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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張允濟傳》原文及翻譯
舊唐書
原文:
張允濟,青州北海人也。
隋大業中為武一陽一令,務以德教訓下,百姓懷之。
元武縣與鄰接,有人以牸牛注依其妻家者八九年,牛孳產至十餘頭,及將異居,妻家不與,縣司累政不能決。
其人詣武一陽一質於允濟,允濟曰:「爾自有令,何至此也?」
其人垂泣不止,具言所以。
允濟遂令左右縛牛主,以衫蒙其頭,將之詣妻家村中,雲捕盜牛賊,召村中牛悉集,各問所從來處。
妻家不知其故,恐被連及,指其所訴牛曰:「此時女婿家牛也,非我所知。」
允濟遂發蒙,謂妻家人曰:「此即女婿,可以牛歸之。」
妻家叩頭服罪。
元武縣司聞之,皆大慚。
又嘗道逢一老母種蔥者,結庵守之,允濟謂母曰:「但歸,不煩守之。
若遇盜,當來告令。」
老母如其言,居一宿而蔥大失。
母以告允濟。
悉召蔥地十里中男女畢集,允濟呼前驗問,果得盜蔥者。
曾有行人候曉先發,遺衫於路,行十數里方覺。
或謂曰:「我武一陽一境內,路不拾遺,但能回取,物必當在。」
如言果得。
遠近稱之,政績尤異。
遷高一陽一郡丞,時無郡將,允濟獨統大郡,吏人畏悅。
及賊帥王須拔攻圍,時城中糧盡,吏人取槐葉稿節食之,竟無叛者。
貞觀初,累遷刑部侍郎,封武城縣男。
出為幽州刺史。
尋卒。
(《舊唐書‧張允濟傳》)
【譯文】
張允濟,青州北海縣人。
隋大業年間為武一陽一縣縣令,致力於以德行教育訓導民眾,百姓懷念他。
元武縣與武一陽一縣接壤,縣裡有個人帶了頭母牛隨他妻子的娘家一起生活了八九年,母牛生下了十多頭小牛。
到了要分居時,妻子娘家人不肯還給那頭牛,元武縣衙門幾任縣令都不能解決這問題,那人就到武一陽一縣請求允濟評判,允濟說:「你自有元武縣令,怎麼到這裡來告狀?」
那人淚流不止,把事情的始末都講了出來。
允濟於是命令手下人綁了那人,用衣衫蒙住他的頭,將他帶到他妻子娘家所在的村子去,說是抓住了盜牛賊。
張允濟召集村人,將村裡的牛全部集中在一起,一頭一頭詢問牛是從哪裡來的,妻子娘家人不知道其中的緣故,又擔心受連累,就指著那頭強佔來的母牛說:「這是我女婿家的牛,從哪裡來的我就不知道了。」
允濟便揭開牛主人蒙頭的衣衫,對他妻子娘家人說:「這就是你女婿,你可以把牛還給他。」
妻子娘家人叩頭服罪。
元武縣主管官聽說後,都十分慚愧。
張允濟還曾在路途中遇到一個種蔥的老婦人,搭了一座圓形草房在那裡守蔥,允濟對老婦人說:「你只管回去,不要不厭其煩地守著,如果遇到盜賊,應當來報告縣令。」
老婦人聽從了他的勸告。
回家住了一夜 ,那蔥就丟失了很多。
老婦人把情況告訴了他,他便把總地十里之內的全部男女都集中起來,一個個到跟前來檢驗查問,果然找到了盜蔥的人。
曾有個趕路的行人,天亮前就出發,把衣衫掉到了路上,走了十幾里才發覺,有人對他說:「我們這武一陽一縣境內,路不拾遺,只要能返回去取,東西一定在。」
正如這人所說,果然找到了衣衫。
遠近之人都稱讚允濟,他的政績尤其卓異。
升任高一陽一郡郡丞,當時高一陽一沒有郡將(即郡守),張允濟獨自統領這麼一個大郡,官員百姓對他又畏懼又愛戴。
到賊寇首領王須拔進攻圍困高一陽一郡,當時城中的糧食都吃光了,官員百姓紛紛採集槐樹葉蒿子桿來吃,最終沒有一個人叛變投敵。
唐朝貞觀初年,張允濟多次陞遷擔任刑部侍郎,被封為武城縣男。
後出任幽州刺史,不久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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