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三國誌《李豐傳》原文及翻譯
三國誌
原文:
李豐,字安國,故衛尉李義子也。
黃初中,以父任召隨軍。
始為白衣時,年十七八,在鄴下名為清白,識別人物,海內翕然,莫不注意。
後隨軍在許昌,聲稱日攏其父不願其然,遂令閉門,敕使斷客。
初,明帝在東宮,豐在文學中。
及即尊位,得吳降人,問:「一江一 東聞中國名士為誰?」
降人云:「聞有李安國者。」
是時豐為黃門郎,明帝問左右安國所在,左右以豐對。
帝曰:「豐名乃被於吳越邪?」
後轉騎都尉、給事中。
帝崩後,為永寧太僕,以名過其實,能用少也。
正始中,遷侍中尚書僕射。
豐在台省,常多托疾,時台制,疾滿百日當解祿。
豐疾未滿數十日,輒暫起,已復臥,如是數歲。
初,豐子韜以選尚公主,豐雖外辭之,內不甚憚也。
豐弟翼及偉,仕數歲間,並歷郡守,豐嘗於人中顯誡二弟。
及司馬宣王久病,偉為二千石,荒於酒,亂新平、扶風二郡而豐不召,眾人以為恃一寵一 。
曹爽專一政 ,豐依違二公間,無有適莫,故於時有謗書曰:「曹爽之勢熱如湯,太傅父子冷如漿,李豐兄弟如游光。」
其意以為豐雖外示清淨,而內圖事,有似於游光也。
及宣王奏誅爽,住車闕下,與豐相聞,豐怖,遽氣索,足委地不能起。
至嘉平四年宣王終後,中書令缺,大將軍諮問朝臣:「誰可補者?」
或指向豐。
豐雖知此非顯選,而自以連婚國家,思附至尊,因伏不辭,遂奏用之。
豐為中書二歲,帝比每獨召與語,不知所說。
景王知其議己,請豐,豐不以實告,乃殺之。
其事秘。
豐前後仕歷二朝,不以家計為意,仰俸廩而已。
韜雖尚公主,豐常約敕不得有所侵取,時得賜錢帛,輒以外施親族;及得賜宮人,多與子弟,而豐皆以與諸外甥。
及死後,有司籍其家,家無餘積。
(節選自《三國誌》裴松之注引《魏略》)
譯文:
李豐,字安國,是原先的衛尉李義的兒子。
黃初年間,因為父親的任職被徵召隨軍。
起初還是平民百姓時,十七八歲,在鄴下品性純潔,善於品評人物,得到全國人的一致稱讚,沒有人不留意他。
後來隨軍到了許昌,聲望一天天興盛起來。
他的父親不願意他這樣(早早出名),就叫他閉門讀書,命他斷絕跟賓客來往。
起初,明帝是太子時,李豐還在研一習一 學問。
等明帝登上了帝位,有一次見到一位吳國投降的人,問道:「你在一江一 東時,聽到中原地區誰稱得上名士啊?」
投降的人回答說:「我聽說過李安國。」
這個時候,李豐擔任黃門郎,魏明帝問左右臣子「安國」在哪裡,左右臣子用「李豐」來回答。
明帝說:「李豐的名聲竟然遍佈整個吳越地區了嗎?」
後來,他轉任騎都尉,給事中。
明帝駕崩後,他擔任永寧太僕,因為名過其實,很少得到重用。
正始年間,升為侍中尚書僕射。
李豐在台省任職時,經常借口生病(不上班)。
按照當時台省的制度,生病達一百天就要解除官職。
李豐生病不到幾十天,就會突然病癒,然後又臥病在床 ,像這樣好幾年。
起初,李豐的兒子李韜被選中娶公主為妻,李豐雖然表面上推辭,而內心不怎麼害怕。
李豐的弟弟李翼和李偉,做官好多年,都做到郡守的職務,李豐曾經在別人面前特別告誡過兩個弟弟。
等到司馬宣王長久生病,李偉擔任太守,喝酒誤事,造成新平、扶風二郡混亂,李豐卻放任不管。
大家都認為他們是依仗一寵一 幸。
曹爽專權,李豐在曹爽與司馬宣王之間兩面討巧,不明確表態,因而有人世人譏諷他道:「曹爽的權勢像開水一樣炙熱,太傅父子像殘羹一樣冰涼,而李豐兄弟則像游光(傳說中的惡鬼)一樣作惡。」
那意思就是李豐雖然表面上清淨無為,但內地裡圖謀大事,跟游光很相似。
等到司馬宣王奏請皇上誅殺曹爽,將戰車停駐在朝堂下。
告知李豐後,李豐非常恐懼,精神立即萎靡,蜷伏在地上站不起來了。
到嘉平四年宣王死後,中書令一職空缺,大將軍徵詢朝臣意見:「合適補任的人為誰?」
有人推薦李豐。
李豐雖然知道這個職務不是特別顯要,但想到自己與皇上聯姻,想要依附皇上,就接受了沒有推辭,於是大將軍奏明皇上任用了他。
李豐擔任中書二年後,近來常常受到皇帝單獨召見,不知道談論些什麼。
景王知道他們是在談論自己,請求李豐告訴給他,李豐沒有告訴實情,景王就殺了他。
這件事是秘密處置的。
李豐前後做了兩朝的官,他不把經營家產放在心上,只是依靠俸祿罷了。
李韜雖然娶了公主,李豐經常約束告誡他不要有所侵佔攫取,他不時會得到皇上賞賜的錢財布帛,總是施捨給外面的親族;得到賞賜的宮人,也大多送給子弟。
而李豐則把賞賜都送給了諸位外甥。
等到李豐死後,有關部門登記他家財產,家中沒有多餘的錢財。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