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二十八 【宋紀一百二十八】
起著雍執徐正月,盡上章敦牂三月,凡二年有奇。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十八年(金皇統八年)
春,正月,甲子,以永祐陵近在會稽,准先朝故事,春秋二仲以太常少卿薦獻,季秋剛御史按視。
丁丑,左承議郎張闡添差通判泉州。
自秦檜專國,朝士為所忌者,終身以添倅或帥幕處之,未嘗有為郡者。
二月,乙未,參知政事段拂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以殿中侍御史余堯弼、右正言巫及奏劾之也。
章再上,尋落職,興國軍居住。
簽書樞密院事汪勃兼權參知政事。
壬子,右承事郎、監登聞鼓院徐璉面對,言:「自昔帝王必有佐命之臣,功銘鼎彝,侑食清廟,以勸萬世。
國家遠稽三代,肇造原廟,凡在佐命輔弼,皆繪像廟廷,以示報功之意。
陛下紹開中興,復崇原廟,如祖宗之制,而累朝配饗輔弼不過十餘人,今其家之子孫,必有繪像存焉,望詔有司訪求,摹於景靈宮廷之兩壁。」
詔禮部討論。
乙卯,金主如天開殿。
三月,壬申,名行宮之南門曰麗正,北門曰和寧。
時殿前招軍,多誘致鄉民及負販者。
丁丑,命川中大將吳璘、楊政招流民之失所者,遣發以補其額。
壬午,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秦熹知樞密院事。
秦檜問敕令所刪定官胡寧曰:「兒子近除,外議如何?」
寧曰:「外議以為相公不必襲蔡京之跡。」
寧,安國子也。
乙酉,詔:「私擅渡淮及招納叛亡之人,並行軍法。」
後詔:「津載及巡防人故縱,與同罪;失察者,減一官。」
夏,四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庚寅,策試正奏名進士於射殿,王佐以下三百三十人賜及第、出身。
庚子,左中大夫、知樞密院事秦熹罷,為觀文殿學士、左通奉大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提舉秘書省。
熹言:「父子共政,理當避嫌。」
故有是命。
仍詔熹應干請給,並依見任宰臣例,立班左右僕射之次。
辛丑,金遣參知政事秉德廉察官吏。
乙巳,特奏名進士俞舜凱等四百五十七人,武舉進士柯燕等七人,特奏名一人,賜第、授官有差。
庚戌,金主至自天開殿。
先是金命修《遼史》,甲寅,告成。
五月,辛酉,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沈該言:「國家秉火德之運以王天下,望用故事,即道宮別立一殿,專奉火德,配以閼伯而祀以夏至。」
從之。
後建殿於太一宮,名明離。
甲子,繪配饗功臣像於景靈宮廷之壁,皇武殿趙普、曹彬,大定殿薛居正、石熙載、潘美,熙文殿李沆、王旦、李繼隆,美成殿王曾、呂夷簡、曹瑋,治隆殿韓琦、曾公亮,大明殿富弼,重光殿司馬光,承元殿韓忠彥,凡十有六人。
丙子,金主使龍一虎衛上將軍、會寧尹蕭秉溫、昭武大將軍、充東上閤門使申奉顏,來賀天申節。
始燕射於玉津園,自是遂為故事。
癸未,保信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添差兩浙東路馬步軍副都總管李顯忠,落軍職,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本州居住。
先是金使嘗言顯忠私遣過界,詔令分析。
會顯忠上恢復之策於朝,奏檜怒,乃奏顯忠不遵稟聞,止用申狀,故有是命。
六月,癸巳,帝謂大臣曰:「每歲決獄,聞憲臣第遣屬官代行,徒為文具。
可令親往所部,具所決名申尚書省。」
詔:「自今嘗於偽楚明受偽命之人,不得輒至國門。」
時左從事郎廉布入都調官,右正言巫及言:「布乃張邦昌之婿,覆載所不容,而無忌憚若此,望賜處分。」
故有是旨。
