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九 【宋紀四十九】:○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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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九 【宋紀四十九】

續資治通鑒

卷第四十九 【宋紀四十九】

起強圉大淵獻四月,盡著雍困敦三月,凡一年。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七年(遼重熙十六年。

丁亥,一零四七年)

夏,四月,乙巳朔,遼主聞太后不豫,馳往視疾。

丙午,太后愈,遼主復如黑水濼。

己酉,詔曰:「前京東轉運使薛紳,任文吏孔宗旦、尚同、徐程、李思道為耳目,伺察州縣細過以滋刑獄,時號四瞪。

前江東轉運使楊紘,判官王綽,提點刑獄王鼎,皆苛察相尚,時號三虎。

是豈稱朕忠厚待人之意!紘既降知衡州,而紳等故在;其降紳知陝州,鼎知深州;綽方居喪,候服除日取旨。

自今毋皆復用為部使者。

宗旦等四人,並與遠小處差遣。」

綽,益都人,鼎,沿子,與紘三人者,皆范仲淹等所選用也。

天章閣待制侍講楊安國,因講筵為帝言三虎、四瞪事,故有是詔。

綽先為刑部詳覆官,有廖均者,挾當路權勢雪罪,中書連舊例送刑部,官屬無敢違者,綽獨以為敕一定而例有出入,今廢敕用例,非有司所敢聞也。

執政雖深惡之,然卒不能屈。

遷通判雄州,城久壞,守將慮違遼人誓書,不敢修,綽以為今但修之而已,非有所增廣,於誓書固無害也。

既興役,遼人果來問。

綽報以前語,仍緩其使,及使反而役已畢,遼亦不復問。

杜衍、富弼尤稱其才。

及喪除,責通判萊州。

庚戌,以京東轉運使包拯為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

壬子,御正殿,復常膳,仍賜二府《喜雨詩》。

乙卯,陳執中、宋庠、丁度皆復所降官。

丁卯,上封者言:「諸路轉運司廣要出剩,求媚於上。

民輸賦稅,已是太半之賦,又令加耗,謂之潤官。

江西諸路州軍體例,百姓納米一石,出剩一鬥,往往有聚斂之臣,加耗之外,更要一鬥。

江西一路,歲以百萬石為淮,每石取米一斗,以百萬石計之,所收已及十萬石,十萬石耗米入官,則下民必食貴米。

此但粗引一路之弊耳,況天下之廣,賦稅之饒,其弊無極。

臣恐諸路轉運司尚有似此無名刻削,願陛下閱其奏目,或有橫加收斂,名為出剩,乞賜黜貶為便。」

帝覽之,曰:「古稱聚斂之臣過於盜賊,今如此掊斂,是為朕結怨於民也。」

亟下詔止絕之。

遼以太后疾愈,赦境內。

己巳,詔諫官除朝參外,非公事毋得出入請謁。

五月,丙子,以東頭供奉官李瑋為左衛將軍、駙馬都尉,選尚福康公主。

瑋,用和次子,帝追念章懿太后不已,顧無以厚其家,乃使長女降焉。

知諫院王贄言:「臣僚章疏內,有事合更張者,送兩制及台諫官等同議,動經半年有餘,未見結絕,素無條約,務在因循。

欲乞今後應批狀下兩制及台諫等官同定者,乞限五日內聚議,半月內連書奏上;如議論不同,即許別狀以聞。」

從之。

戊寅,詔武臣非歷知州、軍無過者,毋授同提點刑獄。

己丑,補降猺唐和等為峒主。

以知青州、翰林學士、戶部郎中葉清臣兼龍圖閣直學士為永興軍路都部署兼本路安一撫使、知永興軍。

帝初欲進清臣官為諫議大夫,宰相陳執中曰:「此太優,乞且令兼龍圖閣直學士。」

帝許之。

