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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龐籍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龐籍,字醇之,單州成武人。
及進士第。
知州夏竦以為有宰相器。
預修《天聖編敕》,擢群牧判官,因轉封言:「舊制不以國馬假臣下,重武備也。
今日聖斷乃異於昔,臣竊惑焉。
若是,則清強者沮矣」。
久之,出知秀州,召為殿中侍御史,章獻太后遺誥:章惠太后議軍國事;籍請下閣門,取垂簾儀制盡燔之。
又奏:「陛下躬親萬機,用人宜辨邪正、防朋一黨一 ,擢進近列,願采公論,毋令出於執政。」
孔道輔謂人曰:「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獨龐醇之,天子御史也。」
為開封府判官,尚美人遣內侍稱教旨免工人市租。
籍言:「祖宗以來,未有美人稱教旨下府者,當杖內侍。」
詔有司:「自今宮中傳命,毋得輒受。」
數劾范諷罪,諷善李迪,皆寢不報,反坐言宮禁事不得實,以祠部員外郎罷為廣南東路轉運使。
又言范諷事有不盡如奏,諷坐貶,籍亦降太常博士。
尋復官,徙福建轉運使。
自元昊陷金明、承平,破五龍川,邊民焚掠殆盡,籍至,稍葺治之。
戍兵十萬無壁壘,皆散處城中,畏籍,莫敢犯法。
元昊遣李文貴繼野利旺榮書來送款,籍曰:「此詐也。」
乃屯兵青澗城。
後數月,果大寇定川,籍召文貴開諭之,遣去。
既而元昊又以旺榮書來,會帝厭兵,因招懷之,遣籍報書,使呼旺榮為太尉。
籍曰:「太尉三公,非陪臣所得稱,使旺榮當之,則元昊不得臣矣。
今其書自稱『寧令』或『謨寧令』,皆其官名也,於義無嫌。」
朝廷從之。
仁宗不豫,籍嘗密疏,請擇宗室之賢者為皇子,其言甚切。
徙定州,召還京師,上章告老,尋以太子太保致仕,封穎國公。
薨,年七十六。
時仁宗不豫,廢朝、臨奠皆不果,第遣使吊賻其家。
贈司空,加侍中,謚莊敏。
【譯文】
龐籍字醇之,單州成武人。
及進士第,知州夏竦認為龐籍有宰相的才能。
朝廷準備編修《天聖編敕》,龐籍升為群牧判官,於是上言說「過去的制度規定臣下不能使用國家所養之馬,這是一種重視武裝裝備的表現。
如今皇上決斷不同於過去,臣下私下覺得很迷惑。
如果這樣,那麼清廉的官吏就會感到喪氣。」
很久後,龐籍離開京師任秀州知州,奉召任殿中侍御史,章獻太后頒布遺詔:章惠太后參議軍國大事。
龐籍請求一交一 付閣門,取來垂簾禮儀制度全部燒掉。
又上奏說:「陛下親自處理國家事務,使用人才應當辨明奸邪和正直,防止朋一黨一 。
提拔近親大臣,要聽取眾大臣的意見,不要使它取決於執政大臣。」
孔道輔對人說:「言事官大多看宰相的眼色,揣摩宰相的意圖,唯有龐醇之,是天子的御史。」
任開封府判官時,尚美人派遣內侍聲稱教旨(上對下的告諭)免除工人市租。
龐籍說:「宋朝建國以來,還沒有美人聲稱教旨下達州府的,應當杖打內侍。」
詔令有司:「從今以後宮中傳命,不要馬上接受。」
多次彈劾范諷的犯罪之事,范諷與李迪要好,都扣留沒有上報朝廷。
反而說龐籍上奏宮禁之事不實,以祠部員外郎罷免為廣東南路轉運使。
又說范諷沒有將事情全部上奏,范諷因此而貶官,龐籍也降為太常博士,不久又官復原職,調任福建轉運使。
自從元昊攻陷金明、承平,攻破五龍川,邊境百姓被焚燒掠奪幾乎完盡,龐籍到任後,在山谷旁邊修築招安砦,多次招募百姓進行耕種,將收穫的糧食來作為軍需之用。
戍兵十萬沒有堅壁完壘,都分散駐紮在城中,由於畏懼龐籍,沒有一人犯法違禁。
元昊派李文貴帶著野利旺榮的書信說前來投誠,龐籍說:「這是欺騙。」
於是在青澗城駐紮軍隊。
數月後,元昊果然大舉進犯定川,龐籍召見李文貴進行勸導曉諭,將他遣送走。
不久元昊讓野利旺榮修書一封,正值仁宗厭惡戰爭,於是對元昊進行招安安撫,派遣龐籍回報書信,叫旺榮為太尉。
龐籍說「太尉三公,不是陪臣所能稱呼的(官職),假使旺榮成為太尉,那元昊就不能做臣子了。
如今他的來信自稱『寧令』或『謨寧令』,都是官名,在意義上沒有什麼疑忌。」
朝廷聽從了龐籍的建議。
仁宗身體不適,龐籍曾秘密上疏,請求選擇宗室中的賢俊之士為皇太子,言辭十分懇切。
調往定州,奉召回到京師,上書朝廷告老還鄉,不久以太子太保致仕,封為穎國公。
去世,終年七十六歲。
這時仁宗身體不適,廢朝、臨奠都未實現,只派遣使者弔唁並資助其家辦理喪事。
追贈司空,加侍中,謚號「莊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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