庚子,命監司、郡守約束縣令,無使非理擾民。
甲辰,用太常寺主簿兼權秘書省校勘書籍林大鼐議,始祀九宮貴神於東郊。
壇二成,高三尺,方十有二尺。
上為小壇九,縱廣皆八尺,高尺有半。
歲春秋二仲祀以少牢,禮如感生帝。
乙巳,敷文閣待制、知臨安府趙不棄守尚書工部侍郎。
丙午,賢妃潘氏薨。
妃,元懿太子母也。
乙卯,金以平章政事蕭仲恭為行台左丞相,以左丞亮為平章政事,以都點檢唐古辨為尚書左丞。
秋,七月,乙丑,右朝奉大夫、新江西轉運判官賈直清,請於縣官中以有出身人兼縣學教導,帝謂大臣曰:「州縣選辟教導,乃教化本原,將來三年科場,亦有人材可備采擇。」
乃令禮部參酌,如所請。
知臨安府湯鵬舉請修淮、浙沿流皇華使館,從之。
乙亥,金御史大夫布薩達曼罷,以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阿魯岱為御史大夫。
戊寅,以尚書左丞唐古辨奉職不謹。
杖之。
八月,癸巳,權禮部侍郎沈該,乞四川類省試合格不赴殿試人,第一等並賜進士出身,餘人同出身,從之。
丙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汪勃罷。
勃為言者所攻,以親老,乞歸養。
詔依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丁酉,工部尚書詹大方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權參知政事。
戊戌,金監修國史、太師宗弼等進《太祖實錄》。
庚子,金以尚書左丞相勖領行台尚書省事,以右丞相宗賢為太保、尚書右丞相。
丙午,以行台左丞相蕭仲恭為尚書左丞相。
癸丑,刑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週三畏罷。
以侍御史余堯弼論其兼領二曹,一切要譽,歸怨朝廷也。
甲寅,國子司業陳誠之權尚書吏部侍郎。
大理卿韓仲通權刑部侍郎。
閏月,庚申,親衛大夫、忠州刺史、鄂州駐答御前選鋒軍同副統制梁興卒。
興自太行山率其徒奔岳飛於江夏,從軍凡十年。
金宰臣以西林多鹿,請金主出獵,金主恐害稼,不允。
丙寅,金太廟成。
戊辰,權禮部侍郎陳誠之,請太學生入學五年不與薦及公試不入等者,除其籍,從之。
壬申,命起居舍人王墨卿,武經大夫、惠州刺史、閤門宣贊舍人蘇華賀金主正旦;權尚書禮部侍郎陳誠之,武經大夫、吉州刺史、權知閤門事孟思恭賀生辰。
乙酉,詔:「自今奉使下三節人過界,與北人博易者,徒二年;使、副不覺察,與同罪。」
初,福建路自創奇兵,虔、梅草寇不敢復入境。
至是悉平。
詔以巡檢陳敏以所部奇兵四百及汀、漳戍兵之在閩者並為殿前司左翼軍,即以敏為統制官,留戍其地。
神武中軍,舊止三部,自楊存中職殿前,始增為五軍,又置護聖、踏白、選鋒、策選鋒、游奕、神勇、馬步凡十二軍。
時江海之間,盜賊間作,乃分置諸軍以控制之,如泉之左翼,循之摧鋒,明之水軍,皆隸本司,總七萬餘人。
由是殿前司兵籍為天下冠。
存中又制諸軍戎仗,以克敵弓雖勁,而士病蹶張之難,乃增損舊制,造成黃一弩一,制度一精一密,彼一矢未竟而此三發矣。
九月,甲辰,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余堯弼試御史中丞。
丙午,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詹大方薨。
丁未,右司諫兼崇政殿說書巫極試右諫議大夫。
丙申,金尚書左丞唐古辨罷;以左宣徽使稟為尚書左丞。
冬,十月,丙辰,御史中丞兼侍講余堯弼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辛酉,金太保、領三省事、都元帥、越國王宗弼薨,後謚忠烈。
十一月,乙酉朔,秘書少監張杞,言感生帝之祀,尚寓招提,祭以酒脯,請復用牲、玉,升為上祀,從之。
乙未,金左丞相宗賢、左丞稟等,言州縣長吏當並用本國人,金主曰:「四海之內,皆朕臣子,若分別待之,豈能致一!諺不雲乎:『疑人勿使,使人勿疑。
