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二十 【宋紀一百二十】
起著雍敦牂正月,盡九月,凡九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八年(金天眷元年)
春,正月,戊子朔,帝在建康。
尚書左僕射趙鼎率百官遙拜淵聖皇帝於南宮門外,退,詣常御殿門,進名奉慰,以帝在諒闇故也。
金主朝太皇太后於明德宮。
頒行女直小字。
封大司空完顏昱為王。
辛卯,金宣議郎、總管府議事官楊克弼、迪功郎楊憑,獻書於左副元帥魯王昌、右副元帥沈王宗弼,論和議三策:「上策,還宋梓宮,歸親族,以全宋之地,責其歲貢而封之;中策,守兩河,還梓宮,下策,以議和款兵,邀歲幣,出其不意,舉兵攻之,僥倖一旦之勝。」
又言:「今宋使以梓宮為請,萬一不許,大軍縞素遮道。
當此之時,曲在大金而不在宋。」
昌後頗用其言。
戊戌,詔復幸浙西,以二月七日起發。
帝因諭趙鼎曰:「建康諸官司及百官廨捨,皆令照管,它時復來,倖免更營造,以傷民力。」
鼎等奏已令建康府拘收,且言若金人遂以大河之南來歸,當駐蹕建康以俟經營。
己亥,偽齊武顯大夫、知壽州宋超,率軍民來歸,閤門宣贊舍人、知壽春府孫暉以聞,帝曰:「此事於朝廷無毫髮之益,但如人子來歸,為父者豈可卻而不受!然已遣使人與金議事,可下沿淮,不得擅遣人過淮招納,引惹事端。」
乃命淮西帥臣劉錡入朝處超等,俟畢復還合肥。
是日,金知蔡州劉永壽殺烏嚕貝勒,率城中遺民來降。
永壽為淮西安一撫使,烏嚕副之,永壽以小隙劾其罪,金人移烏嚕同知德州。
未幾,忽報烏嚕以女直兵三千來蔡者,提轄白安時請永壽南歸,永壽不從,曰:「朝廷若賜我死,當死之。」
安時恐其謀洩,即拘永壽,勒兵以待之。
烏嚕引眾入城,不為備,安時乘勢盡殺之,遂驅城中軍民來歸。
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遣統制官張憲等往納之。
乙巳,趙鼎言:「士大夫多謂中原有可復之勢,宜便進兵,恐它時不免議論,謂朝廷失此機會,請召諸大將問計。」
帝曰:「不須恤此。
今日梓宮、太后、淵聖皇帝畢未還,不和則無可還之理。」
參知政事陳與義曰:「用兵須殺人。
若因和議得遂我所欲,豈不賢於用兵?萬一和議無可成之望,則用兵所不免。」
帝以為然。
丙午,寶文閣待制、知鎮江府曾開試尚書禮部侍郎。
戊申,尚書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兼侍講胡世將為樞密直學士、四川安一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帝聞席益已去,因問刑部尚書胡交修:「孰可守蜀者?」
交修曰:「臣從子世將可用。」
遂有是除。
時趙鼎亦不欲世將居中故也。
自重兵聚關外以守蜀,而餉道險阻,漕舟出嘉陵江,春夏漲而多覆,秋冬涸而多膠。
紹興初,創行陸運,調成都、潼川、利州三路夫十二萬,縣官部送,激賞爭先,倍道而馳,晝夜不息,十斃三四。
至是交修言:「養兵,所以保蜀也;民不堪命,則腹心先潰,尚何保蜀之雲!臣愚欲三月以後,九月以前,第存守關正兵,餘悉就糧它州。
如此則給守關者水運有餘,分戍者陸運可免。」
帝乃命學士院述交修意,詔宣撫副使吳玠行之。
乙卯,金改燕京樞密院為行台尚書省,以三司使杜充簽書樞密院事,劉筈並簽書省事。
時左副元帥魯王昌、右副元帥沈王宗弼皆在軍中,監軍杲屯長安,右副監薩巴屯鳳翔,以新取河南、陝州故也。
