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白話版《資治通鑒》txt·漢紀四十二 孝安皇帝中元初三(丙辰、11
漢紀四十二漢安帝元初三年(丙辰,公元116年)
[1]春,正月,蒼梧、鬱林,合浦蠻夷反;二月,遣侍御史任督州郡兵討之。
[1]春季,正月,蒼梧、鬱林、合浦三郡蠻夷反叛。
二月,朝廷派遣侍御史任指揮州郡兵進行討伐。
[2]郡國十地震。
[2]有十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3]三月,辛亥,日有食之。
[3]三月辛亥(初二),出現日食。
[4]夏,四月,京師旱。
[4]夏季,四月,京城洛陽發生旱災。
[5]五月,武陵蠻反,州郡討破之。
[5]五月,武陵郡蠻人反叛,州郡官府進行討伐,打敗叛軍。
[6]癸酉,度遼將軍鄧遵率南單于擊零昌於靈州,斬首八百餘級。
[6]癸酉(二十五日),度遼將軍鄧遵率領南匈奴單于,在靈州進攻零昌,斬殺八百餘人。
[7]越徼外夷舉種內屬。
[7]越邊境外的夷人,整個部落歸附漢朝。
[8]六月,中郎將任尚遣兵擊破先零羌於丁奚城。
[8]六月,中郎將任尚派兵在丁奚城打敗羌人先零部落。
[9]秋,七月,武陵蠻復反,州郡討平之。
[9]秋季,七月,武陵蠻人再次反叛,被州郡官府剿平。
[10]九月,築馮翊北界候塢五百所以備羌。
[10]九月,在馮翊北部邊界修築堡寨五百處,防備羌軍。
[11]冬,十一月,蒼梧、鬱林、合浦蠻夷降。
[11]冬季,十一月,蒼梧、鬱林、合浦三郡蠻夷投降。
[12]舊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喪,司徒劉愷以為「非所以師表百姓,宣美風俗」。
丙戌,初聽大臣行三年喪。
[12]以往制度規定:三公、九卿、二千石官員、刺史,不得守喪三年。
司徒劉愷認為:「這種作法不能成為百姓的表率和倡導優良風俗。」
十一月丙戌(十一日),首次允許大臣守喪三年。
[13]癸卯,郡國九地震。
[13]十一月癸卯(二十八日),有九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14]十二月,丁巳,任尚遣兵擊零昌於北地,殺其妻子,燒其廬舍,斬首七百餘級。
[14]十二月丁巳(十二日),任尚派兵在北地進攻零昌,殺死零昌的妻子兒女,焚燒他們的住捨,將七百餘人斬首。
四年(丁巳、117)
四年(丁巳,公元117年)
[1]春,二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1]春季,二月乙巳朔(初一),出現日食。
[2]乙卯,赦天下。
[2]二月乙卯(十一日),大赦天下。
[3]壬戌,武庫災。
[3]二月壬戌(十八日),武庫失火。
[4]任尚遣當闐種羌榆鬼等刺殺杜季貢,封榆鬼為破羌侯。
[4]任尚派遣羌人當闐部落的榆鬼等人刺殺了杜季貢。
朝廷將榆鬼封為破羌侯。
[5]司空袁敞,廉勁不阿權貴,失鄧氏旨。
尚書郎張俊有私書與敞子俊,怨家封上之。
夏,四月,戊申,敞坐策免,自一殺;俊等下獄當死。
俊上書自訟;臨刑,太后詔以減死論。
[5]司空袁敞為人廉正剛直,不肯阿附權貴,不合鄧氏家族之意。
尚書郎張俊有一封寫給袁敞之子袁俊的私信,被仇家得到,仇家上書告密。
夏季,四月戊申(初五),袁敞被指控有罪,頒策免官,自一殺而死。
張俊等人下獄,被判處死刑。
張俊上書鳴冤,為自己辯護。
臨刑時,鄧太后下詔免他一死,判處輕於死刑一等的刑罰。
[6]已巳,遼西鮮卑連休等入寇,郡兵與烏桓大人於秩居等共擊,大破之,斬首千三百級。
[6]四月已巳(二十六日),遼西郡鮮卑人連休等入侵邊塞。
遼西郡郡兵與烏桓大人於秩居等一同迎戰,大敗鮮卑軍,斬殺一千三百人。
[7]六月,戊辰,三郡雨雹。
[7]六月戊辰(二十六日),有三個郡發生雹災。
[8]尹就坐不能定益州,徵抵罪;以益州刺史張喬領其軍屯,招誘叛羌,稍稍降散。
[8]中郎將尹就因未能平定益州,被召回京城問罪。
朝廷命令益州刺史張喬接管尹就的部隊。
張喬招撫引一誘羌人投降,羌軍稍有瓦解。
[9]秋,七月,京師及郡國十雨水。
[9]秋季,七月,京城洛陽及十個郡和封國大雨成災。
[10]九月,護羌校尉任尚復募效功種羌號封刺殺零昌;封號封為羌王。
[10]九月,護羌校尉任尚又收買羌人效功部落的號封,刺殺了零昌。
朝廷封號封為羌王。
[11]冬,十一月,已卯,彭城靖王恭薨。
[11]冬季,十一月已卯(初九),彭城靖王劉恭去世。
[12]越夷以郡縣賦斂煩數,十二月,大牛種封離等反,殺遂久令。
[12]趙夷人因郡縣官府徵收賦稅繁重,十二月,大牛部落封離等人反叛,殺死遂久縣令。
[13]甲子,任尚與騎都尉馬賢共擊先零羌狼莫,追至北地,相持六十餘日,戰於富平河上,大破之,斬首五千級,狼莫逃去。
於是西河虔人種羌萬人詣鄧遵降,隴右平。
[13]十二月甲子(二十五日),任尚與騎都尉馬賢一同進攻羌人先零部落首領狼莫,追擊到北地。
雙方相持六十多天,在富平縣黃河之畔交戰,大敗羌軍,斬殺五千人,狼莫逃走。
於是西河郡的羌族虔人部落一萬人前往度遼將軍鄧遵處歸降,隴右地區平定。
[14]是歲,郡國十三地震。
[14]本年,有十三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五年(戊午、118)
五年(戊午,公元118年)
[1]春,三月,京師及郡國五旱。
[1]春季,三月,京城洛陽及五個郡和封國發生旱災。
[2]夏,六月,高句驪與穢貊寇玄菟。
[2]夏季,六月,高句麗國與貊部落一同進攻玄菟郡。
[3]永昌、益州、蜀郡夷皆叛應封離,眾至十餘萬,破壞二十餘縣,殺長吏,焚掠百姓,骸鼻委積,千里無人。
[3]永昌、益州、蜀郡三郡的夷人全體反叛,響應封離,部眾多達十餘萬。
他們攻陷二十餘縣,殺死官吏,放火焚燒房屋,搶劫百姓,致使一屍一骨堆積,千里無人。
[4]秋,八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4]秋季,八月丙申朔(初一),出現日食。
[5]代郡鮮卑入寇,殺長吏;發緣邊甲卒、黎陽營兵屯上谷以備之。
冬,十月,鮮卑寇上谷,攻居庸關,復發緣邊諸郡、黎陽營兵、積射士步騎二萬人屯列衝要。
[5]代郡的鮮卑人向內地進攻,殺死官吏。
朝廷徵調沿邊地方軍隊和黎陽營兵駐紮上谷,加以防禦。
冬季,十月,鮮卑軍入侵上谷,攻打居庸關。
朝廷再次增調沿邊各郡郡兵和黎陽營兵、弓一弩一手等,步、騎兵共二萬人,分駐要塞。
[6]鄧遵募上郡全無種羌雕何刺殺狼莫;封雕何為羌侯。
自羌叛十餘年間,軍旅之費,凡用二百四十餘億,府帑空竭,邊民及內郡死者不可勝數,並、涼二州遂至虛耗。