』自今本國及諸色人,量才通用之。」
己亥,新州編管人胡銓移吉一陽一軍編管。
先是秦檜嘗於一德格天閣下書趙鼎、李光、胡銓三人姓名。
時鼎、光皆在海南,廣東經略使王鐵問右承議郎、知新州張棣曰:「胡銓何故未過海?」
銓嘗賦詞云「駕巾車歸去,有豺狼當轍。」
棣即奏銓不自省循,與見任寄居官往來唱和,怨望朝廷,鼓唱前說,殊無忌憚,於是送過海編管。
棣選使臣游崇部送,封小項筒過海。
銓健步赴貶,人皆憐之。
至雷州,守臣王趯,廉得崇以私茗自隨,械送獄,且原餉銓。
時諸道望風捃摭流人,以為奇貨,惟趯能與流入調護,海上無薪粲百物,趯輒津置之,其後卒以此得罪。
辛丑,金以尚書左丞相宗賢為左副元帥,以平章政事亮為尚書左丞相兼侍中,以參知政事秉德為平章政事。
丁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邕州觀察使董先。
添差兩浙西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平江府駐答。
初,岳飛既死,先自武昌召還,為步軍司統制。
先與管軍趙密不協,於是離軍,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
楊存中憐其才,贐遺甚厚。
庚戍,金左副元帥宗賢,復太保、左丞相,左副元帥如故。
十二月,乙卯朔,復連州連山鎮為縣。
金以右丞相蕭仲恭為太傅、領三省事,以左丞相亮為尚書右丞相。
丁卯,布衣孫堯佐上書,乞嗣安定郡王與濮王之封,詔太宗正司具名聞奏。
己巳,大理評事莫濛言:「四方之民,雲集二浙,百倍常時,而河渠為甚急,宜命守臣因農之隙,浚其堙塞。」
庚午,帝諭大臣曰:「可使漕臣募夫浚治,因以濟接饑民,則公私兩利矣。」
壬申,宰執進呈經界事訖。
帝曰:「諸州月樁錢,昨已例減,要當盡行除罷。」
秦檜即諭戶部侍郎李椿年、宋貺以經總錢措置贍軍。
乙亥,金以左丞相宗賢為太師、領三省事、兼都元帥。
庚辰,金遺金吾衛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召守忠,昭武大將軍、同知宣徽院事劉君詔,來賀來年正旦。
先是金左丞相亮之為中京留守也,與明安蕭裕善。
裕傾險敢決,亮每與論天下事,裕揣亮有覬覦心,密謂亮曰:「先太師為太祖長子,德望如此,人心天意,宜有所屬。
公誠有志舉大事,願竭力以從。」
亮喜之,數相薦引,由兵部侍郎遷同知南京留守,改北京同知留守事。
時金舊臣宗弼既歿,皇后益攬事權。
奚人蕭肄,有一寵一於金主,復諂事皇后,恣行不法。
亮內蓄逆謀,無所顧畏。
尚書省令史高懷貞素與亮狎暱,亮嘗與各言所志,亮曰:「吾志有三:國家大事,皆自我出,一也;帥師伐國,執其君長,問罪於前,二也;得天下絕色而妻之,三也。」
由是小夫、佞人皆知其志。
是歲,夏復建內學,選名儒主之。
增修律成,賜名曰《新律》。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十九年(金皇統九年,十二月,改天德元年。
己巳,一一四九年)
春,正月,甲申朔,帝以太后年七十,即宮中行慶壽禮。
丁亥,詔信一陽一軍撥隸淮西。
己丑,北使召守忠等辭行,置酒垂拱殿。
時在上辛祈谷致齋之內,禮官援治平故事請用樂,從之。
自是以為例。
戊戌,金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宗賢罷。
以領行台尚書省事勖為太師、領三省事,以同判大宗正事充為尚書左丞相,亮兼元帥。
亮生日,金主使近侍大興國賜物,皇后亦有所附賜,金主知之,不悅,杖興國百,追還其賜物。
亮由此愈不自安。
充,宗干長子也,尋薨。
丙午,金以右丞相亮為左丞相,以判大宗正事宗本為尚書右丞相,以左副元帥宗敏為都元帥,以南京留守宗賢為左副元帥兼西京留守。
己酉,宗賢復為太保、領三省事。
二月,甲寅,金以會寧牧唐古辨復為尚書左丞,以尚書左丞稟為行台平章政事。
