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
起屠維作噩四月,盡八月,凡五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建炎三年(金天會七年)
夏,四月,戊申朔,宰相硃勝非等言:「臣等召苗傅、劉正彥等到都堂,諭以今國家多事,干戈未弭,當急防秋之計,睿聖皇帝宜還尊位、總萬機,苗傅等一皆聽從。」
太后詔曰:「甚契吾心,可依所請。」
勝非乃率百官上第一表,請上還宮,詔不允。
太后內出札與帝曰:「今日朔日,宜入見禁中。」
帝奏曰:「臣疾作,已奉表起居,容臣望日趨詣。」
太后又詔曰:「嗣君沖幼,強敵未寧,事尤急於防秋,理難安於垂箔。
臣僚懇請,不可重違,宜復御朝,以安中外。」
百官再上奏,帝答以:「太后垂簾,當共圖國事;不然,不敢獨當。」
太后詔許之。
百官三表畢,時已巳刻,上始御殿,百官起居。
帝猶未肯入內,勝非再請,遂就西廊,搢笏,掖帝乘馬還行宮,都人夾道焚香,眾情大悅。
帝及太后同御前殿,垂簾,下詔曰:「朕顧德弗類,遭時多艱,永惟責躬避位之因,專為講好息民之計。
今露章狎至,復闢為期,朕惟東朝有垂簾保佑之勞,元子有踐阼纂承之托,太后宜上尊號曰隆祐皇太后,嗣君宜立為皇太子。
所有三月六日赦書應干恩賞等事,令有司疾速施行。」
是日,呂頤浩、張浚次秀州,韓世忠以下出郊迓之。
頤浩謂諸將曰:「國家艱危,君父廢辱,一行將佐,力圖興復。
今幸已反正,而賊猶握兵,包藏一奸一謀,事若不濟,必反以惡名加我,諸公勉之,漢翟義、唐徐敬業之事,可為戒也。」
己酉,帝與太后垂簾聽政。
初,太后即欲撤簾,日高猶不出。
帝令硃勝非陳請,勝非言:「當先降詔。」
於是暫出御殿。
後曰:「官家既還內,吾便不當出。」
遂詔以四日撤簾。
張浚除中大夫、知樞密院事。
浚時年三十三,國朝執政,自寇淮以後,未有如浚之年少者。
是日,呂頤浩、張浚次臨平。
苗翊、馬柔吉以重兵負山阻河,為陳於中流,植木為鹿角,以便行舟,翊以旗招世忠出戰。
始,世忠以劉寶軍非所部,乃悉收其家屬詣軍;將戰,世忠艤家屬舟於岸下,率將士當前力戰,張俊次之,劉光世又次之。
軍小卻,世忠叱其將馬彥溥揮兵以進。
塗濘,騎不得騁,世忠下馬持予突前,令其將士曰:「今日各以死報國,若面不帶幾箭者,必斬之!」頤浩在中軍,被甲立水次,出入行伍間督戰。
翊等敗走,傅、正彥遣兵授之,不能進。
頤浩等進兵北關。
傅、正彥見帝,請設盟誓,兩不相害,帝賜金勞遣。
傅、正彥退詣都堂,趣賜鐵券,勝非命所屬檢詳故事,如法製造。
是夕,傅、正彥引一精一兵二千人,開湧金門以出,命其徒所在縱火;遇大雨,火不能起,遂遁。
夜,尚書省檄諸道捕傅等。
世忠、俊,光世馳入城,至行宮門。
世忠欲入,其下張介曰:「不可,雖聞二賊已去,尚未可知。」
其閽者以聞,上步至宮門,握世忠手慟哭。
光世、俊繼至,並見於內殿,上嘉勞久之。
辛亥,皇太后撤簾。
呂頤浩、張浚引勤王兵入城,都人夾道聳觀,或以手加額。
頤浩、浚與諸將見勝非於殿廬,因求對,閤門白:「故事,無與宰執同對者。」
勝非曰:「呂樞密固可隨班,然亦須降旨免見,餘人則不知也。」
是日,平寇左將軍韓世忠手執工部侍郎王世修以屬吏,並拘其妻子,詔制置使劉光世鞫其始謀以聞。
苗傅犯富一陽一,遣統制官喬仲福追擊之。
壬子,帝初御殿受朝。
知樞密院事張浚等言:「逆臣苗傅、劉正彥引兵遁走,請行下諸州,生擒傅、正彥者,白身除觀察使,不願就者賞錢十萬緡,斬首者依此。
搏獲王鈞甫、馬柔吉、張逵、苗瑀、苗翊,並轉七官。
其餘官兵、將校,並與放罪,一切不問。
仍降黃榜曉諭。」
從之。
詔:「前日皇太子嗣位赦文內,優賞諸軍,改作復辟優賞,餘不行。」
是日,執政奏事畢,硃勝非乞罷,帝未許,勝非曰:「臣若不去,人必以為有所壅蔽。
臣去之後,公議乃見。」
帝問可代者,勝非曰:「以時事言,須呂頤浩、張浚。」
帝曰:「二人孰優?」
勝非曰:「頤浩練事而粗一暴,浚喜事而疏淺。」
帝曰:「人俱輕浚太少年。」
勝非曰:「臣向日蘇州被召,軍旅錢谷,悉以付浚。
後來勤王事力皆出於此,浚實主之。」
勝非拜辭,將退,帝曰:「即令更押卿赴都堂,令劉光世、韓世忠、張俊等皆參堂,以正朝廷之體。」
勝非曰:「臣聞唐李晟平硃泚之亂,奏云:『謹已肅清宮禁,祗奉寢園。
』當時寇污宮禁,晟擊出之,故雲肅清。
今陛下還宮已數日,將士直突呼叫,入至殿門,誠為不知理道。」
