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雷州盜記(原文·註釋·譯文)
雷於粵為最遠郡。
崇禎初,金陵人某,以部曹2出守。
舟入一江一 遇盜。
知其守也,殺之,並殲其從者,獨留其妻女。
以眾中一最黠者為偽守,持牒往3,而群詭為僕人4,莫能察也。
抵郡逾月,甚廉干,有治狀,雷人相慶得賢太守,其寮屬及監司使5,鹹誦重之。
未幾,太守出示:禁遊客,所隸毋得納金陵人只履;否者雖至戚必坐。
於是雷人益信服新太守乃能嚴介若此也。
亡何,守之子至,入境,無敢捨者。
問之,知其禁也,心惑之。
詰朝,守出,子道視,非父也;訊其籍裡名姓,則皆父。
子悟曰:「噫!是盜矣。」
然不敢暴語,密以白監司使。
監司曰:「止,吾旦日飯守而出子。」
於是戒吏:以卒環太守舍,而伏甲酒所。
旦日,太守入謁。
監司飲之酒,出其子質,不辨也。
守窘,擬起為變,而伏甲發,就坐捽6之。
其卒之環守者,亦破署入。
賊數十人卒起格鬥,胥7逸去,僅獲其七。
獄具如律8,械送金陵殺之。
於是雷之人乃知向之守非守也,盜也。
東陵生9聞而歎曰:「異哉!盜乃能守若此乎?今之守非盜也,而其行鮮非盜也,則無寧以盜守矣。
其賊守,盜也;其守而賢,即猶愈他守也。」
(徐芳《雷州盜記》)
[註釋]1節選自《虞初新志》。
作者徐芳,清初小說家。
著有志怪小說《諾皋廣志》。
2部曹:指京師各部司官。
3持牒(die)往:拿著公文前往雷州。
牒,公文。
4詭為僕人:詐稱是僕人。
詭,假裝。
5其寮屬及監司使:他的部下和上級。
寮屬,部下。
監司使,監察州郡官吏的官,在所派監察區內巡迴監察,行使檢舉官吏的罪狀的權力,必要時在監察區內設署。
6捽(zuo):揪。
7胥(xū):都,全。
8獄具如律:按法律定案。
獄具,定案。
9東陵生:作者自稱。
[譯文]雷州在廣東是最遠的一個郡。
祟禎初年,有一個金陵人,以部曹的身份(去雷州)出任太守。
船進入長一江一 時遇到強盜。
強盜知道他是太守,就把他殺了,同時把他的隨從也消滅了,只留下他的妻子和女兒。
群盜讓同夥中一個最聰明而狡猾的人做假太守,拿著公文前往(雷州上任),而其餘的強盜裝做僕人,人們都不能察覺。
到達雷州過了一個月,偽守非常廉潔能幹,地方出現了大治的景象。
雷州人都互相慶幸得到了好太守,他的部下以及監司使都稱道並很器重他。
不久,「太守」貼出告示:禁止遊客,所管轄的地方不能接待一個金陵人,不然的話,即使是太守最親密的人,也-定要治罪。
於是雷州人更加信服新太守竟能如此的嚴格耿直。
沒有多久,太守的兒子來到雷州,入境以後,沒有人敢留宿(他)。
他問起這件事,才知道是太守有禁令,心中很感疑惑。
次日早晨,「太守」出來了,太守的兒子在路邊一看,不是他的父親;訊問「太守」的籍貫、姓名,可都跟父親-樣。
太守的兒子明白了,說:「唉,這是強盜埃」可是不敢公開說,只好秘密地把這件事報告了監司使。
監司使說:「別聲張,我明天請太守吃飯,並且讓你出來見他。」
於是使官吏戒備,派兵包圍「太守」的住宅,並在吃飯的地方埋伏下武裝士兵。
第二天,「太守」進來拜謁監司使。
監司使請他喝酒,讓太守的兒子出來對證,「太守」不能辨認。
「太守」很難堪,想要起來作亂,於是埋伏的士兵立刻出動,在座位上揪住了他。
那些包圍「太守」住宅的士兵,也攻破官署衝了進去,幾十個強盜倉促起來搏鬥一番,都逃跑了,只抓住了其中七個人。
按法律定了案,帶上枷鎖,押送金陵殺了他們。
於是雷州的人們才知道以前的太守不是真太守,是強盜。
東陵生聽到這件事歎息著說:「奇怪呀!強盜竟能做這樣的太守?現在的太守不是強盜,可是他們的行為很少不像強盜,就不如用強盜做太守了。
那個賊太守,是強盜;他做太守做得很好,還勝過了其他的真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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