及零昌、狼莫死,諸羌瓦解,三輔、益州無復寇警。
詔封鄧遵為武陽侯,邑三千戶。
遵以太后從弟,故爵封優大。
任尚與遵爭功,又坐詐增首級、受賕枉法贓千萬已上,十二月,檻車徵尚,棄市,沒入財物。
鄧騭子侍中鳳嘗受尚馬,騭髡妻及鳳以謝罪。
[6]度遼將軍鄧遵收買上郡羌人全無部落的雕何刺殺了狼莫,朝廷將雕何封為羌侯。
自從羌人反叛,十餘年間,軍費開支共計二百四十多億,國庫枯竭,邊疆及內地百姓的死亡人數多得無法統計,并州、涼州兩州因此而空虛衰敗。
及至零昌、狼莫死後,羌人各部落瓦解,三輔和益州不再有戰爭的警報。
朝廷將鄧遵封為武陽侯,享有三千戶食邑。
因鄧遵是鄧太后的堂弟,所以封賜優厚。
任尚與鄧遵爭功,又被指控虛報斬殺敵人數量、枉法貪贓一千萬錢以上,十二月,將他用囚車押回京城,在鬧市斬首,一屍一體暴露街頭,財產沒收。
鄧騭的兒子、侍中鄧鳳曾接受過任尚的贈馬,於是鄧騭用剃髮的髡刑來懲罰自己的妻子和鄧鳳,向朝廷謝罪。
[7]是歲,郡國十四地震。
[7]本年,有十四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8]太后弟悝、閶皆卒,封悝子廣宗為葉侯,閶子忠為西華侯。
[8]鄧太后的弟弟鄧悝、鄧閶都在本年去世。
將鄧悝的兒子鄧廣宗封為葉侯,將鄧閶的兒子鄧忠封為西華侯。
六年(己未、119)
六年(己未,公元119年)
[1]春,二月,乙巳,京師及郡國四十二地震。
[1]春季,二月乙巳(十二日),京城洛陽及四十二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2]夏,四月,沛國、勃海大風,雨雹。
[2]夏季,四月,沛國、勃海颳大風,下冰雹。
[3]五月,京師旱。
[3]五月,京城洛陽發生旱災。
[4]六月,丙戌,平原哀王得薨,無子。
[4]六月丙戌(二十六日),平原哀王劉得去世,沒有子嗣。
[5]秋,七月,鮮卑寇馬城塞,殺長吏,度遼將軍鄧遵及中郎將馬續率南單于追擊,大破之。
[5]秋季,七月,鮮卑軍攻打馬城要塞,殺死官吏。
度遼將軍鄧遵和中郎將馬續率領南匈奴單于進行追擊,大敗鮮卑軍。
[6]九月,癸巳,陳懷王竦薨,無子,國除。
[6]九月癸巳(初四),陳懷王劉竦去世。
因無子嗣,封國撤除。
[7]冬,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既。
[7]冬季,十二月戊午朔(初一),出現日全食。
[8]郡國八地震。
[8]有八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9]是歲,太后征和帝弟濟北王壽、河間王開子男一女年五歲以上四十餘人,及鄧氏近親子孫三十餘人,並為開邸第,教學經書,躬自監試。
詔從兄河南尹豹、越騎校尉康等曰:「末世貴戚食祿之家,溫衣美飯,乘堅驅良,而面牆術學,不識臧否,斯故禍敗之所從來也。」
[9]本年,鄧太后徵召和帝的弟弟、濟北王劉壽和河間王劉開五歲以上的子女,共四十餘人,以及鄧氏家族的近親子孫三十餘人,為他們建立官舍,教學儒家經書,鄧太后親自監督考試。
她下詔給堂兄、河南尹鄧豹和越騎校尉鄧康等人說:「處於末世的皇親國戚和官宦人家,穿暖衣,吃美食,乘堅車,驅良馬,但對待學術,卻如面向牆壁而目無所見,不知道善惡得失,這就是災禍與敗亡的由來。」
[10]豫章有芝草生,太守劉祗欲上之,以問郡人唐檀,檀曰:「方今外戚豪盛,君道微弱,斯豈嘉瑞乎!」祗乃止。
[10]豫章郡發現靈芝草,太守劉祗打算作為祥瑞獻給朝廷,詢問本郡人唐檀的意見。
唐檀說:「如今外戚之勢大盛,君王權力衰微,這怎能是祥瑞呢!」劉祗這才作罷。
[11]益州刺史張喬遣從事楊竦將兵至榆,擊封離等,大破之,斬首三萬餘級,獲生口千五百人。
封離等惶怖,斬其同謀渠帥,詣竦乞降。
竦厚加慰納,其餘三十六種皆來降附,竦因奏長吏一奸一猾,侵犯蠻夷者九十人,皆減死論。
[11]益州刺史張喬派從事楊竦率兵進駐榆,攻打封離等,打敗了封離等,斬殺三萬餘人,俘虜一千五百人。
封離等十分驚恐,殺死共同謀反的其他首領,前來拜見楊竦,請求歸降。
楊竦對封離進行安一撫,並給予優厚的待遇。
其餘的三十六個部落也都前來歸降。
於是楊竦上書,舉報一奸一惡狡猾、欺壓蠻夷的地方官吏共九十人。
這些人全都被判處輕於死刑一等的刑罰。
[12]初,西域諸國既絕於漢,北匈奴復以兵威役屬之,與共為邊寇。
敦煌太守曹宗患之,乃上遣行長史索班將千餘人屯伊吾以招撫之。
於是車師前王及鄯善王復來降。
[12]起初,西域各國同漢朝斷絕關係以後,北匈奴重新以武力相威脅,驅使西域各國向自己臣服,並一同侵犯漢朝邊境。
敦煌太守曹宗對此感到憂慮,便請示朝廷,派遣代理長史索班率領一千餘人駐紮伊吾,對西域各國進行招撫。
於是車師前王及鄯善王再度前來歸降。
[13]初,疏勒王安國死,無子,國人立其舅子遺腹為王;遺腹叔父臣磐在月氏,月氏納而立之。
後莎車畔於,屬疏勒,疏勒遂強,與龜茲、於為敵國焉。
[13]當初,疏勒王安國去世時,沒有子嗣,國人將安國舅父之子遺腹擁立為王。
遺腹的叔父臣磐在月氏國,月氏國與臣磐親善,因而又將他改立為疏勒王。
後來,莎車國背叛了于闐國而臣屬於疏勒國,疏勒國便強盛起來,與龜茲、于闐兩國互相抗衡。
永寧元年(庚申、120)
永寧元年(庚申,公元120年)
[1]春,三月,丁酉,濟北惠王壽薨。
[1]春季,三月丁酉(十一日),濟北惠王劉壽去世。
[2]北匈奴率車師後王軍就共殺後部司馬及敦煌長史索班等,遂擊走其前王,略有北道。
鄯善一逼一十急,求救於曹宗,宗因此請出兵五千人擊匈奴,以報索班之恥,因復取西域;公卿多以為宜閉玉一門關,絕西域。
太后聞軍司馬班勇有父風,召詣朝堂問之。
勇上議曰:「昔孝武皇帝患匈奴強盛,於是開通西域,論者以為奪匈奴府藏,斷其右臂。
光武中興,未遑外事,故匈奴負強,驅率諸國;及至永平,再攻敦煌,河西諸郡,城門晝閉。
孝明皇帝深惟廟策,乃命虎臣出征西域,故匈奴遠遁,邊境得安;及至永元,莫不內屬。
會間者羌亂,西域復絕,北虜遂遣責諸國,備其逋租,高其價直,嚴以期會,鄯善、車師皆懷憤怨,思樂事漢,其路無從;前所以時有叛者,皆由牧養失宜,還為其害故也。
今曹宗徒恥於前負,欲報雪匈奴,而不尋出兵故事,未度當時之宜也。
夫要功荒外,萬無一成,若兵連禍結,悔無所及。
況今府藏未充,師無後繼,是示弱於遠夷,暴短於海內,臣愚以為不可許也。
舊敦煌郡有營兵三百人,今宜復之,復置護西域副校尉,居於敦煌,如永元故事,又宜遣西域長史將五百人屯樓蘭,西當焉耆、龜茲徑路,南強鄯善、於心膽,北捍匈奴,東近敦煌,如此誠便。」
[2]北匈奴率領車師後王軍就,一同殺死後部司馬及敦煌長史索班等人,乘勝趕走車師前王,控制了西域北道。
