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三國誌《司馬芝傳》原文及翻譯
三國誌
司馬芝傳
【原文】
司馬芝字子華,河內一溫一 人也。
少為書生,避亂荊州,於魯一陽一山遇賊,同行者皆棄老弱走,芝獨坐守老母。
賊至,以刃臨芝,芝叩頭曰:「母老,唯在諸君!」賊曰:「此孝子也,殺之不義。」
遂得免害,以鹿車推載母。
居南方十餘年,躬耕守節。
太祖平荊州,以芝為菅1長。
時天下草創,多不奉法。
郡主簿劉節,舊族豪俠,賓客千餘家,出為盜賊,入亂吏治。
頃之,芝差節客王同等為兵,掾史據白:「節家前後未嘗給徭,若至時藏匿,必為留負。」
芝不聽,與節書曰:「君為大宗,加股肱郡,而賓客每不與役,既眾庶怨望,或流聲上聞。
今調同等為兵,幸時發遣。」
兵已集郡,而節藏同等,因令督郵以軍興詭責縣,縣掾史窮困,乞代同行。
芝乃馳檄濟南,具陳節罪。
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節代同行,青州號芝「以郡主簿為兵」。
遷廣平令。
征虜將軍劉勳,貴一寵一 驕豪,又芝故郡將,賓客子弟在界數犯法。
勳與芝書,不著姓名,而多所屬托,芝不報其書,一皆如法。
後勳以不軌誅,一交一 關者皆獲罪,而芝以見稱。
黃初中,入為河南尹,抑強扶弱,私請不行。
會內官欲以事托芝,不敢發言,因芝妻伯父董昭。
昭猶憚芝,不為通。
芝性亮直,不矜廉隅2。
與賓客談論,有不可意,便面折其短,退無異言。
卒於官,家無餘財,自魏迄今為河南尹者莫及芝。
譯文:
司馬芝,字子華,河內一溫一 縣人。
年輕時是一個讀書人,到荊州去躲避戰亂,在魯一陽一山裡遇到強盜,同行的人們都丟下年老體弱的人逃走了,只有司馬芝一個人坐在那裡守護老母親。
強盜來到後,用刀逼著司馬芝,司馬芝叩頭說道:「我的母親年紀很大了,她的養老送終問題就拜託諸位了。」
強盜們說:「這是個孝子啊!殺他是不義的。」
司馬芝於是能免於被殺,用小車把母親推走了。
司馬芝在南方住了十幾年,親自耕種,恪守禮義節操。
魏武帝曹操平定了荊州,任命司馬芝作菅縣人。
當時天下政權剛剛建立,各地大多不遵守法律。
郡主簿劉節是舊日的大家族子弟,為人豪爽俠義,擁有一千多位賓客,外出就做盜賊,回到官署裡則擾亂吏治。
不久,司馬芝派遣劉節的門客王同等人去當兵,掾史據實稟告說:「劉節家裡從來就沒有派人服過徭役,如果他們到時把人藏起來,您一定要為滯留誤期而負責的。」
司馬芝不聽,給劉節寫了封信說:「您是這裡的大家族,又是郡裡的左右手,而您的賓客經常不服勞役,黎民百姓早就心懷怨恨和不滿,有些流言已經被上級聽到。
現在征發王同等人去當兵,希望您能按時派遣他們出發。」
士兵們已經在郡裡集結了,但劉節把王同等人藏了起來,還乘機讓郡督郵以徵兵為借口去訛詐責問縣裡。
縣裡的掾史沒有辦法,請求讓自己代替王同去當兵。
司馬芝就派人騎快馬把一封信送到郡城濟南,信上詳細列舉了劉節的罪狀。
太守郝光歷來敬重信任司馬芝,當即下令讓劉節代替王同去當兵,青州人稱司馬芝「能讓郡主簿去當兵」。
後來司馬芝升作廣平縣令。
征虜將軍劉勳,地位尊貴,受一寵一 驕橫。
他又是司馬芝原來所在郡裡的將軍。
劉勳賓客和弟子們在司馬芝的管界內多次犯法。
劉勳給司馬芝寫信,不署上姓名,卻在信中多次囑托司馬芝幫忙。
司馬芝沒有給他回信,一概按照法律處理。
以後劉勳由於行為不軌被誅殺,與劉勳交往並有關聯的人全都獲罪,而司馬芝卻因為不徇私而被人們稱道。
黃初年間,司馬芝被調入京城任河南尹。
他抑制豪強,扶持貧弱,私下請托也行不通了。
正遇宮中太監想托司馬芝辦事,又不敢開口講,就通過司馬芝妻子的伯父董昭傳話。
董昭也害怕司馬芝,沒有替他傳話。
司馬芝性情公平正直,不以廉潔方正自矜。
他和賓客們談話時,有不同意的,就當面指出他們的錯誤,回來後也不會說什麼不同的話。
司馬芝在任職期間死去,家裡沒有一點多餘的財產。
自從魏國建立以來到現在,歷任河南尹中沒有一個人能比得上他。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