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九十三 【宋紀九十三】
起著雍Yan茂正月,盡上章困敦十二月,凡三年。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重和元年(遼天慶八年,金天輔二年)
春,正月,甲申朔,御大慶殿,受定命寶,百僚稱賀。
金楊樸言自古英雄開國或受禪,必先求大國封冊,金主遂遣使如遼。
丁亥,遼遣耶律努克等如金議和,以蕭奉先等言許之可以弭兵故也。
己丑,大赦。
應元符末上書邪中等人,亦得准依無過人例。
庚戌,以翰林學士承旨王黼為尚書左丞。
黼,祥符人,美風姿,有口辯,才疏雋而寡學術,然多智善佞。
初因何執中薦,擢校書郎,遷左司諫。
張商英在相位,浸失帝意,帝遣使以玉環賜蔡京於杭;黼覘知之,因數條奏京所行政事,並擊商英。
及京復相,德其助己,歲中三遷,為御史中丞。
黼欲去執中,使京專國,遂疏執中三十罪,已而改翰林學士。
會京與鄭居中不合,黼復納交居中,京由是怨之,徙為戶部尚書,將陷以罪;黼以智獲免,還為學士承旨,至是遂入政一府。
遼保安軍節度使張崇以雙州二百戶降金。
時東路諸州盜賊蜂起,至掠民自隨以充食。
二月,戊辰,增諸路酒價。
庚午,遣武義大夫馬政同高藥師等使女直,講買馬舊好。
初,藥師等兵船至海北,見女直邏者,不敢前,復回青州,稱已入蘇州界,女直不納,幾為邏者所殺。
青州安一撫使崔直躬具奏其事,帝怒,詔元募借補人並將校一行並編配遠惡,仍委童貫措置通好女直事,監司、帥臣不許干預。
貫更令王師中別選能吏以往。
政,洮州人也,責官青州,寓家牟平。
師中言政可使,遂用之。
辛未,金貝勒忠、洛索自軍中入朝,金主以遼主近在中京而敢輒來,皆杖之。
甲戌,升六安縣為六安軍。
丁丑,詔:「監司輒以禁錢買物為苞苴饋獻者,論以大不恭。」
遼使耶律努克還自金,金主復書曰:「能以兄事朕,歲貢方物,歸我上、中京、興中府三路州縣,以親王、公主、駙馬、大臣大孫為質,還我行人及元給信符,並宋、夏、高麗往復書、詔、表、牒,則可以如約。」
金和勒博等言鹹州都統烏楞古,知遼主在中京而不進取,芻糧豐足而不以實聞,攻顯州時所獲生口財畜多自取。
三月,癸未朔,烏欏迸降為穆昆。
丙戌,詔:「監司、郡守,自今須滿三歲乃得代,仍毋得通理。」
癸巳,令嘉王楷赴廷對。
楷,帝第二子也。
丁酉,知建昌陳並等改建神霄宮不虔及科決道士,詔並勒停。
庚子,金洛索言黃龍府地僻且遠,宜重戍守,金主命合諸穆昆,以洛索為萬戶,鎮之。
戊申,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七百八十三人。
有司以嘉王楷第一,帝不欲楷先多士,遂以王昂為榜首。
遼復使耶律努克如金,申前議也。
夏,四月,癸丑朔,築靖夏城、制戎城。
乙卯,御筆以淮南轉運使張根,輕躁妄言,落職,監信州酒稅。
是時承平日久,錫予無藝,營繕並興,殆無虛日,以故國用益窘,帝多命臣僚條具財計。
於是中外所陳非一,根因而進節用之說,權幸以其不利於己也,莫不切齒;而大臣以賜第事謂根議己,力謀所以中根者。
於是言章交上,而帝察根之誠,不之罪也。
會御前人船所拘占直達綱船以應花石之用,根以上供期迫,奏乞還之,重忤權幸意。
且因被命督促竹石,又上言:「東南花石綱之費,官買一竹至費五十緡;本路尚然,它路猶不止此。
今不以給苑囿而入諸臣之家,民力之奉,將安所涯!願示休息之期,以厚幸天下。」
於是權幸益怒,故有是命。
辛酉,遼以西南面招討使蕭德勒岱為北院樞密使,一寵一任彌篤。
時諸路大亂,飛章告急者絡繹而至;德勒岱不即上聞,有功者亦無甄別,由是將校怨怒,士無鬥志。
癸亥,減捶刑。
己卯,詔:「每歲以季秋親祀明堂,如孟月朝獻禮。
以太上混元上德皇帝二月十五日生辰為真元節。」
辛巳,道錄院上看詳釋經六千餘卷,內詆謗道、儒二教惡談毀詞,分為九卷,乞取索焚棄,仍存此本,永作證驗;又,林靈素上《釋經詆誣道教議》一卷,乞頒降施行。
並從之。
五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乙酉,詔:「諸路選漕臣一員,提舉本路神霄宮。」