故事,新除知永興軍者,當有錫繼,執中曰:「清臣近已得賜。」

遂不與。

清臣愈恨,過闕,請對,於帝前數執中之短,且力辭龍圖閣直學士不拜,帝錫繼之,亦不受。

然帝遇執中如故。

水洛城都監劉滬卒。

其弟淵將護喪東歸,居人遮道號泣,請留葬水洛,立祠城隅,歲時祀之。

經略司言:「熟戶蕃官牛獎逋等願得滬子弟主其城。」

乃覆命滬弟淳為水洛城都監。

己亥,命翰林學士楊察除放天下欠負。

辛丑,詔:「西北二邊有大事,自今令中書、樞密院召兩制以上同議之。」

六月,戊申,遼主清暑於永安山。

丁巳,准布部長朝於遼,獻方物。

戊午,遼詔士庶言事。

壬戌,置北京留守司御史台。

詔:「臣僚移任求朝見者,留京師毋得過十日。」

先是夏竦言石介實不死,富弼一陰一使入契丹謀起兵,朝廷疑之。

弼時知鄆州,亟罷京西路安一撫使。

既而北邊安堵,竦讒不驗。

弼自鄆州徙青州,仍領京東路安一撫使。

竦在樞府,又讒介說契丹弗從,更為弼往登、萊結金坑兇惡數萬人欲作亂,請發棺驗視,侍御史知雜事韓城張忭及御史何郯嘗極論其事。

郯奏:「此事造端,全是夏竦,意本不在石介。

緣范仲淹、富弼在兩府日,竦嘗有樞密使之命,以群議不從,即行罷退。

竦疑仲淹等排擯,以介曾被仲淹等薦引,故欲深致介惡以污忠義之臣。

皆由疇昔之憾未嘗獲逞,昨以方居要位,乃假朝廷之勢有所報耳。

其石介存歿,乞更不根問,庶存大體。」

帝不聽,復詔監司體量。

中使持詔至奉符,提點刑獄呂居簡曰:「今破塚發棺,而介實死,則將奈何?且喪葬非一家所能辦,必有親族門生及棺斂之人,苟召問無異,即令具軍令狀保之,亦可應詔矣。」

中使曰:「善!」及還奏,帝意果釋。

介妻子初羈管它州,事既辨明,乃得還。

秋,七月,辛巳,詔兩制及太常禮院議增真宗謚。

壬午,以戶部副使張堯佐為河東都轉運使。

辛卯,遼主如慶州。

辛丑,禁貢餘物饋近臣。

八月,丁未,賜汝州龍興縣處士孔粟帛。

,孔子四十六代孫,一性一孤潔,喜讀書。

有田數百畝,賦稅常為鄉里先;遇歲饑,分所餘周不足者,未嘗計有無。

聞人之善,若出於己。

動止必依禮法,環所居百里人皆一愛一慕,見於路,輒斂衽以避。

葬其父,廬墓三年,臥破棺中,日食米一溢,壁間生紫芝數十本。

州以行義聞,故有是賜,又詔給復其家。

丙辰,加真宗謚曰膺符稽古成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從張方平等議也。

戊午,改文明殿學士為紫宸殿學士。

文明殿,禁中已無之,學士自程羽、李昉後亦不以除授,而「文明」二字又同真宗謚。

用宋庠議也。

初置天章閣直學士,位在龍圖閣直學士之下。

乙丑,析河北為四路,各置都部署。

九月,甲戌,降知渭州張亢知磁州。

時三司給郊賞,州庫物良而估賤,三司所給物下而估高,亢命均其直以便軍人。

轉運使奏亢擅減三司所估,樞密使夏竦挾故怨,因黜亢。

御史宋禧繼言亢嘗以庫銀市易,復降知壽州。

自七月至於是月,遼主日射獵於楚不溝、霞列、系輪、石塔諸山。

冬,十月,壬寅朔,以集賢殿修撰范一陽一張揆為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學士。

揆著《太玄集解》,召見延和殿,令揲蓍,得《斷首》,且言:「《斷首》,准《易》之《夬》卦,蓋一陽一剛以決一陰一柔,君子進而小人退之象也。」

帝悅,故有是命。

辛亥,遼主如中京。

太子太傅致仕李迪既歸濮州,其子東之為侍御史知雜事,奉迪來京師。

帝數遣使勞問,欲召見,以羸疾辭。

壬子,迪卒,贈司空、侍中,謚文定。

帝篆其基碑曰「遺直之碑」,又改迪所葬鄄城之鄧侯鄉曰遺直鄉。

