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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姚仲孫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姚仲孫字茂宗,本曹南著姓。
曾祖仁嗣,陳州商水令,因家焉。
仲孫早孤,事母孝。
擢進士第,補許州司裡參軍。
民婦馬氏夫被殺,指里胥常有求而其夫不應,以為里胥殺之,官捕系,辭服。
仲孫疑其枉,知州王嗣宗怒曰:「若敢以身任之耶?」仲孫曰:「幸毋遽決,冀得徐辨。」
後兩月,果得殺人者。
徙通判滁州。
歲旱饑,有詔發官粟以賑民,而主吏不時給。
仲孫既至州,立劾主吏,夜索丁籍盡給之。
召為右司諫。
閻文應求為都知,仲孫數其罪,白上曰:「方帝齋宿太廟,而文應叱醫官,聲聞行在。
郭皇后暴薨,中外莫不疑文應置毒者。」
出文應為泰州兵馬鈐轄,又稱疾留,復論奏,乃亟去。
以尚書戶部員外郎兼待御史知雜事。
時諫議大夫十二員,仲孫曰:「諫議大夫蓋朝廷之選,不宜以歲月序進。
請艱其選,以處材望之臣。」
先是,諸路復提點刑獄,還朝多擢為省府官,仲孫請第其課為三等升黜之,即詔仲孫司考課之法。
進河北都轉運使。
大修城壘兵備,仁宗賜詔褒之。
權知澶州,河壞明公埽1,絕浮橋,仲孫親總役堤上,埽一夕復完。
權知魏州,夜領禁兵塞金堤決河。
是歲,澶、魏雖大水,民不及惠。
進禮部郎中,徙陝西都轉運使,未行,權三司使事。
屬西北備邊,募兵益屯度賞賜、聘問之費,不可勝計。
仲孫悉心經度,雖病,未嘗輒廢事。
坐小吏詐為文符,出知蔡州。
因母憂喪一目,卒。
(選自《宋史·例傳第五十九》,有刪改)
【注】1埽(sao):用樹枝、秫秸、蘆葦、石頭等捆緊做成的圓柱形東西築成的臨時性堤壩或護堤。
【譯文】
姚仲孫,字茂宗,本為曹南望族。
曾祖姚仁嗣曾任陳州商水令,於是就在此安家。
姚仲孫早年喪父,侍奉母親很孝順。
考中進士,補任許州司裡參軍。
民婦馬氏的丈夫被殺,馬氏指控鄉吏曾有索求而自己的丈夫沒有答應,認為是鄉吏殺害了他,官府抓捕關押了鄉吏,鄉吏承認了罪行。
姚仲孫懷疑其人有冤,知州王嗣宗怒道:「你敢自己承擔這件事的後果嗎?」姚仲孫說:「請不要匆忙處置,我希望能夠慢慢辨明真相。」
兩月後,果然捕獲了真正的兇手。
調任資州推官。
轉運使發文通知姚仲孫到富順監審理疑難案件,保全了數十人的性命。
資州換過兩任太守,都年老昏聵,公務多由姚仲孫處理。
改任建昌縣知縣。
起初,從建昌運茶到達南康,有的露天堆放在路上,時常被雨水淋壞,主管官員甚至賠上全部家產也不能賠償損失。
姚仲孫與他們立下契約,官員百姓從山上運來木料,就著地勢高的地方修建倉庫,當地人都感到方便。
調任彭州通判。
曾認為天下長久太平無事,但不能放鬆軍備,所以進獻前代防禦外敵的計策,名為《防邊龜鑒》。
調任滁州通判。
當年旱災,有詔令調撥官倉糧食救濟饑民,而主管此事的官吏卻不馬上供給。
姚仲孫到任後,立即彈劾主管官吏,連夜按戶口簿把糧食全都分發給百姓。
召回任右司諫。
閻文應要求擔任都知一職,姚仲孫一一陳述他的罪狀,對皇上說:「正當皇帝在太廟齋宿時,閻文應卻大聲呵斥醫官,聲音都傳到皇帝所在地。
郭皇后突然死去,皇宮內外無不懷疑是閻文應投的毒。」
於是貶黜閻文應為泰州兵馬鈐轄,閻文應卻又稱病留京,姚仲孫又加以論奏,閻文應於是趕快離開京城。
姚仲孫以尚書戶部員外郎的身份兼任侍御史管理雜事。
當時朝廷有諫議大夫十二員,姚仲孫說:「諫議大夫是朝廷挑選的人才,不宜按任職年限來選任。
請嚴格掌握選任標準,讓有才能聲望的大臣來擔任。」
此前,各路恢復提點刑獄,他們還朝後多被提升為省府一級的官員。
姚仲孫請求按他們考核政績的次序分為三等予以升降,朝廷就下令讓他負責制定考核的辦法。
進升河北都轉運使。
大力整修城壘兵備,仁宗賜詔書表彰他。
代理澶州知州,黃河在明公埽決口,浮橋被衝斷,姚仲孫親自在堤上指揮防堵,只用一晚就修復了決口。
代理魏州知州,曾在夜間帶領禁軍在金堤一帶堵塞決口的黃河。
當年,澶州、魏州雖然發了大水,百姓卻沒有受損失。
進升禮部郎中,調任陝西都轉運使,還未赴任,又代理三司使事。
適逢西北正防備外敵入侵,招募兵丁增加防禦及賞賜、慰問所需費用,多得無法計數。
姚仲孫盡心籌劃,即使患病,也未曾耽誤公務。
因小吏偽造文符的事受牽連,姚仲孫外放為蔡州知州。
因母親去世傷心過度,一隻眼失明,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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