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燭鄒亡鳥》原文及翻譯
《晏子春秋》寓言故事
【原文】
景公好弋,使燭鄒主鳥,而亡之。
公怒,召吏欲殺之。
晏子曰:「燭鄒有罪三,請數之以其罪而殺之。」
公曰:「可。」
於是召而數之公前,曰:「燭鄒,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罪二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輕士,是罪三也。」
數燭鄒罪已畢,請殺之。
公曰:「勿殺,寡人聞命矣。」
(《晏子春秋》)
【譯文】
齊景公喜歡捕鳥,讓燭鄒管理那些鳥。
不久,鳥飛走了。
齊景公十分生氣,下令想讓官吏殺了他。
晏子說:「燭鄒有三條罪狀,請讓我將他的罪狀一一列出加以斥責然後殺掉他。」
齊景公說:「好。」
於是召見燭鄒,晏子在齊景公面前列數他的罪行,說:「燭鄒!你是我們君王的養鳥人,卻讓鳥逃跑了,這是第一條罪行;讓我們君王為了一隻鳥就要殺人,這是第二條罪行;讓諸侯聽到這件事,認為我們的君王看重鳥而輕視手下的人,這是第三條罪行。」
把燭鄒的罪狀列完了,晏子請示殺了燭鄒。
景公說:「不用處死了,我明白你的指教了。」
[2]
【註釋】
弋:(yi)帶有繩子的箭,用來射鳥;繫著繩的箭,此處名詞作動詞,指用弋射;此處指捕鳥
使(使燭鄒主鳥):命令,派遣(上級對下級)。
使(使吾君、使諸侯):致使,讓。
是:這。
故:原因,緣故。
景公:姜姓,呂氏,名杵臼。
春秋後期齊國國君,齊靈公之子,齊莊公之弟。
好:愛好,喜愛。
燭鄒:齊景公的一個臣僕。
主:掌管,主管,負責管理;也可譯成「養」。
詔:詔書,皇上的命令或文告。
這裡指下令。
數(shǔ):歷數;列舉
重:重視,以……為重。
輕:輕視,以……為輕。
聞命:接受教導。
命:命令,這裡指教導。
亡:丟失,逃跑,讓……逃跑了,這裡指讓鳥逃走了。
以(以吾君重鳥):認為。
以(以其罪而殺之):按照。
以(以鳥之故):因為。
士:商、西周、春秋時最低級的貴族階層;讀書人。
前:前面。
畢:結束。
而:連詞表承接;連詞表並列。
汝:你。
諫:規勸
罪三:三條罪狀。
古代漢語中數詞作定語常常放在中心詞後。
下文的「罪一」「罪二」用法相同。
是:這。
欲(召吏欲殺之):想
請:請求
寡人:古代君主自稱。
文章寓意
1.揭露當時的帝王統治者重鳥輕人的殘暴本質,頌揚晏子的能言善辯與機智、正直的精神。
2.人與人一交一 流需掌握適當技巧,在勸誡指正別人時也應做到趨利避害。
3.勸阻他人也要講究方法,有時應學會避其鋒芒,就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晏子不是直接勸阻,而是間接婉轉地提醒齊景公殺了燭鄒會影響他的聲譽,從而使他改變了主意。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