甲子,復置雷州遂溪縣。
庚辰,帝謂輔臣曰:「每歲市馬,悉付鎮江王勝軍而未見孳生之數。
宜分送諸軍,仍立賞罰。」
於是歲發川馬二百匹進御,而以四千匹付江上諸軍,鎮江、建康、荊、鄂軍七百五十,江、池軍各五百,又以秦馬三千五百付三衙,殿前司千五百,馬、步各千。
自是歲為定例。
三月,癸未朔,日有食之,一陰一雲不見。
帝不視事,百官守職,過時乃罷。
甲申,詔:「皇太后慶壽,親屬各進官一等,慈寧殿官推恩有差。」
庚子,帝諭大臣曰:「淮甸久平,宜加經理。
民復業者,令守令多方恤之,使盡力田畝,數年後方可起稅。」
辛丑,金以尚書右丞相宗本兼中書令,以左丞相亮為太保、領三省事。
亮益求名譽,引用勢望子孫,結其歡心,金主不悟。
甲辰,詔責授濠州一團一練副使、復州安置鄭剛中,許用議減,特免禁錮,移封州安置。
初,秦檜怒剛中不已,捕其子右承務郎良嗣,與將吏賓客即江州同系,遣大理寺丞湯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往鞫其事,掠治無全膚。
獄成,剛中坐任四川宣撫副使日,被旨收捉過界偷馬盜賊,全不遵奉,凡事幹邊界,常是懷一奸一異議,一陰一與見罪籍人符合交通,沮害國事;又,輒違朝命,出賣度牒,收錢五十五萬餘緡;又,專輒起置錢監鑄錢,擅便支使;及違法請過供給廚食等錢一萬三千餘緡入己;剛中欲並都轉運司入宣司,遂將錢物贈移士人,令赴行在上書開陳,既並運司,違法私使過錢十二萬餘緡;及有詔置總領錢糧官,剛中不喜,豫作緣故,收樁隱匿,計四千餘萬緡;又欲歸怨朝廷,乃說諭統兵官,令為總領,盡數交並錢物,無可送遺;及被旨令赴行在,乃忿怒遷延,收匿札子,不即起發,多帶官物,在路妄用;法當死,特有是命。
良嗣貸死,送柳州。
右朝請郎張漢之,嘗主管宣撫司機宜文字,坐依隨剛中,亦除名,送賓州編管。
右奉議郎趙士禡,嘗通判荊南府,坐不即拘收剛中隨軍錢物,特除名。
右武大夫、開州刺史、御前中部統領官張仲,亦坐依隨剛中,追橫行一官,勒停,送本軍自劾。
即日擢允恭尚書刑部員外郎,仲堪倉部員外郎。
剛中至貶所,守臣左朝請郎趙成之希檜意,每窘辱之,剛中竟卒於貶所。
夏,四月,乙卯,權禮部陳誠之,權知閤門事孟思恭,賀金主生辰還。
秦檜白帝曰:「大金書詞丁寧,盟好甚切。」
帝曰:「此番待奉使愈周至,館舍極宏壯,思恭等所得馬亦皆上駟,可知其永好之意也。」
戊辰,日左右生青赤黃珥,太白犯月。
金國太史言不利於君,大臣將作亂。
壬申,金京師大風雨,雷電震壞寢殿鴟尾。
有火入金主寢殿,燒幃幔,金主趨別殿避之。
丁丑,有龍斗於利州榆林河水上,大風壞民居、官舍,瓦木人畜皆飄十數里,死傷者數百人。
五月,甲申,創太廟齋殿。
乙酉,戶部員外郎周莊仲請復蠟祭之禮。
其禮,東西方百神視感生帝,南北方視岳瀆,皆以臘前一日祭之。
戊子,金殺翰林學士張鈞。
時金主以天變,欲下詔罪己,命鈞視草。
鈞意謂奉答天戒,當深自貶損,其文有曰「惟德弗類,上干天戒」及「顧茲寡昧,眇予小子」等語。
參知政事蕭肄素惡鈞,乃譯奏曰:「弗類,是大無道。
寡者,孤獨無親;昧者,弗曉人事;眇者,目無所見;小子,嬰孩之稱。
此漢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
金主大怒,命衛士拽鈞下殿,搒之百,不死,以手劍剺其口而醢之。
賜肄通天犀帶。
是日,曲赦上京囚。
金主問群臣曰:』張鈞謗訕,誰使為之?」
左丞相宗賢曰:「太保實然。」
金主不悅。
庚寅,出太保亮領行台尚書省事。
亮道過北京,謂同知留守事蕭裕曰:「我欲就河南建立位號,先定兩河,舉兵而北,君為我結諸明安以應我。」
定約而去。
庚子,金主使龍一虎衛上將軍、殿前左副都點檢唐括德溫,昭武大將軍、四方館使高居安,來賀天申節。
六月,辛亥朔。
故事,宗廟時祠,以宗室觀察使以上充初獻,刺史以上充亞獻、終獻。
其後以宗室數少,乃請初獻以防禦使以上,亞、終獻以遙刺以上。
至是正任止三人,壬子,大宗正司請權以遙一團一以上充初獻,將軍以上充亞獻,許之。