勝非退,見光世已下於都堂,世忠曰:「金人固難敵,若苗傅,但有少許漢兒,何足畏者!」勝非曰:「請太尉速追討,毋令過江。」
癸丑,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兼御營使硃勝非,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洪州,從所請也。
勝非在相位凡三十三日。
資政殿學士、大中大夫、同簽書樞密院事呂頤浩遷宣奉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兼御營使,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李邴守尚書右丞,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事鄭進簽書樞密院事。
監察御史陳戩鞫王世修於軍中,具伏同苗傅等謀亂狀,詔斬於市。
苗傅犯桐廬縣。
起復定國軍承宣使、帶御器械、鄜延路馬步軍總管、御營平寇左將軍韓世忠為武勝軍節度使,充御營左軍都統制;寧武軍承宣使、帶御器械、秦鳳路馬步軍副總管、御營前軍統制張俊為鎮西軍節度使,充御營右軍都統制;秘閣修撰、知平江府湯東野充徽猷閣待制;朝奉大夫、知常州周杞充右文殿修撰:自餘將佐,鹹進官二等。
張浚言:「迪功郎呂摭,自城中以蠟書陳二凶反狀;進士呂擢,掌文字有勞。」
得旨,摭改京秩,擢命以官。
始,王淵識韓世忠於微時,待之絕等,至是世忠為請地厚葬,經紀其家。
久之,詔贈淵開府儀同三司;而康履亦贈官,謚榮節。
淵死年五十三。
斬御營中軍統制官、權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吳湛。
初,帝見韓世忠,握手語曰:「吳湛最佐逆,尚留朕肘腋,能先除乎?」
世忠曰:「此易與耳。」
時湛已不能自安,嚴兵為備。
世忠詣湛,與語,手折其中指,遂執以出;門下兵衛驚擾,世忠按劍叱之,無敢動者。
詔戮湛於市。
以統制官辛永宗為帶御器械、充御營使司中軍統制。
乙卯,赦天下。
舉行仁宗法度,錄用元祐一黨一籍。
嘉祐法有與元豐不同者,賞格聽從重,條約聽從寬。
系石刻一黨一人,並給還元官職及合得恩澤。
諸路上供木炭、油、蠟之類,有困民力非急用之物者並罷。
天下民庶,許置弓一弩一,技一精一者保試推恩。
丙辰,苗傅至白沙渡,所過焚橋樑以遏王師,劉光世遣其前軍統制王德助喬仲福討之。
丁巳,詔:「自崇寧以來,內侍用事,循習至今,理宜痛革。
自今內侍不許與主兵官交通、假貸、饋遺及干預朝政;如違,並行軍法。」
苗傅犯壽昌縣,所至掠居人,黥以為軍。
戊午,統制官喬仲福追擊苗傅至梅嶺,與戰,敗之,傅走烏石山。
庚申,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呂頤浩改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仍兼御營使;尚書右丞李邴參加知政事。
時言者復引司馬光並三省狀,請舉行之,詔侍從、台諫議。
御史中丞張守言:「光之所奏,較然可行。
若便集眾,徒為紛紛。」
頤浩乃請以尚書左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門下、中書侍郎並為參知政事,尚書左右丞並減罷。
自元豐改官制,肇三省,凡軍國事,中書揆而議之,門下審而覆之,尚書承而行之,三省皆不置長官,以左右僕射兼兩省侍郎。
二相既分班進呈,自是首相不復與朝廷議論。
宣仁後垂簾,大臣覺其不便,始請三省合班奏事,分省治事,歷紹聖至崇寧,皆不能改。
議者謂門下相既同進呈公事,則不應自駁已行之命,是東省之職可廢也。
及是帝納頤浩等言,始合三省為一,始祖宗之故。
宰相呂頤浩、知樞密院事張浚言:「今天下多事,宜命庶僚各舉內外官及布衣隱士材堪大用之才,擢為輔弼,協濟大功。」
詔行在職官各舉所知以聞。
權罷秘書省,廢翰林天文局,並宗正寺歸太常,省太府、司農寺歸戶部,鴻臚、光祿寺、國子監歸禮部,衛尉寺歸兵部,太僕寺歸駕部,少府、將作、軍器監歸工部,皆以軍興並省也。
秘書少監方誾罷為秘閣修撰、知台州,其餘丞、郎、著作、正字十餘人,皆出守或奉祠而去。
於是館、學、寺、監盡廢,士人外召而至者,率以尚書郎處之,郎選始輕矣。
