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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何遠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何遠字義方,東海郯城人,武帝踐阼,為後軍鄱一陽一王恢錄事參軍。
遠與恢素善,在府盡其志力,知無不為,恢亦推心仗之,恩寄1甚密。
遷武昌太守,遠本倜儻,尚輕俠。
至是乃杜絕一交一 游,饋遭秋毫無所受。
武昌俗皆汲一江一 水,盛夏,遠患水一溫一 ,每以錢買民井寒水。
不取錢者,則摙2水還之。
跡雖似偽,而能委曲用意。
車服尤弊素,器物無銅漆。
一江一 左水族甚賤,遠每食不過干魚數片而已。
然性剛嚴,吏民多以細事受鞭罰,遂為人所訟,征下廷尉,被劾十數條。
後為武康令,愈厲廉節,除一婬一祀,正身率職,民甚稱之。
太守王彬巡屬縣,諸縣皆盛供帳以待焉。
至武康,遠獨設糗3水而已。
武帝聞其能,擢為宣城太守。
自縣為近畿4大郡,近代未有之也。
郡經寇抄,遠盡心綏理,復著名跡。
期年,遷樹功將軍、始興內史。
時泉陵侯朗為桂州,緣道多剽掠,入始興界,草木無所犯。
遠在官好開途巷,修葺牆屋,民居市裡,城隍廝庫,所過若營家焉。
田秩奉錢,並無所取,歲暮擇民尤窮者充其租調,以此為常。
而性果斷,民畏而惜之,所至皆生為立祠堂,表言政狀,帝每優詔答焉。
遷東一陽一太守。
遠處職,疾強富如仇讎,視貧細如子弟,特為豪右所畏憚。
在東一陽一歲余,復為受罰者所謗,坐免歸。
遠性耿介,無私曲,居人間絕請竭,不造詣。
與貴賤書疏,抗禮如一。
其所會遇,未嘗以顏色下人。
是以多為俗士所疾惡。
其清公實為天下第一。
居數郡,見可欲終不變其心,妻子饑寒如下貧者。
及去東一陽一歸家,經年歲,口不言榮辱,士類益以此多之。
其輕財好義,周人之急,言不虛妄,蓋天性也。
每戲語人云:「卿能得我一妄語,則謝卿以一縑。」
眾共伺之,不能記也。
(節選自《南史·何遠傳》)
[注]1恩寄:對下級信任托付。
2摙(liǎn):擔運。
3糗(qiǔ):乾糧。
4近畿(jī):京城附近地區。
【譯文】
何遠字義方,東海郯城人。
武帝即位後,何遠作後軍鄱一陽一王蕭恢錄事參軍。
何遠與蕭恢素來友好,為蕭恢盡心盡力做事。
蕭恢也誠懇待他,信任他,兩人關係很密切。
提升為武昌太守。
何遠本性豪爽灑脫,不受世俗禮法約束,崇尚輕生重義。
從此以後,就與從前的人斷絕了交往,別人贈送的東西一點都不接受。
武昌的民俗都是打取一江一 水,到盛夏,何遠嫌水一溫一 過高,常常用錢買百姓井裡的涼水。
遇到不收取錢的人,就運水還給他。
他的行為有些像做作,但能屈身而滿足別人的心意。
何遠的車馬服飾都非常質樸破舊,使用的器物都不塗銅漆。
一江一 東地區水產非常便宜,但何遠每頓只吃幾片干魚罷了。
然而他性情剛正嚴厲,手下人常因小事受到鞭打,於是何遠被受責罰的人控告,被皇上召回,一交一 給廷尉處置,被彈劾揭發的罪狀有十幾條。
後來做了武康縣令,更加清廉嚴厲,廢除了不合禮制的祭祀,以自己正直的行為給他人做表率,人們都非常稱讚他。
太守王彬巡視屬下各縣,各縣都準備了豐盛的宴會接待他。
到武康,何遠只給準備了乾糧和水。
武帝聽說他賢能,破格提升他做宣城太守。
從縣令直接升任京城附近的大郡長官,近代從來沒有過這樣的事。
宣城曾受過強盜搶劫,何遠盡心治理,終又恢復原先的規模和名聲。
一年後,升為樹功將軍、始興內史。
當時泉陵侯朗為桂州令,沿途多遭強盜搶劫。
但到始興地界,一點也不侵犯。
何遠在職為官喜歡開闢大街小巷,修理牆屋。
他修建民房和街巷,建造城牆、護城河、馬廄和庫房,他所治理的地方,就像經營自己的家業一樣盡心盡力。
田地裡的收入和薪俸,他都不收取,在年末的時候,選擇最窮的人,把這些錢充當那些特別窮的人家的租調稅,並把這當作常例。
他性情果斷,百姓畏懼又愛戴他,他所到過的地方,都為他立生祠,上表報告他的政績行狀,皇帝常常優先答覆他的建議。
調任東一陽一太守。
何遠為官,痛恨豪強大族就像痛恨仇人一樣,對待窮人像對待自己的子弟一樣,尤其被那些富族大戶敬畏害怕。
他在東一陽一一年多,又被受懲罰的人譭謗,被判免除官職遣送回家。
何遠本性正直廉潔,不偏私逢迎,和人相處謝絕別人的拜訪,也不到別人家裡去。
不論是跟為官者還是地位低的人通書信,都以平等的禮節相待。
他會見人,從來不給別人臉色看,因此常被見識淺陋之人憎惡。
但實際上他的清廉公正實在是天下第一。
何遠在很多郡做過官,見到能引發欲一望 的事始終不改變心志,妻子兒女挨餓受凍如同極貧窮的人。
他離開東一陽一回家,過了多年,始終不談榮辱,士人因此稱讚他。
他輕財好義,救濟別人的急難,說話不虛妄,大概是天性吧。
何遠常對別人開玩笑說:「你能聽到我一句虛妄的話,我就用一匹細絹酬謝你。」
大家一起暗中察看他,但始終沒有可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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