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苟有用我者》原文及翻譯
苟有用我者
連雲港外國語學校高三語文備課組陸洋
【原文】或(1)謂孔子曰:「子奚(2)不為政?」
子曰:「《書》(3)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
』施於有政(4),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
【註釋】(1)或:有人。
不定代詞。
(2)奚:疑問詞,相當於「為什麼」。
(3)《書》:指《尚書》。
(4)施於有政:施:一作施行講;一作延及講。
【譯文】有人對孔子說:「你什麼不從事政治呢?」
孔子回答說:「《尚書》上說,『孝就是孝敬父母,友愛兄弟。
』把這孝悌的道理施於政事,也就是從事政治,又要怎樣才能算是為政呢?」
【評析】
這一章反映了孔子兩方面的思想主張。
其一,國家政治以孝為本,孝父友兄的人才有資格擔當國家的官職。
說明了孔子的「德治」思想主張。
其二孔子從事教育,不僅是教授學生的問題,而且是通過對學生的教育,間接參與國家政治,這是他教育思想的實質,也是他為政的一種形式。
或人問孔子,子何不為政。
包註:「或人以為,居位乃是為政。
」孔子引書經解答。
「孝乎惟孝,友於兄弟。
」此二句出於古文尚書君陳篇,今文學家說是逸書文。
漢石經「孝乎」作「孝於」。
惠棟九經古義,謂後儒據君陳篇改於為乎。
乎於古通用。
此二句朱子集注讀:「孝乎,惟孝友於兄弟。
」今從古讀,至惟孝為一句。
孝乎,讚美孝道。
惟孝,再加讚美。
友於兄弟,包註:「善於兄弟。
」
施於有政三句,各注考據,皆是孔子語。
「施於有政。
」包註:「施,行也。
所行有政道。
」此意是說,施行孝友,即有為政之道。
「是亦為政。
」是,指施行孝友而言。
行此孝友二者,亦是為政。
「奚其為為政。
」皇疏:「何用為官位乃是為政乎。
」
孔子答意,雖然不在官位,只要在家施行孝友,亦是為政。
孝友是為政之本,除此之外,何事算是為政,故云:「奚其為為政。
」
【原文】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捨之則藏(1),惟我與爾有是夫(2)!」子路曰:「子行三軍(3),則誰與(4)?」
子曰:「暴虎(5)馮河(6),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
必也臨事而懼(7)。
好謀而成者也。」
【註釋】
(1)捨之則藏:捨,捨棄,不用。
藏,隱藏。
(2)夫:語氣詞,相當於「吧」。
(3)三軍:是當時大國所有的軍隊,每軍約一萬二千五百人。
(4)與:在一起的意思。
(5)暴虎:空拳赤手與老虎進行搏鬥。
(6)馮河:無船而徒步過河。
(7)臨事不懼:懼是謹慎、警惕的意思。
遇到事情便格外小心謹慎。
【譯文】孔子對顏淵說:「用我呢,我就去幹;不用我,我就隱藏起來,只有我和你才能做到這樣吧!」子路問孔子說:「老師您如果統帥三軍,那麼您和誰在一起共事呢?」
孔子說:「赤手空拳和老虎搏鬥,徒步涉水過河,死了都不會後悔的人,我是不會和他在一起共事的。
我要找的,一定要是遇事小心謹慎,善於謀劃而能完成任務的人。」
【評析】
孔子在本章提出不與「暴虎馮河,死而無悔」的人在一起去統帥軍隊。
因為在他看來,這種人雖然視死如歸,但有勇無謀,是不能成就大事的。
「勇」是孔子道德範疇中的一個德目,但勇不是蠻幹,而是「臨事而懼,好謀而成」的人,這種人智勇兼有,符合「勇」的規定。
「用之」者,猶言如有用我也。
「行」者,行其道也。
「捨之」者,捨是捨棄,不為世用,道不行也。
用之則行,道行得通則行。
捨之則藏,道行不通則藏。
行藏無非為道。
此惟孔子與顏子能然。
子路勇於行,且長於軍事,故問孔子,若行三軍,則與誰俱。
孔子即示以領軍之道。
首言暴虎馮河,雖死而無悔者,吾不許可也。
「暴虎馮河」是成語,馮音憑。
詩小雅小旻:「不敢暴虎,不敢馮河」,暴虎是徒手搏虎,馮河是徒步渡河。