丁亥,以林靈素為通真達靈元妙先生,張虛白為通元沖妙先生。
虛白,南一陽一人,通太乙六壬術,帝召管太一宮,恩賚無虛日,官太虛大夫、金門羽客,出入禁中,終日論道,無一言及時事,曰:「朝廷事有宰相在,非予所知也。」
帝每以張胡呼之而不名。
壬辰,頒御制《聖濟經》,以青華帝君八月生辰為元成節。
戊戌,遼復遣耶律努克使金,要以酌中之議。
金主遣呼圖克昆與努克持書報,如前約。
庚子,手敕兩浙漕司,以權添酒錢盡傍御前工作。
遼主如納葛濼。
土賊安生兒、張高兒,聚眾二十萬,耶律瑪格等斬生兒於龍化州;高兒亡入懿州,與霍石相合。
六月,乙卯,以賢妃劉氏為淑妃。
壬申,門下侍郎薛昂奏:「承詔編集王安石遺文,乞差驗閱文字官三員。」
從之。
霍石陷遼之海北州,趨義州,軍帥和勒博擊敗之。
甲戌,遼通、祺、雙、遼四都之民八百餘戶降於金,金主命分置諸部,擇膏腴之地處之。
秋,七月,壬午,以西師有功,加蔡京恩,官其一子,鄭居中為少傅,余深為少保,鄧洵武為特進,進執政官一等。
癸未,詔蔡京、鄭居中、余深、童貫並兼充神霄玉清萬壽宮使,鄧洵武、薛昂、白時中、王黼、蔡攸並兼充副使。
己酉,遣廉訪使者六人賑濟東南諸路水災。
遼耶律努格等繼宋、夏、高麗書、詔、表、牒至金,金乃遣呼圖克昆如遼,「免取質子及上京、興中府所屬州郡,裁減歲幣之數,如能以兄事朕,冊用漢儀,可以如約。」
遼於是遣努克及托實如金議冊禮。
金留托實,遣怒克還,謂之曰:「言如不從,勿復遣使。」
是月,遼主獵於秋山。
八月,甲寅,以童貫為太保。
戊午,知袞州王純奏乞令學者治御注《道德經》,間於其中出論題,從之。
庚午,詔:「自今學道之士,許入州縣學教養;所習經以《黃帝內經》、《道德經》為大經,《莊子》、《列子》為小經外,兼通儒書,俾合為一道,大經《周易》、小經《孟子》。
其在學中選人,增置士名,分入官品。
元士、高士、上士、良士、方士、居士、隱士、逸士、志士,每歲試經撥放。
州縣學道之士,初入學為道徒,試中升貢,同稱貢士。
到京,入辟雍,試中上捨,並依貢士法。
三歲大比,許襴郭就殿試,當別降策問,庶得有道之士以稱招延。」
辛未,資政殿大學士、知陳州鄧洵仁,奏乞選擇《道藏經》數十部,先次鏤板,頒之州郡,道錄院看祥,取旨施行,又乞禁士庶婦女輒入僧寺,詔令吏部申明行下。
壬申,詔:「執政非入謝及丐去,毋得獨留奏事。」
乙亥,升袞州為襲慶府。
是月,掖廷大火,自甲夜達曉;大雨如傾,火益熾。
凡爇屋五千餘間,後苑廣聖宮及宮人所居幾盡,焚死者甚眾。
九月,辛巳,大饗明堂。
壬午,詔罷拘白地、禁榷貨、增方田、添稅酒價、取醋息、河北加折耗米、東南水災強糴等事。
丙戌,詔:「太學、辟雍各置《內經》、《道德經》、《莊子》、《列子》博士二員。」
戊子,金主詔曰:「國書詔令,宜選善屬文者為之,其令所在訪求博學雄才之士,敦遣赴闕。」
己丑,以歲當戌月當壬為元命,降德音於天下。
庚寅,門下侍郎薛昂罷為佑神觀使,以白時中為門下侍郎,王黼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馮熙載為尚書左丞,刑部尚書范致虛為尚書右丞。
頒《御注道德經》,刻石神霄宮。
壬辰,禁州郡遏糴及邊將殺降以幸功賞者。
癸巳,禁群臣朋一黨一。
丁酉,用蔡京言,集古今道教事為紀志,賜名《道史》。
辛丑,鄭居中罷,乞持餘服,詔從之。
壬寅,詔:「視中大夫林靈素,視中奉大夫張虛白,並特授本品真官。」
先是帝用方士言,鑄神霄九鼎,名曰太極飛雲洞劫之鼎,蒼壺祀天貯醇酒之鼎,山嶽五神之鼎,一精一明洞淵之鼎,天地一陰一陽一之鼎,混沌之鼎,浮扁洞天之鼎,靈光晃耀煉神之鼎,蒼龜火蛇蟲魚金輪之鼎,至是始成。
奉安於上清寶菉宮之神霄殿。
霍石降於金。
閏月,庚戌朔,金以石為千戶。
既而蕭寶、張應古、李孝功皆率眾降,並以所部為千戶。
己未,以劉棟為守靜先生、視中大夫,棟辭不受。
庚申,詔江、淮、荊、浙、閩、廣監司,督責州縣還集流民。
乙亥,給事中趙野奏乞諸州添置道學博士,擇本州官兼充,從之。
丙子,詔:「周柴氏後已封崇義公,復立恭帝后為宣義郎,監周陵廟,世世為國三恪。」