二月,丁巳朔,尚書兵部侍郎王庶試兵部尚書。
庶自荊南入對,奏曰:「今十年而恢復之功未立,臣請言其失,蓋在偏聽,在欲速,在輕爵賞,是非邪正混淆。
誠能有功則賞,有罪則罰,其誰不服!倍委其權於大臣而非其人,則未有不身受其欺而國罹其禍者。
昔漢光武以兵取天下,不以不急奪其費。
不知兵者,不可使輕言兵。」
它日,又見,口陳手畫秦、蜀利害。
帝大喜之,即日遷尚書。
戊午,開州一團一練使、知廬州、主管淮西安一撫司公事劉錡對於內殿,錡言淮北兵歸正者不絕,今歲合肥度可得四五萬眾。
翼日,上謂趙鼎等曰:「朕每慮江上諸將控扼之勢未備,若上流有警,岳飛不可下,則江、淮數百里邊面空虛,得錡一軍,遂可補此闕矣。」
壬戌,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請增兵,帝曰:「上流地分誠闊遠,寧與減地分,不可添兵。
今日諸將之兵,已患難於分合。
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古人所戒。
今之事勢雖未至此,然與其添與大將,不若別置數項軍馬,庶幾緩急之際易為分合也。」
是日,六宮先發。
帝召淮西宣撫使張俊至宮中,從容與論邊事,俊曰:「臣當與岳飛、楊沂中大合軍勢,期於破敵以報國家。」
帝諭之曰:「卿能如此,甚副朕意。
然此乃卿之所識,朕更有一二事戒卿;朕來日東去,慎無與民爭利,勿興土木之工。」
俊悚息承命。
俊見地無磚面,再三歎息,帝曰:「艱難之際,一切從儉,庶幾少紓民力。
朕為人主,雖以金玉為飾,亦無不可;若如此,非特一時士大夫之論不以為然,後世以朕為何如主也!」
全主如約羅春水。
癸亥,帝發建康府,殿前都虞候楊沂中,主管侍衛步軍兼權馬軍司公事解潛,以其軍從。
是日,次東一陽一鎮。
甲子,帝次下蜀鎮。
殿中侍御史張絢請車駕所過州縣量免租稅,帝曰:「自古人主所過,皆有蠲復,當議使實惠及人也。」
絢又疏決,帝曰:「此事則不須。
父老望幸之意,不可不有以慰之;若罪人有罪,無可恤也。」
乙丑,帝次鎮江府。
是日,金主幸天開殿。
丙寅,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胡安國充寶文閣直學士,賜銀帛三百匹兩。
安國以衰老乞致仕,帝將許之,乃詔以安國解釋《春秋》成書。
進職加賜。
翼日,詔安國進一官,致仕,命未下而安國卒矣。
安國風度凝遠,言必有數,動必有法,燕居獨處,未嘗有怠慢,而與人談論,氣怡詞簡,若中無所有。
一性一本剛急,晚更沖澹。
在官不登六載,雖數以罪去,其一愛一君之心,遠而逾篤。
戊辰,帝次呂城鎮。
己巳,帝次常州。
庚午,帝次無錫縣。
辛未,帝次平江。
甲戌,帝次吳江縣。
丙子,帝次崇德縣。
丁丑,帝次臨平鎮。
戊寅,帝至臨安府。
戶部尚書、權知建康府章誼充端明殿學士、江南東路安一撫大使兼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司公事。
甲申,中書舍人李彌遜試尚書戶部侍郎。
是月,金以拉林水、混同江護邏地與民耕牧。
三月,丙戌朔,廣西經略司奏:「得安南都護府諜,當道郡王薨謝,今有遺進表章及綱運。」
詔使人免到闕,就使直龍圖閣、本路轉運副使硃芾充弔祭使,賜絹布各五百匹,羊五十口,面五十碩,酒五十瓶,仍以敕書諭其嗣子天祚。
安南與廣西諸司通問訊,其王不列銜而列將佐數人,有稱中書侍郎同判都護府者,印文曰:「南越國印」。
乙丑,濟州防禦使、知南外宗正事仲儡嗣濮王。