鄯善國形勢危急,向曹宗求救。
於是曹宗上書朝廷,請求出兵五千人進攻匈奴,為索班雪恥,就此重新收回西域。
朝中公卿多數認為應當關閉玉一門關,和西域斷絕關係。
鄧太后聽說軍司馬班勇有其父之風,便召他到朝堂進見,詢問他的意見。
班勇建議道:「從前孝武皇帝因匈奴強盛而感到憂慮,於是開通了西域。
評論者認為,這一舉動是奪取了匈奴的寶藏,切斷了匈奴的右臂。
光武帝使大業中興,未能顧及外部事務,因此匈奴得以仗恃強力,驅使各國服從。
到了永平年間,匈奴再次進攻敦煌,致使河西地區各郡的城門白天關閉。
孝明皇帝深思熟慮,制定國策,命虎將出征西域,匈奴因此向遠方逃遁,邊境才得到了安寧。
及至永元年間,異族無不歸附漢朝。
但不久之前又發生了羌亂,漢朝與西域的關係再度中斷。
於是北匈奴派遣使者,督責各國繳納拖欠的貢物,並提高價值,嚴格規定繳納期限。
鄯善、車師兩國全都心懷怨憤,願意臣屬於漢朝,但卻找不到途徑。
從前西域所以時常發生叛亂,都是由於漢朝官員對他們管理不當,並加以迫害的緣故。
如今曹宗只是為先前的失敗感到羞恥,要向匈奴報仇雪恨,並不研究從前的戰史,也未衡量當前戰略的利弊。
在遙遠的蠻荒建立功業,可能一性一極其微小,如果導致戰爭連年,禍事不斷,則將後悔不及。
況且如今國庫並不充足,大軍沒有後繼力量。
這是向遠方的異族顯示我們的弱點,向天下暴露我們的短處,我認為不可批准曹宗的請求。
從前敦煌郡有營兵三百人,現在應當恢復,並重新設置護西域副校尉,駐紮敦煌,如同永元年間的舊例。
還應派遣西域長史率領五百人駐紮樓蘭,在西方控制焉耆、龜茲的通道,在南方增強鄯善、于闐的信心和膽量,在北方抵抗匈奴,在東方捍衛敦煌。
我確信這是上策。」
尚書復問勇:「利害雲何?」
勇對曰:「昔永平之末,始通西域,初遣中郎將居敦煌,後置副校尉於車師,既為胡虜節度,又禁漢人不得有所侵擾,故外夷歸心,匈奴畏威。
今鄯善王尤還,漢人外孫,若匈奴得志,則尤還必死。
此等雖同鳥獸,亦知避害,若出屯樓蘭,足以招附其心,愚以為便。」
尚書又向班勇詢問:「這個計策利害如何?」
班勇回答說:「從前,在永平末年,剛剛恢復與西域的交通,第一次派遣中郎將駐守敦煌,後來又在車師設置了副校尉。
既指揮胡人,調解他們的衝突;又防禁漢人,不許對胡人有所侵擾。
所以外族歸心於漢朝,匈奴畏懼漢朝的威望。
當今的鄯善王尤還,是漢人的外孫,如果匈奴得逞,那麼尤還必死。
這些外族雖然如同鳥獸,也知道逃避危害,我們如果在樓蘭駐軍,便足以使他們歸心,我認為這樣做是有利的。」
長樂衛尉鐔顯、廷尉綦毋參、司隸校尉崔據難曰:「朝廷前所以棄西域者,以其無益於中國而費難供也。
今車師已屬匈奴,鄯善不可保信,一旦反覆,班將能保北虜不為邊害乎?」
勇對曰:「今中國置州牧者,以禁郡縣一奸一猾盜賊也。
若州牧能保盜賊不起者,臣亦願以要斬保匈奴之不為邊害也。
今通西域則虜勢必弱,虜勢弱則為患微矣;孰與歸其府藏,續其斷臂哉?今置校尉以捍撫西域,設長史以招懷諸國,若棄而不立,則西域望絕,望絕之後,屈就北虜,緣邊之郡將受困害,恐河西城門必須復有晝閉之儆矣!今不廓開朝延之德而拘屯戍之費,若此,北虜遂熾,豈安邊久長之策哉!」
長樂衛尉鐔顯、廷尉綦毋參、司隸校尉崔據提出詰難,說:「朝廷先前所以放棄西域,是由於西域不能給漢朝帶來利益,而且費用龐大,難以供一應的緣故。
目前車師已經臣屬於匈奴,鄯善也不可信賴,一旦局勢有變,班將軍能擔保北匈奴不來侵害邊疆嗎?」
班勇回答說:「如今漢朝設置州牧,是為了禁止郡縣的一奸一人盜匪。
如果州牧能夠擔保盜匪不作亂,我也願以腰斬來擔保匈奴不侵害邊疆。
現在若是開通西域,那麼匈奴的勢力就必定削弱;匈奴的勢力削弱,那麼危害也就輕微了。
這與把寶藏交還給匈奴,並為它接上斷臂能相比嗎?如今設置西域校尉,是用來保護安一撫西域;設置長史,是用來招攬懷柔各國。
假如放棄西域而不設置校尉、長史,那麼西域就會對漢朝絕望,絕望之後就會屈從北匈奴,漢朝的沿邊各郡就將受到侵害,恐怕河西地區必定又將有白天關閉城門的警報了!現在不推廣朝廷的恩德,而吝惜屯戍的費用,這樣下去,北匈奴就會氣焰高漲,這難道是保護邊疆安全的長久策略嗎!」
太尉屬一毛一軫難曰:「今若置校尉,則西域駱驛遣使,求索無厭,與之則費難供,不與則失其心,一旦為匈奴所迫,當復求救,則為役大矣。」
勇對曰:「今設以西域歸匈奴,而使其恩德大漢,不為鈔盜,則可矣。
如其不然,則因西域租入之饒,兵馬之眾,以擾動緣邊,是為富仇讎之財,增暴夷之勢也。
置校尉者,宣威布德,以系諸國內向之心而疑匈奴覬覦之情,而無費財耗國之慮也。
且西域之人,無他求索,其來入者不過稟食而已;今若拒絕,勢歸北屬夷虜,併力以寇並、涼,則中國之費不止十億。
置之誠便。」
太尉屬一毛一軫詰難道:「如今要是設置了校尉,那麼西域各國就會絡繹不斷地派遣來使,索求賞賜,不知滿足。
若是給予他們,那麼費用太多而難以供一應,若是不給他們,就會失掉歸順之心。
而一旦受到匈奴的一逼一十迫,還要再向漢朝求救,那時便需動用兵力,費事就更大了。」
班勇答覆道:「假設我們現在把西域交給匈奴,使匈奴感激漢朝的恩德,以使它從此不再侵略作亂,那麼就可以這樣辦。
假如不然,匈奴就會因為得到了西域,而利用西域豐厚的貢物和眾多的兵馬,騷擾攻擊漢朝的邊境。
這是為仇人增加財富,為橫暴的敵國增強實力。
設置校尉,是為了宣揚推廣漢朝的國威和恩德,以維繫西域各國的歸附之心,動搖匈奴的覬覦之意,不會帶來消耗國家資財的憂慮。
況且西域之人,並沒有其它的要求,使節來到漢朝,不過是供一應他們膳食而已。
現在若是拒絕西域各國,它們勢必歸屬北方的匈奴人。
如果各種力量聯合起來,一同侵略并州、涼州,那麼國家的開支將不止十億。
我相信,設置西域校尉確實是有利的。」
於是從勇議,復敦煌郡營兵三百人,置西域副校尉居敦煌,雖復羈縻西域,然亦未能出屯。
其後匈奴果數與車師共入寇鈔,河西大被其害。
於是朝廷採納了班勇的建議,向敦煌郡重新派遣營兵三百人,並設置西域副校尉駐守敦煌。
朝廷雖然再次控制西域,卻未能越出邊境,到西域駐兵。
後來,匈奴果然屢次同車師一道侵犯內地,河西地區受到嚴重傷害。
[3]沈氐羌寇張掖。
[3]羌人沈氐部落攻打張掖郡。
[4]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為太子,改元,赦天下。
[4]夏季,四月丙寅(十一日),將皇子劉保立為太子。
改年號。
大赦天下。
[5]已巳,紹封陳敬王子崇為陳王,濟北惠王子萇為樂成王,河間孝王子翼為平原王。
[5]己巳(十四日),將前陳敬王劉羨的兒子劉崇封為陳王,繼承劉羨。
將濟北惠王劉壽的兒子劉萇封為樂成王,將河間孝王劉開的兒子劉翼封為平原王。
[6]六月,護羌校尉馬賢將萬人討沈氐羌於張掖,破之,斬首千八百級,獲生口千餘人,余虜悉降。
