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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胡宿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一胡一 宿,字武平,常州晉陵人,宿為人清謹忠實,內剛外和。
登第,為揚子尉,縣大水,民被溺,令不能救,宿率公私船活數千人。
以薦為館閣校勘,進集賢校理。
通判宣州,囚有殺人者,特抵死,宿疑而訊之,囚憚箠楚不敢言。
辟左右復問,久乃云:「旦將之田,縣吏縛以赴官,莫知其故。」
宿取具獄繙閱,探其本辭,蓋婦人與所私者殺其夫,而執平民以告也。
知湖州,前守滕宗諒大興學校,費錢數十萬。
宗諒去,通判、僚吏皆疑以為欺,不肯書歷。
宿誚之曰「君輩佐滕候久矣,苟有過,盍不早正?乃俟其去而非之,豈昔人分謗之意乎?」坐者大慚謝。
其後湖學為東南最,宿之力為多。
築石塘百里,捍水患,民號曰一胡一 公塘,而學者為立生祠。
唐介貶嶺南,帝遣中使護以往。
宿言:「事有不可測,介如不幸道死,陛下受殺直臣之名。」
帝悟,追還使者。
涇州卒以折支1不時給,出惡言,且欲相扇為亂。
既置於法,乃命劾三司吏。
三司使包拯護弗遣。
宿曰:「涇卒固悖慢,然當給之物,越八十五日而不與,計吏安得為無罪?拯不知自省,公拒制命,紀綱益廢矣。」
拯懼,立遣吏。
拜樞密副使。
曾公亮任雄州,趙滋顓2治界河事。
宿言於英宗曰:「憂患之來,多藏於隱微,而生於所忽。
自滋守邊,北人捕魚伐葦,一切禁絕,由此常與鬥爭。
南北通好六十載,內外無患,近年邊遽來上,不過侵誣尺寸,此城砦之吏移文足以辨詰,何至於興甲兵哉?今搢紳中有恥燕薊外屬者,天時人事未至,而妄意難成之福。
願守兩朝法度,以惠養元元,天下幸甚。」
宿以老,數乞謝事。
治平三年,罷為觀文殿學士、知杭州。
明年,以太子少師致仕,未拜而薨,年七十二。
(選自《宋史·一胡一 宿傳》)
【注】1折支:軍餉。
2顓:通「專」。
【譯文】
一胡一 宿,字武平,常州晉陵人。
一胡一 宿為人清白謹慎,忠誠老實,內心堅強,外表平和。
中舉後任揚子縣尉。
縣裡發生水災,老百姓被淹死(不少),縣令不能拯救,一胡一 宿帶領公私船隻救活了數千人。
憑他人推薦做了館閣校勘,後升任集賢校理。
任宣州通判時,有一個殺人的囚犯將被處死,一胡一 宿懷疑判決有誤而重新審訊,囚犯害怕受刑不敢翻供。
一胡一 宿讓周圍的人避開後又問,很長時間後囚犯才說:「我早晨將要往田里勞動,縣吏把我綁到這裡,我還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一胡一 宿拿來全部案卷(訴狀)查看,仔細探究原來的記錄,原來是一個婦女與姦夫合謀共同殺害了她的丈夫,卻捉住這個農民來誣告他。
(後)任湖州知州。
前任太守滕宗諒大辦學校,耗費幾十萬錢。
宗諒離任後,下屬官員都懷疑滕宗諒有貪一污行為,卻不肯如實地記錄下來。
一胡一 宿責問他們說:「你們輔佐滕宗諒很久了,如果他有過錯,為什麼不早點指出糾正呢?卻等他離開後便指責他,這難道是古人批評指責人的意思嗎?」
在座的人很慚愧地道歉。
這以後湖州的學校是東南地區辦得最好的,一胡一 宿出力最多。
(曾經)修築石塘百里,抵禦水患,老百姓稱之為「一胡一 公塘」,文人們為他修建了生祠。
唐介被貶逐到嶺南,皇上派中使護送他前往。
一胡一 宿說:「事情有不可預料之處,唐介如果不幸死在路上,陛下就要蒙受殺死耿直大臣的罪名。」
皇上明白過來,讓人追回了護送的使者。
涇州的士兵因為軍餉發放不及時,放出壞話,並且想相互煽動叛亂。
(朝廷)已經對想謀反的人進行了制裁,又下令彈劾(與此事相關的)三司吏。
三司使包拯保護屬吏不予追責。
一胡一 宿說:「涇州士兵確實大逆不道,然而應該給的東西,超過八十五天還不給,管理人員怎麼能無罪呢?包拯不知自我省察,公然抗拒皇帝命令,法紀更加無用了。」
包拯害怕了,立即查辦三司吏。
一胡一 宿又被授任為樞密副使。
曾公亮掌管雄州,趙滋專門管理宋遼界河之事。
一胡一 宿對英宗說:「憂患來的時候,大多隱藏在隱蔽細小的地方,發生在人們疏忽的地方。
自從趙滋駐守邊防以來,北地的人捕魚割葦草都被禁止,因而常常發生爭鬥。
南北通好六十年了,內外都安寧,近年來邊界糾紛急劇上升,不過是侵佔尺寸之地的小事,這是城寨小吏相互通信就足以辨別清楚的,何至於大動干戈呢?現在官員中有些人恥於燕薊被遼人佔據,(但)天時人事的條件還不具備,卻妄想難以成功的收復失地的事。
希望能堅守兩朝的法度,以使人民休養生息,天下就非常幸運了。」
一胡一 宿因為年紀大,幾次提出退休。
治平三年,退去樞密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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