冬,十月,己卯朔,太白晝見。
壬辰,知陳州鄧洵仁奏:「本州學內捨生宋瑀,系故翰林學士宋祁之孫,行藝清修,願換道學內捨生。
舊有撰到《道論》十篇及近撰《神霄玉清萬壽宮雅》,謹具繳奏呈。」
御筆:「宋瑀特與志士,仍許赴將來殿試。」
己亥,升端州為肇慶府,仍改興慶軍額曰肇慶。
癸卯,帝如上清寶菉宮,傳度玉清神霄秘菉,會者八百人。
時道士有俸,每一齋施,動獲數十萬;每一觀,給田亦不下數百千頃。
貧下之人,多買青布幅巾以赴,日得一飯餐及襯施錢三百。
甲辰,置道官二十六等,道職八等,有諸殿侍晨、校籍、授經,以擬特製、修撰、直閣之名。
戊申,徽猷閣待制、提舉萬壽觀蔡絛以罪勒停。
十一月,己酉朔,詔改明年元曰宣和,大赦天下。
辛亥,日中有黑子如李大。
丙辰,以婉容王氏為賢妃。
丁卯,茂德帝姬下嫁蔡鞗,父京請免見舅姑行盥饋之禮,詔不允。
己巳,升梓州為潼川府。
丙子,提舉成都府路學事翟棲筠奏:「字形書畫,鹹有不易之體,學者略而不講,從俗就簡,轉易偏旁,漸失本真。
如期、朔之類從月,股、肱之類從月,勝、服之類從舟,丹、青之類從丹,一靡一有不辨,而今書者乃一之。
故幼學之士,終年誦書,徒識字之近似而不知字之正形。
願詔儒臣重加修定,去其訛謬,一以王安石《字說》為正,分次部類,號為《新定五經字樣》,頒之庠序。」
詔太學官集眾修定。
遼副元帥蕭托卜嘉卒。
十二月,戊寅朔,復京西錢監。
己卯,詔:「九鼎新名,乃狂人妄有改革,皆無稽據,宜復舊名。」
狂人,指王仔昔也。
馬政等還自金,與其使者俱來,是日至登州,登州遣赴闕。
政與平海指揮使呼慶隨高藥師、曹孝才以閏月六日下海,才達北岸,為邏者所執,並其物奪之,欲殺者屢矣。
已而縛之,行經十餘州,至金主所居拉林河,約三千餘里。
問海上遣使之由,以實對。
金主與眾議數日,遂質登州小校王美、劉亮等,遣索多及李慶善等繼國書並北珠、生金、貂革、人參、松子,同政等來報使。
甲申,遼議定冊禮,遣耶律努克使金。
時山前諸路大饑,乾、顯、宜、錦、興中等路斗粟直數縑,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
寧昌軍節度使劉宏以懿州戶三千降於金,金以為千戶。
己丑,置裕民局。
是歲,江、淮、荊、浙、梓州水。
遼放進士王翬等百三人。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宣和元年(遼天慶九年,金天輔三年。
己亥,一一一九年)
春,正月,戊申朔,日下有五色雲。
乙卯,詔:「佛改號大覺金仙,餘為仙人、大士之號。
僧為德士,易服飾,稱姓氏。
寺為宮,院為觀,即住持之人為知宮觀事。
所有僧錄司可改作德士司,左右街道錄院可改作道德院。
德士司隸屬道德院,蔡攸通行提舉。
天下州府僧正司可並為德士司。」
尋又改女冠為女道,尼為女德。
時林靈素欲廢釋氏以逞前憾,請悉更其號,故有是命。
丁巳,金使李善慶等入國門,館於寶相院,詔蔡京、童貫及鄧文誥見之議事。
補善慶修武郎,散都從義郎,勃達秉義郎,給全俸。
居十餘日,遣直秘閣趙有開武義大夫馬政、忠翊郎王瓖充使副,繼詔書禮物,與善慶等渡海聘之。
瓖,師中子也。
初,議報女真儀,趙良嗣欲以國書,用國信禮,有開曰:「女直之酋止節度使,世受契丹封爵,常慕中朝,恨不得臣屬,何必過為尊崇,用詔書足矣。」
問善慶:「何如?」
善慶曰:「二者皆可用,惟朝廷所擇。」
於是從有開言。
有開與善慶等至登州,未行而有開死。
會河北奏得牒者,言契丹已割遼東地,封女真為東懷王;且妄言女真常祈修好,詐以其表聞。
乃召馬政等勿行,止差呼慶持登州牒送李善慶等歸。
戊午,以余深為太宰兼門下侍郎,王黼為特進、少宰兼中書侍郎。
黼賜第城西日,導以教坊樂,供帳什器,悉取於官,一寵一傾一時。
是時朝廷已納趙良嗣之計,將會金以圖燕。
會諜雲遼主有亡國之相,黼聞畫學正陳堯臣善丹青,一精一人倫,因薦堯臣使遼。
堯臣即挾畫學生二人與俱,繪遼主像以歸,言於帝曰:「遼主望之不似人君,臣謹畫其容以進,若以相法言之,亡在旦夕,幸速進兵,兼弱攻昧,此其時也。」
併圖其山川險易以上。
帝大喜,取燕、雲之計遂定。