時當煎等大豪饑五等,以賢兵在張掖,乃乘虛寇金城,賢還軍出塞,斬首數千級而還。
燒當、燒何種聞賢軍還,復寇張掖,殺長吏。
[6]六月,護羌校尉馬賢率領一萬兵眾,在張掖郡討伐羌人沈氐部落。
打敗羌軍,斬殺一千八百人,俘虜一千餘人,其餘的全部投降。
當時,當煎部落首領饑五等人,因馬賢的部隊集中在張掖,便乘虛而入,攻打金城。
馬賢率軍由張掖返回,追擊直到塞外,斬殺數千人後班師。
燒當、燒何二部落聽說馬賢大軍返回金城,又再次進攻張掖,殺害官吏。
[7]秋,七月,乙酉朔,日有食之。
[7]秋季,七月乙酉朔(初一),出現日食。
[8]冬,十月,已巳,司空李免。
癸酉,以衛尉廬江陳褒為司空。
[8]冬季,十月己巳(十六日),將司空李免官。
癸酉(二十日),將衛尉、廬江人陳褒任命為司空。
[9]京師及郡國三十三大水。
[9]京城洛陽及三十三個郡和封國發生水災。
[10]十二月,永昌徼外撣國王雍曲調遣使者獻樂及幻人。
[10]十二月,永昌郡邊境外的撣國國王雍曲調派遣使者進獻樂隊和魔術藝人。
[11]戊辰,司徒劉愷請致仕;許之,以千石祿歸養。
[11]戊辰(十六日),司徒劉愷請求退休,獲得批准,被賜予每年一千石的終身俸祿,回鄉養老。
[12]遼西鮮卑大人烏倫、其至各以其眾詣度遼將軍鄧遵降。
[12]遼西郡的鮮卑大人烏倫和其至,各自率領部眾向度遼將軍鄧遵投降。
[13]癸酉,以太常楊震為司徒。
[13]癸酉(二十一日),將太常楊震任命為司徒。
[14]是歲,郡國二十三地震。
[14]本年,有二十三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15]太后從弟越騎校尉康,以太后久臨朝政,宗門盛滿,數上書太后,以為宜崇公室,自損私權,言甚切至,太后不從。
康謝病不朝,太后使內侍者問之;所使者乃康家先婢,自通「中大人」,康聞而詬之。
婢怨恚,還,白康詐疾而言不遜。
太后大怒,免康官,遣歸國,絕屬籍。
[15]鄧太后的堂弟、越騎校尉鄧康,因鄧太后攝政已久,家庭權勢過盛,屢次向鄧太后上書,認為應當抬高朝廷的威望,自行削減外戚的私權,言辭極其懇切。
鄧太后拒不採納。
於是鄧康聲稱有病,不去朝見。
鄧太后派內宮侍者前去探問。
這位侍者先前做過鄧康家的婢女,而通報自己是「中大人」,鄧康聽到以後,辱罵了這位侍者。
侍者心懷怨恨,回宮後,便報告說鄧康裝病,並且出言不遜。
鄧太后大怒,將鄧康免官,遣回封國,取消了他的族籍。
[16]初,當煎種饑五同種大豪盧、忍良等千餘戶別留允街,而首施兩端。
[16]當初,與饑五同族的當煎部落首領盧、忍良等一千餘戶單獨居住在允街,而搖擺不定。
建光元年(辛酉、121)
建光元年(辛酉,公元121年)
[1]春,護羌校尉馬賢召盧,斬之,因放兵擊其種人,獲首虜二千餘,忍良等皆亡出塞。
[1]春季,護羌校尉馬賢徵召盧,將他斬殺,乘機發兵攻擊盧的部眾,斬殺兩千餘人。
忍良等全部逃亡出塞。
[2]幽州刺史巴郡馮煥、玄菟太守姚光、遼東太守蔡諷等將兵擊高句麗,高句麗王宮遣子遂成詐降而襲玄菟、遼東,殺傷二千餘人。
[2]幽州刺史巴郡人馮煥、玄菟郡太守姚光、遼東郡太守蔡諷等率兵進攻高句麗,高句麗國王宮派遣他的兒子遂成詐降而襲擊玄菟郡和遼東郡,殺傷二千餘人。
[3]二月,皇太后寢疾,癸亥,赦天下。
三月,癸巳,皇太后鄧氏崩。
未及大斂,帝復申前命,封鄧騭為上蔡侯,位特進。
[3]二月,鄧太后臥病。
癸亥(十二日),大赦天下。
三月癸巳(十三日),鄧太后駕崩。
還未等到大斂,安帝便重申先前發佈的命令,將鄧騭封為上蔡侯,位居特進。
丙午,葬和熹皇后。
丙午(二十六日),安葬鄧太后。
太后自臨朝以來,水旱十載,四夷外侵,盜賊內起,每聞民饑,或達旦不寐,躬自減徹以救災厄,故天下復平,歲還豐穰。
自從鄧太后臨朝攝政以來,水旱災害達十年,四方異族從外入侵,盜賊叛匪在內紛起。
每當聽說民間饑饉,鄧太后往往通宵不眠,親自裁膳撤樂,削減個人享受,以拯救災難。
因此天下重新安定,恢復了豐收年景。
上始親政事,尚書陳忠薦隱逸及直道之士穎川杜根、平原成翊世之徒,上皆納用之。
忠,一寵一之子也。
初,鄧太后臨朝,根為郎中,與同時郎上書言:「帝年長,宜親政事。」
太后大怒,皆令盛以縑囊,於殿上撲殺之,既而載出城外,根得蘇;太后使人檢視,根遂詐死,三日,目中生蛆,因得逃竄,為宜城山中酒家保,積十五年。
成翊世以郡吏亦坐諫太后不歸政抵罪。
帝皆征詣公車,拜根侍御史,翊世尚書郎。
或問根曰:「往者遇禍,天下同義,知故不少,何至自苦如此?」
根曰:「周旋民間,非絕跡之處,邂逅發露,禍及親知,故不為也。」
安帝開始親自接管政事。
尚書陳忠舉薦「隱逸」及「直道」之士穎川人杜根、平原人成翊世等人,安帝全部接納而予以任用。
陳忠是陳一寵一之子。
當初,鄧太后主持朝政,杜根任郎中,他與當時的一位郎官共同上書說:「皇上已經長大,應當親自主持政事。」
鄧太后大怒,命人將他們全都裝入白絹制的袋中,在殿上當場打死,然後用車運出城外。
杜根甦醒過來,鄧太后派人查看一屍一體時,他便裝死。
三天之後,他的眼中長出了蛆蟲,才得以逃走,成為宜城山中一家酒鋪的傭工,長達十五年。
成翊世原是郡府的官吏,也因勸諫鄧太后歸還大權而被判罪。
安帝命二人前往公車——主管徵召事務的官署報到,將杜根任命為侍御史,將成翊世任命為尚書郎。
有人問杜根說:「從前您遇到災禍時,天下人都認為您是義士,您的知交故人不少,何至於讓自己這樣受苦?」
杜根說:「奔走躲藏於民間,那不是隱匿蹤跡的處所,一旦被人碰見而暴露身份,就會給親友帶來災禍,所以我不肯那樣作。」
[4]戊申,追尊清河孝王曰孝德皇,皇妣左氏曰孝德後,祖妣宋貴人曰敬隱後。
初,長樂太僕蔡倫受竇後諷旨誣陷宋貴人,帝敕使自致廷尉,倫飲藥死。
[4]戊申(二十八日),安帝將生父、清河孝王劉慶追尊為孝德皇,生母左氏為孝德後,祖母宋貴人為敬隱後。
當初,長樂太僕蔡倫曾秉承竇皇后的旨意誣陷宋貴人,安帝命他自己前往廷尉受審。
蔡倫服毒而死。
[5]夏,四月,高句麗復與鮮卑入寇遼東,蔡諷追擊於新昌,戰歿。
功曹掾龍端、兵馬掾公孫以身捍諷,俱歿於陳。
[5]夏季,四月,高句麗又和鮮卑一同入侵遼東郡。
遼東太守蔡諷在新昌追擊敵軍,戰死。
功曹掾龍端、兵馬掾公孫奮身保衛蔡諷,一同陣亡。
[6]丁巳,尊帝嫡母耿姬為甘陵大貴人。
[6]四月丁巳(初七),安帝將嫡母耿姬尊為甘陵大貴人。
[7]甲子,樂成王萇坐驕一婬一不法,貶為蕪湖侯。
[7]四月甲子(十四日),樂城王劉萇因驕奢一婬一逸,觸犯法律,被貶為蕪湖侯。
[8]已巳,令公卿下至郡國守相各舉有道之士一人。
尚書陳忠以詔書既開諫爭,慮言事者必多激切,或致不能容,乃上疏豫通廣帝意曰:「臣聞仁君廣山藪之大,納切直之謀,忠臣盡謇諤之節,不畏逆耳之害,是以高祖捨周昌桀、紂之譬,孝文喜袁盎人豕之譏,武帝納東方朔宣室之正,元帝容薛廣德自刎之切。
