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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鄭辰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鄭辰,字文樞,浙一江一 西安人。
永樂四年進士,授監察御史。
一江一 西安福民告謀逆事,命辰往廉之,具得誣狀。
福建番客殺人,覆命辰往,止坐首惡,釋其餘。
南京敕建報恩寺,役囚萬人。
蜚語言役夫謗訕,恐有變,命辰往驗。
無實,無一得罪者。
谷庶人謀不軌,覆命辰察之,盡得其蹤跡。
帝語方賓曰:「是真國家耳目臣矣。」
十六年超遷山西按察使,糾治貪濁不少貸。
潞州盜起,有司以叛聞,詔發兵討捕。
辰方以事朝京師,奏曰:「民苦徭役而已,請無發兵。」
帝然之。
還則屏騶從,親入山谷撫諭。
盜皆感泣,復為良民。
禮部侍郎蔚綬轉粟給山海軍,辰統山西民輦任。
民勞,多逋耗,綬令即山海貸償之。
展曰:「山西民貧而悍,急之恐生變。
不如緩之,使自通有無。」
用其言,卒無逋者。
丁內艱歸,軍民詣御史乞留。
御史以聞,服闋還舊任。
英宗即位,分遣大臣考察天下方面官。
辰往四川、貴州、雲南,悉奏罷其不職者。
雲南布政使周璟居妻喪,繼娶。
辰劾其有傷風教,璟坐免。
正統二年,奉命振南畿、河南饑。
時河堤決,即命辰伺便堡塞。
或議自大名開渠,引諸水通衛河,利灌輸。
辰言勞民不便,事遂寢。
遷兵部左侍郎,與豐城侯李彬轉餉宣府、大同。
鎮守都督譚廣撓令,劾之,事以辦。
八年得風疾,告歸。
明年卒。
鄭辰為人重義輕財。
初登進士,產悉讓兄弟。
在山西與同僚杜僉事有違言。
杜卒,為治喪,資遣其妻子。
(節選自《明史·列傳第四十五》)
【譯文】
鄭辰,字文樞,浙一江一 西安人。
永樂四年(1406)中進士,後被授予監察御史。
一江一 西安福的百姓報告有人謀逆,朝廷命鄭辰前往查訪,全部查清誣告的情況。
福建外番殺人,又命鄭辰前往。
鄭辰只將首惡治罪,其他的都釋放了。
皇帝下召在南京建報恩寺,役使囚犯上萬人。
有流言說役夫誹謗朝廷,恐怕發生變故,朝廷命鄭辰前往調查。
謠言不合事實,沒有一人獲罪。
谷庶人圖謀不軌,又命鄭辰察訪,鄭辰全部查清了他的情況。
皇上對方賓說:「他真是國家耳目之臣啊!」
十六年(1418),他被破格提升為山西按察使,調查懲治貪一污者,沒有絲毫寬耍潞州盜賊興起,有關官員上報說有反叛,朝廷下令發兵去討伐。
鄭辰正因為有事回京師朝見,上奏說:「這是百姓苦於徭役而已,請不要發兵。」
皇上認為他說的對。
他回去時則屏去騎馬的侍從,親自入山谷中進行安撫曉喻。
盜賊都感動而泣,重做良民。
禮部侍郎蔚綬轉運糧食給山海關駐軍,鄭辰統領山西百姓用車運糧,完成差役。
百姓很辛苦,多有拖欠和損耗,蔚綬命令就在山海關借貸償還。
鄭辰說:「山西百姓貧窮而且凶悍,逼急了恐怕會生變。
不如先緩一下,讓他們自通有無。」
他的意見被採納,終於沒有拖欠的。
遭母喪歸家時,軍民都前往御史處乞請把他留下。
御史上報朝廷,鄭辰守孝期滿後,回到舊任。
英宗即位後,分派大臣考察天下地方官。
鄭辰前往四川、貴州、雲南,全部上奏罷免了不稱職的人。
雲南布政使周璟在妻喪期間續娶,鄭辰彈劾他有傷風化,周璟因此事被免職。
正統二年(1437),他奉命賑濟南畿、河南饑荒。
當時黃河決堤,就命鄭辰趁便修復堤防。
有人建議從大名開渠,引各河的水流入衛河,以利於灌溉運輸。
鄭辰說這樣會勞民,不便利,此事就停止了。
後來他升任兵部左侍郎,與豐城侯李彬轉運糧食到宣府、大同。
鎮守都督譚廣阻撓命令,鄭辰彈劾他,事情得以辦妥。
八年,他患風疾,告病歸家。
第二年去世。
鄭辰為人重義輕財。
剛考中進士時,他把財產都讓給了兄弟。
在山西時,與同僚杜僉事有言語衝突。
杜去世後,鄭辰為他治喪,出資遣送他的妻兒回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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