。

十一月,甲子,詔中外文字不得連用「受益」二字,以翰林學士賈黯奏仁宗舊名,所當避也。

遼定吏民衣服之制。

乙亥,命屯田郎中徐億、職方員外郎李師錫、屯田員外郎錢公紀刺陝西諸州軍百姓為義勇。

初,宰相韓琦言:「古者籍民為兵,數雖多而贍養至薄。

唐置府兵,最為近之;天寶以後,廢不能復。

今之義勇,河北幾十五萬,河東幾八萬,勇悍純實,出於天一性一,而有物力資產,父母妻子之所繫,若稍加簡練,與唐之府兵何異!陝西當西事之初,亦嘗三丁選一丁為弓手,其後刺為保捷正軍。

及夏國納款,朝廷揀放,於今所存者無幾。

河北、河東、陝西三路,皆西北控御之地,事當一體。

請於陝西諸州亦點義勇,止刺手背,一時不無小擾,終成長利。」

詔從之。

乃遣籍陝西義勇,得十五萬六千八百七十三人。

於是知諫院司馬光累奏,以為:「今議者但怪陝西獨無義勇,不知陝西之民,三丁已有一丁充保捷矣。

西事以來,陝西困於科調,比於景祐以前,民力減耗三分之二,加以近歲屢遭凶歉,今秋方獲小稔,且望息育;又值邊鄙有警,眾心已搖,若更聞此詔,必大驚擾。

況即日陝西正軍甚多,不至闕乏,何為遽作此有害無益之事!以臣愚見,河北、河東已刺之民,猶當放還,況陝西未刺之民乎!」親弗聽。

光又六奏,及申中書自劾求去。

亦終弗許。

嘗至中書與韓琦辨,琦謂光曰:「兵貴先聲,諒祚方桀傲,使聞陝西驟益二十萬兵,豈不震習!」光曰:「兵之貴先聲,為無其實也,獨可以欺之於一日之間耳;少緩則敵知其情,不可復用矣。