庚寅,禮部尚書劉大中參知政事,兵部尚書王庶充樞密副使。
金以禁苑隙地分給百姓。
辛卯,故靜海軍節度使、特進、檢校太尉兼御史大夫、安南都護、上柱國、交趾郡王李一陽一煥,贈開府儀同三司,追封南平王。
壬辰,樞密使秦檜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前一日,趙鼎留身奏事,帝曰:「堂中必無異議者。」
又曰:「秦檜久在樞密,得無怨望否?」
鼎曰:「檜大臣,必不爾。
然用之在陛下爾,況自有闕。」
是夕,鎖院制下,朝士皆相賀,惟吏部侍郎晏敦復退而有憂色。
己亥,制授故南平王李一陽一煥嗣子天祚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封交趾郡王,其階、勳及檢校官、憲銜、食邑、功號,皆如一陽一煥初封故事。
辛丑,太常少卿蘇符言:「景靈宮神御見在溫州,將來四孟朝獻,請比附國朝諒一陰一故事,行在設位,分命大臣行禮。」
從之。
壬寅,詔:「故相韓忠彥,配饗徽宗皇帝廟庭。」
甲辰,徽猷閣待制、兩浙都轉運使向子諲試尚書戶部侍郎。
丁未,詔:「江、浙州縣,回蹕所嘗過者,民間欠紹興六年歲終稅賦皆除之。」
戊申,左正言李誼言:「金人入居汴都,西北之民,感恩戴舊,襁負而歸,相屬於路,此殆天所以興吾宋也。
臣願於淮南、荊、襄僑建西北諸州郡,分處歸正之民,給以閒田,貸以牛具,使各遂其耕種之業;而又親戚故舊同為一所,相一愛一相恤,不異於閭裡。
將見中原之人,同心效順,敵人之謀,當不攻而自屈矣。」
詔諸路宣撫司依累得旨措置。
金以韓昉為翰林學士。
夏,四月,己未,太常少卿蘇符言:「徽宗皇帝,顯肅皇后,至今未聞諱日,請權於聞哀日,以祖宗忌辰禮例建置道場行香。」
從之。
壬戌,命樞密副使王庶暫往沿江及淮南等處措置邊防。
詔曰:「朕臨遣樞臣,協濟軍務,按行營壘,周視山川,乘斯閒暇之時,經畫久長之利。
凡爾監司、群帥、郡縣之官,各盡乃心,以康庶事,儻或馳慢失職,已令王庶密具以聞。」
先是御史中丞常同言:「今去淮益遠,邊民多不自安,宜遣重臣出按兩淮荒田,縱民耕之,勿收租稅,數年之後,百姓足而國用足矣。」
至是帝命庶行視東關,且調諸路兵預為防秋計,並以同奏付庶行之。
時保成軍節度使、殿前都虞候楊沂中,怒其統制吳錫,收系之獄。
戶部侍郎向子諲力言於庶,謂錫可用,庶奏釋之,使統兵屯淮西。
丙寅,王庶辭,帝戒以張浚待諸將多用術數,且狎暱,自取輕侮,呂祉以傲肆自大取敗,皆可為戒。
帝因論:「王伯之道,不可兼行,當以三王為法。
今之諸將,不能恢復疆宇,它日朕須親行,不殺一人,庶幾天下可定。」
庶奏以大理少卿周聿、尚書金部員外郎晁謙之,並主管機宜文字,軍器監丞李若虛、樞密院計議官方滋、左承奉郎、通判臨安府硃敦儒,並為樞密行府咨議參軍。
謙之,任城人也。
自酈瓊叛,張俊擅棄盱眙而歸,諸將稍肆。
庶素有威嚴,臨發,勞師於都教場,軍容嚴整。
庶便服坐壇上,自楊沂中而下,悉以戎服,步由轅門,庭趨受命,拜賜而出,莫敢仰視。
丁卯,金以靜江節度使盧彥倫行少府監兼都水使者,充提點京城大內所。
命其營建宮室,止從儉素。
己巳,尚書刑部侍郎曾開試禮部侍郎。
壬申,秘書少監兼崇政殿說書尹焞留身求去。
時已詔焞免兼史事,帝曰:「待與卿在京宮觀。」
焞力辭,且云:「士人若不理會進退,安用所學!」翼日,上以諭輔臣。
參知政事劉大中曰:「焞所學淵源,足為後進矜式。
班列中若得老成一人為之領袖,亦是朝廷氣象。」
乃以焞直徽猷閣、主管萬壽觀,留侍經筵。
癸酉,徽猷閣待制、新知承州胡寅試尚書禮部侍郎。