今明詔崇高宗之德,推宋景之誠,引咎克躬,諮訪群吏。
言事者見杜根、成翊世等新蒙表錄,顯列二台,必承風響應,爭為切直。
若嘉謀異策,宜輒納用;如其管一穴一,妄有譏刺,雖苦口逆耳,不得事實,且優遊寬容,以示聖朝無諱之美;若有道之士對問高者,宜垂省覽,特遷一等,以廣直言之路。」
書御,有詔,拜有道高第士沛國施延為侍中。
[8]四月己巳(十九日),安帝命令三公九卿,下至郡太守、封國相,各舉薦一位「有道」——品德學問優秀的人士。
尚書陳忠認為,皇帝既然已經下詔公開徵求意見,恐怕提意見的人必定多有激烈的言辭,或許導致皇帝不能相容,於是上書預先開闊皇帝的胸襟。
奏書說:「我聽說,仁一愛一的君王開闊自己的胸懷,像高山和湖澤一樣博大,容納尖銳直率的批評,使忠臣能夠盡到勇於直言的職責,不怕因講出逆耳的意見而遭到迫害。
因此,高祖不計較周昌將他比作夏桀、商紂,文帝嘉獎袁盎警惕『人彘』再現的譏諷,武帝採納東方朔對錯用宣室殿招待公主一寵一臣的批評,元帝寬容薛廣德以自刎相一逼一十的舉動。
如今陛下公佈詔書,發揚商王武丁的聖德,推廣宋景公的赤誠,引咎自責,徵求官員們的批評。
議論時事的人看到杜根、成詡世等人新近受到表彰擢用,榮耀地身居御史台和尚書檯,必然聞風響應,競相貢獻懇切直率的意見。
如果是良謀奇策,應當立即採納,而如果是狹隘淺陋的管一穴一之見,或是狂妄的譏諷,盡避難吸取,不順耳,與事實不符,也請暫且大度寬容,以顯示聖明王朝百無禁忌的美德。
假若被舉薦的人在對答時有高明的見解,則應留意查看,特別提升一級任用,以提倡直率批評,廣開言路。」
安帝看了奏書,下詔,將有道之士中考試成績優秀者沛國人施延任命為侍中。
初,汝南薛包一皮,少有至行,父娶後妻而憎包一皮,分出之。
包一皮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驅撲,不得已,廬於捨外,旦入灑掃。
父怒,又逐之,乃廬於裡門,晨昏不廢。
積歲余,父母慚而還之。
及父母亡,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一皮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
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治,意所戀也。」
器物取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
弟子數破其產,輒復賑給。
帝聞其名,令公車特徵,至,拜侍中。
包一皮以死自乞,有詔賜告歸,加禮如一毛一義。
當初,汝南人薛包一皮在少年時就有突出的孝行。
薛包一皮的父親在娶了繼母一之後,便厭惡薛包一皮,讓他分出去另立門戶。
薛包一皮日夜號哭,不肯離開,以致遭到毆打。
不得已,就在房舍之外搭起一個小屋居住,早晨便回家灑掃庭院。
父親發怒,再次把他趕走,他就把小屋搭在鄉里大門的旁邊,每日早晚都回家向父母請安。
過了一年多,他的父母感到慚愧而讓他回家。
及至父母去世,薛包一皮的侄兒要求分割家財並搬出去居住,薛包一皮不能阻止,便將家產分開,挑出年老的奴婢,說:「他們和我一起作事的時間長,你使喚不動。」
田地房舍則選擇荒蕪破舊的,說:「這些是我年輕時經營過的,有依戀之情。」
家什器一具則選擇朽壞的,說:「這些是我平素所使用的,身、口覺得安適。」
侄兒曾屢次破產,薛包一皮總是重新給予賑濟。
安帝聽到了他的名聲,便命公車單獨將他徵召入京。
到達後,任命為侍中。
薛包一皮以死請求辭官,於是安帝下詔,准許他離官回鄉,對他的禮敬優待如同一毛一義前例。
[9]帝少號聰明,故鄧太后立之。
及長,多不德,稍不可太后意;帝一乳一母王聖知之。
太后征濟北、河間王子詣京師;河間王子翼,美容儀,太后奇之,以為平原懷王后,留京師。
王聖見太后久不歸政,慮有廢置,常與中黃門李閏、江京候伺左右,共毀短太后於帝,帝每懷忿懼。
及太后崩,宮人先有受罰者懷怨恚,因誣告太后兄弟悝、弘、閶先從尚書鄧訪取廢帝故事,謀立平原王。
帝聞,追怒,令有司奏悝等大逆無道,遂廢西平侯廣宗、葉侯廣德、西華侯忠、陽安侯珍、都鄉侯甫德皆為庶人,鄧騭以不與謀,但免特進,遣就國;宗族免官歸故郡,沒入騭等貲財田宅。
徙鄧訪及家屬於遠郡。
郡縣迫一逼一十,廣宗及忠皆自一殺。
又徙封騭為羅侯;五月,庚辰,騭與子鳳並不食而死。
騭從弟河南尹豹、度遼將軍舞陽侯遵、將作大匠暢皆自一殺;唯廣德兄弟以母與閻後同產,得留京師。
復以耿夔為度遼將軍,征樂安侯鄧康為太僕。
丙申,貶平原王翼為都鄉侯,遣歸河間。
翼謝絕賓客,閉門自守,由是得免。
[9]安帝在幼年時,人們都說他聰明,所以鄧太后將他立為皇帝。
但等到長大以後,卻有很多不好的品質,漸漸不合太后的心意。
安帝的一奶一娘一王聖瞭解這個情況。
鄧太后曾徵召濟北王和河間王的兒子們前來京城,其中,河間王的兒子劉翼相貌堂堂,鄧太后認為他不同尋常,便讓他做平原懷王劉隆的繼承人,留在京城,王聖見鄧太后久不歸還政權,擔心安帝會被廢黜,經常同中黃門李閏和江京圍在安帝身邊,一同詆毀太后,安帝每每感到怨憤和恐懼。
及至鄧太后駕崩,先前因受處罰而懷恨的宮人便誣告鄧太后的兄弟鄧悝、鄧弘、鄧閶曾向尚書鄧訪索取廢黜皇帝的歷史檔案,策劃改立平原王劉翼。
安帝聽到後,回想往事而大怒,命令有關部門彈劾鄧悝等大逆無道。
於是廢掉西平侯鄧廣宗、葉侯鄧廣德、西華侯鄧忠、陽安侯鄧珍都鄉侯鄧甫德的爵位,將他們全部貶為平民;鄧騭因不曾參與密謀,只免去特進之銜,遣回封國;鄧氏宗親一律免去官職,返回原郡;沒收鄧騭等人的資財、田地和房產;將鄧訪及其家屬,放逐到邊遠的郡縣。
在郡縣官員的迫害下,鄧廣宗、鄧忠二人自一殺。
後又將鄧騭改封為羅侯。
五月庚辰(初一),鄧騭和他的兒子鄧鳳一同絕食而死。
鄧騭的堂弟、河南尹鄧豹,度遼將軍、舞陽侯鄧遵,以及將作大匠鄧暢,全部自一殺。
唯獨鄧廣德兄弟因母親與閻皇后是親姐妹,得以留在京城。
安帝重新任命耿夔為度遼將軍。
徵召樂安侯鄧康,任命為太僕。
五月丙申(十七日),將平原王劉翼貶為都鄉侯,遣回河間。
劉翼不再會見賓客,緊閉大門而深居自守,因此得以免罪。
初,鄧後之立也,太尉張禹、司徒徐防欲與司空陳一寵一共奏追封後父訓,一寵一以先世無奏請故事,爭之,連日不能奪;及訓追加封謚,禹、防復約一寵一俱遣子奏禮於虎賁中郎將騭,一寵一不從;故龐子忠不得志於鄧氏。
騭等敗,忠為尚書,數上疏陷成其惡。
當初,鄧氏立為皇后,太尉張禹、司徒徐防曾打算同司空陳一寵一一同奏請追封鄧皇后的父親鄧訓。
但陳一寵一認為前代沒有這種奏請先例,便與他們爭辯,一連數日不能定奪。
