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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至》譯文
《卻至》【參考譯文】
晉國在鄢打敗楚國以後,派卻至到周王朝告捷。
在朝見周天子之前,王叔簡公招待他飲酒,賓主互相都很高興。
第二天,王叔簡公在朝堂上讚譽卻至。
卻至見到邵桓公,也與他一交一 談。
邵桓公把這件事告訴單襄公,說:「王叔簡公讚譽卻至,認為他將來一定能做晉國的相國,做了晉國的相國就一定能深得諸侯的擁護,勸眾人一定要先替他在周王面前引見,這樣才可以為使自己以後在晉國得到蔭蔽。」
單襄公說:「有人說『刀架在脖子上』,大概說的就是卻至吧!品行高尚的人不會自我稱譽。
在《太誓》中有句話說:『百姓的願望,上天一定會依從他。
』王叔簡公想結一交一 郗至,能不跟著遭殃嗎?」
卻至回到晉國,第二年就遇難而死。
等到王叔簡公與伯輿發生訴訟爭奪朝政,失敗後王叔簡公出奔逃到了晉國。
我反對說:單襄公指出卻至自我誇耀的錯誤做法是恰當的。
但如果因此來列舉釋放鄭伯、禮讓楚子、追趕楚國敗兵這些事,都認為是狡詐的,那就是後人根據他的失敗事後附會的。
(邵桓公當初告訴單襄公,說「卻至說:『我有三件功勞:勇猛而且有禮儀,以仁愛為本。
我三次追趕楚國的敗兵,這是勇猛;見到楚國的國君必定謙讓地跑步迎上去,這是禮儀;俘獲鄭國國君繼而釋放他,這是仁義。
像這樣如果我執掌了晉國的朝政,楚、越等國一定會來晉國朝見。
』」單襄公說:「卻至哪裡有什麼三件功勞呢?仁、禮、勇,都是民眾的所為埃為義捨身而死稱之為勇,奉行禮儀順從法則稱之為禮,心存道義建立巨大的功勳稱之為仁。
玷污仁義稱為輕佻,玷污禮儀稱為羞恥,玷污勇猛稱為邪惡。
卻至有這三種奸行卻想來替代他之上的大臣,他離仁德的政治還遠著呢。」
我認為卻至有三種奸行的說法,從卻至遇難而死後,都是後人事後附會的。
)左丘明在《晉語》中說到卻至對著楚王脫下頭盔行禮一事,卻說:「卻至勇猛而且知禮。」
對於這種說法我有不同的觀點,那麼我還能從中學到什麼呢?(《晉語》:在鄢之戰中,卻至三次追趕楚共王的士兵,見到楚王一定要跳下車子奔走,表示敬意。
戰鬥結束後,楚共王讓工尹襄拿一張弓去問候他,說:「當戰鬥正激烈的時候,遇到我就跳下車子,這恐怕要會受到傷害吧?」
卻至身穿盔甲接見了工尹襄,脫掉盔甲聽工尹襄傳達楚共王的話,說:「楚國君主的外臣卻至,托我們晉國國君的福分,正穿戴著盔甲,所以不能夠下拜楚王的問候,為了楚王使者的緣故,就讓我行三個莊嚴的禮儀吧。」
君子評論說:「卻至真是既勇猛又懂得禮儀啊!」我認為左丘明既然已經記載了單襄公關於卻至三奸的史實,卻在這裡又這樣記錄,本來就已經自相矛盾了。
)卻至確實是個賢良的大夫,不幸遭遇晉厲公的一婬一亂暴政,被奸臣為了滿足自己的私利暗中設計陷害,最終慘遭殺身之禍。
我曾經很憐憫他的遭遇!現在那些執筆者以其筆力所及,一定想要找到他人的罪惡來傳播於後世,既然這樣那麼有大的惡行的人幸而能夠得以壽終正寢,就本來應該替他們掩飾埃難道世俗之情本來是這樣嗎?左丘明最終記載說:「王叔簡公想結一交一 卻至,能不跟著遭殃嗎?」
這本來沒有什麼值得譏笑的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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