辛巳,太常少卿蘇符言:「今歲當行祫享,而在諒闇內,請用熙寧故事,移就來年孟冬。」
從之。
壬午,金主朝享於天元殿,立費摩氏為貴妃。
是月,徽猷閣直學士王倫,見金左副元帥魯王昌於祁州。
時韓世忠、岳飛、吳玠軍各遣間招誘中原民,金得其蠟彈旗榜,出以語倫曰:「議和之使繼來,而暗遣一奸一諜如此,何故?」
倫言:「所議靖民,乃主上之意。
邊臣見久而無成,或乘時希尺寸為己勞,則不可保,主上決不之知。
若上國孚其誠意,確許之平,則朝廷一言戒之,誰敢爾者!」諸帥相視無語。
五月,乙未,秘閣修撰、知建州魏矼權尚書吏部侍郎。
初,金製,以遼、宋取士之法不同,命南北之士各以素所習之業應試,號為南北選。
己亥,金主詔南北選鎊以經義、詞賦兩科取士。
壬寅,集英殿修撰、提舉亳州崇道觀張燾試尚書兵部侍郎。
丁未,命吏部員外郎范同假太常少卿,接伴金國人使;武功大夫、高州刺史、帶御器械劉光遠假吉州一團一練使,副之。
先是徽猷閣直學士王倫既見魯王昌,昌遣使偕倫至京師。
倫見金主,首謝廢豫,然後致帝旨議和。
時昌及太師宗磐密議許和,至是遭倫還,且命太原少尹烏陵阿思謀、太常少卿石慶充來議事。
思謀為宣和時通好海上所遣之人,今再遣來,示有許和意。
樞密副使王庶條上淮南耕種等事,帝曰:「淮南利源甚博,平時一路上供內藏紬絹九十餘萬,其它可知。」
辛亥,改命徽猷閣直學士王倫充館伴使。
初,命權吏部侍郎魏矼館伴,右武大夫榮州防禦使。
知閤門事藍公佐假慶遠軍承宣使副之。
矼言:「頃任御史,嘗論和議之非,今難以專對。」
秦檜召矼至都堂,問其所以不主和議之意。
矼具陳敵情難保,檜謂之曰:「公以智料敵,檜以誠待敵。」
石工曰:「相公固以誠待敵,第恐敵人不以誠侍相公耳。」
檜不能屈,乃改命焉。
既而倫又辭,遂命給事中吳表臣往來館中議事。
癸丑,召利州觀察使、知鼎州馬擴赴行在。
金使烏陵阿思謀初入境,數問擴所在,王倫奏:「思謀乃海上結約之人,與擴相熟,宜召赴行在,恐須使令。」
故有是命。
六月,乙卯朔,禮部貢院奏試博學宏詞合格,中等,左迪功郎、鄂州武昌縣尉詹叔義,右迪功郎、前建康府司法參軍陳巖肖;下等,左迪功郎、饒州鄱一陽一縣東尉王大方。
詔叔義、大方並與堂除,仍減年磨勘,巖肖賜同進士出身。
戊午,金主至自天開殿。
壬戌,宗正少卿張九成權尚書禮部侍郎。
衍聖公孔玠避亂寓衢州,詔即賜田五頃。
戊辰,接伴官范同言金使已至常州,帝愀然曰:「太后春秋已高,朕朝夕思念,欲早相見,故不憚屈己以冀和議之成。
然有備無患,縱使和議已成,亦不可弛兵備。」
參知政事劉大中曰:「和與戰守自不相妨,若專事和而忘戰守,則墮敵計中耳。」
樞密副使王庶時在合肥,上疏曰:「臣聞無故請和者,謀也。
究觀金國,侵軼已逾一紀,前此乘戰勝之勢以至江、淮,而我未嘗有一日之捷。
逮至紹興甲寅冬,蕃部深入,駐兵淮南,陛下親征,至使奔逸而去。
又丙辰冬,敵人傾國南侵,陛下再統六師,至於江、淮之間,皇威大振,蕃部皆有所卻,於是遺使告我以徽宗皇帝、顯肅皇后訃音。
彼若果敦鄰好,則所報訃音,不應在累年之後;必因畏長驅而往,故以此謀沮師。
陛下天資聖孝,哀毀之中,即遣使往以求梓宮,往返之間,一年半矣,尚未聞梓宮之至,固已落彼之計。
又聞去年金國以欺詐廢豫,偽庭用事之人,奔散四走,莫能自保,百姓上下,日望我兵之至。
諸帥之在中都者,如居積薪之上而火未然,勢之傾危,未有易於此者。
若我一搖足,則中原非彼所有,所以一陰一謀秘計,不得不遣使也。
也違之間,可不深思而熟計之!臣中夜以思,使人之來,其甘言啖我,不過出於二策:一則以淮為界,一則以河為界。
