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宋史·趙方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趙方,字彥直,衡山人。
淳熙八年舉進士,調蒲圻尉,疑獄多所委決。
授大寧監教授,俗陋甚,方擇可教者親訓誘之,人皆感勵,自是始有進士。
知青一陽一縣,告其守史彌遠曰:「催科不擾,是催科中撫字;刑罰無差,是刑罰中教化。」
人以為名言。
進秘閣修撰、知一江一 陵府、主管湖北安撫司事兼權荊湖置司。
時金逼於兵,計其必南徙,日夜為備。
荊門有東西兩山險要,方築堡其上,增戍兵以遏其沖。
金樊快明謀歸宋,追兵至襄一陽一,方遣孟宗政、扈再興以百騎邀之,殺千餘人,金人遁去。
金人圍棗一陽一急,方遣宗政、再興等援棗一陽一,仍增戍光化、信一陽一、均州,以聯聲勢。
已而棗一陽一守趙觀敗金人於城外,再興、宗政至,與觀夾擊,又敗之,棗一陽一圍解。
方申飭諸將,當遏於境上,不可使之入而後拒之於城下。
時麥正熟,方遣兵護民刈之,令清野以俟。
再疏力陳不可和者七,戰議遂定。
方料金人數不得志於棗一陽一,必將同時並攻諸城,當先發以制之。
命宗政出師向唐,再興向一鄧一 ,戒之曰:「毋深入,毋攻城,第潰其保甲,毀其城砦,空其貲糧而已。」
宗政進破湖一陽一縣,擒其千戶趙興兒;再興破高頭城,大敗金兵,遂薄一鄧一 州。
唐州兵來援,迎敗之,降者踵至。
已而金兵至樊城,方命再興陣以待之,方視其師;金人三日不敢動,遂遁。
俄得疾,進徽猷閣學士、京湖制置大使。
歸還,力疾犒師,第其功上之。
病革[注],曰:「未死一日,當立一日紀綱。」
引再興臥內,勉以協心報國。
貽書宰相,論疆場大計。
尋卒。
贈銀青光祿大夫,累贈太師,謚忠肅。
(節選自《宋史‧趙方傳》)
[注]革:通「亟」,指病重。
【譯文】
趙方,字彥直,衡山人。
趙方在淳熙八年(1181年)考中進士,調任蒲圻縣尉,案情不明難以判決的案件多被他解決。
他被授予大寧監教授,(那裡)風俗很鄙陋,趙方選擇可教的學生親自教導,人們都受到感染勉勵,從此才有(人考上)進士。
趙方擔任青一陽一縣知縣時,他曾對知州史彌遠說:「催租不一騷一擾,這是催租中的撫恤;刑罰無差錯,這是執法中的教化。」
人們把這話作為名言。
他升為秘閣修撰、一江一 陵知府,主管湖北安撫司事兼權荊湖置司。
當時金兵逼近,(趙方)估計他們一定南來,就日夜做準備。
荊門有東西兩山險要處,趙方在上面修築堡壘,增加守兵來扼守要衝。
金國的樊快明謀求歸宋,金的追兵到達襄一陽一,趙方派孟宗政、扈再興率一百騎兵去截擊,殺敵一千餘人,金人逃走。
金人圍棗一陽一很緊急,趙方派孟宗政、扈再興等救援棗一陽一,仍增加光化、信一陽一、均州的守軍,以便聯成聲勢。
不久棗一陽一守將趙觀在城外打敗金人,扈再興、孟宗政到來,和趙觀夾擊金人,又打敗他們,棗一陽一被解圍。
趙方告誡眾將,應當把金人阻擋在邊境上,不能讓金人入境而後再在城下阻擋他們。
當時麥子正熟,趙方派兵保護百姓收割,下令堅壁清野等待敵人,又上疏極力陳述不能和金人講和的七條理由,和金人作戰的主張就決定了。
趙方料想金人在棗一陽一多次不得志,一定將同時進攻各城,應當先發制人。
命令孟宗政向唐州出兵,扈再興向一鄧一 州發兵,告誡他們說:「不要深入,不要攻城,只要擊潰他的保甲兵,燒燬他的城寨,使他的糧草空乏就行。」
孟宗政攻破湖一陽一縣,捉金人的千戶趙興兒;扈再興攻破高頭城,大敗金兵,於是逼近一鄧一 州。
唐州金兵來增援,被扈再興打敗,來投降的金兵接踵而至。
不久金兵來到樊城,趙方命令扈再興嚴陣以待,趙方檢閱他的軍隊;金人三天不敢有什麼舉動,就逃走了。
不久趙方得病,升為徽猷閣學士、京湖制置大使。
回朝後,他竭力支撐病體犒勞軍隊,排列他們的功勞上奏給朝廷。
(他)病重,說:「一日不死,就應當立一日紀綱。」
他把扈再興叫到臥室,勉勵他忠心報國。
趙方給宰相寫信,論述邊疆大計。
不久去世。
他被贈官為銀青光祿大夫,累贈為太師,謚號為忠肅。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