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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君子之自行也》原文及翻譯
呂氏春秋
【原文】
君子之自行也,動必緣義,行必誠1義。
孔子見齊景公,景公致廩丘以為養。
孔子辭不受,入謂弟子曰:「吾聞君子當功以受祿。
今說景公,景公未之行而賜之廩丘,其不知丘亦甚矣。」
令弟子趣駕,辭而行。
孔子布衣也,官在魯司寇。
萬乘難與比行,三王之佐不顯焉,取捨不苟也夫!
荊人與吳人將戰,荊師寡,吳師眾,荊將軍子囊曰:「我與吳人戰,必敗。
敗王師,辱王名,虧壤土,忠臣不忍為也。」
不復於王而遁。
至於郊,使人復於王曰:「臣請死,」王曰:「將軍之遁也,以其為利也。
今誠利,將軍何死?」
子囊曰:「遁者無罪,則後世之為王將者,皆依不利之名而效臣遁。
若是則荊國終為天下橈」2。」
遂伏劍而死。
王曰:「請成將軍之義。」
乃為之桐棺三寸,加斧質其上。
人主之患,存而不知所以存,亡而不知所以亡,此存亡之所以數至也。
荊之為四十二世矣,其時有臣如子囊歟?子囊之節,非獨厲一世之人臣也。
荊昭王之時,有士焉,曰石渚。
其為人也,公直無私,王使為政廷3。
有殺人者,石渚追之,則其父也,還車而返,立於廷曰:「殺人者,僕之父也。
以父行法,不忍;阿有罪,廢國法,不可。
失法伏罪,人臣之義也。」
於是乎伏斧質,請死於王。
王曰:「追而不及,豈必伏罪哉?子復事矣。」
石渚辭曰:「不私其親,不可謂孝子。
事君枉法,不可謂忠也。
君令赦之,上之惠也。
不敢廢法,臣之行也。」
不去斧質,歿頭於王廷。
正法枉必死,父犯法而不忍,王赦之而不肯,石渚之為人臣也,可謂忠且孝矣。
[注]1誠:同「成」2橈:弱3政廷:執法官。
【譯文】
君子獨自行事,舉動一定要遵循道義,實行道義。
孔子遏見齊景公,景公贈廩丘邑,以此作為孔子供養之地。
孔子拒絕不接受贈地,回到住處,對弟子說:「我只聽說,君子應當有功勞而受祿。
時下我遊說景公,景公並沒有按我的勸導行事,卻賜給我廩丘邑,他太不瞭解我了。」
令弟子驅車,辭別景公離去。
孔子本是布衣也,官職不過為魯國司寇。
萬乘之君品行難與他比肩,三王輔臣的名節沒有他的顯揚,孔子對待取捨的態度一絲不苟啊!
荊國與吳國即將一交一 戰,荊國軍隊人數少,吳國軍隊人數多,荊國將軍子囊說:「我們與吳國一交一 戰,一定會打敗仗。
這樣就使荊國軍隊潰散,使君主聲名被玷污,使荊國領土喪失,忠臣不忍這樣辦。」
他沒有向荊王告白就撤兵了。
子囊帶軍隊到達都城外,派人向荊王轉達他的請求,說:「請處我死刑。」
荊王說:「將軍撤兵,是因為這樣作有利。
現今確實對國有利,將軍為什麼還請處死刑呢?」
子囊說:「臨陣撤兵的將軍不受懲罰,那麼今後為王率領軍隊的人,都會借不利於國家的名義來傚法我而退縮。
倘若這樣,則荊國最終還是天下的弱者。」
於是以劍自刎。
荊王說:「允我成全將軍的義節。」
於是賜子囊一具桐木棺材,上面放置斧質。
一國之主憂慮的是,社稷存而不知為什麼存,社稷亡而不知為什麼亡,這就是存亡之危多次出現的原因。
荊為國者已有四十二世,這期間有像子囊這樣的人臣嗎?子囊的節操,不只單單激勉一代人臣。
荊照王為政時,有士名叫石渚。
它為人公直無私,照王任命他為政廷。
有人殺了人,石渚追捕兇犯,得知殺人者是自己的父親,便掉轉車頭返回,站立在殿庭上說:「殺人者,是我的父親。
對父親執行刑罰,我不忍;私庇罪犯,枉棄國法,是不能容許的。
拋卻國法當接受懲處,這是人臣應恪守的義理。」
於是伏在斧質上,請昭王下令處死。
昭王說:「追捕犯人但沒有追到,怎麼一定要懲處你呢?你還是履職去吧。」
石渚謝絕,說:「不鍾愛自己父母,不能稱作孝子。
為君主職事而枉法,不能稱作忠臣。
您下令赦免我,是為君者的仁惠。
不敢枉廢國法,是人臣的品行。」
石渚不離斧質,在昭王廷前斷頭而死。
主法者枉法必被處死,父親犯了法但不忍捉捕,君主赦罪他卻不承受。
石渚作為人臣,可稱得上既是忠臣又是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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