以淮為界,乃我今日所有之地,而淮之外亦有見今州縣所治,如泗州、漣水軍是也,既為我有,安用以和為請。
若以河為界,則東西四千里,兵火之餘,白骨未斂,幾無人跡,彼若誠實與我,既得其故地,非若偽豫之不恤,尚當十年無征役,以蘇其凋瘵。
財賦既無所從出,所責歲賂無慮數百萬,若欲重斂諸路,困弊已極,安可取以充溪壑之欲!利害曉然,而不先為之慮,則三十萬兵宿於無用之地,假以歲月,是彼不必征伐,而我數年之間,終於自斃。
彼之為計可謂盡善,而我之為國未有若斯之疏也。
臣願陛下先與在廷之臣,立為一定之論,若以淮為界,其所請之賂必少,以河為界,其所請之賂必多。
或多或少,未系國之利害,以凋弊之極為言。
彼若以生靈為念,當告之以河南之地,偽豫暴斂之甚,必使之蘇息,然後可漸責稅賦,其歲賂須五年之後方能津遣。
若或見從,則彼之和議,方見誠實。
如或不然,則彼以計困我,既使我不敢用兵,而又於因窮之際重取歲賂,是彼無所施為而坐收成功,其為謀深矣。」
疏入,不報。
直秘閣、奉迎梓宮副使高公繪先歸至臨安。
壬申,帝特御射殿,引見禮部合格舉人黃公度已下,遂以南省及四川類試合格舉人黃貢等共三百九十五人參定為五等,賜及第、出身、同出身,奏名林格以下,出身至助教。
癸酉,樞密副使王庶自淮西還行在。
先是庶將還朝,未至,復上疏言:「宴安鳩毒,古人戒之。
國家不靖,疆場患生,敵人變詐百出,自渝海上之盟。
至於今日,其欺我者何所不至,陛下所自知也,豈待臣言!夫商之高宗,三年不言。
其在諒闇,言猶不出,其可以見外國之使乎!先帝北征而不復,天地鬼神,為之憤怒,能言之類,孰不痛心!陛下抱負無窮之悲,將見不共戴天之仇,其將何以為心,又何以為容,亦何以為說?願陛下以宗社之重,宜自兢畏,思高宗不言之意,無見異域之臣,止令趙鼎而下熟與計事,足以彰陛下孝思之誠,而與國體為宜。」
又言:「金使入境,經過州郡,傲慢自尊,略無平日禮數,接伴使欲一見而不可得。
官司供帳,至打造金戔,輕侮肆志,略無忌憚。
臣聞自古謀人之國者,必有一定之論,越之取吳,在驕其志而已,秦之取六國,在散其從而已,其間雖或出或入,而一定之論未嘗易也。
金人所以謀人之國者,曰和而已。
觀其既以是謀契丹,又以是謀中國。
方突騎赴闕,初以和議為辭,暨大兵圍城,又以和議為辭。
二聖播遷,中原板蕩,十餘年間,衣冠之俗,蹂踐幾遍,血人於牙,吞噬一靡一厭,而和議未之或廢也。
今王倫迎奉梓宮爾,而受金人和議以歸,且與其使俱來,此其可信不可信乎?劉豫雖然僭竊,正名號者七八年,一旦見逐。
金人慮中原百姓或有反側,陝西叛將或生顧望,吾一日出師必有應者,以此設為講和之說,仍遣使焉,所以款我,昭然無疑矣。
臣蒙陛下親擢,備位本兵,國之大事,不敢隱默,故重為陛下陳其三策:上策,莫如拘其使者,彼怒必加兵,我則應之,所謂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是也。
金之強大自居,一旦或拘其使,出其意表,氣先奪矣,其敗可立而待。
其次,願陛下念不共戴天之仇,堅謝使人,勿與相見,一切使指令對大臣商議,然後徐觀所向,隨事酬應。
最其次,姑示怯弱,待在厚禮,俟其出界,一精一兵躡之,所謂掩其不備,破之必矣。
臣頃與邊將大臣議論,皆雲若失今日機會,它日勞師費財,決無補於事功,至有雲今年不用兵乞納節致仕者。
觀此,則人情思奮,皆願為陛下一戰,望陛下英斷而力行之。」
乙亥,起復武信軍承宣使、行營中護軍統制軍馬張宗顏知廬州、主管淮南西路安一撫司公事,右武大夫、開州一團一練使、知廬州兼淮西制置副使劉錡以所部屯鎮江府。