乙丑,改湟州為樂州。
乙亥,帝耕籍田。
罷裕民局。
封占城楊卜麻疊為占城國王。
占城在中國西南,所統大小聚落一百五,略如州縣。
自上古未常通中國,周顯德中始入貢,自是朝貢不絕。
然北與交趾接壤,互相侵擾。
及詔封為王,始與交趾加恩均矣。
金使烏凌阿贊謨如遼,迎封冊也。
二月,庚辰,改宣和殿為保和殿。
戊戌,以鄧洵武為少保。
遼主如鴛鴦濼。
章薩巴誘中京射糧軍,僭號,南面軍帥耶律伊都討擒之。
三月,丁未朔,遼遣太傅蕭實埒訥等冊金主為東懷國皇帝。
庚戌,蔡京等進安州所得商六鼎。
己未,以馮熙載為中書侍郎,范致虛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張邦昌為尚書右丞。
邦昌,東光人也。
詔:「天下知宮觀道士,與監司、郡、縣官以客禮相見。」
童貫令熙河經略使劉法取朔方,法不欲行,強遣之。
出至統安城,遇夏主弟察克率步騎三陳以當法前軍,而別遣一精一騎登山出其後。
大戰移七時,兵饑馬渴,死者甚眾。
法乘夜遁,比明,走七十里,至盍硃峞,守兵追之,法墜崖折足,乃斬首而去。
是役也,喪師十萬,貫隱其敗而以捷聞。
察克見法首,惻然語其下曰:「劉將軍前敗我古骨龍、仁多泉,吾嘗避其鋒,謂天生神將,豈料今為一小卒梟首哉!其失在恃勝輕出,不可不戒。」
遂乘勝圍震武。
震武在山峽中,熙、秦兩路不能餉,自築後三歲間,知軍李明、孟清,皆為夏人所殺。
至是城又將陷,察克曰:「勿破此城,留作南朝病塊。」
乃自引去。
宣撫使司以捷聞,受賞數百人。
甲子,知登州宗澤,坐建神霄宮不虔,除名,編管。
辛未,賜上捨生五十四人及第。
甲戌,皇后親蠶。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庚寅,童貫以鄜延、環慶兵大破夏人,平其三城。
辛丑,進輔臣官一等。
五月,丙午朔,京師茶肆傭,晨興見大犬蹲榻榜,近視之,乃龍也,軍器作坊兵士取食之。
逾五日,大雨如注,歷七日而止,京城外水高十餘丈。
帝懼甚,命戶部侍郎唐恪決水,下流入五丈河。
起居郎李綱言:「一陰一氣太盛,國家都汴百五十餘年矣,未嘗有此異。
夫變不虛生,必有感召之由,當以盜賊、外患為憂。」
詔貶綱監沙縣稅務。
丁未,詔:「德士許入道學,依道士法。」
丙辰,敗夏人於震武。
壬戌,金主諭鹹州路都統司曰:「軍興以前,哈斯罕諸部民有犯罪流竄邊境,或亡入於遼者,本皆吾民,遠在異境,朕甚憫之。
今既議和,當行理索,可明諭諸路千戶穆昆,遍與詢訪其官稱、名氏、地裡,具錄以上。」
壬申,班御制《九星二十八宿朝元冠服圖》。
是月,西北有赤氣亙天。
遼准布部人叛,執招討使耶律鄂爾多,都監蕭色埒德死之。
六月,戊寅,呼慶等至金主軍前,金主及宗翰等責以中輟,且言登州不當行牒。
呼慶對:「本朝知貴朝與契丹通好,又以使人至登州,緣疾告終,因遣慶與貴朝使臣同行,欲得早到軍前,權令登州移文,非有它故。
若貴朝果不與契丹通好,即朝廷定別遣使人共議。」
金主不聽,遂拘留慶等。
又以索多受宋一團一練使,杖而奪之。
壬午,詔:「西邊武臣為經略使者,改用文臣。」
甲申,詔封莊周為微妙元通真君,列禦寇為致虛觀妙真君,仍用冊命,配享混元皇帝。
童貫因關右既困,諷夏人因遼進誓表納款。
己亥,詔六路罷兵。
及夏遣使來賀天寧節,授以誓詔,夏使辭不敢,貫不能屈,但遣館伴強之使持還。
及境,棄之道中而去,賈琬得而上之,貫始大沮。
尋加貫太傅,封涇國公。
時人稱蔡京為「公相」,貫為「媼相」。
秋,七月,丙辰,詔以蔡絛向緣狂率,廢黜幾年,念其父京元老,勳在王室,未忍終棄,可特敘舊官,外與宮觀,任便居住。
既而京言敘不以法,乞賜寢罷,詔候過大禮取旨。
遼主獵於南山,金復遣烏凌阿贊謨如遼,責冊文無兄事之語,不言大金而雲東懷,乃小邦懷其德之義。
又冊文有「渠材」二字,語涉輕侮;若:「遙芬」、「多戩」等語,皆非善意,殊乖體式。
如依前書所定,然後可從。
遼楊詢卿、羅子韋率眾降金,金主命各以所部為穆昆。
八月,戊寅,詔:「諸路未方田處,並令方量,均定租課。」
丙戌,御制御筆《神霄玉清萬壽宮記》,令京師神霄宮刻記於碑,以碑本賜天下,摹勒立石。
己丑,金頒女直字於國中。