丙辰,遼定公主行婦禮於舅姑。

乙丑,河一陽一、許州地震。

庚午,鐵驪仙門朝於遼,遼主以其始入貢,加其使為右監門衛大將軍。

十一月,戊寅,遼主祀木葉山。

己丑,如中京,朝太后。

壬辰,遼禁漏洩宮中事。

丙申,朝享景靈宮。

丁酉,享太廟、奉慈廟。

戊戌,冬至,祀天地於圓丘。

大赦。

是日,貝州宣毅卒王則據城反。

則本涿州人,歲饑,流至貝州,自賣為人牧羊,後隸宣毅軍為小校。

貝、冀俗妖幻,相與習《五龍滴淚》等經及圖讖諸書,言釋迦佛衰謝,彌勒佛當持世。

初,則去涿,母與之訣別,刺福字於背以為記,妖人因妄傳福字隱起,爭信事之。

而州吏張巒、卜吉主其謀,一黨一連德、齊諸州,約以明年正旦斷澶州浮梁,亂河北。

會其一黨一潘方淨,懷刃以書謁北京留守賈昌朝,事覺被執,不待期亟叛。

時知州張得一,方與官屬謁天慶觀,則率其徒劫庫兵,得一走保驍捷營。

賊焚門,執得一,囚之。

兵馬都監田斌以從卒巷鬥,不勝而出。

城扉闔,提點刑獄田京、任黃裳持印棄其家縋城出,保南關。

賊從通判束鹿董元亨取軍資庫鑰,元亨拒之,殺元亨。

又出獄囚,囚有憾司理參軍王獎者,遂殺獎。

既而節度判官李浩、清河令齊開、主簿王浟皆被害。

則僭號東平郡王,以張巒為宰相,卜吉為樞密使,建國曰安一陽一。

榜所居門曰中京,居室廄庫,皆立名號。

改年曰得聖,以十二月為正月。

百姓年十二以上,七十以下,皆涅其面曰「義軍破趙得勝」。

旗幟號令,率以佛為稱。

城以一樓為一州,書州名,補其徒為知州,每面置一總管。

然縋城下者日眾,於是令守者五伍為保,一人縋,徐悉斬。

賈昌朝遣大名府鈐轄郝質將兵趨貝州。

十二月,辛丑朔,昌朝以貝州反書聞。

內出答子下中書、樞密院,亟擇將領往撲滅之。

仍令澶州、孟州、定州、真定府豫設守備,毋致奔逸。

壬寅,遣入內押班麥允言、西京作坊使王凱往貝州捕殺軍賊,仍詔賈昌朝發一精一兵衛之。

高一陽一關都部署王信聞貝州亂,亟領本部兵傅城下。

甲辰,以信為貝州城下招捉都部署。

戊申,加恩百官,王貽永封遂國公,夏竦英國公,章得像郇國公,王德用祁國公。

舊制,將相食邑萬戶,即封國公。

王旦為相,過萬戶,而謙抑不受。

是歲,郊恩,中外將相唯竦滿萬戶,中書請封英國公,因詔節度使帶平章事未滿萬戶皆得封,於是貽永、得像、德用皆封國公。

庚戌,以權知開封府明鎬為河北體量安一撫使。

辛亥,遼主謁太祖廟,觀太宗《收晉圖》。

癸丑,遼主問太后安。

甲寅,徙知滄州高繼隆知貝州,遣內侍何誠用繼敕榜招安貝州軍賊。

御史中丞高若訥言:「河朔重兵所積處,今釋貝州不討,後且啟亂階,為遼人笑。」

不聽。

乙卯,遼以太后疾愈,命雜犯死罪以下減一等論,徒以下免。

庚申,遼南府宰相杜防、韓紹榮奏事有誤,各以大杖決之,出防為武定軍節度使。

三司使張方平言:「勘會陝西用兵以來,內外所增置禁軍八百六十餘指揮,約四十有餘萬人,內馬軍一百二十餘指揮,若馬數全足,計六萬有餘匹;其系三路保捷、振武、宣毅、武衛、清邊、蕃落等指揮並本道士兵,連營仰給約二十餘萬人,比屯駐戍兵當四十萬人。

又自慶歷三年以後,增添給送西北銀絹,內外文武冗官,日更增廣,所以三司經用不贍。

天下山澤之利,茶鹽酒稅諸色課入,比之先朝以前,例皆大有增剩,可謂無遺利矣。

而有司調度,交見匱乏,直以支費數廣,不量入為出所致耳。

方今急務,莫先食貨,食貨不足,何以為國!伏望令中書、樞密院審加計議,裁於聖斷。

早為之所,猶須效在累年之後;如救焚援溺,則益不及矣。」

王戌,高麗貢於遼。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八年(遼重熙十七年)

