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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侯可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侯可字無可,華州華一陰一人。
少倜儻不羈,以氣節自許。
既壯,盡易前好,篤志為學。
隨計1入京,裡中醵金贐行2。
比還,悉散其餘與同舉者,曰:「此金,鄉里所以資應詔者也,不可以為他利。」
且行,聞鄉人病,念曰:「吾歸,則彼死矣!」遂留不去。
病者愈,輟己馬載之,徒步而歸。
孫沔征儂徭,請參軍事,奏功得官,知巴州化城縣。
巴俗尚鬼而廢醫,唯巫言是用,娶婦必責財,貧人女至老不得嫁,可為約束,立制度,違者有罪,幾變其一習一 。
再調華原主簿。
富人有不佔田籍而質人田券至萬畝,歲責其租。
可晨馳至富家,發櫝出券歸其主。
郡吏趙至誠貪狡凶橫,持守以下短長,前後莫能去。
可暴其罪,荷枷置獄,言於大府誅之,聞者快服。
簽書儀州判官。
西夏寇邊,使者使可按視,即以數十騎涉夏境,猝與之遇,亟分其騎為三四,令之曰:「建爾旗幟,旋山徐行。」
夏人循環間見,疑以為誘騎不敢擊。
韓畸鎮長安,薦知涇一陽一縣。
說渭源羌酋輸地八千頃,因城熟羊3以撫之。
琦上其功。
可輕財樂義,急人之急,憂人之憂。
與田顏為友。
顏病重,千里求醫,未歸而顏死,目不瞑。
人曰「其待侯君乎?」
且殮而可至,拊之乃瞑。
顏無子,不克葬,可辛勤百營,鬻衣相役,卒葬之。
方天寒,單衣以居,有饋白金者,顧顏之妹處室,舉以佐其奩具。
一日自遠歸,家以窶告,適友人郭行扣門曰「吾父病,醫邀錢百千,賣吾廬而不售。」
可惻然,計橐中裝4略當其數,盡與之。
關中稱其賢。
(選自《宋史·列傳》)
註:1計:計吏,考察官吏的官員。
2醵:聚集錢財;贐:臨行時贈送禮物。
3熟羊:地名。
4橐中裝:指珠玉之類的財物。
【譯文】
侯可字無可,華州華一陰一人。
小時候行為放蕩不拘束,自以為很有氣節。
長大後改變了以前的做法,立志求學。
跟隨計吏進京,鄉親們聚集錢財贈送他並為之送行。
等到回來的時候,他把剩餘的錢全分給其他同舉者,說:「這錢,是鄉親們用來資助入京應詔的人,不可以做別的事。」
他將要走時聽說鄉人生病了,想到:「我回去了,那麼他就可能死掉啊!」於是留下來不走,照顧病人。
等病人病好了,就用自己的馬來載病人,自己徒步回去了。
孫沔征伐儂謠時,侯可請求參與軍事,被表奏有功得到了官職,做巴州化城的知縣,巴地的風俗崇尚鬼神而廢棄醫術,只聽從巫師的話來治病,娶媳婦必要索取錢財,窮人家的女兒至老也不能出嫁,侯可訂立規約制度,判違反者有罪,基本地改變了當地的不良 風俗。
後來調任華原主簿,有的富人在田籍上並沒有登記他們的土地數量,卻讓別人抵押田契給他達上萬畝。
侯可責令他們一交一 齊一年的租稅。
他一早就騎馬直奔富人家,打開木匣拿出田契歸還給它的主人。
郡吏趙至誠貪婪狡猾凶狠殘暴,把持下屬的短處,身邊的人對他無可奈何,侯可暴露他的罪行,將其帶枷押入獄中,向州官言明判其死罪,聽到的人無不感到快慰、佩服。
他做儀州判官時,正值西夏侵犯邊關,使者派侯可巡視,侯可立即帶領數十騎到了邊境,突然與夏人相遇,他急忙把他的騎兵分為三四支,命令他們說:「豎起你們的旗幟,圍繞著山慢慢地走。」
夏人圍著山轉著走,偶爾看到侯可的零星部隊,懷疑是侯可的誘敵之兵而不敢攻擊。
韓琦鎮守長安,推薦侯可做涇一陽一縣知縣。
又說服羌人首領獻納土地八千頃,並築熟羊城來安撫他們,韓琦上報了他的功績。
侯可輕財樂義,把別人的急事當作自己的急事,把別人的憂愁當作自己的憂愁。
他和田頗是好友。
田顏病重,不遠千里來求醫,還沒回歸就死去了,死後眼睛也沒閉上,有人說:「大概是在等候君吧?」
將要裝殮的時候,侯可到了。
他用手撫摸好友,他才閉上了眼睛。
田顏汾有子女,不能夠下葬,侯可辛辛苦苦多方謀劃,賣衣做活,最終埋葬了他。
正值天冷,侯可穿著單衣過活,有人贈送給他白金,他就用白金為朋友未出嫁的妹妹置辦嫁妝。
一天他從遠方歸來,家人把家中的一團一 境告訴了他,適逢友人郭行敲他家的門說:「我的父親生病,醫生索要百千錢,賣了我家的房子也湊不夠這錢。」
侯可顯出憐憫同情的樣子,計算自己的財物大致和那數目相當,全給了他。
關中地區的人們都稱讚他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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