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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韓鏞傳》原文及翻譯
元史
【原文】
韓鏞,字伯高,濟南人。
延佑五年中進士第,授將仕郎、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尋遷集賢都事。
泰定四年,轉國子博士,俄拜監察御史。
當時由進士入官者僅百之一,由吏致位顯要者常十之九。
帝乃欲以中書參議傅巖起為吏部尚書,鏞上言:「吏部掌天下銓衡,巖起從吏入官,烏足盡知天下賢才?況尚書秩三品,巖起累官四品耳,於法亦不得升。」
制可其奏。
天歷元年,除僉浙西廉訪司事,擊奸暴,黜貪墨,而特舉烏程縣尹干文傳治行為諸縣最,所至郡縣,為之肅然。
二年,轉一江一 浙財賦副總管。
至順元年,除國子司業,尋遷南行台治書侍御史。
順帝初,歷僉宣徽及樞密院事。
至正二年,除翰林侍講學士,既而拜侍御史,以剛介為時所忌,言事者誣劾其贓私,乃罷去。
五年,台臣辨其誣,遂復起參議中書省事。
七年,朝廷慎選守令,參知政事魏中立言於帝:「當今必欲得賢守令,無加鏞者。」
帝乃特署鏞姓名,授饒州路總管。
饒之為俗尚鬼有覺山廟者自昔為妖以禍福人為盜賊者事之尤至將為盜必卜之。
鏞至,即撤其祠宇,沉土偶人於一江一 。
凡境內一婬一祠有不合祀典者,皆毀之。
人初大駭,已而皆歎服。
鏞知民可教,俾俊秀入學宮,求宿儒學行俱尊者,列為《五經》師,旦望必幅巾深衣以謁先聖,月必考訂課試,以示勸勵。
每治政之暇,必延見其師生,與之講討經義,由是人人自力於學,而饒之以科第進者,視他郡為多。
鏞居官廨,自奉淡泊,僚屬亦皆化之。
先是,朝使至外郡者,官府奉之甚侈,一不厭其所欲,即銜之,往往騰謗於朝,其出使於饒者,鏞延見郡捨中,供以糲飯,退皆無有後言。
其後有旨以織幣脆薄,遣使笞行省臣及諸郡長吏。
獨鏞無預。
鏞治政,雖細事,其詳密多類此。
十年,拜中書參知政事。
十一年,丞相脫脫在位,而龔伯璲輩方用事,朝廷悉議更張,鏞有言,不見聽。
人或以鏞優於治郡,而執政非其所長,遂出為甘肅行省參知政事。
及脫脫罷,用事者悉誅,而鏞又獨免禍。
乃遷西行台中丞,歿於官。
(選自《元史》)
【譯文】
韓鏞,字伯高,濟南人。
延佑五年考中了進士,被授予仕郎、翰林國史院編修的官職,不久調任集賢都事。
泰定四年,又轉任國子博士,不久擔任監察御史。
當時能從進士做官的僅有百分之一,由吏職出身能做到顯要官位的常常有十分之九。
皇帝就想讓中書參議傅巖起做吏部尚書,韓鏞上書說:「吏部是掌管天下考核、選拔人才的地方,傅巖起從吏職起家做官,怎麼能瞭解全天下的賢才?況且尚書是三品官階,傅巖起從做官開始多次陞遷也才四品,按照制度也不應升為尚書。」
皇帝下詔同意他的奏言。
天歷元年,擔任浙西廉訪司僉事之職,打擊奸詐、暴虐,罷免貪贓枉法的官員,而特別推舉烏程縣尹干文傳的治理行為是各縣之最,凡是韓鏞所到的郡縣,都因為他的到來政務肅然。
天歷二年,轉任一江一 浙財賦副總管。
至順元年,任國子司業,不久任南行台治書侍御史。
順帝初年,歷任宣徽院及樞密院僉事。
至正二年,任翰林侍講學士,隨即任侍御史,因為剛正不阿被當時的官員們所忌恨,議論政事的人誣告他貪贓肥私,於是他被罷官。
至正五年,御史台官員辨白他所受的誣賴,於是又被起用參議中書省事務。
至正七年,朝廷慎重選用州縣長官,參知政事魏中立對皇帝說:「現在您想要找到的賢良州縣長官,沒有人比得上韓鏞的。」
於是皇帝特意寫上韓鏞的姓名,授給他饒州路總管的官職。
饒州地區民俗崇尚鬼神,有座覺山廟,從前就有妖怪能使人得禍福的傳言,做盜賊的人尤其敬奉,準備搶劫時,必定到廟中占卜吉凶。
韓鏞到任後,就拆毀了廟宇,將泥塑偶像沉入一江一 中。
凡境內不合禮儀的過多的祠廟,全部毀掉。
人們起初極為害怕,後來就都贊同信服了。
韓鏞知道百姓可以教化,讓才華出眾的人進入學宮,尋訪品行學問都受人尊重的老成博學的人,作為《五經》教師,每月初一十五必定穿戴深衣幅巾來拜祭孔子,每月必要來考核功課,用來勸勉鼓勵。
每當處理政事完的空閒時間,肯定要接見師生,與他們講論探究經義,由此人人自覺努力學習 ,因而饒州通過科第考試進入仕途的人,比其他郡縣要多。
韓鏞居住在官衙中,日常生活清淨淡泊,同僚下屬也逐漸被他教化。
以前,朝廷的使臣到達地方州縣,官府供奉極為奢侈,一旦不滿足他們的願望,他們就懷恨在心,往往在朝廷中對地方官員竭力誹謗,朝廷使臣到了饒州,韓鏞在郡捨接見他們,供給他們粗米飯,他們從饒州回去後都沒有什麼議論。
後來皇帝降旨:繒帛過於脆薄,派使臣笞責行省官員和各州縣長官。
唯獨韓鏞沒有收到責罰。
韓鏞治理政事,即使是小事,也都像這樣考慮周詳縝密。
至正十年,任中書參知政事。
十一年,丞相脫脫在位,而龔伯璲這些人正受重用,朝廷都在議論改革,韓鏞也提出意見,但沒有被採納。
有人認為韓鏞擅長治理郡縣,而在朝廷執政並非他的長處,於是外放為甘肅行省參知政事。
等到脫脫被罷免,受他重用的人都被處死,只有韓鏞又獨自免去災禍。
於是又調任西行台中丞,死在官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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