及至和帝為鄧訓追加封號和謚號時,張禹、徐防又約陳一寵一一同派兒子向虎賁中郎將鄧騭送禮祝賀,陳一寵一不肯答應。
因此,陳一寵一的兒子陳忠在鄧氏家族當政時未能得志。
及至鄧騭等人失勢,陳忠被任命為尚書,屢次上書彈劾,終於使鄧氏家庭陷於重罪。
大司農京兆朱一寵一痛騭無罪遇禍,乃肉袒輿櫬上疏曰:「伏惟和熹皇后聖善之德,為漢文母。
兄弟忠孝,同心憂國,社稷是賴;功成身退,讓國遜位,歷世貴戚,無與為比,當享積善履謙之。
而橫為宮人單辭所陷,利口傾險,反亂國家,罪無申證,獄不訊鞠,遂令騭等罹此酷陷,一門七人,並不以命,一屍一骸流離,冤魂不反,逆天感人,率土喪氣。
宜收還塚次,一寵一樹遺孤,奉承血祀,以謝亡靈。」
一寵一知其言切,自致廷尉;陳忠復劾奏一寵一,詔免官歸田里。
眾庶多為騭稱枉者,帝意頗悟,乃譴讓州郡,還葬騭等於北芒,諸從兄弟皆得歸京師。
大司農、京兆人朱一寵一,痛心於鄧騭無罪而遭遇禍難,於是脫一光上衣,抬著棺材,上書為鄧騭鳴冤。
奏書說:「我認為和熹鄧皇后具有聖明善良的品德,是漢朝的文母。
她的兄弟忠孝,共同憂心國事,受到王室的倚重;迎立皇上以後,大功告成,而引身自退,拒受封國,辭去高位,歷代的皇后家庭,都不能與他們相比。
他們應當由於善良和謙讓的行為而得到保佑,但卻橫遭宮人片面之辭的誣陷。
口舌鋒利,危言聳聽,擾亂了國家。
罪名沒有明白的證據,判案也沒有經過審訊,結果竟使鄧騭等人遭受這樣的慘禍,一家七口,全都死於非命,一屍一骨分散各地,冤魂不能返回家鄉,違背天意而震動人心,全國各地一片頹喪。
應當准許他們的一屍一骨還葬祖墳,優待保護留下的孤兒,讓鄧家的宗祠有人祭祀,以告慰亡靈。」
朱一寵一知道他的言辭激切,自動前往廷尉投案。
於是陳忠又彈劾朱一寵一。
安帝下詔將朱一寵一免官,讓他返歸鄉里。
民眾多為鄧騭鳴冤,安帝有所覺悟,於是責備迫害鄧氏家族的州郡官員,准許鄧騭等人的一屍一骨運回北芒山安葬,鄧騭的堂兄弟們也都得以返回京城洛陽。
[10]帝以耿貴人兄牟平侯寶監羽林左軍車騎;封宋楊四子皆為列侯,宋氏為卿、校、侍中、大夫、謁者、郎吏十餘人;閻皇后兄弟顯、景、耀,並為卿、校、典禁兵。
於是內一寵一始盛。
[10]安帝將嫡母耿貴人的哥哥牟平侯耿寶任命為羽林左軍車騎總監,將祖母宋貴人之父宋楊的四個兒子全都封為列侯,宋氏家族中擔任卿、校、侍中、大夫、謁者、郎官的有十餘人。
閻皇后的兄弟閻顯、閻景、閻耀,全都擔任卿、校,統御皇家禁軍。
從此,安帝內一寵一的權勢開始興盛。
帝以江京嘗迎帝於邸,以為京功,封都鄉侯,封李閏為雍鄉侯,閏、京並遷中常侍。
京兼大長秋,與中常侍樊豐、黃門令劉安、鉤盾令陳達及王聖、聖女伯榮扇動內外,競為侈虐;伯榮出入宮掖,傳通一奸一賂。
司徒楊震上疏曰:「臣聞政以得賢為本,治以去穢為務;是以唐、虞俊義在官,四凶流放,天下鹹服,以致雍熙。
方今九德未事,嬖倖充庭。
阿母王聖,出自賤微,得遭千載,奉養聖躬,雖有推燥居濕之勤,前後賞惠,過報勞苦,而無厭之心不知紀極,外交屬托,擾亂天下,損辱清朝,塵點日月。
夫女子、小人,近之喜,遠之怨,實為難養。
宜速出阿母,令居外捨,斷絕伯榮,莫使往來;令恩德兩隆,上下俱美。」
奏御,帝以示阿母等,內幸皆懷忿恚。
安帝因江京當年曾前往清河國駐京官邸迎接自已入宮即位,認為江京有功,將他封為都鄉侯,將李閏封為雍鄉侯,二人全都提升為中常侍。
江京兼任大長秋,與中常侍樊豐、黃門令劉安、鉤盾令陳達,以及王聖和王聖的女兒伯榮在內外活動,竟相顯示奢侈和暴虐。
伯榮能夠出入皇宮,便從事串通一奸一惡和傳送賄賂的勾當。
司徒楊震上書說:「我聽說,執掌政權,以得到賢才為基本條件;治理國家,以剷除一奸一惡為主要任務。
因此唐堯虞舜時代,俊傑之士當權,『四凶』之類的惡人遭到流放,天下全都敬服,因此達到人心和睦。
如今具備《尚書》所提出的『九德』的人未在朝中任職,而嬖倖一奸一佞之輩卻充斥宮廷。
一奶一娘一王聖,出身微賤,遇到千載難逢的機會,奉養皇上,雖然有一精一心侍候的辛勤,但先後對她的賞賜與恩德,已經超過對功勞的報答。
然而她貪得無厭,不知法紀的限度,勾結宮外之人,接受請托賄賂,擾亂大局,損害朝廷,玷污了陛下日月般的聖明。
女子和小人,接近他們便高興,疏遠他們便怨恨,委實難以豢養。
陛下應當盡早讓一奶一娘一出宮,命她在外面居住,切斷伯榮和宮廷的聯繫,不許她往來奔走。
這樣可以同時發揚皇恩與聖德,對上對下兩全其美。」
奏書呈上,安帝讓一奶一娘一等人傳閱,他們全都心懷憤慨和怨恨。
而伯榮驕一婬一尤甚,通於故朝陽侯劉護從兄,遂以為妻,官至侍中,得襲護爵。
震上疏曰:「經制,父死子繼,兄亡弟及,經防篡也。
伏見詔書,封故朝陽侯劉護再從兄襲護爵為侯;護同產弟威,今猶見在。
臣聞天子專封,封有功;諸侯專爵,爵有德。
今無他功行,但以配阿母女,一時之間,既位侍中,又至封侯,不稽舊制,不合經義,行人喧嘩,百姓不安。
陛下宜鑒鏡既往,順帝之則。」
尚書廣陵翟上疏曰:「昔竇、鄧之一寵一,傾動四方,兼官重紱,盈金積貨,至使議弄神器,改更社稷,豈不以勢尊威廣以致斯患乎!及其破壞,頭顙墮地,願為孤豚,豈可得哉!夫致貴無漸,失必暴;受爵非道,殃必疾。
今外戚一寵一幸,功均造化,漢元以來未有等比。
陛下誠仁恩周洽,以親九族,然祿去公室,政移私門,覆車重尋,寧無摧折!此最安危之極戒,社稷之深計也。
昔文帝一愛一百金於露台,飾帷帳於皂囊,或有譏其儉者,上曰:「朕為天下守財耳,豈得妄用之哉!」今自初政以來,日月未久,費用賞賜,已不可算。
斂天下之財,積無功之家,帑藏單盡,民物雕傷,卒有不虞,復當重賦,百姓怨叛既生,危亂可待也。
願陛下勉求忠貞之臣,誅遠佞諂之一黨一,割情一欲之歡,罷宴私之好,心存亡國所以失之,鑒觀興王所以得之,庶災害可息,豐年可招矣。」
書奏,皆不省。
而伯榮在這些人當中,最為驕奢一婬一逸。
她與已故朝陽侯劉護的堂兄劉通一奸一,劉便娶她做妻子,官位達到侍中,得以繼承劉護的爵位。
楊震上書說:「傳統制度規定:父親去世,兒子繼承;兄長去世,弟弟繼承,這是為了防止篡位。
我看到詔書頒下,命令已故朝陽侯劉護的遠房堂兄劉繼承劉護的爵位,封為侯爵。
然而劉護的親弟弟劉威,如今還在人世。
我聽說,天子有賜封的權力,賜封給有功的人;諸侯有賞爵的權力,賞爵給有德的人。
如今劉並沒有其他的功勞德行,只因娶了一奶一娘一的女兒,一時之間,既官居侍中,又晉封侯爵,與傳統制度不符,與儒家經義不合,使行人在路上喧嘩,百姓感到不安。
陛下應當以史為鑒,遵循帝王的法則。」
尚書、廣陵人翟上疏說:「先前竇家、鄧家的榮一寵一,使四方震動,他們身兼數官,家中黃金滿門,財物堆積,甚至干涉擺一布皇帝,這難道不是由於他們的權勢太尊而威望太大,才導致了這種禍患嗎!及至他們敗亡之時,人頭落地,即使是想做一隻豬仔,難道能辦得到嗎!尊貴的身份如果不是逐步達到,就會突然地喪失;爵位如果不是通過正道獲得,禍殃必定迅速來臨。