初,王庶自淮上歸,命宗顏以所部七千人也廬州,命中護軍統制官臣師古以三千人屯太平州,又分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二軍屯天長及泗州,使緩急互為聲援。
徙錡屯鎮江,為江左根本。
時朝廷以諸將權重,欲撫循偏裨以分其勢,張俊覺之,謂行府錢糧官、右通直郎、新監行在榷貨務劉時曰:「君為我言於子尚:易置偏裨,似未宜遽;先處己可也,不知身在朝廷之上能幾日。」
庶聞之曰:「為我言於張十:不論安與未安,但一日行一日事耳。」
俊不悅。
丙子,帝諭大臣曰:「昨日王倫對云:『金使烏陵阿思謀說,國書中須是再三言武元帝海上通好事,庶得國中感動。
』朕因記當時如尼瑪哈輩不肯交燕、雲,皆欲用兵。
惟阿古達以謂『我與大宋海上信誓已定,不可失約,待我死後由汝輩』,卒如約。
阿古達乃所謂武元者也。
以此知創業之人,設心處慮,必有過人者。」
初,行朝聞思謀之來,物議大哅,群臣登對,率以不可深信為言。
帝意堅甚,往往峻拒之,或至於震怒。
趙鼎因請間密啟於帝曰:「陛下與金人有不共戴天之仇,今乃屈體請和,誠非美事。
然陛下不憚為之者,凡以為梓宮及母、兄耳。
群臣憤懣之辭,出於一愛一君,非有它意,不必以為深罪。
陛下宜好謂之曰:『講和誠非美事,以梓宮及母、兄之故,不得已為之。
議者不過以敵人不可深信,苟得梓宮及母、兄,今日還闕,明日渝盟,所得多矣,意不在講和也。
』群臣以陛下孝誠如此,必能相亮。」
帝以為然,群議遂息。
詔:「今後除六曹尚書未應資格人,依元祐例帶權字,俸賜如正侍郎,滿二年取旨。」
丁丑,金使福州管內觀察使、太原府少尹、河東北路制置都總管烏陵阿思謀、太常少卿、騎都尉石慶充入見。
思謀初至行在,帝命與宰執議事於都堂,思謀難之,欲宰相就館中計議,趙鼎持不可。
思謀不得已,始詣都堂,然猶欲以客禮見輔臣,鼎抑之如見從官之禮。
鼎步驟雍容,思謀一見,服其有宰相體。
鼎問思謀所以來之意,曰:「王倫懇之。」
問:「所議雲何?」
云:「有好公事商議。」
鼎曰:「道君皇帝諱日尚不得聞,有何好公事?」
又問:「地界何如?」
曰:「地不可求,聽大金所與。」
時執政聚聽,惟王庶不顧。
鼎因與思謀議定出國書之儀,思謀氣稍奪。
將對,鼎奏曰:「金使入見,恐語及梓宮事,望少抑聖情,不須哀慟。」
帝問何故,鼎曰:「使人之來,非為弔祭,恐不須如此。」
及見,鼎與諸大臣洎管軍楊沂中、解潛皆立侍殿上,閤門引思謀等升殿。
帝遣王倫傳旨,諭曰:「上皇梓宮,荷上國照管。」
又問:「太后及淵聖聖體安否?」
因哽咽,舉袖拭淚,左右皆飲泣。
思謀曰:「三十年舊人,無以上報,但望和議早成。」
帝又諭曰:「記舊人,必能記上皇,切望留意。」
思謀退,遣倫就驛燕之。
翰林學士兼侍讀兼資善堂翊善硃震疾亟,上奏乞致仕,且薦尹焞代為翊善。
夜,震卒,年六十七。
中夕奏至,帝達旦不寐。
戊寅,輔臣奏事,帝慘然曰:「楊時既物故,胡安國與震又亡,同學之人,今無存者,朕痛惜之!」趙鼎曰:「尹焞學問淵源,可以繼震。」
帝指奏牘曰:「震亦薦焞代資善之職,但焞微聵,恐教兒童費力,俟國公稍長則用之。」
乃詔國公往奠,賜其家銀、帛二百匹、兩,例外官子孫一人,又命戶部侍郎向子諲治其喪事。
癸未,給事中兼侍講吳表臣試尚書兵部侍郎。
是夏,金左監軍完顏杲自長安歸去中。
元帥府下令:「諸公私債負無可償者,沒身及妻女為奴婢以償之。」
先是諸帥回易貸緡,遍於諸路,歲久不能償;會改元詔下,凡債負皆釋去。
諸帥怒,故違赦;復下此令。