減尚書六曹吏,自主事至守當官凡四等,定為九百二十人。
吏部七司,三百五十九;戶部五司,二百八十八;禮部四司,五十六;兵部四司,一百三十五;刑部四司,六十三;工部四司,一十九;其分案總為一百七十有三。
苗傅犯衢州,守臣胡唐老據城拒之。
大雨雹,城上夭石俱發,不克攻,遂引去。
辛酉,武泰軍節度使、知大宗正事仲綜,請自江寧府移司虔州,許之。
未幾,仲綜薨,追封平原郡王。
癸亥,喬仲福、王德至衢州。
丙寅,詔:「諸路靖勝軍並撥隸御營右軍都統制張浚。」
苗傅犯常山縣。
丁卯,帝發杭州,留簽書樞密院事鄭衛皇太后。
丁卯,御營左軍都統制韓世忠請身往討賊。
以世忠為江浙制置使,自衢、信追擊之。
世忠入辭,請曰:「臣當撲滅二賊,未審聖意欲生得之耶,或函首以獻也?」
帝曰:「殺之足矣。」
世忠曰:「臣誓生致之,顯戮都市,為宗社刷恥。」
時衛士宋金剛、張小眼者,號有膂力,世忠乞以行,欲使護俘來上。
帝壯之,酌巨觥以餞世忠。
戊辰,苗傅犯玉山縣。
辛未,苗傅屯沙奚鎮,統制官喬仲福、王德乘間入信州。
會統制官巨師古自江東討賊還,與仲福會,傅未至信州十里,聞官軍在彼,遂還屯衢、信之間。
壬申,立皇子檢校少保、集慶軍節度使魏國公帟為皇太子。
丙子,初定兩省吏額,自錄事至守當官分五等,凡二百三十八人。
中書省六分,門下省四分;其分房十有四,大凡六房外,又有制敕庫及班簿、章奏、知雜、催驅、開拆、賞功等房,而刑房分上下,諸吏守闕者百五十人,其餘為正額。
丁丑,初定尚為省自都事而下凡二百二十四,其間守闕如兩省之數,分房十、自吏、戶、工、刑之外,有監印、奏鈔、知雜、開拆等房及制敕庫,後又增催驅三省、催驅六曹、御史刑、封樁戶、營田工等房,通舊為十有五。
是月,御營平寇前將軍范瓊自壽春渡淮,遣卒五人之廬州,從安一撫使胡舜陟責贍軍錢帛,舜陟執殺之,遣一騎還報,諭之曰:「將軍受命北討,今棄而南,自為寇,吾豈竭生靈膏血以為汝資!宜急去,不然,將厲兵與將軍周旋於城下,必盡殺乃止!」瓊乃止。
舜陟又檄諸郡勿給其糧,瓊遂自光、蘄渡江,引兵之洪州屯駐。
五月,戊寅朔,帝次常州。
詔知樞密院事兼御營副使張浚為宣撫處置使,以川、陝、京西、湖南、湖北路為所部。
初,上問浚以方今大計,浚請身任陝、蜀之事,置司秦、川,而別委大臣與韓世忠鎮淮東,令呂頤浩扈駕來武昌,張俊、劉光世從行,庶與秦、川首尾相應,帝然之。
監登聞檢院汪若海亦曰:「天下若常山蛇勢,秦、蜀為首,東南為尾,中原為脊;將圖恢復,必在川、陝。」
議遂決。
始,除浚招討使,左司員外郎兼權中書舍人李正民言:「川、陝吾境,不當以招討名,請用唐裴度故事。」
帝是其言,浚乃改命。
帝許浚便宜黜陟,親作詔賜之。
右司諫袁植言:「前宰相黃潛善、汪伯彥,國之一奸一賊,其罪不在王黼、蔡攸之下,且怙一寵一擅權,蔽賢嫉能,登相府曾未逾年,三分天下幾失其二。
釋而不誅,奈宗廟社稷何!望檻送二人,斬之都市,以崇國體。」
詔責授鎮東軍節度副使、英州安置黃潛善降充江州一團一練副使,責授秘書少監、永州居住汪伯彥降充寧遠軍節度副使,並即其州安置。
韓世忠引兵發杭州。
庚辰,江、浙制置使周望引兵至衢州,而苗傅與其徒犯江山縣。
傅之行也,常以王鈞甫、馬柔吉將赤心隊為先鋒,去大軍十里而屯。
時帝命諸將,以罪止傅兄弟及劉正彥、鈞甫、柔吉、張逵,餘皆罔治。
赤心軍士聞詔寬大,乃叛傅,鈞甫遂焚河梁以斷其路,率赤心之眾降於望。
望使人受降書,未成,其前軍統領、右武大夫、歸州防禦使張翼等七人,謂鈞甫反覆,斬鈞甫及柔吉首以降,賊一黨一大懼。
詔以翼為翊衛大夫、溫州觀察使,諸將趙秉淵、楊忠憫,歸朝官趙棫、趙休,並進三官,仍以棫、休為直秘閣。
秉淵,易縣人,宣和末,殺契丹廋軍,以城來降。
忠憫,其先榆次人也。
苗傅等聞韓世忠且至,遂引後趨信州。
世忠聞之,恐其滋蔓閩、廣,乃自浦城捷出以邀之。
辛巳,帝次鎮江府。
翰林學士滕康請命有司祭陳東之墓,御筆令守臣並張愨致祭。
帝諭執政,以愨古之遺直,東忠諫而死,皆厚恤其家焉。
乙酉,帝至江寧府,駐神霄宮,改江寧府為建康府。
起復朝散郎洪皓為徽猷閣待制、假禮部尚書、充大金通問使。
初,議遣人使金,張浚因薦皓;呂頤浩召與語,大悅。
俄詔賜對,時皓方墨衰絰,頤浩脫巾衣服之。
既對,帝以國步艱難,兩宮遠狩為憂。
皓極言:「天道好還,金人安能久據中土!此正《春秋》邲、鄢之役,天其或者警晉訓楚也。」
帝悅,晉皓五官,擢待制,而以武功郎龔璹為右武大夫、假明州觀察使,副之。
