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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張方平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張方平,字安道,南京人。
少穎悟絕倫。
舉茂材異等,知昆山縣。
趙元昊且叛,為嫚書來,規得譴絕以激使其眾。
方平請:「順適其意,使未有以發,得歲月之頃,以其間選將厲士,堅城除器,必勝之道也。」
時天下全盛,皆謂其論出姑息,決計用兵。
方平上《平戎十策》,以為:「入寇巢穴之守必虛,宜卷甲而趨之。」
宰相呂夷簡善其策而不果行。
夏人寇邊,四路以稟覆失事機,劉平等覆師,主帥皆坐譴。
元昊既臣,而與契丹有隙,來請絕其使。
方平曰:「得新附之小羌1,失久和之強敵,非計也。
宜賜元昊詔,使之審處,但嫌隙朝除,則封冊暮下。
如此,於西、北為兩得矣。」
時韙其謀。
知益州。
未至,或扇言儂智高在南詔,將入寇,攝守亟調兵築城,日夜不得息,民大驚擾。
朝廷聞之,發陝西步騎兵仗,絡繹往戍蜀。
詔趣方平行,許以便宜從事,方平曰:「此必妄也。」
道遇戍卒,皆遣歸,他役盡罷。
適上元張燈,城門三夕不閉,蜀人遂安。
方西鄙用兵,兩蜀多所調發,方平為奏免橫賦四十萬。
又建言:「國家都陳留,非若雍、洛有山川足恃,特倚重兵以立國耳。
兵恃食,食恃漕運,以汴為主,利盡南海。
天聖已前,歲調民浚之。
其後,淺妄者爭以裁減役費為功,汴日以塞,是利尺寸而喪丘山也。」
乃上十四策,帝稱善,悉如其說行之。
未幾。
以工部尚書帥秦州。
諜告夏人將壓境,方平料簡2士馬,聲言出塞。
已而寇不至,言者論其輕舉,曾公亮曰:「兵不出塞,何名輕舉?寇之不得至,有備故也。
倘罪之,後之邊臣,將不敢為先事之備矣。」
王安石弛銅禁,奸民日銷錢為器,錢日耗。
方平極論其害,請詰安石:「舉累朝之令典,一旦削除之,其意安在」帝采其言。
元祐六年,薨,年八十五。
(選自《宋史‧張方平傳》有刪節)
【譯文】
張方平,字安道,應天宋城人。
從小聰明過人。
被舉薦為茂材,才能出眾,任昆山知縣。
趙元昊將要反叛,寫來文辭輕慢的書信,打算(意圖)讓朝廷譴責他並與他斷絕關係以激怒他的部屬。
方平向朝廷請求說:「(應)順從他的意思,讓他沒有發動反叛的藉口,贏得短暫的時間,在這期間(趁此機會)挑選將領,操練士兵,加固城牆,修整器械,(這是)必勝的方法。」
當時國事強盛,都認為他的意見是姑息縱容,(最終還是)決定用兵。
方平奏上《平戎十策》,認為:「入侵的敵寇其後方巢穴防守一定空虛,應該揮兵直撲那裡。」
宰相呂夷簡賞識他的計策但最終沒有實行。
夏人入侵邊境,四路因向上回復失去了時機,劉平等軍隊覆沒,各路主帥都獲罪受責。
元昊臣服後,與契丹有嫌隙,來朝請求斷絕與契丹的往來。
方平說:「(如果這樣做,這是)得到了新近依附的西夏,卻失去了長久和好往來的強大對手,不是合適的辦法。
應該賜詔給元昊,讓他謹慎處理,只要嫌隙早晨消除,那麼封冊就在傍晚下達。
這樣,對於西、北就能兩得。」
當時肯定了他的計謀。
任益州知州。
還沒到任,有人煽動說儂智高在南詔,將要入侵,攝守急忙調兵修築城牆,日夜不得休息,百姓很受驚擾。
朝廷聽說後,調發陝西軍隊,不斷前往守蜀。
下詔催促方平隨之前往,答應他能斟酌事宜自行處事,方平說:「這一定是謠傳。」
路上遇見駐守兵卒,都讓他們回去,其他勞役都停止。
(此時)正值上元節張燈,(方平讓)城門三天不關,蜀地百姓才安定下來。
正值西部邊境用兵,兩蜀多有徵調,方平因此上奏免除(兩蜀)額外賦稅四十萬。
又建議:「國家在陳留建都,不像雍、洛那樣有山川可以憑恃,只是依靠重兵來立國而已。
軍隊依靠糧食,糧食依靠水道運輸,水運以汴水為主,其便利可以直通南海。
天聖以前,每年徵調百姓對汴水進行疏浚。
其後,淺薄虛妄的人爭著把裁減勞役費用作為功勞,汴水日漸堵塞,這是得到了尺寸的小利卻失去了丘山那樣大的好處。」
於是上奏了十四條計策,皇上稱好,都按照他的意見實行了。
不久,張方平以工部尚書的身份做秦州統帥。
偵察人員報告夏人將逼近邊境,方平清理檢查兵士戰馬,揚言(發兵)出塞。
後來敵寇沒來,言事者彈劾他輕舉妄動,曾公亮說:「軍隊沒有出塞,怎麼叫輕舉妄動?敵寇沒來,(是)有防備的緣故。
如果對他治罪,以後的邊境大臣,將不敢事先進行防備了。」
王安石放鬆銅禁,奸民每天銷毀銅錢作為器用,銅錢漸漸虧缺。
方平極力論述其害,請求責問王安石:「把幾朝的法令典制,一下子全部廢除,是什麼用意?」
皇帝採用了他的意見。
元祐六年去世,終年八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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