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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范雍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范雍,字伯純,世家太原。
雍中進士第,為洛一陽一縣主簿。
累官殿中丞。
環、原州屬羌擾邊,以雍為安撫使。
建言:「屬羌因罪罰羊者,舊輸錢,而比年責使出羊,羌人頗以為患。
請輸錢如舊,罪輕者以漢法贖金。」
從之。
遷右諫議大夫。
雍在京東時,平滑州水患。
以勞加龍圖閣直學士。
明年,拜樞密副使。
丁母憂,起復,遷給事中。
玉清昭應宮災,章獻太后泣對大臣曰:「先帝竭力成此宮,一夕延燎幾盡,惟一二小殿存爾。」
雍抗言曰:「不若悉燔之也。
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為灰燼,非出人意;如因其所存,又將葺之,則民不堪命,非所以畏天戒也。」
時王曾亦止之,遂詔勿葺。
遷尚書禮部侍郎。
太后崩,罷為戶部侍郎。
陳安邊六事,又請於天雄軍聚甲兵以備河北,於永興軍、河中府益募土兵1以備陝西,即涇原、環慶有警,河中援之。
既而元昊反,拜振武軍節度使。
因言:「延州最當賊沖,地闊而砦2柵疏,近者百里,遠者二百里,土兵寡弱,又無宿將為用,而賊出入於此,請益師。」
不報。
元昊先遣人通款於雍,雍信之,不設備。
一日,引兵數萬破金明砦,乘勝至城下。
會大將石元孫領兵出境,守城者才數百人。
雍召劉平於慶州,平帥師來援,合元孫兵與賊夜戰三川口,大敗,平、元孫皆為賊所執。
雍閉門堅守,會夜大雪,賊解去,城得不陷。
左遷戶部侍郎。
居一歲,復吏部侍郎。
雍為治尚恕,好謀而少成。
在陝西,嘗請於商、虢置監鑄鐵錢,後不可行;又括諸路牛以興營田,亦隨廢。
頗知人,喜薦士,後多至公卿者。
狄青為小校時,坐法當斬,雍貸之。
初完永興城或言其非便詔止其役雍匿詔而趣成之。
明年,賊犯定川,邠、岐之間皆恐,而永興獨不憂寇。
又遷禮部尚書,卒。
贈太子太師,謚忠獻。
(選自《宋史》卷二百八十八列傳第四十七,有刪節)
註:1土兵,宋代設於西北邊境及廣南兩路的地方性兵種,亦稱土軍。
【譯文】
范雍,字伯純,世代都居住在太原。
范雍考中進士,任洛一陽一縣主簿。
做官一直做到官殿中丞。
從屬於環州、原州兩地的羌人侵擾邊境,朝廷任命范雍為安撫使。
范雍建議說:「居住在邊境內的羌人因為犯罪會被罰用羊來抵罪,過去是繳納錢,但是近年處罰卻是責令用羊來抵罪,羌人很憂慮這件事。
請求還是按照過去那樣繳納錢,罪行輕的人按照漢人的法律一交一 納贖金即可。」
朝廷聽從了他的建議。
范雍升為了右諫議大夫。
范雍在京東時,消除了滑州水澇的災害。
因為功勞加授予他龍圖閣直學士。
第二年,任命他為樞密副使。
後來範雍遭逢母親喪事,服喪期未滿而應召任職,朝廷陞遷他為給事中。
。
玉清昭應宮遭遇火災,章獻太后哭著對大臣說:「先帝竭盡全力建成這個宮殿,一個晚上蔓延的大火幾乎把它燒光了,只是剩下一兩個小殿罷了。」
范雍抗議說:「不如全都焚燒完算了。
先帝因為這個耗盡了天下所有的物力與財力,迅速化為灰燼,並非人的意願;如果因為這僅存的小殿,又將要修葺它,百姓沒辦法承受這沉重的勞役,這不是用來敬畏上天儆戒的辦法。」
當時丞相王曾也制止修葺,於是皇帝下詔不要修葺。
范雍被升任尚書禮部侍郎。
太后死後,罷免范雍原來的官職,任命他為戶部侍郎。
范雍陳述安定邊境的六事,又向天雄軍請求聚集鎧甲兵械來防備河北,從永興軍、河中府增加招募土兵來防備陝西,如果涇原、環慶有緊急情況,河中就能增援。
不久李元昊謀反,朝廷授予范雍振武軍節度使。
於是說:「延州在賊軍道路的衝要處,地闊而且為防禦而設的竹木柵欄等障礙物分散(周邊的防禦工事少),工事之間近的一百里,遠的二百里,土兵少且弱小,又沒有老將可任用的,但賊軍在這裡出沒,請求增加軍隊。」
但要求沒有得到批復。
李元昊先派遣人和范雍通和言好,范雍相信他,不設防備。
一天,李元昊率領幾萬人的軍隊攻破金明砦,趁著勝利的形勢打到城下。
恰逢大將石元孫率領軍隊離開國境,守城的人才幾百人。
范雍召喚在慶州的劉平,劉平率領軍隊前來支援,會合石元孫的軍隊,與賊軍連夜在三川口大戰,遭受慘重的失敗,劉平、石元孫都被賊軍抓獲俘虜。
范雍閉門堅守,恰逢當夜下大雪,賊軍解圍後離開,城池才能得以不被攻陷。
范雍被降低官職調動任戶部侍郎。
過了一年後,重新任命他做吏部侍郎。
范雍治理政事崇尚寬容,喜歡出主意但是少有成功的。
在陝西,曾經向商、虢兩地的置監請求鑄造鐵錢,後來不能執行下去;又彙集各地的牛來振興官田,隨後也荒廢了。
他很能鑒察人的品行﹑才能,喜歡推薦賢士,這些人後來大多官至公卿級別。
狄青擔任小校時,觸犯法律,按照法律應當被斬首,范雍寬恕了他。
起初,范雍想在永興城加固城牆,有人說此事不妥,皇帝下詔制止這項工程,范雍把詔書藏起,催促完成了這項工程。
第二年,賊軍侵犯定川,邠、岐兩地都害怕,只有永興不擔心敵寇。
後來範雍又升職任禮部尚書,後病逝。
追贈太子太師的稱號,謚號忠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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