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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永某氏之鼠》原文和譯文
永某氏之鼠
柳宗元
[原文]
永1有某氏者,畏日2,拘忌異甚。
以為己生歲值子3,鼠,子神也,因愛鼠,不蓄貓犬。
禁僮勿擊鼠。
倉廩4庖廚,悉以姿鼠,不問。
由是鼠相告,皆來某氏,飽食而無禍。
某氏室無完器,椸5無完衣,飲食,大率鼠之餘也。
晝纍纍與人兼行,夜則竊嚙斗暴。
其聲萬狀,不可以寢。
終不厭。
數歲,某氏徙居他州,後人來居,鼠為態如故。
某人曰:「是一陰一類惡物也,盜暴尤甚。
且何以至是乎哉?」
假五六貓,闔門,撤瓦灌穴,購僮羅捕之,殺鼠如丘,棄之隱處,臭數月乃已。
嗚呼!彼以其飽食無禍為可恆也哉!
[註釋]
1永:即永州。
今湖南省零陵縣。
2畏日:迷信的人認為日期可以定凶吉禍福,怕犯忌日,稱畏日。
3子:農曆的子年。
子年出生的人屬鼠,古人以十二生肖和十二地支相配,鼠被認為是子年的神。
4倉廩:古時稱穀倉為倉,米倉為廩,這裡泛指儲存糧食的倉庫。
5椸(yi):衣架。
[譯文]
永州地方有某人,這個人對於日辰禁忌異乎尋常地畏懼拘泥。
認為自己出生那年恰逢地支屬子,而鼠,就是子的生肖神。
為了愛護老鼠,家裡不養貓狗,不許僕人捕殺老鼠,成為禁例。
連他家的糧倉、廚房,也都任憑老鼠橫行,從不過問。
於是老鼠們互相通報紛紛到某人家裡來,每頓吃得飽飽的,可以不出亂子。
某人家裡沒有一件器具是完整的,衣架上的衣服也沒有一件是完好的,平時吃喝的大都是老鼠吃剩的東西。
白天滿地的老鼠成群結隊跟人們並行,一到夜晚,偷東西、啃咬、打鬥、作惡,弄出各種各樣的響聲,使人不能安睡。
某人始終不感到厭煩。
幾年以後,某人搬遷到別的地方去了。
原來的房屋換了別人來居住,老鼠照舊一胡一 作非為,那人說:「這是暗中出沒的東西,破壞作惡特別厲害,不過怎麼到了這個地步呢?」
於是他弄來五六隻貓,把門關上,撤去瓦片,用水澆灌老鼠洞,找來一些僮僕四面搜捕老鼠,殺死的老鼠堆積成小山,把它丟棄在偏僻的角落裡,臭氣幾個月才散掉。
唉!它們以為可以永遠飽食終日無憂無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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