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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費宏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費宏,字子充。
甫冠,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正德五年進尚書。
帝耽於逸樂,早朝日講俱廢。
宏請勤政、務學、納諫,報聞。
魯府鄒平王子當潩當襲父爵,為弟當涼所奪且數年矣。
宏因當潩奏辨,據法正之。
當涼怒,誣宏受賂,宏不為動。
錢寧一陰一黨一 宸濠,欲一交一 歡宏,饋彩幣及他珍玩。
拒卻之。
宸濠謀復護衛,遍賂朝貴,寧及兵部尚書陸完主之。
宏從弟編修寀,其妻與濠妻,兄弟也,知之以告宏。
宏入朝,完迎問曰:「寧王求護衛,可復乎?」
宏曰:「不知當日革之者何故?」
完曰:「今恐不能不予。」
宏峻卻之。
及中官持奏至閣,宏極言不當予,詔卒予之。
於是宸濠與寧合,而恚宏。
寧數偵宏事無所得。
以御史嘗劾寀不當留翰林,即指為宏罪。
宏乞休。
寧遣騎伺宏後,抵臨清,焚其舟。
宏歸,杜門謝客。
會宏族人與邑奸人李鎮等訟,宸濠一陰一令鎮賊宏。
索宏不得,發宏先人塚,毀其家。
宏馳使訴於朝。
下巡撫孫燧按狀,始遣兵剿滅。
世宗即位,遣行人即家起宏,加少保,入輔政。
宏數勸帝革武宗弊政。
「大禮」之議,諸臣力與帝爭,帝不能堪。
宏第署名公疏,未嘗特諫。
戶部議督正德時逋賦,宏請斷自十年以後。
從之。
大同兵變,張璁請討之。
宏曰:「討而勝,玉石俱焚;不勝,彼將據城守,損威重多矣。
莫若觀變而徐圖之。」
事果旋定。
是時張璁用事,璁由郎署入翰林,驟至詹事,舉朝惡其人。
宏每示裁抑,璁亦大怨。
及璁居兵部,宏連疏乞休,帝輒下優詔慰留,然終不以譴璁。
於是奸人王邦奇承璁指,上書誣宏,宏竟致仕去。
十四年,璁去位,帝始追念宏。
再遣行人即家起官如故。
自是眷遇益厚。
偕李時召入無逸殿,與周覽殿廬,從容笑語,移時始出。
數有咨問,宏亦竭誠無隱。
未幾卒,年六十有八。
(節選自《明史·費宏傳》)
【譯文】
費宏,字子充。
剛成年,就考中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第一,授官修撰,正德五年,進升尚書。
皇帝沉湎於安逸享樂,早朝、日講一併廢除。
費宏請求勤政、務學、納諫,天子批復:知道了。
魯府鄒平王的兒子朱當潩應當繼承父親爵位,被弟弟朱當涼奪取已經多年了。
費宏因朱當潩上奏辯白,便依法糾正。
朱當涼憤怒,誣陷費宏受賄,費宏不為所動。
錢寧暗地與朱宸濠勾結,想與費宏一交一 好,贈送彩帛以及其它珍玩。
費宏拒絕接受。
朱宸濠圖謀恢復護衛,普遍賄賂朝中顯貴,獲得了錢寧和兵部尚書陸完的支持。
費宏的堂弟編修費寀,他的妻子與朱宸濠的妻子是姐妹。
知道此事後,告訴了費宏。
費宏上朝時,陸完迎面詢問說:「寧王請求護衛,可以恢復嗎?」
費宏說:「不知當時革除護衛是因為什麼緣故?」
陸完說:「現在恐怕不能不給予。」
費宏嚴厲地拒絕了。
等到宦官拿著奏章到內閣,費宏極力說不應當給予,最終下詔給予了。
於是朱宸濠與錢寧合流,而怨恨費宏。
錢寧多次偵查費宏的事沒有收穫。
因御史曾經彈劾費不應當留在翰林,就指為費宏的罪行。
費宏請求退休。
錢寧派騎士尾隨費宏之後,到達臨清,燒燬他所乘之船。
費宏回鄉,閉門謝絕賓客。
恰逢費宏的族人與同鄉奸人李鎮等打官司,朱宸濠暗中命令李鎮殺費宏。
李鎮尋找費宏沒有得到,挖掘了費宏先人的墳墓,搗毀了他的家。
費宏派使者快速向朝廷匯報,朝廷一交一 與巡撫孫燧巡察情況,這才派兵剿滅。
世宗即位,派使者到家起用費宏,加封少保,入京輔政。
費宏多次勸皇帝革除武宗弊政。
「大禮」之議,眾臣極力與皇帝爭論,皇帝不能忍受。
費宏只在公疏上署名,不曾另外進諫。
戶部商議督收正德年間拖欠的賦稅,費宏請求從十年以後開始算。
皇帝聽從了。
大同兵變,張璁請求征討。
費宏說:「征討若取勝,玉石俱焚;不勝,對方將據城而守,損害威嚴就多了。
不如靜觀變化而後慢慢策劃。」
事變果然不久就平定了。
當時,張璁掌權,張璁由郎署進入翰林,突然官至詹事,滿朝大臣都厭惡他,費宏常常示以制裁抑止,張璁也大為怨恨。
到了張璁居官兵部,費宏也接連上疏請求退休,皇帝便下褒美嘉獎的詔書安慰挽留,卻始終不因此斥責張璁。
於是奸人王邦奇受張璁的指使,上書誣告費宏。
費宏終究辭職離去。
十四年,張璁離職了,皇帝開始追念費宏。
又派使者到他家裡起用費宏仍任原職。
從此眷顧待遇更為豐厚。
費宏與李時一起被皇帝召見進了無逸殿,皇帝和他們遊覽了殿堂,談笑自然,過了一會兒才出去。
多次咨詢,費宏也竭誠無所隱藏。
不久,去世,年齡六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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