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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李清臣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李清臣字邦直。
七歲知讀書,日數千言。
客有從京師來者,與其兄談佛寺火,清臣從傍應曰:「此所謂災也,或者其蠹民已甚,天固儆之邪?」
兄驚曰:「是必大吾門。」
治平二年,試秘閣,歐一陽一修曰:「不置李清臣於第一,則謬矣。」
時大雨霖,災異數見,論者歸咎濮1議。
及廷對,或謂曰:「宜以《五行傳》『簡宗廟,水不潤下』為證,必擢上第。」
清臣曰:「吾不之信。
民間豈無疾痛可上者乎?善止天地之異者,不止其異,止民之疾痛而已。」
策入等,名聲籍甚。
英宗曰:「如李清臣者,公議皆謂可用,顧以親抑之可乎?」
既而詔舉館閣,歐一陽一修薦之,得集賢校理。
紹聖元年,廷試進士,清臣發策曰:「今複詞賦之選而士不知勸,罷常平2之官而農不加富,賜土以柔遠也而羌夷之患未弭,弛利以便民也而商賈之路不通。
夫可則因,否則革,惟當之為貴,聖人亦何有必焉。」
鄜延亡金明寨,主將張輿戰沒,章惇怒,議盡戮全軍四千人。
清臣曰:「今悉誅吏士,異時亡將必舉軍降虜矣。」
於是但誅牙兵十六輩。
僕射韓忠彥與之有連,惟其言是聽,出范純禮、張舜民,不使呂希純、劉安世入朝,皆其謀也。
尋為曾布所陷,出知大名府而卒,年七十一。
贈金紫光祿大夫。
清臣蚤以詞藻受知神宗,建大理寺,築都城,皆命作記,簡重宏放,文體各成一家。
為人寬洪,不忮害。
嘗為舒亶所劾,及在尚書,亶以贓抵罪,獨申救之,曰:「亶信亡狀,然謂之贓則不可。」
起身窮約,以儉自持,至富貴不改。
然志在利祿,一意欲取宰相,故操持悖謬,竟不如願以死。
(選自《宋史·李清臣傳》,有刪改)
[注]1濮:指濮王。
2常平:常平倉。
常平之官,簡稱「倉臣」,掌常平倉、免役、市易、坊嘗河渡、水利等事。
【譯文】
李清臣字邦直。
七歲就知道讀書,每天讀書幾千字。
他家有客人從京城來,和他哥哥談到佛寺遭火災,李清臣在傍邊插嘴說:「這就是所謂災,可能是為害人民太甚,老天要儆戒吧?」
他的哥哥驚異地說:「他一定會光大我家門戶。」
治平二年,應秘閣考試,歐一陽一修說:「不把李清臣放在第一,就荒謬了。」
當時大雨成災,幾次出現災異,議論此事的人歸罪於濮王之議。
到朝廷對答之時,有人說:「應該用《五行傳》說的『簡宗廟,水不潤下』為證,一定能擢取上等。」
李清臣說:「我不相信。
民間難道沒有疾苦可以上奏的嗎?善於制止天地災異的人,不是去制止災異本身,而是要解除百姓的疾苦而已。」
對策被選中入等,名聲很盛。
英宗說:「像李清臣這樣的人,公議都認為可用,難道能因為是親戚就壓抑他嗎?」
不久下詔推舉館閣官員,歐一陽一修舉薦李清臣,得以任集賢校理。
紹聖元年,殿試考取進士,李清臣在策問中提問說:「現在恢復了用詞賦選用士人但士人並不知道勸勉,撤消了常平之官但農民並不富裕,以賞賜土地的辦法去柔服遠方而異族的患害並未平息,寬緩財利以方便百姓而商人的路仍不暢通。
可行的就沿襲,不可行的就改革,惟求適中為貴,聖人也沒有定規。」
當時鄜延失陷金明寨,主將張輿陣亡,章惇大怒,建議把全軍四千人都殺掉。
李清臣說:「現在如果把官吏士兵都殺掉,以後出現主將戰死的情況必然會全軍降敵了。」
於是只殺了牙兵十六人。
僕射韓忠彥和他有勾結,專聽他的話,排擠范純禮、張舜民,不讓呂希純、劉安世入朝,都是他的主意。
不久,李清臣被曾布陷害,出朝為大名府知府而去世,享年七十一歲。
追贈金紫光祿大夫。
李清臣早年因詩詞文章好被神宗所賞識,修建大理寺,修築都城,都叫他作記,文章簡潔厚重而氣勢宏放,文體自成一家。
他為人寬厚,不忌恨害人。
曾經被舒亶彈劾,等他任尚書時,舒亶因貪贓被治罪,李清臣獨獨為他辯護救他,說:「舒亶的確不像樣子,但說他貪贓是不可以的。」
他出身貧困,保持節儉以自愛,到富貴仍不改變。
但他的志向在於追求利祿,一心想當宰相,所以行為錯謬,最終不能如願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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