己未,金以都元帥宗敏為太保、領三省事兼左副都元帥,左丞相宗賢兼都元帥。
辛酉,右朝奉郎硃同知南雄州,代還,言嶺南無醫,凡有疾病,但求巫祝鬼,束手待斃,請取迸今名方治瘴氣者集為一書,頒下本路,從之。
秋,七月,辛巳,左中奉大夫楊惇知舒州,代還,請戒監司、守臣修水利,詔付戶部。
帝曰:「平江堤堰不修,歲輸米比舊虧十萬斛。
臨安西湖,民間灌溉所資,其利不細,歲久亦填污,宜悉令修治。」
八月,庚戌朔,昭信軍承宣使、鎮江府駐答御前諸軍統制王勝卒,謚毅武。
癸丑,復泰州興化鎮為縣。
庚申,金以劉筈為司空,行台右丞相如故。
宰臣議徙遼一陽一、渤海之民於燕南,從之。
侍從高壽星等當遷,訴於皇后,後以白金主。
金主怒議者,杖平章政事秉德,殺郎中薩哈。
辛酉,宗正寺丞王葆言:「國家設法,應女戶、單丁與夫得解舉人、太學生並免丁役,蓋本先王仁先孤寡,貴肄多士之意。
頃議者歷陳丁役之弊,遂有募人充役指揮。
臣謂進納雜流之人,物力高強,雖系單丁,自應雇募,至若前項三色亦令雇募,似為矯枉之過。
且女戶而無子孫,與雖有子孫而年在幼弱,皆窮民之無告者,若遽使當力役之事,則公私所費,必倍於豪強。
故昨來指揮,寡一婦有男為僧、道成丁者,並許募人充役,正恐一奸一民旋行規避爾。
今州縣之間,舞文以虐無告,則或指遠適之緇黃為某氏之子孫,初不以存亡為別也,因使寡一婦守志者,不免於執役困悴之患,其勢迫而行者,家貲產業或破壞於後夫之手,是豈朝廷勤恤民隱之本心乎!得解舉人名已登於天府,今乃同籍於役人;太學生身已隸於上庠,今乃心累於執役。
是二者,其家或有兼丁,則力役自不妨充募,若乃單孓一身而奮身庠序者,不得自別於齊民,甚非陛下仁先孤寡、貴肄多士之意。
望特詔有司重加省定,庶幾孤寡得所而士知一愛一重。」
帝曰:「單丁、女戶,舊法免差役,後以許免者多,有司遂有雇募之請。
宜令戶部詳其的確利害來上。」
葆,昆山人也。
既而本部請女戶無子及得解舉人、太學生單丁,並免身役,即特旨及因恩免解人,聽募人充役,官司毋得追正身,從之。
丙寅,太常少卿張杞充大金賀正旦使,武節大夫、和州一團一練使、知閤門事趙述副之;直秘閣、知臨安府湯鵬舉守司農卿,充賀生辰使,右武大夫、吉州刺史、帶御器械石清副之。
通好後,以庶官出疆自此始。
甲戌,詔以景靈宮繪像功臣之副藏於天章及秘閣,復故事也。
九月,辛卯,惠州刺史、知閤門事宋籛充大金賀正旦副使,以趙述疾告也。
丙申,金復以領行台尚書省事亮為平章政事。
亮行至良鄉,召還,未測金主意,大恐。
既至,金主復任之,而亮逆謀益切。
初,左丞唐古辨,右丞相秉德,以被杖怨金主,與大理卿烏達謀廢立,烏達以告亮。
它日,亮與辨語及廢立事,曰:「若舉大事,誰可立者?」
辨曰:「其胙王元乎?」
問其次,曰:「鄧王子阿林。」
亮曰:「阿林屬疏,安得立!」辨曰:「公豈有意耶?」
亮曰:「果不得已,捨我其誰!」於是旦夕相與密謀。
左衛將軍特斯疑之,以告皇后曰:「辨等每竊竊私議,竊疑之。」
後以告金主。
金主怒,召辨謂曰:「爾與亮謀何事?將如朕何!」杖之,餘釋不問。
戊戌,金以右丞相宗本為太保、領三省事,以左副元帥宗敏領行台尚書省事,以平章政事秉德為尚書左丞相兼中書令,以司空劉筈為平章政事。
庚子,金以御史大夫宗甫參知政事。
金平章政事亮,以胙王元有人望,欲除之。
會河南軍士孫進自稱皇弟阿禪大王,金主疑皇弟二字或在元也,使特斯鞫之,元狀。
亮怨特斯洩其謀,而知金主有疑元心,乃上言:「孫進反有端,不稱它人,乃稱皇弟大王。
陛下弟止有元及扎拉耳,特斯鞫不以實,故出之。」
金主以為然,使唐古辨、蕭肄按問特斯,特斯自誣服故出元罪。
十月,金主殺其弟北京留守胙王元、安武軍節度使扎拉及左衛將軍特斯。
亮乘此擠阿林,殺之。
阿林弟達蘭,金主本無意誅之,亮曰:「其兄既已伏誅,其弟安得獨存!」又殺之。
金主以亮為忠,益信任之。
遂降詔大赦。
丙辰,右承議郎、知新州張棣提舉荊湖北路常平茶鹽公事,以其再劾胡銓也。
至官一日卒。
時責授濠州一團一練副使洪皓在英州,閩人右承務郎倪譽為守。
