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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師曠論鍾調》原文及翻譯
呂氏春秋
66師曠論鍾調《呂氏春秋》
【原文】
晉平公鑄為大鐘1,使工聽之2,皆以為調矣3。
師曠曰4︰「不調,請更鑄之5。」
平公曰:「工皆以為調矣。」
師曠曰:「後世有知音者,將知鍾之不調也,臣竊為君恥之。」
至於師涓6,而果知鍾之不調也7。
(《長見》)
【【註釋】】
1、晉平公:春秋時晉國的國君,在位26年。
鑄為:鑄成。
2、工:指晉國宮中的樂工。
聽之:聽後並評判大鐘的音調。
3、調:合調,合乎音調。
名詞用如動詞。
4、師曠:春秋時晉國著名樂師。
字子野,目盲,善彈琴,辨音能力甚強。
5、更:再,重新。
6、師涓:師曠之後又一著名樂師。
7、而:就,順承連詞。
此字突出了師曠正確的預見性。
【譯文】
晉平公叫人鑄成了一口大鐘,讓樂工聽聽並評判鐘的音調,樂工都認為合乎音調了。
師曠聽了說:「不合調,請重新鑄造它。」
晉平公說:「樂工都認為合調埃」師曠說:「後代有懂得音律的人,將會知道這鍾不合調,我私下裡為您感到羞恥。」
大鐘傳到師涓這一代,就果然聽知那鐘聲不合調。
【評說】
這則故事旨在說明處事要有遠見,不可做貽笑後世的事情。
但它給後人的啟示還不止這些。
首先,要「知調」,即瞭解事物的規律,譬如一門課程的性質特點。
其次,要「合調」,即做的事情或成就的物品要與其性質特點相符合,譬如教學工作要遵循教學規律和原則,教學的東西要符合課程標準的要求,培養的人才要合乎國家和人民的需要。
再次,要「準確判調」,即按客觀標準來判定,不能是那些懵懂的「樂工」說了算,而要聽那些知音的「師曠」的話,不可重犯晉平公的錯誤,惑於眾樂工之妄語,無納一師曠之忠言。
還要有「不調,請更鑄之」的豪邁精神,不可苟且於一時,而被知調的「師涓」們恥笑。
今世有些不知調、不合調、昧於判調的教師和家長,只要肯學願改就是好同志。
可悲的是那些不懂裝懂的「樂工」把不合調的判為合調的。
更可怕的是那不知調的「晉平公」是非顛倒,把不合調的東西傳到了後世,若非「師涓」辨誤,將不知還要遺害多少人。
要有真才實學,要製作和調的東西;如果發現了不合調的東西,要堅決予以糾正,使其難混跡於當世,不遺患於後代。
分類:未分類項