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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顧佐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顧佐,字禮卿,太康人。
建文二年進士。
除莊浪知縣。
端一陽一日,守將集官僚校射。
以佐文士,難之。
持弓矢一發而中,守將大服。
永樂初,入為御史。
七年,成祖在北京,命吏部選御史之才者赴行在,佐預焉。
奉命招慶遠蠻,督采木四川。
從北征,巡視關隘。
遷一江一 西按察副使,召為應天尹。
剛直不撓,吏民畏服,人比之包孝肅。
北京建,改尹順天。
權貴人多不便之,出為貴州按察使。
洪熙元年召為通政使。
宣德三年,都御史劉觀以貪被黜,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薦佐公廉有威,歷官並著風采,為京尹,政清弊革。
帝喜,立擢右都御史,賜敕獎勉。
居歲余,奸吏奏佐受隸金,私遣歸。
帝密示士奇曰:「爾不嘗舉佐廉乎?」對曰:「中朝官俸薄,僕馬薪芻資之隸,遣隸半使出資免役。
隸得歸耕,官得資費,中朝官皆然,臣亦然。
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
帝歎曰:「朝臣貧如此。」
因怒訴者曰:「朕方用佐,小人敢誣之,必下法司治!」士奇對曰:「細事不足幹上怒。」
帝乃以吏狀付佐曰:「汝自治之。」
佐頓首謝,召吏言:「上命我治汝,汝改行,吾當貸汝。」
帝聞之益喜,謂佐得大體。
或告佐不理冤訴,帝曰:「此必重囚教之。」
命法司會鞫,果千戶臧清殺無罪三人當死,使人誣佐。
帝曰:「不誅清,則佐法不行。」
磔清於市。
正統初考察御史不稱者十五人,降黜之。
邵宗九載滿,吏部已考稱,亦與焉。
宗奏辨,尚書郭璉亦言宗不應與在任者同考。
帝遂責佐。
而御史張鵬等復劾宗微過。
帝以鵬朋欺,並切責佐。
佐上章致仕去。
賜敕獎慰,賚鈔五十貫,命戶部復其家。
十一年九月卒。
(選自《明史·列傳第四十六》,有刪改)
【譯文】
顧佐,字禮卿,太康縣人。
建文二年考中進士。
授任莊浪知縣。
端一陽一節這天,當地守將召集官員較量射箭。
因為顧佐是文官,為難他。
顧佐拿起弓箭一箭射中,守將非常佩服。
永樂初年,入朝做御史。
永樂七年,成祖在北京,命令吏部選拔御史中有才幹的人前往行在所,顧佐參與了這件事。
顧佐奉命招安慶遠蠻人,在四川監督採伐樹木。
跟從皇帝北征,巡視險要的邊關。
升任一江一 西按察副使,召入擔任應天府尹。
顧佐性格剛強正直不屈服,官吏百姓都害怕並佩服他,人們把他比作包孝肅。
北京城建立,改任順天府尹。
有權勢的人多因他感到不方便,外調做了貴州按察使。
洪熙元年召任通政使。
宣德三年,都御史劉觀因為貪一污被罷官,大學士楊士奇、楊榮推薦顧佐廉潔有威望,歷任官職都顯露風采,擔任京兆尹,政治清明,弊政革除。
皇帝感到高興,立即提拔他做右都御史,下令予以獎賞勉勵。
過了一年多,奸邪小官上奏說顧佐接受徒隸的錢財,私自打發徒隸回家。
皇帝秘密地把奏章給楊士奇看,並說:「你不是曾經舉薦顧佐廉潔嗎?」
楊士奇回答說:「朝中官員俸祿微薄,僕從、馬匹、糧草以徒隸資助,派出一半徒隸讓他們出錢免去勞役。
徒隸得以回家耕地,官員得到錢財,朝中官員都這樣,我也這樣。
先帝知道這件事,所以增加了朝中官員的俸祿。」
皇帝歎息說:「朝臣貧窮到這樣的地步。」
於是皇帝怒斥上告的人說:「我剛任用顧佐,小人就敢誣蔑他,一定要下一交一 司法官治罪。」
楊士奇說:「小事不值得惹皇上生氣。」
皇帝於是把官吏的狀子一交一 給了顧佐,說:「你自己處理這件事。」
顧佐叩頭致謝,叫來那個官吏說:「皇上命令我懲治你,你改變行為,我就原諒你。」
皇帝聽說後更加高興,說顧佐懂得大體。
有人狀告顧佐不處理冤案,皇帝說:「這一定是重罪犯教他說的。」
命令司法官會同審訊,果然是千戶臧清殺了無罪的三個人被判死罪,讓人誣告顧佐。
皇帝說:「不殺臧清,那麼顧佐的法令就不能實行。」
在集市用磔刑處死臧清。
正統初年考查御史不稱職的有十五人,降職或罷免了他們。
邵宗任職滿九年,吏部已經考核稱職,(但)他也在顧佐考核的不稱職之列。
邵宗上奏辯解,尚書郭也說邵宗不應該跟在任的人一同考核。
皇帝於是責怪顧佐。
可是御史張鵬等人又彈劾邵宗的一些小過錯。
皇帝認為張鵬結一黨一 欺騙,一併嚴厲責備顧佐。
顧佐上奏退休回家。
賜給敕命以獎勵安慰,賞賜錢鈔五十貫,命令戶部免除他家的賦稅徭役。
十一年九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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