如今外戚一寵一幸,功勞與天地相等,自漢初以來未曾有過。
陛下誠然是仁一愛一恩一寵一備至,以親近九族,然而官爵祿位不由朝廷掌握,政權轉移到了私門,重蹈前人的覆車之路,難道會不危險!這是關係王位安危的最深刻的戒條,是重要的國家大計。
從前文帝吝惜花費百金修建露台,用包一皮裝奏章的黑色布袋製成帷帳,有人譏笑他的儉省,他卻說:『朕只是為天下守財罷了,難道可以隨意一浪一費嗎?』如今自陛下親政以來,時間不長,賞賜費用已經無法統計。
聚斂天下之財,堆積到無功之家,使國庫空虛,民間凋敝,一旦突然發生不測的變故,還要再加重賦稅,百姓有了怨恨背叛之心,危險和動亂就會隨之而來。
願陛下盡力物色忠貞之臣,懲罰疏遠一奸一佞之輩,割捨情一欲的歡娛,放棄宴樂和求得私恩的一愛一好,不忘亡國之君如何失敗的教訓,研究創業之君如何成功的原因,眾災害便可止息,豐年便可到來了。」
奏書呈上,安帝全都不予理會。
[11]秋,七月,已卯,改元,赦天下。
[11]秋季,七月已卯(初一),改年號。
大赦天下。
[12]壬寅,太尉馬英薨。
[12]七月壬寅(二十四日),太尉馬英去世。
[13]燒當羌忍良等,以麻奴兄弟本燒當世嫡,而校尉馬賢撫恤不至,常有怨心,遂相結,共脅將諸種寇湟中,攻金城諸縣。
八月,賢將先零種擊之,戰於牧苑,不利。
麻奴等又敗武威、張掖郡兵於令居,因脅將先零、沈氐諸種四千餘戶緣山西走,寇武威,賢追到鸞鳥,招引之,諸種降者數千,麻奴南還湟中。
[13]羌人燒當部落的忍良等人,認為麻奴兄弟本是燒當首領的嫡系子孫,但校尉馬賢卻沒有給予適當的撫恤優待,因而常懷怨恨之心,便互相勾結,一同裹脅其他部落侵犯湟中地區,進攻金城郡各縣。
八月,馬賢率領羌人先零部落進行回擊,在牧馬場交戰,未能取勝。
麻奴等又在令居打敗了武威、張掖兩郡的郡兵,乘勝裹脅先零、沈氐各部落四千餘戶,沿山向西而行,進攻武威。
馬賢追到鸞鳥縣,採用招撫引一誘的手段,各部落歸降的有數千戶。
麻奴向南返回湟中地區。
[14]甲子,以前司徒劉愷為太尉。
初,清河相叔孫光坐臧抵罪,遂增禁錮二世。
至是,居延都尉范復犯臧罪,朝廷欲依光比;劉愷獨以「《春秋》之義,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所以進人於善也。
如今使臧吏禁錮子孫,以輕從重,懼及善人,非先王詳刑之意也。」
陳忠亦以為然。
有詔:「太尉議是。」
[14]甲子(十六日),將前任司徒劉愷任命為太尉。
當初,清河國相叔孫光因貪一污被判罪,禁止他的子孫兩代當官。
本年,居延都尉范也犯了貪一污罪,朝廷準備依照叔孫光的先例進行處罰。
唯獨劉愷認為:「根據《春秋》大義,對善行的報償應當延及子孫,對惡行的懲處應當限於罪犯自身,目的是為了引導人們向善。
如今禁止贓官的子孫當官,以輕從重,讓善良無罪之人感到恐懼,這不符合先王慎於使用刑罰的原意。」
尚書陳忠也贊同劉愷的意見。
安帝下詔說:「太尉的主張正確。」
[15]鮮卑其至寇居庸關。
九月,雲中太守成嚴擊之,兵敗,功曹楊穆以身捍嚴,與之俱歿;鮮卑於是圍烏桓校尉徐常於馬城。
度遼將軍耿夔與幽州刺史龐參發廣陽、漁陽、涿郡甲卒救之,鮮卑解去。
[15]鮮卑首領其至侵犯居庸關。
九月,雲中郡太守成嚴進行回擊,戰敗。
功曹楊穆用身一體保衛成嚴,和他一同戰死。
於是鮮卑軍在馬城包一皮圍了烏桓校尉徐常。
度遼將軍耿夔和幽州刺史龐參徵調廣陽、漁陽、涿郡三郡部隊救援,鮮卑軍解圍離去。
[16]戊子,帝幸衛尉馮石府,留飲十餘日,賞賜甚厚,拜其子世為黃門侍郎,世弟二人皆為郎中。
石,陽邑侯魴之孫也,父柱尚顯宗女獲嘉公主,石襲公主爵,為獲嘉侯,能取一悅當世,故為帝所一寵一。
[16]戊子(初十),安帝臨幸衛尉馮石家,留居飲宴十餘天,賞賜十分豐厚,將馮石的兒子馮世任命為黃門侍郎,將馮世的兩個弟弟全都任命為郎中。
馮石是陽邑侯馮魴的孫子,他的父親馮柱娶明帝的女兒獲嘉公主為妻。
馮石繼承了公主的爵位,被封為獲嘉侯。
他很會取一悅於人,所以受到安帝的一寵一愛一。
[17]京師及郡國二十七雨水。
[17]京城洛陽及二十七個郡和封國大雨成災。
[18]冬,十一月,已丑,郡國三十五地震。
[18]冬季,十一月已丑(十二日),有三十五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19]鮮卑寇玄菟。
[19]鮮卑軍進攻玄菟郡。
[20]尚書令諷等奏,以為「孝文定約禮之制,光武皇帝絕告寧之典,貽則萬世,誠不可改,宜復斷大臣行三年喪。」
尚書陳忠上疏曰:「高祖受命,蕭何創製,大臣有寧告之科,合於致憂之義。
建武之初,新承大亂,凡諸國政,多趣簡易,大臣既不得告寧而群司營祿念私,鮮循三年之喪以報顧復之恩者,禮義之方,實為雕損。
陛下聽大臣終喪,聖功美業,一靡一以尚茲。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
』臣願陛下登高北望,以甘陵之思揆度臣子之心,則海內鹹得其所。」
時宦官不便之,竟寢忠奏。
庚子,復斷二千石以上行三年喪。
[20]尚書諷等人上書指出:「孝文皇帝制訂簡單的禮儀,光武皇帝革除官吏告假奔喪的制度,這是給萬世留下的法則,實在不應更改。
應當重新取消大臣守喪三年的規定。」
尚書陳忠上書說:「高祖承受天命,蕭何創立制度,大臣有守喪三年的規定,合乎孝子哀悼父母的原則。
光武帝建武初年,剛剛經受了大亂,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多趨於簡單易行。
既然大臣不得告假奔喪,而下面的官員們追求私利,便很少有人守喪三年,以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這就使禮義方面確實受到了損害。
陛下准許大臣守喪三年,在神聖美好的功業中,沒有哪一項比這更為崇高。
《孟子》說:『尊敬我的長輩,推及到別人的長輩;一愛一護我的幼兒,推及到別人的幼兒,天下便可把握運轉在手掌上。
』我願陛下登高遙望北方,用陛下對甘陵的思念推想臣子的心情,那麼天下之人就可以各得其所。」
當時,宦官認為守喪三年的制度對自己不便,竟將陳忠的奏章擱置下來。
庚子(二十三日),安帝重新取消二千石以上官員守喪三年的規定。
袁宏論曰:古之帝王所以篤化美俗,率民為善,因其自然而不奪其情,民猶有不及者,而況毀禮止哀,滅其天一性一乎!
袁宏論曰:古代的帝王所以能使美好的風俗更為淳厚,率領百姓向善,是由於順其自然而不強行剝奪人的感情,然而有些百姓仍然不能受到教化,更何況破壞禮制而不讓為父母盡哀,毀滅了天一性一呢!