譽老矣,內無奧主,聞棣以巧中遷客取使節,欲效之,即使兵馬都監伺其隙,捕皓家奴置獄中,釀成其罪。
未及發而譽死,事乃解。
降授文州刺史辛永完,勒停,送肇慶府編管。
永宗為湖南馬步軍副總管,居邵州。
永宗以嘗立軍功,給真俸。
守臣右韓散郎石稽中,知永宗為秦檜所惡,劾其冒請全俸,當計以贓,請下守臣閱實。
稽中先以計取永宗所受御札送檜矣,永宗由是不能自明,詔稽中依條追理。
稽中選郡僚之苛刻者籍其家,一簪不得留。
既而稽中語其僚曰:「前赴其家燕集,以一器酌壽,今此器不見,豈隱之耶?」
其殘刻如此。
己巳,初復諸陵贊宮薦新之禮,用太常博士晉陵丁婁明請也。
癸酉,金以翰林學士完顏京為御史大夫。
金皇后費摩氏專一政,一性一妒忌,挾制金主,故金主多以忿怒殺人。
十一月,金主以積忿殺後,召胙王妃薩摩入宮。
既而又殺德妃烏庫哩氏、瓜勒佳氏、張氏,於是宮中近侍皆懼矣。
辛卯,帝親饗太廟,至櫺星門,降輦,步趨齋殿,虛小次不入。
壬辰,合祀天地於南郊,大赦。
甲辰,詔諸郡行鄉飲酒之禮以取士。
先是司農卿湯鵬舉言:「舉人多冒貫求試,請於未下科詔前,令州縣長吏籍定來歲當應舉人名,州縣學職事覆實,申教授預先引保,委無偽冒,然後許赴鄉飲酒。
若臨時投狀射保者,並不收試。」
事下禮部。
至是頒行焉。
金主出獵。
十二月,己酉朔,還京。
壬子,軍器監王會權尚書兵部侍郎。
金平章政事亮,與其一黨一既定逆謀,欲得護衛圖克坦額埒楚克、布薩思恭、近侍局直長大興國為內應。
亮先以女許字額埒楚克之子,而思恭微賤時為宗干所周恤,擢置宿衛,亮知其懷舊恩,密謂之曰:』我有一言欲告君久矣,恐洩於人,未敢也。」
思恭曰:「肌肉之外,皆先太師所賜。
苟有補於大王,死不敢辭。」
亮曰:「主上失道,吾將行廢立,必得君為助乃可。」
思恭許之。
亮復以告額埒楚克,額埒楚克素凶暴,聞之甚喜,曰:「何不早告我!廢立之事,亦男子所為。
主上不能保天下,人望所屬,惟在阿家。
今日之謀,乃我素志也。」
亮既結護衛,而金主所親信惟大興國,未嘗輕去左右,每逮夜,金主就寢,興國時從主者取符鑰歸家,主者即以付之,聽其出入以為常。
先是興國嘗薦羅卜藏於亮,亮用為令史,乃使羅卜藏結興國。
既而知其可與謀,乃邀至臥內,令解一衣,欲與之俱臥,意有所屬者。
興國固辭不敢,曰:「即有使,惟大王之命。」
亮曰:「主上無故殺胙王元,又殺皇后,乃以元財賜阿蘭,既又殺阿蘭,遂以賜我,我深以為憂。」
興國曰:「是固可慮也。」
亮曰:「朝臣旦夕危懼,皆不自保。
向者我生日,因皇后附賜物,君遂被杖,我亦見疑,主上嘗言會須殺君,我與君皆將不免。
寧坐待死,何如舉大事?我與大臣數人計已定矣。」
興國曰:「如大王言,事不可緩也。」
乃約以初九日起事。
丁巳夜,布薩思恭、圖克坦額埒楚克內直,亮及其妹夫圖克坦貞及秉德、烏達等會於唐古辨家。
辨因置饌,眾皆恇懼不能食,辨獨飽食自若。
二鼓,興國竊符,矯詔開宮門召唐古辨,守門者以辨為金主之駙馬,不疑,內之,亮等懷刃隨入。
及殿門,衛士覺其異,辨等一抽一刃劫之,莫敢動。
至寢殿,金主聞步履聲,咄之,眾皆卻立。
思恭曰:「事至此,不進得乎!」乃相與排闥而入。
金主索榻上常所置佩刀,已為興國先取投榻下矣。
額埒楚克先持刃進弒,思恭次之,金主僕,亮復刃之,血濺其面及衣。
秉德意尚未有所屬,思恭曰:「始者議立平章,今復何疑!」乃奉亮坐眾前,稱萬歲。
詐以金主將立後召諸王、大臣,曹國王宗敏聞召,懼不敢往,葛王褒曰:「叔父今不及往,明日如何相見?」
宗敏入宮,亮欲殺之,尚猶豫,以問左右,烏達曰:「彼,太祖子也,不殺之,眾人必有異議。」
乃使思恭刃擊宗敏,左右走避,膚發血肉,狼藉遍地。
葛王見宗敏見殺,問曰:「曹王何罪而死?」
烏達曰:「天許大事,尚已行之,此蟣虱爾,何足道哉!」宗賢聞召,謂人曰:「主上必欲立胙王妻為後,我當力爭之。」
既至,被執,猶以為立後事,曰:「誰能為我言者?我死固不足惜,獨念主上左右無助耳。」
亮既即位,廢前主為東昏王,以秉德為左丞相兼侍中,以左副元帥唐古辨為右丞相兼中書令,以烏達為平章政事,布薩思恭為左副點檢,以圖克坦額埒楚克為右副點檢,圖克坦貞為左衛將軍,大興國為廣寧尹。