女直初無文字,及獲契丹、漢人,始通契丹、漢字,於是宗雄、希尹等學之。
宗雄因病,兩月並通大小字,遂與宗乾等立法定制,凡與遼、宋往來書問,皆宗雄、希尹主之。
金主因命希尹依仿漢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國語,制女直字行之。
丁酉,尚書左丞范致虛以母憂去位。
時朝廷欲用師於遼,致虛言邊隙一開,必有意外之患,宰相謂其懷異,竟不起復。
遼以皇子趙王實訥埒為西京留守。
遼主諸子,惟晉王額嚕溫最賢,樂道人善而矜人不能。
時宮中惡讀書,見之輒斥。
額嚕溫嘗入寢殿,見近侍閱書,因取臂之,會諸王至,因袖而歸之,曰:「勿令它人見之也。」
一時號稱長者。
九月,乙卯,曲宴蔡京於保和新殿。
殿西南廡有玉真軒者,劉妃妝閣也。
癸亥,幸道德院觀金芝;由景龍江至蔡京第鳴鸞堂,賜京酒。
京訴開封尹聶山離間事,山即坐黜。
因作《鳴鸞記》以進。
時京子攸、儵、翛及攸子行,皆為大學士,鞗尚帝姬;家人廝養,亦居大官,媵妾封夫人。
京每侍上,恆以君臣相悅為言。
帝時乘輕車小輦,頻幸其第,命坐,賜酒,略用家人禮。
丙寅,蔡京奏:「臣伏蒙聖慈,以臣夏秋疾病,特命於龍德太一宮設普天大醮,又親制青詞以見誠意。
至日臨幸醮筵,別制密詞,親手焚奏。
仰惟異禮,今昔所無,殞首殺身,難以仰報。」
方京病篤,人謂其必死,獨晁沖之謂陸宰曰:「未死也。
彼敗壞國家至此,若使宴然死牖下,備極哀榮,豈復有天道哉!」已而果愈。
丁卯,以蔡攸為開府儀同三司。
攸有一寵一於帝,進見無時,與王黼得預宮中秘戲。
或侍曲宴,則短衫窄褲,塗抹青紅,雜倡優侏儒中,多道市井一婬一媟謔一浪一語以獻笑取一悅。
攸妻宋氏,出入禁掖,攸子行,領殿中監,一寵一信傾其父。
攸嘗言於帝曰:「所謂人主,當以四海為家,太平為娛,歲月能幾何,豈可徒自勞苦!」帝深納之。
因令苑囿皆仿江、浙為白屋,不施五采,多為村居、野店,及聚珍禽異獸,動數千百,以實其中。
都下每秋風夜靜,禽一獸之一聲四徹,宛若山林陂澤間,識者以為不祥之兆。
金主以遼冊禮使失期,詔諸路軍過江屯駐。
遼乃令實埒訥等先持冊稿如金,而後遣使送烏凌阿贊謨持書以還。
遼耶律程古努等二十餘人謀反,伏誅。
十一月,乙卯,祀圜丘,赦天下。
甲子,詔:「東南諸路水災,令監司、郡守悉心賑救。」
戊辰,以張邦昌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王安中為尚書右丞。
安中附童貫、王黼為中丞,因論蔡京罪,為帝所知,遂居政一府。
淮甸旱饑,民失業,遣監察御史察訪。
太學生鄧肅,以硃勉花石綱害民,進詩諷諫,詔放歸田里。
壬申,放林靈素歸溫州。
釋氏既廢,靈素益尊重,官沖和殿侍晨,出入呵引,至與諸王爭道,都人稱曰:「道家兩府」。
靈素與道士王允誠共為怪神,後忌其相軋,毒之死。
都城暴水,遣靈素厭勝,方率其徒步虛城上,役夫爭舉梃將擊之,走而免。
帝知眾所怨,始不樂。
靈素恣橫不悛,道遇皇太子,弗斂避。
太子入訴,帝怒,以為太虛大夫,斥還故里,命江端本通判溫州,幾察之。
端本廉得居處過制罪,詔徙置楚州,而已死,遺奏至,猶以侍從禮葬焉。
十二月,甲戌,詔:「京東路盜賊竊發,令東西路提刑督捕之。」
辛卯,大雨雹。
自政和以來,帝多微行,乘小轎子,數內臣導從。
置行幸局,局中稱出日為有排當;次日未還,則傳旨稱瘡痍,不坐朝。
始,民間猶未知,及蔡京謝表有「輕車小輦,七賜臨幸」之語,自是邸報傳之四方,而臣僚阿順莫敢言。
秘書省正字曹輔上疏諫曰:「陛下厭居法宮,時乘小輦出廛陌郊坰,極遊樂而後返,臣不意陛下當宗社托付之重,玩安忽危,一至於此!夫君之與民,本以人合,合則為腹心,離則為楚、越,畔服之際,在於斯須,甚可畏也!萬一當乘輿不戒之初,一夫不逞,包藏禍心,雖神靈垂護,然亦損威傷重矣。
又況有臣子不忍言者,可不戒哉!」帝得疏,出示宰臣,令赴都堂審問。
余深曰:「輔小辟,何敢論大事!」輔曰:「大官不言,故小辟言之。」
王黼一陽一顧張邦昌、王安中曰:「有是事乎?」
皆應以不知。