春,正月。

辛未,夏國主曩霄殂,偽謚曰武烈皇帝,廟號景宗,墓曰泰陵。

曩霄凡七娶:一曰米母氏,舅女也,生一子,以貌類它人,殺之。

二曰索氏。

三曰都羅氏,早死。

四曰咩迷氏,生子阿理,謀殺曩霄,為臥香乞所告,沉於河,殺咩迷氏。

五曰雅爾氏,裕勒且從女也,頎長,有智謀,曩霄畏之,戴金起雲冠,令它人不得冠。

生三子,曰寧明,喜方術,從道士學辟榖,氣忤而死。

次寧令格,曩霄以貌類己,特一愛一之,以為太子。

次薛埋,早死。

後復納瑪伊克,皆山女,營天都山以居之。

雅爾之族宣言:「吾女嫁二十年,止故居,而得瑪伊克女,乃為修內!」曩霄怒。

會有告裕勒且兄弟謀以寧令格娶婦之夕作亂,曩霄遂族裕勒且、剛哩、凌城逋等三家。

既而雅爾氏訴「我兄弟無罪見殺」,曩霄悔恨,下令訪遺口,得裕勒且妻閻於三香家,後與之私通,雅爾氏覺之,乃出之為尼,號密藏大師。

六曰耶律氏。

七曰瑪伊克氏,初欲納為寧令格妻,曩霄見其美,自娶之,號為新皇后。

寧令格憤而殺曩霄,不死,劓其鼻而去,匿黃蘆鄂特彭家,為鄂特彭所殺。

曩霄遂因鼻創死,年四十六。

密藏氏初為尼,寓於興州之戒壇院,既娠而曩霄死。

曩霄遺言,立從弟委格寧令。

其大酋諾伊尚都等與密藏鄂特彭議所立。

密藏,大族也,鄂特彭為之長。

眾欲如遺言立委格寧令。

鄂特彭獨弗許,曰:「委格寧令非子,且無功,安得有國!」諾伊尚都曰:「國今無主,然則何所立?不然,爾欲之乎!爾能保有夏土,則亦眾所願也。」

鄂特彭曰:「予何敢哉!夏自祖考以來,父死子繼,國人乃服。

今密藏尼娠先王之遺腹,幸而生子,則可以嗣先王矣,誰敢不服!」眾曰:「然。」

遂立密藏尼為太后。

曩霄死三月而生男,是為諒祚。

以一毛一惟昌、高懷正之妻更一乳一之,而政在密藏氏。

惟昌、懷正皆漢人,本裕勒且帳下,故親待之。

已而懷正貸銀夏人,惟昌竊衣曩霄所與盤龍服,皆為鄂特彭所族。

乙亥,明鎬以貝州城峻,不可攻,謀築距闉,度用工二萬人,期三十日可與城齊。

而賊亦於城上設戰棚,與官軍相當,名曰喜相逢。

距闉將成,為賊所焚,火三日不滅。

乃用軍校劉遵計,即南城鑿地道,而日攻其北以牽制之。

貝州民有汪文慶、郭斌、趙宗本、汪順者,自城上系書射鎬帳,約為內應,夜,縋緪以引官軍,既納數百人,焚樓櫓,賊覺,率眾拒戰。

初,官軍既登,欲專其功,斷緪以絕後來者。

及與賊戰,兵寡不敵,與文慶等復縋而下。

是夜,城幾克。

丙子,授文慶、斌西頭供奉官,宗本、順右侍禁。

丁丑,以參知政事文彥博為河北宣撫使,本路體量安一撫使明鎬副之。

鎬督諸將攻貝州城,久不下。

帝憂之,問輔臣策安出,彥博乞自往討賊,故遣彥博宣撫而改鎬為副。

先是樞密使夏竦惡鎬,恐其成功,凡鎬所奏請,輒從中沮之。

彥博既受命,因言軍事中覆不及,願得專行。

戊寅,詔許彥博以便宜從事。

彥博請用將作監主簿鞠真卿等三人掌機宜文字,許之。

鎬所奏辟殿中丞王起等四人,仍聽隨軍。

貝州賊謀竊出要劫遼使,明鎬諜知之,遣殿侍安素伏兵西門。

壬午,賊果以三百人夜出,伏發,皆就獲。

是日,江寧府火。

初,南唐大建宮室府寺,其制皆仿帝京。

時營兵謀亂,事覺,伏誅。

既而火,知府事、集賢殿學士李宥懼有變,闔門不救,延燒幾盡,唯存一便廳,乃舊玉燭殿也。

尋責宥為秘書監直,令致仕。

宥奏火事云:「不意禍起蕭牆,變生回祿。」