帝遣左副元帥宗翰書,稱:「宋康王構謹致書元帥閤下:願用正朔,比於籓臣。」
上令皓與宰執議國書,皓欲有所易,頤浩不樂,遂罷遷官之命。
潰卒硃海,有眾數千人,入定遠縣界,知縣事魏孝友率兵至永康鎮,迓海請戰,海曰:「我假道而過,秋毫不敢犯,尚何與公戰乎!」孝友不從,以兵擊之。
海怒,與戰,民兵皆潰。
海執孝友至縣,殺之。
苗傅寇浦城縣。
時御營副使司前軍統制王德,既殺江、浙制置司裨將陳彥章,欲與制置使韓世忠戰,世忠曰:「苗、劉未平,若與之戰,乃是更生一敵,不如避之。」
夜,世忠將至浦城北十里,與傅、正彥遇於渙梁驛。
正彥屯溪北,傅屯溪南,跨溪據險設伏,相約為應。
世忠率諸軍力戰,驍將李忠信、趙竭節恃勇陷陳,右軍統制官馬彥溥馳救,死之。
賊乘勝至中軍,世忠瞋目大呼,挺矛而入,正彥望見,失聲曰:「吾以為王德,乃韓將軍也!」正彥少卻,世忠揮兵以進。
正彥墜馬,世忠生擒之,盡得其金帛子女。
傅棄軍遁去。
苗瑀收餘卒得千六百人,進破劍川縣,又犯虔州。
事聞,再贈彥溥武成軍節度使,謚忠壯。
先是朝散郎劉晏在正彥軍中,傅使統赤心隊,晏謂其部曲曰:「吾豈從逆一黨一反者邪!韓制使來,吾濟事矣。」
遂率眾歸世忠。
浦城之戰,世忠以晏騎六百為疑兵於浦山之一陽一,賊見,大駭。
晏以所部力戰,世忠上其功,遷一官。
初,薛慶據高郵,兵至數萬人,附者日眾。
知樞密院事張浚聞慶等無所繫屬,欲親往招之。
浚既渡江,靳賽以兵降。
戊子,至高郵,入慶壘,從者不滿百人。
浚出榜示以朝廷恩意,慶遂感悅歸服。
己亥,都省言:「自軍興以來,天下多事,四方文移增倍。
前日宰執疲耗於案牘,而邊防軍政所當急者,反致稽緩。
此無它,中書別無屬官故也。
請用熙寧故事,復置中書、門下省檢正官二員,分書六房一事,省左右郎官二員。」
從之。
是日,苗翊率眾出降,未解甲,復從其將孟皋計,欲遁之溫、台。
裨將江池聞之,殺皋,擒翊,降於制置使周望,其眾皆解甲。
有舉子程妥者,崇安人,時在傅軍為傅謀,與苗瑀、張逵收餘兵入崇安縣,統制官喬仲福、王德共追之,盡降其眾。
傅夜脫身去,變姓名為商人,與其一愛一將張政亡之建一陽一縣,土豪承節郎詹標覺而邀之,留連數日。
政知不免,密告標曰:「此苗傅也。」
標執以告南劍州同巡檢呂熙,以赴福建提點刑獄公事林杞,杞恐政分其功,與熙謀,使護兵殺政崇安境上,自以傅追世忠授之,遂檻赴行在。
辛丑,張浚自高郵至行在。
復以浚知樞密院事。
先是浚入薛慶軍,人傳事有不測,淮南招撫使王侄即以兵渡江。
會薛慶既得厚賞,從其一黨一王存計,亟以兵衛浚而出。
帝聞之,即日趣浚歸,浚辭曰:「高郵之行,徒仗忠信,雖不至如所傳聞,然身為大臣,輕動損威,罪莫甚焉。」
詔不允,以慶守高郵軍。
帝親書御制《中和堂詩》賜浚曰:「願同越勾踐,焦思先吾身。」
卒章曰:「高風動君子,屬意種蠡臣。」
是行也,御營使司主管機宜文字、承直郎任貺,至高郵遇賊,墜馬死,命以銀帛賜其家,錄其子仲全為忠州文學。
丁未,尚書省請以江、池、饒、信州為江州路,建康府、太平、宣、徽州、廣德軍為建康府路,並以守臣充安一撫制置使,其江州守臣,更不帶江東、湖北字入銜;從之。
六月,戊申朔,升盱眙縣為盱眙軍。
徽猷閣待制洪皓奉使至淮南,邀宿、泗州都大捉殺使李成以兵護送。
而成方與遙郡防禦使耿堅共圍楚州,責通判權州事賈敦詩,謂其降敵。
堅,河北人,初以義兵保護鄉井,既而率所部南來,至襲慶府與成會,及是俱在淮東。
皓先以書抵成,成曰:「汴涸,虹有紅巾,非五千騎不可往,軍食絕,不克如命。」
皓聞堅可撼,一陰一遣說之曰:「君越數千里赴國家急,山一陽一縱有罪,當稟於朝。
今擅興兵,名勤王,實作賊耳。」
堅意動,遂強成斂兵。
皓行至泗境,諜報有迎騎介而來,皓復還,且上疏言:「李成以朝廷不恤之而稽饋餉,有引眾納命建康之語。
今靳賽據揚州,薛慶據高郵,萬一三叛連衡,何以待之!此含垢之時,宜遣辯士諭意,優進其秩,畀以京口綱運,如晉待王敦可也。」
帝遂遣閤門宣贊舍人賀子儀撫諭成,給米五萬斛。
呂頤浩亦為書遺成,言:「左右欲圖王圖霸,須有天命。
若無天命,雖以項羽之強,終必滅亡。」
頤浩怒皓不先白己,乃奏其稽留生事,貶秩二等,皓遂轉由滁一陽一以行。
耿堅後亦為李成所並。
己酉,帝以久雨不止,諭輔臣,恐下有一陰一謀或人怨所致,於是呂頤浩、張浚皆謝罪求去。
帝曰:「宰執豈可容易去位!來日可召郎官以上赴都堂言闕政。」
