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童區寄傳》原文和譯文
原文:
童區寄者,郴州蕘牧兒也。
行牧且蕘,二豪賊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
寄偽兒啼,恐栗,為兒恆狀。
賊易之,對飲酒,醉。
一人去為市;一人臥,植刃道上。
童微伺其睡,以縛背刃,力上下,得絕;因取刃殺之。
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將殺童。
遽曰:「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誠見完與恩,無所不可。」
市者良久計曰:「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幸而殺彼,甚善!」即藏其一屍一,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
夜半,童自轉,以縛即爐火燒絕之,雖瘡手勿憚;復取刃殺市者。
因大號。
一虛皆驚。
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
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
願以聞於官。」
虛吏白州。
州白大府。
大府召視兒,幼願耳。
刺史顏證奇之,留為小吏,不肯。
與衣裳,吏護還之鄉。
鄉之行劫縛者,側目莫敢過其門,皆曰:「是兒少秦武一陽一二歲,而討殺二豪,豈可近耶?」
譯文:
兒童區寄,是郴州打柴放牛的孩子。
他正一邊放牧一邊打柴,兩個強盜把他綁架了,反背著手捆起來,用布蒙住他的嘴,(帶他)離開超過四十多里,到集市上賣他。
區寄假裝像小孩似地啼哭,(假裝)害怕得發抖,像小孩常有的那樣。
強盜以為他好對付,就互相敬酒痛飲,全都喝醉了。
一個強盜去一交一 涉買賣;另一個躺著,把刀插在路上。
孩子暗地裡察看他睡著了,把捆手的繩子靠在刀刃上,用力上下磨刮,繩子終於被割斷,就拿起刀來殺了那個強盜。
(孩子)還來不及逃遠,去一交一 涉買賣的強盜回來了,抓住孩子,十分震驚,要殺害孩子。
(孩子)急忙說:「當兩個人的僕人,哪比得上當一個人的僕人好呢?他待我不好,你果真能保全我的生命,並且好好待我,就隨你處置。」
去一交一 涉買賣的強盜盤算了很久,心想:「與其殺了這個僮僕,不如把他賣了;與其賣錢兩個人分,不如我一個人獨佔。
幸好(孩子)殺了那傢伙,太好啦!」就立即藏起那個強盜的一屍一體,帶著孩子到集市上窩藏強盜的人家,(把孩子)越發捆一綁結實。
到了半夜,孩子自己翻轉身,讓捆一綁的繩子靠近爐火把它燒斷,雖然燒傷了手也不害怕;又拿起刀殺了這個要賣掉他的強盜。
接著大聲哭叫。
整個集市的人都大吃一驚。
孩子說:「我是區家的孩子,不該做別人的僕人。
兩個強盜抓了我,我幸好把他們都殺了。
希望把(這件事)報告官府。」
管集市的小吏報告州官,州官又報告上級官員太府。
太府召見孩子,原來既幼小又老實呢。
刺史顏證覺得他很了不起,便留他當衙門小吏,(他)不肯。
就給(他)衣服,(讓)小吏護送(他)回到鄉里。
鄉里搶劫綁架的人,不敢正眼看他,不敢經過他的家門,都說:「這孩子比秦武一陽一還小兩歲,卻殺了兩個強盜,怎麼能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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