會新有衛士之變,朝廷惡其言,故責特重。

乙酉,降空名告敕宣頭答子三百道,下河北宣撫使,以備賞戰功。

是日,文彥博至貝州城。

丁亥,遼主如春水。

乙未,日赤無光。

官軍攻貝州城北甚急,賊盡銳御之。

而南城所一穴一地道潛達城中,賊初不覺也。

閏月,庚子朔,文彥博夜選壯士二百,銜枚由地道入,右班殿直曹竭等導之。

既出,登城,殺守陴者,垂緪引官軍。

賊縱火牛,官軍稍卻。

軍校楊遂以一槍一中牛鼻,牛還走,賊眾驚潰。

王則開東門遁,閤門祗候張絪緣壕與戰,死之。

王信捕得則,餘一黨一保村舍,皆焚死。

則自反至敗,凡六十五日。

辛丑,文彥博遣李繼和來告貝州平,賜繼和錦袍、金帶。

彥博請斬王則於大名府,夏竦言恐所獲非真盜,當覆視之,詔以檻車送則京師。

王則之以貝州反也,深州卒龐旦,與其徒謀以元日殺軍校、劫庫兵應之。

前一日,有告者,知州王鼎夜出,檄遣軍校攝事於外邑,而一陰一為之備。

翼日,會僚吏,置酒如常,叛一黨一愕不敢動。

鼎刺得實,徐搏首謀十八人送獄,獄具,俟轉運使至審決。

未至,軍中凶凶,謀劫囚,鼎謂僚吏曰:「吾不以累諸君。」

獨命取囚桀驁者數人斬於市,眾皆失色,一郡帖然。

轉運使至,囚未決者半,訊之,皆伏誅。

壬寅,升翼州為安武軍。

甲辰,曲赦河北,賜平貝州將士緡錢,戰歿者官為葬祭;兵所踐民田,除夏秋稅。

改貝州為恩州。

丁未,以秘閣校理張環為兩浙轉運使。

環十年不磨勘遷官,朝廷獎其退靜,故用之。

戊申,以文彥博為禮部侍郎、平章事,明鎬為端明殿學士,給事中,馬軍都虞候王信為威德軍留後。

自餘兵官各以功次遷轉及賜緡錢有差。

贈馬遂為宮苑使。

遂,開封人,以三班奉職為北京指使,聞王則叛,詣留守賈昌朝請擊賊。

昌朝使持榜入城招降,則盛服見之,與飲茶。

遂諭以禍福,輒不答。

遂將殺則而無兵仗自隨,時張得一在側,遂欲其助己,目得一,得一不動。

遂奮起,投杯抵則,扼其喉,擊之流血,而左右卒無助者。

賊一黨一攢刃聚噪,至斷其一臂,猶詈則曰:「妖賊,恨不斬汝萬段!」賊執遂,縛而支解之。

則倉猝被毆傷,病數日乃起。

事聞,帝歎息久之。

則既誅,乃追贈遂,封其妻為旌忠縣君,賜冠帔,官其子五人。

後得殺遂者,使其子剖心而祭之。

癸丑,遼主射虎於侯裡吉。

乙卯,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司賈昌朝加檢校太師,進封安國公,以恩州平也。

翰林侍讀學士楊偕言:「賊發昌朝部中,至出大臣討之乃平。

昌朝為有罪,不當賞。」

弗聽。

辛酉,崇政殿親從官顏秀、郭逵、王勝、孫利等四人謀為變,殺軍校,劫兵杖,登延和殿屋,入禁中,至寢殿。

時皇后侍帝,夜半,聞變,帝遽欲出,後閉閤抱持,遣宮人馳召都知王守忠等以兵入衛。

賊至福寧殿下,斫宮人,傷臂,聲徹帝所。

宦者何承用慮帝驚,紿奏宮人毆小女子,後叱之曰:「賊在殿下殺人,帝且欲出,敢妄言邪!」後知賊必縱火,乃遣宦者持水踵賊,賊果以燭焚簾,水隨滅之。

是夕,所遣宦者,後親翦其發以為識,諭之曰:「賊平加賞,當以汝發為證。」

故宦者爭盡死力。

倉猝處置,一出於後。

顏秀等三人尋為宿衛兵所誅,王勝走匿宮城北樓,經日乃得,捕得即支分之,卒不知其始所謀。

樞密使夏竦言於帝,請御史同宦官即禁中鞫其事,且言不可滋蔓,使反側者不安。