御史中丞張守上言:「陛下罪己之詔數下矣,而天未悔禍,實有所未至爾。
儻能應天以實不以文,則安知譴告警懼,非誘掖陛下以啟中興之業乎!」先是守嘗進修德之說,疏凡三上,且曰:「願陛下處宮室之安,則思二帝、母后氈廬毳幕之居;享膳羞之奉,則思二帝、母后亶肉酪漿之味;服細爰之衣,則思二帝、母后窮邊絕塞之寒苦;一操一予奪之一柄一,則思二帝、母后語言、動作受制於人;享嬪御之適,則思二帝、母后誰為之使令;對臣下之朝,則思二帝、母后誰為之尊禮。
要如舜之兢業,湯之危懼,大禹之菲惡,文、武之憂勤,聖心不倦,盛德日隆,而天不之助順者,萬無是理也。」
及是又申言之,且曰:「天時人事,至此極矣,陛下睹今日之勢與去年孰愈?而朝廷之措置施設,與前日未始異也。
俟其如維揚之變而後言之,則雖斥逐大臣,無救於禍。
漢世災異策免三公,今位宰相者雖有勳績,然其才可以辦一職而識不足以干萬機,願更擇文武全才海內所共推者擢任之。」
中書舍人季陵言:「金人累歲南侵,生靈塗炭,城邑丘墟,怨氣所積,災異之來,固不足怪。
惟先格王正厥事,則在我者其可忽耶!臣觀廟堂之上無擅命之人,惟將帥之權太盛;宮閫之內無女謁之私,惟宦寺之習未革。
今將帥位高身貴,家溫祿厚,擁兵自衛,浸成跋扈之風。
去年禦敵,嘗遣王淵,桀驁不行;改命范瓊,心懷怏怏。
苗、劉二賊乘間竊發,豈一朝一夕之故哉!逮勤王之師一至錢塘,拘占房舍,攘奪舟船,凌轢官吏,侵漁百姓,恃功益驕,莫敢誰何,此將帥之權太盛也。
宦寺撓權,為日固久,不幸維揚大臣暗於事機,渡江之初,得以自衒,竊弄威一柄一,有輕外朝之心,上下共憤,卒碎賊手,亦可以戒矣。
比聞藍珪之流,復有召命,一黨一與相賀,氣焰益張,眾召僧徒,廣設齋會,以追薦錢塘之被害者,行路見之,疑其復用,莫不切齒,此宦寺之習未革也。
自古天子之出,必載廟主而行,示有尊也。
前日南渡,事出倉卒,有司迎奉,不能如禮。
既至錢塘,置太廟於道宮而薦享有闕,留神御於河滸而安奉後時,行路之人,見者流涕。
今茲駐蹕,又幾月矣,未聞下款謁之詔,慰在天之靈,《洪範》不肅之咎,臣意宗廟當之。
比年盜賊殺戮長吏,如刲孤豚,殘虐百姓,如刈草艾,朝廷苟且,例許招安,未幾再叛,反墮賊計。
元兇之罪罔獲,忠臣之憤不雪,赤子之冤未報,不謀之咎,臣意盜賊當之。
昨太母臨朝,一奸一臣馬擴上疏,謂上策入蜀,中策都武昌,下策都江寧,臣常詰之,第言『天子必憚遠涉,由下引之以及中,由中引之以及上。
』此一奸一謀也。
擴乃西人,知關陝殘破,不可以遽往,欲先幸蜀以便私耳。
側聞道路之言,謂鑾輿不久居此,人情皇皇,未知死所,立賞禁止,終莫之信。
雖自臆度,決無是事,萬一有之,不幾於狂乎?《洪範》常雨之證,恐或由此。
自軍興以來,既結保甲,又改巡社,既招弓手,又募民兵,追呼急於星火,割剝侵於肌膚,民力竭矣,而猶求焉,不幾於急乎?《洪範》常寒之證,恐或由此。
且一陽一為德,一陰一為刑,常雨常寒,一陰一道太盛,陛下正當修德以應天。
能制將帥,乃德之剛,能抑宦寺,乃德之正。
事宗廟以孝,禁盜賊以義,謀國以智,安民以仁,如此行之,則人心悅而天意得矣。」
帝嘉納之。
司勳員外郎趙鼎言:「自熙寧間王安石用事,肆為紛更,祖宗之法掃地而生民始病。
至崇寧初,蔡京托名紹述,盡祖安石之政以致大患。
今安石猶配饗廟庭,而京之一黨一未族,臣謂時政之闕,無大於此,何以收人心而召和氣哉!」帝納其言,遂罷安石配享神宗廟庭。
靖康初,廷臣有請罷安石配饗者,爭議紛然,至是始決。
乙卯,詔:「軍興以來忠義死節之家,令中書省、樞密院籍記姓名,優加存恤,訪其子孫,量材錄用。」
丙辰,詔:「諸路監司、郡守,遇朔望率見任官望拜二聖。」
是日,苗傅後軍部將韓雋犯光澤縣,陷之。
傅之敗也,雋以兵六百趣邵武軍,守臣朝散大夫張毣先期遁去。
雋入城,焚掠皆盡,遂引兵趨建昌軍。
官吏軍民皆欲逃去,守臣方昭以六十口為質,揭榜通衢:「敢言去者,以軍法從事!」率眾嬰城,親督守備。
雋攻圍之,凡六晝夜,昭鼓眾益厲。
賊死者十三四,一夕,遁去。
雋既陷臨川,又攻湖口縣,遂渡江至蘄州,守臣中大夫王甡與官吏皆逃去。
雋引兵欲依楊進於京西,道為王善、張用所邀,且聞進死,乃還居黃陂境上。
會劉光世駐軍江州,遣人招雋,雋往見光世,光世命還屯蘄州,因更名世清,號小韓。
尋詔世清添差蘄州兵馬鈐轄。
戊午,命江、浙、淮南開畎瀦水,以限戎馬。
庚申,隆祐皇太后至建康,帝率群臣迎於郊外。
徽猷閣待制、知平江府湯東野扈太母至行在,遂以東野試尚書戶部侍郎,張浚奏以東野兼宣撫司參贊軍事。