次言必須臨事而懼,好謀而成。
懼則不輕敵,謀則操勝算,是故能我戰則克也。
【原文】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譯文】孔子說:「不在那個職位上,就不考慮那職位上的事。」
【評析】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涉及到儒家所謂的「名分」問題。
不在其位而謀其政,則有僭越之嫌,就被人認為是「違禮」之舉。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也就是要「安分守己」。
這在春秋末年為維護社會穩定,抑制百姓「犯上作亂」起到過重要作用,但對後世則有一定的不良 影響,尤其對民眾不關心政治,安分守禮的心態起到誘導作用。
應當說,這是消極的。
不在這個地位,就不要管這個地位上的事情,免得侵犯他人的職權。
假使他人來問,只能在理論上提出意見,供他參考,不能說詳實的辦法。
例如哀公問政,孔子只對哀公講為政的原則,不在政治實務上替他出主意。
集解孔安國曰:「欲各專一於其職也」,此義可齲
【原文】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譯文】孔子說:「如果有人用我治理國家,一年便可以搞出個樣子,三年就一定會有成效。」
【評析】
期月,古注皆作一週年解釋,期音基。
孔子假設,如有人聘用他去治國,他預定一年可以治理就緒,三年便有成就。
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這是孔子居在衛國時,有感而發。
當時衛靈公已老,怠於政事,不能用孔子,孔子喟歎,說了這幾句話。
世家「期月」作「月」,「而已」之後沒有「可也」二字。
論語此章「可也」的「可」字,是指初步的功效而言。
孔子從前治理魯國,孔子世家說,三個月即告大治。
此就衛國的情形衡量,預計三年有成,到時候,自然使民眾富足,而又受禮樂教化。
【原文】子曰:「直哉史魚(1)!邦有道,如矢(2);邦無道,如矢。
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3)而懷之。」
【註釋】
(1)史魚:衛國大夫,名,字子魚,他多次向衛靈公推薦蘧伯玉。
(2)如矢:矢,箭,形容其直。
(3)卷:同「捲」。
【譯文】孔子說:「史魚真是正直啊!國家有道,他的言行像箭一樣直;國家無道,他的言行也像箭一樣直。
蘧伯玉也真是一位君子啊!國家有道就出來做官,國家無道就(辭退官職)把自己的主張收藏在心裡。
【評析】
從文中所述內容看,史魚與伯玉是有所不同的。
史魚當國家有道或無道時,都同樣直爽,而伯玉則只在國家有道時出來做官。
所以,孔子說史魚是「直」,伯玉是「君子」。
孔子讚美衛國兩位大夫。
一是為人正直的史魚,孔注,名,不論國君有道無道,他都是直言直行,像矢一樣的直。
矢就是箭。
一是君子蘧伯玉,國家有道,他出來從政,國家無道,他可以卷而懷之。
卷是像把一張畫卷收起來。
這是說,蘧伯玉把他的學問和能力卷收而懷藏之。
包註:「卷而懷,謂不與時政,柔順不忤於人。」
史魚之直,蘧伯玉之稱君子,古注引證事實如下:
史魚臨死遺言,生前在朝,不能諫君進用賢人蘧伯玉,退棄不肖之臣彌子瑕,死後不應當在正堂治喪,只能殯在室牖之下。
其子從之。
靈公往吊,問知其故,立即進蘧伯玉,退彌子瑕,移殯史魚於正堂,成禮而後去。
韓詩外傳,新序,孔子家語,皆載其事,說他「生以身諫,死以一屍一諫,可謂直矣。」
蘧伯玉事跡,古注太繁,此處只舉一條。
列女傳記載,衛靈公夫人稱讚蘧伯玉是賢大夫。
他曾在夜間乘車經過靈公門前,雖在暗無人處,仍然下車致敬,而不失禮。
【原文】陳子曰:「古之君子何如則仕?」
(1)盂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禮,言將行其言也,則就之;禮貌未衰,(2)言弗行也,則去之。