參知政事丁度曰:「宿衛有變,事關社稷,此而可忍,孰不可忍!」固請付外台窮治一黨一與。

自旦爭至食時,帝卒從竦議。

甲子,降內侍楊景宗、鄧保吉、楊懷敏、劉永年、趙從約、王從善等五人皆外遷;獨懷敏領職如故,竦庇之也。

先是有詔釋景宗等罪,御史中丞魚周詢、侍御史知雜事張忭、御史何郯等言:「殿廷所置宿衛,本為人主預備非常。

今衛士所為凶悖,意不可測,兼後來獲賊餘一黨一,累傳聖旨令未得殺死,而全不依稟,蓋是本管臣僚懼見捕獲之後,勘鞫得情,所以容眾毆死,以圖滅口,欲輕失職之罪。

情狀如此,理無可恕。

太祖朝,酒坊火發,本處兵士因便作過,太祖以本坊使副田處巖等不能部轄,並處極法。

今乘輿咫尺,賊亂竊發,兇惡之狀,無大於此。

而居職者既不能察舉,當宿者又不即禽捕,未正典法,何以塞公議!伏乞重行黜降,用振威罰。」

景宗等既外遷,郯等又再具奏,乞黜懷敏。

帝令中書召郯等,諭以獨寬假懷敏之故。

郯等又言:「衛士持刃直入禁庭,欲凌犯乘輿,為大臣者宜深責有司失察之罪,如楊景宗等,並當誅戮以謝天下;若以其過非自取,止可貸其正坐,並宜流竄以戒百職。

景宗等罰既甚輕,懷敏又獨異眾,蓋兩府大臣畏陛下左右之怨怒,不能堅執祖宗之法也。

伏望一例責授外任,以協公論。」

帝語輔臣以宮庭之變,美人張氏有扈蹕功,夏竦即倡言宜講求所以尊異之禮。

宰相陳執中不知所為,翰林學士張方平見執中言:「漢馮婕妤身當猛獸,不聞有所尊異。

且捨皇后而尊美人,古無是禮。

若果行之,天下謗議必大萃於公,終身不可雪也。」

執中瞿然而罷。

初,諫官言:「江寧,上始封之地,守臣視火不謹,府寺悉焚,宜擇材臣繕治之。」

命司農卿林濰代李宥,濰固辭不行,乃降濰知袁州,改命龍圖閣直學士張奎知江寧府。

奎既至,簡材料工,一循舊制,不逾時復完。

丙寅,磔王則於都市。

以知洪州、直集賢院李絢為荊湖南路轉運使。

時五谿蠻寇湖南,擇轉運使,帝曰:「有館職善飲酒者為誰?今安在?」

輔臣未喻,帝曰:「是往歲城邠州者,其人才可用。」

輔臣以絢對,遂除之。

絢乘驛至邵州,戒諸部按兵無動,使人諭蠻以禍福。

蠻悅,罷兵受約束。

初,元昊犯延州,並邊皆恐。

絢通判邠州,城陴不完。

絢方攝守,即發兵治城,僚吏皆謂當言上待報,絢不聽。

帝聞之,喜,因詔它州悉治守備。

丁卯,誅張得一,其兄弟悉坐降官,妻子論如律。

得一知貝州,視事八日而亂作。

賊置得一州廨之西,日具食飲。

初,賊取州印,語曰:「用訖卻見還。」

每見賊,必呼曰大王,先揖而坐,坐必東向,又為則草僭擬儀式。

賊平,得一付御史台劾治。

獄具,朝廷議貸死,中丞高若訥謂:「守臣不死自當誅,況為則屈乎?」

於是坐棄市。

得一,耆之子也。

是月,臣僚上言:「皇城司在內中最為繁劇,祖宗任為耳目之司,句當官四員,多差親信有心力人。

近年員數倍多,並不選擢。

乞今後只差四員,選有心力沉厚之人,更不許人指射陳乞;如違,並以違制論。」

從之。

二月,癸酉,楊懷敏落入內副都知,復為左藏庫使、滑州鈐轄,始從御史言也。

何郯擊懷敏尤力,帝諭郯曰:「古之諫臣嘗有碎首者,卿能行此否?」

對曰:「古者帝不從諫,故臣有碎首。

今陛下從諫如流,何用如此!若必碎首,則美歸臣下而過在君上也。」

帝欣納之。

頒《慶歷善救方》。

帝始閱福建奏獄,多以蠱毒害人者,福州醫工林士元能以藥下之,遂詔錄其方。