百姓怨憤,往往殺債主,嘯聚山谷焉。
秋,七月,乙酉朔,詔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王倫假端明殿學士,為奉迎梓宮使;大理寺丞陳括為尚書金部員外郎,假徽猷閣待制,副之。
殿中侍御史張戒復上疏,請外則姑示通和之名,內則不忘決戰之意,而實則嚴兵據險以守。
又曰:「自古能守而能和者有矣,未有不能戰、不能守而能和者也。
使真宗無達蘭之捷,仁宗非慶歷之盛,雖有百曹利用,百富弼,豈能和哉!」又曰:「苟不能戰,不能守,區區信誓,豈足恃也!」
詔以司馬光族曾孫及為右承務郎,嗣光後。
戊子,樞密副使王庶留身言:「臣前日在都堂,與趙鼎等同見金使再詢,訪得烏陵阿思謀在宣、政間嘗來東京,金人任以腹心,二聖北狩,盡出此人。
今日天其或者遣使送死,雖齏醢之,不足以快陛下無窮之冤。
今陛下反加禮意,大臣溫顏承順,臣於是日心酸氣噎,如一醉如癡,口未嘗交一談,目未嘗少覘其面。
君辱臣死,臣之不死,豈有所一愛一惜也!臣又竊一聽其說,詭秘譎詐,無一可信。
問其來則曰王倫懇之,論其事則曰地不可求。
且金人不遣使已數年矣,王倫何者能邀其來乎?『地不可求,聽我與汝』,若無金主之意,思謀敢擅出此語乎?臣曉夜尋繹此語,彼必以用兵之久,人馬消耗,又老師宿將,死亡略盡,敵人互有觀望,故設此策以休我兵,俟稍平定,必尋干戈。
今欲苟且目前以從其請,後來禍患,有不可勝言者!設如金人未有動作,損陛下威武,離天下人心,蠹耗財賦,怠惰兵將,歲月易失,凶豐不常,所壞者國家之事力,所憂者陛下之宗祏。
臣下無所不可,今走道路、號奉使者,朝在泥塗,暮升侍從;居廟堂、任經綸者,竊弄威一柄一,專任私暱,豈止可為流涕、慟哭而已哉!臣忠憤所激,肆口所言,冒瀆天聽,請賜誅責,臣不勝願幸。」
己丑,故貴州刺史狄流,特贈貴州防禦使,官其家五人。
流,青孫也,靖康間為並、代、雲中等路廉訪使,太原之破,死焉。
其家訴於朝,乃有是命。
王倫言兵部侍郎司馬樸,見在軍前,守節不屈,請優恤其家以為忠義之勸,許之。
偽豫之廢也,金人欲以樸為汴京行台尚書右丞,樸力辭而免,金人重其節。
右正言李誼試右諫議大夫。
辛卯,金左副元帥昌朝於京師,議以廢齊舊地與宋,金主命群臣議。
會東京留守宗雋入朝,議與昌合,太傅宗乾等爭之不能得。
宗雋曰:「我以地與宋,宋必德我。」
宗憲折之曰:「我俘宋人父兄,怨非一日。
若復資以土地,是助仇也,何德之有!勿與便。」
宗憲,宗干之弟也。
昌之弟勖亦以為不可,既退,昌責勖曰:「它人尚有從我者,汝乃異議乎?」
勖曰:「苟利國家,豈敢私耶!」時太師宗磐位在宗幹上,昌及宗雋附之,竟定議,以地與宋。
丁酉,金使烏陵阿思謀以北還入辭。
帝每及梓宮必掩泣,群臣莫不感動。
王倫偕金使行,趙鼎告以「上登極既久,四見上帝,君臣之分已定,豈可更議!」倫問議割地遠近,鼎答以大河為界,乃淵聖舊約,非出今日,宜以舊河為大河,若近者新河,即清河,非大河也。
倫受之而去。
金安春河溢,壞廬舍,民多溺死。
壬寅,金左丞相希尹罷。
丁未,右武大夫、開州一團一練使劉錡充樞密院都統制,依舊鎮江府駐答。
辛亥,詔:「殿前司選鋒軍統制吳錫還行在,令本司別遣一軍往廬州,權聽帥臣張宗顏節制。」
先是宗顏請令錫更戍,帝曰:「錫有膽勇心計,然不可獨用,可趣歸,令楊沂中別遣軍代之。」
趙鼎曰:「沂中已嘗有此請矣。」
鼎等退而語,鹹服帝知人。
近制,三衙管軍更日內宿,至是殿前都虞候楊沂中已免直,惟權馬軍司公事解潛與殿步二司統制官互輪。
潛又言今來無事,請依東京舊例。
