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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嬰《田子為相》原文及翻譯
韓嬰
《韓詩外傳》[漢]韓嬰著卷九第二章
田子為相,三年歸休,得金百鎰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對曰:「受俸祿也。」
母曰:「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
孝子之事親也,盡力至誠,不義之物,不入於館3。
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
子其去之4。」
田子愧慚,走出,造5朝還金,退請就獄6。
王賢其母,說其義,即捨田子罪,令復為相,以8金賜其母。
《詩》9曰:「宜爾子孫承承兮。」
言賢母使子賢也。
【註釋】
1歸休:休假回家。
2鎰:二十兩。
3館:這裡指「家」。
4子其去之:你把這東西拿走。
5造:往,到。
6就獄:接受處分。
就,(本意:靠近)進入。
7捨:捨棄。
這裡指「赦免」。
8以:把,拿。
9《詩》:此指《詩經》。
《詩經》共收集了311篇詩歌(又稱詩三百)
十為:擔任。
【譯文】
田子擔當宰相,三年後休假回家,得到很多金子獻給他的母親。
母親問他說:「你怎麼得到這些金子的?」
他回答說:「這是我當官的俸祿。」
母親說:「當宰相三年,難道不吃飯?像這個樣子當官,不是我所希望的。
孝順的兒子侍奉父母應該努力做到十分誠實。
不應該得到的東西,不要拿進家門。
作為國家的臣子不忠誠,也就是當兒子的不孝順。
你把這東西拿走。」
田子很慚愧地跑了出去,到朝堂上退還金子,然後請求君王讓自己接受處分。
君王認為他母親很賢慧,因田子母親的深明大義而高興,於是就赦免了田子的罪,叫他重新當上宰相,把金子賞給了他的母親。
《詩經》說:「教育你的子孫時要謹慎小心埃」說的是賢惠的母親使子孫賢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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