於是自太師、領三省事完顏勖等二十人,進爵增職各有差。
己未,金大赦,改皇統九年為天德元年。
賜秉德等錢、絹、牲畜有差。
金主召參知政事蕭肆,詰之曰:「學士張鈞何罪被誅?爾何功受賞?」
肄不能對。
金主曰:「朕殺汝不難,人或以為報私怨也。」
於是除名禁錮。
壬戌,帝恭謝景靈宮。
甲子,金主誓太祖廟,召秉德、辨、烏達、思恭、額埒楚克、興國六人,賜以誓券。
金主將謁廟,以芮王亨為右衛將軍,密諭之曰:「朕以太宗諸子過強,以卿材武,備左右耳。」
亨,宗弼子也。
丙寅,金以燕京路都轉運使劉麟為參知政事。
癸酉,金太傅、領三省事蕭仲恭、尚書右丞稟罷,以行台尚書左丞溫都思忠為右丞。
乙亥,金主追尊其父宗干為皇帝,廟號德宗,名其故居曰興聖宮。
是月,責授濠州一團一練副使解潛卒。
潛以不附和議為秦檜所斥,既歿,喪不得歸。
後檜死,乃得歸葬。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年(金天德二年)
春,正月,辛巳,金以同知中京留守事蕭裕為秘書監。
甲申,金賀正旦國信副使西上閤門使劉箴辭行,國信使殿前右副都點檢完顏袞以病不能入見,命醫官趙琦送至境上,金主亦遣使趣之。
丁亥,軍校施全劫秦檜於道,執得,詰之,曰;「舉國與金為仇,爾獨欲事金,我所以欲殺爾也!」壬辰,磔全於市。
由是檜出,列兵五十,持長梃以自衛。
癸巳,金主尊嫡母圖克坦氏及母大氏俱為皇太后。
金主之弒東昏也,圖克坦聞之愕然,與太祖妃蕭氏歎曰:「帝雖失德,人臣豈可如此。」
及迎入宮,見金主,不賀,金主銜之。
至是並加尊號,圖克坦居東宮,號永壽宮;大氏居西宮,號永寧宮。
其後圖克坦太后生日,酒酣,大氏起為壽。
圖克坦太后方與坐客語,大氏跽者久之,金主怒而出。
明日,召諸公主、宗婦與太后語者,皆杖之,大氏以為不可,金主曰;「今日之事,豈能尚如前日耶?」
先是金主之父宗干,從其國俗納齊國公宗雄之妻,而宗雄妻與金主不相能。
金主既篡位,囚宗雄妻於府署,旋並其子及宗雄孫七人殺而焚之,棄其骨於濠水。
甲午,以普安郡王第三子惇為右內率府副率。
癸卯,少傅、寧遠軍節度使、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封恭國公。
乙巳,金主以勵官守、務農時、慎刑罰、揚側陋、恤窮民、節財用、審才實七事詔中外。
丙午,兩浙轉運判官曹泳,言右承務郎李孟堅省記父光所作《小史》,語涉譏謗,詔送大理寺。
光在貶所,常作私史,孟堅間為所親左奉議郎、新王宮大小學教授陸升之言之。
升之訐其事,遂命泳究實。
帝曰:「光初進用時,以和議為是,及得執政,遂以和議為非,其反覆如此。」
先是金烏達之妻唐古鼎格有一婬一行,秉德嘗顯斥之,烏達銜之,未發。
金主既篡位,多忌,會有疾,少間,烏達譖之曰:「秉德見主上數日不視朝,語臣曰:『若有不諱,誰當繼者?』臣曰:『主上有皇子。
』秉德曰:『孺子豈能勝任,必也葛王乎!』」金主信之,遂出秉德領行台尚書省事,限十日內發行。
二月,戊申朔,金封皇子宗壽為崇王。
庚戌,軍器監丞齊旦請春月禁民采捕,秦檜曰:「正為孳育之時。」
帝曰:「此系利害。」
乃下之刑部。
既而本部言春月在法不許采捕。
金主命給天水郡公孫女二人月俸。
丙寅,初作玉牒所。
戊辰,金群臣上金主尊號曰應天廣運睿武宣文大明聖孝皇帝,詔中外。
永壽、永寧兩太后祖父,俱贈官有差。
以唐古辨為左丞相,烏達為右丞相。
金主心忌辨,嘗與辨觀太祖像,指示辨曰:「此眼與爾相似。」
辨色動,金主由是益忌之。
丁丑,閤門請自今北使在庭,非侍從而嘗借官出使,免起居,如見充接伴,即依所借官敘位,從之。
是月,安南進馴象十。
三月,庚辰,金主使龍一虎衛大將軍、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完顏思恭,翰林直學士、通議大夫、知制誥翟永固,來報登位,遺帝金注碗二,綾羅三百,良馬六。