又命太醫集諸方之善治蠱者為一編,詔丁度為序而頒之。

丙子,翰林侍讀學士、左諫議大夫楊偕為工部侍郎,致仕。

召見,宴勞,賜不拜。

及卒,遺奏上《兵論》一篇。

帝憐之,特贈兵部侍郎。

偕一性一剛而忠樸,敢為大言,數上書論天下事,議者以為迂闊難用。

與人少合,然亦能有所容。

初,蔡襄等劾奏偕,出知杭州。

會襄謁告過杭,而輕游裡市,或謂偕,盍言於朝,答曰:「襄嘗以公事詆我,我豈可以私報邪!」

丁丑,夏遣楊守素來告其主曩霄之喪,命開封府判官曹穎叔為祭奠使,六宅使鄧保信為弔慰使,賜絹布羊米面酒如例。

夏亦遣使告於遼,遼遣使如夏慰奠。

戊寅,改知荊南范仲淹復知鄧州。

仲淹在鄧二年,鄧人一愛一之。

及徙荊南,眾遮使者請留仲淹,仲淹亦願留,詔從其請。

己卯,賜瀛、莫、恩、冀州緡錢二萬,贖還饑民鬻子。

壬午,貶三司戶部判官韓綜知滑州。

綜前使遼,遼主問其家世,綜言父億在先朝已嘗持禮來使,遼主喜曰:「與中國通好久,父子相繼奉使,宜酌我酒。」

綜率同使者五人起為壽,遼主亦離席酬之,歡甚。

既還,宰相陳執中以為生事,故責之。

尋改知許州。

乙未,以侍御史宋禧為兵部員外郎、同知諫院。

先是禧鞫衛士獄於內侍省,不能究其本謀。

獄既具,內侍又使禧自為牒,稱無敢漏洩。

已而乞遍於宮省置防謹火燭牌,及伐禁中臨簷巨木,畜羅江犬以備盜。

朝論非笑,因號曰宋羅江。

開封府判官曹穎叔言禧為制使辱命,請置於法,不聽,至是又擢諫官。

是月,遼命士庶言國家利便,不得及己事,奴婢所見,許白其主,不得自陳。

三月,甲辰,詔禮部貢舉。

以京西轉運使任顓權判三司都理欠憑由司。

初,夏遣呂你如來納款,要請凡十一事,其尤者欲去臣稱男。

選顓押拌,一切責以大義,詞屈而去。

及孫延壽再使,雖上表已稱臣,而猶欲以青鹽通中國及自買賣,又乞增歲賜至三十萬。

詔惟許榷場及添賜五萬,其議多顓所陳者。

曩霄既為其下所殺,遣楊守素告哀,而守素乃康定中為曩霄謀不稱臣、納所賜節者也。

顓適奏計京師,帝留顓館伴。

顓問守素曩霄所以死,守素不能對,終其去,不敢桀驁。

中書擬顓知鳳翔府,帝曰:「任顓應接楊守素事畢,宜備朝廷緩急委任,鳳翔不難得人。」

執政有不悅顓者,因命以此官。

甲寅,幸龍圖、天章閣,召近臣、宗室觀太宗《遊藝集》、真宗《幸澶州詩碑》及三朝瑞物。

又出手詔賜輔臣曰:「間者西垂備御,天下繹一騷一,趣募兵師,急調軍食,雖常賦有增而經用不給。

加以承平浸久,進仕多門,人浮政濫,員多缺少。

又,牧宰罕聞奏最,將帥艱於稱職,豈制度未立,不能變通於時邪?簡擢一靡一臻,不能勸厲於下邪?西北多故,敵情一靡一常,獻奇譎空言者多,陳悠久實效者少,思濟此務,罔知所從,悉為調畫之。」

又詔翰林學士、三司使、知開封府、御史中丞曰:「欲聞朕躬闕失,左右朋邪,中外險詐,州郡暴虐,法令非便民者,及朝廷幾事,其悉以陳。」

皆給筆札,令即坐上對。

時樞密使夏竦知執中不學少文,故為帝畫此謀,意欲困執中也。

執中方力辭,未許。

參知政事宋庠進曰:「兩漢對策,本延巖一穴一之士;今備位政一府而自比書生,非所以尊朝廷,請至中書合議上對。」

許之。

論者以為知體。

是日,翰林學士張方平既退朝,會鎖院草制,方平即條對所問,夜半,與制書俱上,曰:「向因夏人阻命,諸路增置禁軍約四十二萬餘人,通三朝舊兵且八九十萬人,其鄉軍義勇、州郡廂軍、諸軍小分剩員等不在此數。

