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田子為相》導讀與翻譯
韓嬰
田子為相,三年歸休1,得金百鎰2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對曰:「受俸祿也。」
母曰:「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
孝子之事親也,盡力至誠,不義之物,不入於館3。
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
子其去之4。」
田子愧慚,走出,造5朝還金,退請就獄6。
王賢其母,說其義,即捨7田子罪,令復為相,以8金賜其母。
導讀
本文是一則典型的儒家教育經典之作。
作者通過教誨闡述了為官不貪、忠於國家才能真正盡孝的家教思想,故事塑造了一位深明大義的母親形象。
文章可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層,田子為相三年回家,帶回來一百鎰黃金給母親,受到追問。
第二層,母親認為做官也要吃飯,受錢就是不義、不忠、不孝。
要趕兒子走。
第三層,田子愧慚走出,把錢還給朝廷,退請就獄,田子復為相,其母受到獎賞。
註釋
1歸休:休假回家。
2鎰:二十兩。
3館:這裡指「家」。
4子其去之:你把這東西拿走。
5造:往,到。
6就獄:進監獄。
就,靠近7捨:捨棄。
這裡指「赦免」8以:把,拿。
譯文
田子當宰相,三年後休假回家,得到金子兩千兩獻給他的母親。
母親問他說:「您怎麼得到這些金子?」
他回答說:「這是我當官應得的報酬。」
母親說:「當宰相三年就不吃飯麼?做官像這個樣子,不是我所希望的。
孝順的兒子侍奉父母應該努力做到十分誠實。
不應當得到的東西,不要拿進家門。
當國家的大臣不忠誠,也就是當兒子的不孝順。
你趕快拿走它。」
田子很慚愧地跑了出去,上朝退還金子,下朝就請求自己進監獄。
君王認為他母親很賢慧,喜歡她的義氣,就赦免了田子的罪,叫他還當宰相,把金子賞給了他的母親。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