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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括《古今衡制》原文和譯文
夢溪筆談
夢溪筆談
卷三辯證一
古今衡制
【原文】
鈞石之石,五權之名,石重百二十斤。
後人以一斛為一石,自漢已如此,「飲酒一石不亂」是也。
挽蹶弓一弩一,古人以鈞石率之;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為一石。
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為法,乃漢秤三百四十一斤也。
今之武卒蹶一弩一,有及九石者,計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比魏之武卒,人當二人有餘。
弓有挽三石者,乃古之三十四鈞,比顏高之弓,人當五人有餘。
此皆近歲教養所成。
以至擊刺馳射,皆盡夷夏之術,器仗鎧冑,極今古之工匠。
武備之盛,前世未有其比。
【譯文】
鈞石的石,是五種重量單位之一,1石相當於120斤。
後人將1斛定為1石,從漢代就已經這樣了,比如說「飲酒一石不醉」就是證明。
張拉弓弦的力量,古人也用鈞石為標準去衡量。
現在的人則把1斛粳米的重量作為1石。
凡是1石都是以92斤半為標準,等於漢代稱重的341斤。
現在的戰士張拉一弩一弓,有達到9石重的,計算他的力氣,是古時候的25石,與魏的武士相比,一人當兩人還有餘;有拉弓達到3石的,是古時候的34鈞,與顏高拉的弓比起來,1人當5人還有餘。
這都是近年來教育培養的結果。
以至於搏擊刺殺跑馬射箭,都融匯了少數民族和漢族技術的一精一華,武器鎧甲都極盡了古今技術的一精一巧。
武器裝備的豐富一精一良,是前代無法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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