[21]十二月,高句麗王宮率馬韓、貊數千騎圍玄菟,夫餘王遣子尉仇台將二萬餘人與州郡併力討破之。
是歲,宮死,子遂成立。
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喪,發兵擊之,議者皆以為可許。
陳忠曰:「宮前桀黠,光不能討,死而擊之,非義也。
宜遣使弔問,因責讓前罪,赦不加誅,取其後善。」
帝從之。
[21]十二月,高句麗國國王宮率領馬韓、貊的數千騎兵包一皮圍玄菟郡。
夫餘國國王派兒子尉仇台率領二萬餘人同州郡官府一同進行討伐,打敗敵軍。
本年,宮去世,他的兒子遂成即位。
玄菟郡太守姚光上書,打算乘宮去世的機會,發兵進攻高句麗。
朝中討論此事的人都認為可以批准這個建議。
陳忠卻說:「原先由於宮的兇惡狡猾,姚光沒有能夠打敗高句麗。
如今宮去世而我們乘機進攻,這是不義。
我們應當派使節前去弔喪,借此機會責備他們先前的罪過,予以寬恕而不施加懲罰,以便將來取得善意的回報。」
安帝採納了他的建議。
延光元年(壬戌、122)
延光元年(壬戌,公元122年)
[1]春,三月,丙午,改元,赦天下。
[1]春季,三月丙午(初二),改年號。
大赦天下。
[2]護羌校尉馬賢追擊麻奴,到湟中,破之,種眾散遁。
[2]護羌校尉馬賢追擊羌人燒當部落首領麻奴,到達湟中地區,打敗羌軍,麻奴的部眾紛紛逃散。
[3]夏,四月,京師,郡國四十一雨雹,河西雹大者如斗。
[3]夏季,四月,京城洛陽及四十一個郡和封國下冰雹。
河西地區的冰雹,有的巨大如斗。
[4]幽州刺史馮煥、玄菟太守姚光數糾發一奸一惡,怨者詐作璽書,譴責煥、光,賜以歐刀,又下遼東都尉龐奮,使速行刑。
奮好斬光,收煥。
煥欲自一殺,其子緄疑詔文有異,止煥曰:「大人在州,志欲去惡,實無他故。
必是凶人妄詐,規肆一奸一毒。
願以事自上,甘罪無晚。」
煥從其言,上書自訟,果詐者所為,征奮,抵罪。
[4]幽州刺史馮煥、玄菟太守姚光曾多次督察舉發一奸一人惡行,他們的仇人便偽造詔書,譴責馮煥、姚光,賜劍讓他們自盡;並下令給遼東郡尉龐奮,命他迅速行刑。
龐奮立即將姚光斬首,逮捕了馮煥。
馮煥打算自一殺,他的兒子馮緄疑心詔書文字不同尋常,勸阻馮煥說:「您擔任州刺史時,一心剷除一奸一惡,確實沒有其他的事故。
一定是凶狠的仇人妄自造假,發洩一奸一惡怨毒。
希望您自己就此事上書朝廷,再安心去死,也不算晚。」
馮煥按照他的主意,上書為自己辯護,才發現果然是仇人策劃的陰謀。
於是朝廷徵召龐奮入京,處以應得的刑罰。
[5]癸巳,司空陳褒免。
五月,庚戌,宗正彭城劉授為司空。
[5]癸巳(十九日),將司空陳褒免官。
五月庚戌(初七),將宗正、彭城人劉授任命為司空。
[6]已巳,封河間孝王子德為安平王,嗣樂成靖王后。
[6]己巳(二十六日),將河間孝王劉開的兒子劉德封為安平王,作為樂成靖王劉一黨一的繼承人。
[7]六月,郡國蝗。
[7]六月,各郡和封國普遍發生蝗災。
[8]秋,七月,癸卯,京師及郡國十三地震。
[8]秋季,七月癸卯(初一),京城洛陽及十三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9]高句麗王遂成還漢生口,詣玄菟降,其後貊率服,東垂少事。
[9]高句麗國國王遂成將所劫掠的俘虜、牲畜還給中國,到玄菟郡投降。
隨後,貊也歸順了中國。
東部邊境從此平安無事。
[10]虔人羌與上郡胡反,度遼將軍耿夔擊破之。
[10]羌族虔人部落與上郡的胡人一同反叛,被度遼將軍耿夔擊敗。
[11]八月,陽陵園寢火。
[11]八月,漢景帝的陵墓陽陵的陵園及寢廟失火。
[12]九月,甲戌,郡國二十七地震。
[12]九月甲戌(疑誤),有二十七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13]鮮卑既累殺郡守,膽氣轉盛,控弦數萬騎,冬,十月,復寇雁門、定襄;十一月,寇太原。
[13]鮮卑部落多次殺害漢朝的郡太守之後,膽量越來越大,擁有射箭騎兵數萬人。
冬季,十月,再次侵犯雁門、定襄。
十一月,侵犯太原。
[14]燒當羌麻奴饑困,將種眾詣漢陽太守耿種降。
[14]羌人燒當部落首領麻奴飢餓困窘,率領部眾向漢陽太守耿種投降。
[15]是歲,京師及郡國二十七雨水。
[15]本年,京城洛陽及二十七個郡和封國大雨成災。
[16]帝數遣黃門常侍及中使伯榮往來甘陵,尚書僕射陳忠上疏曰:「今天心未得,隔並屢臻,青、冀之域,一婬一雨漏河,徐、岱之濱,海水盆溢,兗、豫蝗滋生,荊、揚稻收儉薄,並、涼二州羌戎叛戾,加以百姓不足,府帑虛匱。
陛下以不得親奉孝德皇園廟,比遣中使致敬甘陵,朱軒駢馬,相望道路,可謂孝至矣。
然臣竊聞使者所過,威權翕赫,震動郡縣,王、侯、二千石至為伯榮獨拜車下,發民修道,繕理亭傳,多設儲,征役無度,老弱相隨,動有萬計,賂遺僕從,人數百匹,頓踣呼嗟,莫不叩心。
河間托叔父之屬,清河有陵廟之尊,及剖符大臣,皆猥為伯榮屈節車下,陛下不問,必以為陛下欲其然也。
伯榮之威,重於陛下,陛下之一柄一,在於臣妾,水災之發,必起於此。
昔韓嫣托副車之乘,受馳視之使,江都誤為一拜,而嫣受歐刀之誅。
臣願明主嚴天元之尊,正乾剛之位,不宜復令女使幹錯萬機。
重察左右,得無石顯漏洩之一奸一?尚書納言,得無趙昌譖崇之詐?公卿大臣,得無朱博阿傅之援?外屬近戚,得無王鳳害商之謀?若國政一由帝命,王事每決於已,則下不得一逼一十上,臣不得干君,常雨大水必當霽止,四方眾異不能為害。」
書奏,不省。
[16]安帝屢次派遣黃門、常侍等宦官及宮廷使者伯榮在甘陵與京城之間往來。
尚書僕射陳忠上疏說:「如今未能上合天心,水旱災害不斷發生。
青州、冀州,雨水不停而河堤潰漏;徐州、泰山沿海一帶,海水倒灌;兗州、豫州,蝗蟲滋生;荊州、揚州,水稻歉收;并州、涼州,羌人叛亂,又加上百姓貧窮,國庫空虛。
陛下因不能親自侍奉孝德皇的陵園寢廟,連續派遣宮廷使者到甘陵祭祀,朱紅色的車輛由並轡雙馬駕駛,在道路上前後相望,可以說盡了最大的孝心。
然而我聽說,使者經過各地,威風權勢顯赫,震動了郡縣,親王、侯爵和二千石官員甚至為伯榮在車前獨拜。
征發百姓築路,修繕驛站,儲備大量物資,徭役沒有限度,老弱相隨受到差遣,役夫動輒就數以萬計。
贈送使者僕從縑帛,每人達數百匹。
百姓倒在地上呻一吟哀漢,無不捶胸哀痛。
河間王是陛下的叔父,清河王國內有陛下父母的陵墓,以及皇帝任命的大臣,他們全都為伯榮在車下屈節。
如果陛下不加追問,人們必然認為陛下的本意就是如此。
伯榮的威風超過了陛下,陛下的權一柄一掌握在臣僕婢妾手中,水災的發生,必定是由於這個原因。
從前武帝的一寵一人韓嫣乘坐備用御車,領受巡察的使命,江都王誤以為皇帝駕臨而為之下拜,韓嫣因此受到了刑刀的誅殺。
我願聖上加強元首的尊嚴,端正君權的位置,不應再讓女人做使者干預政務。
慎重地考察左右,有沒有石顯攻擊陳鹹洩露機密那種一奸一惡?尚書和納言,有沒有趙昌誣陷鄭崇那種欺詐?公卿大臣,有沒有朱博依附傅氏皇后家族而取得援助那種事情?外戚近親,有沒有王鳳謀害王商那種陰謀?如果國家大事一律由皇帝發號施令,大政方針總是由陛下自己決定,那麼在下位的人就不能威脅在上一位的人,臣子就不能干預君王,連續不斷的大雨和洪水就必然會停止,四方各種災異就不能造成危害。」
奏書呈上,安帝未予理會。
時三府任輕,機事專委尚書,而災眚變咎,輒切免三公,陳忠上疏曰:「漢興舊事,丞相所請,一靡一有不聽。
今之三公,雖當其名而無其實,選舉誅賞,一由尚書,尚書見任,重於三公,陵遲以來,其漸久矣。
臣忠心常獨不安。
近以地震,策免司空陳褒,今者災異,復欲切讓三公。
昔孝成皇帝以妖星守心,移咎丞相,卒不蒙上天之福,徒乖宋景之誠;故知是非之分,較然有歸矣。
又尚書決事,多違故典,罪法無例,詆欺為先,文慘言丑,有乖章憲。
宜責求其意,割而勿聽,上順國典,下防威福,置方員於規矩,審輕重於衡石,誠國家之典,萬世之法也!」
當時,太尉、司徒、司空三府沒有實權,機密要事由尚書專門負責。
然而每當認為過失而導致了災異的時候,就譴責罷免三公。
陳忠上書說:「漢朝建立以來形成了一個傳統,丞相所提的建議,皇上無不聽從。
但如今的三公,盡避有一樣的名稱,而實質卻已不同。
選拔、舉薦、處罰、獎賞,一概由尚書負責,尚書受到的信任,超過了三公。
這一頹勢產生以來,逐漸發展,為時已久了。
我內心常常獨自不安。
最近由於發生地震,頒策罷免了司空陳褒,如今又有災異,還要譴責三公。
從前孝成皇帝因火星靠近心宿,把責任推給了丞相,但到底沒有得到上天的賜福,而徒然違背了宋景公一愛一護大臣的美德。
所以,知道是非的標準,責任就明確地有所歸屬了。
還有,尚書裁決事務,多數違背舊有的制度,定罪判刑不依照律例,從一開始就詆毀和欺騙,語言尖刻惡毒,違背規章和法律。
陛下應當追究其中的用意,棄割而不聽從,對上遵循國家法典,對下防止臣子作威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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