凡此冗兵,非惟困天下財用,方且成天下禍階,若不早圖,後無及矣。

望嚴令天下禁止召募,命逐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分案所部,揀選疲老,便與放停。

若雖系禁軍而羸弱願退就廂軍,亦聽從便。

「今入官之路,徼幸攀援,日生新例,乞令中書、樞密院各具逐年諸色入仕名目及人數,取其徼幸弊濫尤甚者,逐色別立條約,稍加裁損。

其屬三司、殿前司、群牧司等處酬獎條貫,亦乞重行詳定。

「臣聞先朝,雖將相大臣之子孫,猶多白衣未仕者。

今自少卿監以上,輒每歲任一人,不亦過乎?祖宗之時,文武官不立磨勘年歲,不為陞遷資序,有才用名實之人,或從下位便見超擢。

無才用名實之人,有守一官十餘年不改轉者,其任監當或知縣、通判、知州,有至數任不得遷者。

故當時人皆自勉,非有勞效,知不得進。

自祥符之後,朝議益循寬大,故令守官及三年,即例得磨勘,賢不肖莫知所勸。

願陛下稍革此制,其應磨勘敘遷者,必有勞績可褒,或朝廷特敕擇官保任者,即與轉遷,足以見聖恩急才一愛一民之意也。

「至於將帥之任,宜久於其職。

祖宗任李漢超、郭進等,遠或二十年,近猶八九年,略其細故,不輕有移易。

今則不然,武臣指邊郡,謂之邊任,借為發身之地。

歷邊任者,曾無寸勞,不數年徑列橫行、刺史、防、一團一、廉察,能飾廚傳,熟於人事者,即以為才。

而又移換改易,地形山川未及知,軍員仕伍未及識,吏民士俗未及諳,已復去矣。

願陛下鑒祖宗故事,重爵賞以待功勞,責久任以觀能效,亦馭將帥之一節也!」

帝覽奏驚異。

詰旦,更賜手札,問詔所不及者。

方平即日復上對曰:「臣觀古今治亂之變,不在其它,只在上下之勢合,事無大不成;上下之勢離,事無小不敗。

比年以來,朝廷頗引輕險之人,布之言路,違道干譽,利口為賢,敗壞雅俗,遂成險薄。

內則言事官,外則案察官,多發人閨門暖昧,年歲深遠累經赦宥之事。

而又諸色小人,下至吏胥僮僕,觀時得逞,敢於犯上,創造詞說,朝廷便行,濟以一愛一憎,何所不至!筆自將相而下,至於卿大夫,惴惴危恐,一動一為,輒曰恐致人言,苟且因循,求免謗咎,何暇展佈心體,為國立事哉!願陛下留神,務在通上下之情;欲上下之情合,在審於聽受而已。」

帝覽奏,益異之,書「文儒」二字以賜。

壬戌,以霖雨錄系囚。

癸亥,御迎一陽一門,召知制誥、待制、諫官、御史等詔之曰:「朕欲聞朝政得失,兵農要務,邊防備御,將帥能否,財賦利害,錢法是非,與夫讒人害政,一奸一盜亂俗,及所以防微杜漸之策,悉對於篇。」

是曰,知制誥曾公亮以母病在告,亦遣內侍賜詔令上對。

殿中侍御史何郯既對詔所問,又言:「天下利害,非一日可盡條陳,欲乞特頒詔旨,告諭兩制、兩省臣僚,自今有聞朝政闕失,政令過差,軍機利害,雖非本職,並許上章論列,仍委中書置籍具錄所上章疏。

遇欲進用臣僚,令取有裨補多者,用為選首。

所冀親侍之人,各知責任,務圖傾竭,以助政化。」

翰林侍讀學士葉清臣在永興,條對甲寅詔書所問,其言多劘切權貴,且曰:「陛下欲抑奔競,此系中書。

若宰相裁抑奔競之流,則風俗敦厚,人知止足;宰相用險佞之士,則貪榮冒進,浸成波一靡一。

向有職在管庫,日趨走時相之門,入則取街談巷言以資耳目,出則竊廟謨朝論以驚流輩,一旦皆擢職司以酬所任。

比日人士,競踵此風,出入權要之家,時有三一屍一、五鬼之號,乃列館職,或置省曹。

且台諫為天下耳目,今則盡為宰相肘腋,宰相所惡,則捃以微瑕,公行擊搏;宰相所喜,則從而唱和,為之先容。

中書政令不平,賞罰不當,則鉗口結舌,未嘗敢言;人主纖微過差或宮闈小事,即極言過當,用為訐直。

供職未逾歲時,遷擢已加常等。

宋禧為御史,勸陛下宮中畜犬設棘以為守衛,削弱朝禮,取笑外國,不加訶譴,擢為諫官。

王逵兩為湖南、江西轉運使,所至苛虐,誅剝百姓,徒配無辜,特以宰相故舊,不次拔擢,遂有河東之行。

如此,是長奔競也!」其它所列利害甚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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