輔曰:「茲事雖里巷小民無不知,相公當國,獨不知邪?曾此不知,焉用彼相!」黼怒,令吏從輔受詞,輔一操一筆曰:「區區之心,一無所求,一愛一君而已。」
退,待罪於家。
黼奏:「不重責輔,無以息浮言。」
丙申,詔編管郴州。
初,輔將有言,知必獲罪,召子紳來,付以家事,乃閉戶草疏。
及貶,怡然就道。
將樂楊時,初登進士第,聞程顥兄弟講學,以師禮見顥於穎昌。
其歸也,顥目送之曰:「吾道南矣。」
顥卒,又師事頤。
頤偶瞑坐,時與游酢侍立不去,既覺,則門外雪深一尺矣。
海內稱龜山先生。
蔡京客張{角}言於京曰:「今天下多故,至此必敗,宜急引舊德老成,置諸左右,庶幾猶可及。」
京問其人,{角}以時對,京因薦之。
會路允迪自高麗還,言高麗國王問龜山先生安在,乃召為秘書郎。
呼慶留金凡六月,數見金主,執其前說,再三辨論。
金主與宗翰等議,乃遣慶歸。
臨行,語曰:「跨海求好,非吾家本心。
吾已獲遼人數路,其它州郡,可以俯拾,所以遣使人報聘者,欲交鄰耳。
暨聞使日不以書來而以詔詔我,此已非其宜。
使人雖卒,自合復遣;止遣汝輩,尤為非禮,足見翻悔。
本欲留汝,念過在汝朝,非汝罪也。
歸見皇帝,若果欲結好,請早示國書;或仍用詔,決難從命。
且我嘗遣使求遼主冊吾為帝,取其鹵簿;使人未歸,爾家來通好。
而遼主冊吾為東懷國,立我為至聖至明皇帝,吾怒其禮儀不備,又念與汝家已通好,遂鞭其來使,不受法駕等。
乃本國守兩家之約,不謂貴朝如此見侮。
汝可速歸,為我言其所以!」慶以是月戊戌離金主軍前,朝夕奔馳,從行之人,有裂膚墮指者。
是月,京西饑,淮東大旱,遣官賑濟。
嵐州黃河清。
升趙州為慶源府,均州為武當軍節度。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宣和二年(遼天慶十年,金天輔四年。
庚子,一一二零年)
春,正月,癸亥,追封蔡確為汝南郡王。
甲子,罷道學,以儒道合而為一,不必別置道學也。
二月,乙亥,遣中奉大夫、右文殿修撰趙良嗣、忠訓郎王瓖使金。
先是呼慶以正月至自登州,具道金主所言,並其國書達於朝。
王師中亦遣子瓖同慶詣童貫白其事。
貫時受密旨圖遼,欲假外援,因建議遣良嗣等持御筆往,仍以買馬為名;其實約夾攻遼,取燕京舊地,第面約不繼國書。
夾攻之約,蓋始於此。
唐恪罷。
戊子,令所在贍給淮南流民,諭還之。
甲午,詔別修《哲宗正史》。
金主使烏凌阿贊謨持書及冊文副本至遼,且責其乞兵於高麗。
遼以金人所定「大聖」二字,與先世稱號同,遣實埒訥往議。
金主怒,謂群臣曰:「遼人屢敗,遣使求成,惟飾虛辭以為緩兵之計,當議進兵。」
乃令鹹州路統軍司治軍旅,修器械,具數以聞,將以四月進師。
令色克留兵一千鎮守,棟摩以餘兵來會於渾河。
和議遂絕。
三月,壬寅,賜上捨生二十一人及第。
乙卯,改熙河蘭湟路為熙河蘭廓路。
遼復遣實埒訥以國書如金。
夏,四月,丙子,詔:「江西、廣東兩界,群盜嘯聚,添置武臣提刑、路分都監各一員。」
乙未,金主自將伐遼,分三路出師,趨上京。
遼主獵於呼圖裡巴山。
聞金師再舉,耶律拜薩巴選一精一兵三千以濟遼師。
五月,庚子朔,以淑妃劉氏為貴妃。
己酉,日中有黑子如棗大。
趙良嗣等以四月甲申至蘇州,守臣高國寶迎勞甚恭。
會金主已出師,以是月壬子會青牛山,議所向。
翼日,良嗣等至,金主令良嗣與遼使實埒訥並從軍。
每行數十里,輒鳴角吹笛,鞭馬疾馳,比明,行六百五十里。
至上京,命進攻,且謂良嗣等曰:「汝可觀吾用兵,以卜去就。」
遂臨城督戰。
諸軍鼓噪而進,自旦及巳,棟摩以麾下先登,克其外城,留守托卜嘉以城降。
良嗣等奉觴為壽,皆稱萬歲。
是日,赦上京官民,仍詔諭遼副都統耶律伊都。
丁巳,祭地於方澤,降德音於諸路。
布衣硃夢說上書論宦寺權太重,編管池州。
壬戌,金兵次沃黑河,宗干率群臣諫曰:「地遠時暑,軍馬罷乏,若深入敵境,糧饋乏絕,恐有後艱。」
金主乃班師,命分兵攻慶州。
遼耶律伊都襲棟摩於遼河,金兵戰卻之。
遼上京已破,樞密使恐忤旨,不以時奏。
遼故事,軍政皆關決於北樞密院,然後奏知。
至是同平章事左企弓為遼主言之,遼主曰:「兵事無乃非卿責邪?」
企弓曰:「國勢如此,豈敢循例為自全計!」因陳守備之策。
拜中書侍郎、平章事。
戊辰,詔:「宗室有文行才術者,令大宗正司以聞。」
