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明史·袁崇煥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袁崇煥,字元素,東莞人。
萬曆四十七年進士。
授邵武知縣。
為人慷慨負膽略,好談兵。
遇老校退卒,輒與論塞上事,曉其厄塞情形,以邊才自許。
天啟二年正月,御史侯恂請破格用之,遂擢兵部職方主事。
無何,廣寧師潰,廷議扼山海關,崇煥即單騎出閱關內外。
部中失袁主事,訝之,家人亦莫知所往。
已,還朝,具言關上形勢。
曰:「予我軍馬錢谷,我一人足守此。」
廷臣益稱其才,遂超擢僉事,監關外軍,發帑金二十萬,俾招募。
尋令赴前屯安置遼人之失業者,崇煥即夜行荊棘虎豹中,以四鼓入城,將士莫不壯其膽。
在晉深倚重之,然崇煥薄在晉無遠略,不盡遵其令。
十三山難民十餘萬,久困不能出。
大學士孫承宗行邊,崇煥請:「將五千人駐寧遠,以壯十三山勢,別遣驍將救之。
寧遠去山二百里,便則進據錦州,否則退守寧遠,奈何委十萬人置度外?」
承宗謀於總督王象乾。
象乾以關上軍方喪氣,議發插部護關者三千人往。
承宗以為然,告在晉。
在晉竟不能救,眾遂沒,脫歸者僅六千人而已。
及承宗駁重城議,集將吏謀所守。
閻鳴泰主覺華,崇煥主寧遠,在晉及張應吾、邢慎言持不可,承宗竟主崇煥議。
已,承宗鎮關門,益倚崇煥。
崇煥內拊軍民,外飭邊備,勞績大著。
崇煥嘗核虛伍,立斬一校。
承宗怒曰:「監軍可專殺耶?」
崇煥頓首謝,其果於用法類此。
崇煥初議和,中朝不知。
及奏報,優旨許之,後以為非計,頻旨戒諭。
崇煥欲藉是修故疆,持愈力。
而朝鮮及文龍被兵,言官因謂和議所致。
文龍既死,甫逾三月,大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
崇煥甫聞變即千里赴救,自謂有功無罪,然都人驟遭兵怨,謗紛起,謂崇煥縱敵擁兵。
朝士因前通和議,誣其引敵脅和,將為城下之盟。
帝頗聞之,不能無惑。
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一陰一縱使去。
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
十二月朔,再召對,遂縛下詔獄。
法司坐崇煥謀叛,三年八月。
遂磔崇煥於市。
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
崇煥無子,家亦無餘貲,天下冤之。
《明史·袁崇煥傳》
【譯文】
袁崇煥,字元素,東莞人。
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授官邵武知縣。
為人正氣凜然有膽略,喜歡談論軍事。
遇到老兵和退伍的士卒,就與他們談論邊塞上的事,通曉那裡要塞的情形,以有處理邊防事務的才能自許。
天啟二年正月,御史侯恂請求破格任用他,於是提升為兵部職方主事。
沒有多久,廣寧的軍隊潰敗,朝廷商議扼守山海關,崇煥就單騎出朝巡視關內外。
部中失去袁主事,很驚訝,家中人也不知他到什麼地方去了。
不久,回到朝廷,詳細陳說關上的形勢。
說:「給我軍馬錢糧,我一個人就足以守住這個地方。」
朝廷官員更加稱讚他的才能,就越級提升為僉事,監督關內外的軍隊,調發官庫金錢二十萬,讓他招募士兵。
十三山有難民十餘萬,長久遭圍困不能出來。
大學士孫承宗巡視邊防,崇煥請求:「帶領五千人駐紮寧遠,以此壯大十三山的聲勢,另外派驍勇的將領去援救。
寧遠離山二百里,方便就進兵佔據錦州,否則就退守寧遠,為什麼不把十萬人放在心上。」
承宗與總督王象乾商議。
象乾認為關上的軍隊正喪失士氣,建議調動插漢部保護關口的三千人前往。
承宗認為是對的,告訴在晉。
在晉竟然不能援救,眾人於是被消滅,逃脫歸來的僅六千人而已。
等到承宗駁回修築城牆的建議,召集將吏商量駐守的地方。
閻鳴泰主張守覺華,崇煥主張守寧遠,在晉及張應吾、邢慎言持反對的意見,承宗最終主張採用崇煥的建議。
不久,承宗鎮守關門,更加倚重崇煥。
崇煥對內安撫軍民,對外整頓邊防守備,功績卓著。
崇煥曾查核到虛報名額的隊伍,立刻斬殺一個校官。
承宗發怒說:「監軍可以擅自一殺人嗎?」崇煥叩頭認罪,他敢於執法就像這樣。
崇煥起初議和,朝中不知道,等到上奏報告,皇上下優旨表示准許,後來認為不是辦法,頻頻降旨勸阻禁止。
崇煥想藉議和興復原來的疆域,堅持更為有力。
而朝鮮及文龍遭大清兵進攻,諫議官因此說是和議所招致的。
文龍既已死去,才過了三個月,我大清兵數十萬人分路進入龍井關、大安口,而崇煥剛聽到變故就奔赴千里救援,自認為有功無罪。
然而京城的人突然遭到敵人進攻,埋怨誹謗紛紜而起,說崇煥縱容敵人擁兵自重。
朝中人士因為以前崇煥提過通和的建議,誣蔑他勾一引 敵人脅迫議和,將在敵軍臨城時簽訂盟約。
皇上聽到很多,不能沒有疑惑。
適逢我大清設離間計,說與崇煥秘密訂有條約,讓被抓獲的宦官知道,暗地放他逃走。
那個人奔回告訴皇上,皇上毫不懷疑地相信了。
十二月初一再次召對,於是捆一綁起來關入大牢。
司法部門判崇煥圖謀叛逆。
三年八月就在鬧市把崇煥凌遲處死。
兄弟妻兒流放三千里,抄沒他的家產。
崇煥沒有兒子,家裡也沒有多餘的財產,天下人都為他感到冤枉。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