癸未,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余堯弼參知政事,給事中兼侍講、權直學士院巫及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丙戌,參知政事余堯弼為賀大金登位使;鎮東軍承宣使、知閤門事鄭藻假保信節度使,副之。
金主以其弟袞為司徒兼都元帥。
丙申,詔責受建寧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永不檢舉,右承務郎李孟堅,除名,峽州編管。
先是孟堅以《小史》事系獄,至是獄成。
光坐主和議反覆,在貶所常出怨言,妄著私史,譏謗朝廷,意在僥倖復用,及與趙子祇於罷政後往來交結;孟堅亦為父被罪責降,怨望朝廷,記念所撰《小史》,對人揚說,故有是命。
於是前從官及朝士連坐著八人:徽猷閣直學士、致仕胡寅,坐與光通書,朋附交結,譏訕朝政;龍圖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程瑀,坐初除兵部侍郎日以縑帛遺光,且貽書云:「比來無知愚皆以視前為戒,可為歎息」;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潘良貴,坐嘗以一團一茶寄光,光遺良貴書,其別紙云:「仲暉不敢與書,患難至,能出一隻手乎?」
仲暉,樓炤字也。
良貴答書曰:「參政患難至極矣,要以道自處。
仲暉別紙已付之,但恐時未可耳。」
直秘閣宗穎,坐嘗寄光書云:「孤寒寡援,方賴鈞庇,忽聞遠適,本欲追路一見,失於探伺,不果如願。」
寶文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張燾,左承議郎、新知邵州許忻,左朝奉大夫、新福建路安一撫使參議官賀允中,左奉議郎、福建路安一撫主管機宜文字吳元美,坐各與光相知密熟,書札往來,委曲存問,意光再用,更相薦引。
詔:「寅落職,瑀、良貴、穎並降三官,燾、忻、允中、元美並降二官。」
庚子,余堯弼辭行,詔巫及兼權參知政事。
壬寅,右正言章廈奏:「右承議郎致仕胡寅,天資凶悖,敢為不義。
寅為胡安國之子,不肯為親母持服,士論沸騰,此其不孝之大罪也。
寅初傅會李綱,後又從趙鼎,建明不通鄰國之問,其視兩宮播遷,如越人視秦人之肥瘠。
後來梓宮既還,皇太后獲就孝養,寅自知前言狂率,乃一陰一結異意之人,相與睥睨,作為記文,以為今日仕進之人,將赤族而不悟,此其不忠之大罪也。
望特賜威斷。」
詔:「寅責授果州一團一練副使,新州安置。」
金主召見賀登極使,出徽宗玉帶,使持以賜帝,且曰:「此天水郡王故物,今以賜汝主,俾汝主如見其父。
並諭汝主,當不忘朕意也。」
使退,秘書朗張仲軻曰:「希世之寶,輕賜可惜。」
金主曰:「江南之地,它日當為我有,此置之外府耳。」
由是臣下皆知金主有南伐意矣。
仲軻本市井無賴,能說傳奇小說,雜以俳優詼諧語為業,金主舊引致左右以資戲笑,及篡位,遂擢用之,俄遷秘書丞,轉少監。
金主以良弓賜右衛將軍芮王亨。
亨一性一直,材勇絕人,喜自負,辭曰:「所賜弓弱,不可用。」
金主遂忌之,出為真定尹,謂亨曰:「太宗諸子方強,多在河朔、山東、真定據衝要,如有變,倚卿為重矣。」
其實心忌亨也。
金主欲以勤政為名,召近臣講論,每至夜分。
嘗問起居注楊伯雄曰:「人君治天下,其道何貴?」
對曰:「貴靜。」
金主默然。
明日,復謂曰:「我遷諸部明安分屯邊戍,前夕之對。
豈指是為非靜耶?」
對曰:「徙兵分屯,良策也;所謂靜者,乃不擾之耳。」
乙夜,復問鬼神事,伯雄進曰:「漢文帝召見賈誼,夜半前席,不問百姓而問鬼神,後世猶譏之。
陛下不以臣愚陋,幸及天下大計,鬼神之事,未之學也。」
金主曰:「但言之,以釋永夜倦思。」
伯雄不得已乃曰:「臣家有一卷書,記人死復生。
或問:『冥官何以免罪?』答曰:「汝置一冊,白日所為,暮夜書之。
不可書者,不可為也。
』」金主為之改容。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