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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書·循吏傳》原文及翻譯
北齊書
【原文】
孟業,字敬業,巨鹿安國人。
家本寒微,少為州吏。
性廉謹,同僚諸人侵盜官絹,分三十匹與之,拒而不受。
魏彭城王韶拜定州,除典簽。
長史劉仁之謂業曰:「我處其外,君居其內,同心戮力,庶有濟乎。」
未幾仁之徵入為中書令,臨路啟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業,願專任之。
餘人不可信也。」
又與業別,執手曰:「今我出都1,君便失援,恐君在後,不自保全。
唯正與直,願君自勉。」
業唯有一馬,因瘦而死。
韶以業家貧,令州府官人同食馬肉,欲令厚償,業固辭不敢。
韶乃戲業曰:「卿邀名人也。」
對曰:「業以細微,伏事節下,既不能裨益,寧可損敗清風。」
後高祖書與韶云:「典簽姓孟者極能用心,何不置之目前?」
韶,高祖之婿也。
仁之後為兗州,臨別謂吏部崔暹曰:「貴州人士,唯有孟業,宜銓舉之,他人不可信也。
』』崔暹問業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績,使劉西兗如此欽歎?」
答曰:「稟性愚直,唯知自修,無他長也。」
天保初,清河王岳拜司州牧,聞業名行,復召為法曹。
業形貌短小,及謁見,岳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
後尋業斷決之處,乃謂業曰:「卿斷決之明,可謂有過軀貌之用。」
尋遷東郡守,以寬惠著。
其年,麥一莖五穗,其餘三穗四穗共一莖,合郡人以為政化所感。
尋以病卒。
(《北齊書·循吏傳》)
註:1出都:六朝時人謂出至京城為出都。
【譯文】
孟業字敬業,是巨鹿郡安國縣人。
孟業家境原本貧寒低微,年輕時任州府官吏。
他秉性廉潔謹慎,他的幾個同僚侵佔盜竊官府的綢絹,分三十匹給他,孟業拒不接受。
東魏彭城王韶被任命為定州長官,孟業被任命為典簽之官。
長史劉仁之對孟業說:「我在官府外面,您在官府裡面,我們同心合力,希望會取得成功啊!」不久劉仁之被徵召入朝任中書令,臨上路向彭城王韶稟告說:「殿下身邊可信任的人只有孟業,希望您專一重用他,其他的人是不可信任的。」
劉仁之又與孟業告別,拉著他的手說:「現在我離開這裡到都城任職,您就失去了援助,恐怕您在以後的日子裡,不能自我保全。
唯有恪守正直的人格了,希望您能自我勉勵。」
孟業只有一匹馬,又因瘦弱而死。
彭城王韶認為孟業家境貧窮,就讓州府官吏一同吃馬肉,想讓這些人多給孟業一些錢,孟業堅決推辭。
王韶於是戲謔地對孟業說:「您是求取聲譽的人啊."孟業回答說:「我以低賤的身份,虔敬地侍奉您,既然不能做多少對您有幫助的事,怎麼能損傷敗壞清廉的風氣呢!」後來高祖寫信給彭城王韶說:「姓孟的典簽官極能用盡心力為官,為什麼不安置他在你跟前做官呢?」彭城王韶是高祖的女婿。
劉仁之後來治理兗州,臨上任對吏部長官崔暹說:「貴州的可用之人,只有孟業,應該選拔推薦他,別的人是不可信任的。」
崔暹對孟業說:「您以前在定州,不知有什麼政績,讓劉西兗如此欽敬讚歎?」
孟業回答說:「我秉性愚直,只知道自我修養,沒有別的長處。」
天保初年,清河王岳被任命為司州牧,聽說孟業的名聲品行,又召他做法曹官。
孟業身形矮小,謁見時,清河王岳因其矮小看不起他,只是笑不說話。
後來王岳找到孟業判決過的案件,才對孟業說:「您判決案件英明,可以說超過了您的身體和容貌。」
孟業不久遷升東郡太守,因他為政寬和仁惠著稱。
那一年,麥子一根莖長五個穗,其餘的也三四個穗長在一根莖上,全郡人都認為這是政治教化感動上天的結果。
不久孟業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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