其次,雖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禮,則就之;禮貌衰,則去之。
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飢餓不能出門戶,君聞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從其言也,使飢餓於我土地,吾恥之。
』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
【註釋】(1)除子:趙注認為即本書《公孫丑下》篇中的孟子弟子陳臻。
(2)禮貌:此指禮儀、態度,
非今通常所言之禮貌。
【譯文】陳子說:「古時候的君子怎樣才出仕呢?」
孟子說:「就職有三種情況,離去有三種情況,迎請時恭敬有禮,有所進言就準備照他所說的去實行,便就職;如果禮儀、態度不差,所說的卻不實行了,便離去。
其次,雖然沒有按納他的進言,迎請時恭敬有禮,便就職;如果禮儀、態度差了,便離去。
最下的,早上沒有吃,晚上沒有吃,餓得不能走出屋門,國君知道了說:『我作為君長不能實行他的主張,又不能聽從他的進言,使他在我的國土上挨餓,我覺得羞恥。
』要是給予周濟也可以接受,不過是免於死亡罷了。」
【段意】
孟子認為,君子在三種情況下可以出仕任職,但無論哪一種情況,都以基礎一旦不存在必須
離去為前提。
這就是君子的節操與界限所在。
此章可與本書《萬章下》篇一交一 際何心章參看。
【原文】孟子曰:說1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
堂高數仞,榱題2數尺,我得志,弗為也。
食前方丈,侍妾數百人,我得志,弗為也。
般樂飲酒,驅騁田獵,後車千乘,我得志,弗為也。
在彼者,皆我所不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
吾何畏彼哉?」
【註釋】1說(Shui):向……進言。
2榱(cuī)題:也叫「出簷」,指屋簷的前端。
【譯文】孟子說:「向位高顯貴的人說話,要藐視他,不要把他的顯赫地位和權勢放在眼裡。
哪怕他殿堂高兩三丈,屋簷好幾尺寬,如果我得志,並不屑於這些;哪怕他佳餚滿桌,侍奉的姬妾好幾百,如果我得志,並不屑於這些;哪怕他飲酒作樂,馳驅打獵,隨從車輛成百上千,如果我得志,並不屑於這些。
他所擁有的,都是我不屑於有的;我所希望的,是古代的禮樂制度。
我為什麼要怕他呢?」
【讀解】
「指點一江一 山,激揚文字,糞土當年萬戶侯。」
(毛澤東《沁園春‧長沙》)這種氣勢,並非壯空膽,提虛勁。
其思想武器就在於「在彼者,皆我所不為也。」
哪怕你金玉滿堂,哪怕你姬妾成群,哪怕你隨從如蟻,「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論語‧述而》)
其實,這也就是曾子所說的:「晉楚之富,不可及也。
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
吾何慊乎哉?」
(《孟子‧公孫丑下》)有了這種認識,當然也就能「說大人,則藐之」了。
更何況還有「富貴不能一婬一,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滕文公下》)的浩然之氣哩!
孟子論說氣勢磅蹲,氣象恢宏,與孔子迂徐舒緩,從容不迫有所不同,本章就是一個典型範例。
【段意】
此章也是《孟子》中頗為著名的章節。
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孟子所主張的,頗近於自我心理
暗示,調節自己的情緒,以使自己在進言時表現出良好的競技狀態。
從另一個角度說,這也是儒家所
主張「富貴不能一婬一,貧賤不能移」之態度的具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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