今吾雖益二十萬兵,實不可用;不過十日,西人知其詳,寧復懼乎!」琦不能答,復曰:「君但見慶歷間陝西鄉兵初刺手背,後皆刺面充正軍,憂今復然耳。

今已降敕榜與民約,永不充軍戍邊。」

光曰:「朝廷嘗失信於民,未敢以為然,雖光亦不能無疑也。」

琦曰:「吾在此,君無憂。」

光曰:「相公長在此可也;萬一均逸偃籓,它人在此,因相公見成之兵,遣使運糧戍邊,反掌間事耳。」

琦默然,竟不為止。

其後十年,義勇運糧戍邊,率以為常矣。

丁丑,遼以乾文閣經籍多闕,下詔求書,命儒臣校讎。

己卯,知桂州陸詵奏交趾使所議事,帝因問:「交趾於何年割據?」

輔臣對:「自唐至德中改安南都護府,梁正明中,土豪曲成美專有此地。」

韓琦曰:「向以黎桓叛命,太宗遣將討伐不服,後遣使招誘,乃始效順。

山路險僻,多潦霧瘴毒之氣,雖得其地,恐不能守,但當懷柔之耳。」

是冬,詵始按邊至邕州,召左右江四十五峒首領詣麾下,閱簡土丁,得一精一兵五萬,補置將校,更鑄印傍之,奏免兩江積爾稅物數萬。

交趾大恐,因遣使朝貢,辭禮滋益恭。

其後詵又奏請每歲一教土丁,仍自今三歲一造籍以聞。

以屯田員外郎、知襄邑縣范純仁為江東轉運判官。

初,純仁以著作佐郎知襄城縣,俗不蠶織,乃下令勸使植桑,有犯罪輕者,視所植多寡除其罰,民益慕效,後呼為著作林。

及徙襄邑,縣有牧地,初不隸縣,衛士縱馬暴民田,純仁取一人杖之。

主者怒,白其事於朝,有詔劾純仁。

純仁言兵須農以養,恤兵當先恤農,朝廷是之,釋不問,且聽牧地隸縣。

牧地隸縣自純仁始。

純仁,仲淹子也。

庚辰,遼禁南京私造御一用綵緞、私自貨鐵及非時飲酒。

命南京三司每歲春秋以官錢享將士。

十二月,庚子,知制誥祖無擇獻《皇極箴》,賜詔獎之。

丙午,以翰林學士、禮部侍郎王疇為樞密副使。

帝嘗謂輔臣曰:「疇善文章。」

歐一陽一修曰:「其人亦勁正,但不為赫赫之名耳。」

一日晚,帝御小殿,召疇草詔,因從容談中外事,語移時。

帝喜曰:「卿清直好學,朕知之久矣,非今日也。」

不數日,遂有是命。

疇辭不拜,帝遣內侍趣疇入,御延和殿以俟之,日已昳,須疇入,乃進內。

知制誥錢公輔封還詞頭,言疇望輕資淺,在台素餐,不可大用;又頗薦引近臣可為輔弼者。

帝以初政除兩府,而公輔沮格制命不行,丁未,責授滁州一團一練副使,不簽書本州事。

知制誥祖無擇乞薄責公輔,且不即草詔。

帝欲並責無擇,中書救之;戊申,坐罰銅三十斤。

知諫院事呂誨言:「疇自登科三十五年,仕宦不出京城,進身由徑,從而可知。

公輔言其資淺望輕,蓋欲朝廷選任賢才,未為過也。

責降太重,士論紛紜,竊為陛下惜之。

伏乞復公輔舊官,止奪其職,移知僻小州軍,俾令思過,稍息紛紜之論。」

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呂公著亦上疏乞寢公輔責命,不報。

後數日,龍圖閣直學士盧士宗因奏審刑院事對便殿,從容又為上言,外議皆謂責公輔太重,訖不從。

以內侍省押班、文思副使王昭明為環慶路駐泊兵馬鈐轄,專管句本路兼管句鄜延路蕃部公事,慶州駐答;供備庫副使李若愚為涇原路權駐泊兵馬鈐轄,專管句本路兼權管句秦鳳路蕃部公事,渭州駐答。

令體測蕃情,治其訴訟公事,及有賞罰,則與其帥議,則大事即以聞,各許歲乘驛奏事;一團一結強壯,預為經畫,寇至,令老弱各有保存之所。

後數日,又以西京左藏庫副使梁實領秦鳳,內殿承製韓則順領鄜延,而令昭明、若愚專領本路。

諫官呂誨言:「自唐以來,舉兵不利,未有不自監軍者。

今走馬承受官品至卑,一路已不勝其害,況鈐轄寄重,實均安一撫使之權乎!乞朝廷罷之,一精一擇帥臣,凡事一切付委,庶幾閫外之權,得盡其用矣。」

御史傅堯俞、趙瞻皆有論列,訖不從。

瞻,盩厔人也。

王昭明等既至,召蕃部酋領,稱詔犒勞,賞以銀帛;籍城寨兵馬,計族望大小,分隊伍,給旗幟,使各繕堡壘,每人置器甲以備調發,仍約如令下不集,押隊首領以軍法從事。

知延州程戡言:「蕃部所以亡去者,邊吏苛暴,為西人誘略耳。

今昭明等徒能呼首領,慰恤以言,犒以羊酒,恐未足以結其心也,而甚動邊聽。

宜更置路分鈐轄、都監各部一將軍馬兼沿邊巡檢使,勿復專蕃部事。」

亦不從。

癸丑,以河北都轉運使趙抃為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抃前使蜀時,言蜀人好妖祀,聚眾為不法。

請以其首處死,餘皆黥流。

及是復有此獄,皆謂不免;抃察其無它,謂囚曰:「汝輩能復業,吾釋汝罪。」

皆叩頭乞自省。

乃止坐為首者,餘釋不問,蜀人一大悅。

它日,帝謂轉運使榮諲曰:趙抃為成都,中和之政也。」

是歲,畿內、宋、亳、陳、許、汝、蔡、唐、穎、曹、濮、濟、單、濠、泗、廬、壽、楚、杭、宣、洪、鄂、施、渝州、光化、高郵軍大水,遣使行視,疏治賑恤,蠲其賦租。

遼南京、西京大有年。

西北路招討使蕭珠澤召入朝,封柳城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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