六月,癸酉,詔開封府賑濟饑民。
丁丑,太白晝見。
太師、魯國公、神霄玉清萬壽宮使蔡京,屢上章乞致仕,戊寅,詔依所請,守本官,在京賜第居住,仍朝朔望。
京專一政日久,公論不與,帝亦厭薄之。
子攸,權勢既與父相軋,浮薄者復間焉,由是父子各立門戶,遂為仇敵。
攸別居賜第,一日,詣京,甫人,遽起,握父手為診視狀,曰:「大人脈勢舒緩,體中得毋有不適乎?」
京曰:「無之。」
京語其客曰:「此兒欲以為吾疾而罷我耳。」
閱數日,果有致仕之命。
辛巳,詔:「自今動改元豐法制,論以大不恭。」
中牟縣民訴方田不均,乙酉,詔罷諸路方田。
遼以北府宰相蕭伊蘇為上京留守。
金人之攻陷上京也,遼太祖天膳堂在祖州,太宗崇元殿在懷州,以及慶州之望仙、望聖、神儀三殿,焚燒殆盡。
所司以聞,蕭奉先抑而不奏,後遼主知而問之,奉先曰:「初雖侵犯元宮,劫掠諸物,尚懼列聖威靈,不敢毀壞靈寢,已指揮有司修葺防護。」
奉先迎一合誕謾類此。
丙戌,詔:「三省、樞密院額外吏職,並從裁汰。
及有妄言惑眾,稽違詔令者,重論之。」
詔:「諸司總轄、提點之類,非元豐法,並罷。」
丁亥,復寺院額,尋又復德士為僧。
甲午,罷禮制局並修書五十八所。
秋,七月,壬子,罷文臣起復。
己未,罷醫、算學。
八月,庚辰,詔減定醫官額。
乙未,詔:「監司所舉守令非其人,或廢法不一舉,令廉訪使者劾之。」
是月,趙良嗣於上京出御筆與金主議約,以燕京一帶本漢舊地,約夾攻契丹,取之。
金主命譯者曰:「契丹無道,其土疆皆我有,尚何言!彼南朝方通歡,且燕京皆漢地,當與南朝。」
良嗣曰:「今日約定,不可與契丹復和也。」
金主曰:「有與契丹乞和,亦須以燕京與爾家方和。」
許遂議歲幣,良嗣初許三十萬,辨論久之,卒與契丹舊數。
金主又謂良嗣曰:「吾軍已行,九月至西京,汝等到南朝,請發兵相應。」
遂以手札付之,約以本國兵逕自平地松林趨古北口,南朝兵自雄州趨白溝夾攻,不如約,即地不可得。
金師至松林,會大暑,馬牛疫,金主乃還,遣驛追良嗣至,易國書,約來年同舉。
宗翰曰:「使副至南朝奏皇帝,勿如前時中絕也。」
留良嗣飲食數日,及令所擄遼吳王妃歌舞,謂良嗣曰:「此契丹兒婦也,今作奴婢,為使人歡。」
遣薩喇、哈嚕等持其國書來報聘。
九月,壬寅,金薩喇、哈嚕等至,詔衛尉少卿董耘館之,止作新羅人使引見。
後三日,對於崇政殿,帝臨軒,薩喇、哈嚕等捧書以進,禮畢而退。
詔:「罷政和二年給地牧馬條法,收見馬以給軍,應牧田及置監處並如舊制。」
丙辰,詔登州鈐轄馬政借武顯大夫,使聘於金。
是日,薩喇、哈嚕等入辭於崇政殿,賜宴顯靜寺,命趙良嗣押宴,王瓖伴送,政持國書及事目隨哈嚕等行。
書曰:「大守皇帝致書於大金皇帝:遠承信介,持示函書,具聆啟處之詳,殊副瞻懷之素。
契丹逆天賊義,干紀亂常,肆害忠良,恣為暴虐。
知夙嚴於軍旅,用綏集於人民,致罰有辭,逖聞為慰。
今者確示同心之好,共圖問罪之師,念彼群黎,舊為赤子,既久淪於塗炭,思永靖於方垂,誠意不渝,義當如約。
已差太傅、知樞密院事童貫勒兵相應,使回,請示舉軍的日,以憑夾攻。
所有五代以後陷沒幽薊等州舊漢地及漢民,並居庸、古北、松亭、榆關,已議收復,所有兵馬,彼此不得過關外,據諸色人及貴朝舉兵之後背散到彼餘處大戶,不在收留之數。
絹銀依與契丹數目歲交,仍置榷場。
計議之後,契丹請和聽命,各無允從。」
乃別降樞密院札目付政,遣政子擴從行。
初,朝議止欲得燕京舊地。
及趙良嗣還朝,言嘗問金主,燕京一帶舊漢地,並西京亦是。
金主曰:「西京我安用,止為拏阿適,西一臨爾。
事竟,亦與汝家。」
阿適,遼主小字也。
又言平、營本燕京地,高慶裔曰:「平、灤非一路。」
金主曰:「此不須議。」
故事目並及山後寰、應、朔、蔚、媯、儒、新、武諸州。
兩國之釁,由此生矣。
是秋,遼主獵於沙嶺。
蕭伊蘇守上京,為政寬猛得宜,乘金兵殘破之後,民多窮困,輒加振恤,眾鹹一愛一之。
冬,十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己巳,尚書省言:「州縣武學已罷,內外願入京武學人,乞依元豐法試補入學舉試;其考選升補推恩,並依大觀武學法。」
從之。