乃詔潛權免,只分輪統制官。
癸丑,右諫議大夫李誼引晉、唐故事奏言:「今萬騎時巡,宮闕非曩之壯大,禁衛非曩之眾多,內外之患,可備非一;而管軍夜居於外,是潛等之寢則安,為社稷之慮則未安也。
宜令沂中與潛依舊輪宿。」
從之。
尋命帶御器械韓世良權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
是月,四川制置使胡世將至遂寧府,遂會川陝宣撫副使吳玠於利州。
時軍闕見糧,玠頗以家財給之。
玠行至大安軍,婦人、小兒千百飢餓者,擁馬首而噪,玠大怒曰:「吾當先斬勾光祖,然後自劾以諭汝輩。」
光祖時以直秘閣為利州路轉運副使故也。
異時宣撫副使皆文臣,而玠起行伍,不十年為大帥,故不肯相下。
及是世將開懷與語,玠歡甚,語人曰:「宿見胡公開懷曉事,使我憂懣豁然。」
世將行之明日,玠乃械諸路漕司吏斬於市。
先是水運溯江千餘里,半年始達,陸運則率以七十五斗而致一斛,世將與玠反覆共論,玠曉然知利害所在。
世將又以恩義開諭,且貸閬州守將孫渥回易米數萬石給之,諸路漕臣相繼集利州,各有所餉饋,軍賴以給。
乃復前大帥席益轉般摺運之法,糧儲稍充,公私便之。
八月,甲寅朔,金頒行宮制。
戊午,詔曰:「日者復遣使人報聘鄰國,申問諱日,期還梓宮。
尚虞疆埸之臣,未諭朝廷之意,遂馳邊備以疑眾心,忽於遠圖,安於無事,所以遏奔沖、為守備者,或至闕略,練甲兵、訓士卒者,因廢講求,保圉乏善後之謀,臨敵無決勝之策。
方秋多警,實軫予衷。
爾其嚴飭屬城,明告都部曲,臨事必戒,無忘捍御之方,持志愈堅,更念久長之計,以永無窮之聞,以成不拔之基。
凡爾有官,鹹體朕意。」
癸亥,回鶻貢於金。
己卯,金以京師為上京,府曰會寧,舊上京為北京。
癸未,權禮部侍郎兼侍講張九成兼權刑部侍郎。
九月,甲申朔,金以完顏奭為會寧牧,封鄧王。
乙未,金主詔:「百官誥命,女直、契丹、漢人各用本字,渤海同漢人。」
丁酉,金改燕京樞密院為行台尚書省。
戊戌,金主朝明德宮。
辛丑,溫州州學教授葉琳,上書請興太學,其說以為:「今駐蹕東南,百司備具,何獨於太學而遲之?且養士五百人,不過費一觀察使之月俸。」
又言:「漢光武起於河朔,五年而興太學,晉元興於江左,一年而興太學,皆未嘗以恢復為辭,以饋餉為解。
誠以國家之大體在此,雖甚倥傯,不可緩也。」
事下禮部。
既而右諫議大夫李誼言:「今若盡如元豐養士之數,則軍食方急,固所未暇;若止以十分之一二為率,則規模稍弱,又非天子建學之體。
況宗廟、社稷俱未營建,而遽議三雍之事,豈不失先後之序!望俟回蹕汴京,或定都它所,然後推行。」
從之。
甲辰,金以完顏奕為平章政事。
丁未,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趙鼎遷特進,以《哲宗實靈》成書也。
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呂本中草制,有曰:「謂合晉、楚之成,不若尊王而賤霸;謂散牛、李之一黨一,未知明是而去非。
惟爾一心,與予同德。」
右僕射秦檜深恨之。
是秋,金人徙知許州李成知翼州,徙知拱州酈瓊知博州,悉起京畿、陝右在官金銀錢谷,轉易北去,蓋將有割地之意也。
劉豫之未廢也,偽麟府路經略折可求因事至雲中,左監軍完顏杲密諭以廢豫立可求之意。
及是副元帥魯王昌有割地南歸之議,完顏杲恐可求失望生變,因其來見,置酒鳩之。
可求歸,卒於路。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