東野建言:「欲圖中興,當先守關中,據形勝以固根本。」
辛酉,帝手詔以四事自責:一曰昧經邦之遠圖,二曰乏戡難之大略,三曰無綏人之德,四曰失馭臣之一柄一。
仍命出榜朝堂,遍諭天下,使知朕悔過之意。
丁卯,右司諫袁植罷。
初,植請再貶汪伯彥而誅黃潛善及失守者權邦彥、硃琳等九人,帝曰:「渡江之役,朕方念舊責己,豈可盡遍罪大臣!植乃朕親擢,雖敢言,然導朕以殺人,此非善事。」
呂頤浩曰:「聖朝弼臣,罪雖大止貶嶺外,故盛德可以祈天永命。
植發此念,已傷和氣。」
滕康曰:「如植言,傷陛下好生之德矣。」
乃下詔,略曰:「朕親擢袁植,置之諫垣,意其補過拾遺以救闕失。
而植供職以來,忠厚之言未聞,殺戮之事宜戒,可出知池州。」
明日,康見帝曰:「大哉王言,太祖以來未嘗戮大臣,國祚長過於兩漢者,此也。」
未幾,潛善卒於梅州。
戊辰,詔:「以防秋在近,自荊南至鎮江府,沿江巡檢五十員,令樞密院各擇材武可仗者一人為之貳。
其土軍有闕者,並招填之。」
升公安縣為軍,以共能捍御也。
甲戌,帝自神霄宮入居建康府行宮。
乙亥,詔諭軍民:「以迫近防秋,已令杜充提重兵準備。
又於七月下旬,恭請隆祐皇太后率六宮、宗室近屬迎奉神主,前去江表。
朕與謀臣宿將,戮力同心,以備大敵,進援中原。
應官吏士民家屬南去者,官司毋得禁。」
先是東京留守杜充將赴行在,檄直龍圖閣、知蔡州程昌為留守判官,至是昌入京城視事。
時京城自四門外皆闔,人以為病,昌至,欲盡辟之;又游手雜食,市多竄竊,犯者雖一錢亦死,冒欲寬為一千;副留守劉仲荀皆不聽。
始,昌之離蔡也,吏士皆持半月糧,既而食盡,乃挑野菜而食。
是日,金人破磁州。
初,金人圍城急,軍校楊再興等作亂,殺權守趙子節,推將官蘇珪領州事。
珪曰:「吾有三事,能從我則可。」
眾曰:「試言之。」
珪曰:「我欲率軍民奪路歸京師。」
眾曰:「不可。」
「力戰,如何?」
又不可。
珪曰:「盍開門乎?」
眾不應。
於是珪率眾請降。
金人以大隊至城下,且折箭為誓曰:「不殺人。」
丙子,金人縱米面入城,其價頓減數十倍。
時武安城守甚固,金不能攻,及聞磁降,乃下。
秋,七月,己卯,詔:「東京宗室並移虔州。」
辛巳,韓世忠軍還,執苗傅、劉正彥、苗翊詣都堂,審驗畢,磔於建康市,梟其首。
正彥臨刑,瞋目罵傅曰:「苗傅匹夫,不用吾言,遂至於此!」
時張逵、苗瑀及傅二子先已死,議者欲孥戮之,大理少卿王衣曰:「此曹在律當誅,顧其中婦女有雇買及鹵掠以從者,儻殺之,未免無辜。」
帝矍然,即詔自傅、正彥妻子外皆免。
衣,歷城人也。
癸未,武勝軍節度使、御前右軍都統制韓世忠為檢校少保、武勝、昭慶軍節度使,賞平苗、劉之功也。
帝遣使賜世忠金合,且御書「忠勇」二字表其旗幟,又封其妻梁氏為護國夫人,給內中俸以一寵一之。
將臣兼兩鎮,功臣妻給俸,皆自此始。
言者論備江之策,宜以鐵索為沈網,橫鎖江岸,以防浮江順流之舟;以木為臥柵,密藏於岸步之下,使戰艦不可得而入。
此二者,用力甚少而收功甚大。
乙酉,詔付水軍制置使。
丙戌,慶遠軍節度使、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御營平寇前將軍、權主管侍衛步軍使司提舉一行一事務范瓊入見。
初,瓊在江西,右正言呂祉首奏其罪,且進取瓊之策,乃召瓊赴行在。
瓊住軍南昌,徘徊觀望,詔監察御史陳戩趣其入覲。
瓊未拜詔,先陳兵見戩,且剝人以懼之,戩不為動,徐曰:「將軍不見苗、劉之事乎?願熟計。」
瓊乃朝服北向謝恩,遂引兵赴闕。
既至,未肯釋兵,及入見,面奏乞貸左言等朋附苗、劉之罪;且言自祖宗以來,三衙不任河東、北及陝人,今殿帥闕官,乞除殿前司職事;又言招到淮南、京東盜賊十九萬人,皆願聽臣節制。
帝怒。
知樞密院事張浚奏:「瓊大逆不道,罪惡滿盈。
臣自平江勤王,凡五遣人致書,約令進兵,瓊皆不答。
今呼吸群凶,布在列郡,以待竊發,若不乘時誅戮,它日必有王敦、蘇峻之患。」
帝許之。
右僕射呂頤浩曰:「臣與瓊舊有嫌隙,不敢獨任其事,願付張浚。」
浚退,與集英殿修撰、權樞密院檢詳文字劉子羽謀,夜,鎖吏於浚府中,使作文書皆備。
丁亥,朝退,偽遣御前右將軍都統制張俊以千人渡江,若捕它盜者,因召俊、瓊及御前營副使杜充赴都堂計事,使俊將其眾甲以來。
瓊從兵滿街,意氣自若。
食已,頤浩等相顧未發,子羽坐廡下,遽取寫敕黃紙詣前曰:「有敕,將軍可詣大理置對。」