以內侍梁師成為太尉。
師成黠慧習文法,初領睿思殿文字外庫,主出外傳上旨。
政和中,漸得幸,因竄名進士籍中,累遷河東節度使,至是遂有此命。
時中外泰寧,帝留意禮文符瑞之事,師成逢迎希恩一寵一,帝本以隸人畜之,命入處殿中,凡御書號令,皆出其手,多擇善書吏習仿帝書,雜詔旨以出,外庭莫能辨。
師成實不能文,而高自標榜,自言蘇軾出子。
時天下禁誦軾文,其尺牘在人間者皆毀去,師成訴於帝曰:「先臣何罪?」
自是軾之文乃稍出。
以翰墨為己任,四方名士,必招致於門下,多置書畫卷軸於外捨,邀賓客縱觀,得其題識,合意者輒密加汲引,執政、侍從,可階而升。
王黼以父事之,稱為「恩府先生」,蔡京父子亦諂附焉。
都人目為「隱相」,所領職局,多至數十百。
睦州青溪民方臘,世居縣之堨村,托左道以惑眾。
縣境梓桐、幫源諸洞,皆在山谷幽險處,民物繁夥,有漆楮杉材之饒,富商巨賈多往來。
臘有漆園,造作局屢酷取之,臘怨而未敢發。
時吳中困於硃勉花石之擾,比屋致怨。
臘因民不忍,一陰一聚貧乏游手之徒,以硃勉為名,遂作亂。
馬政等達金拉林河,留帳前月餘,議論不決。
金主初不認事目內已許西京之語,且言平、灤、營三州不系燕京所管,政等不能對,唯唯而已。
金主又與其群臣謀,謂:「北朝所以雄盛者,緣得燕地漢人。
今一旦割還南朝,不惟國勢微削,兼退守五關之北,無以臨制南方,坐承其弊。
若我將來滅契丹,盡在其地,與宋為鄰,時或以兵壓境,更南展提封,有何不可!」群臣皆以為然。
唯宗翰云:「南朝四面被邊,若無兵力,安能立國!未可輕之。」
金主遂將馬擴遠行射獵,久之乃還,令諸大臣具飲食,遞邀南使。
十餘日,始草國書,遣哈嚕與政等來報。
聘書中大略云:「前日趙良嗣等回,許燕京東路州鎮,已載國書,若不夾攻,應難如約。
今若更欲西京,請便計度收取,若難果意,冀為報示。」
十一月,戊戌朔,方臘自號聖公,建元永樂,以其月為正月。
置官吏、將帥,以巾飾為別,自紅巾而上,凡六等。
無弓矢、介冑,唯以鬼神詭秘事相扇訹。
焚室廬,掠金帛、子女,誘脅良民為兵,不旬日,聚眾至數萬,陷青溪縣。
己亥,少傅、太宰兼門下侍郎余深罷。
時福建以取花果擾民,深為言之,帝不悅,出知福州。
庚戌,以王黼為少保、太宰兼門下侍郎。
初,蔡京致仕,黼一陽一順人心,悉反其所為,四方翕然稱為賢相。
及拜太宰,遂乘高為邪,多畜子女玉帛自奉,僭擬禁省。
因請置應奉局,自兼提領,中外名錢,皆許擅用,竭天下財力以供費。
官吏承望風旨,凡四方水土珍異之物,悉苛取於民,進帝所者,不能什一,餘皆入於黼家。
己未,兩浙都監蔡遵、顏坦擊方臘於息坑,死之。
十二月,戊辰,方臘陷睦州,殺官兵千人,於是壽昌、分水、桐廬、遂安等縣皆為賊據。
甲申,方臘陷休寧縣,知縣事麴嗣復為賊所執。
脅之使降,嗣復罵賊不絕口,曰:「何不速殺我!」賊曰:「我休寧人也,公邑宰,有善政,前後官無及公者,我忍殺公乎!」委之而去。
朝廷因命嗣復知睦州,進官二等。
尋為賊所傷,自力渡江,將乞兵於宣撫司,未及行而卒。
丙戌,方臘陷歙州,東南將郭師中戰死,士曹掾栗先守獄,詬賊遇害。
於是婺源、績溪、祁門、黟縣官吏皆逃去。
尋又陷富一陽一、新城,遂一逼一杭州。
凡賊兵所至,得官,必斷臠支體,探其肺腸,或熬以膏油,叢鏑亂射,備盡楚毒,以償積怨。
警奏至京師,時方聚兵以圖北伐,王黼匿不以聞,於是附者益眾,東南大震。
淮南發運使陳遘上言:「賊眾強,官軍弱,乞調京畿兵及鼎、澧一槍一牌手兼程以來,不致滋蔓。」
帝得疏,大驚,乃罷北伐之議。
丁亥,以譚稹為兩浙制置使,童貫為江、淮、荊、浙宣撫使,率禁旅及秦晉蕃漢兵十五萬討之。
己丑,以少傅鄭居中權領樞密院。
庚寅,詔訪兩浙民疾苦。
是月,方臘陷杭州,知州趙震遁;廉訪使者趙約詬賊,死之。
是冬,遼主至西京。
郡縣多陷沒,而遼主畋游不恤,忠臣多被疏斥。
文妃蕭氏作歌以諷諫,遼主見而銜之。
真臘遣人來朝,詔封其主為真臘國王。
是歲,夏改元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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