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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唐臨傳》原文及翻譯
舊唐書
【原文】
唐臨,京兆長安人,周內史謹孫也。
其先自北海徙關中。
伯父令則,開皇末為左庶子,坐諂事太子勇誅死。
臨少與兄皎俱有令名。
……出為萬泉丞。
縣有輕囚十數人,會春暮時雨,臨白令請出之,令不許。
臨曰「明公若有所疑,臨請自當其罪。」
令因請假,臨召囚悉令歸家耕種,與之約,令歸系所。
囚等皆感恩貸,至時畢集詣獄,臨因是知名。
再遷侍御史,奉使嶺外,按一交一 州刺史李道彥等申叩冤系三千徐人。
累轉黃門侍郎,加銀青光祿大夫。
儉薄寡慾,不治第宅,服用簡素,寬於待物。
嘗欲弔喪,令家僮自歸家取白衫,家僮誤將餘衣,懼未敢進。
臨察知之,使召謂曰「今日氣逆,不宜哀泣,向取白衫,且止之也。」
又嘗令人煮藥失制,潛知其故,謂曰「一陰一暗不宜服藥,宜即棄之。」
竟不揚言其過,其寬恕如此。
高宗即位,檢校吏部侍郎。
其年,遷大理卿。
高宗嘗間臨在獄系囚之數,臨對詔稱旨,帝喜曰「朕昔在東宮,卿已事朕,朕承大位,卿又居近職,以疇昔相委,故授卿此任。
然為國之要,在於刑法,法急則人殘,法寬則失罪,務令折中,稱朕意焉。」
高宗又嘗親錄死囚,前卿所斷者號叫稱冤,臨所入者獨無言。
帝怪問狀,囚曰:「罪實自犯,唐卿所斷,既非冤濫,所以絕意耳。」
帝歎息良久曰:「為獄者不當如此耶!」
永徽元年,為御史大夫。
明年,……尋迂刑部尚書,加金紫光祿大夫,復歷兵部、度支、吏部三尚書。
顯慶四年,坐事貶為潮州刺史,卒官,年六十。
(節選自《舊唐書·唐臨傳》)
【譯文】
唐臨是京兆長安人,周內史唐謹的孫子。
他的先人從北海遷徙到關中。
他的伯父唐令則,在開皇末年擔任左庶子,因諂媚,曲意迎合太子李勇獲罪而被殺。
唐臨年青時與兄唐皎都有很好的名聲,出任萬泉縣丞。
萬泉縣有輕罪囚犯十幾人,恰逢春末下了及時雨,唐臨稟告縣令請求放出他們,縣令不允許。
唐臨說:「您如果有所疑慮,我自己承受這個罪責。」
縣令因而請求他暫代縣令,唐臨主持政事,召集囚犯全讓他們回家耕種,和他們約定,讓他們按時回到關押的地方。
囚犯們都感激寬恕恩惠,到約定時間全都聚集到監獄,唐監因此知名。
兩次提升侍御史,奉使命到嶺外。
追究一交一 州刺史李道彥等處置的申訴冤案關押的三千多人。
多次調任黃門郎。
再封給他銀青光祿大夫。
他生活節儉少私慾,不建第宅,衣服用品很簡樸,在待人上很寬容。
一次,他曾想要哀悼喪事,讓家僕自己回家取白衫,家僕誤拿了別的衣服,害怕不敢拿出來,唐臨觀察瞭解了此事,讓人叫來他說道:「今日感覺呼吸不順,不適合哀悼哭泣,先前讓你取白衫,暫且不取了。」
又一次,他曾讓人煮藥加工上出了錯,他暗中瞭解了那個原故,對那人說:「天氣一陰一不晴,我不適合吃藥,那就扔了它吧。」
終究沒有宣揚那個人的過失,他能如此寬耍
唐高宗即位,唐臨任檢校吏部侍郎。
那年,升為大理卿。
高宗曾向唐臨詢問在監獄關押的犯人數,唐臨回答皇帝問話符合皇帝意思。
皇帝高興地說:「我曾經做太子時,你就侍奉我,我現在做皇帝,你又擔任侍奉的職位,憑昔日的忠誠,所以我又授予你如此重任。
治國重要的事在於刑法,執法很緊過嚴就傷害人,執法過寬就使懲罰犯罪失誤,務必讓執法公正不偏,符合我的心意埃」高宗又曾親自審查死刑囚犯罪狀,以前大理卿所判處的犯人叫冤說屈,唐臨判處的犯人唯獨不說話。
皇帝奇怪問這個情況,囚犯說:「罪行確實是自己犯的,唐大理卿判處的刑罰,已經不感冤屈,不是濫用刑罰,這是我沒有想法的原因。」
皇帝感歎很久說:「審理案件的官員不應當如此嗎?」
永徽元年,唐臨任御史大夫。
第二年,不久升任刑部尚書,再封給他金紫光祿大夫,又擔任過兵部、度支、吏部尚書。
顯宗四年,因犯罪貶為潮州刺史,死在他的任職上,終年六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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