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劉凝之(原文·註釋·譯文)
劉凝之字志安,小名長年,南郡枝一江一 人也。
父期公,衡一陽一太守。
兄盛公,高尚不仕。
凝之慕老萊、嚴子陵為人,推家財與弟及兄子,立屋於野外,非其力不食,州里重其德行。
州三禮辟西曹主簿,舉秀才,不就。
妻梁州刺史郭銓女也。
遣送豐麗,凝之悉散之親屬。
妻亦能不慕榮華,與凝之共安儉苦。
夫妻共乘簿笨車,出市買易,周用之外,輒以施人。
為村裡所誣,一年三輸公調,求輒與之。
有人嘗認其所著屐,笑曰:「僕著之已敗,令家中覓新者備君也。」
此人後田中得所失屐,送還之,不肯復齲
元嘉初,征為秘書郎,不就。
臨川王義慶、衡一陽一王義季鎮一江一 陵,並遣使存問。
凝之答書,頓首稱僕,不修民禮。
人或譏焉。
凝之曰:「昔老萊向楚王稱僕,嚴陵亦抗禮光武,未聞巢、許稱臣堯、舜。」
時戴顒與衡一陽一王義季書,亦稱僕。
荊州年饑,義季慮凝之餓斃,餉錢十萬。
凝之大喜,將錢至市門,觀有饑色者,悉分與之,俄頃立荊性好山水,一旦攜妻子泛江湖,隱居衡山之一陽一。
登高嶺,絕人跡,為小屋居之;採藥服食,妻子皆從其志。
元嘉二十五年,卒,時年五十九。
(選自《宋書·隱逸列傳》)
譯文
劉凝之,字志安,小名長年,南郡枝一江一 人。
父親劉期公,任衡一陽一太守。
哥哥盛公,性情高傲,沒有做官。
凝之傾慕老萊子、嚴子陵的為人,把家裡的財產全部贈送給弟弟和侄子,在荒郊野外蓋房子,不是自己勞動得來的食物不吃,州里的人都很推重他的德行。
州里多次尊敬地推舉他為西曹主簿,推薦他為秀才,他都沒有答應。
妻子是梁州刺史郭銓的女兒,陪嫁很豐厚,凝之全部分散給了親友。
妻子也能不羨慕榮華富貴,與凝之一起安於勤儉貧苦的生活,夫妻二人一起乘坐竹子做的粗陋的車子,到集市上去購物和賣掉多餘的產品,所得錢財除了應付日用以外,全部施捨給別人。
他們受村裡人的陷害,一年要繳三次公糧,但只要讓他們繳他就繳。
有人誤認為他所穿的是木底鞋是自己的,他笑著說:「這雙我穿破了,現在讓家裡人找一雙新的給你。」
後來這個從在田里找到了遺失的那雙木底鞋,把凝之的那雙送去還他,他卻不肯再要。
元嘉初年,皇帝征他為秘書郎,沒有就任。
臨川王劉義慶、衡一陽一王劉義季鎮守一江一 陵。
一起派遣使者去慰問他。
凝之回信署名時自稱僕人,不按一般人的禮節行事。
有人諷刺這一點,凝之說:「過去老萊子對楚王自稱僕人,嚴子陵也和光武帝分庭抗禮,沒有聽說巢父、許由對堯、舜稱臣。」
當時戴顒給衡一陽一王劉義寫信也稱僕。
有一年荊州糧食欠收,劉義季想到凝之可能會餓死,贈給他十萬錢,凝之非常高興,把錢拿到集市的入口處,看見面有饑色的人,就分送給他們,一會兒工夫錢就分完了。
他生**好山水,有一天帶著妻子和孩子泛游江湖,隱居在衡山南面。
登上崇山峻嶺,在荒無人跡的地方蓋了小房子,住在裡面,採藥煉丹,修身養性,妻子和孩子都依從他的志願行事。
元嘉二十五年去世,時年5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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