浚數瓊罪,瓊眙愕,遂以俊兵擁縛付大理,使光世出,撫其眾曰:「所誅止瓊耳。
若等固天子自將之兵也。」
眾皆投刃曰:「諾。」
於是復以八字軍還付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新知兆州王彥,而餘兵分隸御營五軍。
是日,太子帟薨。
太子病未瘳,有鼎置於地,宮人誤蹴之有聲,太子即驚搐不止,上命斬宮人。
少頃,太子薨,年三歲。
詔輟五日朝,殯金陵之佛寺。
戊子,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鄭卒,年五十。
執政甫百日,上甚悼之,謂大臣曰:「朕元子猶能自排遣,訃至,殆不能釋也!」常賻外,特賜田十頃,第一區,以撫其孤。
辛卯,詔:「諫官別置局,不隸後省,許與兩省辟相見議事。」
元豐初,用唐制置諫官八員,分左右,隸兩省,至是始復之如祖宗之故。
升杭州為臨安府。
壬辰,詔范瓊就大理寺賜死。
時大理少卿王衣奉詔鞫瓊,瓊不伏。
言者又論瓊一逼一遷上皇、擅戮吳革、迎立張邦昌等事。
章下大理,衣具以責之,瓊詞服。
詔以台諫三章,責為單州一團一練副使、衡州安置。
章再上,乃賜瓊死,親屬將佐並釋之。
獄吏殺瓊,瓊猶不肯,吏以刀自缺盆插一入,叫呼移時死。
其弟及三子皆流嶺南。
罷內香藥庫,以其物歸左藏。
甲午,張用與馬友分軍屯確山,麥且盡,眾皆乏食,乃議復往山東。
友請所部沿淮巡綽,用識其意,許之。
友以本部兵數萬去,自分為七軍。
用與曹成、李宏屯光州境內,沿淮答木寨,為久駐之計。
初,京城失守,統制官閻瑾遁去,留其婿劉紹先以兵數千屯光州,守臣任詩厚遇之。
詩在光四年,頗得其用。
故自靖康以來,諸郡多破,而光獨得全。
時金左副元帥宗翰自東平還雲中,右副元帥宗輔自濱州還燕,留左監軍完顏昌守山東地。
帝慮其再至,復遣使議和。
庚子,尚書戶部侍郎、宣撫處置使司參贊軍事湯東野試工部侍郎兼知建康。
時建康寓治保寧僧捨,而浙江制置使韓世忠屯蔣山,逐守臣顯謨閣直學士連南夫而奪其治寺。
殿中侍御史趙鼎言:「南夫緩不及事,固可罪;然世忠躬率使臣排闥而入,逐天子之京尹,此豈可訓!請下詔切責世忠而罷南夫,仍治其使臣之先入者,此為兩得。」
上曰:「唐肅宗與靈武諸軍草創,得一李勉,然後朝廷尊。
今朕得卿,無愧昔人也。」
乃降南夫知桂州,而以東野知建康府。
戍兵故皆群盜,喜攘奪市井,東野峻法繩之不少縱,民恃以安。
知樞密院事、御營副使、宣撫處置使張浚,以親兵千五百人、騎三百發行在。
帝賜川、陝官吏軍民詔曰:「朕嗣承大統,遭時多故,夙夜以思,未知攸濟。
正賴中外有位,悉力自效,共拯傾危。
今遣知樞密院事張浚往諭密旨,黜陟之典,得以便宜施行。
卿等其念祖宗積累之勤,勉人臣忠義之節,以身徇國,無貽名教之羞,同德一心,共建興隆之業,當有茂賞,以答殊勳。」
自王侄、謝亮之歸,朝廷聞鄜延經略使曲端欲斬王庶,疑其有反心,乃以御營使司提舉一行一事務召端,端疑不行,權陝西轉運判官張郴勸端,不聽。
議者喧言端反,端無以自明,至是浚入辭,以百口明端不反。
時明州觀察使劉錫、親衛大夫、明州觀察使趙哲皆在浚軍,浚辟集英殿修撰、知秦州劉子羽參議軍事,尚書考功員外郎傅雱、兵部員外郎馮康國主管機宜文字,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王彥為前軍統制。
彥將八字軍以從,太學博士何洋、閤門祗候甄援等俱從行。
康國將行,往辭台諫,趙鼎謂之曰:「元樞新立大功,出當川、陝,半天下之責,自邊事外,悉當奏稟,蓋大臣在外,忌權太重也。」
是日,浚軍行,屯雨花台。
時東京米升四五千,留守杜充既還朝,副留守郭仲荀以敵一逼一京畿,糧儲告竭,遂率餘兵赴行在。
充先行至江寧鎮,與浚遇,屏人語久之。
初,以靳賽為淮東馬步副總管,屯揚州,已而復叛。
辛丑,招撫使王侄與遇於興化縣,侄軍不整,為賽所乘,大敗,制書、金鼓、印文皆為賽所得,侄僅以身免。
壬寅,詔:「迎奉皇太后,率六宮往豫章,且奉太廟神主、景靈宮祖宗神御以行,百司非預軍旅之事者悉從。」
八月,戊申,環慶經略使王似言:「方今用兵之際,關陝六路帥,請皆用武臣。」
呂頤浩曰:「臣少識種諤,眇小而為西夏信服。
今之武帥,類皆鬥將,非智將,罕見如諤之比。」
杜充曰:「方今艱難,帥臣不得坐運帷幄,當以冒矢石為事。」
帝曰:「王似未知武臣少能知義理;若文臣中有智勇兼資、練達邊事如范仲淹者,豈必親臨矢石,何為多籍武帥!」
己酉,移浙西安一撫司於鎮江府。
臨安守臣改帶管內安一撫使。
壬子,資政殿學士、權知三省、樞密院事李邴,以本職提舉杭州洞霄宮。
邴與呂頤浩論不合,力請免,乃有是命。
資政殿學士、同知三省、樞密院事滕康進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吏部尚書劉玨為端明殿學士、權同知三省、樞密院事,仍許玨綴執政班奏事。
詔尚書吏部侍郎高衛往洪州,仍兼御營使司參贊軍事,沿路因便處置控扼,及具形勢以聞。
時雖下詔堅守建康,而議者以為朝廷一陰一為避敵之計。
呂頤浩因奏事為帝言:「如曾楙尚疑之,況小民乎!宜量留嬪御,掌批奏牘,以固人心。
且免令內臣權管,恐其不密,或緣此開端。」
帝納之。
甲寅,劉文舜寇舒州,通判權州事鄭嚴遣人以禮侍之,文舜喜,遂入城,秋毫不敢犯。
嚴請於朝,以文舜為淮西都巡檢使,賜金帶。
嚴,鍾離人也。
龍圖閣待制、陝西節制使王庶罷,徽猷閣直學士、知慶一陽一府王似為陝西節制使。
初,庶聞金兵退,復入延安,而城不可守,乃移駐洛交,收招散亡。
會詔似守長安,庶益治軍,且上章請不能守延安之罪,遂罷去。
延安之破也,金人移兵趨環慶路,似選勁兵邀擊於險,兵不能進,故用之。
壬戌,隆祐皇太后登舟發建康,百官辭於內東門。
帝猶慮金人南侵,密諭滕康、劉玨,令緩爭取太后聖旨,便宜以行。
癸亥,徽猷閣待制洪皓奏自壽春府由東京出界,呂頤浩曰:「將來崔縱未必不先到。」
帝曰:「今奉使欲如王雲者豈易得!」
先是群盜張俊、李貴嘯聚穎上,道益梗,提舉官范潩、張銳嘗招慰之,旋復亂。
皓至順昌,聞賊有至近郊以牛驢市物者,約與相見譙門下,皓曉譬切至,曰:「自古無白頭賊。」
賊竦悟,請歸報其渠帥。
乃為書至其窟一穴一,俊、貴皆聽命,率所領入宿衛。
乙丑,直龍圖閣、權東京留守判官程昌自京城還蔡,副留守郭仲荀亦引餘兵歸行在,遂以直徽猷閣、京畿轉運副使上官悟權京城留守。
仲荀既行,都人從之來者以萬數,離京師數日,始得谷食,自此京師人來者遂絕矣。
先是知唐州滕牧為董平所逐,會群盜八針王民等犯京西,牧自襄一陽一遣使招之,皆聽命,遂以其眾還桐柏,攻平。
民取道蔡州,昌不納,民營城東兩日,無所得而去。
牧以民之軍與平戰,平敗,執通判事李祁以行。
未幾,牧遷京西轉運判官,唐州遂無主將。
京師自悟留守後,命令不復能行,留守司名存而已。
丙寅,帝謂大臣曰:「國用匱乏,政以所費處多。」
呂頤浩曰:「用兵費財,最號不貲,故漢文帝不言兵而天下富。」
帝曰:「用兵與營造,最費國用,深可戒之。」
丁卯,朝議大夫、京東路轉運判官杜時亮為秘閣修撰、假資政殿學士,充奉使大金軍前使;進士宋汝為授修武郎、假武功大夫、開州刺史,副之。
時朝議以為敵兵且至,而洪皓、崔縱未得前,求可使緩師者。
時亮,宣和末嘗為燕山路干辦官,金許王宗傑入燕,與呂頤浩等五人懼被執,既而釋之。
汝為,豐縣人,身長七尺餘,博聞強記,徐州之破,闔族百餘人皆死,至是聞金人南侵,見部使者陳邊事,遣詣行在所。
帝納其說,命持書遺金主請和,且致書左副元帥宗翰,略曰:「古之有國家而迫於危亡者,不過守與奔而已。
今以守則無人,奔則無地,此所以諰然惟冀閣下之見哀而赦己。
故前者連奉書,願削去舊號,是天地之間,皆大金之國而尊無二上,亦何必勞師遠涉而後為快哉!」時劉豫節制東平,呂頤浩因以書遺之,俾汝為面陳朝廷密意。
光祿少卿范寅敷自金來歸,詔寅敷都堂審問。
先是知陝州李彥仙遣小將趙成往雲、朔覘事,比還,念無以自明,乃挾寅敷以歸,至是赴行在。
成,正平人也。
庚午,奉安滁州端命殿太祖皇帝御容於建康府天寧萬壽觀。
壬申,帝謂輔臣曰:「高麗入貢人使將至,聞上皇遣內臣、宮女二人來。
朕聞之,一則以喜,一則以悲。
朕違遠二聖,已及三年,忽得安信,豈得不喜?上皇當承平之久,以天下之養奉一人,彼中居處服食,凡百粗陋,而朕居深宮廣殿,極不遑安。
且朕父母兄弟及妻皆在遠域,惟一子近已薨逝,孑然一身,當此艱難,所以悲也。」
言未已,淚下。
呂頤浩曰:「願陛下少寬聖抱,恢中興之業。」
周望曰:「二聖忽有使來,南歸之期可望,此必金人之意。
若非彼意,數人者雖至高麗,高麗亦不肯令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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